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游说集团与美国对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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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美国、以色列和以色列游说集团

第一章 最大的赞助者

1994年7月26日,当以色列总理伊扎克·拉宾(Yitzhak Rabin)出现在国会两院联席会议上的时候,他所说的热情洋溢的话并无什么典型特征,“我们对你们不只限于感激”。当他将自己的评述扩及“令人愉快的美国人民”的时候,拉宾强调说:“对于你们所给予的、现代历史上无出其右的慷慨支持、理解和合作,我们是无法用言词来表达感激之情的……”两年之后,拉宾遭到暗杀的悲剧发生,他的一位继任者本杰明·内塔尼亚胡(Benjamin Netanyahu)站在同一个地方,表达他与拉宾类似的感激之情:“美国给予了以色列——我能怎样向你们这个机构讲述呢?除了政治和军事支持,美国还在经济领域给予了以色列慷慨而高尚的援助。由于美国的帮助,以色列已经成了一个强大的现代国家。”他对自己的听众说:“当我今天对你们说这番话的时候,我知道自己是在代表每个以色列人,以及世界上的每个犹太人说‘谢谢你们,美国人民。’”“Address by PM Rabin to the U.S.Congress-26-Jul-94,”以色列外交部,www.mfa.gov.il/MFA/Archive/Speeches,以及Benjamin Netanyahu, “Speech to Joint Session of Congress, July 10, 1996,”登录www.netanyahu.org/joinsesofusc.html。

这些陈述——以及像这样的其他陈述——不仅仅只是出自来访的外国高官口中典型的华丽言词而已。拉宾和内塔尼亚胡所说的这些话,精确地描述了美国对这个犹太国家长期以来提供的异乎寻常的支持。美国纳税人的钱用来补贴以色列经济的发展,将它从那些财政危机中拯救出来。美国的军事援助使以色列在战争时期的力量得到加强,使之在中东保持着军事支配地位。在战时与和平时期,华盛顿曾给予以色列广泛的外交支持,并且使之免受因自己的行动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的影响。由于《戴维营协议》(the Camp David Accords),或明显依靠承诺增加美国援助而达成的以色列同埃及和约旦之间的和平条约,美国也是延宕不决的阿以和平进程的一个主要因素。与任何其他国家相比,美国是以色列最大的赞助者。

经济援助

以色列有利地位的最明显指标是它从美国纳税人那里得到的美国外援的总数额。以2005年为例,美国给以色列的直接经济和军事援助达到了1540亿美元(2005年的美元价格),其中的大部分是由直接赠款而非贷款构成。根据美国国际开发署(U.S.Agency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USAID)报道“海外贷款和拨款”的《绿皮书》(Greenbook),以色列在整个2005年从美国得到了1538.947亿美元(2005年价值不变的美元)。参见http://qesdb.usaid.gov/gbk。就像在下面所要讨论到的那样,实际的总数要大大高于这一数字,因为美国的直接援助条件是异乎寻常有利的,而且美国还提供给以色列不包括在对外援助预算中其他的物质援助。

因为对以色列此种程度的支持今天几乎不会受到质疑,所以人们容易忘记,现在的这种美以间的“特殊关系”,是在以色列建国数十年之后才出现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虽然美国领导人偶尔会在口头上表示支持犹太复国主义者建立犹太人家园的目标,但是没有哪位总统做出过很大的努力来推进这一目标。当哈里·S.杜鲁门(Harry S.Truman)总统决定支持联合国1947年的分治计划,并在以色列于1948年5月宣布独立后立即对它给予承认,他确实在支持建立犹太人家园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但是,杜鲁门政府和艾森豪威尔政府也意识到,同以色列抱得太紧将会威胁美国与阿拉伯世界之间的关系,诱使苏联获得在中东提高影响力的机会。因此,在20世纪50年代期间,美国寻求在以色列和它的阿拉伯邻国之间走中间道路;美国给予以色列的经济援助是适度的,而且几乎不向以色列提供任何直接的军事援助。根据美国国会研究处的说法,美国在1949年到1959年没有直接向以色列提供军事援助。参见Clyde Mark,“Israel: U.S.Foreign Assistance,” Issue Brief for Congress,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April 26,2005,pp.13—14,Table 3。美国确实在1958年向以色列出售了100架无坐力反坦克炮,在一定程度上,这是作为以色列在1958年约旦危机问题上支持美国而得到的奖赏。参见Warren Bass,Support Any Friend: Kennedy's Middle East and the Making of the U.S.-Israeli Allianc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p.151,以及Douglas Little,“The Making of a Special Relationship: The United States and Israel,1957—1968,”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iddle East Studies25,no.4(November 1993): 566。据威廉·H.莫特四世(William H.Mott Ⅳ)报道,在以色列的独立战争(War of Independence)期间,以色列秘密地得到了额外的500辆半履带装甲车,并且还在1951年至1952年期间得到了一些额外的坦克。华盛顿还在1954年资助以色列购买法国战斗机,“这是美国对于法国军工业发展的军事援助的一部分”,并且在1955年也提供了类似的资助,即购买法国的“神秘”(Mystere)战斗机。因为法国曾经是这些资助的表面受益者,所以这些金额并没有归入美国对以色列的援助之中。莫特报道,在1946年至1955年期间,美国对以色列的军事援助总额达到了9450万美元,1956年至1965年期间又增加了1.891亿美元。参见William H.Mott Ⅳ,United States Military Assistance: An Empirical Perspective (Westport,CT: Greenwood Press,2002),pp.176—177。以色列向美国购买武器的请求以及希望得到美国安全保证的请求,都被礼貌性地拒绝了。参见Zach Levey, “Israel's Quest for a Security Guarantee from the United States, 1954—1956,” British Journal of Middle East Studies22, no.1/2(1995)。扎克·利维(Zach Levey)描述说,戴维·本-古里安对这一时期美国担保的好处持一种矛盾的心理。他虽然承认大国保护的价值,但是却担忧这可能削弱以色列的自治地位。利维还指出,某些以色列官员[其中最著名的是摩西·夏里特Moshe Sharett)]将美国的担保看作是对本-古里安和其他人所支持的更加咄咄逼人的政策进行约束的一种方式。

这一时期华盛顿与耶路撒冷之间还有过数次尖锐的外交分歧。当以色列无视联合国的要求而在1953年9月修建一条运河,并从约旦河中引水的时候,约翰·福斯特·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国务卿立即宣布美国终止对以色列的外交援助。威胁的效果立竿见影:以色列在10月27日同意停止引水计划,而美国的援助也随之恢复。Michael Brecher, Decisions in Israel's Foreign Polic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5), pp.191—192, p.220.在说服以色列撤出在1956年的苏伊士运河战争中从埃及手中夺取的领土问题上,类似停止美国援助的威胁也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以色列总理戴维·本-古里安(David Ben-Gurion)明白,战争是领土扩张的机会,因此在战前就开始与英法两国——它们是进攻埃及的主要煽动者——进行讨论,建议以色列和伊拉克两家分割掉约旦、黎巴嫩的部分让给以色列,由以色列来控制西奈半岛的堤蓝海峡(the Straits of Tiran)。Avi Shlaim, The Iron Wall: Israel and the Arab World (New York: Norton, 2001), pp.172—173.由于英法两国正全神贯注于埃及身上,故而对这个大方案没有兴趣。但是本-古里安在以色列国防军征服西奈半岛后的几次声明——包括11月7日在议会的讲话——中认为,1949年的停战协议已然无效,以色列打算保留它刚夺取到的土地。当艾森豪威尔威胁说要停止所有一切给以色列的公共及私人援助时,本-古里安立即退让,答应“在原则上”撤出所占领的土地,以换取对以色列足够的安全保证。而后以色列在美国纠集对自己的支持,这场运动削弱了国会对艾森豪威尔的支持,导致他发表全国性的电视转播讲话来为自己的行动辩护。1957年春,以色列最终撤出了它所占领的那些领土,条件是保证它在加沙地带的边界安全以及在堤蓝海峡的自由航行权利。Ibid., pp.178—185; Benny Morris, Righteous Victims: A History of the Zionist-Arab Conflict, 1881—2001(New York: Vintage, 2001), p.290, pp.297—300; Brecher, Decisions in Israel's Foreign Policy, pp.282—303; Steven L.Spiegel, The Other Arab-Israeli Conflict: Making America's Middle East Policy from Truman to Reagan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5), pp.74—82,以及David Schoenbaum,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State of Israel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3), pp.115—123.

20世纪50年代末,美以关系已经回暖,但在肯尼迪政府的时候,美国才真正第一次承诺以色列的军事安全。根据沃伦·巴斯的说法:“肯尼迪政府……是美以关系中关键的一个总统任期,因为这是双方关系从1950年的冷漠交往,过渡到我们今天所见的全方位联盟的关键。”Support Any Friend, p.3。亚伯拉罕·本-泽维将这一战略伙伴关系的开始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末,特别是追溯到以色列接受艾森豪威尔主义(即美国保证支持那些受到“国际共产主义”威胁的中东国家),以及以色列在黎巴嫩、伊拉克和约旦等各种危机中对美国的支持。参见Decade of Transition: Eisenhower, Kennedy and the Origins of the American-Israel Allianc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8),以及Little, “Making of a Special Relationship”。事实上,在1962年12月,肯尼迪曾告诉以色列外交部长戈尔达·梅厄(Golda Meir),美国“在中东地区同以色列所具有的‘特殊关系’,只有同英国在一系列广泛的世界事务上的关系可以相比拟”。他接着说道:“我认为十分清楚的是,如果发生侵略以色列的事件,美国会来支持以色列的。我们有这样的能力,并且这种能力在不断增加。”肯尼迪在之后的记者招待会上形容美国的承诺时显得更加谨慎。参见Bass, Support Any Friend, 3, p.183,以及Spiegel, Other Arab-Israeli Conflict, pp.106—107。此后不久,肯尼迪即在1963年授权出售给以色列第一批主要的武器——霍克防空导弹(Hawk antiaircraft missiles)。这一转变反映了许多战略考虑,如平衡苏联对埃及的军售、打消以色列的核野心,以及鼓励以色列领导人对美国的和平倡议作出好意的回应;但是,技巧娴熟的以色列外交、数位亲以顾问的影响,以及肯尼迪渴望维持的犹太选民和捐款人的支持,也同样在他的决定中发挥了作用。沃伦·巴斯指出,以色列游说集团(巴斯将以色列游说集团描述为“20世纪80年代华盛顿的权力源”)在20世纪60年代并非那么有权有势;并且他说:“几乎没有证明文件表明,霍克防空导弹的销售是出于国内因素的考虑。”没有证明文件虽然并不令人感到吃惊,然而,美国总统们及其顾问一般都不可能承认重要的战略选择是出于国内因素的考虑来决定的。巴斯还承认,“当以色列(有关霍克防空导弹销售)观点的形成仅仅只是出于战略考虑的时候,结果并不明朗的中期选举——无论怎样悄无声息——本来几乎不会成为障碍”,他还进一步观察到,“肯尼迪是一个政治动物,并且他知道霍克防空导弹销售将只对亲以色列的选民和捐助者有益”。Bass, Support Any Friend, pp.145—150,也可参见Spiel, Other Arab-Israeli Conflict, pp.106—110,以及Mordechai Gazit, President Kennedy's Policy Toward the Arab States and Israel (Tel Aviv: Shiloah Center for Middle Eastern and African Studies, 1983), pp.30—55。霍克防空导弹的销售为另外几批武器交易打开了大门,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在1964年销售的两百多辆M48A式战地坦克。为了掩盖美国卷入这一军售行为中,限制这一事件在阿拉伯世界的反应,这些坦克是由联邦德国运送给以色列的,而联邦德国则从美国得到替代性武器。A-4天鹰战斗轰炸机的销售协议也是在此时签署的,虽然这批飞机是在7年之后才交货的。参见Stockholm International Peace Research Institute(SIPRI), The Arms Trade with the Third World (New York: Humanities Press, 1971), p.532, p.535。

然而,至于美国援助以色列的绝对数量,真正的突变是发生在随后的1967年6月的六日战争(the Six-Day War)。从1949年至1965年期间,美国每年对以色列的援助——其中超过95%是经济和食品援助——大约是6300万美元;而此后在1966年至1970年期间,每年的援助增加到1.02亿美元;1971年,美国的援助飙升到6.345亿美元——其中大约85%是军事援助;而在1973年的赎罪日战争(the Yom Kippur War,又称“十月战争”)中,援助的数量是1971年的5倍之多。1976年,以色列成为美国每年最大的外援接受国,而这一地位一直保持至今。这一时期对以色列的支持从贷款转为直接赠予,而其中的大部分则是美国的军事援助,而非经济或技术支持。根据美国国会官方的武器研究机构——国会研究处(the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CRS)——的克莱德·马克(Clyde Mark)的说法:“以色列更喜欢的是贷款而非赠款形式的援助,以避免有个美国军事代表团在以色列对赠款项目进行监督。自1974年以来,美国对以色列的某些或全部军事援助都是以贷款形式进行的,而美国则放弃贷款偿还的要求。从技术上来说,援助被称为贷款,但军事援助实际上就是赠款。”Mark, “Israel: U.S.Foreign Assistance,” p.6, p.13.

以色列现在从美国得到的直接外援每年大约为30亿美元,这一数目大约占美国直接对外援助预算的1/6,约等于以色列国内生产总值的2%。在近几年里,美国给以色列的援助中大约75%是军事性的,剩余的部分则被分解为各种形式的经济援助。计算结果来自http://qesdb.cdie.org/gbk/index.html网站上美国国际开发署的《绿皮书》。如果按照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来算,这种程度的外援等于每年向每个以色列人直接补贴500美元。与此相比较,处在接受美国外援第二位的埃及,每个人只得到20美元;而像巴基斯坦和海地这样的贫困国家的外援,平均每人则只分别得到5美元和27美元。同上书,以及The Military Balance 2006(London: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Strategic Studies, 2006)。耶路撒冷与华盛顿同意从1997年开始逐渐停止美国对以色列的经济援助。自1999年财政年度以来,美国国会开始以每年1200万美元的幅度削减对以色列的经济援助。通过美国承诺每年增加6000万美元军事援助的平行方案,以及国会投票支持追加援助的一揽子方案,这一削减步骤得到了补偿。军事援助的平行方案和追加援助的一揽子方案,包括像提供支持实施1998年怀伊河协议(Wye Agreement)——在该协议中,以色列答应从西岸的部分地区撤出——的12亿美元,以及2003年帮助以色列准备伊拉克战争而额外增加的10亿美元美国对外军事财政资助。Mark, “Israel: U.S.Foreign Assistance,” p.2, p.10,以及Matthew Berger, “Good News—and Bad—for U.S.Aid to Israel,” JTA.org, March 28, 2003。

每年30亿美元已经够慷慨的了,但这几乎不是全部的援助实情。就像上面所指出的那样,在规定的30亿美元中,以色列得到的大量其他好处都被略去了,因此,以上所说的美国对以色列的支持比实际上的支持打了很大的折扣。事实上,来自印第安纳州的民主党国会议员李·汉密尔顿(Lee Hamilton)在1991年告诉记者,以色列是得到援助的“实际量大大超过普遍引用的数字”的三个国家之一,他说每年的实际数额超过了43亿美元。Edward T.Pound, “A Close Look at U.S.Aid to Israel Reveals Deals That Push Cost Above Publicly Quoted Figures,” Wall Street Journal, September 19, 1991.

误差部分是因为以色列比大多数其他接受美国援助的国家条件更加优惠。根据美国国会研究处外交、国防与贸易科的克莱德·马克的说法,以色列“从美国的援助项目中得到了其他国家无法得到的优惠待遇和特别利益”。Mark, “Israel: U.S.Foreign Assistance,” p.8.大多数美国对外援助的接受方,都是分四次来领取钱款,但是从1982年以来,美国的年度对外援助法案当中包括了一条特殊的条款,规定在财政年度最初的30天里得到它的整个年度拨款。Jeremy M.Sharp, “U.S.Foreign Aid to Israel,” Report for Congress,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January 5, 2006, pp.5—6.这就类似于在1月1日就拿到了全年的工资,因此就能够在将未花完的那部分钱花掉之前赚取利息。

由于美国政府通常是进行预算赤字运作,因此将全部援助即刻交付给以色列,就要求它预先借贷必要的欠款量;而根据国会研究处的估计:“为了提前一次性地支付这笔钱给以色列,每年借贷的资金所耗费的美国纳税人的钱达5000万至6000万美元。”Mark, “Israel: U.S.Foreign Assistance,” pp.8—9.更有甚者,当以色列将未花完的那部分钱再投资到美国的短期国库券的时候,美国政府最终还要支付给以色列额外的利息。按照美国驻以色列大使馆的说法,提前向以色列支付美国对外军事财政资助,使得以色列在2004年赚取了大约6.6亿美元的额外利息。“U.S.Assistance to Israel,”登录http://telaviv.usembassy.gov/publish/mission/amb/assistance.html。以色列还同样接受“额外军品”(excess defense articles)——美国以免费或大幅折扣的方式提供给友好国家的剩余军事装备,而不受1976年《武器出口管制法案》(Arms Export Control Act)的常规限制。这一限制起初的限额是2.5亿美元——其中不包括舰只;但是,1990年11月5日的拨款法案,授权“一次性地”在1991年转让给以色列价值7亿美元的美国剩余装备。Duncan L.Clarke, Daniel B.O'Connor, and Jason D.Ellis, Send Guns and Money: Security Assistance and U.S.Foreign Policy (Westport, CT: Praeger, 1997), p.24; Mark, “Israel: U.S.Foreign Assistance,” p.10,以及Shirl McArthur, “A Conservative Estimate of Total Direct U.S.Aid to Israel: $ 108 Billion,” Washington Report on Middle East Affairs (online), July 2006, pp.16—17.

类似地,美国对外军事财政资助计划通常要求美国军事援助的接受方把钱花在美国,以使美国国防工业的员工不会失业。然而,国会却在年度拨款法中给予以色列特例,授权它将接收到的美国军事援助的每4美元中的1美元,用于补贴它自己的国防工业。一份近期的国会研究处报告指出:“没有任何其他美国军事援助的接受方曾经得到过这种好处,从使用美国的资金进行采购的那些以色列国防工业公司所得到的收益,使得以色列国防工业获得了必要的经济规模并变得高度精密复杂。”到2004年的时候,作为一个相对的小国,以色列却成为了世界上的第八大武器供应国。Sharp, “U.S.Foreign Aid to Israel,” p.11.

以色列也同埃及和土耳其一道,被允许将全部的美国对外军事财政资助资金用于应对当年的负担,而不用匀出部分钱来应对接下来的那些年份里的预期花费。根据美国审计总署(U.S.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 GAO)的说法,这种“现金流转”(cash flow)的融资方式,“允许一个国家比通常能够做到的订购更多的国防物资和服务,因为当一项合同签订时,必须保留较少的欠款”虽然美国审计总署还发现,国防部曾经减免了以色列的终止责任要求(即购买者必须持有可以覆盖终止合同所需费用的数额),但是却相信,“由于有可能将对以色列继续进行援助,所以这一责任减免代表的是最低风险”。U.S.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 “Military Sales Cash Flow Financing.” GAO/NSIAD-94-1024, Washington, DC, February 8, 1994, p.3。。只要美国继续提供类似的援助数额,以色列就能够进行偿付,这种情况使得美国在将来减少对它的支持更加困难。而在更进一步的对资金控制方式上,美国援助的接受方通常要求的是美国对外军事财政资助贷款的到期支付,并给予同等的利息额;但是,以色列却被允许在它使用任何被贷出的部分款额之前,通过延期贷款的激活日期,这一程序减少了以色列所欠的山姆大叔的利息额。Mark, “Israel: U.S.Foreign Assistance,” p.8.

引人注目的是,以色列是接受美国经济援助唯一不用解释援助的钱是怎么花费的国家。给别的其他国家的援助,是按照具体的发展计划来分配的:防止艾滋病、反毒、儿童健康、推进民主、改善教育等。但是,以色列却是一次性地得到直接的现金交付。在把美国国际开发署的以色列国家页面(www.usaid.gov/policy/budget/cbj2007/ane/il.html)与美国其他重要援助国的页面进行比较时,反差明显是很强烈的。这种例外使得美国几乎不可能阻止以色列将得到的援助金用于美国所反对的目的,例如在西岸建立定居点。根据美国国会研究处克莱德·马克的说法:“由于美国的经济援助是直接按照政府对政府的预算授权方式拨付给以色列的,没有进行具体的项目会计,并且钱款是可替代的,因此无法弄清楚以色列是怎样使用美国的援助的。”Mark, “Israel: U.S.Foreign Assistance,” p.7.

美国对以色列的另外一种形式的支持是贷款担保,这项担保允许以色列以较低的利率从商业银行借款,从而使得以色列在利息偿付中节省数以百万计的美元。20世纪90年代初,为了安置苏联犹太移民到以色列定居的花费而进行融资,以色列从美国请求得到的贷款担保大约为100亿美元。美国政府并不直接以贷款担保的形式提供资金——它只是在出现的那些玩忽职守的事件中才向私人放贷者进行偿付。而促成这些贷款担保措施的人则经常宣称,这样做不存在实际的费用,因而对美国纳税人来说也不存在实际的成本。然而,贷款担保确实存在预算上的影响和后果,因为国会必须拨付资金,以弥补基于现值的贷款期而估计到的可能损失。1992年贷款担保成本的估计值介于1亿美元至8亿美元之间。美国国会研究处还报告说,有大约4%的保证金作为防止不还款的储备而放在国库账户里。对于100亿美元的贷款来说,这笔拨款总共达到4亿美元。参见Mark, “Israel: U.S.Foreign Assistance,” p.3; Larry Nowels and Clyde Mark, “Israel's Request for U.S.Loan Guarantees,” Issue Brief for Congress,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October 8, 1991,以及Sheldon L.Richman, “The Economic Impact of the Israeli Loan Guarantees,” Journal of Palestine Studies21, no.2(Winter 1992)。

华盛顿于2003年批准了第二轮的贷款担保,总额几乎达到90亿美元,以帮助以色列准备伊拉克战争,应对经济危机的延长,以及弥补因第二次巴勒斯坦人起义所导致的成本。由于在法律上以色列被禁止在被占领土使用美国的经济援助,因此,实际的拨付量是按照等于以色列估计的在定居点建设上所花费的数量而加以削减的。然而,这一削减量可能并不像听起来那么严重,因为它不涉及美国直接援助的减少,而只是迫使以色列对所借资金的一小部分支付稍微高一点的利息而已。

除了政府的补贴援助和贷款担保之外,以色列每年还从美国公民那里得到估计为20亿美元的私人捐款,其中直接支付和购买以色列的国家债券大约各占一半。按照美国国会研究处马克的说法:“据统计,以色列每年从慈善业中得到了10亿美元,从长短期商业贷款中也得到了相同金额的10亿美元,并从以色列债券收益中得到了大约10亿美元。”参见Mark, “Israel: U.S.Foreign Assistance,” summary page。以色列国债通过以色列发展公司(Development Corporation for Israel, DCI)在美国售卖,这些债券禁止转让,被以色列政府看作一种“稳定的海外借款来源,以及维系海外犹太人纽带的重要机制”。虽然从1951年至1989年的平均利率为4%(随着美国财政部利息在1980年后急剧上升,这一利率意味着大量的“爱国的折扣”),但是“近几年来以色列发展公司的债券供给却必须向市场价格变动了”。据报道,2006年的以色列债券销售额达到了12亿美元,而通过出售这些债券所积累下来的总资金现已超过250亿美元。参见Suhas L.Ketkar, “Diaspora Bonds: Track Record and Potential,” World Bank Discussion Paper, August 31, 2006,以及Avi Krawitz, “Israel Bonds Raises $ 1.2 billion in 2006,” Jerusalem Post, December 10, 2006。在美国的法律中,这些债券受到优惠对待;虽然这些债券的利息并不是免税的,但是国会特别将其从《1984年预算赤字削减法案》——该法案对低于联邦利率的其他债券进行额外的税收惩罚——的条款规定中加以剔除。Dale Russakoff, “Treasury Finds Bite in Israel Bonds; 1984 Law Places New Tax on Artificially Low Interest Rates,” Washington Post, September 12, 1985; “Tax Report,” Wall Street Journal, August 20, 1986,以及Russell Mokhiber, “Bonds of Affection,” Multinational Monitor (1988),登录http://multinationalmonitor.org/hyper/issues/1988/04/mm0488_10.html。类似地,在大多数其他国家,私人慈善捐款是不能够减税的,但是根据美国-以色列收入税条约中的一项特别条款,许多给以色列的私人捐款却可以享受减税的待遇。根据美国国会研究处的说法,如果要获得减税的资格,纳税人就必须向“在一个以色列法律条件下创建并被认可为慈善机构的组织进行捐赠。假如该组织在美国法律许可下得以创建,减少的税额将在允许的情况下实施,但限制在(纳税人)以色列所得总收入的25%”。“Charitable Contributions,” Publication 526, U.S.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p.3,登录www.irs.gov/pub/irs-pdf/p526.pdf。墨西哥和加拿大似乎是仅有的、有着类似规定的另外两个国家。

流向以色列的金钱对以色列总体经济的实惠一直以来都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美国公民的私人捐款也发挥了重要的战略性作用,这可以回溯到以色列独立前的时期。独立前为犹太复国主义者获得武器所作的秘密努力,在以下这本书中有所叙述:Leonard Slater, The Pledge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970)。以色列总理西蒙·佩雷斯(Shimon Peres)在他的回忆录中披露,来自海外犹太人——其中包括一些美国犹太人——的私人捐款,曾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为以色列的秘密核计划筹得了资金。按照以色列新闻记者迈克尔·卡尔平(Michael Karpin)的说法,这一资金募集努力的协调者是亚伯拉罕·范伯格(Abraham Feinberg)——他是一位有着广泛社会关系的美国商人、慈善家和政治顾问;而据报道,捐款人还包括加拿大啤酒业巨头塞缪尔·布朗夫曼(Samuel Bronfman)以及罗斯柴尔德家族(the Rothschild family)的几位成员。然而,范伯格从未泄漏过那些美国捐款人的名字,他自己扮演的角色也从未得到过正式的确认。Shimon Peres, Battling for Peace: A Memoir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95), p.119; Michael Karpin, The Bomb in the Basement: How Israel Went Nuclear and What That Means for the World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2005), pp.135—137,以及Avner Cohen, Israel and the Bomb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8), p.67, p.70。今天,像以色列国防军之友(the Friends of Israel Defense Forces)这样的团体在美国募集资金,以“支持那些捍卫犹太人家园的男女青年士兵的社会、教育和娱乐项目及设施”。据报道,最近在纽约的一次餐会上募得了1800万美元,而这笔钱根据美国的法律可以减免税款。以色列国防军之友,“Mission Statement,”登录www.israelsoldiers.org,以及Aimee Rhodes, “New York Dinner Raises $ 18m for IDF,” Jerusalem Post, April 3, 2007。

来自美国公民的其他私人捐款,也用来资助被占领土旷日持久的殖民活动。人们期望这些给西岸定居点的捐款——其中包括那些通过美国慈善机构或其他“……之友”组织得到的捐款——不应免税,但是这样的限制从根本上来说却很难执行,而且过去的监控也很松散。就像一本耶路撒冷银行以色列慈善事业指南最近所建议的那样,“虽然管理美国对外慈善援助的法律一直存在,但是这些法律都是模糊的,并且结果很少执行。来自个人以及美国501c(3)法规规定中的公司501c是美国国内税收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中的一条规定,其中列举了28类非营利组织可免除某些联邦收入税。——译者注[American 501c(3) corporations]对以色列的慈善捐赠是不受监控的,而且这些捐赠的最终用途是难以跟踪和确定的”。该指南警告说,2001年9月11日之后,这种情况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Bank of Jerusalem, “Help Them Help You: A Recommendation for the Israeli Charity,”登录www.bankjerusalem.co.il/indexE.php?page=588(accessed March 28, 2007)。例如,为了保证美国捐给以色列犹太人代理处(the Jewish Agency for Israel)——这是一个帮助安置新到以色列人的准政府组织——的钱款所享受的免税地位,资助被占领土定居点的工作就从该代理处的定居点科室中剥离出来,转而分派给世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World Zionist Organization, WZO)中新设立的“定居处”这个部门。但是正如格肖姆·格伦伯格(Gershom Gorenberg)所指出的那样:“定居处只是承接以色列犹太人代理处所有服务的一个空壳机构而已……这一改变使得美国犹太人的慈善捐款,可以用来清理被占领土。同样的人在当场继续着同样的努力。”Gershom Gorenberg, The Accidental Empire: Israel and the Birth of the Settlements, 1967—1977(New York: Times Books/Henry Holt, 2006), pp.218—219.类似地,据报道以色列政治学家戴维·纽曼(David Newman)曾将以色列犹太人代理处和世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这两个机构,描述为“在同一把伞下面”进行运作,“因为它们的官员相同、部门相同、对活动进行监督的管理人员相同”。参见Amy Teibel and Ramit Plushnick-Masti, “As Israel Leaves Gaza, Bill for Its Settlement Ambitions Is Shrouded in Mystery,” Associated Press, August 10, 2005。由以色列前刑事检察官塔丽娅·萨森(Talia Sasson)指导的一个官方的以色列政府研究项目显示,世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该组织得到全世界那些著名的犹太组织的支持——的定居处积极卷入到在被占领土上建立未经批准的定居点活动中,此时,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得到了凸显。Nathaniel Popper, “Jewish Officials Profess Shock over Report on Zionist Body,” Forward, March 18, 2005,以及“Summary of the Opinion Concerning Unauthorized Outposts”(the Sasson Report),登录www.fmep.org/documents/sassonreport.html。更广泛地说,由于以色列慈善捐款的运作是美国税收当局鞭长莫及的,因此从犹太人和福音派基督教组织得到的捐款,一旦转给了以色列就难以监控。所以美国政府事实上不能够容易地决定在多大程度上对转而用于未经批准用途的私人捐款进行免税。“U.S.Tax-Exempt Charitable Contributions to Israel: Donations, Illegal Settlements, and Terror Attacks Against the US,” Middle East Foreign Policy Research Note, October 5, 2005,登录www.irmep.org/tec.htm。

当人们意识到以色列并非一个贫穷国家,或者像阿富汗、尼日尔、缅甸和塞拉利昂那样遭受毁灭的国家的时候,所有这些慷慨捐赠就尤其引人注目。相反,以色列现在是一个现代工业国家。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资料,2006年它的人均收入在世界上排第29位;这一收入几乎是匈牙利和捷克共和国的2倍,实际上比葡萄牙、韩国或中国台湾要更高,远远超过任何拉美国家和非洲国家。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World Economic Outlook Database for September 2006,”登录www.imf.org/external/pubs/ft/weo/2006/02/data/index.aspx。在2006年的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中,以色列排名第23位;而在英国经济学人信息部2005年的“生活质量”报告排名中,以色列则位列第38位。Human Development Report 2006(New York: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 2006),登录http://hdr.undp.org/hdr2006/statistics; and 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 “2005 Quality of Life Rankings,”登录www.economist.com/media/pdf/QUALITY_OF_LIFE.pdf。然而,这个相对繁荣的国家却是美国最大的援助接受国,它每年从美国接受的援助总额,使美国对孟加拉国、玻利维亚和利比亚那些贫穷国家的支持相形见绌。甚至连一些更加狂热支持以色列的美国人都承认这种反常现象的存在。例如,美国以色列公共事务委员会的《近东报道》(Near East Report)前编辑米切尔·巴德(Mitchell Bard)和亲以的中东论坛(Middle East Forum)鹰派创办人丹尼尔·派普斯(Daniel Pipes)就在1997年写道:“由于以色列已经成为了一个其个人收入能够与英国比肩的富裕国家,因此美国提供给以色列的援助不再纯粹是基于短缺需要的原因。”Mitchell G.Bard and Daniel Pipes, “How Special Is the U.S.-Israel Relationship?” Middle East Quarterly4, no.2(June 1997): 43.

为了以色列的利益,美国还承担了其他的经济负担,经常是作为说服以色列接受或实施与其邻国之间的和平协议所进行的努力的一部分。例如,作为1975年埃以脱离接触协议的组成部分,国务卿基辛格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美国承诺在危机事件发生的时候保证以色列的石油需要,为以色列提供估计耗费数亿美元的“额外战略石油储备”。Bishara A.Bahbah, “The United States and Israel's Energy Security,” Journal of Palestine Studies11, no.2(Winter 1982): pp.118—130.协议的初始文本,参见“Israel-United States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September 1, 1975”,以及“Memorandum of Agreement between the Government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Israel—Oil,”登录www.jewishvirtuallibrary.org/jsource/Peace/mou1975.html和www.jewishvirtuallibrary.org/jsource/Peace/cdoilmou.html。也可参见“Oil from Iraq: An Israeli Pipedream,” Jane's Middle East/Africa Report, April 16, 2003,登录www.janes.com/regional_news/africa_middle_east/news/fr/fr030416_1_n.shtml。在1979年3月的埃以最终和平谈判期间,美国再次确认对以色列的石油担保,在那以后就静悄悄地不断进行重新担保。William B.Quandt, Camp David: Peacemaking and Politics (Washington, DC: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1986), p.313; Spiegel, Other Arab-Israeli Conflict, pp.371—372; Moshe Dayan, Breakthrough: A Personal Account of the Egypt-Israeli Peace Negotiations (New York: Knopf, 1981), pp.274—276; “Israel: Oil Supply Arrangement,” Memoranda of Agreement, United States Treaties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Acts Series 9533, 30 UST 5994(Washington, DC, March 1979), pp.5989—5996; Judith Miller, “Israel Pressing U.S.on Oil Sales Accord,” New York Times, August 17, 1980,以及Steven Rattner, “U.S.and Israel Reach Agreement on Oil,” New York Times, October 16, 1980。

最后,美国向以色列数个邻国提供的援助,至少部分地也是打算让以色列受益。埃及和约旦是美国对外援助的第二和第三大接受国,但其中的大部分援助钱款应该被看作它们表现良好的回报——具体而言,就是它们愿意同以色列签署和平条约。1974年,埃及从美国的援助中获得了7170万美元的援款,但是,随着西奈半岛第二阶段埃以脱离接触协议的完成,埃及在1975年和1976年(按照2005年的美元不变价值计算)分别得到11.27亿美元和13.2亿美元的援款。美国对埃及的援助在1978年达到23亿美元,在1979年猛升到59亿美元——这一年签署了埃以和平条约。开罗现在每年还从美国得到大约20亿美元的援助款。USAID, “Greenbook.”类似地,约旦在1994年得到的美国援助是7600万美元,而1995年则只有5700万美元,但是对于1994年侯赛因国王决定签署和平条约,美国国会的回报是免除约旦所欠美国的7亿美元债务,并取消美国援助的其他限制。1997年以来,美国给约旦的援助一直是平均每年大约5660万美元。Alfred Prados, “Jordan: U.S.Relations and Bilateral Issues,” Issue Brief for Congress,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January 9, 2002,以及USAID, “Greenbook”。美国愿意以这样的方式回报埃及和约旦,显示的依然是华盛顿对这个犹太国家的另外一种慷慨大方。

军事援助

这些各种形式的经济援助一直并且依然对以色列很重要,但是美国对以色列的大部分支持,却是致力于维持以色列在中东地区军事上的绝对优势地位。1975年的以美相互理解备忘录承诺,华盛顿“竭尽全力对……以色列军事以及防御装备的需求作出全面回应”,并且“继续通过先进设备的供给来维持以色列的防御力量”。以色列不仅能够得到美国最重要的武器——F-15和F-16战斗机、黑鹰直升机、集束炸弹、“智能炸弹”等,还通过一系列各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协议,同美国的国防情报核心部门连接在一起。根据国会研究处的资料:“美国的军事援助,已经帮助以色列武装力量成为了世界上技术最精良的军队之一。”Sharp, “U.S.Foreign Aid to Israel,” p.1.

进而言之,按照《华尔街日报》的说法,以色列“在使用(军事援助)资金上享有异乎寻常的行动自由”David Rogers and Edward T.Pound, “How Israel Spends $ 1.8 Billion a Year at Its Purchasing Mission in New York,” Wall Street Journal, January 20, 1992.。美国国防安全协作局(The Defense Security Cooperation Agency, DSCA)处理几乎所有的采购事宜,管理所有美国军事援助的其他接受方,但是以色列几乎所有的采购都是直接与军事承包商打交道,然后再从援助账户上进行偿付。美国国防安全援助局(Defense Security Assistance Agency, DSAA)在1998年更名为美国国防安全协作局。以色列也是唯一一个合同额低于50万美元就可免受美国事先审查的国家。按照美国审计总署的说法,“其他国家主要采用政府对政府这种途径进行采购,而以色列则采用商业合同来进行他们的99%的采购……通过采用商业采购途径,以色列可以避免美国国防部对对外军售(FMS sales)征收3%的管理费”。对于向以色列进行商业销售,政府的监管和批准指南也更宽松。“在以色列收到对外军售的资金之前,并不要求美国国防安全援助局对金额介于5万美元到50万美元的合同和采购订单进行审查”,而且“美国国防安全援助局对金额在5万美元以下的合同和采购订单不进行审查”。进而言之,美国国防安全援助局这种非同寻常的管理以色列项目的方式和工作人员配置上的限制,使得对完全执行协议的……敏感内容进行报告变得复杂化。U.S.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 “Security Assistance: Reporting of Program Content Changes,” GAO/NSIAD-90115, Washington, DC, May 1990, pp.8—9, p.14。

隐含在这些相对松散安排中的潜在风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显现出来了,那时候的以色列空军采购负责人拉米·多坦(Rami Dotan)准将被发现盗用并非法转移数以百万计美元的美国援助款。根据《华尔街日报》的说法,据传多坦(其后来在以色列服罪并受到长期监禁)“将工作订单的额度分成低于50万美元的最高限值”。然而,美国国防援助局——美国国防安全协作局的前身——的特迪·艾伦(Teddy Allen)中将随后告诉国会的一个小组委员会说,美国国防援助局总检察官向国防部提出的以色列援助项目应该进行“修订”的建议却遭到拒绝,因为这可能引起“我们同以色列之间关系的动荡”引自Steven Pearlstein, “U.S.Military Office Defends Israeli Aid; Closer Scrutiny of Program Described as Unnecessary,” Washington Post, July 30, 1992。也可参见David Rogers and Edward Pound, “The Money Trail: U.S.Firms Are Linked to an Israeli General at the Heart of a Scandal,” Wall Street Journal, January 20, 1992; Rogers and Pound, “How Israel Spends $ 1.8 Billion”; Joel Brinkley, “Israeli General Pleads Guilty in Bribery Case,” New York Times, March 28, 1991; Hillel Kuttler, “U.S.Defense Procurement Faults Led to Dotan Affair,” Jerusalem Post, August 12, 1993,以及U.S.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 “Foreign Military Aid to Israel: Diversion of U.S.Funds and Circumvention of U.S.Program Restrictions,” GAO/T-OSI-94-9, Washington, DC, October 1993。

除了已经讲述到的对以经济和军事援助之外,美国还向以色列提供差不多30亿美元来开发新的武器,如拉维(狮子)多用途战斗机、梅卡瓦坦克和箭式导弹。2004年在拉维(狮子)多用途战斗机、梅卡瓦坦克、箭式导弹,以及其他项目上的花费总额达26.8亿美元。虽然这些项目通过美国国防部得到资助,经常被描绘成双方努力的合资研发,但是美国不需要这些武器,也从未打算买来自己使用。拉维多用途战斗机项目最后由于成本-效用的原因而被取消——项目取消的许多费用由美国承担,但是其他武器则进入到以色列的武器库之中,而买单的则是山姆大叔。Dov S.Zakheim, Flight of the Lavi: Inside a U.S.-Israeli Crisis (Washington, DC: Brassey's, 1996).达夫·S.扎克海姆(Dov S.Zakheim)是里根政府的国防部副部长和富有经验的国防分析师。虽然他也是个正统派犹太人犹太人按着他们对旧约礼教法典严格恪守的程度,可分为正统派犹太人(Orthodox Jew),不重法典只重伦理的改革派犹太人(Reformed Jew),以及居间的保守派犹太人(Conservative Jew)。正统派犹太人最易分辨,他们穿戴全黑,男人蓄有黑色卷曲络腮胡子。他们的少年人头顶一块比我们熟知的瓜皮帽小很多的圆盖(Kipah)。他们具有最强烈的民族骄傲感,对法典的恪守也严谨到外人难以理解的地步。他们最大的羞辱就是成为“外邦人”,若是家族中年轻一代有人信了基督教,或是与“外邦人”通婚,那么家族会悲恸地为他举办丧礼,宣告他在家族中的死亡。——译者注(Orthodox Jew)和以色列的坚定支持者,但是他对拉维(狮子)多用途战斗机项目真正费用评估所进行的坚决努力,并最终导致这一项目的取消,使他的品性受到反复的攻击。事实上,他报告说,以色列国防部长摩西·阿伦斯(Moshe Arens)曾一度称他为“家族的叛徒”。参见See xv, pp.256—257,也可参见Duncan L.Clarke and Alan S.Cohen, “The United States, Israel and the Lavi Fighter,” Middle East Journal40, no.1(Winter 1986),以及James P.DeLoughry,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LAVI,” Airpower Journal4, no.3(Fall 1990)。例如,在2004年的美国国防年度财政预算中,包括给箭式导弹提供1.36亿美元的要求,其中6600万美元用于对系统进行另外的改进,7000万美元被批准用于另外部件的生产。因此,华盛顿出钱帮助以色列国防工业开发或生产这些“合资武器项目”,实际上是另外一种形式的补贴。Mark, “Israel: U.S.Foreign Assistance,” p.8; Carol Migdalovitz, “Israel: Background and Relations with the United States,” Report for Congress,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August 31, 2006, p.19,以及Duncan L.Clarke, “The Arrow Missile: The United States, Israel, and Strategic Cooperation,” Middle East Journal48, no.3(Summer 1994)。虽然美国有时候从以色列公司开发的技术中受益,但是如果这些资金用于支持美国的高科技产业,那么美国的获益甚至会更多。

20世纪80年代,作为里根政府在中东建立反苏“战略共识”的组成部分,美以之间的军事联系得到进一步的升级。1981年,美国国防部长卡斯帕尔·温伯格(Caspar Weinberger)同以色列国防部长阿里埃勒·沙龙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以建立“一个为改善两国安全关系而继续协商合作的框架”“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Between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Government of Israel on Strategic Cooperation,” November 30, 1981,张贴在耶鲁大学法学院的阿瓦隆项目(Avalon Project at Yale Law School,)阿瓦隆项目是耶鲁大学法学院有关法律、历史和外交数字化文件图书馆的名称。——译者注的网页上,登录www.yale.edu/lawweb/avalon/mideast/pal03.htm。。这一协议催生了联合安全军事规划组(Joint Security Assistance Planning Group, JSAP)这个机构,该规划组定期会晤以评估以色列的援助要求,协调军事计划、联合演习和物流安排。尽管以色列领导人希望有一个正式的同盟条约,并且对框架协议的实质内容受到限制感到失望,但这却是比此前的那些总统声明——例如1962年肯尼迪向以色列总理戈尔达·梅厄所作的私下评论——更加正式地表达美国的承诺。

在里根当政的那些年里,以色列同美国的安全合作稳步增加,尽管它们在一系列广泛的议题上存在紧张关系——这些议题包括美国对沙特阿拉伯的军售、1981年以色列对伊拉克核反应堆的轰炸、以色列在1981年12月兼并戈兰高地、以色列1982年入侵黎巴嫩,以及以色列1982年9月出乎意外地拒绝为了实现和平的“里根计划”。美以两国之间的联合军事演习始于1984年,并且在1986年成为应邀参与美国战略防御计划(Strategic Defense Initiative, “Star Wars”)——即“星球大战”——的三个外来国家中的一个。最后,在1988年,一项新的协议备忘录再次确认“以色列同美国之间紧密的伙伴关系”,同澳大利亚、埃及、日本和韩国一道,以色列被认定为美国“主要的非北约盟国”。享有这种地位的国家有资格以较低价格购买更多种类的美国武器,优先得到战争剩余物资的转让,并参与联合研发项目和美国的反恐计划。在竞标美国的国防合同时,来自这些国家的商业公司也受到优待。作为美国法典第十卷(武装力量)[U.S.Code Title 10(Armed Forces)]的组成部分,国会在1988年确立了主要的非北约“盟国”的称谓。参见Subtitle A, Part Ⅳ, Chapter 138, Subchapter Ⅱ, Section 2350a,有关以色列的称谓,参见Migdalovitz, “Israel: Background and Relations,” p.19。

两国间的安全联系自那以后一直在扩大。1989年,美国开始向以色列预先提供军事补给,而且国会在2006年投票将大约每年1亿美元的储备增加到2008年的4亿美元。Yitzhak Benhorin, “US to Double Emergency Equipment Stored in Israel,” Ynetnews.com, December 12, 2006.这一政策的理由被认为是国防部对地区危机作出迅速反应能力的一种方式,但是,预先向以色列提供军事用品,对于这样的意外事件实际上是一种无效的方式,而且五角大楼从未对这一政策有过热情。根据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贾菲战略研究所前所长夏伊·费尔德曼(Shai Feldman)的说法:“目前的安排允许储备的只是以色列军队也可以在一次紧急情况下使用的物资。在五角大楼的规划者们看来,这意味着美国没有绝对把握,是否可以在危机情势中获得储备在以色列的武器弹药。进而言之,这种‘双重使用’的安排意味着不是将储备的武器弹药提前派发给美国的战斗单位,相反,在危机情况下这些武器将不得不从总储备中进行分发,然后再进入战斗单位,从而导致物流上的噩梦。”(夏伊·)费尔德曼也指出,对美国来说,把这些装备从以色列转移到它最有可能进行军事部署的地区——波斯湾,将是困难而昂贵的。参见Shai Feldman, The Future of U.S.-Israel Strategic Cooperation (Washington, DC: Washington Institute for Near East Policy, 1996), pp.45—46。也可参见Clarke et al., Send Guns and Money, pp.162—163。储备计划的真正用意是要提高以色列的作战物资储备。挂靠以色列报纸《希伯来文报》(Yedioth Ahronoth)的以色列亚特新闻网(Ynetnews)在2006年12月报道说:“大部分美国储备在以色列的装备……用在了(2006年)夏季的黎巴嫩战争之中。”Benhorin, “US to Double Emergency Equipment.”这种报道几乎一点也不令人吃惊。

1996年成立的美以联合反恐工作组,是建立在20世纪80年代期间创办的其他工作组基础之上的;两国还设立了五角大楼与以色列国防部之间的电子“热线”。由于两国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得到加固,因此以色列在1997年可以进入美国的卫星导弹预警系统之中。两国在2001年建立了年度“跨部门战略对话”,以讨论“那些长远的议题”。在以色列将美国的军事技术销售给中国的争议期间,这一论坛被临时取消,但却在2005年11月得以重新召集。这些发展记载在这些作品中:Spiegel, Other Arab-Israeli Conflict, pp.410—411; Migdalovitz, “Israel: Background and Relations,” pp.18—19; Bard and Pipes, “How Special Is the U.S.-Israel Relationship?” Clyde Mark, “Israeli-United States Relations,” Issue Brief for Congress,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November 9, 2004, pp.9—10,以及Schoenbaum,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State of Israel, pp.280—281。

正如人们所预期的那样,美以安全合作也延伸到了情报领域。美以之间的情报服务合作可上溯到20世纪50年代,而据报道,到1985年的时候,两国已经签署了大约24个情报共享协议。以色列让美国得到缴获的苏联武器和从苏联集团来的流亡者的报告,而美国则在1973年的十月战争期间和(乌干达)恩德培人质解救行动之前,向以色列提供卫星影像,还有报道说其出钱帮助过以色列在非洲的数次情报行动。Jeffrey T.Richelson and Desmond Ball, The Ties That Bind: Intelligence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UKUSA Countries (Boston: Unwin Hyman, 1990), p.173, p.304; Jeffrey T.Richelson, “The Calculus of Intelligence Cooperatio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telligence and Counterintelligence4, no.3(Fall 1990): 314,以及Benjamin Beit-Hallahmi, The Israeli Connection: Who Israel Arms and Why (New York: Pantheon Books, 1987), pp.40—41。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甚至让以色列可以得到美国最紧密的北约盟国都得不到的一些情报表格。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据报道以色列几乎不受限制地得到精密的KH-11成像卫星的资料——据以色列军队情报负责人说,可以得到的“不仅是信息,而且还有照片”,而英国进入同一资源则大受限制。Jeffrey T.Richelson, The U.S.Intelligence Community, 2nd ed.(Cambridge, MA: Ballinger, 1989), pp.275—277,以及Seymour Hersh, The Samson Option: Israel's Nuclear Arsenal and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91), pp.3—8。1981年,以色列轰炸伊拉克的奥希拉克(Osirak)核子反应堆之后,以色列进入这一资源受到限制。但是,在1991年海湾战争期间,据信老布什总统已授权转让有关伊拉克飞毛腿导弹袭击的实时卫星信息。Ephraim Kahana, “Mossad-CIA Cooperatio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telligence and Counterintelligence14, no.3(July 2001): 416.

与华盛顿长期存在的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相反,美国心照不宣地支持以色列维持在该地区的军事优势,对以色列暗中进行的各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项目——其中包括以色列拥有超过200件核武器——视而不见。Robert Norris et al., “Israeli Nuclear Forces, 2002,” Bulletin of the Atomic Scientists58, no.5(September/October 2002): 73—75,以及“Israel Profile: Nuclear,” Nuclear Threat Initiative,登录www.nti.org/e_research/profiles/Israel/Nuclear/index.html。美国政府曾向几十个国家施压,要求它们签署1968年的《核不扩散条约》(Non-Proliferation Treaty, NPT),但是美国领导人却几乎不对以色列施压,要求它中止核项目和签署该协议。20世纪60年代初,肯尼迪政府明显地要对以色列的核野心进行限制,最终说服以色列允许美国科学家巡视以色列在迪摩纳(Dimona)的核研究设施,以查明以色列是否企图生产出一颗核弹。以色列政府一再否认自己有核项目,迟迟不安排美国科学家的访问,并且在访问成行时对检查人员进入核研究设施施加繁多的限制。因此,1961年5月18日美国的第一次访问只涉及两位美国科学家,持续的时间只有4天,两位科学家只有一人是在迪摩纳现场。根据沃伦·巴斯的说法:“以色列的战略是允许一次访问……但是要确保检查人员什么也发现不了。”在由于压力而被迫允许一年后接下来的那次访问中,以色列政府出人意料地邀请检查以色列一个不同设施的美国原子能委员会官员,临时到迪摩纳巡视。正如巴斯所指出的那样,这次访问“几乎谈不上是‘检查’”,但是肯尼迪政府似乎没有热情进行争吵。Bass, Support Any Friend, p.198, p.206.

然而,接下来的一年肯尼迪增加了压力,向本-古里安及其继任者列维·艾希科尔(Levi Eshkol)发去了数封措辞严厉的信函,要求“按照国际标准”进行半年一次的检查,并警告说,如果美国不能够解决对以色列核野心问题的关注,“将严重危及本届政府对以色列的承诺和支持”Ibid., p.216, p.219, p.222.。肯尼迪的威胁说服了以色列领导人允许额外的访问,但是让步并未导致遵守的结果。就像报道的那样,在接到肯尼迪在1963年7月表达的意见时,艾希科尔对他的同事说:“我有什么好怕的?他的人会来这里,而实际上来的人将被告知能够访问(迪摩纳现场),而且可以去任何想去的地方,但是当他要求在这里或那里打开一扇门的时候,(迪摩纳项目建设负责人)伊曼纽尔·普拉特(Emanuel Prat)就会告诉他说:‘不是那一扇。’”引自Karpin, Bomb in the Basement, p.237。在其他几次访问中,检查人员不允许将外面的设备带进来或者进行取样。

就像最近伊拉克和朝鲜的例子提醒我们的那样,这样的迷惑战术是所有进行秘密核扩散者们的标准剧本。虽然美国官员依然怀疑耶路撒冷的核计划,但是以色列的欺骗奏效了,因为如果以色列的核项目不是更紧迫的话,肯尼迪及其继任者林登·约翰逊(Lyndon Johnson)都不愿意拒绝对以色列的支持。结果,就像阿维纳尔·科恩(Avner Cohen)在他有关以色列核项目详细的历史记录中所指出的那样:“以色列人能够决定(美国)访问的规则,而约翰逊政府因为担心以色列结束这种安排,因此在这个问题上选择不与以色列对抗……肯尼迪对本-古里安和列维·艾希科尔两人都发出威胁,不遵守……会‘危及美国对以色列安全和福利的承诺’,但约翰逊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冒一场美以危机的风险。”Cohen, Israel and the Bomb, p.193.白宫助理罗伯特·科默(Robert Komer)后来声称,虽然肯尼迪在20世纪60年代作出向以色列提供美国武器的决定,乃是刻意说服耶路撒冷不要寻求核武器努力的一部分,但如果这是实际上的目的,那它明显是失败的。就像迈克尔·卡尔平所指出的那样:“以色列既要迪摩纳的‘产品’(即核武器),也要美国的进攻性武器。而这正是以色列最终所得到的东西。”Bomb in the Basement, p.238.巴斯写道:“实际上,约翰逊决定大约每年进行一次快速的访问,而不是每半年检查一次。”Bass, Support Any Friend, p.252.而当中央情报局局长理查德·赫尔姆斯(Richard Helms)在1968年来到白宫,告知约翰逊,美国的情报结论是以色列事实上已经获得了核能力的时候,约翰逊叫他保证不会使任何其他人得到证据,包括国务卿迪安·腊斯克(Dean Rusk)和国防部长罗伯特·麦克纳马拉(Robert McNamara)。根据新闻记者西摩·赫什(Seymour Hersh)的报道:“约翰逊很明显要打发走赫尔姆斯——以及他的情报:他不想知道中央情报局要告诉他的东西,因为他一旦接受了那一情报,他将不得不据此采取行动。到1968年的时候,总统没有任何意愿来阻止以色列的核弹了。”Hersh, Samson Option, pp.188—189.(沃伦·)巴斯将约翰逊总统解决以色列迪摩纳核武器问题的方法,描述为“愿意满足于相互容忍的口是心非的程度”。Support Any Friend, p.252.

除核武器外,以色列还积极维持其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计划,至今还未批准化学或生物武器公约。Avner Cohen, “Israel and Chemical/Biological Weapons: History, Deterrence, and Arms Control,” Nonproliferation Review8, no.3(Fall—Winter 2001).很难不让人想到的具有讽刺性的事情是:美国已经向许多国家施压,要求它们加入《核不扩散条约》,对那些公然蔑视美国意愿、想尽办法获得核武器的国家进行制裁,为防止伊拉克追求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而在2003年发动了战争,并出于同样的原因计划进攻伊朗和朝鲜。然而,华盛顿长期以来一直资助一个秘密进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活动的盟国,而这个盟国的此类活动是众所周知的,它的核武器已成为其数个邻国寻求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强大动力。

除了苏联对古巴的局部支持外,很难再想到另外一个类似的例子——一个国家对另外一个国家的物质援助在如此长的时期达到这种程度。在某些年份里,虽然苏联对古巴的援助金额与美国对以色列的援助金额一样庞大(大约每年30亿美元),但这些援助是用美元与比索的汇率来进行估价的,因而高估了苏联援助的总额。由于古巴的人口大约是以色列的两倍,所以苏联对古巴的人均援助额实质上低于美国对以色列的人均援助额;而且美国支持以色列的时间要比莫斯科资助哈瓦那的时间更长。卡斯特罗也是一个更加驯服的代理人。就像乔根·多明古茨(Jorge Dominguez)所指出的那样:“古巴并不反对苏联的利益;它在行使自治权的时候不忘记与苏联的利益保持一致。在一些关键时刻,比如苏联入侵阿富汗,古巴采取了有损本国利益的政策。……甚至在苏联的国内政策与古巴自己的政策相左时,古巴对莫斯科的批评也是小心谨慎的。苏联的严厉霸权因而对古巴的自治形成了真正重要的制约。”To Make a World Safe for Revolution: Cuba's Foreign Policy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p.111 and Appendix B.当然,美国愿意向以色列提供一些支持并不会令人感到吃惊,因为美国领导人长期以来一直赞成以色列的生存,明白它所面临的环境充满敌意和威胁。就像在第二章中要讨论的那样,美国领导人也将对以色列的援助视为推进更为宏大的外交战略的一种方式。然而,美国巨额的援助却是异乎寻常的。就像第三章所显示的那样,在美国的重要军事援助开始之前,以色列就比其邻国强大,它现在是一个富裕的国家。毫无疑问,美国对以色列的援助对它很有帮助,但是其重要性还没有到关乎以色列存亡的地步。

美国对以色列支持的最奇特之处,是其越来越无条件的实质。苏伊士运河战争之后,艾森豪威尔总统能够令人相信地向以色列发出停止援助的威胁,尽管在这样做的时候他甚至也面对国会的严厉反对,但那样的日子已是遥远的过去了。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以色列就不断得到美国的慷慨支持,即使在以色列采取美国领导人认为不明智,或者与美国利益相左的情况下也是如此。尽管以色列拒绝签署《核不扩散条约》,而且还拥有各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计划,它还是得到了援助。当它在被占领土建立定居点的时候,它得到了援助——只是通过减少贷款担保而丧失了一小部分的援助,即使美国政府反对这一建立定居点的政策;当它兼并自己所征服的土地——就像在戈兰高地和耶路撒冷所做的那样——的时候,当它将美国的军事技术卖给像中国那样的潜在敌人的时候,当它在美国的土地上进行间谍活动的时候,或者当它以违反美国法律的方式使用美国武器——例如在黎巴嫩平民区使用集束炸弹——的时候,它也得到了援助;当它为了和平而进行退让的时候,它得到了额外援助;当它所采取的行动使得和平更加难以捉摸的时候,它也几乎没有失去美国的支持;甚至当以色列领导人背弃了对美国总统所作的保证的时候,它还是得到了援助。例如在1981年,梅纳赫姆·贝京(Menachem Begin)答应罗纳德·里根,他不会游说反对美国卖给沙特阿拉伯机载预警与控制系统(AWACS),但随后他却上了国会山,告诉一个参议院小组说他反对这一交易。Quandt, Peace Process, p.249.某些资料来源声称,贝京事实上并没有食言,因为这种观点认为,虽然他并没有发起对机载预警与控制系统的讨论,但却只是在美国国会议员向他询问此事时对这一销售表达了强烈的反对意见。显然,在里根的回忆录中,这位前总统并没有发现对贝京行为的解释具有说服力。“我不喜欢让一个外国——任何一个外国——的代表,试图干涉我们的国内政治进程以及我们外交政策的制定……我感觉他(贝京)食言了,并且我对此感到气愤。” Ronald Reagan, An American Life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990), p.412, pp.414—416.

人们可能会认为,美国的慷慨大方将使得华盛顿对以色列的行为产生相当大的影响力,但情形并非如此。事实上,在同以色列打交道的时候,美国领导人通常能够引起以色列的合作,是通过额外给予对方胡萝卜——增加援助,而非挥舞自己的大棒——威胁停止援助。例如,只是在理查德·尼克松(Richard Nixon)私下保证将给以色列额外的飞机之后,以色列内阁才同意公开支持联合国的242号决议——最初于1967年通过的一项旨在呼吁以色列从六日战争中夺取的领土上撤走的决议。联合国242号决议的英文文本在下面这本书中被重印:The Arab-Israeli Conflict: Readings and Documents, ed.John Norton Moore(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7), pp.1083—1084。也可以参见David Pollock, The Politics of Pressure: American Arms and Israeli Policy Since the Six Day War (Westport, CT: Greenwood Press, 1982), p.74。更有甚者,促成以色列接受停火协议以结束所谓的与埃及的消耗战——从1969年3月持续到1970年7月沿苏伊士运河一系列旷日持久的空战、炮战和步兵战——的原因,是由美国保证加快将战斗机交给以色列,保证提供以色列先进的电子抗衡设备来反击苏联向埃及提供的防空导弹,以及更为全面地“维持均势”。尽管1968年以后美国对以色列的援助升级,但是美以关系却经常因为这两个因素受到制约:有关美国对以色列军事支持水平的争议,以及以色列不愿接受各种各样的调停者所提出的任何和平建议。然而,美国为了迫使以色列作出让步而采取武器限制的努力,总的来说是失败的,而且这些让步是通过保证提供额外的支持而赢得的。参见William B.Quandt, Decade of Decisions: American Policy Toward the Arab-Israeli Conflict, 1967—1976(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7), pp.97—98, 100—102; Pollock, Politics of Pressure, pp.74—77; Brecher, Decisions in Israel's Foreign Policy, pp.487—488, 493—496,以及Spiegel, Other Arab-Israeli Conflict, pp.190—191。根据西蒙·佩雷斯——时任“不管部”部长——的说法:“至于美国向我们施压接受他们的计划这个问题,我愿意说他们更多地是以胡萝卜而非大棒来对付我们;在任何一次事件中他们都不曾用制裁来威胁我们。”引自Brecher, Decisions in Israel's Foreign Policy, p.493。

这一模式持续到整个20世纪70年代,伴随期间的,是在与埃及脱离接触的会谈过程中,以及在导致1978年的《戴维营和平协议》和1979年埃以和平条约的谈判过程中,尼克松、福特和卡特三位总统保证对以色列援助的不断加大。具体而言,在西奈半岛第二阶段协议完成后,美国对以色列的援助从1975年的19亿美元增加到1976年的62.9亿美元;在以色列与埃及的最终和平条约完成之后,美国对以色列的援助从1978年的44亿美元增加到1979年的109亿美元。这些数额是以2005年的美元价格计算的。USAID, “Greenbook”。就像在下面要讨论到的那样,为了说服以色列签署条约,美国也向以色列作了大量其他的承诺。以完全相同的方式,作为1994年以色列与约旦和平条约的组成部分,克林顿政府对以色列的援助作了增加;而克林顿为推动奥斯陆和平进程的努力,则导致他保证对以色列增加12亿美元的额外援助,以赢取以色列接受1998年的《怀伊河协议》。然而,在《怀伊河协议》签署之后,随着一群巴勒斯坦人与两名以色列公民之间暴力冲突的发生,内塔尼亚胡总理就很快将它中止了。Shlaim, Iron Wall, pp.603—605.根据美国谈判人员丹尼斯·罗斯(Dennis Ross)的说法:“很难不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比比(Bibi,即内塔尼亚胡)……是在抓住这一事件来躲避更进一步对协议的执行。这是不幸的,因为巴勒斯坦人正全力贯彻执行《怀伊河协议》中他们作出的大部分承诺,尤其是在该地区进行逮捕和对恐怖行为进行打击。”Dennis Ross, The Missing Peace: The Inside Story of the Fight for Middle East Peace (New York: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2004), p.478.然而,就像以色列学者亚伯拉罕·本-泽维(Abraham Ben-Zvi)所观察的那样:“克林顿政府对内塔尼亚胡的行事风格的焦虑,很少转变为有损美以‘特殊关系’的政策。”本-泽维继续写道:“1996年至1999年期间,华盛顿与耶路撒冷的战略关系继续得到拓展……拓展的内容包括战时在以色列预置武器和弹药,以及发展包括箭式导弹、鹦鹉螺高能战术激光武器(Nautilus)和加速阶段拦截(Boost Phase Intercept)在内的反导弹系统。两国定期在像联合政治军事规划小组、联合安全援助规划小组和联合经济发展小组这样的小组中会晤。事实上,美国以色列联合委员会的战略规划……如期于1999年2月21日召开,尽管以色列决定取消怀伊河协议中所规定的重新部署。”“The United States and Israel: The Netanyahu Era,” Strategic Assessment (Jaffee Center for Strategic Studies, Tel Aviv University)2, no.2(October 1999)。

实际上,试图使用美国的潜在影响力面临严重的障碍,并且几乎就没有试图这样做过,即使以色列的行动让美国官员很不快的时候也是如此。在1975年与埃及进行的脱离接触会谈期间,当杰拉尔德·福特(Gerald Ford)总统和亨利·基辛格国务卿对以色列的不妥协态度变得不耐烦的时候,一项压缩对以援助以及对美国外交政策进行更深远的重新评估的威胁却脱离了正轨,因为当时有76位参议员在美国以色列人公共事务委员会发起的一封信上签了名,那封信要求福特对以色列的经济和军事需求保持“回应”。由于他们减少美国对以援助的能力实际上被阻,因此福特和基辛格别无他法,只能重新恢复“走一步看一步”的外交,并且通过提供额外援助的刺激,试图获得以色列的让步。关于对福特命运的重新评估,参见Quandt, Decade of Decisions, pp.267—271; Edward Tivnan, The Lobby: Jewish Political Power and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987), p.89; Charles McC.Mathias Jr., “Ethnic Groups and Foreign Policy,” Foreign Affairs59, no.5(Summer 1981): 992—993,以及Spiegel, Other Arab-Israeli Conflict, p.296。

类似地,梅纳赫姆·贝京总理没能完全实施1978年《戴维营协议》——该协议具有突破性,为随后的埃以和平条约打下了框架——中的条款,也使得吉米·卡特总统不快,但是他却从没试图将美国的援助同以色列的承诺挂钩。卡特后来回忆道:“我认为贝京用那该诅咒的定居点蓄意破坏了整件事情(《戴维营协议》)。他知道他撒谎了。离开戴维营不到12小时,他就受到了巨大的(国内)压力……当我们离开戴维营时,我们对过渡期间无任何协议没有异议。在过渡期间,我们将对最后和平协议进行谈判。这是绝对完全达成共识的。”引自Kenneth W.Stein, Heroic Diplomacy: Sadat, Kissinger, Carter, Begin, and the Quest for Arab-Israeli Peace (New York: Routledge, 1999), p.256。当内塔尼亚胡总理和巴拉克总理没有实践以色列在《奥斯陆协议》中的全部承诺时,克林顿政府的官员也感到沮丧;而据报道,当巴拉克违背承诺不将三个耶路撒冷村庄交给巴勒斯坦人控制的时候,克林顿“暴怒”了,他宣称巴拉克正使他在另一位外国领导人亚西尔·阿拉法特的眼中,成为一个“伪先知”。当巴拉克企图改变2000年戴维营首脑会议期间立场的时候,克林顿发作了,他告诉巴拉克说:“我不能带着经过删除的东西去见阿拉法特!你可以出卖;我却怎么也做不到。这是不真实的。这是不严肃的。”克林顿怒火的爆发引自Hussein Agha and Robert Malley, “Camp David: The Tragedy of Errors,”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August 9, 2001, p.60。然而,克林顿对这些企图的反应并不是威胁停止对以色列的支持。

确实,为了表达对以色列某些具体行动的不快,美国曾偶尔临时停止对以色列的援助,但是这样的姿态经常都是象征性的、非持久性的,对以色列的行为几乎没有什么持续的影响。例如在1977年,以色列使用美国的装甲运兵车来干涉南黎巴嫩——这是一种既违犯《武器出口管制法》(该法要求美国武器只可用于“合法防御”),又违背梅纳赫姆·贝京总理保证在采取行动之前首先与华盛顿进行协商的举措,然后却又否认那样做过。在确凿无疑的情报信息暴露了以色列的欺骗行为后,卡特政府威胁中止以后的军事物资装运,故而贝京下令将装甲运兵车的装备撤出。William B.Quandt, Camp David: Peacemaking and Politics (Washington, DC: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1986), pp.103—104.

类似的一个例子是,在以色列实际上兼并戈兰高地之后,里根政府决定废除1981年的谅解备忘录。但是,即使以色列并没有放弃兼并,里根后来却执行了那一谅解协议中的关键条款。在以色列违反前面有关他们在1982年入侵黎巴嫩使用装甲运兵车的协议后,美国也中止了向以色列运送集束炸弹,但是却在1988年又继续向以色列供应。Sharp, “U.S.Foreign Aid,” p.4.

虽然美国的压力也有助于说服以色列不对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的武力——1982年以色列入侵后避难于贝鲁特——进行全面攻击,但是以色列领导人自己也不愿意采取这一步骤,因此并不需要太多的劝说。Itamar Rabinovich, The War for Lebanon, 1970—1985, rev.ed.(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5), pp.138—143.

1991年,老布什政府通过停止100亿美元的贷款担保而向沙米尔(Shamir)政府施压,要求它停止建立定居点并参加一次计划好的和平会议。但是这项被取消的贷款担保只持续了数月,而一旦伊扎克·拉宾取代沙米尔成为以色列总理,贷款担保就被批准了。William B.Quandt, Peace Process: American Diplomacy and the Arab-Israeli Conflict Since 1967, 3rd ed.(Washington, DC: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2004), pp.307—310,以及Glenn Frankel, Beyond the Promised Land: Jews and Arabs on the Hard Road to a New Israel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994), pp.301—304。以色列同意停止修建新的定居点,但是却继续扩大现有的街区,而被占领土上定居者的数量则在1991年、1993年、1994年和1996年分别增加了8000人(14.7%)、 6900人(10.3%)、 6900人(9.7%)和7300人(9.1%)。被占领土上这些年的人口增长率,大大高于以色列总人口的增长。以色列在1991年、1993年和1994年的人口增长率分别为4.9%、 2.5%和2.7%。“Sources of Population Growth: Total Israeli Population and Settler Population, 1991—2003,” Foundation for Middle East Peace, Washington, DC,登录www.fmep.org/settlement_info/stats_data/settler_population_growth/sources_population_growth_1991_2003.html。

一个类似的插曲发生在2003年,当时小布什政府试图通过部分减少美国对以色列的贷款担保,来表明他对以色列在西岸地区修建“安全墙”的反对。如果停止整个贷款担保或削减对以色列的直接外援,就可能产生重要的影响,但是小布什只是停止了相当于那堵墙侵入巴勒斯坦土地部分所估计的费用部分的贷款担保。以色列仅仅只要为那一小部分贷款支付更高的利息而已,这一惩罚的额度总共才几百万美元。相较于以色列已经拿到的数以十亿计的美元——以及相较于它在未来预计拿到的美元,这只不过是轻微的惩罚而已。这种惩罚对以色列的行为没有产生清晰可见的影响。

外交保护和战时支持

除了这些有形的经济军事援助外,美国还向以色列提供持续的外交支持。在1972年至2006年期间,华盛顿否决了42项联合国安理会批评以色列的决议。这一数字比同期所有其他安理会成员的否决总数还要多,略微超过了同期美国否决数的一半。虽然苏联/俄罗斯在1946年至1985年期间使用过119次否决权,但自那以后却只使用过4次。美国直到1970年才第一次使用否决权,但到2007年3月为止,它却总共使用了82次否决权。“Changing Patterns in the Use of the Veto in the Security Council,” Global Policy Forum,登录www.globalpolicy.org/security/data/vetotab.htm。由于美国威胁要进行否决,还存在大量从未到安理会进行投票的关注以色列的决议。据报道,美国驻联合国大使约翰·内格罗蓬特(John Negroponte)在2002年安理会的一次闭门会议上说,如果任何谴责以色列的决议而不同时对恐怖主义进行普遍地谴责——他特别提到伊斯兰“圣战”组织杰哈德(Islamic Jihad)、哈马斯(Hamas)和阿克萨烈士旅(al-Aqsa Martyrs Brigade)的名字,那么美国今后就会否决任何这样的决议。这一立场变成了人们所知道的“内格罗蓬特主义” 。参见Michael J.Jordan, “Symbolic Fight for Israel at U.N.,”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 December 8, 2003。美国有几次也投票谴责以色列,但那只是在以色列采取了特别惊人的行动之后才这样做的。而这种时候要么是被讨论的决议只存在温和的批评,要么是美国要对以色列的强硬立场传达某种程度的不快。美国对安理会谴责以色列的两项决议案投了赞成票,即谴责以色列于1953年对凯比亚村(Qibya)的血腥攻击沙龙率领101部队于1953年10月袭击了位于约旦河西岸约旦控制区内的凯比亚村(Qibya),杀死了70余名巴勒斯坦平民,其中还包括妇女、老人和儿童。——译者注,以及于1981年对伊拉克奥西拉克核反应堆的袭击。它也在1990年对联合国672号决议和681号决议案投了赞成票,这两项决议案批评以色列从被占领土上驱逐巴勒斯坦人。美国于1985年对联合国573号决议案投了弃权票,该决议案谴责以色列轰炸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在突尼斯的总部,并于1996年对联合国1073号决议案投了赞成票,该决议案对以色列在耶路撒冷的阿克萨清真寺附近修建一条隧道表示关注。

在安理会之外,无论什么时候联合国大会通过众多谴责以色列行为中的一项决议,或者呼吁为了巴勒斯坦人的利益而采取行动,美国都是一以贯之地支持以色列。虽然这些决议不具有约束力、大多数都是象征性的,但是华盛顿的立场却常常与其盟国相左,只是与其他一小撮国家为伍。举一个典型的例子:2004年12月10日,有关“以色列的做法影响到巴勒斯坦人民人权”的联合国大会59/124号决议,投票通过的情况是149票对7票——另外有22票弃权、13票没有投。在众多支持这一决议的国家中包括日本、德国、法国、中国和英国。而同美国一道反对这一决议的国家是以色列、澳大利亚、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瑙努和帕劳。联合国的投票纪录可登录http://unbisnet.un.org:8080。联合国大会关于以色列的决议案,以及部分的投票记录,登录www.jewishvirtuallibrary.org/jsource/UN/gatoc.html。

类似地,当阿拉伯国家试图向国际原子能署提出以色列未经宣布的核武器问题时,华盛顿站出来阻止该组织将这一问题安排在其议程中。就像以色列前外交部发言人乔奈森·皮莱德(Jonathan Peled)在2003年对犹太人报纸《前沿》所说的那样,“虽然阿拉伯人每年都做这件事,但是为了在反对以色列决议的共识上进行全面的辩论,首先需要(国际原子能署)理事委员会点头同意”,而由于华盛顿在理事委员会的影响力,“他们却得不到这种点头同意”Marc Perelman, “International Agency Eyes Israeli Nukes,” Forward, September 5, 2003.

美国在外交和战争问题上愿意同以色列站在一道,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大大加强。就像前面所指出的那样,在20世纪50年代,艾森豪威尔政府曾迫使以色列从在苏伊士运河战争中夺取的领土上撤出,成功地停止了以色列单边转移主要水资源的企图。然而,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主要的冲突以及随后进行的谈判中,美国变得更多地承诺保护以色列的利益。虽然华盛顿没有让耶路撒冷想要什么就得到什么,但是美国对它的支持却是一以贯之和程度可观的。

在1966年至1967年期间,当以色列与叙利亚之间一系列不断升级的冲突,导致埃及总统加麦尔·阿卜杜勒·纳赛尔(Gamal Abdel Nasser)在5月下令将军队重新开进西奈半岛——这一行动让以色列领导人惊慌,并且引发了一场范围更广的战争危险——的时候,约翰逊政府却让以色列相信,它的军事力量强过其阿拉伯对手,并且它夸大了阿拉伯人进攻的危险。迈克尔·B.奥伦在《六日战争:1967年6月与现代中东的形成》[Six Days of War: June 1967 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Middle East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一书中,虽然提供了对六日战争范围广泛的研究,但却毫无疑问是亲以色列的报道;对此进行令人信服的纠正,参见Roland Popp, “Stumbling Decidedly into the Six Day War,” Middle East Journal60, no.2(Spring 2006)。对此进行更为平衡的最新处理的另一位以色列历史学家的观点,参见Tom Segev, 1967: Israel, the War, and the Year That Transformed the Middle East, trans.Jessica Cohen(New York: Metropolitan Books, 2007)。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厄尔·惠勒(Earle Wheeler)将军告诉约翰逊说:“我们最乐观的估计是,如果发生战争,以色列人将在5至7天里赢得战争。”而约翰逊自己也告诉以色列外交部长阿巴·埃班(Abba Eban)说,如果埃及发起进攻,“你们将狠狠地揍他们一顿”所引用的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惠勒的话,参见Spiegel, Other Arab-Israeli Conflict, p.141;约翰逊总统对以色列外交部长埃班发表的评论,引自Popp, “Stumbling Decidedly into the Six Day War,” p.304。罗兰·波普(Roland Popp)还指出,“美国政府内几乎没有人对此怀有任何疑问,即以色列(关于迫在眉睫的阿拉伯国家攻击)的警告是子虚乌有的”(p.302),而且威廉·匡特还报告说,美国中央情报局和五角大楼曾告诉以色列外长阿巴·埃班说,他们“确信如果敌对行动开始,不管是谁先发起攻击,以色列将轻易取胜”。Decade of Decisions, p.50.。虽然以色列的主要领导私下里同意这种评估,但是作为刻意引起同情和支持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以色列还是继续向华盛顿发出警报。以色列政府5月25日向以色列外交部长埃班和派驻华盛顿的大使阿夫拉姆·哈曼(Avraham Harman)发电报,声称阿拉伯国家的攻击迫在眉睫,并要求他们寻求美国的迅速承诺,即把对以色列的攻击看作对美国本身的攻击一样。但是汤姆·塞戈夫指出:“以色列在同一个晚上的情报评估,与传到华盛顿的信息完全不同……艾希科尔(总理)显然试图误导埃班,并通过埃班来误导约翰逊总统,以确保得到美国的支持。在一份发给哈曼的电报上,艾希科尔亲笔写道:‘一切都是为了制造托词。’”

基于自己的评价,美国试图通过说服以色列政府在使用武力的问题上保持克制,通过寻求外交途径来解决问题,以阻止战争的爆发。约翰逊在5月26日晚会见埃班时给了他一份备忘录,备忘录的结尾写道:“我必须强调,没有必要使以色列本身对敌对行动的开始承担责任。以色列将不会被孤立,除非它决定这样做。我们无法想象以色列将作出这个决定。”引自Brecher, Decisions in Israel's Foreign Policy, p.393。约翰逊在5月28日致艾希科尔的信重复了类似的警告。约翰逊总统声称埃及在5月26日关闭堤蓝海峡、不让以色列船只通过的决定是“不合法的”,并且对以色列关心的问题怀有同情,但是由于美国在越南的卷入,他没有对美国的军事力量作出承诺,并且拒绝为援助以色列而作出空口保证。然而,他对以色列进行约束的努力却被逐渐软化,到6月第一个星期的时候,约翰逊和他的几位高级顾问向以色列官员暗示,如果以色列采取行动,美国将不会反对,只是警告说如果事情变糟,则不要指望美国伸出援手。迪安·腊斯克国务卿对一位新闻记者说:“我认为我们的任务不是要约束任何人。”据迈克尔·布里彻(Michael Brecher)报道,到7月3日,“(以色列)给人感觉到的印象是,如果以色列采取行动的话……美国将不会持不友好的观点”。事实上,约翰逊给以色列人打开了后来被专家称之为进行进攻的“黄灯”。用威廉·匡特的话来说,当约翰逊“于6月5日上午被战争已经开始的消息惊醒时,他没有理由对此感到惊讶。毕竟,他已采取步骤向以色列人保证,5月26日的‘红灯’已变成黄灯……他在6月3日向(以色列总理利维·)艾希科尔的信中暗示,‘黄灯’的意思是要‘小心’,‘如果遇到麻烦,别指望美国’。这一观点在(阿贝·)福塔斯[(Abe)Fortas]和(阿瑟·)戈德堡[(Arthur) Goldberg]的评论中得到重申。但是,大多数驾车人都知道,黄灯等同于绿灯”。匡特还指出:“虽然约翰逊并未向以色列人大开绿灯,但他对以色列人的行动已撤销了自己的否决权。”Peace Process, p.38, pp.41—42,以及Cheryl Rubenberg, Israel and the American National Interest: A Critical Examination (Urbana: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86), p.120.虽然以下几个原因可能起了作用,但约翰逊立场的转变原因却还不清楚:来自数位亲以色列朋友和顾问的压力、以色列大使馆组织的写信运动,以及不断强化的以色列无论如何都会进行打击的感觉。在对奥伦的《六日战争》一书进行评论时,匡特指出:“约翰逊(告诉)以色列人不要单独采取行动,并在一段时间内他的确说到做到。到5月底的时候,他显然已经改变了主意。以色列人迅速意识到这一变化,而当他们决定进行战争的时候,这一变化对他们来说是重要的。但我们仍然不知道刚开始的时候约翰逊为什么如此犹豫不决,然后他为什么却对以色列采取了强硬路线,或者为什么他后来改变了主意。”“Book Review: Six Days of War,” Journal of Cold War Studies6, no.4(Summer 2004): 147.对约翰逊施加的其他压力,包括写信运动,参见Segev, 1967, pp.253—254, 264—265, 304。

直到以色列显露出胜利的势头,美国才向以色列施以重压要求其停止战斗,在战争结束后也没有批评以色列。事实上,在以色列占领了戈兰高地——这威胁到苏联的盟友叙利亚——后,当苏联威胁要进行干涉的时候,美国总统下令美国的第6舰队朝以色列更近的海域移动,以吓阻苏联的干涉。与1956年的苏伊士运河战争形成尖锐对照的是,在不存在更广泛的和平协议背景下,约翰逊政府清楚表明不存在美国向以色列施压撤退的问题。Quandt, Peace Process, pp.43—44.美国也不坚持要求对以色列海空军在6月8日对悲剧性地攻击美国情报侦察船自由号——这是一个起因依然存在争议的事件——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1967年6月8日,在六日战争进行中,以色列飞机和鱼雷舰袭击了西奈半岛外公海区的美海军情报船只自由号(USS Liberty)。这次袭击打死34名美国水兵,并对自由号情报船造成了严重损坏。以色列长期以来一直声称,这次袭击是基于错误识别而导致的意外事件,并向美国道歉和赔付了1300万美元。遭到这次袭击的幸存者、其他美国海军军官,以及许多美国官员(包括中央情报局局长理查德·赫尔姆斯和美国国务卿迪安·腊斯克)都相信,这次袭击是蓄意而为的;主张这个观点的人还认为,随后的调查是草率而不全面的。其他评论者则对以色列有关该事件的说法进行辩护,并把袭击看成是一个不幸的事件。对此进行的不同叙述,参见James Bamford, Body of Secrets: Anatomy of the Ultra Secret National Security Agency (New York: Random House, 2002); A.Jay Cristol, The Liberty Incident: The 1967 Attack on the U.S.Navy Spy Ship (Washington, DC: Potomac Books, 2002); James M.Ennes Jr., Assault on the Liberty: The True Story of an Israeli Attack on an American Intelligence Ship (Gaithersburg, MD: Reintree Press, 2003); Oren, Six Days of War, pp.263—271,以及Segev, 1967, p.386。虽然危机一开始的时候美国可能没有给予以色列所寻求的外交和军事保护,但是美国所同情的一方却是毫无疑问的。

在1969年至1970年期间的消耗战中,美国甚至更加偏向以色列。美国对以色列的援助在战争期间保持增加,这与尼克松和基辛格的信念是一致的——即美国对以色列坚定不移的支持将表明苏联援助价值的有限性,并最终说服莫斯科的阿拉伯代理人应与美国结盟。虽然尼克松政府没有按照以色列的要求提供所有的武器——这偶尔会导致美以两国政府之间在交流上的尖锐对立,但是美国政府提供给以色列的武器确实在增加,而且几乎不鼓励以色列在此期间举行的各种和平会谈中作出让步。然而,当暴力升级使得人们提出超级大国之间可能爆发冲突的担心时,华盛顿就带头安排了一次停火,通过答应增加更重要的援助来说服以色列接受停火。有关(1967年至1970年期间的)消耗战外交的总结,参见Lawrence Whetten, The Canal War: Four-Power Conflict in the Middle East (Cambridge, MA: MIT Press, 1974)。那些有益于以色列人的观点包括Ya'acov Bar-Siman-Tov, The Israeli-Egyptian War of Attrition, 1969—1970(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0),以及Jonathan Shimshoni, Israel and Conventional Deterrence: Border Warfare from 1953 to 1970(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8), chap.4。1972年的谅解备忘录是美国承诺向以色列长期性地提供飞机和坦克,尼克松和基辛格向以色列保证,在提出任何新的和平建议之前同以色列进行磋商。在这样做的时候,世界上两个超级大国中的一个,实际上在一系列的外交动议上给一个小国赋予了半否决权。威廉·匡特(William Quandt)写道: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中东政策几乎全部都是支持以色列”。而以色列外交部长阿巴·埃班后来则将这一时期称之为美国武器供应的“黄金时代”。Quandt, Decade of Decisions, p.147.也可参见Pollock, Politics of Pressure, pp.112—114, 124, 126—127,以及Brecher, Decisions in Israel's Foreign Policy, p.510。

在1973年的十月战争期间,美国对以色列的支持甚至更加引人注目。尼克松和基辛格起初有信心认为以色列将很快赢得胜利,相信如果美国对以色列的支持不是太过于公开,以色列的胜利也不是太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那么美国在战后将起到最大化的平衡作用。就像基辛格在他的回忆录中所叙述的那样:“如果以色列取得压倒性的胜利——就像我们起初预计的那样——的话,那么我们就要避免成为阿拉伯国家憎恨的焦点。我们必须阻止苏联成为阿拉伯国家的救星。……如果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并且以色列陷入到困难之中的话,那么我们将不得不对它进行必要的拯救。”Henry Kissinger, Years of Upheaval (Boston: Little, Brown, 1982), p.468.由于这些预期和战略目标的原因,美国对以色列的最初请求反应迟缓。然而,当以色列遭遇到出乎意料的困难,关键的军事供应开始出现短缺的时候,尼克松和基辛格下令对关键的军事装备进行全面空运,并支付了22亿美元的追加军事援助担保。通过帮助以色列在战场上占得上风,尼克松和基辛格设法说服埃及和叙利亚接受停火,并认识到苏联支持的局限性。参见Quandt, Peace Process, pp.113—115, 118。虽然重要的美援来到之前战斗高潮已过,但是美援鼓舞了以色列的士气,帮助它巩固了胜利。Stein, Heroic Diplomacy, pp.78—79.对美国来说不幸的是,向以色列重新供应军备的努力也引发了阿拉伯国家的石油禁运和降低产量,由此使世界石油价格急剧攀升,从而使美国及其盟国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

在某些限定的范围之内,美国的外交在战争期间有利于以色列:美国帮着说服约旦国王侯赛因保持超然态度,而基辛格在处理停火谈判——最引人注目的是他于10月21日在莫斯科同苏联领导人的会谈——时,则着眼于保持以色列直到战争最后阶段的行动自由。尼克松曾指示基辛格告诉苏联的总书记列昂尼德·勃列日涅夫(Leonid Brezhnev),美国“要通过战争来强行推行中东的全面和平”。但是基辛格却在莫斯科成功地施压实行简单停火,这将使得以色列占有上风,并促成了随后将苏联排除在和平进程之外的努力。根据历史学家肯尼思·斯坦(Kenneth Stein)的说法:“由美国编好的基辛格同勃日列涅夫参加的三次会议的备忘录明明白白地显示,他准确而反复地在莫斯科代表着以色列的利益,而这几乎完全同尼克松的优先关注背道而驰。”虽然以色列领导人对他们所看作的苏美共谋主持一次停火感到厌恶憎恨,但是就像斯坦所指出的那样:“基辛格虽然不是在克里姆林宫代表以色列,可他肯定提出了以色列所关注的东西。”Ibid., p.86, p.90; William Burr, ed., The October War and U.S.Policy (Washington, DC: National Security Archive, October 7, 2003),以及Quandt, Peace Process, p.118。

当联合国安理会在10月22日通过停火决议呼吁在12小时之内停止所有战斗的时候,为了让以色列巩固其军事地位,基辛格允许以色列违反该决议。他曾事先告诉以色列大使希姆查·狄尼兹(Simcha Dinitz)说,将“充满好意地建议”以色列利用他去莫斯科进行这一趟行程的时间,来完成它的军事行动;而根据美国国家安全档案馆(the National Security Archive)——华盛顿一家专门处理美国解密资料的研究机构——的资料,“基辛格秘密给以色列当局打开了违反停火协议的绿灯”,以便“为以色列的军事推进赢取时间,尽管停火最后时间就要到了”“Kissinger Gave Green Light for Israeli Offensive Violating 1973 Cease-Fire,”国家安全委员会档案新闻稿,2003年10月7日,以及Quandt, Peace Process, p.120, p.461nn62, 63。肯尼思·斯坦报告说:“基辛格告诉以色列领导人,如果他们的意图是用饥饿来迫使埃及第三军就范,那么美国将‘与他划清界限’。但基辛格并没有告知以色列人不要加强他们在军事上的优势。达扬需要另外的72个小时,而基辛格则对此加以默许。”斯坦还指出:“由于以色列不受惩罚和得到基辛格的许可——尽管萨达特对此并不清楚,但是以色列却违反了停火决议。”Heroic Diplomacy, p.92.。当停火完全破裂,以色列国防军包围了埃及的第3军,由此促使苏联直言威胁要使用自己的军队来进行干涉的时候,尼克松和基辛格下令进行全球军事警戒,并向莫斯科发出了不要进行干涉的警告,同时告诉以色列现在是停止战斗的时间了。

虽然在随后导致1975年第二阶段西奈半岛脱离接触协议的“走一步看一步”外交期间存在相当艰难的讨价还价,但是美国依然在为保护以色列的利益而忙活。除了给予以色列不断增加的军事援助外,美国还向以色列保证,在准备下一阶段的和平协议时同以色列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给予以色列对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将来参加任何和平会谈实际上的否决权。事实上,基辛格答应,只要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不承认以色列的生存权,或者不接受联合国242号和338号决议——这两项停火决议分别结束了1967年和1973年的战争,并呼吁以色列从被占领土上撤出,同时承认以色列的主权和独立,美国就不会“承认或与巴勒斯坦解放组织进行会谈”。1984年,美国国会使这项保证成为成文的法律。“U.S.-Israel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September 1, 1975.”国会立法(Section 535, P.L.98—473, October 12, 1984)增加的规定,要求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应放弃恐怖主义”。参见Clyde Mark, “Palestinians and Middle East Peace: Issues for the United States,” Issue Brief for Congress,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October 24, 2002, p.2。根据以色列历史学家阿维·施莱姆的说法,“(以色列总理)拉宾向基辛格清楚地表明,除非西奈半岛第二阶段脱离接触协议伴以一项美以协议,否则以色列内阁不会批准”。施莱姆将这一安排结果称为“与美国有实无名的同盟”。Shlaim, Iron Wall, pp.337—340.就像史蒂文·施皮格尔所指出的那样:“美国在此也允诺了一项同以色列一致的统一战略,从而限制了美国与巴勒斯坦解放组织进行独立对话的能力。”Other Arab-Israeli Conflict, p.302.有关国会在1984年的行动,参见Clyde Mark, “Israeli-United States Relations,” Issue Brief for Congress,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April 28, 2005, p.9。

1982年以色列对黎巴嫩进行构想拙劣的侵略之后,美国又再次跑过来援助以色列。在以色列军队与巴勒斯坦武装力量在南黎巴嫩暴力不断升级期间,以色列国防部长阿里埃勒·沙龙寻求美国批准一项军事反应,以便将巴勒斯坦解放组织赶出黎巴嫩,清除叙利亚的影响力,并让黎巴嫩基督教领导人巴希尔·杰马耶勒(Bashir Gemayel)上台掌权。美国国务卿亚历山大·黑格(Alexander Haig)虽然可能并不清楚以色列的野心有多大,并且警告说只有在黑格自己所说的“国际普遍承认的挑衅”情况之下,以色列才可以采取行动,但是他在同以色列官员的会谈中却似乎有条件地赞同这项计划,说假定以色列要在某一时刻作出反应,就应该“像脑叶切除手术一样”迅捷。战争的借口是对以色列驻伦敦大使的暗杀企图。这一行动完全缺乏黑格所要求达到的标准,它既同以色列—黎巴嫩边界线的局势毫无关系,也不是由亚西尔·阿拉法特或法塔赫下令进行的,而是由阿布·尼达尔(Abu Nidal)领导的巴勒斯坦持不同政见团体所为。就像施罗姆·本-阿米所指出的那样,黑格“应该知道,当他在与沙龙谈话中使用不必要的含糊不清的语言时,以色列政治家们对其中的细微差别和未尽之意并不是特别敏感”。参见Ben-Ami, Scars of War, p.179; Quandt, Peace Process, pp.250—251; Ze'ev Schiff, “The Green Light,” Foreign Policy50(Spring 1983); Ze'ev Schiff and Ehud Ya'ari, Israel's Lebanon War, trans.Ina Friedman(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984), pp.71—73; Avner Yaniv, Dilemmas of Security: Politics, Strategy, and the Israeli Experience in Lebanon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pp.102—103, 105,以及James McCartney, “Officials Say Haig Let Israel Think U.S.Condoned Invasion of Lebanon,” Philadelphia Inquirer (online), January 23, 1983。虽然以色列最终在1982年6月入侵黎巴嫩——这并不符合黑格的标准,但是它那重组黎巴嫩国内政治的野心勃勃的计划却走样了。虽然以色列国防军很快击溃了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和叙利亚军队,但是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的残余力量却在贝鲁特避难;而以色列国防军如果要清除他们,则需要付出很大的伤亡代价,和导致对黎巴嫩平民的大规模伤害。美国特使菲利普·哈比卜(Philip Habib)最后协商出一项结束围困的协定,允许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从贝鲁特撤出。数千名美国海军陆战队员随后被部署到黎巴嫩,作为国际维和部队的一个组成部分。

杰马耶勒在9月的遇刺身亡,挫败了以色列在黎巴嫩建立一个亲以政府的希望,因此以色列国防军让基督教民兵进入萨巴拉和沙提拉难民营,他们在那里开始屠杀大量的巴勒斯坦和黎巴嫩平民,据估计屠杀的人数大致在700人至2000人之间。Shlaim, The Iron Wall, p.416.结束黎巴嫩内部争斗和外国占领的不断努力失败了,而美国的人员则逐渐被拖入到这一正在加剧的黎巴嫩大漩涡之中。一名炸弹自杀者在1983年4月袭击了美国大使馆,结果导致63人被杀;10月的一次卡车炸弹袭击了美国海军陆战队兵营,这一袭击致使241名美国海军陆战队队员丧生,并为次年美国从黎巴嫩全部撤出铺平了道路。

尽管美国官员——包括里根总统本身——对以色列在战争期间的所作所为感到心烦意乱,但他们却不打算因为以色列的行为而对其施以惩罚。里根确实曾在6月9日向以色列总理梅纳赫姆·贝京发去一封措辞尖锐的信函,要求他接受同叙利亚的停火建议,但那时候以色列国防军针对叙利亚的目标已经完成,因而以色列同意该建议并不涉及很大的损失。以色列历史学家伊塔马尔·拉宾诺维奇指出,到停火开始生效的时候,“以色列国防军成功地击败了黎巴嫩的叙利亚军队,并限制了遭遇战的范围……同样重要的是,叙利亚因寻求早早停火而任由以色列将战争重点放在贝鲁特。在停火之后的那些日子里,以色列部队继续往前挺进到南贝鲁特和东贝鲁特,并且通过黎巴嫩前线的军队建立了领土上的联系”。War for Lebanon, p.138.

历史学家、外交官伊塔马尔·拉宾诺维奇(Itamar Rabinovich)指出,美国“尽管进行了口头抗议并做出其他姿态,偶尔会真的被激怒,但是却给予以色列政治支持,以便使之能够在这样异乎寻常的长时间里继续进行战争”拉宾诺维奇继续说道:“面对越来越多的批评,特别是在6月下半月捉摸不定的贝鲁特形势的情况下,维持那项政策变得越来越困难。虽然这些困难……诱使美国政府明显拉开了自己同以色列的距离,但却并没有改变其政策的本质。” Ibid., p.146.

事实上,美国国会不是因为以色列侵略一个邻国而对它进行制裁,相反,却在1982年12月投票给以色列2.5亿美元额外的军事援助,这一结果遭到里根总统及其新上任的国务卿乔治·P.舒尔茨(George P.Shultz)的强烈反对。就像舒尔茨后来所回忆的那样:

在(1982年)12月初,……我听说追加贷款正在那届已是跛脚鸭的国会进行,以向以色列增加提供2.5亿美元的美国军事援助担保:这是在面临以色列入侵黎巴嫩、使用集束炸弹,以及犯下萨巴拉和沙提拉难民营两次大屠杀罪行的情况下,向以色列提供的追加贷款!我们尽力阻止、艰难地尽力阻止这笔追加贷款。里根总统和我都私下里参加到这一阻止行动中,向参议员们和国会议员们打过无数的电话。12月9日,我在我的阻止行为中增加了一封正式反对的信件,信中说追加贷款似乎是在“支持和奖励以色列的政策”。以色列外交部长沙米尔称里根总统的反对是个“不友好的行动”,并且说“这一行动危害到和平进程”。国会就在我们眼皮底下通过了追加援助,好像里根总统和我压根就不存在一样。我既感到诧异,又感到沮丧。这活生生的一幕使我切身感受到以色列在我们的国会里的影响力。我明白,如果我要处理任何可能影响到以色列的国会行动,如果我要在取得中东问题进展的努力中得到国会的支持,我就必须谨慎地同以色列人一道进行工作。George P.Shultz, Turmoil and Triumph: My Years as Secretary of State (New York: Scribner, 1993), p.112.

然而,舒尔茨和里根不久就与国会一道随波逐流:由于关键的美国官员相信,同以色列的密切合作是影响以色列行为的唯一途径,因此1981年两国有关战略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这一备忘录在以色列兼并戈兰高地之后被终止了——在1983年11月又得以恢复。Quandt, Peace Process, pp.258—259.

美国同以色列站在一道的趋势,同时延伸到了和平谈判领域。在六日战争之后流产的和平努力,以及结束旷日持久的1970年战争的努力中,美国都起到关键的作用。在1972年发起进一步的和平倡议之前,美国同以色列进行磋商;而在进行他那十月战争之后“走一步看一步”的外交活动期间,基辛格从来就不能够向以色列施以很大的压力。基辛格在谈判期间一度抱怨道:“我要求拉宾作出让步,而他说因为以色列是个弱国,所以他不能这样做;因此我给他更多的武器,而后他却说因为以色列强大,所以他就不必作出让步。”引自Edward R.F.Sheehan, The Arabs, Israelis and Kissinger: A Secret History of American Diplomacy in the Middle East (Pleasantville, NY: Reader's Digest Press, 1976), p.199。就像上面讨论过的那样,埃以脱离接触协议的产生,主要是通过保证对以色列增加美国援助,以及美国承诺在西奈半岛驻扎民事监察员而得以实现的。

同样的模式可以见诸克林顿政府处理1993年产生《奥斯陆协议》的谈判问题,以及1999年至2000年期间达成最终地位协议的并不成功的尝试之中。虽然克林顿政府的官员与其以色列的相应官员之间偶尔存在摩擦,但是美国却是使自己的立场同以色列紧密协调,总的来说支持以色列的和平进程方法,即使在美国代表对以色列的战略怀有严重保留态度的情况下也是如此。在美国谈判代表丹尼斯·罗斯对和平进程的叙述中,他提供了大量有关克林顿政府适应埃胡德·巴拉克总理偏好的谈判策略的例子,特别是为同叙利亚达成一项和平协议方面所做的并不成功的努力。参见Ross, Missing Peace, pp.530—532, 539, 550—551, 578—580。而就像阿加(Agha)和马利(Malley)在他们有关戴维营的讨论中所指出的那样:“不过最终在几乎所有这些不可靠的战术判断上,美国要么是放弃、要么是退让,结果是出于对巴拉克正试图做的那些事情的尊重,美国不情愿地默许他做那些事情。”“Camp David: The Tragedy of Errors,” p.60.根据以色列谈判人员罗恩·庞达科(Ron Pundak)——他是导致奥斯陆谈判的一位关键代表,以及随后的2000年戴维营最终地位会谈框架的设计者之一——的说法:“(美国)国务院传统的方法……是采用以色列总理的立场。在内塔尼亚胡政府期间,这一点表现得特别明显,那时候的美国政府有时候似乎是在为以色列总理工作,因为国务院试图说服(施压)巴勒斯坦一方接受以色列的条件。在巴拉克的任期内,美国的这一倾向也很明显。”Ron Pundak, “From Oslo to Taba: What Went Wrong?” Survival43, no.3(Autumn 2001): 40—41。

和平进程中的美国参与者作出类似的判断。根据克林顿总统的阿以事务特别助理、戴维营会谈的另一位参与者罗伯特·马利(Robert Malley)的说法:“(以色列)在戴维营提出的想法从未以书面形式进行陈述……它们总体上以美国而非以色列的概念加以呈现。”这一做法强调了美国向以色列提供外交帮助所达到的程度,即使在美国被认为是在充当中间协调人的情况下也是如此。“不让人吃惊规则”也制约着美国的谈判人员。马利将这一规则描述为“美国承诺,如果不是清楚的承诺,至少也是事先同以色列分享每个想法。由于巴拉克的战略是排除事先向任何人——包括美国总统——透露他的底线,因此他援引‘不让人吃惊规则’来反对大量他认为走得太远的美国建议。结果是美国(通常无意地)向以色列呈现了自己的那些谈判立场,将它们表述为以色列不能够超越的最低红线”Agha and Malley, “Camp David: The Tragedy of Errors,” pp.62—63.。阿伦·戴维·米勒(Aaron David Miller)曾担任过六位不同美国国务卿的中东和阿以事务顾问,他还是克林顿政府进行和平努力的另一位主要参与者。就像他在2005年谈判失败事后所说的那样,“有太多次,我们的作用……好像是以色列的律师。”“Lessons of Arab-Israeli Negotiating: Four Negotiators Look Back and Ahead,” 2005年4月25日中东研究所小组讨论副本;Nathan Guttman, “U.S.Accused of Pro-Israel Bias at 2000 Camp David,” Ha'aretz, April 29, 2005,以及Aaron D.Miller, “Israel's Lawyer,” Washington Post, May 23, 2005。

结论

自1948年以色列成立以来,美国中东政策的许多重要因素已逐渐围绕着对这个犹太国家的承诺打转。就像我们将要在第二章中进行的详细讨论那样,这一倾向甚至随时间流逝而更加明显。注意以下以色列在美国盟友中所享有优势地位的最后一个标志:自1976年以来,六位以色列领导人在参众两院的联席会议上发表过讲话,这一数字比任何其他国家领导人讲话的次数总和都要多。“A History of Foreign Leaders and Dignitaries Who Have Addressed the U.S.Congress,”登录http://clerk.house.gov/art_history/art_artifacts/foreignleaders.html。第一位在美国国会两院联席会议上发表演讲的以色列领导人是1976年的伊扎克·拉宾;同期在国会多次会议上发表演讲的其他国家领导人包括印度(4次)、爱尔兰(3次)、意大利(3次)及韩国(3次)。如果从1948年(以色列建国的时间)开始算起,以色列同法国和意大利一道,各有6次。这或许是一个琐碎的标志,然而,考虑到这六位领导人所代表的整个国家人口在2007年还不足纽约人口的情况,那么这一标志是引人注目的。

伊扎克·拉宾的观点是正确的:美国对以色列的慷慨大方“在现代历史上是无与伦比的”。开始是适度的慷慨,然后变成了无出其右的“特殊关系”。就像米切尔·巴德和丹尼尔·派普斯所说的那样:“从比较的角度来看,美国同以色列的关系可以说是国际政治中最为异乎寻常的关系。”Bard and Pipes, “How Special Is the U.S.-Israel Relationship?” p.41.

这种支持取得了一个积极目标:它有助于以色列的繁荣兴旺。对于许多人来说,单是这一事实就足以说明美国这些年来向以色列提供的全部支持的正当性。由于这一纪录,2003年6月进行的一次皮尤调查中心的民意调查结果因而就并不令人吃惊:在进行调查的21个国家——其中包括像英国、法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这样的美国盟国——当中,其中20个国家中的大多数或多数民众认为,美国的中东政策“太有利于以色列”。或许更加使人吃惊的是,以色列也有多数民众(47%)同意这种看法。被问及的问题是:“你对美国的中东政策有什么看法——你认为这些政策公平吗,或者说它们太过偏袒以色列或巴勒斯坦人?”参见Pew Global Attitudes Project, Views of a Changing World 2003(Washington, DC: Pew Research Center for the People and the Press, 2003), p.5,以及Pew Global Attitudes Project, “Wave 2 Update Survey; 21 Publics Surveyed, Final Topline(2003),” T-151,登录http://pewglobal.org/reports/pdf/185topline.pdf。

虽然美国从其对以色列的支持,以及以色列无可否认的成就中获得了大量利益,但是它的所给却大大高出它的所得。如果以色列是美国至关重要的战略资产——也就是说,以色列的生存和继续增长从根本上来说使得美国更加安全,那么这种慷慨大方还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存在着迫切的道德理论来对以色列维持如此高水平的物质援助和外交支持,那么这种慷慨大方也很容易解释。但是,情形并非如此。我们在接下来的两章中表明,战略利益和道德动机,都不能够解释为什么美国继续给予以色列如此慷慨大方、毫无条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