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娃
我承认,直到小学毕业,我还偷偷玩娃娃。娃娃是我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自己用破棉布衬衫碎料缝制的。当时一共做了三个:用白、蓝布做的一高一矮两个比例均衡,以原子笔涂画的面目也显得清秀端庄。也由于用料色彩单纯,这两个娃娃显得比较“正派”——至少多年以来,在我的回忆中一径是如此——然而我却不常“跟它们玩儿”。“跟我玩儿”得比较多的是个圆圆脸、大扁头、嘴歪眼斜的家伙,这家伙是用深浅米黄格子布和绿白格子布做成的,还有个名字,叫“歪头”。
每当我觉得想玩儿娃娃、又怕把心爱的手工艺品弄脏了的时候,就会把“歪头”提拎出抽屉来摆布摆布。时日稍久,感觉上“歪头”竟然是我唯一拥有的娃娃了。这娃娃始终是我的秘密,不能让任何人知晓。很可能一直到初中三年级举家搬迁,“歪头”才彻底从我的生活中消失。如果有人问我对于搬家有什么体会,我能想到的第一个答案就是:搬家帮助人冷血抛弃日后会后悔失去的珍贵事物。我近乎刻意地把“歪头”留在旧家的垃圾堆里,甚至完全忘了另外还有两个曾经受到妥善保存的娃娃。那时我一定以为自己实在长大了,或者急着说服自己应该长大了。
我在跟张容和张宜解说“娃”这个字奇特的“年龄属性”的时候,竟然会不由自主地想到“歪头”。
可以推测得知,在汉代,大约是最初使用“娃”这个字的时候,它的意思是“美女”,换言之,是形容成熟的女人。《汉书·扬雄传》引扬雄所写的《反离骚》:“资娵〔jū〕娃之珍髢〔dí〕兮,鬻〔yù〕九戎而索赖。”大约是最早的例子。到了唐人、宋人的笔下,这个字所显示的女子年龄明显地变小了,很多诗词里所呈现的“娃”是少女、小姑娘的代称。再过几百年,至于元、明以下的“娃”字常常随北方地方语之意以应用、流传,“娃”字的年龄降得更低,大约非指儿童、小孩子不可了。到了今天的俗语之中,除了亲昵的小名儿,“娃”字则往往多用于婴幼儿。
“原来娃娃不是小孩子。”我说,“这个字是从大人长、长、长、长回小孩子的。”
字义的丛集性很明显,好像每个字都会向大量使用之处倾斜,越是大量使用,越是限缩了意义的向度,我临时用Google搜寻比对,发现“娃娃”一词有两千零一百万笔资料,“娇娃”有一百零三万笔,“淫娃”也有二十万一千笔,“巧娃”有六千二百四十笔,“邻娃”只有一千七百三十笔。至于“娵娃”呢?仅存一百四十八笔。
观察字义的丛集现象会让我们渐渐有能力揭露文字的死亡过程——这个死亡过程也恰恰显影了我们抛弃某一语符的时候内心共同的深切渴望。
那些大声疾呼汉语文化没落,或是有鉴于国人普遍中文竞争力变差而忧心忡忡的人士要知道:不是只有那些晦涩、深奥的字句在孤寂中死亡,即使是寻常令人觉得熟眉熟眼的字,往往也在人们“妥善保存而不提拎出来摆布”的情况之下一分一寸地死去。残存而赖活的意义,使用者也往往只能任由其互相覆盖、渗透以及刻意误用的渲染。
我跟女儿说“我一直喜欢玩娃娃”的时候是诚实的,意思就是说我从小到大一直喜欢玩布娃娃。但是这样一句话,如果搬到公共领域张挂,还真不知道会被如何钻析破解呢!
“那你蛮幼稚的。”儿子在一旁插嘴。
“你简直太幼稚了。”女儿接着说,“像我都已经不玩别的娃娃了,我只玩蔡佳佳,其他的都不玩——我退休了。”
送给孩子的字
[篆书]
娃,圜深目皃,或曰吴楚之闲谓好曰娃。——《说文解字》
原来娃娃不是小孩子。这个字是从大人长、长、长、长回小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