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笑了9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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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名为健康的风险

假设你是个外科医生,也是个哲学家,你是某个一流的器官移植专家团队的主任,有多次手术成功的优秀记录。在你的等候者名单上有四个年轻病人,他们都病入膏肓,迫切需要器官移植,否则很快就会死。安德里亚(Andrea)需要换肝脏,巴里(Barry)需要换心脏,克拉丽莎(Clarissa)需要换胰腺,还有唐纳德(Donald)需要换肺。你手头没有可用的捐赠器官,因此陷入了绝望。你不是为了赚钱才学的医:你只是想帮助病人,改善他们的生活,但你却愣在这儿,眼睁睁地看着四条生命逝去。这些人没有做错什么,如果不是由于生病,他们本来会过着长寿、幸福的生活。只有找到可用的器官,情况才会好起来—因为你早已攻克了组织匹配和排斥等技术难题。

当你正要告诉你的病人毫无希望时,你注意到了医院新来的接待员—小伙子埃里克(Eric)。你从他的医疗记录中得知他身体倍儿棒。你的眼神突然恢复了光彩。你邀请埃里克陪你进手术室,带他到处参观,当然,你此时的心理过程如下:

我想帮助更多的病人。如果杀了埃里克,我可以把他的器官分配给安德里亚、巴里、克拉丽莎和唐纳德,挽救他们的生命。的确,世上不再有埃里克这个人,但又有了另外四个人。四换一可是一笔好买卖。

在法律上,杀埃里克是违法的,而在道德上我们如何做才是对的?鉴于四个人的器官状况,杀死安德里亚或其他三人来摘取器官,这毫无帮助。如果我们什么都不做,就会眼睁睁失去四条人命,但是,确实埃里克能继续活着。如果我们牺牲了埃里克,用他的命换回四条人命。就生命的价值(人际关系、对社会的贡献)而言,所有人都是相同的,所以,道德问题似乎取决于数量问题。然而,诡异的是,许多人都对杀一救多的观点感到震惊。

从道德上说,你不能为了救人而杀人吗?

正如上一节的难题所指出的:我们多数人在生命重要性的观点上非常不一致(顺便说一句,假设我们这里只讨论人类生命)。在战争中,许多人欣然接受杀死无辜平民以确保他人的安全的做法。或者,让我们把焦点对准英国,许多人会过早去世,就是因为政府让纳税人满足较低的税收水平,而缩减医疗保健支出;此外他们还把一些税收用在了艺术、热门体育项目和娱乐项目上。如果这些钱用在更好的地方,就可以改善老年人和穷人的保健条件,降低每年死亡的人数。当前的英国就是这样的,许多人的生命仅仅是为了提高别人的生活质量而白白丧失了。

而你,身为外科医生,正在打算杀埃里克来救另外四个人的命,而不仅仅是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因此,我们应该支持你的想法?如果我们支持你,就是在某种程度上草率地遵从名为“功利主义”的道德学说,它要求我们必须寻求(或尽可能寻求)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就是我们应该追求的吗?多数人会对这个理论说“不”,坚持认为:“没有人有权违背我的意愿使用我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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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宣称,我们完全有权拥有自己—自主权,任何人假如违背我们的意愿,侵犯我们,夺走我们的器官或杀死我们,在道德上就是错误的,除非我们甘愿被侵犯。有人会进一步说:“我们对自己的劳动和劳动成果也有自主权,所以大多数税收对我们而言就是盗窃。”正是以上这些权利构成了道德的基石,而这种道德,使我们人人都能做自己的国王。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假如每个人都是国王,那么用无辜者的死来挽救其他事情的手段,无论多么有价值(比如拯救其他四条人命),都是不道德的。尽管埃里克的死是其他人活下来的必要前提。当然,有时杀戮是在道德正确的前提下发生的,即使能预见结果,它们仍是无意而为之的。比如,杀害无辜平民通常不是战争的目的,相反是(据某些人说是)一种不幸的附带伤害。在许多相关争论中,有人认为这种非故意杀害平民的行为在“正义的战争”中是正当的,并且在道德上有别于某些恐怖分子和敌对国故意屠杀平民。这种论调越来越摇摇欲坠了。

有别于让每个人成为国王、非故意附带伤害和故意造成死亡等观点,功利主义的理想任务是寻求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无论死亡是由于附带伤害还是故意为之,只要结果相同,在功利主义者看来就没有任何道德上的区别。比方说,假设结果相同,战争和恐怖主义行为在道德上就没有区别。在功利主义被修正之前,这是辨别功利主义的最基本的标准。

即使我们选择了功利主义立场,也可能会谴责外科医生的观点。假如绑架和杀害健康的人并使用他们的器官落实为一项政策,那么健康的人就会有极度的不安全感(就等于面对无差别的恐怖袭击)。别忘了,那些从治疗中获益的人,也可能会变成这种政策的受害者。由于有这种危险的政策,有这种外科医生的社会会给社会总体幸福投下一些阴影,当然,仅仅是在当人们知道有这种政策在实施的时候。假设这种政策是保密的,这就是为什么盲目遵从功利主义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健康—还会损害我们的社会政治(见第67节)。

想要健康?最好别去器官移植医院附近瞎转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