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热点法律问题59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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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疫情期间,如何办理立案?

【兰台观点】

疫情期间,法院暂停现场立案的,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以选择通过网上立案或邮寄立案的方式办理立案手续。两种立案方式均可实现中断诉讼时效或申请执行时效的效果。

(1)网上立案。当事人或代理人可通过各省级行政区高级人民法院官网的网上立案窗口或者微信平台办理网上立案。以北京为例,当事人或代理人可登陆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http://www.bjcourt.gov.cn)或“北京移动微法院”微信平台,按照提示完成电子版起诉材料的提交,以此办理一审民商事、知识产权案件或部分执行案由案件的网上立案手续。需要注意的是,采用网络方式立案的,网上立案成功后仍需以邮寄方式提交纸质版诉讼材料。

(2)邮寄立案。当事人或代理人不便或不能采用网络方式立案的,也可选择邮寄方式立案,该立案方式适用于各种案由或类型的诉讼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可将准备好的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立案庭提交,邮寄时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办理的业务类型,如邮寄立案、上诉材料、再审立案等,并详细写明当事人或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建议采用EMS邮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