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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布罗克勋爵的靴子

他已经当了一年医生,总共看了两个病人……不对,好像是三个。对,是三个。他们的葬礼我都去了。

——马克·吐温

要想通过皇家外科医师学会的考试,成为会员,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医学院的解剖教室里做一名解剖演示员。向新生讲授解剖中的细节,帮助他们一片一片地分解尸体,从一具完整的死尸上拆分出皮肤、脂肪、肌肉、肌腱和器官,这样就能透彻地了解人体,通过考试了。学生会领到一具具油腻腻的死尸,它们躺在铁皮推车上,都做了防腐处理。每具尸体供六个学生使用;他们入学不久,心灵还很敏感。他们排队进入解剖教室,穿着浆得雪白的大褂,带着崭新的解剖器械——手术刀、剪刀、钳子和钩子,全都卷在一块亚麻布里。孩子们个个年轻,鲜嫩得就像青草。就像刚开始的我。

我给一组组新生轮流鼓劲,帮他们维持学习的动力。有少数人撑不下去。花费无数个小时分解尸体,这并不符合他们对医学的憧憬。为了让他们坚持下去,我会尽可能给他们一些建议,比如多喷点香水,不要不吃早饭,解剖的时候尽量想些别的事情——足球、购物、性生活,什么都行。我会告诉他们,学这门课,及格就行,别让尸体挡你的路。这些建议只对一些学生有用。还有一些会做噩梦,梦见他们解剖的尸体夜里来找他们。

我的第一次外科考试要求掌握解剖学、生理学和病理学——这些学问并不能让你掌握手术的技术。在伦敦有一些应试课程,教课的都是从前的考官,他们反复向你灌输考点,教给你医学院希望你掌握的知识。这些课程的宗旨是花钱上课就给过,只要不是傻子,都能通过考试。但是即便如此,也还有三分之二的考生不及格。我第一次应考时也没通过。

在这片单调乏味的求学氛围中,皇家布朗普顿医院打出了招募“外科住院医师”(Resident Surgical Officer)的广告,申请者“最好”是皇家外科医师学会的成员,但也不强求。我能申请上吗?我才刚刚通过第一轮考试,还要至少努力三年才能全部考完。但是现在申请对我并没有损失。

虽然希望不大,我还是得到了这份工作,几周后就到布朗普顿上班了。医院给我分配了两位导师,一位是马蒂亚斯·帕内特(Matthias Paneth)先生,他是个仪表堂堂的德国人,身高一米九八;另一位是克里斯托弗·林肯(Christopher Lincoln)先生,新上任的小儿心脏外科医生,身高与帕内特相当。初见面时,我觉得这两人的性格截然不同,但各有各的可怕之处,直到比较熟悉了才不再害怕。在查令十字医院做住院医师的那段脚不沾地的日子里,我明白了一件事:要跟上医生的节奏,就必须把一切都写下来。医生说出的每一条命令或要求,都要原原本本地记录。一旦忘记什么,就有大麻烦了。于是,我不论走到哪里都带着一块笔记板。这让帕内特先生忍俊不禁,他后来总喜欢问我:“韦斯塔比,这个你记下了吗?韦斯塔比,那个你记下了吗?”

我这本外科日志的开篇就写得惊心动魄。当时帕内特团队在门诊后给一个病人预约了手术,那是一位来自威尔士的身材矮小的老太太,要接受二尖瓣置换术。老板帕内特自己要先看两个自费病人,于是请我先开始手术。我换上蓝色刷手服,相当得意。不仅如此,我还在一只打开的储物柜里发现了一双白色橡胶手术靴,已经磨得很旧,脏兮兮的。我本可以穿一双新的手术鞋,但还是满怀渴望地穿上了这双被丢弃的二手靴。为什么呢?因为靴子后面的带子上写着“布罗克”的字样。我要继承布罗克勋爵的靴子啦。

那时,温布尔顿的布罗克男爵已经有七十岁,不再亲自手术了。帕内特隐约跟我提过原因,说他“总是因为无法做到尽善尽美而失望”。在我念医学院时,他已经是皇家外科医师学会的主席,还兼任学校外科学系的主任。而今天我将名副其实地踏上他的足迹。我大步走出医生更衣室,径直走进手术室,向大家介绍了自己。

老太太躺在手术台上。洗手护士已经用碘酒给她消了毒,用几张湖绿色的亚麻手术巾盖住了她的裸体,现在正不耐烦地在大理石地板上踢踏她的手术鞋。任劳任怨的麻醉医生英格利希大夫(Dr. English)和主灌注师正在麻醉机旁下象棋。我看出大家都已经等候了一段时间,于是戴上口罩,迅速刷手上台。想到自己的技术终于能够发挥,我实在有些跃跃欲试。

我仔细确定了两处解剖标志——脖颈底部的胸骨上窝和胸骨最下方的剑突。从上到下笔直一划,就能将两者精心地连成一线——这就是此次的手术切口。老太太因为心力衰竭,显得瘦弱憔悴。她的皮肤和骨骼之间已经没有多少脂肪,不用电刀也能切开。另外那名外科助理医师这时还没到场,我不等他了,直接开始手术。我想叫护士们对我刮目相看。

我拿起振动骨锯试了试,“嗡嗡”几下,听声音够锋利的。于是我大着胆子用它锯开脖颈下方的骨头。灾难发生了:切口中央先是溅出一点带血丝的骨髓,接着就忽然涌出大量暗红色的血液。坏了!我瞬间惊出一身汗。护士长看出情况不对,迅速绕到第一助手的位置。我抓起吸引器准备吸血,但她已经开始下令了:“压住出血点!”

英格利希大夫从棋盘上缓缓抬起头来,对眼前的忙乱好像无动于衷。“给我拿一单位血。”他平静地吩咐麻醉护士,“再给门诊部的帕内特先生打个电话。”

我知道问题出在哪了:是骨锯撕开了右心室。但怎么会呢?按说胸骨后面有一片组织间隙,心脏周围的心包里还有一些液体,骨锯应该碰不到心脏才对。护士长看透了我的想法——之后的六个月里,她还要看透许多次。“你知道吧,这是再次手术。”她这表面是在陈述,其实却在询问。

“不,我当然不知道!”我暴躁地答道,“上次的倒霉切口在哪儿啊!”

“上次做的是闭式二尖瓣扩张术,切口在胸部侧面,在乳房下面就能看见。帕内特先生没有告诉你吗?”

到这个当口,我已经决定闭嘴了。现在要紧的是行动,不是推卸责任。

再次手术时,心脏和它周围的组织会因为炎性粘连而接合在一起,心脏和它周围的心包之间也就没有了间隙。比如这个病例,老太太的右心室是贴在胸骨的内表面上的,一切都糊在了一起。更糟的是,她的二尖瓣因为风湿而变得很窄,导致肺动脉压力升高,右心室扩张。这台手术的目的是换掉病变的二尖瓣,而我却一开始就搞砸了。真有我的!

按压没有控制住出血。血液依然从胸骨后面大量涌出,而这时胸骨还没有完全锯开呢。病人的血压开始下降,她是位矮小的女士,没有多少血可流。英格利希大夫开始给她输血,但并没有解决问题。这就好比往排水管里补水,刚刚输进去就流走了。我是外科医生,止血是我的责任,而想要止血,我就必须看到出血点才行。

我的汗水滴进了病人的伤口,也沿着我的双腿流进布罗克勋爵的靴子。老太太的血没过手术巾,滴到靴子的白色橡胶上。一名巡回护士已经刷手上台,协助我们。这时的我已经不再胆大,我再次举起骨锯,叫护士长把手拿开。我瞄准脖子下方,对着胸骨还连在一起的最厚的部分,在一片血泊中锯了下去。接着,我们再次按住出血的部位,英格利希大夫也不停输血,血压终于回升了一些。

当血压下降时,出血的速度也随之变慢。我抓住这个机会,把心脏与胸骨内表面充分分离,然后塞进一只金属的胸骨牵开器,把胸腔撑开来。这下我终于看清楚了:撕裂的右心室正在从伤口喷出里面的血液。当一切都像这样粘成一团时,骨骼切开的边缘就会在心肌上划出大口子,有时还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算我走运,她的心脏还没有完全撕裂——不过也差不多了。

这时我自己的心脏也在咚咚直跳。我看出了问题所在:右心室的游离壁上有一条参差不齐的伤口,长5厘米,幸好离主要的冠状动脉还有一段距离。当我打开牵开器,护士长本能地用拳头压在了伤口上,血终于止住了。英格利希大夫又通过输液管补充了一单位血,老太太的血压回升到80毫米汞柱。待命的洗手护士分开了连接心肺机的几根长塑料管,好让我们随时使用。不过现在心脏暴露得不多,还没到用的时候。我最紧迫的任务还是缝合出血的伤口。作为外科住院医师,我缝合过皮肤、血管和肠胃,就是没缝过心脏。

护士长告诉我应该用什么缝合线,还说最好来回多缝几道,不要一道一道地缝,因为这样速度较快,缝合效果也比较好。“结不要打得太紧。”她补充说,“要不然线会切进肌肉里。她身子弱,下手要轻。现在开始缝合,或许还能赶在帕内特到这儿把你的脑袋拧下来之前缝好。”

病人的心脏每跳动一次,都有血液从右心室涌出,要精确缝合实在不容易。眼下我的手套外面已经在淌血,里面也被汗浸湿了。在这种状态下缝合几乎是不可能的。

英格利希大夫见状大声说道:“用纤颤器!让心脏停跳两分钟!”

纤颤器是一种电气设备,它能引起我们在正常情况下绝对不想见到的现象:心室纤维性颤动——心脏不再泵血,而是一味颤抖,无法在正常体温下向脑部输送血液。心室纤颤超过四分钟,脑就会开始受损。

英格利希大夫向我保证道:“只要在两分钟后再为她除颤就行了。如果到时候还没缝好,我们就等两分钟,然后再让她室颤一次。”

我感觉自己仿佛成了一具提线木偶,正由几名老练的艺人操纵着。我觉得他的建议挺有道理,于是将纤颤器的电极放到我能看见的那块心肌上面,英格利希大夫接着打开了开关。心脏随即停跳,开始颤抖起来。我随即以最快的速度缝合。就在这时,帕内特先生出现在了手术室门口。他在心脏监护仪上看见室颤,立刻想到了最坏的情况。但是我没分心,继续埋头缝合。到英格利希大夫宣布两分钟已到的时候,我已经快要把伤口两边的肌肉拼接起来了。我继续工作到了第三分钟,终于伤口闭合,再打个结就完成了。

我把除颤器的电极板放到尽可能靠近病人心脏的位置,说了声“开始除颤”。没有动静——原来电极板还没有接到机器上,一个小失误。滴答声中,时间一秒秒过去。终于,我的耳边传来了期待的“呲啦”一声。心脏静止了一小会儿,接着再次纤颤起来。

帕内特大步走了进来,他身上还穿着讲究的休闲装和户外鞋,手术帽和口罩之类的一概没有。他看了看手术巾下那块颤抖的心肌,然后提出了一条显而易见的建议:“加大电压!”又是“呲啦”一声,室颤消失了,心脏有力地跳动起来。

帕内特咧嘴一笑,然后问我:“有什么要汇报的吗,韦斯塔比?你应该知道二尖瓣不在右心室吧?我还以为你挺聪明的呢。”说完他冲护士长挤了挤眼睛,然后向众人宣布他要喝下午茶去了,别让韦斯塔比胡来。

我定了定神,判断了一下形势,然后打上了最后一个结。虽然经过我一番折腾,这颗心脏看样子仍在正常工作。血到处都是,在我的手术衣上,在布罗克勋爵的靴子上,大理石地板上也积了一汪。好在病人的血压已经正常。今天的仗我们打赢了。

我望向护士长,只看到口罩上方那对冷静的蓝色眼睛。我伸过手去握她那双沾满鲜血的橡胶手套,感谢她救了病人,也救了我。到帕内特先生来接手的时候,已经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他只对心脏正面多缝的几针开了几个玩笑。我很想对他怒吼:“你他妈的怎么不告诉我这是再次手术?!”接着我意识到,大概他不记得了,毕竟他在门诊看这位病人是在好几个月以前。

剩下的步骤进行得很顺利。英格利希大夫和灌注师继续下棋,我举着吸引器吸血,帕内特切下畸形的二尖瓣,换上一片结构玲珑的人工瓣膜,又缝了许多针。

外科住院医师的活是干不完的。那天夜里我一直坐在重症监护病房,等着老太太恢复意识。我一边拼命祈祷她的脑部没有受伤,一边寻思她白天要是因为出血过多死在手术台上,我会有什么感受。我会有勇气继续求学吗?我的外科生涯会不会在这一天结束?从成为英雄到一无所有,两者间只有一条极细的分界线。但我总算是熬过来了。现在我只想要她快点醒来。

老太太的丈夫和女儿在她床边陪夜。她丈夫问我手术是否顺利。我圆滑地回答:“嗯,相当顺利,帕内特先生的技术很好。”完全没提我把手术搞砸的事。

仿佛接到命令一般,老太太张开了眼睛。我浑身一阵轻松。她的丈夫女儿都一下站了起来,好让她直视天花板时能看见自己——因为插了呼吸管,她还只能仰面平躺。他们伸出手,去握她的手。那一刻我明白了一件事:对我来说,心脏手术或许会成为每天的工作;但对病人和家属来说,这是一生才有一次的事,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历险。做医生一定要善待病人。

***

心脏手术好比流沙,一旦进入就会越陷越深。我每次离开医院都很不情愿,因为我不想有重要的事情发生时我不在场。我在林肯先生的那些小病人的小床边坐了无数小时,耳朵听着监护仪上的滴滴声,眼看着他们的血压先是下降,接着又在我的努力下再度上升,盼望血不要再滴进引流管。

我的下一次惨败来得很快。圣诞节前的一个周六晚上,我们一班住院医师在杯盘狼藉的午餐之后去酒馆喝酒。布朗普顿医院没有急诊部,所以也很少有夜间紧急手术,在周末夜里就更少了。但在灌了一肚子啤酒之后,我们却忽然接到总台的调度,说有一架美国空军飞机已经从冰岛起飞,机上搭载了一名在车祸中受伤的年轻男子,他的主动脉壁有一处撕裂。帕内特先生正赶回医院手术。这下麻烦了:一是伤口的位置,二是我们肚子里的那些啤酒。倒不是里面有多少酒精的问题,这点酒精我们早习惯了;麻烦的是在四小时的手术时间里,我们要撒几次尿的问题。我是肯定跑不了的,因为帕内特需要两个助手。我不可能在膀胱胀满的情况下集中精神,但我也不想像一个抽搭搭的小学男生那样举手上厕所,那样太丢人了。

就在高级专科主治医师跑去安排手术室时,我脑子里盘算了几种方案。在手术期间接一根导尿管和一只引流袋怎么样?但是想到给自己插导尿管我就犯难,在腿上绑一袋子尿液肯定也不舒服。接着我忽然想到了一个办法:用布罗克勋爵的手术靴!这双靴子很深,一只就能盛一升多。再接一根保罗管(Paul's tubing,一种薄壁橡胶管,曾经用来给失禁的男病人导尿),我就不会像自己插导尿管那么容易膀胱感染了。

我去病房找管子。管子盘成一卷,使用时切下需要的长度就行。我切下了我的腿部内侧那么长的一段。有了这个,我立马赶到外科更衣室,因为我想在老板进来前做好一切准备——拿好记事板,穿好白靴子,腿上用胶带贴好管子。我刚准备好这身行头,从希思罗机场赶来的救护车就呼啸着驶来,比我们预想的早了很多。战斗机可真够快的。

到午夜时分,我们已经切开男子胸部左侧的肋骨,里面很快开始出血。帕内特刚从一个圣诞聚会上给叫回来,情绪很暴躁。不出我预料,我们肚里的啤酒很快显出了效果,我的医师同事开始躁动起来,他两腿不停挪动,注意力也不在手术上了。终于他憋不住去上厕所,于是我站到了第一助手的位置。我用力咳嗽几声,好掩盖走路时鞋子里的哗啦声。他回来后,我依然站在他的位置,因为我的膀胱一点没觉得不舒服,虽然右脚的那只靴子越来越满。又过二十分钟,那个主治医师又忍不住去上了一趟厕所。

这时病人已经度过了危险期,帕内特却很恼火:“他这是怎么回事?刚才去酒馆了?一直在喝?”

“这个我真不知道,帕内特先生。我一晚上都在图书馆用功呢。”我一边回答,一边等着被天降的一道雷劈死。结果什么都没发生。

“干得好,韦斯塔比。”帕内特说,“你来关闭胸腔,这次换他来协助你。咱们下周一见。”

手术后我倒掉证物,陪年轻男子去了重症监护病房。没人知道我的秘密。

反正已经睡不着觉,我干脆坐在儿科重症监护病房喝起了咖啡。我一边和那里的护士们闲聊,一边看着一个个小人躺在舒适的培养箱里,在这个圣诞夜努力求生。我们这些外科见习医生个个长期睡眠不足,不过说老实话,睡觉也没多大意思,那是我们偶尔周末放假时才做的事。我们都是对肾上腺素上瘾的人,始终亢奋,始终渴望行动。从流血的病人到停搏的心脏,从手术室到重症监护病房,从酒馆到派对,这就是我们的生活。

睡眠不足下,是外科医生的变态人格在勉力支撑——不畏压力,善于冒险,去掉共情。渐渐地,我也加入了这个只对少数人开放的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