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某些地区人群心理特征及干预举例
(一)第一级人群:确诊求助者的心理干预
1.隔离治疗初期求助者
心理症状:麻木、否认、愤怒、恐惧、焦虑、抑郁、失望、抱怨、失眠或攻击等。
干预原则:支持、安慰为主。宽容对待求助者,稳定求助者情绪,及早评估自杀、自伤、攻击风险。
干预措施:
(1)理解求助者出现的情绪反应属于正常的应激反应,做到事先有所准备,不被求助者的攻击和悲伤行为所激怒而失去医生的立场,如与求助者争吵或过度卷入等。
(2)在理解求助者的前提下,除药物治疗外应当给予心理危机干预,如及时评估自杀、自伤、攻击风险,给予正面心理支持,不与求助者正面冲突等。必要时请精神科会诊。解释隔离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求助者树立积极恢复的信心。
(3)强调隔离手段不仅是为了更好地观察治疗求助者,同时是保护亲人和社会安全的方式。解释目前治疗的要点和干预的有效性。
2.隔离治疗期求助者
心理症状:除上述可能出现的心态以外,还可能出现孤独,或因对疾病的恐惧而不配合、放弃治疗,或对治疗过度乐观和期望值过高等。
干预原则:积极沟通信息,必要时请精神科会诊。
干预措施:
(1)根据求助者能接受的程度,客观如实交代病情和外界疫情,使求助者做到心中有数。
(2)协助与外界亲人沟通,传达信息,建立社会支持系统。
(3)积极鼓励求助者配合治疗的所有行为。
(4)帮助反映问题,尽量改善求助者就医环境。
(5)必要时请精神科会诊。
3.发生呼吸窘迫、极度不安、表达困难的求助者
心理症状:濒死感、恐慌、绝望等。
干预原则:安抚、镇静,注意情感交流,增强治疗信心。
干预措施:镇定、安抚的同时,加强原发病的治疗,减轻症状。
4.居家隔离的轻症求助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求助者
心理症状:恐慌、不安、孤独、无助、压抑、抑郁、悲观、愤怒、紧张,被他人疏远躲避的压力、委屈、羞耻感或不重视疾病等。
干预原则:健康宣教,鼓励配合,顺应变化。
干预措施:
(1)协助服务对象了解真实可靠的信息与知识,取信科学和医学权威资料。
(2)鼓励积极配合治疗和隔离措施,健康饮食和作息,多进行读书、听音乐、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沟通及其他日常活动。
(3)接纳隔离处境,了解自己的反应,寻找逆境中的积极意义。
(4)寻求应对压力的社会支持:利用现代通信手段联络亲朋好友、同事等,倾诉感受,保持与社会的沟通,获得支持鼓励。
(5)鼓励使用心理援助热线或在线心理干预等。
(6)求助者长期处于压抑、自责、失望、焦虑、烦躁的情绪状态下,生理、心理会受到严重的损害,给予情感转移疗法,通过认知上和行为上的调整,将那些强烈而持久的消极情绪转移。如果效果不明显,可辅助认知疗法,帮助求助者洞察当前问题的原因。
(二)第二级人群:疑似病例求助者的心理干预
心理症状:焦躁、过度求治、频繁转院,或存有侥幸心理、躲避治疗、怕被歧视等。
干预原则:及时宣教、正确防护、服从大局、减少压力。
干预措施:
(1)建议宣教政策,相信医生,密切观察,及早求治。
(2)告知早期采用必要的隔离措施。
(3)服从大局安排,对家人说明情况,并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情况,以及明白不服从医疗安排的法律风险。
(4)使用各种心理疗法,减少心理应激。
(5)这些咨询者有可能意志力不是很强,可以给予他们暗示治疗,让他们时刻自我暗示“也许是自己弄错了”,并给予情感转移方法,将那些强烈而持久的消极情绪转移。
(三)第三级人群:医护及基层、后勤相关人员的心理干预
心理症状:过度疲劳和紧张,甚至倦怠,焦虑不安、失眠、抑郁、悲伤、委屈、无助、压抑,因病人死亡感到挫败或自责。担心被感染,担心家人,害怕家人担心自己。过度亢奋,拒绝合理的休息,不能很好地保证自己的健康等。
干预原则:帮助自我调节,建议服从组织安排,定时轮岗,有问题寻求帮助。
干预措施:
(1)参与救援前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了解应激反应,学习应对应激、调控情绪的方法。进行预防性晤谈,公开讨论内心感受;给予支持和安慰;帮助当事人在心理上对应激有所准备。
(2)消除一线医务工作者的后顾之忧,安排专人进行后勤保障,隔离区咨询者尽量定期轮换。
(3)合理排班,安排适宜的放松和休息,保证充分的睡眠和饮食。尽量安排定点医院一线人员在医院附近住宿。
(4)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保持当事人与家人和外界联络、交流。
(5)如出现失眠、情绪低落、焦虑时,应评估其社会功能。持续2周不缓解且影响工作者,需由精神科进行评估诊治。
(6)如已发生心理应激症状,应当及时建议调整工作岗位,寻求精神专业人员介入。
(四)第四级人群:与确诊者密切接触者的心理干预
心理症状:躲避、不安、等待期的焦虑;或盲目勇敢,拒绝防护和居家观察等。
干预原则:宣教、安慰,鼓励借助网络交流。
干预措施:
(1)政策宣教,鼓励面对现实,配合居家观察。
(2)提供正确的信息传播和交流,释放紧张情绪。
(3)咨询者长期过度疲劳和紧张,甚至倦怠,生理、心理会受到严重的损害,给予情感转移疗法,通过认知上和行为上的调整,将那些强烈而持久的消极情绪转移。
(五)第五级人群:有发热症状但不愿公开就医人群的心理干预
心理症状:怕被误诊和隔离,怕在就诊过程中被感染,或缺乏认识、回避、忽视、焦躁等。
干预原则:解释劝导,不批评,支持就医行为。
干预措施:
(1)知识宣教,消除恐惧,不要讳疾忌医。
(2)及早就诊,相信医生,利己利人。
(3)抛除耻感,增强其对就诊过程中科学防护安全性的认识。
(4)此类人群对疾病的认识不够,不愿面对自己发热的事实,原因是缺少相关知识。应给予书籍心理治疗,建议其多阅读有关肺炎的书籍和资料,正面渠道了解肺炎知识。必要时给予音乐治疗,减轻其心理压力。
(六)第六级人群:易感人群及大众的心理干预
心理表现:恐慌、不敢出门、盲目消毒、失望、恐惧、易怒、出现攻击行为或过于乐观、放弃等。
干预原则:健康宣教,指导积极应对,消除恐惧,科学防范。
干预措施:
(1)正确提供信息及进一步服务的有关信息,不要相信谣言。
(2)交流、适应性行为的指导,对封城后的生活方式给出建议。
(3)加强防护措施,不歧视确诊者及疑似患者。
(4)提醒注意不健康的应对方式(如饮酒、吸烟等)。
(5)自我识别症状,及时自查、互查,早发现,早诊治。
(6)当长期处于疫情精神疲乏时,就非常需要精神上的放松,在反复使用后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如效果不理想,可以给予系统脱敏法,降低求助者对疫情的敏感度,以达到很好的治疗效果。
(7)在疫病情况下,家庭、社区无力监管的求助者需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