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周公东征的胜利
(一)周公作《大诰》兴师东征
《尚书·大诰》是周公东征的动员报告。从《大诰》来看,当三监、武庚及东夷发动叛乱以后,周公就用文王遗留下来的大龟占卜,问上帝兴师东征是否吉利,得到了吉利的卜兆。《大诰》说:
予(周公自称)不敢闭于天降威(闭谓拒绝),用文王遗我大宝龟(“文”原误作“宁”,从吴大澂校正),绍天明(“绍”通作“昭”,谓阐明天意),即命曰(以下为“命龟”之辞,即告龟以所卜事):“有大艰于西土(“大艰”谓大难),西土人亦不静(西土人指管、蔡,“静”通作“靖”,“不静”谓不安定),越兹蠢(“蠢”谓骚动)。殷小腆(“腆”谓丰厚,是说武庚力量少有积储),诞敢纪其叙(“叙”通“绪”,谓敢于重振其原来统绪)。天降威,知我国有疵(谓知道周国内有病),民不康,曰予复(说要恢复殷朝),反鄙我周邦(反而要把周作为边鄙的属国),今春今翌日(翌祭之日),民献有十夫(谓有治臣十人),予翼(谓辅佐我),以于敉文武图功(“于”谓往,敉谓完成,“文”原误作“宁”,文武谓文王、武王,“图功”谓大功。),我有大事休(“大事”指东征的军事,休谓嘉美,此问东征是否嘉美)?”朕卜并吉(谓占卜得吉兆)。
从周公这段“命龟”之辞,可以看出当时面临的局势十分严重。首先是西土(指周朝)出现了“大艰”的局面,因为西土人管叔、蔡叔发动叛乱,同时殷人乘机复辟,敢于重振其原来统绪,要恢复殷朝,仍然把周作为边鄙的属国,因为殷人知道周有内乱,人民很不安定。这就是说,不但周与殷贵族之间有严重冲突,而且周贵族内部又有深刻矛盾。当周公宣布占卜吉利,准备兴师东征之际,诸侯及其官僚、贵族还强调困难很大,不敢出征,要求违反占卜的结果。《大诰》继续说:
肆予告我友邦君(指诸侯)、越尹氏(指诸侯所属的官长)、庶士(指众多的官员)、御事,曰:“予得吉卜,予维以尔庶邦于伐殷逋播臣(“庶邦”谓诸侯之国,“于”谓往,“逋播臣”谓逃叛之臣)。尔庶邦君、越庶士、御事罔不反曰(“罔不”谓无不):“艰大!民不静(“静”通作“靖”),亦惟王宫、邦君室(谓参与叛乱的都是王室和诸侯宗室之人),越予小子考翼(谓有自己父亲一辈的人),不可征,王害不违卜(“害”即“曷”,谓何不)?”
从这些诸侯及其官僚、贵族对答周公的话,可知他们因为两个原因不敢出征,一是人民不安定,二是参与叛乱的都是王室、诸侯宗室以及自己的父一辈亲属。当周公动员诸侯及其所属出发东征的时候,诸侯及其所属居然一起公开出来表示反对。当时贵族是十分重视占卜的结果的,周公以占卜得到吉兆来号召,而诸侯及其所属居然要求违反占卜的结果。这说明当时周贵族的内部,人心已经动摇,这对周公准备东征是十分不利的。周公之所以要作《大诰》,进一步说服所有反对东征的贵族,原因就在这里。
周公用什么道理来说服所有反对东征的贵族呢?主要有下列三点:
(1)必须听从上帝之命,听从占卜结果。认为过去文王听从天命,兴起了我们“小邦周”;文王按占卜行事,所以会接受天命。现在上天又来援助我们,我们也应按占卜行事来成就这个伟大的基业。《大诰》说:“已!予惟小子不敢朁上帝命(“朁”原误作“替”,从三体石经改正,“朁”是不信之意),天休于文王(“文”原误作“宁”,今改正),兴我小邦周;文王惟卜用,克绥受兹命(“绥”谓继承)。今天其相民(“相”谓援助),矧亦惟卜用。呜呼!天明畏,弼我丕丕基(“弼”谓辅助,“丕丕”谓伟大,基谓基业)。”
(2)必须顺从天意,在文王勤劳建成的基础上,继续完成文王的大业。《大诰》反复说:“尔知文王若勤哉!”“予不敢不极卒文王图事(“图事”谓大事)!”“予害(曷)其不于前文人图功攸终(“图功”谓“大功”,“攸终”谓到底)!”予害(曷)敢不于前文人攸受休毕(“毕”也是“终”的意思)!”“肆予害(曷)敢不越卬敉文王大命(“卬”谓我,“敉”谓完成)!”
(3)当前有明哲之臣辅助我,可以保证取得胜利,完成文王的功业。《大诰》分析遭难的主要原因是:“弗造哲,迪民康,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就是说:遭难是由于没有得到明哲之臣帮助,使人民安乐,又不能够知道天命。周公在命龟之辞中说道:“民献有十夫,予翼。”无非表示他今天已经得到了明哲之臣为助手。《大诰》末段又说:“呜呼!肆哉,尔庶邦君、越尔御事,爽邦由哲,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就是与上文呼应,说明他有十个明哲之臣作为得力助手,可以保证取得胜利。这和武王在《太誓》中说:“予有乱十人,同心同德”,意思是一样的。
(二)东征经三年而取胜
周公东征的战略,先控制大局,制止叛乱,然后各个击破,全面平定,先后用了三年时间。《尚书大传》说:“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第一年只是制止了叛乱,第二年才克殷而平定三监和武庚之乱,第三年继续东征,才灭亡东夷奄国。《史记·鲁世家》也说:“周公乃奉成王命,兴师东伐,作《大诰》,遂诛管叔,杀武庚,放蔡叔……宁淮夷东土,二年而毕定,诸侯咸服。”所谓“二年而毕定”,是对《尚书·金縢》“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的解释。其实周公东征首尾就有三年之久。《孟子·滕文公下》说:“伐奄三年而讨其君。”这是连首尾三年而言。
关于周公东征前后的事,《尚书·金縢》有这样的记载:
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
从汉代起,经学家对这段记载有不同的解释,意见很是分歧。司马迁读“辟”为“避”,解释“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说:“我之所以弗辟(正义:音避)而摄行政者,恐天下畔周无以告我先王”(《史记·鲁世家》)。郑玄也读“辟”为“避”,连同“居东”解释为“避之居东都”,并且解释“罪人斯得”为“居东二年成王收捕周公之属党”(《礼记·文王世子》正义引)。郑玄又说周公“以谦让为德”,“居东者出处东国,待罪以须君之察己”(《诗经·豳风》正义引)。而许慎另外有解释,《说文》引古文“辟”作“”,解释为“法”,谓以法治之。伪《孔传》从其说,说:“辟,法也。告召公、太公,言不以法法三叔,则我无以成周道告我先王。”王肃谓“居东”是“东征镇抚之”,“罪人”指“管、蔡与商奄”(《尚书·金縢》正义引)。伪《孔传》也说:“周公既告二公,遂东征之,二年之中,罪人斯得。”我们认为,应以许慎、王肃之说为是。伪《孔传》采用其说,是正确的。“居东二年”是说周公兴师东征,亲自出居东国指挥作战了二年。所以不说东征二年而说“居东二年”,无非表示“罪人斯得”是周公坐镇东国亲自指挥作战的结果。所谓“罪人斯得”,就是处死或流放管叔、蔡叔、武庚。
对三监和武庚叛乱的平定,对管叔、武庚等“罪人”的处置,确是在周公亲自兴师东征的第二年。这在《逸周书·作雒解》上有明确的记载:
周公、召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元年夏六月,葬武王于毕。二年又作师旅,临卫政(征)殷,殷大震溃,降辟三叔(“辟”谓用法处罚),王子禄父北奔,管叔经而卒,乃囚蔡叔于郭淩。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国,俘维九邑。俘殷献民,迁于九里(“里”原误作“毕”,从王念孙校正。孔注:“九里,成周之地”)。
《作雒解》“辟三叔”的“辟”,和《金縢》“我之弗辟”的“辟”,用意相同,都是说依法判刑。关于对三监和武庚的刑罚,古书记载有出入。《作雒解》说“王子禄父北奔”,而《史记》说“杀武庚”,可能武庚先北奔,后被追捕杀死。《作雒解》说“管叔经而卒”,其他书上都说“杀管叔”。《作雒解》说蔡叔被囚,其他书上都说蔡叔被流放。《左传·昭公元年》和《定公四年》都说:“杀管叔而蔡蔡叔。”杜注:“蔡,放也。”这个“蔡”字,即是《说文》的“”字,古音同通用。这和《史记》所说“放蔡叔”相合。关于霍叔的刑罚,只有《商君书·赏刑》说:“杀管叔,流霍叔。”
《尚书·金縢》这篇富于神怪色彩的文献,前人对它的真实性有怀疑,甚至认为是“伪书”。我们认为,还是值得重视的。《金》在“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之后,接着说周公做了一首《鸱鸮》的诗送给成王,“王亦未敢诮公”。这年秋天大雷大风,“禾尽偃”,闹灾荒,成王和大夫从金縢(匮名)中发现了武王病时周公祷告的简册,简册上有周公要以自身代替武王死去的话,才使成王大为感动而悔悟。《金縢》的记载以及所载简册,不免有后人增饰和修改之处,例如所说成王感悟以后,“天乃雨反风,禾则尽起”,“岁则大熟”,显然不是史官的实录。但是所记整个事件的经过,还是可信的。当时贵族本来十分迷信。迷信色彩很浓,正是真实的情况。由此可见,原来由于管叔等人流言而造成成王对周公的误会,等到周公东征第二年“罪人斯得”、成王发现周公祷告简册以后,就完全消除了。所以到东征第三年,成王就亲自出来参与东征的活动,亲自参与“践奄”的重大战役。
上文引《尚书大传》讲到周公摄政“三年践奄”,“践奄”是东征三年中的重大战役,成王确曾亲自参与。《书序》说:“成王东伐淮夷,遂践奄,作《成王政》(《经典释文》:“政”,马本作“征”)。成王既践奄,将迁其君于蒲姑,周公告召公,作《将蒲姑》。”从《多方》开头说:“惟五月丁亥,王来自奄,至于宗周”来看,成王确曾亲自到奄。《书序》也说:“成王归自奄,在宗周,诰庶邦,作《多方》。”可是,《史记》上把“践奄”的事记载在“周公反政成王”之后。该是司马迁看到成王亲自参与这个战役,就误认为是成王亲政以后的事。《周本纪》把“诛武庚、管叔,放蔡叔”记在周公摄政当国时;而把“伐淮夷、残奄,迁其君薄姑”记在“周公反政成王”以后;这样把周公东征三年内的两件大事割裂开来,显然不合历史实际。今本《书序》对篇目的排列,也把《成王政》、《将蒲姑》列在《康诰》、《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奭》、《蔡仲之命》以后,《多方》以前。郑玄曾对此提出疑问说:“此伐淮夷与践奄,是摄政三年伐管蔡时事,其编篇于此,未闻。”(《书序》正义引)而伪《孔传》却另创新说,以为“践奄”先后有两次,先是周公东征,再是成王亲征。伪《孔传》说:“成王即政,淮夷奄国又叛,王亲征之,遂来奄而徙之,以其数反覆。”这一说法,被一些经学家所接受。例如皮锡瑞说:“《孔传》成王亲征之说甚合经义,郑君(指郑玄)偶有不照”(《今文尚书疏证》),反而认为郑玄所说践奄在周公摄政三年是错误。其实,怎么可能发生周公与成王先后两次“践奄”的事呢?明明是司马迁的“偶有不照”,并不是郑玄的“偶有不照”。
“践奄”的“践”,是有特定意义的,决不可能先后有两次“践奄”。《尚书大传》解释《成王政》说:“遂践奄。践之者,籍之也。籍之谓杀其身,执其家,猪其宫。”段玉裁说:“必篇中有此语,伏生记忆释之,非释《书序》也”(《古文尚书撰异》)。伏生读“践”为“籍”,郑玄又读“践”为“翦”。郑玄云:“践读曰翦,翦,灭也。凡此诸叛国,皆周公谋之,成王临事乃往,事毕则归”(《书序》正义引)。郑玄又说:“奄国在淮夷之旁,周公居摄之时亦叛,王与周公征之,三年灭之。自此而归”(《诗经·豳风》正义引)。郑玄此说是有根据的。我们可以西周金文为证。禽簋载:
王伐侯,周公某(谋),禽祝。禽又祝,王易(锡)金百寽。禽用乍(作)宝彝。
侯即盖侯,亦即奄侯。王乃成王。伐奄之役,成王确实前往。“某”读为“谋”,主谋之意,足证郑玄所说“皆周公谋之,成王临事乃往”之说,确实可据。禽即伯禽,祝谓祝祷于社神。古时出兵,要祭社祝祷。《左传·闵公二年》:“帅师者,受命于庙,受脤于社。”脤,《说文》作祳,云:“祭肉,盛之以蜃。故谓之祳。”这是一种比较原始的祭祀仪式。伯禽因为主持这种祭祀而受赐。劫尊:“王征,易(锡)劫贝朋。”劫当是从征的人员,因功而受赐。
伐薄姑之役,当在灭奄以后,路程比奄要远,深入到东夷所住地区,成王没有参与,由周公主持。方鼎载:
惟周公于征伐东尸(夷),丰白(伯)、尃古(薄姑)咸。公归,于周庙。戊辰,酓(饮)秦酓(饮),公赏贝百朋,用乍(作)尊鼎。
“于征伐”,谓前往征伐。“咸”,谓终于击败。《说文》:“,伤也。”这也是周公东征大胜的战役,周公归来就祭祀于周庙,向祖先告捷,还会合将士饮酒,论功行赏。
伐奄和伐薄姑、丰伯,是周公征伐东夷的两大战役。其他的小战役尚不少。据前引《韩非子·说林上》记载,周公采用辛甲的建议,是先“服众”然后“劫大”的,该是在这两大战役之前,周公早已征服东夷的许多小国和部落,使奄、薄姑等大国陷于孤立,于是一举加以破灭。《逸周书·作雒解》说“凡征熊盈族十有七国,俘维九邑”,所谓“十有七国”是指东夷的大小方国,所谓“九邑”当指东夷的许多部落。九未必是九个,当是多数之意。
东夷中有不少是游牧、狩猎的部族,周公这次大举东征,曾经深入到东夷的游牧、狩猎地区,不但征服了这些东夷部族,而且赶跑了许多野兽。《孟子·滕文公下》所谓:“灭国者五十,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天下大悦。”所谓“灭国者五十”,是包括武王、周公先后攻灭之国而说的;所谓“驱虎豹犀象而远之”,是指周公这次东征而言的。《吕氏春秋·古乐》又说:
成王立,殷民反。王命周公践伐之。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周公遂以师逐之,至于江南。乃为《三象》,以嘉其德。
高诱注:“践,往。”这个解释不确切。“践”即“践奄”之“践”。所谓“践伐”是指大规模的杀伐。周公统率的大军在大规模杀伐东夷的过程中,迫使许多野兽群大迁移,特别是象群的大迁移。商人确是服象的,但是这里说“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是诬蔑的话。象是合群生活的,如果受到冲击,往往要整个群的迁移。
周公东征,先后三年之久,有些战役是很激烈的,战士是极其艰苦的。《诗经·豳风·破斧》的诗篇,就是参与东征的战士回归后所作:
既破我斧,又缺我斨。周公东征,四国是皇(“皇”借作“匡”)。哀我人斯,亦孔之将(“孔”谓甚,“将”借作“壮”)。
既破我斧,又缺我锜。周公东征,四国是吪(“吪”通作“化”,谓顺服)。哀我人斯,亦孔之嘉。
既破我斧,又缺我。周公东征,四国是遒(“遒”谓平定)。哀我人斯,亦孔之休(“休”谓幸运)。
这个战士做这首诗,既歌颂了周公东征的胜利,征服平定了许多叛乱的国家;又庆幸自己还能活着,还很强壮;又讲到战斗用的兵器都有破有缺,说明战斗很是激烈,取得胜利是艰难的。值得注意的是,他使用的兵器不是戈、矛、弓、矢,而是斧、斨、锜、。斧是椭銎的斧头,斨是方銎的斧头。锜,《说文》云:“也”,是一种有齿的金属工具。,《经典释文》:“《韩诗》云:凿属也。一解云今之独头斧。”总之,也是一种手工用的工具。《管子·轻重乙》说:“必有一斤、一锯、一、一钻、一凿、一、一轲,然后成为车。”为什么要用斧头一类工具作为主要战斗武器呢?很可能,与深入到山林地区作战有关。
(三)东征胜利的重要意义
周公东征的巨大胜利,对周王朝的创建和巩固,是有重大的作用的。武王虽然已经克殷,但是实际上,除了周原有的西土以外,只占有殷原来的京畿以及南国,包括今河南的北部、中部,河北东南角,山西南边以及山东东边。因为殷代晚期,国力衰落,夷狄纷纷内迁,西北的戎狄进扰中原,东方的夷族“分迁淮岱,渐居中土”,殷的直属领地已缩小很多。而四周的夷狄部族和方国势力一时大有扩展,使得殷减弱了力量,这也是殷灭亡的原因之一。周克殷之后,新建的周朝继承了这个局面。同时,周以“小国”攻克殷的“大邦”,一下子不容易控制“大邦”的局势,加上周的克殷,在京畿一战而胜,原来京畿殷贵族的势力仍保持着,根深蒂固。武王不得已而采用安抚和监督相结合的政策,继续分封殷的王子武庚为属国,并设置三监,但是,无法消除殷贵族的顽强的抵抗力量。武王克殷之后二年便去世,所谓“天下未宁而崩”,而成王年幼,三监、武庚、东夷联合起来发动叛乱,确实造成了周的“大艰”局面。经过周公三年的东征,取得巨大胜利,就使“大艰”局面转化为大好形势。经过周公第二次“克殷”,对殷贵族的控制力量就大大加强了。经过周公攻克东夷许多方国和部落,就把东部原来东夷居住地区归入周的直辖领地。可以说,周公东征的胜利,才使周朝基本上完成了统一的大业,才奠定了创建周朝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