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常谈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经典常谈》导读

钱伯城

著名学者、文学家朱自清(1898—1948)这本《经典常谈》,介绍讲解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知识,是学习传统文化典籍(也叫国学)的入门书,打基础书,又是极有学术分量的书。本书所说的“经典”,范围较广,不限于传统的“十三经”、“四书五经”等经部书,而是包含经、史、子、集四部在内所有可称“经典”的著作。本书可以同时适应三个层次读者的需要:第一是初学者,对初学者特别有用,因为所讲都是最基本最精要的传统文化知识。第二是对已有一定文史知识基础的读者,也有很大用处,因为它指引由此循序而进的学习途径与方法。第三是对学已有成的读者,也有很多的用处,因为这是作为一代学者朱自清对传统文化典籍研究的一个总结;他虽谦称书中“各篇的讨论,尽量采择近人新说;这中间并无编撰者自己的创见,编撰者的工作只是编撰罢了”(本书序,本节下面加引号的话均见此序)。又把书名定为“常谈”,表示“老生常谈”的意思。但书中随处可见那一时代学者共有的严谨的治学方法,并不时闪现真知灼见。他的文化观、历史观,不拘守一家之说,新旧兼容,通达平和,足以给后学者有益的启示。

本书不用“国学”名字。他说:“‘国学’这名字,和西洋人所谓‘汉学’一般,都未免笼统的毛病。”本书也不赞成用“国学概论”一类做书名,因为“‘概论’这名字容易教读者感到自己满足;‘概论’里好像什么都有了,再用不着别的——其实什么都只有一点儿!”但本书内容,除了仍“按照传统的经、史、子、集的顺序”,“以经典为主,以书为主”,另外关于历代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历史学家、文学家以及诗人等,也在介绍论述的范围之内。又是书,又是人,都得评述一番,放在一本小册子里,当然也只能“都只有一点儿”。但如何掌握这“一点儿”,使之恰到好处,就要看写作者的学术功力与水平。本书是掌握这“一点儿”成功的典范,因此本身也成了经典——通俗化学术读物(作者自称为“一般的读物”)中的经典之作。

通俗化,就是普及化,是把某一门较深奥的学问,用通俗浅显的语言文字讲解出来,普及给大众,让大家看得懂,发生兴趣;并且由此作为阶梯,逐步升上去,作更高一层的探索。通俗化是传播各种知识的重要手段之一。通俗化的工作,看看容易,做起来很不容易,常常吃力不讨好,或有力使不好。这需要社会的提倡,尤其需要有学界的有心人和热心人。但光有有心不够,光有热心也不够,还必须是这门学问的行家,又必须写得出生动流畅的文章。具备此三者写出来的通俗学术读物,方可举重若轻,深入浅出,文以载道,道借文传,受到大众的欢迎。举例来说,像20年代有一本《共产主义ABC》(布哈林著、林伊文译),讲解共产主义基本原理;30年代有一本《大众哲学》(艾思奇著,初版名《哲学讲话》),讲解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基础知识,都是通俗读物的名著。科普方面,高士其的几本书,以及翻译苏联作家伊林的科普读物,都产生相当影响。但真能传世的通俗学术读物不多,大部分时过境迁,从人们记忆中消失了。

《经典常谈》是40年代初出版的,至今快六十年了,但今天的读者不觉得陈旧,也不以为是一本过时的书,反而读之弥新,丰富了知识。这原因就是首先提出了“经典训练”的问题,本书正是“经典训练”的实践。这在今天来说,并没有失去积极的意义。

我们知道,经典训练并不就是恢复读经教育。恢复读经教育是开倒车,这是“五四”运动早已解决了的问题。但一股脑儿反对读经,走极端,弃之如敝屣,造成文化的断层,这是民族文化虚无主义的表现。这却是“五四”运动未曾解决好的问题。经典训练就是针对这一问题提出来的。朱自清说:“读经的废止并不就是经典训练的废止”;“在中等以上的教育里,经典训练应该是一个必要的项目。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他特别指出:“做一个有相当教育的国民,至少对于本国的经典,也有接触的义务。”他所说的“有相当教育的国民”,是指具有一定文化素养的国民;所说的“接触的义务”,是指国民接受经典训练的义务。他把经典训练提到国民义务的高度,就是确定它在国民教育中的地位。也就是说,做一个有相当教育的中国人,有义务通晓本国传统文化有关经典的基本知识。

朱自清通过本书提出经典训练这个问题的时候,离开“五四”运动还只二十年多一点的时间,他已看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现在,离开“五四”运动八十年了,中间经过了大革文化命的“文化大革命”,所有传统经典被一扫而空,已不仅仅是有无经典训练问题了;影响所及,虽有80至90年代的“国学热”,但浮在表面者多,赶时髦者多,而注意基础训练者少。所以本书提出的经典训练的重要性,依然值得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们现在推荐大家来读一读这本为经典训练而写的读物,用意就在这里。

新文学运动,追随白话文运动,用白话文写作小说、散文和诗歌,从此结束了长期言文分离的文言文一统天下的局面,这是文化一大变革,所以称作“文学革命”。朱自清是新文学运动散文一大家,他的散文特色,我想借用他自己在《经典常谈》中评《古诗十九首》的话,倒是最为确切:

几乎是人人心中所要说的,却不是人人口中、笔下所能说的,而又能够那样平平说出,曲曲说出,所以是好。

只像对朋友说家常话,并不在字面上用工夫,而自然达意,委婉尽情。

他写的《背影》,是新文学的散文名篇,不管是解放前,还是解放后,凡中学语文教科书都是入选的,一代代的读者为之感动;原因就是“那样平平说出,曲曲说出”,“自然达意,委婉尽情”。

朱自清的散文所以是好,似乎与《经典常谈》这本书没有多大关系。其实不然。朱自清撰写这本书,用的正是他的散文手法。理论书、学术书,以至通俗的学术读物,一般不大讲究文字的艺术性,有的甚至晦涩难懂。本书很讲究文字的艺术性,体现了简炼平实、自然流畅的散文优美风格。

例如“儿化词”(词尾加“儿”音的词语,北京方言),本来只有像老舍这样熟悉北京土话的少数几位作家的小说里才常有看到,本书却大量使用这类“儿化词”,增加了文字的口语色彩,当然文字也因此显得活泼生动起来。

现将出现在书中的这类“儿化词”顺序录列如下(章节及页码省去):

一点儿 压根儿 劲儿 事儿 歌儿 土槌儿 兽蹄儿 鸟爪儿 芦管儿 词儿 唱本儿 一分(同份)儿 任性儿 分(同份)儿 一整个儿 神儿 一段儿 拐弯儿 玩儿 一个味儿 玩意儿 玩艺儿 小官儿 泪点儿 诗玩意儿 两面儿的 末了儿

此外用“呢”字,作为句末煞尾语气词,而不是疑问式,书中有这种用法的地方很多:

远着呢 本来呢 建立道统呢 首尾呢 自期呢难得呢 出力呢 恐怕……呢 才叫作文呢

书中有不少用字用句,表现出作者文体的个性风格。如《尚书》一章有“照近人的说数”句,又有“分家数立官”句;《诗经》一章有“说数最多”句。这三句里的“说数”一般是作“说法”的,“家数”是作“家法”的。再《文》一章,有“著作越过越多,流传也越过越广”句,“越过”一般是作“越来”的。又“也许是”、“或许是”、“兴许是”是常见的未定语气词,但在本书中只作一个“许是”,省去了前置的“也”字、“或”字和“兴”字,词性虽然未变,且仅一字之异,却显出了作者文体的波俏流利。现当代几位散文名家,都极讲究虚字的用法,少用或不用。除朱自清外,细心的读者还可从沈从文、俞平伯、师陀(早年名芦焚)、萧乾等的文章中领会到他们锤字炼句之功。

我说本书用的是散文手法,作者有时轻描一笔,便会生出情味,如《〈史记〉〈汉书〉》章叙班固从窦宪出征匈奴,写道:“这一回匈奴大败,逃得不知去向。”后一句用笔优闲有趣。又如《辞赋》章,说到《招魂》所叙怪物,道:“《招魂》里一半是上下四方的怪物,说得顶怕人的。”这“顶怕人”三字,也用得像日常说话,随口而出。还可再举一个更为具体的例子,如《文》一章有如下文句:

后世说“楚辞汉赋”,真的,汉代简直可说是赋的时代。

这里加“真的”一个短句,作为前后二句之间的确认式表述,其实从整段文意来说,这个短句可加可不加。但加与不加又大不同,有了这看似不经意的两字短句,整段叙述就增加了亲切随和的意味。这就是散文的手法,但一般的论文作者将认为无此必要,我的意思也只是说明朱自清散文的某些特色,常会在本书中无意间有所流露。

本书重要的通俗化手段,是在围绕经典这个主题,从大量有关的史事史话中,选择融合最重要的部分,用明白易懂的语言文字表述出来。因为史料太多,所以必须加以选择;又因为经过筛选的史料,不能原样照搬,还得融会化解,使之成为全书的有机组合。这手段便是一改写,二翻译。改写主要用于史事叙述方面,翻译主要用于人物对话方面。

这里分别举几个例子。

改写。如《说文解字》一章:

中国文字相传是黄帝的史官叫仓颉的造的。这仓颉据说有四只眼睛,他看见了地上的兽蹄儿、鸟爪儿印着的痕迹,灵感涌上心头,便造起文字来。文字的作用太伟大了,太奇妙了,造字真是一件神圣的工作。但是文字可以增进人的能力,也可以增进人的巧诈。仓颉泄漏了天机,却将人教坏了。所以他造字的时候,“天雨粟,鬼夜哭。”人有了文字,会变机灵了,会争着去作那容易赚钱的商人,辛辛苦苦去种地的便少了。天怕人不够吃的,所以降下米来让他们存着救急。鬼也怕这些机灵人用文字来制他们,所以夜里嚎哭;文字原是有巫术的作用的。

这段关于仓颉造字的故事,综合了散见于一些古书(《荀子》、《吕氏春秋》及《世本》等)的零星传说,主要根据的则是《淮南子·本经训》的记载和高诱的注:

昔者苍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高诱注:苍颉始视鸟迹之文,造书契,则诈伪萌生;诈伪萌生,则去本趋末,弃耕作之业,而务锥刀之利。天知其将饿,故为雨粟。鬼恐为书文所劾,故夜哭也。鬼或作兔。兔恐见取毫作笔,害及其躯,故夜哭。)

读者从这两段文字的比较中,可以看出本书如何把一段简单的古史记载,化解为流畅的白话文字。当然作者也有所选择,高诱注鬼夜哭或作兔夜哭,兔儿怕取它的毫毛制笔,性命不保,所以夜里哭泣。这虽是有趣的传说,本书并未有闻必录。

再有关于孔子见麟而泣故事,本书《春秋三传》一章是这样写的:

鲁哀公十四年,鲁西有猎户打着一只从没有见过的独角怪兽,想着定是个不祥的东西,将它扔了。这个新闻传到了孔子那里,他便去看。他一看,就说:“这是麟啊。为谁来的呢!干什么来的呢!唉唉!我的道不行了!”说着流下泪来,赶忙将袖子去擦,泪点儿却滴到衣襟上。

这个故事最早见于《左传》,只有简单的几句:“叔孙氏之车子鉏商获麟,以为不祥,以赐虞人。仲尼观之,曰麟也。然后取之。”《史记·孔子世家》的记载,也只增加了孔子见麟后叹息的几句话:“吾已矣夫!吾道穷矣!莫知我夫!”并没有为之哭泣的描写。只有《艺文类聚》引已佚古书《琴操》,方出现了孔子见麟而泣的故事:

鲁哀公十四年,西狩,薪者获麟。击之,伤其左足,将以示孔子。孔子道与相逢见,俯而泣,抱麟曰:“尔孰为来哉!孰为来哉!”反袂拭面,乃歌曰:“唐虞世兮麟凤游,今非其时来何求?麟兮麟兮我心忧!”

这里获麟者由“车子”(车夫)变成了“薪者”(樵夫),本书则作“猎户”,这又是根据什么写的呢?原来这是一本小说《拾遗记》里的说法:“鲁人锄商(即鉏商)田(同畋,打猎)得麟,以示夫子。”这便是“猎户”的来历。这本小说还把孔子哭泣描写成“涕泗滂沱”,似乎有点过分,本书就不采用了。由此可见,本书作者把许多材料,经过取舍,糅合一起,写成一个完整生动的故事,读者也可学习一些写作的技巧。

翻译。先看一段《〈史记〉〈汉书〉》一章所述司马迁父子的谈话:

(司马迁出使)回来见父亲(司马谈),父亲已经快死了,拉着他的手呜咽着道:“我们先人从虞、夏以来,世代作史官;周末弃职他去,从此我家便衰微了。我虽然恢复了世传的职务,可是不成;你看这回封禅大典,我竟不能从行,真是命该如此!再说孔子因为眼见王道缺,礼乐衰,才整理文献,论《诗》、《书》,作《春秋》,他的功绩是不朽的。孔子到现在又四百多年了,各国只管争战,史籍都散失了,这得搜求整理;汉朝一统天下,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也得记载表彰。我作了太史令,却没能尽职,无所论著,真是惶恐万分。你若能继承先业,再作太史令,成就我的未竟之志,扬名于后世,那就是大孝了。你想着我的话吧。”司马迁听了父亲这番遗命,低头流泪答道:“儿子虽然不肖,定当将你老人家所收集的材料,小心整理起来,不敢有所遗失。”

二人这一番原话,司马迁记录在《史记·太史公自序》里:

太史公执迁手而泣曰:“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绝于予乎!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余不得从行,是命也夫,命也夫!余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也。……幽、厉之后,王道缺,礼乐衰,孔子修旧起废,论《诗》、《书》,作《春秋》,则学者至今则之。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迁俯首流涕曰:“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弗敢阙。”

我们把译文与原文逐句对照,就可看出哪些是直译,哪些是意译,哪些省略,哪些添加,可学到一些文言与白话的区别所在。

我们再看一下对二程(程颢、程颐)两处谈话的翻译,一是《大学章句》卷头所引:

《大学》是孔门的遗书,是初学者入德的门径,只有从这部书里,还可以知道古人做学问的程序。从《论》、《孟》里虽也可看出一些,但不如这部书的分明易晓。学者必须从这部书入手,才不会走错了路。

这段话的原文是:

《大学》,孔氏之遗书,而初学入德之门也。于今可见古人为学次第者,独赖此篇之存,而《论》、《孟》次之。学者必由是而学焉,则庶乎其不差矣。

这里原文的“而《论》、《孟》次之”一句,译文翻成了两句:“从《论》、《孟》里虽也可看出一些,但不如这部书的分明易晓”。这是增字翻译的例子,以求文言含有的意思全部得以表达出来。

另一是《中庸》章句卷头引语的翻译:

《中庸》是孔门传授心法的书,是子思记下来传给孟子的。书中所述的人生哲理,意味深长;会读书的细加玩赏,自然能心领神悟终身受用不尽。

原文是:

此篇乃孔门传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笔之于书,以授孟子。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其味无穷,皆实学也。善读者玩索而有得焉,则终身用之,有不能尽者矣。

这里译文比原文省略了好多句,如“其书始言一理”至“皆实学也”七句,译文仅缩为“书中所述的人生哲理,意味深长”二句,原文意思也包含在内了,这都是本书的繁简裁剪运用不主一格的用法。

大约朱自清在昆明写作本书的同时,范文澜在延安集合了几位青年史学家,开始写作多卷本《中国通史简编》,对史料的熔铸提炼,基本上也采用改写翻译的办法。不仅所有人物谈话用白话翻译,连诏令、制策、奏章也改成白话,作为历史书通俗化的尝试,予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他们南北呼应,不谋而合,都是具济世胸怀的学术有心人,同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普及传播做出了贡献。

本书的序言说:“各篇的讨论,尽量采择近人新说”;“全篇的参考资料,开列在各篇后面”。

这里所说的“近人”和包含他们“新说”的著作或论文,对我们了解这个时代有关传统经典学术研究动态,很有一些帮助。现根据书中注明的,开列如下(学者姓名后所列为研究方面,非专著或论文名称):

雷海宗 中国通史

陈梦家 中国文字学

容 庚 中国文字学

顾颉刚 周易 尚书 诗经

李镜池 周易

余永梁 周易

洪 业 礼记 仪礼 春秋三传

罗根泽 战国策

郑鹤声 史记 汉书

冯友兰 中国哲学史

游国恩 楚辞

朱希祖 乐府

胡 适 白话文学史

傅斯年 战国文籍

梁启超 佛经 清代学术

这些人中,仅梁启超、朱希祖已去世,所有的人都是当时健在的一流学者(包括朱自清),可见学术的盛况。辛亥革命后,学术界第一代大师是章太炎、康有为、王国维、梁启超等人,上面这些人(自雷海宗至傅斯年)是第二代的学者,但却是新文化运动的第一代学者。他们的成就,也就是“新说”,超越了前代学者。这些人里面绝大部分迎接了新中国的成立(仅胡适、洪业去美国,傅斯年去台湾),虽然世事纷扰,遭遇各不相同,有的继续著书立说,有的谦默自守,有的则沦为“右派”,但现在全已先后成为古人了。朱自清因拒领美国救济粮,曾被毛泽东称为有“骨气”的中国人,可惜解放前夕去世,年仅五十,正值壮年,是学术界也是新文学一大损失。

朱自清这一代学者的学术器度,可以四字尽之:平和宽容。即使学术观点对立,争论激烈,各不相下,亦必相互尊重,不挟嫌排挤。最有名的一个例子,就是胡适、傅斯年力排众议,推举郭沫若为中央研究院院士。当然郭沫若也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他的马克思主义批判立场。这就是学者的风度。朱自清写本书时,知识界已普遍受到“左倾”影响,表现出激进的倾向,右翼的胡适首当其冲,他的一些著作不受重视,甚至不屑一顾。但本书的学术观点,保持独立精神,不作左右摇摆。如《诗》一章,论杜甫的诗,即引胡适《白话文学史》的话:“而杜甫写‘民间的实在痛苦,社会的实在问题,国家的实在情况,人生的实在希望与恐惧’,更给诗开辟了新世界。”其中单引号中的话,就是引用《白话文学史》对杜甫的评价。本书也不用流行的术语,如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等;说到《西游记》只说“以设想为主”,说到《水浒》、《红楼梦》只说“是写实的”或“写实的作风”。对古典文学作品务求实事求是评论,不乱贴标签,这是务实的学风。

但是,我们读一本书,一方面固然希望这本书有独立的见解,予读者以新知;但是另一方面,读者自己也必须保持或学会一定的独立判断能力,不妄信,不盲从,在阅读中发现问题或提出问题,即使这些问题提错了也不要紧,承认就是,但得到了思考问题的训练。关于本书,我也不妨举一个例子,助大家作一次思考游戏。

例如关于古代言文是否合一的问题,本书《尚书》章说:

古代言文大概是合一的,说出的、写下的都可以叫作“辞”。卜辞我们称为“辞”,《尚书》的大部分其实也是“辞”。我们相信这些辞都是当时的“雅言”,就是当时的官话或普通话。但传到后世,这种官话或普通话却变成诘屈聱牙的古语了。

这是主张古代言文合一的。又《文》一章又说到这个问题:

当时(指春秋时代)言语,方言之外有“雅言”。“雅言”就是“夏言”,是当时的京话或官话。孔子讲学似乎就用雅言,不用鲁语(指鲁国的方言)。

这里两处说到作为古代言文合一证据的“雅言”,见于《论语·述而章》:

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

这个“雅言”该如何解释呢?历来有两种解释:一种就是本书所主张的,自汉朝郑玄解释为“正言其音”,以后历朝经师便都遵循这一说法,并且进一步证明“雅”通“夏”,“夏言”即指夏朝京城的京话,本书引申为官话或普通话。杨伯峻亦从此说,他的《论语译注》翻译这段为:

孔子有用普通话的时候,读《诗》,读《书》,行礼,都用普通话。

对“雅言”的注释为:“当时在中国所通行的语言。”这同本书的解释和主张是一致的。按照这种解释,“雅言”只能是一个名词,即“普通话”,所以前面需要增加一个原文所没有的动词“有用”,方成一个完整句子。

另一种是朱熹的解释,他的那本一千多年来作为小学教科书的《论语集注》,对“雅言”注解道:“雅,常也。《诗》以理情性,《书》以道政事,礼以谨节文,皆切于日用之实,故常言之。”又引二程(程颢、程颐)的话道:“程子曰:孔子雅素之言,止于如此。若性与天道,则有不可得而闻者,要在默而识之也。”二程说的“雅素”,同朱熹说的“常”是一个意思。日常口语就有“素常”一词。近人程树德《论语集释》在朱注后加按语说:“雅者俗之反,无训常者。”又说:“朱子解《论语》多从师说,独此条与之相背何也?”二说皆不符事实。雅训常,训素,古书多见,近人杨树达《词诠》即说“雅,时间副词”;而二程之说,明见于《集注》,怎么可说朱熹“与之相背”呢?按照朱熹、二程这种解释,“雅言”只能是一个动词,表示孔子“经常讲到”的意思,“言”是主动词,“雅”是“言”的时限副词。

对“雅言”这两种解释,一种是作名词解,一种是作动词解。先不说哪个对,哪个错,至少都有道理。照学术界情况看,作名词解的解释显然占绝对优势,从古到今的学者(包括朱自清)都是主张此说的。而主张作动词解的,从古到今似乎只有朱熹一人。朱熹虽是儒家圣人,又是大学问家,后世尊为朱子、朱夫子,有资格配享文庙,陪伴孔老夫子吃冷猪头肉,他的话大家无不信从;但在“雅言”的解释这个问题上,像是孤军作战,自元明清至近代的许多学者,都不买他的帐,除程树德小有微词,其他不同意的人虽不公开批评,但也不赞从他的主张。你朱子这么说,我不表示反对,你说你的,我说我的。这是很有趣的一件罕见学术公案。

那么,主张作名词解的这一解释,既为多数人所接受认同,少数服从多数,是不是已成定论呢?我想读者可以独立思考一下,这里且提供一点思考的线索。大家知道,从最基本的语文文法讲,凡一句完整的文句,它的构成必须具备两个要素:主词与动词,缺一不可。“子所雅言”中,“雅言”若作名词解,动词在哪里呢?“所”字不是动词,只是助词,只有与后面的动词结合,方构成从属于主词的主动词结构。如果只有名词,而无动词,翻成白话,除非增字增词翻译(如《译注》所译),否则便不成文句。而《论语》中像“子所雅言”这种“所”字后加动词的句式,有几十处之多,如“观其所由”、“察其所安”、“子之所慎”、“己所不欲”、“君子所贵乎道者三”等都是。至于“所”字后仅有名词的句式结构,一句也没有。这样看来,“雅言”究竟是名词,还是动词,确是饶有兴味的一个问题。经典中还有许多问题可待继续研究。这也是正常的。如果什么问题都已解决,一劳永逸,不用再动脑筋,学问也就停止了。

本书增加一篇附录:《柳宗元〈封建论〉指导大概》。这也是朱自清为普及讲解经典作品而写的一篇文章。《经典常谈》讲解的内容,虽然相当全面,各个领域大都涉及到了,但还有顾不及的地方,如史论、文论部分,尚付缺如。现在特把指导阅读柳宗元这篇史论的文章,附录本书之后,就是作为一种补充。这是第一个原因。

第二个原因,中国历来的史论,属于古代的议论文或辩论文,表达的是作者的历史观、政治观和哲学观点;但论述范围以具体的人物或事件居多,宏观地纵论历史规律者少。《封建论》是首先为世人指出历史发展真相的:凡一个政权选择某种制度,或迫于政治形势,或主动创建,无不出于一己的私情私心。以私天下为制度的封建制,“私其(指分封的诸侯)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以公天下为制度的郡县制,“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封建论》又为世人指明历史发展另一道理:一个好的政权可以建立一个不好的制度,建立封建制的周政权的灭亡,“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反之,一个不好的政权,也可建立一个好的制度,建立郡县制的秦政权的灭亡,“失在于政,不在于制”。柳宗元之前之后,有许多的史论家、政论家,也写了许多史论、政论文章,几乎都超不出或及不上他的见识。所以《封建论》是进入中国传统文化王国必读的一篇文章。

第三个原因,《封建论》虽然是如此重要的一篇史论,长期以来却一直没有得到史学界的足够重视。连《封建论》所科学地界定了的封建制(地方分权)与郡县制(中央集权)的区别,也视而不见,把三千年来的中国历史一概笼统地称之为封建时代或封建社会了,人们也只能随之“约定俗成”了。50年代曾集中一批专家学者编选大学文科教材,《中国历史文选》(周予同主编)中就未选入《封建论》,可见不认为有入选的价值。朱自清是较早注意这篇文章的,所以早在40年代初就写了这篇“指导大概”,他的这种见识是难能可贵的。而毛泽东慧眼独具,以他非凡的政治洞察力,也看出《封建论》可为现实所用。1998年初出版的《毛泽东建国以来文稿》第十三册亦即这部文稿的最后一册,收录了毛泽东于1973年8月5日所写七律《读〈封建论〉呈郭老》一诗。这是一首重要的诗,引录如下:

劝君少骂秦始皇,

焚坑事业要商量。

祖龙魂死秦犹在,

孔学名高实秕糠。

百代都行秦政法,

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读唐人封建论,

莫从子厚返文王。

毛泽东劝告大家“熟读”《封建论》,足见他了解这篇文章的价值,也说明这篇文章应该引起人们的注意与重视。

第四个原因,这篇“指导大概”如同《经典常谈》一样,写得深入浅出,讲解是条理清晰,分析是周详细致。特别阐明了柳宗元的政治哲学,即他的封建起源论和社会起源论。读者对《封建论》原文,若有看不懂的地方,有了这篇“指导”,大概不会有什么窒碍了。文字也仍保持朱自清散文特色,《经典常谈》里常见的“儿化词”,这里也有出现,如不用“相反”一词,用的是“翻了个个儿”,照样给人他是在“平平说出,曲曲说出”的感觉。

1999年9月1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