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全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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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经传集解第二

桓 公

〇 《释文》:桓公惠公之子,隐公之弟,母仲子。《史记》,亦名。《谥法》,辟土服远曰桓。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1]

三月,公会郑伯郑伯以璧假田。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2]

秋,大水[3]

冬十月。

[1] 嗣子位定于初丧而改元必须踰年者,继父之业,成父之志,不忍有变于中年也。诸侯每首岁必有礼于庙,诸遭丧继位者因此而改元正位,百官以序。故国史亦书即位之事于策。桓公篡立而用常礼,欲自同于遭丧继位者。《释例》论之备矣。〇 篡,初患切。  [2] 公以篡立而修好于因而迎之,成礼于,终易二田,然后结盟。犬丘地也。,近,地名。求祀周公听受田,令泰山之祀。知其非礼,故以璧假为文,时之所隐。〇 假,举下切。好,呼报切,《传》同。近,附近之近。祊,百庚切。令,力呈切。  [3] 书灾也。《传》例曰:凡平原出水为大水。

元年春,公即位,修好于人请复祀周公,卒易[1]。公许之。三月,郑伯以璧假田,为周公故也[2]

[1] 事在八年。〇 复,扶又切。  [2] 不宜听周公,又不宜易取田。犯二不宜以动,故隐其实。不言,称璧假,言若进璧以假田,非久易也。〇 为,于伪切。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结成也[1]。盟曰:“渝盟无享国[2]。”

[1] 结成易二田之事也。《传》以《经》不书,故独见。〇 见,贤遍切。  [2] 渝,变也。〇 渝,羊朱切。享,许丈切。

秋,大水。凡平原出水为大水[1]

[1] 广平曰原。

冬,郑伯拜盟[1]

[1] 郑伯若自来,则《经》不书;若遣使,则当言人,不得称郑伯。疑谬误。〇 使,所吏切。

华父督孔父之妻于路[1],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艳[2]。”

[1] 华父督戴公孙也。孔父嘉孔子六世祖。〇 华,户化切,大夫氏也。后皆同。督,音笃。  [2] 色美曰艳。〇 艳,以赡切。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1]

滕子来朝[2]

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以成[3]

夏四月,取大鼎于。戊申,纳于大庙[4]

秋七月,杞侯来朝[5]

蔡侯郑伯会于[6]

九月,入杞[7]

公及盟于。冬,公至自[8]

[1]以弑,罪在也。孔父称名者,内不能治其闺门,外取怨于民,身死而祸及其君。〇 闺,音圭。  [2] 无《传》。十一年称侯,今称子者,盖时王所黜。  [3] 成,平也。有弑君之乱,故为会欲以平之。地。  [4] 以鼎赂公。大庙,周公庙也。始欲平之乱,终于受赂,故备书之。戊申,五月十日。〇 郜,古报切。大,音泰,《传》大庙仿此。  [5] 公即位而来朝。  [6] 颍川召陵县西南有邓城。〇 召,上照切。  [7] 不称主帅,微者也。弗地曰入。〇 帅,所类切,或作师。  [8] 《传》例曰:告于庙也。特相会,故致地也。凡公行还不书至者,皆不告庙也。不书至,谦不敢自同于正君,书劳策勋。

二年春,宋督孔氏,杀孔父而取其妻。公怒,惧,遂弑殇公。君子以为有无君之心而后动于恶[1],故先书弑其君。会于以成乱,为赂故,立华氏[2]

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战[3],民不堪命。孔父嘉为司马,为太宰,故因民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马则然[4]。”已杀孔父而弑殇公,召庄公而立之,以亲[5]。以大鼎赂公[6]皆有赂,故遂相宋公。夏四月,取大鼎于。戊申,纳于大庙。非礼也。

臧哀伯谏曰[7]:“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8],大路越席[9],大羹不致[10],粢食不凿[11],昭其俭也[12]。衮、冕、黻、珽[13],带、裳、幅、舄[14],衡、、纮、[15],昭其度也[16]。藻率、鞞、鞛[17],鞶、厉、游、缨[18],昭其数也[19]。火、龙、黼、黻[20],昭其文也[21]。五色比象,昭其物也[22]、鸾、和、铃,昭其声也[23]。三辰旂旗,昭其明也[24]。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25]。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今灭德立违[26],而寘其赂器于大庙,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鼎在庙,章孰甚焉?武王,迁九鼎于雒邑[27],义士犹或非之[28],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其若之何?”公不听。内史闻之曰:“臧孙达其有后于乎!君违,不忘谏之以德[29]。”

[1] 虽有君,若无也。  [2] 《经》称平乱者,盖以君受赂立华氏,贪纵之甚,恶其指斥,故远言始与为会之本意也。《传》言为赂故立华氏,明《经》本书平乱,为公讳,讳在受赂立华氏也。犹璧假田为周公祊故。所谓婉而成章。未死而赐族,之妄也。〇 为,于伪切,《注》除为会一字,并同。恶,乌路切。婉,於阮切。  [3] 殇公四年立,十一战皆在隐公世。  [4] 言公之数战,则司马使尔。孔父字。〇 大,音泰。数,音朔。  [5] 庄公公子冯也,三年出居于,不书,不告也。〇 冯,皮冰切,下同。  [6] 郜国所造器也,故系名于济阴城武县东南有北郜城。  [7] 臧哀伯大夫僖伯之子。〇 相,息亮切,下《注》、《传》相同。  [8] 以茅饰屋,著俭也。清庙,肃然清静之称。〇 著,张虑切,后不音者同。称,尺证切。  [9] 大路,玉路,祀天车也。越席,结草。〇 越,户括切。祀天车,本或无天字者非。  [10] 大羹,肉汁。不致五味。  [11] 黍稷曰粢,不精凿。〇 粢,音咨。食,音嗣,饼也。凿,子洛切;《字林》作毇,子沃切,云,粝米一斛舂为八斗。  [12] 此四者皆示俭。  [13] 衮,画衣也。冕,冠也。黻,韦韠,以蔽膝也。珽,玉笏也,若今吏之持簿。〇 衮,古本切。黻,音弗,下同。珽,他顶切。韠,音必。笏,音忽。簿,步古切;徐广云,持簿,手版也。  [14] 带,革带也。衣下曰裳。幅,若今行縢者。舄,复履。〇 幅,音逼。舄,音昔。縢,徒登切。复,音福。  [15] 衡,维持冠者。,冠之垂者。纮,缨从下而上者。,冠上覆。〇 ,多敢切;《字林》,丁坎切。纮,获耕切。綖,音延;《字林》,弋善切。上,时掌切,下上下同。  [16] 尊卑各有制度。  [17] 藻率,以韦为之,所以藉玉也。王五采,公、侯、伯三采,子、男二采。鞞,佩刀削上饰。鞛,下饰。〇 率,音律。鞞,补顶切。鞛,布孔切。藉,在夜切。削,音笑。  [18] 鞶,绅带也,一名大带。厉,大带之垂者。游,旌旗之游。缨,在马膺前,如索。〇 鞶,步干切。游,音留,《注》同。膺,于陵切。索,悉各切。  [19] 尊卑各有数。  [20] 火,画火也。龙,画龙也。白与黑谓之黼,形若斧。黑与青谓之黻,两己相戾。〇 黼,音甫。戾,力计切。  [21] 以文章明贵贱。  [22] 车服器械之有五色,皆以比象天地四方,以示器物不虚设。〇 比,并是切。械,户戒切。  [23] ,在马额。鸾,在镳。和,在衡。铃,在旂。动皆有鸣声。〇 ,音扬;郑玄云,马面当卢。额,颜客切。镳,彼骄切。旂,勤衣切。  [24] 三辰,日、月、星也。画于旂旗,象天之明。  [25] 登降,谓上下尊卑。  [26] 谓立华督违命之臣。  [27] 九鼎,所受九鼎也。武王,乃营雒邑而后去之,又迁九鼎焉,时但营洛邑,未有都城。至周公,乃卒营雒邑,谓之王,即今河南城也。故《传》曰:成王定鼎于郏鄏。〇 寘,之豉切,置也。邪,似嗟切。雒,音洛,本亦作洛。夏,户雅切。郏,古洽切。鄏,音辱。  [28]伯夷之属。  [29] 内史,大夫官也。僖伯观鱼,其子哀伯纳鼎,积善之家必有馀庆,故曰其有后于

秋七月,杞侯来朝,不敬。杞侯归,乃谋伐之。

蔡侯郑伯会于,始惧[1]

[1] 楚国南郡江陵县纪南城也。楚武王始僭号称王,欲害中国。姓,近,故惧而会谋。〇 近,附近之近。

九月,入。讨不敬也。

公及盟于,修旧好也[1]。冬,公至自,告于庙也。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2]。特相会,往来称地,让事也[3]。自参以上,则往称地,来称会,成事也[4]

[1] 之好。〇 好,呼报切,《注》同。  [2] 爵,饮酒器也。既饮置爵,则书勋劳于策,言速纪有功也。〇 舍,音赦,置也;旧音捨。  [3] 特相会,公与一国会也。会必有主,二人独会,则莫肯为主,两让,会事不成,故但书地。  [4] 成会事。〇 参,七南切,亦音三。上,时掌切。

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之役生大子,命之曰[1]。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2]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3]!夫名以制义[4],义以出礼[5],礼以体政[6],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7]。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8]。今君命大子曰,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9]?”

之二十四年,始乱,故封桓叔曲沃[10]靖侯之孙栾宾傅之[11]师服曰:“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12],诸侯立家[13],卿置侧室[14],大夫有贰宗[15],士有隶子弟[16],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17]。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18]。今,甸侯也,而建国。本既弱矣,其能久乎[19]?”

之三十年,潘父昭侯而纳桓叔,不克[20]人立孝侯[21]

之四十五年,曲沃庄伯,弑孝侯[22]人立其弟鄂侯鄂侯哀侯[23]哀侯陉庭之田[24]陉庭南鄙启曲沃

[1] 条,地。大子,文侯也。意取于战相仇怨。〇 仇,音求。  [2] 桓叔也。西河界休县南有地,名千亩,意取能成其众。  [3] 师服大夫。〇 名,如字,或弥政切。  [4] 名之必可言也。  [5] 礼从义出。  [6] 政以礼成。  [7] 反易礼义,则乱生也。  [8] 自古有此言。〇 耦,五口切。妃,芳非切。  [9] 穆侯爱少子桓叔,俱取于战以为名,所附意异,故师服桓叔之党必盛于以倾宗国,故因名以讽谏。〇 替,他计切,废也。少,诗照切。讽,方凤切。  [10] 鲁惠公也。晋文侯卒,子昭侯元年,危不自安,封成师曲沃伯。  [11] 靖侯桓叔之高祖父,言得贵宠公孙为傅相。〇 靖,才井切。栾,力官切。  [12] 立诸侯也。  [13] 卿大夫称家。  [14] 侧室,众子也,得立此一官。  [15] 適子为小宗,次者为贰宗,以相辅贰。〇 適,丁历切。为小宗,本或作为大宗,误。  [16] 士卑,自以其子弟为仆隶。  [17] 庶人无复尊卑,以亲疏为分别也。衰,杀也。〇 分,扶问切,又如字。亲,七刃切,又如字。衰,初危切,《注》同。复,扶又切。别,彼列切。杀,所界切。  [18] 下不冀望上位。〇 觊,音冀。觎,羊朱切;《字林》,羊住切;《说文》云,欲也。  [19] 诸侯而在甸服者。〇 甸,徒练切。  [20] 潘父大夫也。昭侯文侯子。  [21] 昭侯子也。  [22] 庄伯桓叔子。晋国所都。  [23] 鄂侯以五年奔。其年秋,王立哀侯。  [24] 陉庭南鄙邑。〇 陉,音刑。

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1]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2]

六月,公会杞侯

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3]

公子翚逆女[4]

九月,齐侯姜氏[5]。公会齐侯[6]。夫人姜氏至自[7]

冬,齐侯使其弟来聘。

有年[8]

[1] 《经》之首时必书王,明此历,天王之所班也。其或废法违常,失不班历,故不书王。邑,今泰山嬴县。〇 《释文》:从此尽十七年皆无王,唯十年有。二《传》以为义。或有王字者非。嬴,音盈。  [2] 申约,言以相命而不歃血也。地,在陈留长垣县西南。〇 约,如字,又於妙切。歃,所洽切。垣,音袁。  [3] 无《传》。既,尽也。历家之说,谓日光以望时遥夺月光,故月食。日月同会,月奄日,故日食。食有上下者,行有高下,日光轮存而中食者,相奄密,故日光溢出。皆既者,正相当而相奄间疏也。然圣人不言月食日,而以自食为文,阙于所不见。  [4] 礼,君有故则使卿逆。  [5] 讙,地。济北蛇丘县西有下讙亭。已去齐国故不言女,未至于故不称夫人。〇 讙,音欢。蛇,以支切。  [6] 无《传》。  [7] 无《传》。告于庙也,不言以至者,齐侯送之,公受之于。  [8] 无《传》。五穀皆熟,书有年。

三年春,曲沃武公,次于陉庭韩万御戎,梁弘为右[1],逐翼侯[2],骖而止[3]。夜获之,及栾共叔[4]

[1] 武公曲沃庄伯子也。韩万庄伯弟也。御戎,仆也。右,戎车之右。  [2] 隰,汾水边。〇 汾隰,扶云切;水名。下湿曰隰。  [3] 骖,马。〇 骖,七南切。,户卦切。,芳非切。  [4] 共叔桓叔之傅,栾宾之子也,身傅翼侯。父子各殉所奉之主,故并见获而死。〇 共,音恭,《注》同。殉,似俊切。

会于,成昏于[1]

[1] 公不由媒介,自与齐侯会而成昏,非礼也。〇 介,音界。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不盟也。

公会杞侯求成也[1]

[1] 二年入,故今来求成。

秋,公子翚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1]齐侯姜氏,非礼也。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国,则上大夫送之。

[1] 昏礼虽奉时君之命,其言必称先君以为礼辞。故公子翚逆女,《传》称修先君之好;公子遂逆女,《传》称尊君命。互举其义。〇 好,呼报切,《注》同。

冬,仲年来聘,致夫人也[1]

[1] 古者女出嫁,又使大夫随加聘问,存谦敬,序殷勤也。在而出,则曰致女;在他国而来,则总曰聘。故《传》以致夫人释之。〇 《释文》:齐侯姜氏,本或作送姜氏。公子则下卿送。公子,公女。

芮伯万之母芮姜芮伯之多宠人也,故逐之,出居于[1]

[1] 为明年张本。芮国冯翊临晋县魏国河东河北县。〇 芮,如锐切。恶,乌路切。翊,音翼。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1]

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2]

[1] 冬猎曰狩,行三驱之礼,得田狩之时,故《传》曰:书时,礼也。之春,之冬也。田狩从时,非国内之狩地,故书地。〇 狩,手又切。夏,户雅切,下同。  [2] 宰,官;,氏;伯纠,名也。王官之宰,当以才授位,而伯纠摄父之职,出聘列国,故书名以讥之。国史之记,必书年以集此公之事,书首时以成此年之岁,故《春秋》有空时而无事者。今不书秋冬首月,史阙文。他皆放此。〇 纠,居黝切。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书时,礼也[1]

[1] 非狩地,故唯时合礼。

夏,渠伯纠来聘。父在,故名。

秋,师侵,败焉,小之也[1]

[1] 小,轻之,故为所败。

冬,王师、师围,执芮伯以归[1]

[1] 三年,芮伯出居更立君。所败,故以芮伯归,将欲纳之。

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1]

夏,齐侯郑伯[2]

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3]

陈桓公[4]

祝丘[5]

秋,人、人、人从王伐[6]

大雩[7]

[8]

冬,州公[9]

[1] 未同盟而书名者,来赴以名故也。甲戌,前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己丑,此年正月六日。乱,故再赴。赴虽日异而皆以正月起文,故但书正月。慎疑审事,故从赴两书。〇 鲍,步饱切。  [2] 外相朝皆言如。欲灭人惧而来告,故书。  [3] 仍叔,天子之大夫,称仍叔之子,本于父字,幼弱之辞也。讥使童子出聘。  [4] 无《传》。  [5] 无《传》。将袭故。  [6] 王自为伐之主,君臣之辞也。王师败不书,不以告。〇 从,如字,又才用切。  [7] 《传》例曰:书不时也。失龙见之时。〇 雩,音于,祭名。见,贤遍切。  [8] 无《传》。蚣蝑之属为灾,故书。〇 螽,音终。蚣,相容切。蝑,相鱼切。  [9] 不书奔,以朝出也。为下实来书也。曹国,今济阴定陶县。〇 陶,同劳切。

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卒,再赴也。于是乱,文公大子而代之[1]。公疾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

[1] 桓公五父也。称文公子,明桓公母弟也。桓公大子。〇 佗,大何切。免,音问。父,音甫。

夏,齐侯郑伯朝于,欲以袭之。人知之。

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1]

[1] 夺不使知王政。〇 袭,音习。

秋,王以诸侯伐郑伯御之。王为中军;虢公林父将右军,人、人属焉[1]周公黑肩将左军,人属焉[2]

子元请为左拒以当人、[3],为右拒以当人,曰:“乱,民莫有斗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顾之,必乱。不枝,固将先奔[4]。既而萃于王卒,可以集事。”从之[5]曼伯为右拒[6]祭仲足为左拒,原繁高渠弥以中军奉公,为鱼丽之陈,先偏后伍,伍承弥缝[7]。战于 [8],命二拒曰:“旝动而鼓[9]。”皆奔,王卒乱。师合以攻之,王卒大败。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军[10]祝聃请从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无陨,多矣[11]。”

夜,郑伯使祭足劳王,且问左右[12]

[1] 虢公林父,王卿士。〇 将,子匠切,下及《注》大将同。  [2] 黑肩周桓公也。  [3] 子元公子。拒,方陈。〇 拒,俱甫切,下同。陈,直觐切,下文之陈,及《注》同。  [4] 不能相枝持也。〇 卒,尊忽切,下同。  [5] 萃,聚也。集,成也。〇 萃,似类切。  [6] 曼伯檀伯。〇 曼,音万。  [7] 《司马法》:车战二十五乘为偏,以车居前,以伍次之,承偏之隙而弥缝阙漏也。五人为伍,此盖鱼丽陈法。〇 丽,力知切,《注》同。缝,扶容切。乘,绳证切。  [8] 地。〇 ,音须。  [9] 旝,旃也,通帛为之,盖今大将之麾也,执以为号令。〇 旝,古外切,又古活切;本亦作桧。建大木,置石其上,发机以磓敌。麾,许危切。  [10] 虽军败身伤,犹殿而不奔,故言能军。〇 射,食亦切。中,丁仲切。殿,多见切。  [11] 于此收兵自退。〇 陨,于敏切。  [12] 祭足祭仲之字,盖名仲足也。劳王,问左右,言志在苟免,王讨之非也。〇 劳,力报切,《注》同。名仲足,一本作名

仍叔之子,弱也[1]

[1] 仍叔之子来聘,童子将命,无速反之心,久留在,故《经》书夏聘,《传》释之于末秋。

秋,大雩,书不时也[1]。凡祀,启蛰而郊[2],龙见而雩[3],始杀而尝[4],闭蛰而烝[5]。过则书[6]

[1] 十二公《传》唯此年及二十六年有两秋,此发雩祭之例,欲显天时以指事,故重言秋,异于凡事。〇 重,直用切。  [2] 言凡祀通下三句天地宗庙之事也。启蛰,正建寅之月,祀天南郊。〇 蛰,直立切。正,音征。  [3] 龙见,建巳之月。苍龙,宿之体,昏见东方,万物始盛,待雨而大,故祭天,远为百穀祈膏雨。〇 见,贤遍切,《注》同。宿,音秀。为,于伪切。  [4] 建酉之月,阴气始杀,嘉穀始熟,故荐尝于宗庙。  [5] 建亥之月,昆虫闭户,万物皆成,可荐者众,故烝祭宗庙。《释例》论之备矣。〇 闭,必计切,又必结切;《字林》,芳结切。烝,之承切。  [6] 卜日有吉否,过次节则书,以讥慢也。

冬,淳于公,度其国危,遂不复[1]

[1] 淳于州国所都,城阳淳于县也。国有危难,不能自安,故出朝而遂不还。〇 度,待洛切。复,音服,后不音者皆同。难,乃旦切。

六年春正月,寔来[1]

夏四月,公会纪侯[2]

秋八月壬午,大阅[3]

人杀陈佗[4]

九月丁卯,子同[5]

冬,纪侯来朝。

[1] 寔,实也。不言州公者,承上五年冬《经》如。间无异事,省文,从可知。〇 寔,时力切。省,所景切。  [2] 地,在泰山巨平县东南。  [3] 为大国,以戎事征诸侯之戍,嘉美,而欲以有功为班,怒而诉人惧之,故以非时简车马。〇 阅,音悦。  [4] 立踰年不称爵者,篡立未会诸侯也。《传》例在二十二年。  [5] 指公子庄公也。十二公唯子同是適夫人之长子,备用大子之礼,故史书之于策。不称大子者,书始生也。〇 適,丁历切,《传》同。长,丁丈切。

六年春,自来朝。书曰“寔来”,不复其国也[1]

[1] 亦承五年冬《传》淳于公也。言奔则来行朝礼,言朝则遂留不去,欲变文,言实来。

楚武王[1],使薳章求成焉[2],军于以待之[3]人使少师董成[4]鬥伯比言于楚子曰:“吾不得志于东也,我则使然[5]。我张吾三军而被吾甲兵,以武临之,彼则惧而协以谋我,故难间也。东之国为大,张必弃小国[6],小国离,之利也。少师侈,请羸师以张之[7]。”熊率且比曰:“季梁在,何益[8]?”鬥伯比曰:“以为后图,少师得其君[9]。”王毁军而纳少师[10]

少师归,请追楚师随侯将许之[11]季梁止之曰:“天方授之羸,其诱我也,君何急焉?臣闻小之能敌大也,小道大淫。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辞,信也[12]。今民馁而君逞欲[13],祝史矫举以祭,臣不知其可也[14]。”公曰:“吾牲牷肥腯,粢盛丰备,何则不信[15]?”对曰:“夫民,神之主也[16]。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故奉牲以告曰,‘博硕肥腯’,谓民力之普存也[17],谓其畜之硕大蕃滋也,谓其不疾瘯蠡也,谓其备腯咸有也[18]。奉盛以告曰,‘洁粢丰盛’,谓其三时不害而民和年丰也[19]。奉酒醴以告曰,‘嘉栗旨酒’[20],谓其上下皆有嘉德而无违心也。所谓馨香,无谗慝也[21]。故务其三时,修其五教[22],亲其九族,以致其禋祀[23]。于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动则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24],君虽独丰,其何福之有!君姑修政而亲兄弟之国,庶免于难。”随侯惧而修政,不敢伐。

[1] 随国,今义阳随县。  [2] 薳章大夫。〇 薳,于委切。  [3] 地。〇 瑕,下加切。  [4] 少师,大夫。董,正也。〇 少,诗照切,《注》及下同,后仿此。  [5] 鬥伯比大夫,令尹子文之父。  [6] 张,自侈大也。〇 被,皮寄切,下《注》被甲同。间,间厕之间。张,猪亮切,《注》同;一音如字。侈,昌氏切,又式氏切。  [7] 羸,弱也。〇 羸,劣追切,《注》及下同。  [8] 熊率且比大夫。季梁贤臣。〇 率,音律。且,子余切。  [9]季梁之谏不过一见从,随侯卒当以少师为计,故云以为后图。二年,蔡侯郑伯会于,始惧子自此遂盛,终于抗衡中国,故《传》备言其事以终始之。〇 抗,苦浪切。  [10]伯比之谋。  [11]弱也。  [12] 正辞,不虚称君美。  [13] 逞,快也。〇 馁,奴罪切,饿也。  [14] 诈称功德以欺鬼神。〇 矫,居兆切。  [15] 牲,牛、羊、豕也。牷,纯色完全也。腯,亦肥也。黍稷曰粢,在器曰盛。〇 牷,音全。腯,徒忽切。  [16] 言鬼神之情,依民而行。  [17] 博,广也。硕,大也。  [18] 虽告神以博硕肥腯,其实皆当兼此四谓,民力適完,则六畜既大而滋也,皮毛无疥癣,兼备而无有所阙。〇 畜,吁又切,下皆同。蕃,音烦。瘯,七木切;本又作蔟,同。蠡,力果切;《说文》作瘰,云,瘯瘰,皮肥也。疥,音界。癣,息浅切;《说文》云,乾疡。  [19] 三时,春、夏、秋。  [20] 嘉,善也。栗,谨敬也。  [21] 馨,香之远闻。〇 慝,他得切。闻,音问,又如字。  [22] 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23] 禋,洁敬也。九族谓外祖父、外祖母、从母子、及妻父、妻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子之子、并己之同族,皆外亲有服而异族者也。〇 九族,释与孔安国郑玄不同。禋,音因。  [24] 民饑馁也。〇 饑,音飢。

夏,会于来谘谋难也[1]

[1] 欲灭,故来谋之。〇 难,乃旦切,下同。

北戎齐侯使乞师于大子忽帅师救。六月,大败师,获其二帅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献于[1]。于是,诸侯之大夫戍人馈之饩[2],使为其班,后[3]以其有功也,怒,故有之师[4]

公之未昏于也,齐侯欲以文姜大子忽大子忽辞,人问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大,非吾耦也。《诗》云:‘自求多福[5]。’在我而已,大国何为?”君子曰:“善自为谋[6]。”及其败师也,齐侯又请妻之[7],固辞。人问其故,大子曰:“无事于,吾犹不敢。今以君命奔之急,而受室以归,是以师昏也。民其谓我何[8]?”遂辞诸郑伯[9]

[1] 甲首,被甲者首。〇 帅,所类切。少,诗照切。  [2] 生曰饩。〇 馈,其媿切。饩,许既切。牲腥曰饩。  [3] 班,次也。亲班馈,则亦使大夫戍矣,《经》不书,盖史阙文。  [4] 师在十年。  [5] 《诗·大雅·文王》。言求福由己,非由人也。〇 妻,七计切,下及《注》同。  [6] 言独洁其身,谋不及国。  [7] 欲以他女妻之。  [8] 言必见怪于民。  [9] 假父之命以为辞,为十一年郑忽出奔《传》。

秋,大阅,简车马也。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大牢[1],卜士负之,士妻食之[2]。公与文姜、宗妇命之[3]

公问名于。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4]。以名生为信[5],以德命为义[6],以类命为象[7],取于物为假[8],取于父为类[9]。不以国[10],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11],不以畜牲[12],不以器币[13]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14]。故以国则废名[15],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16],以畜牲则废祀[17],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18]武公废司空[19],先君废二山[20],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命之曰同[21]。”

[1] 大牢:牛、羊、豕也。以礼接夫人,重適也。〇 接,如字。注《礼记》作捷,读此者亦或捷音。  [2] 礼,世子生三日,卜士负之,射人以桑弧蓬矢射四方,卜士之妻为乳母。〇 食,音嗣。弧,音胡。蓬,步工切。射,食亦切。  [3] 世子生三月,君夫人沐浴于外寝,立于阼阶,西乡。世妇抱子升自西阶,君命之,乃降。盖同宗之妇。〇 阼,才故切。  [4] 大夫。〇 ,音须。  [5]叔虞公子友。  [6]文王武王。  [7]孔子首象尼丘。  [8]伯鱼生,人有馈之鱼,因名之曰。〇 鲤,音里。  [9]子同生,有与父同者。  [10] 国君之子,不自以本国为名也。  [11] 隐,痛;疾,患。辟不祥也。  [12] 畜牲,六畜。  [13] 币,玉帛。  [14] 君父之名,固非臣子所斥;然礼既卒哭,以木铎徇曰:“舍故而讳新”,谓舍亲尽之祖而讳新死者,故言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自父至高祖,皆不敢斥言。〇 《释文》:人以讳事神名,众家多以名字属下句。铎,待洛切。徇,似俊切,本又作殉,同。舍,音捨,下同。  [15] 国不可易,故废名。  [16] 改其山川之名。  [17] 名猪则废猪,名羊则废羊。  [18] 僖侯司徒,废为中军。  [19] 武公司空,废为司城。  [20] 二山,也。鲁献公武公,更以其乡名山。〇 敖,五羔切。  [21] 物,类也。谓同日。

冬,纪侯来朝,请王命以求成于,公告不能[1]

[1] 微弱,不能自通于天子,欲因公以请王命,公无宠于王,故告不能。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1]

夏,穀伯来朝[2]

邓侯吾离来朝[3]

[1] 无《传》。焚,火田也。咸丘地。高平巨野县南有咸亭。讥尽物,故书。〇 焚,扶云切。  [2] 〇 绥,须唯切。  [3] 不总称朝者,各自行朝礼也。穀国南乡筑阳县北。〇 筑,音逐。

七年春,穀伯邓侯来朝。名,贱之也[1]

[1] 辟陋小国,贱之。礼不足,故书名。以春来,夏乃行朝礼,故《经》书夏。〇 辟,匹亦切;本又作僻,同。

夏,求成于,既而背之[1]。秋,人、人、人伐。王迁之民于[2]

[1] ,二邑名,十一年王以与,故求与成。〇 盟,音孟。向,伤亮切。背,音佩。  [2] 王城。〇 郏,古洽切。

冬,曲沃伯小子侯,杀之[1]

[1] 曲沃伯武公也。小子侯哀侯子。

八年春正月己卯,烝[1]

天王使家父来聘[2]

夏五月丁丑,烝[3]

秋,伐[4]

冬十月,雨雪[5]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6]

[1] 无《传》。此之仲月,非为过而书者,为下五月复烝,见渎也。例在五年。〇 烝,之承切。夏,户雅切。为,于伪切。复,扶又切。见,贤遍切。  [2] 无《传》。家父,天子大夫。,氏;,字。  [3] 无《传》。  [4] 无《传》。  [5] 无《传》。今八月也,书时失。〇 雨,于付切。  [6] 祭公,诸侯为天子三公者。王使主昏,故祭公来,受命而迎也。天子无外,故因称王后。卿不书,举重略轻。〇 祭,侧界切。

八年春,灭[1]

[1] 曲沃灭之。

少师有宠。鬥伯比曰:“可矣。仇有衅,不可失也[1]。”夏,楚子合诸侯于沈鹿[2]不会[3]。使薳章[4]楚子,军于之间。

季梁请下之,弗许而后战[5],所以怒我而怠寇也。少师谓随侯曰:“必速战。不然,将失师。”随侯御之,望[6]季梁曰:“人上左,君必左[7],无与王遇。且攻其右,右无良焉,必败。偏败,众乃携矣。”少师曰:“不当王,非敌也。”弗从[8]。战于速杞师败绩。随侯[9]鬥丹获其戎车,与其戎右少师[10]

秋,平。楚子将不许,鬥伯比曰:“天去其疾矣[11]未可克也。”乃盟而还。

[1] 衅,瑕隙也。无德者宠,国之衅也。〇 衅,许觐切,《注》同。  [2] 沈鹿地。  [3] 黄国,今弋阳县。〇 弋,余职切。  [4] 责其不会。  [5] 下之,请服也。〇 下,遐嫁切,《注》同。  [6] 遥见师。〇 将失师,一本无师字。  [7] 君,楚君也。  [8] 不从季梁谋。  [9] 速杞地。逸,逃也。  [10] 鬥丹大夫。戎车,君所乘兵车也。戎右,车右也。宠之,故以为右。  [11] 去疾,谓少师见获而死。〇 去,起吕切,《注》同。

冬,王命虢仲晋哀侯之弟[1]

[1] 虢仲,王卿士虢公林父。〇 缗,亡巾切。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礼也[1]

[1] 天子娶于诸侯,使同姓诸侯为之主。祭公来,受命于,故曰礼。

九年春,季姜归于京师[1]

夏四月。

秋七月。

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2]

[1] 季姜桓王后也。,字;姓也。书字者,伸父母之尊。〇 伸,音申。  [2] 曹伯有疾,故使其子来朝。〇 射,音亦,又音夜。

九年春,季姜归于京师。凡诸侯之女行,唯王后书[1]

[1] 为书妇人行例也。適诸侯,虽告,犹不书。〇 为,于伪切。

巴子使韩服告于,请与为好[1]楚子使道朔客以聘于邓[2]南鄙人攻而夺之币[3]。杀道朔行人。楚子使薳章让于人弗受[4]

夏,使鬥廉帅师及师围[5]养甥聃甥帅师救。三逐师,不克[6]鬥廉衡陈其师于师之中以战,而北[7]人逐之,背师。而夹攻之[8],邓师大败,人宵溃[9]

[1] 韩服行人。巴国,在巴郡江州县。〇 好,呼报切。  [2] 道朔大夫。客,韩服。  [3] ,在今邓县南,沔水之北。〇 鄾,音忧。沔,面善切。  [4] 言非人所攻。  [5] 鬥廉大夫。  [6] 二甥,皆大夫。〇 聃,乃甘切。  [7] 衡,横也。分师为二部,鬥廉横陈于其间以与师战,而伪北。北,走也。〇 衡,如字,一音横。陈,直觐切,《注》同,又如字。北,如字,一音佩;嵇康音胷背。  [8] 师伪走,师逐之。背师,师攻之,师自前还与战。〇 背,音佩,《注》同。夹,古洽切,又古协切。  [9] 宵,夜也。〇 溃,户对切。

秋,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贾伯曲沃[1]

[1] 梁国冯翊夏阳县皆国名。〇 夏,户雅切。

冬,曹大子来朝,宾之以上卿,礼也[1]。享曹大子,初献,乐奏而叹[2]施父曰:“曹大子其有忧乎,非叹所也[3]。”

[1] 诸侯之適子,未誓于天子而摄其君,则以皮帛继子、男,故宾之以上卿,各当其国之上卿。〇 適,丁历切。  [2] 酒始献。〇 享,许两切。  [3] 施父大夫。〇 施,色豉切,人名字,父,音甫。

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1]

夏五月,葬曹桓公[2]

秋,公会卫侯桃丘,弗遇[3]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4]

[1] 未同盟而赴以名。  [2] 无《传》。  [3] 无《传》。卫侯与公为会期,中背公,更与。故公独往而不相遇也。桃丘地。济北东阿县东南有桃城。〇 中,如字,一音丁仲切。背,音佩。  [4] 改侵伐而书来战,善之用班,恶三国讨有辞。〇 恶,乌洛切,又乌路切。

十年春,曹桓公[1]

[1]施父之言。

虢仲谮其大夫詹父于王[1]詹父有辞,以王师伐。夏,虢公出奔[2]

[1] 虢仲,王卿士。詹父,属大夫。〇 谮,侧鸩切。詹,章廉切。  [2] 虞国,在河东大阳县

秋,人纳芮伯[1]

[1] 四年围所执者。

初,虞叔有玉[1]虞公求旃[2],弗献。既而悔之,曰:“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3]。’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4]。”乃献之。又求其宝剑。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5]。”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6]

[1] 虞叔虞公之弟。  [2] 旃,之也。〇 旃,之然切。  [3] 人利其璧,以璧为罪。〇 谚,音彦。  [4] 贾,买也。〇 焉,於虔切。贾,音古,《注》同。  [5] 将杀我。〇 厌,於盐切,下同。  [6] 共池,地名,阙。〇 共,音洪,又音恭。

冬,来战于,我有辞也。初,北戎[1],诸侯救之,公子忽有功焉。人饩诸侯,使次之。班后人怒,请师于人以师助之,故不称侵伐[2]。先书,王爵也[3]

[1] 在六年。  [2] 不称侵伐而以战为文,明直诸侯曲,故言我有辞,以礼自释,交绥而退,无败绩。  [3] 主兵而序下者,以王爵次之也。《春秋》所以见犹秉礼。〇 见,贤遍切。

十有一年春正月,人、人、人盟于恶曹[1]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2]

秋七月,葬郑庄公[3]

九月,人执祭仲[4]归于[5]出奔[6]

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析[7]

公会宋公夫钟[8]

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9]

[1] 恶曹,地阙。  [2] 同盟于元年,赴以名。  [3] 无《传》。三月而葬,速。  [4] ,氏;,名。不称行人,听迫胁以逐君,罪之也。行人例在十一年,《释例》详之。〇 听,吐定切。  [5] 厉公也,为所纳,故曰归。例在十八年。不称公子,从告也。文连祭仲,故不言。  [6] 昭公也。庄公既葬,不称爵者,人贱之,以名赴。  [7] 无《传》。大夫未赐族者。蔡叔大夫。,名也。,地阙。〇 折,之设切,又市列切。  [8] 无《传》。夫钟地。〇 夫,音扶。  [9] 无《传》。地,在东平须昌县东南。〇 阚,口暂切。须,宣踰切。

十一年春,盟于恶曹[1]

[1] 不书,《经》阙。

屈瑕将盟[1]人军于蒲骚,将与[2]。莫敖患之[3]鬥廉曰:“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4]。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5]。我以锐师宵加于有虞心而恃其城[6],莫有斗志。若败师,四邑必离。”莫敖曰:“盍请济师于王[7]?”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之不敌,君之所闻也[8]。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师于蒲骚,卒盟而还[9]

[1] ,二国名。〇 屈,居勿切,大夫氏。贰,音二。轸,之忍切。  [2] 郧国江夏云杜县东南,有郧城蒲骚邑。,国名。州国,在南郡华容县东南。蓼国,今义阳棘阳县东南湖阳城。〇 郧,音云。骚,音萧,又音。绞,古卯切。蓼,音了,本或作鄝,同。夏,户雅切。棘,纪力切。湖,音胡。  [3] 莫敖,官名,即屈瑕。〇 敖,五刀切。  [4] 虞,度也。四邑:也。邑,亦国也。〇 日,人逸切。度,待洛切。  [5] 君谓屈瑕也。郊郢地。〇 郢,以井切,又以政切。  [6] 恃近其城。〇 近,附近之近。  [7] 盍,何不也。济,益也。〇 盍,户臘切,济,笺计切。  [8] 也。武王也。《传》曰:武王有乱臣十人。有亿兆夷人。〇 亿,於力切。  [9] 卒盟

郑昭公之败北戎[1]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2]。”弗从。夏,郑庄公卒。初,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3]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4]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5]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6],曰:“不立,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秋九月丁亥,昭公。己亥,厉公立。

[1] 在六年。  [2] 子突子亹子仪之母皆有宠。〇 妻,七计切,下《注》同。援,于眷切。亹,亡匪切,本或作斖。  [3] 地,陈留长垣县东北有祭城。封人,守封疆者,因以所守为氏。〇 疆,居良切。  [4] 姓。〇 为,于伪切。曼,音万。  [5] 雍氏姓,大夫也。以女妻人曰女。〇 雍,于恭切。女,尼据切,《注》曰女同。姞,其吉切,又其秩切。  [6] 祭仲之如,非会非聘,见诱而以行人应命。〇 应,应对之应。

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会杞侯莒子,盟于曲池[1]

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人,盟于穀丘[2]

八月壬辰,陈侯[3]

公会宋公[4]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5]

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6]

丙戌,卫侯[7]

十有二月,及师伐。丁未,战于[8]

[1] 曲池地。鲁国汶阳县北有曲水亭。〇 汶,音问。  [2] 穀丘地。人,南燕大夫。  [3] 无《传》。厉公也。十一年与大夫盟于,不书葬,不会也。壬辰,七月二十三日,书于八月,从赴。〇 跃,羊略切。  [4] 地。〇 虚,去鱼切。  [5] 地。  [6] 武父地。陈留济阳县东北有武父城。〇 父,音甫,地名。有父字者皆同甫音。  [7] 无《传》。重书丙戌,非义例,因史成文也。未同盟而赴以名。〇 重,直用切,下同。  [8] 既书伐,又重书战者,以见之无信也。十一年《传》例曰,皆陈曰战。尤其无信,故以独战为文。〇 见,贤遍切。陈,直觐切。

十二年夏,盟于曲池,平[1]

[1] 四年,人伐,自是遂不平。

公欲平。秋,公及宋公盟于句渎之丘[1]成未可知也,故又会于。冬,又会于宋公辞平,故与郑伯盟于武父[2]。遂帅师而伐,战焉,无信也。君子曰:“苟信不继,盟无益也。《诗》云:‘君子屡盟,乱是用长。’无信也[3]。”

[1] 句渎之丘,即穀丘也。以立厉公故,多责赂于人不堪,故不平。〇 句,古侯切。渎,音豆。  [2] 宋公赂,故与公三会而卒辞不与平。  [3] 《诗·小雅》。言无信故数盟,数盟则情疏,情疏而憾结,故云长乱。〇 屡,力具切;本又作娄,音同。长,丁丈切。数,音朔,下同。憾,户暗切。

,军其南门。莫敖屈瑕曰:“小而轻,轻则寡谋,请无扞采樵者以诱之[1]。”从之。人获三十人[2]。明日,人争出,驱役徒于山中。人坐其北门而覆诸山下[3],大败之,为城下之盟而还[4]。伐之役,师分涉于[5]人欲伐之,使伯嘉谍之,三巡,数之[6]

[1] 扞,卫也。樵,薪也。〇 轻,遣政切。扞,户旦切。樵,在遥切。  [2]人也。  [3] 坐犹守也。覆,设伏兵而待之。〇 覆,扶又切,《注》同。  [4] 城下盟,诸侯所深耻。  [5] 彭水新城昌魏县。  [6] 姓国,在宜城县西山中,后徙南郡枝江县伯嘉大夫。谍,伺也。巡,徧也。〇 谍,徒协切。数,色主切。枝,质而切。伺,音笥。徧,音遍。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人战。师、师、师、师败绩[1]

三月,葬卫宣公[2]

夏,大水[3]

秋七月。

冬十月[4]

[1] 大崩曰败绩。例在十一年。或称人,或称师,史异辞也。卫宣公未葬,惠公称侯以接邻国,非礼也。  [2] 无《传》。  [3] 无《传》。  [4] 无《传》。

十三年春,屈瑕鬥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1]。”遂见楚子曰:“必济师[2]。”楚子辞焉[3]。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4],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5],必小。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6],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7],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8]。不然,夫岂不知师之尽行也。”楚子使人追之,不及[9]

莫敖使徇于师曰:“谏者有刑[10]。”及,乱次以济[11]。遂无次,且不设备。及卢戎两军之[12]。大败之。莫敖缢于荒穀,群帅囚于冶父[13]以听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1] 趾,足也。  [2] 难言屈瑕将败,故以益师讽谏。〇 见,贤遍切。济,笺诣切。难,乃旦切。讽,本亦作风,方凤切。  [3] 不解其旨,故拒之。〇 解,户买切。  [4] 邓曼楚武王夫人。言伯比意不在于益众。  [5] 狃,忕也。蒲骚役在十一年。〇 狃,女久切。忕,时世切,又时设切。  [6] 抚小民以信也。〇 好,呼报切,又如字。  [7] 训诸司以德也。  [8] 诸,之也,言天不借贷慢易之人,威莫敖以刑也。〇 易,以豉切,《注》同。借,子夜切。贷,他代切。慢,武谏切。  [9] 赖国义阳随县人,仕于者。〇 尽,津忍切。此类可以意求。  [10] 徇,宣令也。〇 徇,似俊切。  [11] 鄢水,在襄阳宜城县,入。〇 鄢,於晚切,又於万切。乱次以济,本或作乱次以济其水。  [12] 卢戎,南蛮。〇 卢,如字。本或作庐,音同。  [13] 缢,自经也。荒穀冶父地。〇 缢,一豉切。荒,如字;本或作巟,音同。冶,音也。

多责赂于[1]不堪命,故以战。不书所战,后也[2]

[1]赂。  [2] 公后地期而及其战,故不书所战之地。

人来请修好[1]

[1] 〇 好,呼报切。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1]

无冰[2]

夏五[3]

郑伯使其弟来盟。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4]。乙亥,尝[5]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6]

人以人、人、人、人伐[7]

[1] 修十二年武父之好以地,与会。〇 好,呼报切。与,音预。  [2] 无《传》,书时失。  [3] 不书月,阙文。  [4] 御廪,公所亲耕以奉粢盛之仓也。天火曰灾。例在十六年。〇 廪,力锦切。  [5] 先其时,亦过也。既戒日致齐。御廪虽灾,苟不害嘉穀,则祭不应废,故书以示法。〇 先,悉荐切,又如字。齐,侧皆切。  [6] 无《传》。六年盟于。  [7] 凡师能左右之曰以。例在二十六年。

十四年春,会于人致饩,礼也[1]。夏,子人来寻盟,且修之会[2]

[1] 熟曰饔,生曰饩。  [2] 子人即弟也,其后为子人氏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书不害也[1]

[1] 灾其屋,救之则息,不及穀,故曰书不害。

冬,人以诸侯伐,报之战也[1]。焚渠门,入及大逵[2]。伐东郊,取牛首[3]。以大宫之椽归,为卢门之椽[4]

[1] 在十二年。  [2] 渠门城门。逵,道方九轨。〇 逵,求龟切。  [3] 东郊,郊。牛首邑。  [4] 大宫,祖庙。卢门城门。告伐而不告入取,故不书。〇 大,音泰。椽,直专切,榱也;圆曰椽,方曰桷;《说文》云,谓之椽,谓之桷。

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

三月乙未,天王崩[1]

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2]

五月,郑伯出奔[3]

世子复归于[4]

许叔入于[5]

公会齐侯

人、人、人来朝[6]

秋九月,郑伯入于[7]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伐[8]

[1] 无《传》。桓王也。  [2] 无《传》。  [3] 既篡立,权不足以自固,又不能倚任祭仲,反与小臣造贼盗之计,故以自奔为文,罪之也。例在三年。〇 倚,于绮切。  [4] 实居君位,故今还以复其位之例为文也。称世子者,为大子,有母氏之宠,宗卿之援,有功于诸侯,此大子之盛者也;而守介节以失大国之助,知三公子之强,不从祭仲之言,修小善,絜小行,从匹夫之仁,忘社稷之大计,故君子谓之善自为谋,言不能谋国也。父卒而不能自君,人亦不君之,出则降名以赴,入则逆以大子之礼。始于见逐,终于见杀,三公子更立,乱郑国者实之由。复归例在十八年。〇 介,音界。行,下孟切。更,音庚。  [5] 许叔庄公弟也。十一年,使大夫奉许叔东偏。郑庄公既卒,乃入居位,人嘉之,以字告也。本不去国,虽称入,非国逆例。  [6] 无《传》。三人皆附庸之世子也,其君应称名,故其子降称人。牟国,今泰山牟县葛国梁国宁陵县东北。〇 牟,亡侯切。  [7] 别都也,今河南阳翟县。未得国,直书入,无义例也。〇 栎,音历。翟,徒历切。  [8] 地,在沛国相县西南。先行会礼而后伐也。〇 袲,昌氏切。相,息亮切。

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1],天子不私求财[2]

[1] 车服,上之所以赐下。  [2] 诸侯有常职贡。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1]?”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雍纠,尸诸周氏之汪[2]。公载以出[3],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

[1] 妇人在室则天父,出则天夫。女以为疑,故母以所生为本解之。  [2] 汪,池也。周氏大夫。杀而暴其尸以示戮也。〇 舍,音捨。汪,乌黄切。暴,步卜切。  [3] 愍其见杀,故载其尸共出国。

夏,厉公出奔

六月乙亥,昭公入。

许叔入于

公会齐侯,谋定也。

秋,郑伯人杀檀伯,而遂居[1]

[1] 檀伯大夫。〇 檀,徒干切。

冬,会于,谋伐,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

十有六年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卫侯

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1]

秋七月,公至自伐[2]

冬,城[3]

十有一月,卫侯出奔[4]

[1] 春既谋之,今书会者,讳议纳不正。常在上,今序下,盖后至。  [2] 用饮至之礼,故书。  [3] 《传》曰:书时也。而下有十一月,旧说因谓《传》误。此城亦俱是十一月,但本事异,各随本而书之耳。《经》书夏叔弓。五月,葬滕成公。《传》云:五月叔弓。即知但称时者,未必与下月异也。又推校此年闰在六月,则月却而节前,水星可在十一月而正也。《诗》云:定之方中,作于宫。此未正中也。功役之事,皆总指天象,不与言历数同也。故《传》之释《经》,皆通言一时,不月别。〇 向,失亮切。定,丁佞切。  [4] 惠公也。谗构取国,故不言二公子逐,罪之也。

十六年春正月,会于,谋伐[1]

[1] 前年冬谋纳厉公不克,故复更谋。〇 复,扶又切。

夏,伐

秋七月,公至自伐,以饮至之礼也。

冬,城。书时也。

初,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1],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而美,公取之,生寿,属寿于左公子[2]夷姜[3]宣姜公子朔急子[4]。公使诸,使盗待诸,将杀之[5]寿子告之,使行[6]。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7]!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二公子故怨惠公。十一月,左公子洩右公子职公子黔牟[8]惠公

[1] 夷姜宣公之庶母也。上淫曰烝。〇 烝,之承切。急,如字,《诗》作伋。上,时掌切,一音如字。  [2] 左右媵之子,因以为号。〇 属,音烛,下同。为,于伪切。媵,羊政切。  [3] 失宠而自经死。  [4] 宣姜宣公所取急子之妻。构会其过恶。〇 构,古豆切。会,古外切。  [5] 地。阳平县西北有莘亭。〇 使,所吏切。莘,所巾切。  [6] 行,去也。  [7] 恶,安也。〇 恶,音乌,《注》同。  [8] 黔牟,群公子。〇 饮以酒,於鸩切;一本以作之。洩,息列切。黔,其廉切,又音琴。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1]

二月丙午,公会仪父,盟于[2]

夏五月丙午,及师战于[3]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4]

秋八月,蔡季归于[5]

癸巳,葬蔡桓侯[6]

人、人伐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7]

[1] 地。  [2] 地。称字,义与盟同。二月无丙午;丙午,三月四日也。日月必有误。〇 趡,翠轨切。  [3] 地。皆陈曰战。〇 陈,直觐切。  [4] 十一年,大夫盟于。  [5] 蔡侯弟也。言归,为所纳。  [6] 无《传》。称侯,盖谬误。三月而葬,速。  [7] 甲乙者,历之纪也。晦朔者,日月之会也。日食不可以不存晦朔,晦朔须甲乙而可推,故日食必以书朔日为例。

十七年春,盟于,平,且谋故也[1]

[1] 欲灭逐其君。

仪父盟于,寻之盟也[1]

[1] 盟在元年。

夏,及师战于,疆事也[1]。于是人侵疆。疆吏来告,公曰:“疆埸之事,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2],姑尽所备焉。事至而战,又何谒焉[3]。”

[1] 争疆界也。〇 疆,居良切,《注》及下皆同。  [2] 虞,度也。不度,犹不意也。〇 埸,音亦。度,待洛切,下同。  [3] 背盟而来,公以信待,故不书侵伐。〇 背,音佩,下同。

蔡桓侯卒,人召蔡季[1]。秋,蔡季归于人嘉之也[2]

[1] 桓侯无子,故召而立之。内得国人之望,外有诸侯之助,故书字。以善得众,称归以明外纳。  [2] 嘉之故以字告。

志也[1]

[1] 争疆,志,背之盟。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1]。日官居卿以厎日,礼也[2]。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3]

[1] 日官、日御,典历数者。  [2] 日官,天子掌历者,不在六卿之数而位从卿,故言居卿也。厎,平也,谓平历数。〇 厎,音旨,下同。  [3] 日官平历以班诸侯,诸侯奉之,不失天时,以授百官。

初,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昭公立,惧其杀己也。辛卯,弑昭公而立公子亹[1]。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公子达[2]:“高伯其为戮乎,复恶已甚矣[3]。”

[1] 公子亹昭公弟。〇 恶,乌路切,下及《注》所恶皆同。亹,音尾。  [2] 公子达大夫。  [3] 复,重也。本为昭公所恶而复弑君,重为恶也。〇 复,扶又切,《注》同;一音服,则乖《注》意。重,直用切,下同。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1]

公与夫人姜氏遂如[2]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3]

丁酉,公之丧至自[4]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5]

[1] 泺水济南历城县西北,入。〇 泺,卢笃切,又力角切,一音洛;《说文》,匹沃切。  [2] 公本与夫人俱行,至,公与齐侯行会礼,故先书会,既会而相随至,故曰遂。  [3] 不言戕,讳之也。戕例在十八年。〇 戕,在良切。  [4] 无《传》,告庙也。丁酉,五月一日,有日而无月。  [5] 无《传》。九月乃葬,缓慢也。

十八年春,公将有行,遂与姜氏[1]曰:“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2]。”公会齐侯,遂及文姜齐侯通焉。公谪之[3],以告[4]

[1] 始议行事。  [2] 女安夫之家,夫安妻之室,违此则为渎。今公将姜氏,故知其当致祸乱。〇 渎,徒木切。  [3] 谪,谴也。〇 谪,直革切。谴,遣战切。  [4] 夫人告齐侯

夏四月丙子,享公[1]。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车[2]

[1] 齐侯为公设享燕之礼。〇 为,于伪切。  [2] 上车曰乘。彭生多力,拉公幹而杀之。〇 乘,如字,又纯证切。上,时掌切。拉,立荅切。幹,古旦切。

人告于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宁居,来修旧好,礼成而不反,无所归咎,恶于诸侯。请以彭生除之[1]。”

[1] 除耻辱之恶也。〇 好,呼报切。咎,其九切。

人杀彭生[1]

[1] 不书,非卿。

秋,齐侯师于首止[1]子亹会之,高渠弥[2]。七月戊戌,人杀子亹高渠弥[3]祭仲郑子而立之[4]。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称疾不往。人曰:“祭仲以知免。”曰:“信也[5]。”

[1] 陈师首止,讨弑君也。首止地,陈留襄邑县东南有首乡。  [2] 不知欲讨己。〇 相,息亮切。  [3] 车裂曰。〇 ,音患。  [4] 郑子昭公子仪也。  [5] 时人讥祭仲失忠臣之节。子亹渠弥所立,本既不正,又不能固位安民,宜其见除,故即而然讥者之言,以明本意。〇 知,音智,又如字。

周公欲弑庄王而立王子克[1]辛伯告王,遂与王杀周公黑肩王子克[2]。初,子仪有宠于桓王桓王属诸周公辛伯谏曰:“并后[3],匹嫡[4],两政[5],耦国[6],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7]

[1] 庄王桓王大子。王子克庄王子仪。〇 弑,申志切。  [2] 辛伯大夫。  [3] 妾如后。〇 属,音烛。  [4] 庶如嫡。〇 嫡,丁历切,《注》同。  [5] 臣擅命。〇 擅,市战切。  [6] 都如国。  [7] 及于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