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一个小说家的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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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安全的家园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最大的威胁来自海外,即我们的敌人德国人和日本人,因为我们是美国人。我还记得九岁时的恐惧,放学后在街上玩耍,跑步回家时却在门道中看到晚报的通栏大标题《科雷希多岛失守》,方意识到美国真有可能输掉数月前刚加入的世界大战。国内的最大威胁来自那些反对或抵制我们的美国人——或瞧不起我们,或严格排挤我们——因为我们是犹太人。我知道,我们是被容忍和接受的——在公开的个案中甚至获得特别的尊敬——我从不怀疑,这个国家是我的(新泽西和纽瓦克也是我的),但也非常清楚来自非犹太人最高层和最底层的威胁。

最高层的是那些非犹太人主管,掌管父亲供职的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其办公室设在麦迪逊大道一号(我知道的第一个曼哈顿地址)的公司总部。当我还是小男孩时,三十岁出头的父亲成了公司新上任的代理人,每周工作六天,外加大多数的傍晚。他感谢这份工作提供的中等稳定的生活保障,哪怕是在大萧条时期。数年前,他与母亲婚后开的家庭鞋店破了产。之后,他不得不打各式散工,报酬低微,没有前途。他曾得意地向儿子解释,大都会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机构”;作为代理人,他向大都会的投保人提供一把“大雨伞,以备不时之需”。公司推出几十种宣传手册,向保户推介有关健康和疾病的常识教育,我曾从它接待室的信息架上收集到一整套。其时,每逢周六早晨,父亲带我去狭窄街道的纽瓦克市中心,那里有大都会的埃塞克斯地区办公室,几乎占了商业楼的全层。我在阅读“肺结核、妊娠、糖尿病”,父亲则在忙他的分账登记和书面工作。我有时洋洋得意地坐在他办公桌后的转椅上,在大都会的信笺上练习书法;信笺的一角有父亲的名字,另一角有大都会的总部大楼,顶端是灯标,他借用大都会的官方措辞为我解释:那是一座从不熄灭的灯标。

我家挂在走廊电话桌上方的是一幅装框的《独立宣言》副本,由大都会颁发给当年在地区办公室中业绩斐然的代理人。我开始上学时,每天经过都会看到,便在心里将签署这份珍贵文件、追求平等的伟人,与麦迪逊大道一号的公司主管连在一起。后者是我家的恩人,凑巧的是,其时大都会的总裁也叫林肯。不止于此,当父亲时来运转开始拜访总部时,接待他的是代理人主管赖特先生。他的真知灼见,父亲一生都非常重视;他的身高、英俊、随和,父亲向来钦佩不已。作为父亲的儿子,我对那些有头有脸的非犹太人的恭敬,绝不低于父亲。但我又像他一样明白,正好又是这些主管,在这世界上最大的金融机构内公开无忌地密谋,仅让几个做样子的犹太人攀升至相对重要的职位。

父亲非常推崇自己区的犹太经理山姆·彼得弗洛伊恩德,其中一个原因——除了他早早察觉父亲的勤快,提拔父亲为经理助理,从而激发父亲的奉献以外——就是大都会公司极不情愿让犹太人升得太高,但彼得弗洛伊恩德脱颖而出,而且是在一个业绩这么优秀的大区。他偶尔来我家就餐,我和哥哥就会从走廊的壁橱里取出绿色毛毡,铺在餐厅桌子上,再摆上新洗的亚麻台布、亚麻餐巾、高脚水杯,然后在餐厅与大家一起享用“美味佳肴”。餐厅的墙上挂着一幅插花的大型油画,是我舅舅米奇从卢浮宫精心复制而成的。餐厅的橱柜上摆着两位先人的摄影肖像,分别是外祖父菲利普和伯伯米尔顿,他们的名字加在一起便是我的名字。只有在宗教节日、特殊家庭聚会、彼得弗洛伊恩德先生来访时,我们才在餐厅进餐——我们一直尊称他为彼得弗洛伊恩德先生,甚至在他缺席的情况下。父亲当面称他为“老板”,“想要一份饮料吗,老板?”晚餐前,我们坐得颇不自然,身处自己的客厅,反而像是在做客。彼得弗洛伊恩德先生抿一口杜松子酒,我得到鼓励,在旁聆听他的智慧。他在我们心中激起的尊重其实是一份致敬,因为他是获得非犹太人认可的犹太人,掌管着大都会一个大办公室;又因为他是父亲的顶头上司,掌控父亲的职业前途和我家的命运。他身材魁梧,光头,背心上挂一条金链子,一口略带神秘的德国口音。他的家人住在(我想象是奢华的)纽约(另外还有长岛的居所),他在上班期间单独睡在纽瓦克酒店(在我看来同样奢华)。这位老板就是我们眼中的伯纳德·巴鲁克[5]。

比公司歧视更为可怕的威胁来自非犹太人的最底层,即少年的流氓帮派。有一年夏天,他们从泽西海岸败落的海王星镇蜂拥而出,沿着木板路流窜到布拉德利海滩,一路叫骂:“犹太佬!肮脏的犹太人!”肆意殴打没来得及逃走的人。布拉德利海滩地处新泽西州海岸的中部,在阿斯伯里公园以南,相距仅两英里,是个很不起眼的小型度假胜地。我们和其他中下阶层数以百计的犹太人,在炎暑期间逃离潮湿和蚊子肆虐的新泽西北部城市,来此租上几个星期,或是单独的小房间,或是合用的小平房。这简直是我的天堂,即使我们得三人合住一房;等到父亲沿奇斯奎克公路,开车前来度周末或两星期的年假,还得四人合住一房。我的童年非常安全,受到了良好的保护。住在这种略带无政府色彩的合租房屋内,我反而觉得非常惬意舒坦,不相信还能找到比这更舒适的。在这儿——并不需要更多勇气,但不可避免地会承受更多精神压力——十或十二名妇女试图合用一个大冰箱,挤在公共厨房中为孩子、来访的丈夫、年迈的父母煮饭炒菜。大家聚在通风不良的餐厅中进餐,自由散漫,颇有基布兹公社的气氛——截然不同于我家的井然有序。

四十年代初期,布拉德利海滩的合租房屋又热又闹,虽不像家园,却也有温馨。与此形成醒目对比的是沿海的种种迹象,提醒大家美国正在打一场大战。海岸警卫队的掩体在海滩上星罗棋布,周围是带刺铁丝网,看上去一片黯淡;数名孤独的年轻水手,在阿斯伯里公园的游乐场玩游艺机;到了晚上,必须遮暗沿木板路的全部灯火;晚餐后拉下黑色窗帘的合租房屋使人感到窒息;海滩上有冲上来的垃圾,据称来自被鱼雷击沉的船只——我有时担心,与朋友在海边兴高采烈地涉水游玩时,会否撞上丧生于大海的尸体。此外——实在是最诡异的,既然我们都在齐心协力地击败轴心国——还有我们小孩所谓的“种族骚乱”,即来自海王星镇少年的夜间入侵。针对犹太人的暴力虽然只是少年的所作所为,但正如大家所说的,他们学到的仇恨只能来自家里的听闻。

虽然骚乱仅发生过两次,但有一年的七月和八月,犹太儿童晚餐后的出游,不管是单独一人,还是与朋友一起,都被认为是不明智的。虽然对十岁孩子来说,无须做功课,无须准时就寝,穿着短裤和凉鞋在夜间闲逛,是布拉德利海滩的最大乐趣之一。第一次骚乱发生之后的清早,在洛林大道海滩上收集冰棒棍子、玩捉迷藏游戏的孩子当中,流传某人(似乎没人知道究竟是谁)在前一夜不幸被抓的故事。反犹暴徒把他按倒在地,将他的脸在风化开裂的木板路上来回推搡。这一特殊的可怕细节,无论是杜撰的,还是真实的——它并不一定需要如此——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这种对犹太家庭的非理性憎恨可以变得如此野蛮。任何人都可以看到,那些犹太家庭只是来布拉德利海滩寻求廉价的避暑,只想度过一段安静的良辰,除了互相之间的偶尔小摩擦,并不打扰其他任何人。据称,其中一名妇女在共用冰箱里拿了他人的咸黄油,抹在自家的玉米棒上。如果这就是我们能带来的伤害,那为何要让一个犹太男孩的脸面变得血肉模糊呢?

在麦迪逊大道一号总部上班的非犹太人主管们,与叫嚷着“犹太佬”、拥入布拉德利海滩的少年,几乎没有丝毫的可比性。但我仔细思考下来,觉得他们同样地不合理不公平,其反犹也没有好的理由。所以一点也不奇怪,我在十二岁时被告知要认真考虑长大后做什么,便决定成为一名保护弱者的律师,以反对暴力和特权所造成的不公正。

进入高中后,那个威胁转移到了学校体育场,那是纽瓦克当时唯一的大型足球场,位于陌生的布卢姆菲尔德大道,离我的威夸依克高中有四十分钟的车程。每逢秋季的周六,全市七所高中里的四所,都会去那里参加两场联赛。多达两千名学生前来观战,第一场比赛在中午时分开始,第二场比赛结束于夕阳西下,然后集体退场,涌入周围的街道。一场球赛恶战后,学校之间的激烈竞争最终导致看台上的争吵,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在一个种族背景大相径庭的工业城市,再加上微妙却明显的阶级差异,来自四个不同社区的易怒青少年很容易大打出手。然而,因威夸依克高中学生引起的暴乱——尤其是在威夸依克球队罕见的胜利之后——绝对不同于其他任何的。

记得高中二年级那年,我与朋友们在看台上为印第安人队疯狂助阵,那是威夸依克球队在纽瓦克体育新闻中的大名。我们的球队成军已有十四年,但从没打败过巴林杰球队。那场哥伦布节日的比赛接近尾声时,我们的球队仍以六比零领先。巴林杰球队的守卫是贝瑞、佩洛索、肖特、汤普森,威夸依克高中的守卫是韦斯曼、魏斯、戈尔德和全卫弗雷德·罗森伯格。上半场结束时,弗雷德带领队员持续向前推进,最后以两码的俯冲达阵成功。弗雷德现是新泽西一名公关顾问,在最近写给我的信中,称之为“一九四七年印第安人队整个赛季中寥寥几个达阵之一,更可能是始于攻防线的最持久进攻之一”。

这场神奇的比赛几近尾声——其时,巴林杰球队在城市联赛中与中央球队并列第一名,眼看就要爆冷门,败在纽瓦克最弱的球队手中——我突然发现,对方球迷已从球场的另一侧鱼贯而下,沿过道朝我们这边涌来。我不等裁判的终场口哨便朝出口狂奔,与其他心知肚明的同学一起,跑下体育场的斜坡,冲向将把我们载回自己社区的巴士。虽然周围驻有警察,但很容易预测,一旦失控,除非你手脚紧抱警察,否则他的保护不会有太大的帮助。其他三所学校的帮派对威夸依克高中的犹太学生都虎视眈眈,假如你不幸被抓——我们学校几乎全是犹太人——就休想在不承受重大伤害的情形下离开体育场。

我赶到最邻近的巴士时,车上几乎已满座,等到最后几个孩子挤入,穿制服的公交司机马上把前门关上。他在载运威夸依克高中的孩子,也要为自己的安全着想。很快就有十至十五名敌人,年龄自十二到二十岁不等,把巴士团团围住,拿拳头敲击巴士两侧。弗雷德·罗森伯格认为:“纽瓦克北部每一名身强力壮的男子,不管是父子兵,还是亲兄弟,都投入了战斗。”其中一人在我座位旁边的车窗底下找到一处缝隙,试图以手指将车窗顶开。我抓住车窗的顶部,尽我所能,将它猛然压下,他发出一声嚎叫。另有人挥动棒球棒朝车窗击来,打破了边框,却奇迹般地没打碎玻璃。司机没等他们联合起来扯开车门、登上巴士找我算账——我很可能难以解释,自己的行为不是报复,而是防卫——已经把车开出,我们安全地逃离了赛后的反犹大迫害。对我们的敌手来说,大迫害才是那一天娱乐活动的最亮点。

同一天傍晚,我再一次逃逸。因为我才十四岁,体重一百多磅;更因为我从不属于留守一拼的少数,而属于一有风吹草动就逃之夭夭的多数。我们街坊的小男孩,为了保护自己,可能要在校园里对抗年龄和体型相仿的对手;但在暴烈的混战面前,逃跑算不上是什么耻辱——总的来说,一名聪明的犹太儿童,卷入危及自身安全、违背犹太人本能的行为,反被认作是可耻愚蠢的。波俄反犹大屠杀的集体记忆,已给大多数犹太家庭带来了这样的理念:我们作为人类的价值,甚至是与众不同的标志,就在于我们无法向他人行施我们祖先所忍受的那种暴行。

青春期的我,有一段时间密切关注职业拳击,能够背诵所有冠军和挑战者的名字和体重,甚至还订阅了纳特·弗莱谢尔主编的精彩杂志《拳台》。哥哥和我尚是孩子时,跟随父亲去过当地的拳击场,每次都过得很愉快。从父亲和他朋友那里,我又听说了班尼·莱昂纳德、巴尼·洛斯、马克斯·贝尔、斯拉普赛·罗森布卢姆(小丑般的绰号)的威猛。犹太人的拳击手和拳击迷,就像拳击本身一样,可算是怪异意义上的“体育运动”。它偏离规范,因此而变得相当有趣。在我价值观开始定型的世界里,如在其他任何场合,这种无节制的人身攻击一定会被视作相当可鄙。我既不能开枪射击他人的胸膛,也不能挥拳打破他人的鼻子;正因我是犹太人,所以要忍受这种限制,它没在罗森布卢姆身上生效,却在我身上灵了验。在我心目中,罗森布卢姆是比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博士更为神奇的犹太人。

从学校体育场逃回的当天晚上,我们在校长大道旁边的泥土大操场,举行礼仪性的胜利篝火晚会。大操场对面正好是萨得小卖店,那是威夸依克学生经常光顾的热门场所,哥哥和我都曾在这家店里兼职,出售热狗和薯条。我几乎是在这泥土大操场上长大的,它离我家仅两条街,与我读过八年的小学——校长大道小学——毗邻,小学的另一边就是威夸依克高中。在这泥土大操场上,我会参与美式足球和棒球的热身赛;哥哥会参加学校田径赛;我会数小时追踪捕捉他人打给我的腾空球;星期天早晨,我会和朋友一起闲逛,饶有兴趣地观看社区父辈——水管工、电工、农产品店铺店主——玩他们每周一次的垒球游戏,七嘴八舌地热闹非凡。如果要我以单一的虔诚行为来表达对自己社区的爱,最好的方式莫过于手膝贴地,亲吻本垒后面的那块土地。

这可是我不可侵犯的家园的神圣心脏。然而,我们的体育场攻击者却对此发动了夜间突袭,宛如一次扫荡操练,权作下午暴力事件的收尾。点燃大篝火的几小时后,我们在黑黝黝的大操场上愉快地闲逛,互相开玩笑,找机会让女孩子留下深刻印象。远处的啦啦队员一边翻筋斗,一边带领篝火周围的人群高呼口号——“你要与威夸依克高中对峙,就会摔个底朝天!”校长大道上很快来了几辆车,曾拿拳头敲击巴士两侧的同一帮人(我迅速作出的假设),朝我们大操场径直奔来,其中还有人挥舞着棒球棒。大操场沿着校长大道小山的斜坡而造,我在黑暗中飞奔到最近的围墙,悬空跳下约六英尺,在霍布森街上落地,继续前进,穿越小巷、车库、后院篱笆,最后抵达家门,花了不到五分钟。我一位莱斯利大街的朋友,跑得没那么快,也没这么幸运。他是威夸依克球队的供水男孩,身穿球衣,在明亮的篝火面前显得格外醒目。他的行凶者——第二天在社区中被确认为“意大利人”——把他举起来朝火堆一扔。他摔倒在篝火的边缘,虽没被烧着,却也花了好几天时间在医院里疗养内伤。

这只能算是一次罕见的灾祸。我们中下层阶级的社区由民居和店铺组成——绿树成荫的几平方英里社区处在城市的一角,与山边的住宅区和欧文顿的半工业区接壤——对我来说,仍是个安全和平的天堂,绝不亚于一名印第安纳农场男孩的乡间社区。这里通常不会出现令人焦虑的身影,除了一名胡子拉碴的老犹太人。他有时会在晚餐时分现身,敲我家的大门。在我看来,他像一个令人不安的幽灵,来自严峻遥远的旧欧洲。他静静地等在昏暗的走廊里,我跑去取一枚二十五美分的硬币,扔进他的募捐盒,说是为了犹太国家基金(这个名字一直让我费解:我认为,犹太人唯一的国家就是我们的民主政权。尽管它有不公平的偏见,来自所谓的最佳人士;也有凶悍的仇恨,来自某些最差人士,但我忠心耿耿地——又充满柔情地——与之休戚相关)。移民夏皮罗是裁缝,也提供干洗服务,其中一只手竟长出两个大拇指,让小时候给他送衣服的我感到有点吓人。当然还有“傻瓜”利罗伊,他看上去有点可怕,其实却是无害的。我们放学后在前门廊高谈阔论,他挤坐在旁边倾听,让我毛骨悚然。在我们玩耍的街上,他很少被嘲笑,只是呆呆地坐在那里,以空洞的眼神盯视我们,有节奏地以脚打拍子——那大概就是最可怕的景象了。

典型的回忆是周五的晚上,我们五至六人在罗斯福剧院看完连映的两部电影后回家,从社区的一端走到另一端。我们会在克林顿小广场的沃森贝果面包店停下,买刚从烤箱拿出的热贝果,才几美分一个——四十年后,贝果面包已成汉堡王连锁店的早餐主食。我们每人吃三到四个,为自己的戏谑高声大笑,模仿我们喜欢的男中音歌星,绕来绕去将每个人送到家。天气好的时候,我们会绕到校长大道小学的后面,那里有一个沥青小运动场,与泥土大操场接壤。它的一侧是木制的长看台,我们躺在上面伸展四肢,沐浴在露天的夜晚。我们像战后美国任何地方的孩子一样,无忧无虑,丝毫也不觉得自己在哪里亚于其他美国人。我成年后在芝加哥和纽约的犹太知识分子中,经常听到有关犹太性和犹太人的讨论。但在当年,它完全是一个未知数。我们只谈论家人的误解、电影、电台节目、性、体育运动,甚至在政治问题上相互争执。但这很罕见,因为我们父辈都是新政的热心支持者;至于对富兰克林·罗斯福和民主党的崇敬,我们当中也没有异议。关于犹太人,除了他们也有两只胳膊和两条腿,真没什么可多说的。对我们来说,不是犹太人,反而是一件怪事——如果听到有人宣布,希望自己从来就不是犹太人,或不愿在未来继续成为犹太人,那才是更大的怪事。

同时,这种强烈的少年情谊又是我们彻底走向美国化的主要方式。除了少数例外,我们的祖父母都是本世纪初来自加利西亚、俄罗斯波兰领地的贫苦移民,我们的父母在纽瓦克长大,以讲意第绪语为主,其正统犹太教刚刚受到美国生活的侵蚀。即使他们的讲话没有外国口音,听来非常美国化;即使他们的信念已经世俗化;即使他们生活的美国方式已显得娴熟,颇具说服力,他们仍受儿时训练和父母纽带的强烈影响。在我们眼里,那些东西仅仅是很古老的习俗和观念,既过时又无用。

我童年时代的大社会又与当时最具本质性的美国现象难分难舍——棒球比赛。它的神秘感被封藏在三个相对便宜的迷恋物中,你在自己房间里可永远与之形影不离,不管你是在做功课,还是上床睡觉。十岁和十一岁时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原始崇拜者。它们就是棒球、棒球棒、手套。我正统犹太教的祖父,每天早晨都要佩戴贴肉的老经文护符匣,无疑是想在熟悉的皮革气味中觅得慰藉。我也每天礼仪式地戴上我的手套,练练我的接球,从它的气味中寻求安慰。在棒球场上,我只是一名平均水准的球手。棒球手套之所以对我有这么大的魅力,与其说我在蠢蠢地幻想自己将成为一名大联盟球员或一名高中明星,倒不如说我已皈依一个伟大且世俗的美国教会,而且没人说过,这个教会犹太人不得参与。(黑人则不同,还要等到一九四七年。)整个小学年代,我们痴迷地组建、重组了不少垒球和棒球的团队——我们喜欢给它们起显著的土著名字,如西比族和莫霍克族,并称之为“社会和体育的俱乐部”——它们除了让我们有机会在心爱的游戏中一争高下,还发挥了秘密社团的作用,让我们摆脱父母身上淡淡的外国残余,更提供我们已是美国小孩的铁证。奇怪的是,我们既远又近的古老犹太血统,很有可能是我们热爱棒球的源泉,因为它不像拳击或美式足球,没有丝毫对肉体的暴力威胁。

二十多年以来,威夸依克社区已成广袤的纽瓦克黑人贫民窟的一部分。我访问住在伊丽莎白的父亲时,偶尔会偏离高速公路,迂回拜访我的老纽瓦克,让自己经历一次情绪锻炼。开车经过的街道仍是我非常熟悉的,只是目睹不少关门大吉的店铺和严重颓朽的房屋,更明白自己的肤色在此并不受欢迎。近日,我驾车在威夸依克社区的单行道上流连忘返,开始想象一种故居牌匾,像伦敦和巴黎的历史名人住宅一样,以纪念曾住此地的男孩的成就。镌刻在牌匾上的,除了我那些朋友的名字、出生年月、居住时间,不是他们在人生中取得的专业地位,而是他们在我们四十年代社区棒球队的打球位置。我想,你如果获悉,三垒手西摩·费尔德曼曾住在霍布森街上这栋有四户人家的房子里,隔开几家就是罗尼·鲁宾的旧居——他年少时是我们的捕手,你就会明白,费尔德曼和鲁宾一家是如何、在何处通过他们年幼的儿子而变成美国人的。

一九八二年,我去迈阿密海滩拜访鳏居的父亲,这是他首次在那里单独度假。有一天晚上,我让他陪我散步,去位于柯林斯大街的新加坡酒店,那曾是迈尔·兰斯基[6]的黑社会基地。当天早些时候,他告诉我,在新加坡酒店度冬假的,有一些是他这一代人的残余,来自同样的社区。他刻薄地补充,即那些“还留在地面上的”人。我在新加坡酒店的大厅里,在每天晚饭后聚在一起闲聊的老人中,认出不少熟人,其中有一位母亲。她儿子就是我们西比族球队的队友,也喜欢在操场上没完没了地打球,天黑了又在小运动场的木制看台上盘桓。我们坐在一起聊天,邻座的人在玩纸牌游戏。她突然抓住我的手,一边微笑,一边以深情的双眼——天下母亲所特有的参透人心的神情——看着我说:“菲尔,你们小男孩之间的感情——我再也没见过这样的东西。”我回答,我也没有,那完全是大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