卷二
二体第二[1]
三、五之代,书有《典》、《坟》,悠哉邈矣,不可得而详。自唐、虞以下迄于周,是为《古文尚书》。然世犹淳质,文从简略,求诸备体,固以[2]阙如。[3]既而丘明传《春秋》,[4]子长著《史记》,[5]载笔之体,于斯备矣。[6]后来继作,相与因循,假有改张,变其名目,区域有限,孰能逾此!盖荀悦、张璠,丘明之党也;班固、华峤,子长之流也。[7]惟此[8]二家,各相矜尚。必辨其利害,可得而言之。[9]
夫《春秋》者,[10]系日月而为次,列时岁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理尽一言,语无重出。此其所以为长也。[11]至于贤士贞女,高才俊德,事当冲要者,[12]必盱衡而备言;迹在沉冥者,[13]不枉道而详说。如绛县之老,杞梁之妻,或以酬晋卿而获记,或以对齐君而见录。[14]其有贤如柳惠,仁若颜回,终不得彰其名氏,显其言行。[15]故论其细也,则纤芥无遗;语其粗也,则丘山是弃。此其所以为短也。[16]
《史记》者,[17]纪以包举大端,传以委曲细事,表以谱列[18]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纤靡失。此其所以为长也。[19]若乃同为一事,分在数篇,断续相离,前后屡出,于《高纪》[20]则云语在《项传》,[21]于《项传》[22]则云事具《高纪》。[23]又编次同类,[24]不求年月,[25]后生而擢居首帙,先辈而抑归末章,遂使汉之贾谊将楚屈原同列,鲁之曹沫与燕荆轲并编。此其所以为短也。[26]
考兹胜负,互有得失。而晋世干宝著书,乃盛誉丘明而深抑子长,其义云:能以三十卷之约,括囊二百四十年之事,靡有遗也。寻其此说,可谓劲挺之词乎?[27]案春秋时事,入于左氏所书者,盖三分得其一耳。丘明自知其略也,故为《国语》以广之。然《国语》之外,尚多亡逸,安得言其括囊靡遗者哉?[28]向使丘明世为史官,[29]皆仿《左传》也,至于前汉之严君平、郑子真,后汉之郭林宗、黄叔度,[30]晁[31]错、董生之对策,刘向、谷永之上书,[32]斯并德冠人伦,名驰海内,识洞幽显,言穷军国。或以身隐位卑,不预朝政;[33]或以文烦事博,难为次序。[34]皆略而不书,斯则可也。[35]必情有所吝,不加刊削,则汉氏之志传百卷,并列于十二纪中,[36]将恐碎琐多芜,阑单失力者矣。[37]故班固[38]知其若此,设纪传以区分,使其历然可观,纲纪有别。[39]荀悦厌其迂阔,又依左氏成书,剪截班史,篇才三十,历代褒[40]之,有逾本[41]传。[42]
然则班、荀二体,角力争先,欲废其一,固亦难矣。后来作者,不出二途。故晋史有王、虞,[43]而副以干《纪》,[44]《宋书》有徐、沈,[45]而分为裴《略》。[46]各有其美,并行于世。[47]异夫令升之言,唯守一家而已。[48]
按:此篇与《六家》顶接。《六家》举史体之大全,《二体》定史家之正用。先分论其得失,不以有失而不行;后合勘其两行,不得偏任而废一。以“左、荀”等字当“编年”字观,以“班、马”等字当“纪传”字观,会此替身,乃得县解。自后秘省敕撰,唯此二途;艺文史部,必先二类。知幾是篇,诚百代之质的也。
或问:替身云云,何谓也?曰:错举多书,总归二体。盖揭二体之两行,非评诸书之优劣也。其利害短长,体中应有,亦不妨两有,非此利彼害之谓,更非利优害劣之谓。但谓二体既立,一以诠岁时,一以管事行,国史乃无偏缺耳。旧评不会作替身字看,遂皆抛体而议书,体两书烦,臆揣都错。
“干宝”一节,能因单得互,才是善读书人。
“二体”两字,贯彻全书,纲维群史。
人言自袁机仲枢《纪事本末》出,史体参而三矣。余曰:亦从二体出,非别出也。且降史书为类书,法不参立。故其书不由史馆,不奉敕亦编。
[1] 二体者,一编年,一纪传也。
[2] 一作“已”。
[3] 释:篇首揭过非编年、非纪传者。
[4] 编年之祖。
[5] 纪传之祖。
[6] 释:“既而”四语,通幅全提。
[7] 释:已上总为二体标出原委大意。言自得左、马分创,史家千古宗之。
[8] 旧脱“此”字。
[9] 释:四语又一提。下分编年、纪传两扇,各言其利害。
[10] 谓《左传》也。此一扇论编年。
[11] 释:长即利也,谓其胜纪传也。其所以胜,本编年之体自所应有也。
[12] 其人有关国政。
[13] 其人无预国事。
[14] 冲要故也。
[15] 沉冥故也。
[16] 释:短即害也,是其不及纪传处也。其所以不及,亦编年之体自所不免也。
[17] 举《史》该《汉》。此一扇论纪传。
[18] 一作“序其”。
[19] 释:此其胜编年处,故长而利也,亦纪传之体自应有也。
[20] 涉及项事。
[21] 高主项宾故。
[22] 涉及高祖。
[23] 项主高宾故。
[24] 如屈、贾,曹、荆。
[25] 谓时代。
[26] 释:此其不及编年处,故短而害也,亦纪传之体自不免也。〇两扇利害,皆对较而出。
[27] 释:前幅分扇立论,此借宝语一诘,诘起二体合勘。
[28] 释:此八句只就宝语一驳,以下申穷之。〇驳左单驳编年,文若偏诃,意实互勘也。
[29] 一作“而”,非。
[30] 身隐位卑者。
[31] 古作“鼌”。
[32] 文烦事博者。
[33] 严、郑、郭、黄。
[34] 晁、董、刘、谷。
[35] 此是掉句。
[36] 一作“事”,非。
[37] 释:至此一勒。言设使左为汉史,仍用编年,则如上所云,不载既不安,载之又费力,有不得不变为纪传者矣。
[38] 以固例迁。
[39] 释:四句勒过,变为纪传。
[40] 旧作“保”,恐误。
[41] 恐当作“纪”。
[42] 释:此数语抵前驳干宝一长段。言世又有厌迂阔而褒剪截者,则又转而效编年焉。由是观之,改来改去,总不出此二体也。〇互勘之文止此。
[43] 纪传。
[44] 编年。
[45] 纪传。
[46] 编年。
[47] 释:结尾平收。
[48] 释:缴应借诘之词。
荀悦张璠 见《左传》家,皆编年体。
华峤 《晋书·华表传》:表子峤,字叔骏。元康初,为内台中书、散骑、著作,门下撰集皆典统之。初,峤以《汉纪》烦秽,慨然有改作之意。会为台郎,典官制事,得遍观秘籍,遂就其绪,为纪、典、传、谱,凡九十七卷,改名《汉后书》。文质事核,有迁、固之规。
绛县老 《左传》襄三十:晋悼夫人食舆人之城杞者,绛县人或年长矣,无子,而往与于食。有与疑年,使之年。曰:“臣生之岁,正月甲子朔,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吏走问之朝。师旷曰:“七十三年矣。”赵孟召之而谢过焉,曰:“使吾子辱在泥途久矣,武之罪也。”与之田,使为君复陶。
杞梁妻 《左传》襄二十三:齐侯袭莒,杞殖载甲宿于莒郊。莒子亲鼓之,获杞梁。齐侯归,遇杞梁之妻于郊,使吊之。辞曰:“殖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于罪,犹有先人之敝庐在,下妾不得与郊吊。”齐侯吊诸其室。杜《注》:杞梁即杞殖。
柳惠不彰 《左传》僖二十六:齐孝公伐我北鄙。公使展喜犒师,使受命于展禽。杜《注》:柳下惠也。按:惠见《左传》,有此明文。今云不彰不显,与颜子并说,是《史通》疏处。
贾谊屈原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第二十四:原,楚怀王时人。谊,汉文帝时人。
曹沫荆轲 《史记·刺客列传》第二十六:沫,鲁庄公时人。轲,卫人,游燕,在燕王喜时。按:曹沫,《左氏》、《穀梁》并作曹刿。
前汉严郑 《王贡龚鲍传》叙:谷口有郑子真,蜀有严君平,皆修身自保。成帝时,元舅大将军王凤以礼聘子真,子真不诎。君平卜筮于成都市,人有邪恶非正之问,各因势导之以善。日阅数人,得百钱足自养,则闭肆下帘而授《老子》。扬雄著书,称此二人。
后汉郭黄 《郭太传》:太字林宗,家世贫贱。游于洛阳,见河南尹李膺。后归乡里,与膺同舟而济,众宾以为神仙焉。举有道,不应。《黄宪传》:宪字叔度,父为牛医。颍川荀淑遇宪于逆旅,与语移日。既而至袁闳所,曰:“子国有颜子,宁识之乎?”闳曰:“见吾叔度耶!”太守王龚不能屈。郭林宗少过袁闳不宿,从宪累日方还。或问之,林宗曰:“奉高之器,譬之汛滥,清而易挹。叔度汪汪,若千顷陂,澄之不清,淆之不浊,不可量也。”按:林宗此语,本传亦载,故《史通》二人合举。
晁董对策 《汉书·晁错传》:错为人峭直刻深。孝文时,拜太子家令,号为“智囊”。后诏举贤良文学士,错在选中。上亲策之,以明国体、通人事、能直言三道之要对策,惟错为高第。《董仲舒传》:仲舒,广川人。少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下帷讲诵,三年不窥园。武帝即位,举贤良文学,凡三问,仲舒三对。天子以为江都相。
向永上书 《汉书·楚元王传》:向字子政,本名更生。元帝初,为宗正,外戚许、史放纵,宦官弘恭、石显弄权,乃上封事谏。成帝即位,显等服辜,更生更名向。召拜中郎,数奏封事,迁光禄大夫。时上无继嗣,政由王氏,上封事极谏。天子召见,叹息,以为中垒校尉。《谷永传》:永字子云。博学经书。为太常丞,数上疏言得失。后为刺史,奏事京师。时有黑龙见,天子问所欲言,永对切谏。永自知有内应,展意无所依违。
阑单 未详。大抵是当日方言,涣散不振摄之意。卢照邻《释疾文》云:“草木扶疏兮如此,予独兰兮不自胜。”疑即此二字之别写也。《集韵》:,他干切。按:今俗亦有“阑阑滩滩”之语。
王虞 《晋书·王隐传》:隐字处叔。父铨有著述之志,每私录晋事及功臣行状,未就而卒。元帝召隐为著作郎,令撰晋史。时著作郎虞预私撰《晋书》,数访于隐,所闻渐广。《虞预传》:预字叔宁。《唐·艺文志》:王隐《晋书》八十九卷。虞预《晋书》五十八卷。
干纪 即干宝《晋纪》,见《左传》家。
徐沈 《徐爰传》,见《正史》篇注。《书录解题》:《宋书》,本何承天、山谦之、苏宝生所撰,至徐爰勒为一史,起义熙,迄大明。自永光以来,阙而不录。《梁书·沈约传》:约字休文,吴兴人。高祖勋业既就,约尝叩其端,曰:今不可以淳风期万物。攀龙附凤者莫不云明公其人也。高祖受禅,为尚书仆射,卒,谥曰隐。著《宋书》百卷,其目详《外篇·正史》篇。
裴略 即裴子野《宋略》,见《左传》家。
载言第三[1]
古者言为《尚书》,事为《春秋》,左右二史,分尸其职。盖桓、文作霸,纠[2]合同盟,春秋之时,事之大者也,而《尚书》阙纪。[3]秦师败绩,缪公诫誓,《尚书》之中,言之大者也,而《春秋》靡录。此则言、事有别,断可知矣。[4]
逮左氏为书,不遵古法,言之与事,同在传中。然而言事相兼,烦省合理,故使读者寻绎不倦,览讽忘疲。[5]
至于《史》、《汉》则不然,凡所包举,务存恢博,文辞入[6]记,繁富为多。是以《贾谊》、《晁错》、《董仲舒》、《东方朔》等传,唯上[7]录言,罕逢载事。[8]夫方述一事,得其纪纲,[9]而隔以大篇,分其次序。[10]遂令披阅之者,有所懵然。后史相承,不改其辙,交错分[11]扰,古今是同。[12]
案迁、固列君臣于纪传,统遗逸于表志,虽篇名甚广而[13]言无独[14]录。愚谓凡为史者,宜于表志之外,更立一书。[15]若人主之制册、诰令,群臣之章表、移檄,收之[16]纪传,悉入书部,题为“制册”、[17]“章表书”,以类区别。他皆放此。亦犹志之有“礼乐志”、“刑法志”者也。[18]又诗人之什,自成一家。故风、雅、比、兴,非《三传》所取。自六义不作,文章生焉。若韦孟讽谏之诗,扬雄出师之颂,马卿之书封禅,贾谊之论过秦,诸如此文,皆施纪传。窃谓宜从古诗例,断入书中。[19]亦犹《舜典》列《元首之歌》,《夏书》包《五子之咏》者也。[20]夫能使[21]史体如是,庶几《春秋》、《尚书》之道备矣。[22]
昔[23]干宝议撰晋史,以为宜准[24]丘明,其臣下委曲,仍为谱注。于时议者,莫不宗之。故前史之所未安,后史之所宜革。[25]是用敢同有识,爰立兹篇,庶世之作者,睹其利害。如谓不然,请俟来哲。
按:上二篇标列史体已备,自此而下,别出己议也。彼编年一体,绪无杂出,而纪传则名类多门,商榷宜审。是篇盖就列传而言,方铨事状,忽夹长篇,未免文气隔越,故设此论。尝窃计之,就如贾生、董傅、方朔、马卿未作要官,无他政迹,其生平不朽,正在陈书、对策、诗颂、论著等文,设检去之,以何担重?且使此册果立,几与挚虞《流别》同科。即刘于《载文》篇,亦言非复史书,更成文集,不且自矛乎?况乎后世,著述如林,弥滋 矣。此论不可行。
[1] 此篇以下,皆就纪传一体中分条著论。
[2] “纠”通。
[3] 载也。一作“记”。
[4] 泥古太甚,于《尚书》家已论之。释:首节推原记事、记言,古体本不相合,以引下文。
[5] 释:至左氏,则言、事两收矣。然非传体,无隔越之患,其势自可兼行也。此上下转递之文。
[6] 或讹作“之”。
[7] “尚”通,或作“止”。
[8] 释:自此归到纪传,约举专载文辞之篇,以发论端。
[9] 一作“纲纪”。
[10] 一作“序次”。
[11] 一作“纷”。
[12] 释:承上,言以长篇夹入叙事中,阅者苦之,逼起本指。
[13] 一作“唯”。
[14] “无独”旧作“独无”,误。
[15] 释:数语揭本指。
[16] 谓收出之。
[17] 当有“书”字。
[18] “者也”二字,于文势当有,对下段亦当有,旧脱。释:此段制册、章表等,皆朝典颁奏之言。
[19] 据前例,亦当有“题为某书”之文,疑脱。
[20] 释:此段诗、颂、书、论等,是词人著述之言。
[21] 一无“使”字。
[22] 释:以上二项为一节。意谓当于书志帙中,加立“载言”一条也。
[23] 一作“晋”,误。
[24] 一多“左”字。
[25] 释:此借宝言,以见酌更旧体,成例可援。
韦孟讽谏 《汉书·韦贤传》:韦贤,邹人也。其先韦孟,家本彭城,为楚元王傅。及孙王戊,荒淫不遵道,孟作诗讽谏。后遂去位,徙家于邹,又作一篇。其诗,或曰子孙好事,述先人之志而作也。
扬雄出师 按:《汉书·扬雄传》载《河东》、《长杨》等赋,《反离骚》、《解嘲》等词,《太玄》、《法言》等序,而无《出师颂》。郭《注》引《文选》注云:成帝时,西羌有警,上思将帅之臣,追美赵充国,乃召雄,即《充国图》颂之。《文选·充国颂》后,编有《出师颂》,则史孝山作,岂《史通》误以为雄耶?
马卿封禅 《汉书》:司马相如字长卿。见上好仙,遂奏《大人赋》。天子大悦,飘飘有凌云气游天地之间意。病免,家居茂陵。天子使取其书,使所忠往,而相如已死。问其妻,对曰:“长卿未死时,为一卷书,曰:‘有使来求书,奏之。’”其遗札书,言封禅事,所忠奏焉。
贾谊过秦 按:《汉书·贾谊传》不载《过秦论》,于《陈胜项籍传赞》取《史记》褚少孙所述之文录之,止三篇之一。又按:《史通》所举韦、扬、马、贾诸篇,或置传首,或出他书,或入传中,或附赞内,举非一例,其意只取有关劝戒,传颂艺林,法当采入史中者,用示择言之例耳。
本纪第四
昔汲冢竹书是曰《纪年》,《吕氏春秋》肇立纪号。[1]盖纪者,纲纪庶品,网罗万物。考篇目之大者,其莫过于此乎?[2]及司马迁之著《史记》也,又列天子行事,以本纪名篇。后世因之,守而勿失。譬夫行夏时之正朔,服孔门之教义者,[3]虽地迁陵谷,时变质文,而此道常行,终莫之能易也。[4]
然迁之以天子为本纪,诸侯为世家,斯诚谠矣。但区域[5]既定,而疆理[6]不分,遂令后之学者罕详其义。[7]案姬自后稷至于西伯,嬴自伯翳至于庄襄,[8]爵乃诸侯,而名隶本纪。[9]若以西伯、庄襄以上,别作周、秦世家,持殷纣以对[10]武王,拔秦始以承周赧,使帝王传授,昭然有别,岂不善乎?[11]必以西伯以前,其事简约,别加一目,不足成篇。[12]则伯翳之至庄襄,其书先成一卷,[13]而不共世家等列,辄与本纪同编,此尤可怪也。[14]项羽僭盗而死,未得成君,[15]求之于古,则齐无知、卫州吁之类也。[16]安得讳其名字,呼之曰王者乎?[17]春秋吴、楚僭拟,书如列国。假使羽窃帝名,正可抑同群盗,[18]况其名曰西楚,号止霸王者乎?霸王者,即当时诸侯。[19]诸侯而称本纪,求名责实,再三乖谬。[20]
盖纪之为体,犹《春秋》之经,系日月以成岁时,书君上以显国统。[21]曹武虽曰人臣,实同王者,以未登帝位,国不建元。陈《志》权假汉年,编作《魏纪》,亦犹《两汉书》首列秦、莽之正朔也。[22]后来作者,宜准于斯。两陆机《晋书》,列纪三祖,直序其事,竟不编年。年既不编,何纪之有?[23]夫位终北面,一概人臣,傥追加大号,止入传限,是以弘嗣[24]吴史,不纪孙和,缅求故实,非无往例。[25]逮伯起[26]之次《魏书》,[27]乃编景穆于本纪,以戾园[28]虚谥,间厕武、昭,欲使百[29]世之中,若为鱼贯。[30]
又纪者,既以编年为主,唯叙天子一人。有大事可书者,则见之于年月;其书事委曲,付之列传。此[31]其义也。如近代述者魏著作、李安平之徒,其撰《魏》、《齐》二史,旧注:魏彦渊撰《后魏书》,李百药撰《北齐书》。[32]于诸帝篇,或杂载臣下,或兼言他事,巨细毕书,洪纤备录。旧注:如彦渊帝纪载沙苑之捷,百药帝纪述淮南之败是也。全为传体,有异纪文,迷而不悟,无乃太甚。世之读者,幸为详焉。[33]
按:《史记索隐》释本纪曰:“本其事而记之,故曰本纪。”若是,则凡纪人事皆可通称,不已泛乎?《史通》则曰:“系日月以成岁时,书君上以显国统。”其于《列传》篇又曰:“纪者,编年。”“编年者,历帝王之岁月。”盖言用其纪元,纪其时事也。似此析义,则凡混假是名,如项羽前附秦年,后附汉年,全与本身无与,不待辩而其非灼然矣。裴世期论《史目》云:“天子称本纪,诸侯曰世家。”系其本系,故曰本。是则刘说之所因欤?
侪项于州吁、无知,初看似过。细按其意,特以未成君等之耳,非以逆例也。或曰:魏武权假汉年,纪是乎?曰:帝魏为文者,势所必然,犹晋三祖也,尊创业也。非是,则唐高、宋太之先世矣。莫谎于元魏,《称谓》篇斥之。
孙和、元晃一条,断制严明,濮议、兴献议,聚讼可息。
自此至《题目》篇,条疏抽论,皆是纪传体中之体例。
[1] 其书有十二纪。
[2] 释:首原“纪”字来历。
[3] 二句喻言本纪,法立而分定。
[4] 释:自“及司马”至此,赞其创立纪名,专归天子,至当不易,无容混冒。
[5] 犹言门类。
[6] 犹言界画。
[7] 释:数语转意。
[8] “襄”旧作“王”,下同。
[9] 释:此下言自名之而自乱之,摘周、秦起案。
[10] 递代之义。
[11] 释:先设平论。
[12] 其书不过两番。
[13] 甚不简矣。
[14] 释:此正驳之,而文义侧注周之先事,少卷促耳。秦未帝前,卷长另立,何亦混称乎?
[15] 大业未就。
[16] 未成君也。
[17] 二句言岂等于讳名而奉尊称者。
[18] 群盗即胜、广辈,《汉书》胜、广、项籍同传,句盖准以为言。
[19] 即如彭、韩之类,谓其号正同也。
[20] 释:前节就帝王上世乱例驳之,此节就身未成帝乱例驳之。
[21] 释:二句正透出命名的旨。上无压制,自得纪年,方许题为本纪,名义相符。
[22] 秦、莽举例,据《光武纪》。
[23] 释:此与下节皆摘后史之不符纪例者。〇本节就开代言。
[24] 韦曜。
[25] 即下文戾园也。
[26] 魏收。
[27] 一脱“书”字。
[28] 诸本讹作“国”。
[29] 一作“下”。
[30] 释:此节摘继体追尊为言。〇已上总就“本”字、“纪”字名义发挥。
[31] “此”郭本作“则”。
[32] 按:“渊”为唐讳,恐非原注,下同。
[33] 释:末节乃从纪体立论,体似《春秋》之经,事止提纲,书其大者,杂载他兼则亵矣,可谓搜义无穷。
后稷至西伯 按:《史记·周本纪》,后稷以下,曰不窋,曰鞠,曰公刘,曰庆节,曰皇仆,曰差弗,曰毁隃,曰公非,曰高圉,曰亚圉,曰公叔祖类,曰古公亶父,曰公季,曰西伯。凡十五世,文幅甚简。附按:罗氏《路史》云:夏十七世,商三十世,盖四十七世而后有周文王。此叙止十五世,疏脱甚矣。
伯翳至庄襄 按:《史记·秦本纪》,伯翳本名大费,与禹平水土。传至非子,当周孝王时,始封为附庸,邑之秦。至襄公,平王封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于是始国。至缪公,开地千里,遂霸西戎。至孝公,天子致伯。子惠文,始称王,以至庄襄。通为纪一卷,编《始皇纪》之前。
无知州吁 《左传》庄八:齐公孙无知有宠于僖公,襄公绌之。公田而反,贼入,弑之,立无知。九年,雍廪杀无知。又隐四:卫州吁弑桓公而立,卫人使右宰丑莅杀州吁于濮。
权假汉年 《魏志·武帝纪》:纪年起汉献帝初平元年,尽建安二十五年。
陆机晋纪 《晋书》本传:机字士衡,吴郡人。祖逊,父抗。太康末,与弟云俱入洛。成都王颖劳谦下士,机委身焉。宦人孟玫谮机于颖,遂遇害。所著文章二百余篇。按:传不言作《晋纪》,而《隋》、《唐》二志,郑、马二《通》并有陆机《晋纪》四卷,并入编年门。今《史通》云“历纪三祖,直叙其事”,以为不合本纪之体。得毋机书之以纪名,原是荀、袁《汉纪》之“纪”,而非本纪之“纪”欤?识以存疑。三祖,谓所追尊宣帝懿、景帝师、文帝昭也。
弘嗣吴史 弘嗣,韦曜字,即韦昭也。见《国语》家。《吴志·曜传》:孙皓即位,欲为父和作纪,曜执以和不登帝位,宜名为传,如是者非一。皓积嫌愤,遂诛曜。按:今《吴志·孙和传》在五子之列,殆因曜之旧欤?
伯起魏书 《北史》:魏收字伯起,小字佛助。与温子昇、邢子才齐誉,世号“三才”。齐天保元年,除中书令,兼著作郎。二年,诏撰魏史。《魏书》纪:恭宗景穆皇帝讳晃,太武皇帝长子也。薨于东宫,即柩谥曰景穆。高帝即位,追尊皇帝庙号。史臣曰:“恭宗明德令闻,夙世殂夭,其戾园之悼欤?”按:此纪继《太武纪》下,是僭纪也。当附《太武纪》末,不合分篇。
戾园 《汉·宣帝纪》:武帝戾太子纳史良娣,产子史皇孙。皇孙生帝。巫蛊事起,太子亡至湖,遇害。《武五子传》:宣帝初即位,诏曰:“故皇太子在湖,未有号谥、岁时祠,其议谥,置园邑。”有司奏请,谥曰戾,置奉邑二百家,湖乡邪里聚为戾园。后又益戾园满三百家。
魏著作 《北史·魏季景传》:季景子澹,字彦深,仕齐殿中郎、中书舍人。入隋,迁著作郎。帝以魏收所撰《后魏书》褒贬失实,诏澹别成魏史。义例与魏收多所不同。按:澹本字彦渊,唐讳为“深”。
李安平 《唐书》:李百药字重规,定州安平人,隋内史令德林子也。幼多病,祖母赵以“百药”名之。七岁能属文,号“奇童”。贞观元年,拜中书舍人,封安平县男。所撰《齐史》行于世。
世家第五
自有王者,便置诸侯,列以五等,疏为万国。当[1]周之东迁,王室大坏,于是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迄乎秦世,分为七雄。司马迁之记诸国也,其编次之体,与本纪不殊。[2]盖欲抑彼诸侯,异乎天子,故假以他称,名为世家。[3]
案世家之[4]为义也,岂不以开国承家,世代相续?至如[5]陈胜起自群盗,称王六月而死,子孙不嗣,社稷靡闻,无世可传,无家可宅,而以世家为称,岂当然乎?夫史之篇目,皆迁所创,岂以自我作故,[6]而名实无准。[7]
且诸侯、大夫,家国本别。三晋之与田氏,自未为君而前,齿列陪臣,屈身藩后,而前后一统,俱归世家。使君臣相杂,升降失序,何以责季孙之八佾舞庭,管氏之三归反坫?[8]又[9]列号东帝,抗衡西秦,地方千里,高视六国,而没其本号,唯以田完制名,谓《田完世家》也。求之人情,孰谓其可?[10]
当汉氏之有天下也,其诸侯与古不同。夫古者诸侯,皆即位建元,专制一国,绵绵瓜瓞,卜世长久。至于汉代则不然。其宗子称王者,皆受制京邑,自同州郡;异姓封侯者,必从宦[11]天朝,不临方域。[12]或传国唯止一身,或袭爵才经数世,虽名班[13]胙土,而礼异人君,必编世家,实同列传。而马迁强加别录,以类相从,虽得画一之宜,讵识随时之义?[14]
盖班《汉》知其若是,厘革前非。至如萧、曹茅土之封,荆、楚葭莩之属,并一概称传,无复世家,事势当然,非矫枉也。[15]自兹已降,年将四百。及魏有中夏,而扬、[16]益[17]不宾,终亦受屈中朝,见称伪主。为史者必题之以纪,则上通帝王;榜之以传,则下同臣妾。梁主敕撰《通史》,定为吴、蜀世家。持彼僭君,比诸列国,去太去甚,其得折中之规乎![18]次有子显《齐书》,北编《魏虏》;牛弘《周史》,南记萧詧。考其传体,宜曰世家。[19]但近[20]古著书,通无此称。用使马迁之目,[21]湮没不行;班固之名,相传靡易者矣。[22]
按:由周而来,五等相仍。当子长时,汉封犹在,故立此名目,以处夫臣人而亦君人者。自兹以降,去古益远,藩微封耗,史无世家,时为之也。“随时之义”四字,乃持论主句。
三国、南、北朝,体势相埒,各为一史,理事当然。宋之辽、金,亦犹是也。晋十六国,载记统之;唐之藩镇,是不一姓。凡此诸朝,都无置世家处。独唐末五代,十国擅世,庐陵远法龙门,继列兹体,比于扬、益、《魏虏》之云,似较檃当,亦时之适逢也。然设以十国拟诸载记,亦殊妥协。
帝魏则传蜀,帝蜀则纪汉,蜀不得与吴例,故独不可世家。
位孔子以世家,先儒非之。愚谓《史记》乃从其世及而世家之也,故叙后系独长,至十一传安国,而与己同时,继以子卬孙欢而止。厥后褒成、褒亭、宗圣、奉圣、崇圣、恭圣、绍圣、褒圣、衍圣之封,与世无极焉。乃悟“世家”二字,千古唯孔氏颠扑不破。《史通》纠史,于孔子无缀词,其亦有会于斯欤?[23]
[1] 一无“当”字。
[2] 各国自用其年。
[3] 释:首标世家创设名义之故,已下皆即迁《史》搜驳。
[4] 一无此四字,易一“其”字。
[5] 一作“于”。
[6] 一作“古”,集内屡见此语,并作“故”。
[7] 释:既立世家一门,陈胜最难安放,故作第一驳。
[8] 三晋,田齐之先,犹帝纪之上世也。
[9] 当有“田齐”二字。
[10] 释:第二驳,本是三晋、田齐总驳,而田完题上独缺“齐”字,故多一层。
[11] 一作“官”。
[12] 汉初不尽然。
[13] 一多“爵”字,非。
[14] 释:第三驳,专举汉封为言。〇“随时”二字,具有通识。
[15] 释:落到班史,废去世家,事势当然,正是为时所转。
[16] 吴。
[17] 蜀。
[18] 此论于蜀未允。
[19] 释:自汉而后,代多分据,宜若可用,然亦不为决词也。
[20] 或作“今”,误。
[21] 或讹作“册”。
[22] 释:末以舍马从班结之。
[23] 《宋史》袭欧,诸国世家,夹置传内,名类杂糅。
三晋 《史记·赵世家》:叔带去周如晋,事晋文侯,始建赵氏于晋国。五世,晋献公赐赵夙耿。晋悼公立,赵武续赵宗。晋顷公年,赵简子出,有人当道,曰:“主君之子,且必有代。”晋懿公年,赵襄子与韩、魏灭知氏,于是北有代,南有知氏。襄子卒,献侯立;卒,子烈侯籍立。韩、魏、赵皆相立为诸侯。《魏世家》:毕万事晋献公,献公以魏封万。卜偃曰:“万,满数也;魏,大名也。以是始赏,天开之矣。”晋文公令武子袭魏氏。晋悼公任魏绛政。其后魏桓子与韩康子、赵襄子共伐灭知伯,分其地。桓子之孙曰文侯都,与赵、韩列为诸侯。《注》:《世本》曰:“都,斯也。”《韩世家》:韩之先与周同姓,其后事晋,得封于韩原,曰韩武子。后三世有韩厥,从封姓为韩氏。晋作六卿,而韩厥在一卿之位,号为献子。子宣子徙居州。子贞子徙居平阳。至康子,与赵襄子、魏桓子共败知伯,分其地,地益大。子武子,武子子景侯虔,与赵、魏俱得立为诸侯。
田氏 《田敬仲完世家》:陈完者,陈厉公佗之子也。奔齐,齐桓公使为工正。完卒,谥为敬仲。敬仲之如齐,以陈字为田氏。按:完之后九世为太公和,迁齐康公于海上。与魏文侯会浊泽,求为诸侯。魏使使言周天子,天子许之。田和立为齐侯,列于诸侯。
葭莩 《汉书》:中山靖王胜对曰:“群臣非有葭莩之亲,鸿毛之重。”《注》:莩者,葭中白皮,至薄,喻薄。
去太去甚 《老子·无为章》: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子显编魏虏 《梁书·萧子恪传》:子恪弟子显,字景阳。启撰齐史,书成,表奏之。子显《齐书》列传第三十八,题为《魏虏》。
牛弘周史 《隋书》本传:弘字里仁。开皇初,授秘书监。拜礼部尚书,敕修撰《五礼》,勒成百卷。有文集十三卷。按:弘撰《周史》,本传缺书。《隋·经籍志》:《周史》十八卷,未成,牛弘撰。亦见《外篇·正史》篇。《读书志》:苏绰秉政,军国词令,多准《尚书》。牛弘为史,尤务清言。
萧詧 《后周书》:萧詧字理孙,梁武帝之孙,昭明太子之第三子。昭明卒,武帝舍詧兄弟而立简文。大同元年,除持节,都督雍、梁、随诸军事。詧以襄阳梁武创基之所,志存绥养。侯景作乱,梁元帝时镇江陵,詧与构隙,恐,乃称藩于魏。江陵平,太祖立詧为梁主,资以江陵一州之地。詧遂称帝于其国,在位八载,薨。又命其太子岿嗣位。岿字仁远。有文学,善抚御,在位二十三载,薨。又命其太子琮嗣位。琮字温文,倜傥善弓马。二年,隋征入朝,废梁国。自詧初即位,至是岁三十有三年矣。按:詧于后周,若题以世家,实为宜称。
列传第六
夫纪传之兴,肇于《史》、《汉》。盖纪者,编年也;传者,列事也。编年者,历帝王之岁月,犹《春秋》之经;列事者,录人臣之行状,犹《春秋》之传。《春秋》则传以解经,《史》、《汉》则传以释纪。[1]
寻兹例草创,始自子长,而朴略犹存,区分未尽。如项王宜[2]传,而以本纪为名,非惟羽之僭盗,不可同于天子;且推其序事,[3]皆作传言,[4]求谓之纪,不可得也。或曰:迁纪五帝、夏、殷,亦皆列事而已。[5]子曾不之怪,何独尤于《项纪》哉?对曰:不然。夫五帝之与夏、殷[6]也,正朔相承,子孙递及,虽无年可著,纪亦何伤!如项羽者,事起秦余,身终汉始,殊夏氏之后羿[7]似黄帝之蚩尤。譬诸闰位,容可列纪;[8]方之骈拇,难以成编。[9]且夏、殷之纪,不引他事。[10]夷、齐谏周,实当纣日,而[11]为列传,不入殷篇。《项纪》则上下同载,君臣交杂,[12]纪名传体,所以成嗤。[13]
夫纪传[14]之不同,犹诗赋之有别,而后来继作,亦多所未详。案范晔《汉书》记[15]后妃六宫,其实传也,[16]而谓之为纪;陈寿《国志》载孙、刘二帝,其实纪也,[17]而呼之曰传。考数家之所作,其未达纪传之情乎?苟上智犹且若斯,则中庸故可知矣。[18]
又传之为体,大抵相同,而述者多方,有时而异。[19]如二人行事,首尾相随,则有一传兼书,包括令尽。若陈馀、张耳合体成篇,陈胜、吴广相参并录是也。亦有事迹虽寡,名行可崇,寄在他篇,为其标冠。若商[20]山四皓,事列王阳之首;庐江毛义,名在刘平之上是也。[21]
自兹已后,史氏相承,述作虽多,斯道都[22]废。其同于古者,唯有附出而已。[23]寻附出之为义,攀列传以垂名,若纪季之入齐,颛臾之事鲁,皆附庸自托,得厕[24]朋流。然世之求名者,咸以附出为小。盖以其因人成事,不足称多故也。窃以书名竹素,岂限详略,但问其事竟如何耳。借如召平、纪信、沮授、陈容,或运一异谋,树一奇节,并能传之不朽,人到于今称之。岂假编名作传,然后播其遗烈也![25]嗟乎!自班、马以来,获书于国史者多矣。其间则有生无令闻,[26]死无异[27]迹,用使游谈者靡征其事,讲习者罕记其名,而虚班史传,妄占篇目。若斯人者,可胜纪哉!古人以没而不朽为难,盖为此也。[28]
按:初谓列传宜无紊例之患,又疑《史通》何多牵涉之辞,久而后知其解也。拈出本纪,连为互文,透顶直指,曰:纪者,纪年也。年仰他人者,虽纪实传;年得自主者,虽传实纪。片言折狱,纪法定而后传例清焉。迨乎文胜益流,甚者腾声秽史,纵谤书其或免,宁实录之靡惭。篇后发药,又是传者通病。子长之倡传首也,曰:非附青云,乌施后世。子玄之严传例也,曰:生无令闻,虚占篇目。举意故殊,赠言弥远,国史体尊,可使夷于家乘哉!
[1] 释:此篇论列传也。其以本纪并提者何?盖纪传之为书,其中有表有志,而言者皆约举两端以名之,故并提以析其义也。一则纪以配《经》,传以配《左》,以明详略之攸分,如本节所云也;一则传无他体淆讹,偏与本纪出入,宜审义例之各当,如下文所辩也。
[2] 旧讹作“立”。
[3] 一脱“事”字。
[4] 年从秦、汉,便是传体。
[5] 《史记》此三纪皆无年。
[6] 旧作“殷、夏”。
[7] 羿世无君。
[8] 谓羿。
[9] 谓蚩尤。
[10] 纪体尊严。
[11] 古“析”字。
[12] 多端时事,尽入篇中。
[13] 一作“媸”。释:此段所言,《本纪》篇先已论过,似乎复出而非也。在纪言纪,惟讥僭置。此乃详研纪文,实皆传体,去名存实,定合收还。盖彼篇虽有书君显国之言,而于论项之处未畅斯旨,留此尽之也。
[14] 一作“传纪”。
[15] 或作“纪”。
[16] 从君之年。
[17] 用其国年。
[18] 释:已上两层皆是借纪剔传,先纠《史记》,次及范、陈。年托他人者,反不入传;年由我纪者,反以传名,皆失实也。论传例之失,至是止。
[19] 旧有“耳”字。
[20] 一作“南”。
[21] 释:单行传体,可以不论。合传、寄传,变体也,故抽论之。合传谓二人合事,非儒林、循吏之类;寄传谓别列传头,非召平、沮授之类。
[22] 一作“多”。
[23] 释:附出,谓附见传中,因合、寄二项触类及之。
[24] 旧有“于”字。
[25] 释:假附出之可传,引滥登之可鄙。
[26] 一作“问”。
[27] 一作“遗”。
[28] 释:自“自兹以后”至末,寓情尤远。果可片端不朽,奚须扬厉滋多。儆后波靡,屹然砥柱。
后羿 见《书·五子之歌》,又见《左传》襄四年、哀元年。
蚩尤 《史记·五帝纪》: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于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而蚩尤最为暴。《索隐》:蚩尤,盖诸侯号也。
范后妃纪 范晔《后汉书》以《皇后纪》列帝纪之后,其叙曰:“考列行迹,以为《皇后本纪》。虽成败事异,而同居正号者,并列于篇。”“亲属别事,各依列传。”
陈志孙刘 陈寿《吴志》:权曰《吴主传》,改元五,曰黄武、黄龙、嘉禾、赤乌、太元。亮、休、皓曰《三嗣主传》,亮改元三,曰建兴、五凤、太平,休改元曰永安,皓元八,元兴、甘露、宝鼎、建衡、凤皇、天册、天玺、天纪。《蜀志》:先主曰《先主传》。传略曰:魏文帝称尊号,改元黄初。传闻汉帝见害,先主乃发丧制服。议郎阳泉侯刘豹等上言,宜即帝位,以纂二祖,谨上尊号。即皇帝位于成都武担山之南。为文曰:“惟建安二十六年四月丙午,皇帝备敢用玄牡,昭告皇天后土。汉有天下,历数无疆。曩者王莽篡盗,光武皇帝震怒致诛,社稷复存。今曹操阻兵安忍,戮杀主后。”“操子丕载其凶逆,窃居神器。群臣将士以为社稷隳废,备宜修之,嗣武二祖,龚行天罚。”“率土式望,在备一人。”“谨择元日,与百寮登坛,受皇帝玺绶。”建元章武。《后主传》:元四,建兴、延熙、景耀、炎兴。按:二国主传皆不用魏年,实纪体也。
馀耳胜广 《史记》、《汉书》并两人合一传。
四皓列王阳之首 《汉书·王吉》等传,传首有叙,叙内云:汉兴有园公、绮里季、夏黄公、甪里先生。此四人者,当秦之世,避而入商山。自高祖闻而召之,不至。吕氏用留侯计,使皇太子卑辞安车,迎而致之。四人从太子见,高祖客而敬待之。太子得以为重,遂用自安。王吉本传:吉字子阳,与贡禹为友。世称“王阳在位,贡公弹冠”。
毛义在刘平之上 《后汉·刘平》等传,传首亦有叙,叙内云:中兴,庐江毛义少节家贫,以孝行称。南阳张奉慕其名,往候之,而府檄适至,以义守令。义奉檄而入,喜动颜色,奉心贱之。及义母死,去官行服。后举贤良,公车征,遂不至。张奉叹曰:“贤者固不可测。往日之喜,乃为亲屈也。”刘平本传:平字公子,本名旷,显宗后改为平。
纪季入齐 《左传》庄、三《经》:纪季以酅入于齐。杜《注》:酅,纪邑。季以邑入齐为附庸,先祀不废。按:《史通》与鲁附庸颛臾并举,皆以喻传之附出者。
召平纪信 《汉书》:召平附见《萧何传》,纪信附见《项籍传》。
沮授 《后汉·袁绍传》:绍领冀州牧,引沮授为别驾。授进曰:将军忠义奋发,威陵河、朔,迎大驾于长安,复宗庙于洛邑,号令天下,其功不难。兴平二年,车驾为李傕等所追,沮授曰:“西迎大驾,即宫邺都,挟天子而临诸侯,蓄士马以讨不庭,谁能御之?”“若不早定,必有先之者。”绍不从。绍攻许,沮授为操军所执,大呼曰:“授不降也,为所执耳!”操曰:“国家未定,方当与君图之。”授曰:“速死为福。”乃诛之。章怀《注》:《献帝传》曰:“沮授,广平人。”《存研楼集》:近宜兴储会元大文撰有《沮授补传》。
陈容 《魏志·臧洪传》:洪领东郡,袁绍兴兵杀之。洪邑人陈容,少为书生,亲慕洪,随洪为东郡丞。见洪当死,谓绍曰:“将军欲为天下除暴,而专先诛忠义,岂合天意?”绍使人牵出,谓曰:“汝非臧洪俦,空尔为!”容顾曰:“仁义岂有常,蹈之则君子,背之则小人。今日宁与臧洪同日而死,不与将军同日而生。”复见杀。在绍坐者无不叹息,窃相谓曰:“如何一日杀二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