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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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民战争性质的变化

秦末农民起义,是一场轰轰烈烈的推翻秦王朝的农民革命战争;项羽和刘邦的“楚汉战争”,是封建地主阶级为争夺农民战争胜利果实而进行的一场厮杀。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战争。这两种性质不同的战争是何时转化的?刘邦、项羽从何时由农民起义领袖变为地主阶级代表的?这是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 “约法三章”——农民战争结束的标志

刘邦的变化 秦王子婴投降以后,有人劝刘邦杀掉子婴,被刘邦拒绝。他说:怀王派我率兵入关,就因我“宽容”,“且人已降服,杀之不祥”(《史记·高祖本纪》)。从这里可以看出,刘邦与后来的项羽有很大不同。不过,当他以战胜者的身份进入咸阳以后,见到秦的“宫室帷帐狗马重宝妇女”的时候,也不能自持了,这个一贯“好酒及色”(《史记·高祖本纪》)的刘邦对如此辉煌壮丽、姹紫嫣红的场面,真是眼花缭乱,恋恋不舍,“意欲留居之”(《史记·留侯世家》)。这时樊哙提醒他说:你是欲有天下,还是欲当“富家翁”?若欲有天下就立即离开这里,还军霸上。秦宫内的美人妇女以及奇物等等正是“秦所以亡天下也”(《史记·留侯世家》引《集解》徐广曰)。樊哙所说是有道理的,无奈刘邦听不进去。最后,张良对他说:正因秦“无道”,“故沛公得至此”,现刚刚入秦“即安其乐,此所谓‘助桀为虐’”。请刘邦相信樊哙之“忠言”(《史记·留侯世家》)。这时,刘邦才大悟,立即“封秦重宝财物府库,还军霸上”(《史记·高祖本纪》)。

刘邦退出咸阳,并非放弃当皇帝的欲望,而是由于当时还存在一个比他实力更强大的项羽。他不敢、也不能贸然登上帝位,只好“还军霸上”,准备与项羽一决雌雄。虽然刘邦并没有在此时称帝,但历史发展表明:他们在起义推翻秦王朝后,没有别的选择,只能重建一个封建政权。因此,在刘邦势力所到之处,就已开始建立封建秩序,改变了农民起义军的性质。

收秦图籍和“约法三章”当刘邦率军刚刚进入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史记·萧相国世家》)争分财物的时候,有一个人却先至丞相御史府,将载有全国形势、户籍和档案资料、法令文书的“律令图书”保存起来,这个具有深谋远虑的人就是萧何。

萧何与刘邦同为沛丰人,参加农民起义前“为沛主吏掾”,是地方小吏,史称其“素有方略”(《史记·萧相国世家》),随刘邦起事后“为丞督事”,成为刘邦的得力助手。由于萧何将秦的“律令图书”收藏起来,使后来的汉代统治者很快地掌握“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史记·萧相国世家》),为建立西汉地主政权做了重要准备。

刘邦还军霸上以后,即发布“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所谓“约法三章”,其来源乃《史记·高祖本纪》,原文如下:“(刘邦)召诸县父老豪杰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中华书局标点本) 这里,将“与父老约”与“法三章耳”断开。但《汉书·刑法志》则有:“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里只能断为:“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所以“约法三章”可通,“与父老约:法三章耳”亦可通。

对于刘邦的“约法三章”,历来在史学界有不同评价。有人认为:这一法令“安定关中的封建统治秩序,从而得到地主阶级的广泛欢迎和拥护”(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二册第157页);有人则认为:约法三章的宣布,“深得那些饱受残酷压迫的人民的欢迎”(漆侠《秦汉农民战争史》第41页)。同是一个“约法三章”,却有这样截然相反的意见,正反映了它本身具有复杂性质。

实际上,“约法三章”正是刘邦由农民起义领袖向地主阶级代表转变的标志。首先,这道法令在于保护地主阶级的生命财产,所谓“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乃是针对农民起义中“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汉书·张耳陈余传》)的情况制定的。至于“盗”更是明显地指贫苦的人民而言。在此之前,农民战争过程中,贫苦人民杀地主、官吏,劫夺官府、地主财物,在刘邦所率的队伍中视为合理的,但“约法三章”公布后,这些行为都被视为“犯罪”,要处死或“抵罪”。而这些秩序又都靠原来秦朝地主政权的官吏维持,“诸吏人皆案堵如故”。可见“约法三章”在本质上是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说“得到地主阶级的广泛欢迎”,应当是符合事实的。

但是,“约法三章”比起秦代的残酷刑罚来,毕竟是轻简得多,在秦的严刑酷法下,一些地方官“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史记·张耳陈余列传》)。因此,“约法三章”虽是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法令,但它对人民说来也还算是“仁政”。所以,它也得到受尽“秦苛法”折磨的广大贫苦农民的欢迎,出现了“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刘邦)军士……唯恐沛公不为秦王”(《史记·高祖本纪》)的场面。

总之,“约法三章”是推翻秦王朝后,刘邦发布的第一道法令,这一法令的实质,是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但由于它较“秦苛法”对人民的束缚轻简得多,因此,也受到广大人民欢迎。然而,这毕竟是一个重要的信号:标志着刘邦已经成为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

二 项羽入关和“鸿门宴”上的刀光剑影

“新安坑卒”当刘邦率兵进入咸阳时,项羽也率在巨鹿城下得胜之师向关中急急赶来。本来,在楚怀王遣刘邦和宋义两路军向秦军进攻时,曾约定“先入关者王之”(《汉书·高帝纪》),刘邦先入关,当然应为关中王。但项羽对此甚不满,他将章邯击败后,即封降将章邯为雍王,雍即在关中,表明项羽根本不愿让刘邦在关中为王。这就是他如此匆忙向关中赶来的原因。

公元前206年十一月,项羽所率的六十万大军来到三川郡的新安(河南渑池)。在项羽所率的六十万士兵中,有二十万秦军降卒,项羽任秦降将长史司马欣为上将军,率领降卒为全军先导。原来,关东人民到关中服徭役者,常常受到这里的吏卒虐待,所以这些秦军投降到项羽部队来以后,以关东人民组成的项羽军士卒,也就“乘胜多奴虏使,轻折辱秦吏卒”(《史记·项羽本纪》)。这样,在项羽军内的两部分士卒中,就产生很深的隔阂和猜忌。这些隔阂和猜忌归根到底是秦王朝统治阶级政策造成的。到新安后,那些新降的秦卒忧心忡忡地窃窃私议,他们担心:入关后若不能取胜,项羽必“虏吾属而东”,而“秦必尽诛吾父母妻子”(《史记·项羽本纪》)。这种担心不是没有理由的,古代兵家早已总结出:“(降)卒善以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孙子·作战篇》),然而对“兵法”“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史记·项羽本纪》)的项羽,对秦卒不仅不知用心安抚“善以养之”,反而因害怕“秦吏卒尚众,其心不服,至关中不听,事必危”,竟下令将这些降卒全部“击杀之”。于是,在一个晚上就将二十万秦降卒统统坑杀于新安(今河南渑池东)城南。只留下统兵的秦将章邯、司马欣和董翳三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大惨案。

“新安坑卒”是历史上除白起在长平坑杀降卒以外白起坑杀降卒之事,发生在公元前260年。是年,秦将白起为上将军,王龁为尉裨将率秦军攻赵长平(山西高平),自七月至九月将赵军困于城内,赵军四十六日无粮,饥饿以至人相食。无法,只得拼命突围,主帅赵括被秦军射死,赵国军队瓦解,四十万人向白起投降。赵军投降后,白起竟下令将这些降卒全部活埋,只留下幼小的二百四十人归赵,以便宣扬秦的“声威”。这就是历史上长平坑卒的惨案。(事见《史记·白起王翦列传》及拙著《秦史稿》第246至265页。)的最残酷的一次屠杀降卒事件,这是项羽在秦亡后所做的第一件事。也是项羽由农民起义领袖变为地主阶级代表的标志。如果把它同刘邦在秦亡后所做的第一件事——“约法三章”来比较,恰恰反映了这两个由农民起义领袖蜕变的地主阶级代表人物,具有完全不同的作风。

屯兵戏下 在新安将二十万降卒坑杀之后,是年十二月项羽率兵直抵函谷关。在关中的刘邦听到项羽率兵前来,就接受臣下建议:“稍征关中兵以自益,拒之”(《汉书·高帝纪》),派人关闭函谷关,将项羽军拒在关外。项羽领兵至函谷关下,不得入,大怒。立即下令“家发薪一束,欲烧关”(《天中记》卷16引《楚汉春秋》),又下令黥布等攻关,关乃开,大军长驱直入,至于戏下(陕西临潼东)。

当时,刘邦仅有兵十万,屯于霸上。项羽之四十万大军驻兵新丰鸿门(陕西临潼东),两军相持于咸阳城东,气氛十分紧张。恰又有刘邦属下之左司马曹无伤暗地向项羽报告:刘邦入关后,任子婴为相,并独吞秦宫珍宝。这一密报,当然有夸大之处,不过反映刘邦有野心,倒也属实。项羽的谋士亚父范增则向项羽指出:刘邦一贯贪财好色,但入关后却“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在小”,可能想当“天子”,劝项羽“急击勿失”(《史记·项羽本纪》)。范增的这一分析显然是正确的。有不少历史学家认为范增劝项羽杀刘邦是错误的,如劳干说:“范增号称为多谋略、好奇计,但只会劝项羽杀刘邦,这一点反不如项羽尚知大体。”(《秦汉史》,香港华罔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现代国民基本知识丛书》第一辑,第22页)这种说法同宋代洪迈的看法类似,洪迈认为:“世谓范增为人杰,予以为不然,夷考平生,盖出战国纵横之余,见利而不知义者也。始劝项氏立怀王,及羽夺王之地,迁王于郴,已而弑之。增不能引君臣大谊,争之以死。怀王与诸将约,先入关中者王之,沛公既先定关中,则当如约,增乃劝羽杀之,又徙之蜀汉。羽之伐赵,杀上将宋义,增为末将,坐而视之”,“未尝闻一言也。至于荥阳之役,身遭反间,然后发怒而去。呜呼,疏矣哉!东坡公论此事伟甚,犹未尽也。”(《容斋随笔》卷9《范增非人杰》)对于范增的评价,这种看法亦可聊备一说。在范增的鼓动下,项羽准备消灭刘邦及其所部,咸阳之东战云密布。

正在项羽紧张地部署消灭刘邦之时,其叔父项伯却连夜将这一消息透露给刘邦军中的张良。项伯,名缠,在项羽军中任左尹,后被封为射阳侯。早年同张良相识,当秦未亡时,项伯因杀人犯罪被张良所救。所以在他得知项羽欲灭刘邦之时,即连夜驰往刘邦军营劝其速去。但张良得此重要情报后,并未逃走,立即向刘邦报告。刘邦大惊,不知所措。张良献策:请项伯为刘邦说情。刘邦闻计大喜,立即宴请项伯,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以便托项伯在项羽面前表白“沛公不敢背项王”(《史记·项羽本纪》),辩解“所以距关者,备它盗也”(《汉书·张陈王周传》)。项伯接受请托后,当夜归营,力劝项羽改变初衷,并鼓吹说:项羽军之能顺利入关,皆因刘邦先入关中,“今人有大功而击之,不义也,不如因善遇之”,这番话果然将缺乏主见又具“妇人之仁”(《史记·项羽本纪》)的项羽说动,暂时放弃消灭刘邦的计划。

剑拔弩张的“鸿门宴”项羽决心虽动摇,咸阳上空的战云仍未消散。次日清晨,刘邦率张良、樊哙等百余骑,亲至项羽营中拜谢。刘邦向项羽表白:自己决无野心。项羽则告诉他说:这都是你的“左司马曹无伤言之”(《史记·项羽本纪》),一时气氛似趋于缓和。

但范增对刘邦之表白仍抱怀疑态度,依旧极力主张趁机杀掉他。所以,当宴饮之时,范增再三示意令项羽下手,但“项王默然不应”(《史记·项羽本纪》)。范增又令项羽之从弟项庄在宴前舞剑,以便趁机刺杀刘邦。这时,项伯亦拔剑起舞,以掩护刘邦。鸿门宴上顷刻剑拔弩张,刘邦处境危险。张良见状立即至军门召来樊哙。樊哙带剑拥盾冲入,对项羽怒目而视“头发上指,目眦尽裂”(《史记·项羽本纪》)。项羽见樊哙如此威勇,忙赐此“壮士”卮酒一斗,生猪肘一块,樊哙端酒一饮而尽,“拔剑切而食之”。项羽又问樊哙还能饮酒否?樊哙借题发挥:“臣死且不避,岂特卮酒乎?且沛公先入定咸阳,暴师霸上,以待大王。大王今日至,听小人之言,与沛公有隙,臣恐天下解,心疑大王也。”(《史记·樊郦滕灌传》)樊哙的行动和言论进一步动摇了项羽杀刘邦的决心,无言以对,只好请他入坐。

此时,刘邦见空气稍缓和,即借口如厕离席,并与樊哙、夏侯婴、靳强、纪信等四人逃出项羽军营,归霸上。回营后,刘邦的第一件事就是处死卖主求荣的曹无伤。

当刘邦逃离鸿门时,张良尚留在项羽军中。张良自忖刘邦等已脱险境,即向项羽言明刘邦已归,并将白璧、玉斗各一双代表沛公献给项羽。项羽见事已至此,无可奈何,只得接受白璧、玉斗。范增则气愤地将给他的玉斗击碎,并叹道:“唉,竖子不足与谋,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属今为之虏矣。”(《史记·项羽本纪》)

鸿门宴上的刀光剑影,预示着刘、项不两立,一场争夺对全国统治权的较量势不可免,但究竟鹿死谁手,尚待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