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骨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4章 我们,怎么会走到这一步呢?

闹钟在早上五点猛然响起,打破了叶蓁蓁沉沉的睡梦,就像一把热过的长刀切过黄油。她呻吟着睁开眼睛,按下闹钟,而后继续闭着眼睛蜷缩在床上,一时间不肯面对现实。倒是苏桐突然坐起来,瞪大眼睛望着黑洞洞的房间出了好一会儿神,然后才用一种非常不确定的语气问:“我今天要飞哪儿?”

这也是职业病的一种。苏桐经常要出差,永远是早班机,七点和七点半居多,四五点就要起来,所以这个时间点闹钟响,往往都是苏桐造孽。

他倒是习惯了,哪怕头天晚上忙到两三点也无所谓,反正他可以在去机场的路上睡,等登机的时候睡,上了飞机继续睡,这好像是他的特异功能,随时随地一歪头就能见周公,他的周公是一个Pocket carry(便携)的版本,很高级。

愣了几秒钟之后苏桐反应过来,今天这闹钟是闹叶蓁蓁的,他松了口气,拍拍她:“起了起了。”

叶蓁蓁哼哼:“我拒绝,没有人性。我要睡觉。”

苏桐深表同情但不同意:“你要工作啊,工作就是这样的,由不得你,习惯就好了。”他把她身上的被子掀起来裹到自己身上,然后继续摇叶蓁蓁,“起来起来起来。”

叶蓁蓁“啪”的一声把床头柜上的台灯按开,披头散发,怒气冲冲地瞪着苏桐:“叛徒,胳膊肘往外拐!你是不是我老公,竟然为万恶的资本家说话!”

苏桐不为所动:“第一,我就是万恶的资本家的代表;第二,是谁昨天晚上千叮万嘱,让我无论如何都要把你弄起床的。哪怕杀我的头也要坚持原则,这可是你的原话。”

这时从厨房里传来了催命一般“嘀嘀嘀”的声音,是另一个闹钟在响。这证明苏桐所言不虚,的确是叶蓁蓁自找的。

她昨天一回家,就闷头定了三个闹钟,一个放洗手间,一个放厨房,一个放床头,还郑重告知苏桐,不管她到时候怎么耍赖生气放弃自我,都要想办法把她弄起来。

她想要继续顽强地抵抗,但两分钟之后,洗手间传出了第三个闹钟的声音,这就彻底摧毁了叶蓁蓁的意志。她有气无力地爬过去,关掉闹钟,然后刷牙洗脸换衣服,拎上昨天晚上就收拾好的运动包,顶着黑洞洞的天出了门,紧赶慢赶在六点整赶到了泳池。

高佳妮如其所言,已经在泳池边站着等了。她穿着家居服,但头发和脸上都收拾得干干净净,起得估计比叶蓁蓁还早。她听到自动门滑动的声音,回头看了一眼:“很准时啊。”

叶蓁蓁有气无力地摆摆手,困意像一头狮子藏在她的脑门后,随时准备冲出来打她一个措手不及。

“高姐,为啥要这么早游泳啊啊啊啊。”

“早上人少,容易集中注意力,而且早起是好习惯。”

说罢她指了指旁边的更衣室通道:“去换衣服吧。”自己退后一步在游泳池边的沙滩椅上坐了下来,那里堆了几本杂志,还有一小套工夫茶具,一看就是有备而来。

“一千五百米,中途不要休息。”

叶蓁蓁拎着自己的游泳衣,傻看她好半天,一声长叹,感觉自己上了贼船。

她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才游完一千五百米,上来大喘气:“哎呀妈呀,累死爹了。”

高佳妮莞尔:“我看你玩风帆很棒啊,怎么游个泳这么累?平时不运动吗?”

“风帆是玩啊,平时运动多无聊。”叶蓁蓁擦了一把脸,“去菜市场买菜在家里拖地算运动吗?”她说得还挺有理有据的,“我妈说了,家里家外多走几趟能有小一万步呢。”

高佳妮和叶妈妈显然不是一个流派:“不算。”

叶蓁蓁挥挥手,泄气了:“不算就不算。”又问,“高姐你这么好兴致光看人游泳?跟我一起游嘛。”

“跟我兴致高不高没关系。”高佳妮站起来,“这是你的功课。”

“功……功课?”

“是的,从现在开始,除非有特别行程安排,否则每天早上六点游泳一千五百米。”她没给叶蓁蓁消化这句话的时间,自顾自站起来,“二十分钟后楼上见。”

叶蓁蓁“砰”的一声倒在沙滩椅上,呻吟起来:“我这是招谁惹谁了。”

她爬起来到游泳池旁边的浴室洗澡换衣服,还忙里偷闲蒸了两分钟桑拿,踩着点儿一路刷卡刷到三十一楼,按下门铃的时候头发还是湿漉漉的。今天也是林阿姨给她开门:“高小姐在阳台上吃早餐,你赶紧进去吧。”

纯木窄条的炭色餐桌摆在露台上,桌面一溜儿摆开牛角包、果汁、白粥、煎蛋和咖啡。高佳妮坐在一头,面前摆了整套茶具,正在喝普洱,旁边坐着一位穿宝蓝色西装三件套的绅士,袖扣、口袋巾配色讲究,各分各寸都一丝不苟。他一双手交叉放在桌上,指甲修得比叶蓁蓁的嘴唇都要细致。

高佳妮招呼她坐下,盘子、刀、叉、筷子一整套都摆好了,她向蓁蓁介绍道:“这位是齐向山先生,你叫齐叔吧,是我的老朋友。——阿齐,这是蓁蓁。”

叶蓁蓁顺着叫了一声,坐下来一看,盘子上放着两个蛋,煎得很好,两面金黄中心流动,光泽诱人。她一早起来运动完,已经饿得眼睛发绿,奋力举起叉子正要吃,忽然发现高佳妮和齐叔都只喝茶,一个人先吃为快好像有点失礼,于是悄悄咪咪又放下了叉子,故作镇定地喝了两口橙汁。高佳妮注意到了,往她盘子里夹了一个羊角包:“林阿姨自己做的,试试看,比外面的好。”

叶蓁蓁咬了一口,果然,酥皮有韧性又酥脆,层层分明,配一点点黄油,香气口感都臻于完美。

她开吃的工夫,高佳妮继续和齐叔闲聊了几句,而后放下茶杯,说:“我有点事进去书房处理一下,你们俩聊着吧。”说罢起身进了房间。

齐叔的眼神落在叶蓁蓁身上,看了一会儿,轻声问:“你名字怎么来的?”他的声音就像一个资深的电台晚间节目主持人,柔和醇厚,每一句话都有完美的句读,让人不知不觉就全神贯注地倾听。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诗经》啊。”

“你喜欢自己的名字吗?”

“挺喜欢的,就是小时候上学写名字比较头疼。”

齐叔的嘴角轻轻抿了一下,是笑的意思,但眼神和表情都根本没有笑容。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是的,家里人给你取这个名字,是不是有特别的用意啊?”

“并没有,我爸姓叶嘛,就从‘叶’字开头去找各种有文化的词儿呗,他说这个挺适合女孩子的。”

“你爸爸说得对,听起来你跟家人关系很好。”

“嗯,可好了。”

“难得听到年轻人这样说。”

“跟爸妈关系好难得?不会吧?跟爸妈都不好那怎么办,还能跟谁好?”

对话就像一条溪水,从高山之巅的融雪中发源,点点滴滴,汇聚成流,奔涌而下,每一个小旋涡、途中经过的每一块石头、漂流在水面的每一片落叶,都随着言语再现。

他们聊了将近两个小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叶蓁蓁在说。这个叫作“齐叔”的男人,有着魔术师一般的谈话技巧,他的呼应、接引、串联,让叶蓁蓁始终保持着放松和愉快,对谈话本身兴致盎然,直到高佳妮再次出现在阳台上,她才意识到自己这顿早饭已经吃了太久了。

高佳妮把她的包拿过去:“去Spencer那里吧,他等着的。”

目送着叶蓁蓁离开,高佳妮向齐叔转过去:“怎么样?”

他伸手到桌底摸索了一下,拿出了一台小小的录音机,放在掌心摆弄了一下:“她很好,安全依恋,恰如其分的自尊水平,对环境适应能力非常好,没有明显的心理创伤,我明天会让助理整理出一份详细的报告给你。”

“好。”

齐叔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露台边,看下面的熙熙攘攘、人流如织。世界已经完全醒来,像一条巨龙开始腾挪身体,吞吐热焰。

“能问一下你要我和她谈话的用意吗?”他背对着高佳妮,平静地说。

“我的新助理,我想多了解她一点。”

齐叔转过来,皱了一下眉头:“你向来看人精准,想了解任何人都不需要假手他人,为什么这个是例外?”

还有一重意思没有说出来,但高佳妮是应该知道的。齐向山是国内顶尖的心理咨询大拿,和几家顶级的商业人力资源咨询公司都有合作,一般需要他出马去看的,通常都是巨无霸企业通过猎头满世界追来的中流砥柱,要给很多钱、很多股份、很多资源,因此要格外慎重。没有人会请他去看一个助理的成色,除非这个助理所要做的,根本不是助理。

他既然不说破,高佳妮就当没听过,只是一笑:“过奖了,我看外人倒是不错,看自己身边的人,往往都失手。你是我的心理医生,这一点你知道得和我一样清楚。”

齐叔摇摇头:“佳妮,我们聊得很彻底了,人生的问题很多时候并不是谁的错误。”高佳妮不置可否,他便改变了话题,“你也很久没有来做咨询了。”

高佳妮沉默了一下,轻声说:“也许我现在需要的,不是这个。”

两人再聊了几句,齐向山就告辞了,高佳妮旋即转身开了一瓶酒,在沙发上坐着喝。林阿姨给她端来坚果和芝士,看着她欲言又止。

跟了自己十几年的人,彼此多少有一点默契,高佳妮对她笑笑:“没事,我就喝一点儿。”

“嗯。”

“你一会儿回顺义那边去吧?”

“他们说我不用回去,愿意在这里待着就待着。”

“他们?”高佳妮平淡地说,“是唐先生说的,还是谁?”

林阿姨嘴角抿起来,眼神里有努力压抑的怒光:“那个女人说的,唐先生不会说,他最喜欢我做的饭,昨天晚上还打电话问我为什么不在家。”

林阿姨因为愤怒,一时间就说多了话:“高小姐,你为什么要搬出来住,便宜了别人?那是你的家啊。”

高佳妮就着这句话猛喝下一口酒,红色液体滴落在胸口,暗示着主人最大限度的忍耐。林阿姨马上就后悔了,双手紧握,站在那里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对不起,我不应该多管闲事。”

高佳妮抹去唇边一点酒痕,摆摆手:“林姨你不要这么见外。”

她叹口气,不知道为什么要对林阿姨解释:“我不住家里的话,反而会知道唐先生在哪里。”这句话说来讽刺,但确乎又是事实,“不是比反过来好吗?”

有一些东西高佳妮永远也不会忘记,比如小时候家门外的那一棵槐树。夏天槐蚕们悬着丝线吊在树梢下,密密麻麻成阵,绿色肉乎乎的一条一条,叫人看了背上一阵恶寒。再比如她读大学时住的宿舍,坐北朝南,冬天凛冽的风吹进来,吹得周天寒透,即使关门闭窗都无济于事,一个小电炉子,只能暖方寸之地,总有风一直闯进来。室友千方百计去找了胶布来,一丝一缝地去贴,贴得门上、墙上横七竖八的白条条,像一个人受了无数的伤,千疮百孔,犹不肯辞别。

还有她在美国留学时租的第一套公寓,那是一栋没有电梯的七层褐色旧楼,上上下下住的都是外国人,空气中弥漫着各种异国食物的气味,夹杂着没有希望的沉郁,一进门就往人的背上放十斤压力。管理员是个东欧女人,很高,一米八多,但是非常瘦,脸和手臂露在衣服外面,骨节毕露,摇摇欲坠。这个女人从不给租客好脸色看,却能单枪匹马疏通下水道,修理好厨具、大部分电器以及漏水的屋顶,因此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的管理员。

但印象最深的,是她跟唐在云结婚时买的婚房。那套房子在广州荔湾上下九附近,现在已经繁华到根本不适合居住了,二十年前还保留着一丝纯正的西关风情,那是一个小平层,购买加装修倾尽了他们的储蓄。她永远都记得玄关进去左手边那张高高的窄几,摆着大肚双耳花瓶,颤颤巍巍地像随时会跌落到地,鸢尾永生花斜斜插在里面,三两枝,风过无声,衬得没人的时候满室寂寥。

她就在那里度过新婚之夜,签下了第一个公司的股东协议,赚到了人生中第一个一百万,心满意足地做某人的妻子。

她的记忆重叠着唐在云的记忆,满满的都是焦虑、辛酸、欢笑和眼泪,春风得意马蹄嗒嗒,千山万水一日看尽长安花;斗转星移,雄关漫道真如铁;起高楼,宴宾客;人前人后,欢喜忧愁。

年轻的时候她以为相爱就是元曲里唱的,将两个人儿打破,泥水交融,再重新捏成你我,是我中必有你,而你中必有我。

但她渐渐就知道毕竟是两个人,即使是用相同的原材料炖出的两碗汤,味道也可能截然不同,唐在云比她有更多的激情、更多的活力,而无论狂喜还是悲伤,也都要毫无保留地挥洒,于是随之挥洒出去的,难免就还有那些决心和韧性。

从唐在云永不停歇的脑子里所冒出来的想法,永远需要高佳妮埋首到地地去实现,他热爱风险带来的动荡,也永远是高佳妮挺直腰杆去支撑。

她在身形上是较为柔弱的那种,却一直负责在阴影里担起重担。担得很稳,很有成就。

七年后他们的公司总部搬去了深圳,十一年后又搬去了北京。公司规模越来越大,人越来越多,业务线一条条分出来,职业经理人一个一个请进来,专业团队开始为他们操持起庞大的产业,到后来自己到底拥有多少财富,也只有他们聘请的财务顾问团队才完全清楚。

广州那套房子倒是一直没有卖,更没有租,所有家具、装饰都保留着,包括那一束鸢尾,清洁公司定期前去维护保养,偶尔高佳妮和唐在云回到广州还会去住两个晚上。

唐在云有四分之一潮汕人的血统,笃信风水运道,他认为那套房子是自己的气运生发之地,不能给外人坏了风水。

高佳妮对怪力乱神不感冒,但对这一点她没有反驳,那套房子里的一草一木都令她喜悦,她愿意永远保留——她也很庆幸自己有能力这样保留。

再后来,他们就换了太多房子,两三年装修,住两三年的经历比比皆是。唐在云爱折腾,以前无法任意换房子的时候,他会在某个周末的早上突然从餐桌边站起身来,袖子一挽,就开始把家里的家具乾坤大挪移,床从这里推到那里,沙发从面向大门到背对大门。他不喜欢总是生活在雷同的场景里,因此不断在想办法为环境增加新鲜元素,一开始是换家具,后来是换房子,再后来钱根本不是问题了,就开始买各种各样的艺术品——油画、文玩、雕塑。他和他的代理人是保利和苏富比的常客,也是海内外几家画廊恨不得供起来的财神爷。

多少钱、谁出品的、能不能保值,这些对唐在云来说,都不重要,他有自己的标准,那就是“我喜欢”。

幸运的是,他对于美有一种天生的鉴赏力,那些他经手买进来的各种作品,经过时间的发酵,都在几倍十几倍甚至上百倍地增值。

不幸的是,他对于某一种形式的美也没有长久的耐心,他的爱永远在路上,永远变动不居。

年轻的高佳妮欣赏这一点,等她开始感觉到其中所蕴含的危险时,他们都已经过了一生中最好的时候——准确地说,是作为女人的她已经过了一生中最好的时候,而唐在云的黄金岁月才刚刚开始。

高佳妮在马尔代夫遇到苏桐和叶蓁蓁小两口之前,刚好完整地、毫无疑问地、彻彻底底地确认了一件她无法接受,却不得不接受的事:她和唐在云二十二年的感情,已经结束了。

婚姻变成了一栋无人居住的房子,表面上看起来还坚固完整,内里却空空荡荡、一无所有。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高佳妮找不到明确的征兆,也回溯不出某一个日期,就像一件针织毛衣突然散了架,你面对一团乱麻,根本找不到第一个代表着崩溃的线头。

和任何复杂的生意相比,感情都更难以处理,因为人们就是做不到以理性和逻辑去对待爱,没有哪家商学院能教你如何去爱,或如何被爱。哪怕它的基本关系其实只涉及两个人,生物学原理看起来也并不怎么复杂。

所以高佳妮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了,他们不再同进同出去工作和应酬,从唐在云流连夜总会到私人会所再到根本不知何处的温柔乡彻夜不归,从他的来去行踪不再跟她沟通报备,从床上一床被子变成两床,而后从共用一间卧室到各住一栋别墅。

他们之间不再有任何肢体接触,高佳妮恍惚想起时,发现自己已经不怎么记得丈夫身体的样子。

爱情如同季节,它并不消失,只是轮回。过去的就是过去了,新的春天仍然是春天,只是不属于被遗忘的人。比如高佳妮。老实说,她并非不能接受这一点。面对,处理,放下。这是高佳妮的人生原则。

三月的第一个周末,高佳妮在广州机场等到了刚从洛杉矶回到国内的唐在云。他发现她站在面前的时候十分惊讶,但仍神色温存,不疾不徐,仿佛这是一次两人期待已久的会面。唯独和他相处了二十几年的高佳妮,能够看出他内心澎湃的张皇与恼怒——他完全没有预料到自己会在这里被逮个正着。

人只要在这世上活着,就一定会留下行走的痕迹,就像蜗牛身后的涎液一样。懂得如何追踪的人,只要一点点信息,就可以抓到自己的猎物。

在到达厅和高佳妮劈面相见那一瞬间,唐在云大概就是这样想的——他是高佳妮的猎物,以前是,现在也是。

尽管年届半百,唐在云仍然是女人的恩物,他肩宽臀窄,风度翩翩,像少年一样纤细而强壮,两鬓微白,却不显憔悴,反而带来一种意外的高级感。形象顾问为他在意大利、法国和北美一套一套挑上好的衣服,每一季空运到家门,直接入衣帽间,严丝合缝地穿戴起来,无可挑剔。

他又会玩,在阿拉斯加海钓,阿尔卑斯山滑雪,帕劳深潜,大西洋城豪赌竟夜,越野车横穿沙漠二十一天,拼着快没气也要被四个尼泊尔导游架上珠峰。

只要是玩,唐在云就精通,而高佳妮宁愿把每一分钟都拿去工作,从这一点上来说,高佳妮就知道自己不是他的佳侣。她只是偶尔会想,唐在云有没有想过,如果不是她在背后夙夜劳心,只手撑天,他能不能玩得这么爽利洒脱,天马行空。

高佳妮给了他十秒钟反应,而后上前,径直挽着他的手臂离开机场。无论彼此之间心理上已经有了多大的距离,多年的举止习惯仍让他们俩的夫妻相呼之欲出——只不过,很难说那一瞬间高佳妮是在示威还是在缅怀。

在她的眼角余光里,一位身姿高挑的女郎从另一侧出口快步走远,她推着一个二十寸的RIMOWA[6]头等舱登机箱,艺术家萧青阳的私人定制版,和唐在云随从帮他拿的那个同款,全亚洲只有四个,定制买家就是唐在云。

一先一后上车时还叙着寒温,车子开动,中挡玻璃屏风降下隔离了司机的耳目,高佳妮便话锋一转。

想是已经想得清清楚楚的了,说得也一样利落。两人分居,逢年过节也不必聚会,人到中年往后,只要功成名就,就有充分的自由,长辈已老,儿女尚小,谁也辖制不到你。

唐在云吃了一惊,但不说话,端坐在座位上,双手放在腿中间,头微侧着,像在看窗外又像在凝神倾听。这是他一贯的姿态,不乐意,但也不反对——有时候是半推半就,有时候是无可奈何。

他只是嘀咕了一句:“非得这样吗?”

高佳妮慢慢说:“非得这样。”

她望向自己的双手,十指指甲被剪得干干净净、齐齐整整,边缘和指肚平行,没有红蔻丹、蓝蔻丹,骨节稍显突出了一点,很硬,像是主人的个性。

这一句话不必说,但如鲠在喉,非说不可:“你现在说的每一句话,对我来说都是谎言,这就是非得这样不可的原因。”

唐在云再度沉默,他没有为自己争辩的意思,或许他也太了解妻子了。

他没有争辩的余地。就一对夫妻之间的谈判来说,不太可能有人比高佳妮做得更杀伐决断、清晰明白了。

她继续说,从下车那一瞬间开始,唐在云想要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去哪里、跟谁在一起、怎么过下半辈子的生活,都是他一个人的事。她保证自己不会再通过种种比私家侦探还要缜密高明的手法,去追踪自家老公的行踪,她说,她也不再需要这样做,无论是感情上,还是理智上。

唐在云微微动容,但更重要的,是接下来的部分。

高佳妮说,她绝不离婚,除非唐在云愿意交割一切明面暗面的财富,净身出户。一面说一面在手机上给丈夫发送了一份财产清单,和应对任何事一样,她有备而来。

婚姻是一种经济关系,他们的婚姻尤其如此,数百亿的公司市值,庞大的产业数字,错综复杂的投资和人脉资源关系,一旦婚姻解体,这一切都要进行盘点分割,两人都要大伤元气。

“不能让我们两个人的事影响公司,更不能影响阿洛。”

唐在云听到这一句,终于扭过头来,他脸上并没有失落或愤怒,反而露出一种类似于好奇的表情,平淡地说:“真的吗?你担心的原来是儿子?”

他们下车前已经谈妥了基本的条款,达成一个君子协定,两人确认即可,不需要连线律师楼全班人马通宵夜战大动干戈,多少年的夫妻了,这是最后信任的全盘支付,赌的不是心心相印,而是千丝万缕的相关利益。

接下来他们便无话可说。

这一晚他们住在四季酒店顶层套房,这显然和唐在云原来的计划相去甚远。窗外是广州珠江新城的夜景灼灼,一座大城,辉煌盛大,象征人类的光荣与骄傲。但广州、纽约、伦敦、北京,夜景都千篇一律,就和所有爱情的开始和结束一样。

在餐厅吃完饭,两人回到房间,高佳妮开了一瓶修道院红颜容。他们俩都喜欢左岸的酒,年轻的时候喝不起这么好的,但总是一起喝,筋疲力尽时不去睡,深夜对坐,就着你一言我一语,浅酌慢饮说过去将来。这样的场景闪烁着纯粹的欢乐光芒,在多年以后仍牢牢扎根于记忆之中。

人生若只如初见。年轻人遇到些许不如意,就爱这样说。

真正有资格这样慨叹的人倒是又不提了,因为知道没意义。

她给自己和唐在云都斟上酒,坐下,而后说:“我截个胡,女朋友没有不开心吧?”说得平心静气,就像面前的人是一个普通的生意伙伴,调侃一两句之后就要切入正题。

唐在云没有回答,他的手机放在一边,反扣着。他坐姿僵硬,很不舒服,像是沙发不舒服,灯光不舒服。他一向都喜欢住四季的餐厅,四季的套房,但今天晚上处处都显得不舒服。

这让高佳妮恻然,她尽量想让自己说话的语气不那么像在讽刺或责备,轻声说:“我明天一早就走了,陪我喝一杯没有那么难吧。”

唐在云抬头看了她一眼,摇摇头:“不是这样。”

“嗯?”

男人的语调像是不可思议,梦游一般:“我们,怎么会走到这一步呢?”

第二天一早高佳妮飞回北京,唐在云留在了广州,他们之间的协议在说再见那一刻已经生效。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至少高佳妮希望这是行得通的。

唐在云说的那句话,一直留在她的脑海里回旋不去,简直顽固得像那些年轻人爱听的洗脑神曲。

曾经那么相爱的两个人,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呢?

她不知道。

但仔细想一想,她其实也很多年没有见过什么真正相爱的人了。

叶蓁蓁的早修课进行得很顺利,六点游泳,八点半上课,长的要到下午两点,短的也要到中午十二点,上课的地点就在客厅或书房。说是上课,其实也并没有上课的样子,来的人都很放松,有的一边吃一边跟她聊天,有的一边喝茶一边和她聊天,有的干脆硬聊,既没有课本也没有教材,主题也不一定,完全视乎来者觉得应该跟她聊什么,又怎么个聊法,要聊多久。

头三个月换了六个主要讲师,叶蓁蓁都不认识,连续一两周一个主题,讲心理操纵的实用技巧、时尚业内幕和前景、现代艺术史、本年度市场营销互联网趋势、沟通技巧和最近的股市情况,中间也穿插了几位嘉宾,话题就比较天马行空了。每个人下堂的时候都给她开一个补充学习清单,各种中英文的视频、音频在线资料,长列表的大厚本书,光看名字都让人流眼泪。

一开始叶蓁蓁还没心没肺的,人家吃她也吃,一问三不知的时候不以为耻,书也不看,心想反正也不存在考试拿结业证书的情况。基本上来说,她是一上课就盼着下课,尽管下午去Spencer那里也是被形体教练各种虐,但至少不用怎么动脑筋。

偶尔没课的时候,高佳妮就让她陪着自己出门走走,那对叶蓁蓁来说形同放假,不知道多高兴。高佳妮当然知道她的心情,说了好几次她身在福中不知福。

六一儿童节放了一天假,第二天叶蓁蓁回去,上楼的时候在公寓大门口和房间门口各发现一个陌生人,都是精干洗练的西装造型,眼神锐利,仿佛在站岗,她还不明所以。结果进到客厅之后,她赫然看到一张就常规而言只会在电视、杂志以及富豪颁奖礼上才会出现的面孔。那人正在那里坐着,准备跟她探讨一下人工智能在老龄化社会的应用场景,以及由此带来的投资机会。

叶小姐的内心当场就尿了一裤子。

这一堂堂课,花的根本不是钱,而是高佳妮深不可测的人脉,后者才是千金难买,可遇不可求的资源。

她战战兢兢上完课,等那位大佬一走,她就冲过去问高佳妮,这个助理培育法图的是啥?是不是忒贵了一点?有这个必要吗?

高佳妮一句话就把她打发了:“又不是个个助理都救过我的命。”她还反将了叶蓁蓁一军,“要么每个月拿八万,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要么游泳上课,全都听我的,选一个吧。”

根本没法选。但她还是有意见:“高姐,这么填鸭真不行,我哪儿学得了那么多啊,信息量太大了,超载死机的话,跟没学又有什么区别?”

高佳妮完全同意:“确实没指望你几个小时之内能学到什么东西。”她伸手拍拍叶蓁蓁的后脑勺,“但至少你现在是一个天天和大人物共进早餐的人了。”

叶蓁蓁没明白:“那有啥用?跟大人物吃再多早餐我也没法变成大人物啊。”

高佳妮微笑:“其他人并不知道这一点。”

几个月转瞬即逝,很快叶蓁蓁就当满了一百天助理,游了一百天的泳,而她最喜欢的夏天也正式来了。

照往年的惯例,她可以一周接一周不歇气地重复穿各种短裤加各色基本款T恤了,只要象征性的短裤过大腿,以前公司的人基本上也都没意见。

但Spencer很有先见之明,刚过二十五摄氏度,他就给叶蓁蓁发布了独家夏季全系列着装指南,里面连短裤的影子都没有,在引发她的暴风抗议之后,才勉强加上。Spencer除详细要求了色板和裤型之外,还特别注明只能在早六点之前和晚十点之后穿——也就是但凡其他人能看见的时候都不要穿,气得叶蓁蓁一个倒仰。

气归气,她和Spencer相处下来,尽管两人完全不是一路人,她也常常因为各种不够时髦标致被嫌弃,但总体而言还是很融洽的。

这主要归功于叶蓁蓁有自知之明,她在Spencer擅长的领域里,那是坚决地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有过必纠、有错就改,有时候被骂了不但不生气,还掏心掏肺哄人几句,饶是Spencer久经沙场,也照样被哄得心花怒放。这就证明了一条真理:别管什么来头,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熟了之后,有几次Spencer“出台”——就是去为大明星出席重要活动的时候提供化妆造型服务,顺手也把叶蓁蓁捎上,人家问起就说是自己的助理,意思是让她见见世面,别老是土了吧唧的。

一到活动现场,这个助理啥都不会,还好奇心爆棚,经常东看西看人就不见了,叫都叫不回来,Spencer自己忙,也拿她没办法,总不好大庭广众的上手打她。其他人都知道他一贯暴脾气的,见到这场面就纳闷,很熟的人还上去问他:“你啥时候双了,跟女的也有一腿?”

有一次是去参加一个顶级视频平台的颁奖礼,来的大大小小的腕儿一溜名字熠熠生辉。大腕儿们各有各的休息室,全套人马伺候着,还没正经上位的就都在所谓的公共贵宾区待着——名利场这一点特别好,骨子里不玩虚的,给钱的主儿招子都特别亮,别管网上发多少通稿中国外国蹭多少红毯,到底火不火,一到场面上就知道了。

请Spencer来的那个叫萧明媚,艺名是这个,身份证上居然也是这个名字,可见爸妈一颗正宗的文艺心。她这五年来如同平地一声雷的炮仗一样红,那是真的红,号称“女星流量扛把子”,小荧屏、大银幕和网络三面开花,哪儿都能见到她的脸,“C位”不需要抢,都是拱手给她送过去求赏脸的,否则Spencer也不至于会亲自来给她做造型。

她红到这个程度,走路早就不追求带风的效果了,而是追求尽量隐蔽别被媒体、粉丝围追堵截。萧明媚情商很高,平常也格外爱惜羽毛,三天两头做做公益,赈灾捐款、建希望小学不疾不徐都不落下,偶尔出街被狗仔盯上,不但不生气,还夏天送冰汽水,冬天送热奶茶,看着镜头笑笑不说话。你说那眼神里是体谅是理解,也算得上,但资深的媒体人看得到那些隐藏起来的讥诮——你我都明白事实没有这么好看,但你就是挖不出我难看的地方,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就问你服不服?

和其他当红女星不同,她情路也颇顺,三年前跟一位社交圈内很出风头的富二代在慈善晚宴上认识,一年前在采访里晒出大钻戒自曝已经订婚,婚礼会择日举行,整个圈子都为她送祝福,真心假意姑且不论,反正人们想要看的无非是花团锦簇。

叶蓁蓁当然不知道这些,她对萧明媚其实没什么特别感觉,但人家毕竟是大明星,于是跟着Spencer在化妆室等人的时候,自然心里怦怦直跳,坐立不安的。Spencer觉得好笑:“你蹿过来蹿过去干啥,你是猴吗?Maze白教你了。”

“大明星啊,你见明星已经完全没有心慌慌的时候了吗?”

Spencer鼻子里哼一声:“天真。”他很高傲的,“明星拉不拉屎?饿个半死还不是什么都吃,有什么稀奇?”

“能不这么现实吗?”

他们待的这间大休息室在酒店宴会厅的一侧,临街,透明窗户都被窗帘严严实实遮盖起来了。Spencer带蓁蓁过去,拉开一小条缝隙,叫她看:“那些也是来见‘爱豆’的。”

下面就是酒店前面,拉出了红毯区,警戒森严,两层保安,一层警察,两旁千军万马的观光团,拉着各种横幅,挨挨挤挤一点空隙都没有。天冷,有风,不断被人赶过来赶过去,还被呵斥:“退后退后!”不过一切都没关系,粉丝依然热切得像在朝圣,其实也就是在朝圣。

Spencer问叶蓁蓁:“你跟她们有啥区别?”

叶蓁蓁不以为然:“没区别啊,最多就是托你的福,不用在下面等着。”她想了想,“以前托不到你的福也不会在下面等哈,我这个人佛系,追星都特别佛。”

Spencer拖她一把:“现在你跟我来。”

叶蓁蓁莫名其妙跟着他往外走,出了单间化妆室,通过走廊,走到人来人往的签到区,再往前走了几步,拐到公共化妆区。他和叶蓁蓁都戴着工作人员的牌子,畅通无阻地就进去了,Spencer停下脚步,轻声说:“你看看,这里的人你都认识吗?”

叶蓁蓁定眼一看,窄小的化妆台一字排开,前面都坐着人,男男女女都有,各自头发都包起来了,露出干干净净一张脸,每人身边站一个化妆师忙忙碌碌。台子上摆出来的各类产品阵仗之繁复,摆在封神榜里能叫姜子牙喝一壶。

她看了半天,很迟疑:“好像,都不怎么认识。”

Spencer就在这儿等着:“感觉都不认识对吧,很正常,一会儿化完妆换上衣服,你就都认识了。”

叶蓁蓁啼笑皆非:“所以这说明了啥?”

Spencer明明在虚荣罐子里整天滚,有时候却会意外地哲人上身:“说明皮相可做,你看到的都未必是真的,不要太当一回事。”

叶蓁蓁没脾气:“不当一回事那你还使劲儿训练我,怎么就不能拿着高姐的钱咱们一起打麻将去呢?”

Spencer眼前一亮,跑偏:“你会打麻将?”

“老子重庆人,不会打麻将相当于二级伤残,门都不要出。”

“改天叫上Maze咱们玩血战到底!”

他一边说着,一边又把叶蓁蓁给扯回去了,刚走到萧明媚的休息室门口,就听到里面“乒乒乓乓”的声音,不时“轰隆”一声,跟搞装修似的。Spencer一看表,嘀咕了一声:“坏了。”他赶紧走进去,叶蓁蓁不明所以,也跟着,一进门就吓了一跳。

整个化妆间全给砸了,萧明媚站在一地狼藉之中,脸色惨白,胸膛起伏,眼角有泪光,可是眼神却像点燃了的炮仗,就等着谁撞上去被炸个正着。

两个穿着白色卫衣戴着棒球帽的助理不知所措地站在旁边,手里堆着一件大衣和一个蓝色Kelly包——估计是萧明媚的,大气不敢出,看到Spencer进来跟得救了似的,急忙走上去:“Spencer大师来了啊。”一个帮Spencer收拾位置摆东西出来,一个靠过去低三下四地问萧明媚:“萧小姐,咱们消消气,要不还是先化妆换衣服吧,一会儿入场了。”

萧明媚二话不说,一把就把那个小助理推到一边,那姑娘差点没直接摔在地上,但第一个反应居然是把手里拿着的那个包护住。

Spencer抱着手臂在门口站着看热闹,还有心思说风凉话:“今天这状态可不好上妆。”对跟过来的助理又说:“要不我回避一下,弄不弄一会儿给我个准信?”

小助理急眼:“您不能走啊,这真等着,最多四十分钟就得出场了啊。”

Spencer觉得人家着急的方向不对:“跟我说啊,有用吗?”

叶蓁蓁跟在后面探头探脑看热闹,她眼尖,看了两眼就发现刚才被推的那个小助理白色卫衣上有个淡淡的红掌印子,心里觉得不对,于是从Spencer身边挤过去,走到萧明媚面前,轻声问:“你手怎么了?”

这句话不知道怎么就问中了萧明媚的心事,她突然眼圈一红,眼泪噼里啪啦就往外掉,抿紧了嘴唇,咽喉里发出哽咽,一下子变得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

叶蓁蓁轻轻把她右手拿起来展开,一看,果然掌心里血呼刺啦的,隐约可见几道纵横交错、深浅不一的伤口,从形状看,像是被刀片或者玻璃片划的。

旁边两个助理惊叫起来,东西放到旁边椅子上,人围了过来。叶蓁蓁叫其中一个:“去找酒店的人拿一点酒精纱布什么的来,我给她处理一下。”

药物很快被拿了过来,酒店准备得很齐全,需要的都有。叶蓁蓁让萧明媚坐下,在旁边弯着腰给她用碘酒清理伤口,涂上抗感染的消炎药物,轻轻贴了一块药纱,包好。这个过程中萧明媚一直在无声无息地哭,眼泪在脸颊上连绵不绝,也如同孩子受了天大的委屈,之前的跋扈半点不见。

叶蓁蓁给她包好了,轻声说:“好啦。”给萧明媚理了理被泪水沾在唇角的长发。

Spencer这时候过来,观察了一下萧明媚的样子,说:“幸好这次赞助的礼服里有一套是配了手套的,没得选了,就那套吧。”他打个响指,“动起来,不然就真不用上台了。”

这一次她没有再闹别扭,乖乖坐到了化妆台前。叶蓁蓁在旁边看了一会儿,悄悄地转身走了。

当天晚上在她回家的路上玩手机看八卦,赫然看到一条新闻:

萧明媚未婚夫在港把妹被抓现行,婚约告吹

看看消息出来的时间,差不多就是萧明媚到会场的前后,难怪她那时候那么失常。

她掌心上那些纹路,大概是自己划的吧,一个人心里很痛的时候,身体上的痛反倒变成了一种安慰。

叶蓁蓁叹了一口气,而后想起高佳妮常常郁郁寡欢的样子。

有钱也好,有名也好,对人来说,都不过是面具罢了。

华丽的面具底下会藏着什么,其他人又怎么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