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一张照片:约翰·伯格论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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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一张照片

一个多世纪以来,摄影师和他们的拥趸一直主张摄影应该被视为一种纯艺术。这一辩护究竟有多成功尚不可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虽然他们都拍照,同时也享受、使用并珍视摄影,但他们却从来不把摄影当艺术看。这不免让摄影的辩护者(我自己也是其中一位)显得有那么一点学究气。

现在倒是清楚了,摄影还不如别被看作纯艺术。摄影(不管它会是怎样的行为活动)看起来好像还要比我们自文艺复兴以来所关注的绘画和雕塑更为长命。只有少数的博物馆会有足够的主动性来设立摄影部,这在现在看来倒可能也是一件幸事,因为它意味着只有少数照片被保存在那种可怕的孤立中,也意味着公众尚未想到有一些照片会成为超越他们的存在。(博物馆的功能就好像一个贵族之家,在特定的时段里,公众被接纳为观众。“贵族”的阶级属性可能会有差异,然而一旦作品被放在博物馆,它就获得了一种一般的生命属性,将大众排除在外。)

让我说得更明白一些。我们知道,绘画和雕塑不是死于任何风格上的疾病,也不是死于任何被行家们危言耸听地诊断为文化堕落的东西;它们之所以走向死亡,是因为在现今这样一个世界里,如果艺术作品不变成值钱的财产,就无法幸免于难。这一状况才暗示着绘画和雕塑的死亡,因为现在,财产价值——它过去不是这样的——不可避免地排斥其他所有的价值。人们信任它,但在本质上他们信任的却是由财产给予的一种受到保护的错觉。所有的纯艺术作品,不管它们的内容是什么,不管一个个体观察者对它有什么感觉,现今都不过是被当成是一种支撑着保守主义的全部精神信念的道具。

就其本质而言,照片少有或没有财产价值,因为它们没有稀缺性。摄影最特别的本质就是让图像不再是独一无二的,相反,摄影图像具有无限可复制性。用20世纪的名词来说,照片是所见之物的记录。与其将照片看作艺术作品,不如让我们将其看作心电图。这样我们可能会少一些错觉。我们的错误在于总是依据创造过程中某些不同程度的处理来归类艺术,照此逻辑,所有的人造物就都成了艺术了。

更有用的方法是在判定一个对象是否是艺术的时候考察它的社会功能,考察艺术作品财产的功能。如此看来,照片大都不在这个范畴里。

摄影承载了一种见证,人类正在给定条件下实施自己的选择。一张照片就是这个过程的结果,反映摄影师的决断——他认定照片中的这个特别的事件,或是这个特别的物件是值得被记录下来的。如果每一个存在之物都被连续不断地拍摄,那么每一张照片也将失去意义。一张照片所昭告出来的并非事件自身也非视觉自身。一张照片是它所记录的事件的一条讯息。这条讯息的紧迫性既不完全依赖事件本身的紧迫性,也不能完全与之脱离。简言之,这条讯息若被解码出来就是:我已做出决定,我之所见是值得被记录下来的(I have decided that seeing this is worth recording) 。

无论是非常难忘的照片,还是平凡的快照,皆是如此。一张照片区别于另一张的方式是它在何种程度上解释了这个讯息,以及它在何种程度上使得摄影师的选择明晰且可被理解。至此,我们碰到了摄影鲜为人知的一个悖论:照片是以光为中介对一个给定的事件的自动记录,但却又要用这个给定的事件来解释它所记录的内容。摄影是一个呈现自觉意识之观察的过程。

我们必须要从一种由于持续地将摄影和纯艺术做比较而带来的困惑中摆脱出来。每本摄影指南都在谈论构图,似乎好照片就应该是精心构图的那种。但这只有在我们把摄影图像看作对绘画的一种模仿时才成立。绘画是一种布局的艺术,所以在布局之中有那么一些秩序规则也就是理所应当的了。在一幅画作之中,形式之间的每一种关联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为适应画家的目的而存在的。对摄影来说情况却非如此。(除非我们把那些怪里怪气的影棚作品也包括在内。在这种作品中,摄影师会在拍照之前布置被摄对象的每一个细节。)“构图”这个字眼里蕴含的深思熟虑、形式化的感觉,并不适用于摄影。

一张照片的形式构成解释不了什么,它所描绘之事件自身的神秘或清晰,皆有赖于观者在看这张照片之前的所知。那么,究竟是什么给照片以摄影的意义?怎样可以让它最少的讯息——我已做出决定,我之所见是值得被记录下来的——得以扩充和生动化?

一张照片真正的内容是不可见的,它可用戏剧来推演,在这里意义要用时间来解释,而非形式。也有人可能会认为与绘画相比,摄影与音乐更亲近。我前面说了,一张照片承载的是对人类正在实施自己的选择的目击。但这并不是一种拍X还是拍Y的选择,而是一种是在X瞬间拍摄还是Y瞬间拍摄的选择。其实,任何照片(最有效的和最普通的)记录下的事物都有大致相同的分量,以及大致相同的确信,变动的是让我们意识到缺席与在场这两级存在的那种强度。在这两极之间,摄影可以找到它合适的意义。(对摄影最为流行的使用方法可以看作对缺席的一种纪念。)

一张照片,在记录所见的同时,却总是天性使然地指涉着所未见的事物。它孤立、保存和呈现一个从连续体中拿来的瞬间。绘画的力量在其内在的所指,它那种超越画作表面的限制、对自然世界的指涉从来都不是直接的,它涉及的是一些等价物。或者,换句话讲:绘画解释世界,将之翻译成自己的语言。但摄影却没有自己的语言。一个人学习阅读照片就好比学习阅读脚印或心电图。摄影涉及的语言就是事件本身的语言,它的所指都外在于自身。因此,对照片的阅读就有赖于连续体。

一个电影导演可以操控时间,一位画家可以操控对他在画中所描绘之事的融汇,但静照摄影师却无法如此。他能做的唯一决断就是从中孤立出哪一个瞬间来,但这个明显的制约却给了照片独一无二的力量。已呈现的会激发出未被呈现的。你可以任意找一张照片来体验这话的道理。对每张照片来说,在场的和缺席的之间的直接关系都是独特的:可能是冰之于太阳,悲伤之于灾难,微笑之于欢愉,胴体之于爱恋,获胜的赛马之于刚刚参与的比赛。

一张照片之所以有效,在于它所记录的那些挑选出来的瞬间包含了具有普遍意义的事实的某些量子,在于未被它呈现的也如同它所呈现的那样富于启发性。不过这些量子,还包括它们自身的特点及其被觉察的方式,彼此之间也是存在很大差异的。它可能藏身于一个表情之中,也可能藏身于一个动作,一次并置,一个视觉上的双关,以及一种排列组合之中。当然,上面说的事实肯定也不可能独立于观者。对于一个口袋里装着女朋友大头贴的男人来说,即使是蕴含在一张“没有人情味儿”的照片当中的那种事实的量子,也必然是有赖于他,这个观者,脑海中已经存在的他本人对普遍所做的分类。

所有这些可能看上去都很接近那个所谓艺术是将特殊转化成普遍的陈旧法则。但摄影却无关建构。摄影没有转化,只有决断,只有聚焦。一张照片中最少的讯息可能并没有我们最初想的那样简单。与其说“我已做出决定,我之所见是值得被记录下来的”,我们也许倒不如这样解码:我所相信的这何以值得被观看,要通过所有我不愿去展示的来判断,因为它们也包含在其中

为何要如此这般把我们每天都要经验很多次的事——看一张照片的经验——复杂化?因为我们用来对待这一体验的那种简单直白是徒劳且混乱的。我们总是把照片当作一件艺术作品,当作一个特定真理的证据,当作一种相似性的存在,作为一则新闻。而事实上,每一张照片都是一种检验、确认和建构有关现实的总体性观点的手段,由此可见摄影在意识形态斗争中的那种关键性角色,由此可见我们要去理解这个可以被我们所利用,却也可以被用来反对我们的武器的那种必要性。

196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