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安阳所见的商代社会
第一章 安阳和王都
第一节 王都和安阳核心
绝大部分文献一致认为商朝的第十九位国王盘庚把他的国都迁到了殷,而且他和他的后代们定都在那里直至王朝终结。从甲骨卜辞看,小屯的甲骨坑里贮存着可以确指为自武丁(盘庚之侄,第二十二位商王)至帝辛(第三十位,即最后一位商王)各代商王的占卜记录。这样,古典文献和新发现的文字记录都证明了殷的王都地位。然而,殷这个名称仅见于周代文献:和在甲骨文中一样,在商代文献和部分周代文献中,“商”这个名称经常作为商人对他们的国都的称呼。岛邦男的《殷墟卜辞综类》列举了“商”这个名称的多次出现(“”或“”),包括十二处出现于“大邑商()”这个词中。可是这个“商”的具体地望,看法却各有不同,只有少数学者认为位于出土卜甲和卜骨的安阳一带。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讨论商代政治秩序时提及。
无论如何,商代最后一位国王——纣,是在殷把他的王朝引向灭亡的。那之后不久,他的叔叔(一说庶兄),据说因不满纣王的所作所为而自愿流放的箕子,成了征服者周朝的贵客。《史记·宋微子世家》记载他曾经做过一次朝见周王的旅行:
其后箕子朝周,过故殷墟,感宫室毁坏,生禾黍,箕子伤之。
看来,商朝灭亡之后(或至迟在武庚叛乱平定之后)不久,商朝的最后一个王都变成了“殷墟”(或“商墟”)。《史记》在叙述其他事件时两次提到这两个名称。在《项羽本纪》中,司马迁记载项羽(公元前232—前202年)率领他的军队到“洹水南殷墟上”;在《卫康叔世家》中,提到周公封其弟康叔于“河、淇间故商墟”。可见至迟在西汉早期,商代最后一个都城的遗址就被认定在洹河以南、黄河故道和淇水之间,也就是今天的河南北部了。
自从1928年在安阳发现了商代遗存后,学者们有理由相信殷墟位于被考古遗址所圈定的今日安阳市西北部的“洹水南”。但是宫崎市定引用“河、淇间故商墟”的史料,认为殷墟(或“商墟”)实际上在南面卫国建都的地方;他认为安阳的遗址不过是商代的王陵区。
虽然殷在河南北部是没有问题的,它也不必被拘泥于较小的地域。实际上,殷这个地名包括一个范围相当广阔的王畿地区。《古本竹书纪年》记载:“纣时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朝歌一般被认为是今天的淇县;沙丘被认为在今邢台或巨鹿附近;邯郸就是今邯郸市。从邢台到淇县,南北相距165公里。《汉书·地理志》载:“周既灭殷,分其地为三国;《诗·风》邶、鄘、卫是也。”邶、卫在淇县附近;鄘在新乡,更在淇县以南40公里。在这一地区内发现了零散的商文化遗存。也许在司马迁的时代,它们全都被认为是殷墟的一部分(图9),但毫无疑问,安阳的商代遗址由于甲骨文和丰富的考古发现而拥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可能有人会构想一个商王都——殷的聚落形态,如图10所示。大概早在司马迁的时代,殷墟的确切范围已经模糊不清了,尽管当时还知道殷墟或“商墟”在“洹水南”或“河、淇间”。当时还在地面上残存的痕迹不久以后也完全消失了,这个广阔的殷墟也被湮没于地下。殷墟遗存的揭露开始于安阳地区,现在的重点仍在这里。如前所述,安阳地区出土青铜器的记载是在宋代;最早的发现在1079年。但科学的发掘却是继1899年发现甲骨文以后,于1928年开始的。最近50年,许多考古地点在安阳地区被发掘并见诸报道。安阳以外但可能在王畿以内的一些遗址也已被发现,但本章中我们的资料仍差不多全是关于安阳遗址的。我想把安阳一带遗址密集的这一区域称为“安阳核心”,而把河南北部较大的有商代遗址的地区称为“王都”,安阳核心只是它的一部分。
图9 建都于殷时期商王都的大体范围
图10 建都于殷时期商王都各种组成部分的可能组织结构
安阳核心的考古遗址沿洹河两岸分布,长约6公里,宽约4公里,在今安阳市西北(图11)。突出的遗址是南岸的小屯——宫殿——宗庙建筑群和甲骨卜辞的主要出土地点。北岸的著名遗址是西北冈的王陵区。下面关于安阳核心的商代遗址的描述就分成三部分:小屯、西北冈和其他遗址。
图11 安阳附近各考古地点位置图
(据梅原末治:《河南安阳遗宝》)
第二节 小屯
小屯村位于安阳城墙西北3公里处。洹河在村北600米外由西向东流过;又折而向南,从村东160米外流过。商代遗址主要发现于村北部、东北部直至洹河岸边(北地)、村南半部及其以南(南地)和村西部(西地)。
小屯北地是安阳核心中发掘工作最充分的区域,曾于1928、1929、1931、1932、1933、1934、1936、1937、1975、1976年发掘过。这一区域曾经发掘出宫殿基址、灰沟、祭祀坑、地穴式房屋、窖穴、作坊以及几座随葬品丰富的墓葬。这些建筑基址和墓葬中出土了大量的文物,而且实际上所有的卜甲和卜骨都出土于小屯,尤其是小屯北地。很遗憾,这里的考古发掘仍有待于充分报道。关于该遗址建筑基址的资料主要来自一个人——石璋如教授——的著作,虽然十分丰富但不完全,我们读到它已经是在发掘之后40年了。下文我们将结合这些基址来讨论其中出土的遗物和甲骨。关于小屯北地的叙述——包括地层、各个文化层的建筑布局、主要的遗物类别——不得不以不完全的资料为基础,因此可能包括很多猜测和不确定的成分。
小屯北地被中央研究院分为9个发掘区:A、B、C、D、E、F、G、H、I(图12)。所有遗存面貌的描述都要以这个坐标系为依据。在地层学上,小屯北地可以分为4个主要阶段:史前时期、定都以前期(盘庚迁殷之前)、定都时期(盘庚至帝辛)和商以后期。最后一个阶段可以不予讨论。
图12 小屯北地发掘区的划分
(据李济,Anyang,图6,该图首先由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发表,经华盛顿大学出版社同意发表于此)
小屯北地的史前遗存,只需要一个简短的介绍。1929年,在小屯发现了河南北部仰韶文化的一片彩陶片,但是没有发现时代为公元前5000—前3000年的仰韶文化层,尽管类似地层在安阳其他地方常有发现,尤其是在后冈和大司空村。另一方面,却有丰富的龙山文化层,时代在公元前2800—前2300年。根据石璋如的论述,龙山文化遗存的中心在小屯的D区,也占据B、C、E区的一部分。李济研究了40对有叠压关系的窖穴中的遗存,结果发现只有下层的3个窖穴属于龙山文化层,这意味着虽然小屯有龙山文化遗存,但它们仅仅代表着比起商文化遗存来微不足道的小小聚落。
北地的定都以前期遗存
和安阳地区其他地点一样,小屯北地的商代遗存的地层关系也没有清楚地报道出来。我这里想用1976年发掘的五号墓的器物群作为定都时期的起点。早于该墓的遗存就被定为定都以前期。这样做的原因我将在定都时期一节的开头详述。
小屯遗址中,盘庚以前的主要建筑类型就是“大量的穴、窖和穴式房屋”;与这些房屋和窖穴相联系的是一个大型排水系统,或许还有一些墓葬,有些可能随葬有青铜礼器。
抗战以前的发掘所得资料已经整理发表,但灰坑仍未详细叙述。我们没有整个遗址中详细的灰坑总平面图,也没有每个灰坑中出土遗物的详尽说明。如果像石璋如总结的那样,水沟是小屯半地穴式房屋的排水设施,那么这里定都以前期的遗存面积就相当大了。被水沟系统覆盖的区域南北长170米、东西宽90米,而且我们知道,水沟经过者多为窖穴稠密之区。这样,水沟就勾画出了一个相当大的定都以前期聚落的外轮廓(图13)。在这个聚落内部,地下建筑分组集中。石璋如发表了C区西南角的地下建筑布局图(图14)。在一个南北20米、东西18米的范围里,有47座地下建筑,分成5组,每组有一个大型半地穴式房屋和环绕着它的数个储藏窖。如果这个聚落的密度是均匀的,那么这个被水沟覆盖的区域就可容纳大约200座半地穴式房屋。
图13 小屯的水沟系统
(据石璋如:《殷墟建筑遗存》,140页)
图14 小屯定都以前期的穴式房屋群
(据石璋如:《小屯殷代的建筑遗迹》,168页)
这些地下建筑“多半是大而浅的建筑,边壁相当的整齐……有可以上下的斜坡或台阶。如果以口径的数字和深度的数字来比较,大多数是口径大于深度的,也有两者相等,而深度大于口径的则为数很少。依其外部的形制及台阶的位置又可分为六式:(1)圆形边阶式。……(2)圆形中阶式。……(3)椭形单边阶式。……(4)椭形双边阶式。……(5)椭形中阶式。……(6)方形边阶式。……这些穴的上面可能有顶或盖的。因为较小的圆穴,其下每有一块大石,在大石上可以竖柱或结顶的。在大的圆穴,不但在底部有可以竖柱的大石,而上层口部的外缘也有可供竖柱的础石……有些穴中的堆积层内,杂有麦秸泥块,这些麦秸泥块,可能为顶部塌陷而坠落(图15)”。
图15 小屯定都以前期的穴式房屋之主要类型的平、剖面图
(据石璋如:《小屯殷代的建筑遗迹》,134页)
由于地下建筑的考古资料尚未系统发表,我们没有这些建筑中遗物的有用资料。李济在他的《殷墟陶器图录》中,绘图描述了一些陶器作为他的分类系统类型标本,其中9件完整器物出于上述的47个地下建筑。它们包括1件鬲(出自YH190)、1件簋(出自YH302)、1件盂(出自YH285)、1件平底罐(出自YH272)与苗圃北地一期陶器和小屯南地早期陶器的形制有共同特点。小屯陶器类型的年代学问题有必要详细讨论一下,这里说这些陶器的形制已清楚地表明这些地下建筑的时代的确很早,而且被普遍接受的殷墟陶器四期说的第一期可能至少部分相当于定都以前期已经足够了。
小屯遗址有大量的商代墓葬,如下面将要说明的,它们常与定都时期的地面建筑有地层关系。也有一些墓葬在空间上独立存在,对它们的断代要更多地依靠器物类型学而不是地层关系。如果五号墓被认为是定都时期的开始,那么所有出土早于五号墓的器物的墓葬都应该是定都以前期的。
这里,罗越的五式分类法或许有帮助,至少,已发表的五号墓的青铜容器,明显属于罗越的Ⅳ式和Ⅴ式。这一发现对于青铜器断代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表明罗越所分的最晚一式早在武丁时代就已经出现,与盘庚初迁殷的时代相近而不是像一般想象的那样接近商朝末年。它也暗示,如果不是与较晚的器型伴出,小屯的那些可划入罗越分类法中的Ⅰ—Ⅲ式的青铜器可能早到定都以前期。依照弗吉尼亚·凯恩对这些墓中出土青铜器的分析,以下墓葬可能早到这一时期:M188、M222、M232、M333和M388。其中,M232和M333被邹衡划为最早一组,M388和M188则划入第二组。
根据石璋如对M222的详细描述,我们知道它包含有晚期的因素,不能划入定都以前期的范围。其余4座中,M188和M232位于小屯乙组宫殿基址区域内,M333和M388位于丙组区域内。石璋如认为它们是建筑基址的附属墓葬,也许是作为奠基仪式的牺牲,但这仅仅是根据它们的位置而不是根据地层关系做出的推测,因为M188、M232、M333和M388都是独立的,没有叠压打破关系。以下是各个墓葬的已知情况:
M188:长方竖穴土坑墓。东西向,东西1.8米、南北1.08米、深0.55米。填土为黄色,未经夯打。墓中有人骨架二具,一具在墓坑东部,头向北,面向东,跪姿,双手交叉于腹前。另一具在墓坑西部,头向北,面向西,可能也为跪姿,双手交叉于背后。随葬品包括8件礼器,多数置于西侧人骨背上,计有1件鼎、1件甗、1件瓿、2件斝、1件笾(簋)、1件觚和1件爵(图16、17)。石璋如相信这两个人(根据他们的双手被捆绑于胸前和背后来判断,可能为一男一女)为赞礼者,他们的任务是保管礼器。
图16 小屯定都以前期M188所出土的器物
(据石璋如:《北组墓葬》,图105)
图17 小屯定都以前期M188发掘时情形
(据石璋如:《北组墓葬》,图版242)
M232:在1976年发现五号墓之前,这是小屯发现的最大的商墓。该墓亦为土坑墓,但有木椁(外部尺廓为3.1米×2.15米×1.35米)和木棺(外涂红漆,南北2.1米、东西0.9米、高0.8米)。棺中的墓主人骨架已不存,估计为早期盗扰所致。椁室中有8具殉人骨架,另有1具狗骨架在墓坑底部、3具在墓口附近。随葬品多出于椁室(图18),包括10件青铜礼器(2件觚、2件爵、2件斝、2件瓿、1件鼎、1件盘)、9件兵器(6件青铜戈、2件石戈、1件石斧)、9套装饰品(质料有玉、绿松石、蚌、石、青铜、骨)和1件石杵。
图18 小屯定都以前期M232所出土的器物
(据石璋如:《南组墓葬》,67页)
M333:这是一座土坑墓。距地面0.95—2.06米,墓中有4具人骨架,其中3具可能为殉人,墓底正中埋有殉狗一只。随葬品有10件青铜礼器(觚、爵、斝、鼎、瓿各2件),1件青铜刀,12件玉石器,29件骨、蚌器和2件陶器。
M388:土坑墓。距地面0.95—2.06米,墓中有4具人骨架,其中3具可能是殉人,墓底中心殉狗一只。随葬品有10件青铜礼器(觚、爵、斝、瓿各2件,鼎、平盂各1件)、5件青铜戈、33件玉石器、2件陶豆。
总结以上这些已知的或推测的定都以前期资料,我们在小屯北地看到了一个至少南北170米、东西90米的聚落。在这一区域内有成组的地下建筑大约200座。一个由水沟组成的泄水系统设置于这些地下建筑之间。在这些基址中发现的遗物有陶器(按照陶器分期属于殷墟一期)、石器、无字卜骨,可能还有青铜器,虽然根据现有资料还不能做出准确的统计。属于该期的墓葬有4座,2座位于居住区西南,2座位于泄水系统划出的聚落中部。这些墓葬的随葬品反映出与郑州商城晚期(见第五章)相似的艺术和技术特征,而社会形式又与定都时期并非完全不同。现在,想说明墓葬与居住遗址是否同时和这些居住遗址是否有一部分属于地位较高的人(墓葬中的墓主人)都不太可能。但十分清楚的是,尽管聚落遗址面积不大,小屯在商朝定都之前就已经有了稠密的人口,而且这里的居民中还有政治地位较高的。
北地的定都时期遗存
小屯的遗址(安阳其他地点遗址亦然)在定都时期发生了本质的变化,由中等规模的聚落变成了王都。在考古学上,这种变化表现为三个现象:大面积的建筑基址(“宫殿基址”),刻字甲骨,规模大、随葬品丰富而且规格够得上“王室”气派的墓葬。根据文献记载,盘庚在他即位后第14年(据《今本竹书纪年》)迁都于殷,并于14年后去世。他的两个弟弟先后继位,总共在位约30年。这个共约45年左右的起始时期,在考古学上还不能明确辨别出来。下一个王武丁,据所有文献记载,在位59年。他的活动很多,留下了显赫的名声。1976年发掘的五号墓,被普遍认为是他的主要配偶之一“妇好”(也称为“后辛”)的坟墓。墓中发现的随葬品极为丰富,保存完好。因此我设想用五号墓作为武丁时期的代表。武丁之前大约35年的时间则应看作是武丁时代的前奏,直到有考古发现证明它不仅仅如此为止。
妇好墓 1975年冬,在小屯村西北一处略高于周围地面的农田里发现了商代遗存。这个地方在C区南缘以西大约200米。1976年夏,这一遗址由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发掘。总共发现了10余座商代房基、80余个窖穴和10余座商代墓葬。这10余座商代墓葬中,最大和最重要的是五号墓。
该墓的构造与上述定都以前期的M232形制基本相同,但更加精致,随葬品也更多。它也是一座长方形竖穴土坑墓,方向基本为正南北,墓口仅在现代地面以下0.5米,上面原有一座面积为5.5米×5米的地面建筑基址,可能为该墓的祭祀建筑。墓口东西4米、南北5.6米,深7.5米,墓壁略有收分。在6.2米深处,有宽0.3米、高1.3米的一周二层台。在二层台以上的东、西壁上各有一个壁龛(长不足2米),内有殉人。二层台内为木椁室,棺在椁室内。墓底中心偏南有一腰坑,埋1殉人和1殉狗。墓主人在棺内,共有16个殉人(4个在椁室上部的填土中,2个在东壁龛,1个在西壁龛,1个在腰坑中,8个在椁室内,发掘时已泡在地下水中)和6条殉狗(1条在腰坑中,5条在椁室上部)。16个殉人中,4人为男性,其中1人为青年;2人为女性,2人为幼儿,其余性别年龄不详。至少1人是被杀死的;另一人被腰斩为二段。
大量随葬品被放置在墓坑的各处:棺内、椁内和距墓口1米以下的填土中。总共出土1600余件随葬品,另有7000余枚海贝。随葬品中有440余件青铜器,590余件玉器,560余件骨器,70余件石器,数件牙雕、陶器,10余件蚌器和3枚海螺(图19)。它们有的被放置在墓坑中,有的随着夯实的填土层层放入(每层夯土厚约10—11厘米)。
图19 妇好墓出土部分器物
(据《人民画报》1977年6期、1978年1期)
五号墓是商代考古历史上最重要的发现。由于它从未被盗扰过,所以随葬品十分丰富,与这一盗墓贼活动了至少800余年的地区的绝大部分商墓完全不同。1928—1937年安阳的发掘总共获得青铜器176件,远不如五号墓一墓所出的多!因此该墓给了我们一支商代青铜工艺和技术在定都时期开始时的成就的比较真实的标尺。
更重要的是,墓主人的名字是我们知道的,在以前的甲骨卜辞研究中,她已经成为著名的历史人物。许多青铜容器和兵器以及一些玉器上都有铭文,大部分铭文包含7个名字或徽记。“妇好”见于60余件器物;“后辛”见于至少5件器物,包括2件大方鼎;“后”见于约20件器物。三种带“亚”字的铭文和一个徽记见于相对较少的器物上。妇好除了是武丁的已知64个妻子之一外,还是一个名字和活动常见于武丁时代甲骨卜辞的显赫人物。从卜辞得知,她曾经是军事征伐的指挥者;她在王都外有封地;她有时主持特殊的礼仪;武丁常占问她的疾病、生育和健康;她死于武丁在位期间。“后辛”这一名字也很重要:在以后的几个商王的祭祀记录中,武丁的名字常与他的三个配偶的名字——辛、癸、戊——同时出现(详见下文)。由于这些名字被认为是谥号,“后辛”一定是武丁的那个生前称为“妇好”的配偶。在这个墓中,铭文为“妇好”和“后辛”的器物出于同一个铜器群,证明这两个名字实指同一个人,这个人在武丁时代的铭文中被称为“妇好”(图20)。这也是商代历史研究中第一次确认一个考古发现和一个历史人物的关系。
图20 妇好墓出土青铜器上的铭文“妇好”(左)和“后辛”(右)
(据《安阳殷墟五号墓的发掘》,《考古学报》1977年2期)
宫殿基址 小屯定都时期最著名的考古发现是地上建筑的夯土基址。严格地讲,基址可以无须夯土而直接建于坚实而平坦的地面上。但小屯的大多数基址建筑于至少是较薄的夯土地基上,有的夯土基址竟厚达3米,包括多至30层夯土(图21)。多数基址为方形或长方形,有些为不规则形。基址上为木结构建筑,有的木柱立于石础或圆形青铜础上,墙壁为草拌泥垒筑,茅草苫顶。考古发现现存的遗迹除夯土基址外,还包括柱洞、石础或青铜础,以及明显由墙上塌落的草拌泥碎块。有些柱洞和础石有火烧痕迹,暗示这些建筑毁于火。依据柱洞和础石的分布状况,石璋如复原了小屯定都时期遗址的3座建筑(图22)。
图21 夯土基址一角
(据石璋如:《殷墟建筑遗存》)
图22 小屯地上建筑复原三例
(下:据石璋如:《殷代地上建筑复原之一例》;中:据石璋如:《殷代地上建筑复原的第二例》;上:据石璋如:《殷代地上建筑复原的第三例》)
抗战以前在小屯北地由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发掘了53座夯土基址。最长的基址长85米、宽14.5米;最大的长至少70米、宽40米。石璋如将这些基址分为3组:北组(甲组)有15座;中组(乙组)有21座;南组(丙组)有17座(图23)。鉴于有些基址体量庞大,布局整齐,有些建筑附属有祭祀坑(下文详述),这些建筑被认为是宫殿和宗庙,小屯北地一般被认为是安阳核心的中心。
图23 小屯北地三组地上建筑总平面图
(据石璋如:《殷墟建筑遗存》,图4;A.北组;B.中组;C.南组)
北组的15座基址,位于D区和E区,占地南北约100米、东西约90米,多数呈南北走向的平行布局。较大的建筑向东开门,较小的朝南。这一区未发现祭祀坑。石璋如认为本区为居住区。根据地层关系及相关遗物,石璋如认为这一区建筑时代最早,可能建于武丁时代,直至殷亡仍在使用。如果他的看法是正确的,小屯一带定都时期早段的聚落布局就包括北组的居住区和西南面大约300米外的墓葬区(妇好墓所在区域)。
中组的21座基址,位于B区和C区,地势较高,占地南北约200米、东西约100米,石璋如认为时代次于北组,可能始建于祖甲时期。多数建筑(16座)门向南开,少数(4座)向东。这些体量庞大的建筑看来是按一定规划安排的。建筑群由北部的乙一基址开始,它是由纯净黄土夯成的方形台基。其余的基址在南面,可能是按东西对称的原则分两排布局的。在中间,乙一以南是3座建筑(乙三、乙九、乙十一)和5座大门(乙三上3座,乙九、乙十一上各1座),均为南向。另外,在这一区域还有许多人祭坑、牲祭坑和车坑(图24)。石璋如认为这些祭祀坑,尤其是乙七基址附近的那些(图25)是某些建筑物营建过程中用于奠基、立柱、安门、落成等仪式的牺牲。把所有祭祀坑都与营建仪式联系起来,未免勉强;有些可能与这些建筑完全无关。但这些祭祀坑表明了这些建筑的礼仪性质,它们因此也许可以被描述成为宗庙。
图24 小屯中组建筑基址及与其有关的墓葬的平面关系图
(据石璋如:《北组墓葬》,图2)
图25 小屯中组之乙七基址及据信与其营建有关的墓葬平面关系图
(据石璋如:《北组墓葬》,图3)
南组由17座较小的基址组成,最为特殊。在一个面积仅仅50米×35米的区域内,这些建筑以一座最大的为主(丙一),它坐北朝南,其余的小型基址在它南面分东西两路排列。这些基址也有一些祭祀坑:人祭坑在右(西),牲祭坑在左(东),似乎组成了一个举行特殊仪式的专用区域。石璋如认为该组基址建筑时代最晚,可能在殷末。
附属建筑 除了不断扩建的地上建筑区域和以妇好墓为代表的上层人物墓葬区(该区武丁以后可能由于宫殿区的扩建而停止使用,王室墓葬集中到了洹河以北的西北冈)以外,小屯的商代遗址还包括其他的建筑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遗迹。至少有三类建筑遗迹可以分辨出来:居室、窖穴、作坊。它们皆为半地穴或全地下式。
穴式房屋基本上仍然继承定都以前期的传统,例如圆形平面、特有的台阶,以及个别的矮墙。“其含物多兽骨陶片,日常生活之需要品也。”小屯发现了大量此类房屋;有些在地上建筑基址以下,有些在地上建筑基址旁边或它们之间,有些打破了地上建筑,证明了这种穴式房屋使用的漫长历史和每一座此类房屋使用时代和使用时间长度的不同。如果那些地上建筑是王室及其他重要人物的居室,那么这些穴式房屋应当是服务于他们的那些人的居室,尽管由于这些房屋细节资料的缺乏而使确定穴式房屋与地上建筑的具体对应关系变得不太可能。
窖穴平面为长方形或圆形,深度常大于宽度。许多此类窖穴内为纯净的绿土,可能原来是粮窖。有些则有重大发现:甲二基址附近的H16出土大量青铜兵器、甲骨和白陶;甲六基址附近的H20出土大量卜骨和破石磬;乙十七基址附近的H196出土13件陶豆和陶壶;乙五基址附近的H001出土数十片烧过的骨板;而堪称奇迹的要数乙七和乙十二附近的H127,1936年的发掘中,出土了300余片完整的龟甲和1万余片甲骨残片。很明显,王室的很大一部分财产,包括粮食、贵重物品、甲骨档案,是这些附属于地上建筑的窖穴的主要储存物。
从对穴式房屋(覆穴)的支离破碎的描写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有些居住者从事专业的手工活动。1933年,郭宝钧观察了中组基址北部的一个手工作坊区:“铜范出土逾百,铸锅出土数十,皆在B15左右,殆当日冶铜之所。雕石雕玉雕蚌数十,石刀近千,皆在B14及其稍北,殆当日攻玉攻石之所。骨镞出土近千,骨料出土数百,皆在B12左右,殆当日治骨之所。”另一个铸铜区,包括10个出土铸范的穴式房屋(有一座房屋出土1610件),其中两座可能以一个地下浇铸系统相连,在乙十五附近的铸铜作坊西北不远处,可能是这个作坊的一部分。
在这个主要的手工业区之外,小屯北地至少有另外两处作坊遗址。一处在遗址东北部,一处在遗址西南端。前者以窖穴E181为代表,这里除陶片外,出土了760件骨料、102件骨器、535个蚌壳、78件蚌器、89块石料、444件石刀、各种石质器物、1179片龟板、163个海贝以及其他器物。后者于1975年发现,包括一座半地穴式、一座地下式房屋,一个灰坑,大量砺石、半成品石器和石料。
定都时期的年代学分期
据《古本竹书纪年》,小屯的定都时期长达273年,历经12位商王。这样,利用考古学来确认一件器物、一个建筑或一个事件在这个不太短的时期内的具体年代,就成为商代考古和历史研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地层关系只在很有限的范围内起作用,因为发掘者至今未能搞清小屯地区的总体地层序列。地上建筑并无打破关系,因此它们的年代早晚必须通过与其他类型的建筑的关系和它们包含的遗物的型式来推测。然而,只有通过两种考古发现品的特征变化建立起来的年代学序列才比较可靠:甲骨卜辞和陶器。骨笄提供了第三支可能起作用的断代标尺。
甲骨卜辞断代。迁殷后的前三位商王(盘庚、小辛、小乙)的卜辞至今尚未辨别出来。所以,至今在小屯(及安阳其他地点)发现的所有甲骨卜辞分别属于9位商王:武丁、祖庚、祖甲、廪辛、庚丁(康丁)、武乙、文武丁、帝乙、帝辛(这里根据的是一个修改过的世系表,王名与《史记·殷本纪》不同)。甲骨卜辞的断代实际上是确认它们属于9位商王中的哪一位的在位时期。然而这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没有一块甲骨记载有年号等断代依据。但是由于几乎所有卜辞都是与王室活动有关的,在卜辞中死去的商王被加以带“天干”的谥号,并加上辈分称谓。但这种称呼也经常不能确认属于哪一位商王,因为不少商王的“天干”称号相同,而且父亲和叔父伯父一律无分别地称为“父”。例如在占卜记录中,一个“父乙”,可能是武丁之父小乙,文武丁之父武乙,帝辛之父帝乙;一个“父丁”,可能是祖庚和祖甲之父武丁,武乙之父康丁,帝乙之父文武丁。
在占卜记录中,当不太常用的标记出现和几个“父”同时出现时,祖先名号的辨别范围就缩小了。例如一片有“父辛”名称的卜甲可能是武丁或武乙时期的,但如果一片卜甲带有4个父名:父甲、父庚、父辛、父乙,它就只能是武丁时期的,依此类推。这种断代法是最早发明的,但它在许多情况下无法做到精确,不仅因为许多商王使用同一个“天干”名,而且除了先王以外,商王的其他祖先名号也同时出现在卜辞中,使分辨工作更加混乱。
用于补充那些基于清楚的先祖名号建立的断代标准并在先祖名号不清楚时代替它们的最重要的断代标准是贞人名。董作宾第一个辨认出卜辞中在“贞(问卜)”字前面的字是贞人名并且发现他们的名字有时在同一片甲骨上出现,这就提供了把他们编成“贞人组”的有力依据。每个“贞人组”为与他们同时的那一位商王服务。董作宾确认的第一个贞人组很大程度上是根据刻有同时代贞人名的两片甲骨而编成的,它包括图26中的贞人名。这一组可被确认为属于武丁时代,因为有该组某些贞人名出现的卜甲上,也记载着为祭祀“父乙”和“母庚”占卜的事情。带有“乙”这一天干名的商王只有小乙有名中带有“庚”这一天干名的妻子,因此我们可以断定这些贞人是为武丁服务的。同样的推论过程可以继续进行,一个不断增容的数据库就出现了。1933年,董作宾发表了他的开山之作《甲骨文断代研究例》,根据贞人名和其他标准把9位商王分为5期:
图26 董作宾所确定的第一组——武丁时代的贞人
(据董作宾:《大龟四版考释》)
第一期:武丁(及其以前3位商王) 11名贞人
第二期:祖庚、祖甲 6名贞人
第三期:廪辛、庚丁(康丁) 8名贞人
第四期:武乙、文武丁 0
第五期:帝乙、帝辛 1名贞人
董作宾和另外几位学者的后续研究大大增加了各期中贞人的数目,使得他们在许多情况下能够在每一期中细分。董作宾最后的研究把贞人数目增加到第一期25名、第二期18名、第三期13名、第四期17名、第五期4名。岛邦男更把这五期的贞人数目分别增加到36名、24名、24名、24名和7名(图27)。
图27 岛邦男所划分的五期贞人:他将4a组定为武乙时期,4b组定为文武丁时期,5a组定为帝乙时期,5b组定为帝辛时期
(据《殷墟卜辞研究》)
以上两条标准的应用——祖先名号和贞人名——是在多数情况下可行的,要求这二项,或至少后一项,包含在卜辞中,就足够确认该片卜甲属于哪一期甚至哪一位商王。遗憾的是,现在甲骨断代的一个争论是有一些重要贞人的安排问题,是安排在第一期还是第四期。这个问题主要包括两个贞人组:一个包括、、和其他相关贞人名(经常包括,王本人),另一个包括、、、、、和其他相关贞人名。前一组陈梦家定为组。而贝冢茂树定为“王族”组;后一组陈梦家定为组而贝冢茂树定为“多子族”组。陈梦家和贝冢茂树都把这二组贞人定为武丁时代,即第一期,尽管陈梦家认为他们可能属于较晚的阶段。陈梦家认为这些贞人可能只为那些与王室略有瓜葛或非王室的重要人物占卜;贝冢茂树则认为王族贞人只为王室私人占卜(不像武丁时代其他贞人那样为朝廷公事占卜),多子族贞人只为多子族(一个王室子弟组成的准军事组织)占卜。而董作宾却把它们划入第四期(武乙和文武丁时代)。董作宾承认他所分的第四期卜辞的次要特征与第一期的十分相似,但他利用这一点作为他的“新派”和“旧派”理论的基本依据——武丁时代旧派,第二期(主要是祖甲)革新,第四期复旧,第五期新派重新占上风(第三章将详细介绍这一问题)。
单凭甲骨卜辞断代的两个主要标准——先祖名号和贞人名同出于一片甲骨上——无法解决这一矛盾。与这两组贞人名同出的先祖名号包括(但不局限于)武丁和武乙、文武丁时代的先祖名,并因此而不能成为任何结论的证据。再有,这些贞人名从未与已被确认为第一期的贞人名同见于一片甲骨;陈梦家和贝冢茂树都认为这是因为他们属于不同的占卜机构,但这一论点又需要证据——确实存在过不同的占卜机构——来支持。双方的支持者都列举相对次要的特征,或者依赖于这样那样的零散证据,而这些证据本身又可以有多种解释。最近的两项研究给了这一课题以新的证据;可惜一项支持一期说,注3另一项则给四期说有力的物证。我被董作宾的开创研究的智慧和后一项研究成果所说服。在没有确凿证据(例如无可置疑的和反复出现的贞人名共存现象)的情况下,我更相信董作宾的简单设想而不是陈氏和贝冢氏的很复杂但又没有根据的设想。
注3《1973年安阳小屯南地发掘简报》,《考古》1975年1期;肖楠:《安阳小屯南地发现的组卜甲——兼论组卜辞的时代及其相关问题》。作为断代标尺,考古学上的“坑位”,董作宾的分期标准之一是十分不可靠的。许多第一期和第四期的卜辞同出于一个坑位(见石璋如:《殷墟建筑遗存》),但坑位时代的确定大多依赖于卜辞的断代而不是相反。实际上,这两组卜辞的联系更有利于董作宾的“旧派”理论(同一派的档案存放在一起),而不是陈梦家和贝冢茂树的不同占卜机构同时存在(这种情况可能需要不同的存放机构)。至于在小屯南地组卜辞与早期陶器共存的现象是非常重要的,但这些甲骨的所在地层有复杂的多重打破关系,而且无论是甲骨还是陶片都不能排除二次堆积的可能性。参见金祥恒:《论贞人扶的分期问题》,90—91页。
随着时间的推移,尽管有这个争论的课题,现在仍然可以在贞人名具备的情况下确定多数刻字甲骨的期别。但并不是所有的卜辞都有这一信息成分,于是附加标准——从已经确定期别的甲骨的各种特征总结出来的那些标准——就必须加以应用。董作宾在他的早期著作中提出了甲骨卜辞断代的十项标准:世系、称谓、贞人、坑位、方国、人物、事类、文法、字形、书体。董作宾后来的研究多致力于后几项较次要的标准,尤其是后二项——字形和书体——在上述的争论中扮演重要角色。许进雄最近对卜骨上凿钻形态的研究把钻与凿的形态和构造也利用成了断代标准之一。
陶器断代。在抗战前的15次发掘中,陶器占去了小屯考古发现的大部分:247565片陶片和1500余件完整的或可复原的陶器。李济对这一大陶器群的描述研究成果早已发表,他的《殷墟陶器图录》提供了一个适用于所有质料器物的标准分类法,给中国考古学留下了深刻的影响。遗憾的是,这些陶器的层位资料尚未公布。在一篇关于殷商陶器的文章中,李济谈到他已经掌握了40对有叠压打破关系的灰坑中的陶器资料,而如前面提到过的,只有下层的3个灰坑可定为龙山文化遗存。这一定意味着他掌握了37对有叠压打破关系的灰坑中表现商代陶器器形演变过程的信息。据我所知,这一资料尚未发表,甚至在李济最近的关于安阳发掘的综合研究中也未提及。
现在在安阳商代遗址(包括小屯)工作的考古学者们,使用了四期分类法。它基本上是建立在大司空村、苗圃北地(图28)和小屯南地(图29)的商代遗址发掘的基础上的。这一分期法最好用几种典型器物的形制演变来说明。陶豆起初为浅盘低柄,侈口尖唇(第一期),第二期成为圆唇,第三期成为细高柄,敛口(较少见),最后变成形体很小的明器(第四期),即使没有完全消失,也很少见了。鬲的变化主要是从第一期到第四期口逐渐变大而足逐渐变矮。觚最早出现于第二期,为粗矮的形制,第三期变高、变细。簋,第一期为侈口尖唇,第四期则以外壁饰三角绳纹的占绝大多数。上文已提到,第一期可能属于定都以前期,第二至第四期包含了整个定都时期。至今,关于陶器的类型学资料仍然是概略的和不充分的,但它们已经给我们提供了研究李济的《殷墟陶器全集》的年代学方法。
图28 根据苗圃北地墓葬发掘资料而划分的四期陶器:M248,一期;M17,二期;M237,三期;M105,四期
(作者1977年摄于安阳工作站陈列)
图29 小屯南地的三期陶器
(下栏:早期;中栏:中期;上栏:晚期。据《1973年安阳小屯南地发掘简报》,《考古》1975年1期)
骨笄的断代。另一种在小屯发现的类型变化可以为分期断代服务的器物是骨笄,由于它的简陋和不值钱,在被盗扰过的墓中也往往幸存下来,并为该遗址或墓葬提供了断代的标尺。李济在他的一篇关于骨笄的优秀论文里,按照笄顶的形状将安阳各遗址(主要是小屯、西北冈、王裕口和大司空村)发现的388件骨笄分8类进行了排比:朴状、划纹、盖状、牌状、羊字形、几何形、鸟形和各种动物形。他把每一类又分成若干小类,根据地层关系和其他的年代学标尺,排列出笄类演变的类型学序列,然后他又把这一序列应用到更多的断代工作中去。图30中的一些典型地点及其所出的笄类标本的排列可以作为依据笄类来分期断代的一个有用的指导。
图30 根据骨笄形制的演变建立的安阳殷墟地层单位的早晚关系
(据李济:《笄形八类及其文饰之演变》)
小屯村的其他考古地点
尽管小屯的考古发掘工作集中于小屯北地,商代遗址的确切边界仍未划定。洹河从考古地点的北边和西边(原文如此——译者)流过,但它在商代的河道还没有探明;它流经村北后向南折是在商代以后,因为它明显地穿过了乙组建筑基址的中轴并冲掉了它的东半部。
小屯西地工作做得很少。1929年,在小屯村西北的小丘(当地称坝台)上开了几个试掘探方,位置在Ⅰ区的西部,但只发现了墓葬和灰坑。看来宫殿区并未向西发展这么远。而村西紧挨村庄处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妇好墓紧挨村西北部,所以不能设想这儿就是商代遗址的边缘。1958—1959年,在小屯村西约200米处发现了一条大沟的一段,沟中填满灰土,沟宽7—21米,深5—10米,附近有一条用陶片和卵石铺成的道路。有些学者认为它是环绕宫殿区的人工防御设施的一部分。1971年在小屯西地发现了一个包含21片完整牛胛骨的贮藏坑,其中10片刻有文字。
小屯南地曾在1929、1955和1973年发掘的区域,现在已被一条把小屯和它南面的花园庄隔开的道路占压。在这里发现了地面建筑基址,1973年发现了人祭坑(有5具成人骨架,其中一具左腿骨上有铜镞;另有2个儿童和1匹马)和4000余片分别属于第一、三、四、五期的刻字甲骨。看起来,以地上建筑基址、人祭坑和刻字甲骨为特征的宫殿区似乎扩展到了小屯村以西、以南,虽然它是否扩展到很远的地方还有疑问。
第三节 西北冈
1933年底,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第八次发掘中,一个有两条斜坡墓道的大墓在小屯村东1.3公里的后冈(一座低丘)发现。这一发现提醒考古学者小屯以外的地方可能有王陵区。石璋如和刘耀(现名尹达)被派出调查整个安阳附近地区,寻找最可能的地点。经过广泛的搜索,1934年他们的注意力被吸引到了小屯西北不到3公里的一处高地(从那时起这一地点被考古学家们命名为西北冈),它在洹河北岸,据传言一些新盗掘出土的青铜器来自那里。安阳发掘的田野领队梁思永相信了这个传言,自1934年10月3日至12月30日他们集中力量于侯家庄东北面和武官村北面(后来这一遗址被学者们称为侯家庄西北冈或武官村北地),第一次尝试便发现了若干座大墓。1935年工作继续开展,发现了一个遗物丰富的墓葬区和祭祀区,但没有居住遗址。1950年对这一地区又进行了发掘,并从1958年起间断进行。
高去寻在1959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高度概括了1934—1935年间在西北冈的发掘工作。这里摘其概要,并增补一些那以后发现的新资料。
商王陵
王陵区分为东、西二区,相距大约100米。在1934—1935年的发掘中,考古学者们探明了王陵西区的西、北、东边缘,虽然南边缘未精确划定,但高去寻相信发掘区以南不会有新的商王陵墓。在已经确认的西区中发现了7座大墓(M1001、M1002、M1003、M1004、M1217、M1500、M1550)和1座长方形坑(M1567,可能是未竣工使用的第8座大墓)。王陵东区于1934—1935年发掘了大约1.5万平方米,该区的北、西边缘也已探明,发掘了3座王陵(M1129、M1400、M1443)。1950年又在M1400以东40米处发掘了第4座大墓,1959年又探明了另一座墓坑,据说40年代一个大方鼎出于此处(图31)。
图31 西北冈王陵区大墓总平面图
(据Chang Kwang-chin,The Archaeology of Ancient China,图121,东区平面图据杨锡璋、杨宝成《从商代祭祀坑看商代奴隶社会的人牲》修改)
所有王陵皆为南北向,并北偏东若干度(图32)。根据墓道的数目和位置,可以把这些墓分为两类:4条墓道的和2条墓道的。2条墓道的墓皆为长方形,并在南北壁上由墓底向地面各伸出一条斜坡墓道。4条墓道的墓有的为长方形,有的为十字架形(“亞”字形),四壁上各向地面伸出一条墓道。王陵的尺廓各不相同。例如,M1004墓口南北长17.9米、东西宽15.9米,墓底南北长13.2米、东西宽10.8米,深12米;4条墓道分别长(北)31.4米、(南)14.1米、(东)15.2米、(西)13.8米(原文如此——译者)。
图32 西北冈M1001
(据梁思永、高去寻:《侯家庄1001号大墓》)
大墓的营建过程可以复原如下:先挖墓坑,墓底再挖一些较小的墓坑用以埋葬殉人。M1001有9个这样的墓坑,各埋1人1戈1狗。其他各座清理到底的大墓中都只发现了1个这样的墓坑,墓坑中都埋有人骨架和兵器。
然后在墓坑中部构筑木椁室。在4条墓道的大墓中,椁室为十字架形(“亞”字形),在2条墓道的大墓中,椁室为长方形。高去寻认为“亞”字形椁室是商代宗庙明堂的象征性建筑,尽管小屯发现的地上建筑并未发现有此种形制。椁室地面用长木杠铺设,每根直径20—30厘米,然后设置椁室壁板,棺和随葬品安放就绪、各种仪式举行完毕后,再盖上椁顶板。“亞”字形椁室高约3米,长方形椁室稍低。长方形椁室设立起来后,椁板与墓壁之间常常填土并层层夯实,直至与椁室顶面齐平,成为所谓“熟土二层台”,用以放置随葬品和椁室外的殉人、殉牲。然后将棺和随葬品放入椁室,再盖上椁顶板。“亞”字形椁室可能一样,但在椁室南壁似有一门。至于椁室的尺廓,M1004又可作为一例:椁室南北长5.75米、东西宽3.9米,四面各有一个2米见方的耳室。因为椁室是墓主人长眠之处,所以它必然是整个墓中装饰最华丽的部分;遗憾的是,西北冈的所有大墓都被反复盗扰过,我们只能从残存的痕迹和遗物去猜测那时的盛况(图33、34)。椁室以外的墓穴和墓道中都放置有随葬品。有些大墓的熟土二层台上有大量的随葬品和殉人。在M1001的二层台上发现木器遗痕和11具人骨架;木质早已腐朽,但穴壁上仍留有装饰图案、颜料和镶嵌物的痕迹(图34)。在M1400和M1500中,只发现在椁室的夯土中埋有人头骨(分别有29个和111个)。墓道中的发现也各不相同。例如在M1001中,北墓道和西墓道各埋有一个殉人;南墓道埋有59具无头人骨架,排成11列;东墓道埋有1具无头人骨架。4条墓道中各有成排的人头骨,共有27组73个。在M1004南墓道的北端放置有4层随葬品。最下层为车马器、皮甲和盾(仅存痕迹);第二层是100余件铜胄和360件铜戈;第三层是360支青铜矛;最上一层是1件石磬、1件碧玉棒、2件青铜方鼎。
图33 西北冈M1001所出石雕动物形象
(据梁思永、高去寻:《侯家庄1001号大墓》)
图34 西北冈王陵木构棺椁在墓室土壁上留下的花纹印痕
(据梅原末治:《殷墓発見木器印影図録》)
除去墓葬结构和随葬品,西北冈的“王陵”引人感兴趣的还有两点。第一点是它们之间的位置排列和打破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年代早晚关系以及它们和小屯遗址年代序列之间的对应关系;第二点与前一点有关,是墓葬反映的社会状况:这些墓葬的主人是谁,以及它们的序列布局对研究商代王室的重要性。第二点将在下文讨论,但它比较清楚:它们的主人属于商代社会的最上层,也就是商王或者他们的配偶。
这些大墓之间的叠压打破关系说明了以下三组年代关系:
这些关系的进一步推导和其他无打破关系的墓葬的时代早晚的确定必须依据出土遗物的类型学研究,因为在王陵区中未发现一片甲骨,连未刻字的也没有。由于这些王陵被反复盗扰过,这些类型学研究的对象只能是很小和残缺不全的标本,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只能是尝试性的。根据各类骨笄的出土情况,李济把西北冈西区的墓葬排出了以下的早晚关系:
M1001→M1550→M1004→M1002→M1003→M1500→M1217→M1174
同时,他又根据同类骨笄在西北冈和小屯的出土地点,尝试着建立了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见表1)。
表1 根据发笄所做小屯与西北冈的年代关系
这样看来,乙组基址和侯家庄西区最早的大墓属于同一时代。由于李济赞同石璋如关于小屯地上建筑基址的时代为北组(甲组)(早于)→中组(乙组)→南组(丙组)的顺序,所以他得出结论说西北冈王陵区始建于定都时期中段。但是最近妇好墓的发现可能迫使这一结论有所改变。专家们基本上认同妇好墓与西北冈M1001很可能同时,因为它们所出的器物形制十分相似。这样,看起来把乙组基址的至少一部分提前到武丁时代,或者把M1001提前到紧接武丁时代就是十分必要的了。在现有的证据面前,二者都说得通。
因为M1001和妇好墓的相似性,它被认定为王陵区最早的大墓。这可以与亚历山大·索普的推测联系起来,他认为M1001是武丁之墓:
M1001比另外3座(M1002、M1004、M1550)都早,而且与其他大墓的相对位置也很有意义;它基本位于中心,M1550在东南、M1002和M1004在它的西南和西北拱卫着它。我认为这代表着商王室的连续两代人:父亲和他的3个儿子。在安阳地区,满足这一条件的情形只有一个:那个父亲是武丁。
以型式变化为依据来反对此论点的(M1004所出的方鼎不会早于武丁之后的一代)现在被妇好墓的发现所说服,但可能有人从社会学的角度提出疑问:父子是否可以在相同的昭穆位置上?这一问题我们将在后面讨论。
在最近的一项研究中,杨锡璋和杨宝成把传说出有司母戊鼎的M1400(原文如此——译者)和1950年发掘的武官村北地大墓都划归第一期或第二期,与M1001同时。
小型墓葬
除了10座大墓和1座空坑外,1934—1935年在西北冈还发现了1221座小墓。其中,1117座在东区(图35),仅有104座在西区。可以分类的墓葬只有643座。据高去寻统计,131座为单人全躯葬,57座为多人全躯葬(每一墓中有2—11具人骨架),72座头躯分离葬(每一墓1—10人),209座(均在东区)为人头葬(每一墓有3—39个头骨),192座无头躯体葬(每一墓1—10具无头人骨架),9座(均在西区)为儿童瓮棺葬,20座马坑(每一坑1—37匹马),2座象坑,20座其他动物坑,1座车坑,1座青铜器坑。多数此类墓葬呈平行的东西向行列分布,埋在大墓的旁边或附近。这些成行列的小墓分为界限明确的10个组:1组在西区,9组在东区。
图35 西北冈东区抗战前发掘的小墓
(据杨希枚:《河南安阳殷墟墓葬中人体骨骼的整理和研究》,图13)
1950年,在发掘武官大墓时,也发掘了它南面的18座小墓。1958年又发掘了另外一组10座。1969年和1976年,在1934—1935年发掘区以东和1950年发掘区以西进行了补充发掘;探明的250座墓葬发掘了191座。它们也成组分布,发掘者划为22组,每组1—47座墓不等(图36)。墓葬布局与高去寻的描述颇为相似,但1976年的发掘表明,许多骨架是被肢解、腰斩后埋入,有的则是被捆绑后活埋的。在发现的1178具骨架和头骨中,有715—718个个体鉴定了性别和年龄;339具为男性,35具为女性,其余不详。除了19具为14岁以下的儿童外,均为成年:男子平均15—25岁,女子平均20—35岁。男女同坑埋葬。从地层关系上看,发掘者认为南北向的墓葬早于东西向的墓葬,但1969和1976年发掘的墓葬全部属于早期(基本上为殷墟二期)。
图36 西北冈东区1969和1976年发掘的小墓
(据杨锡璋、杨宝成:《从商代祭祀坑看商代奴隶社会的人牲》)
高去寻虽然不能断定东区的9组小墓具体是为哪些大墓献祭而埋,但他相信所有的小墓“必然与这10座大墓有这样或那样的关系”。由于小墓在东区成组埋葬(至少36组,除高去寻指出的9组外,还有1950年发掘的4组,1958—1959年发掘的1组,1976年发掘的22组),如果每组代表一次单独的祭祀活动,那么它们代表的祭祀活动就不能仅仅局限于同这些商王陵的建设和安葬有关。杨锡璋和杨宝成的解释显然符合事实——他们认为有些小墓可能属于殉葬墓,但是大部分属于人祭坑,这种人祭活动在甲骨卜辞中常常出现(图37)。
图37 西北冈小墓中人骨的葬式举例
(据杨锡璋、杨宝成:《从商代祭祀坑看商代奴隶社会的人牲》)
用于人祭的牺牲可能包括不同的社会阶层。有些人祭坑中发现随葬品,其数量和质量随着埋葬形式的不同而变化。根据1934—1935年的发掘资料,131座单人全躯葬里有86座有陶器、青铜容器、兵器、工具和乐器等;多人全躯葬中的多数也随葬陶器、青铜容器、兵器和装饰品等。但52座头躯分离葬中,仅有9座有随葬品,数量少,质量差;人头葬仅有3座有随葬品;无头躯体葬中如果有随葬品,也只是刀、斧、砺石之类。同样的情况在1976年的发掘中再现:191座墓中只有13座有随葬品,大多很少,并且这13座中只有1座不是全躯葬。看起来殉葬者(或祭祀的牺牲)至少属于两个阶层:一个阶层的人为全躯葬,有时有随葬品;另一个阶层的人为断肢葬(或砍头葬),没有随葬品。这里有一种值得提到的现象:在1976年发掘的22组墓葬中,有一组(M26、M32、M33)中埋葬的人骨比其他所有的骨架都显得更粗壮高大,这个现象还有待于解释。
第四节 安阳的其他遗址
安阳地区已经发掘或调查过的遗址分布于市区西北的洹河两岸,东西大约6公里、南北大约4公里。洹河南岸的遗址东起后冈,西至范家庄北地;洹河北岸的则东起大司空村东南地,西至同乐寨(秋口村附近)。根据1958—1959年的调查,该地区商代遗存的布局如下:
大体说来,以洹河南岸的殷代王宫为中心(今小屯村附近),其周围环绕着居民点、手工业作坊和墓葬等;洹河北岸以武官村、侯家庄北一带为中心,有殷王陵墓、贵族墓葬和数以千计的杀殉坑,周围也有殷代的聚落和墓葬等。从地下堆积的情况来观察,以小屯周围最为丰富,在这中心区的外围形成了大小不等的聚落,虽不能完全连成一片,但分布是相当密集的,至于距离中心区较远的地方,聚落的分布则较稀疏。
妇好墓发现后,新的看法指出:
大概在殷代早期,“宫殿”的范围并不太大,因而某些王室墓就埋在宫殿附近。
介绍完小屯和西北冈之后,让我们从洹河南岸的遗址开始,自东向西来介绍一下安阳地区其他经过考古调查和发掘的地点。
洹河南岸
1.高楼庄后冈。高楼庄在安阳市和小屯之间;经调查发现庄北的一个小丘(“后冈”)是商代文化遗存的中心。后冈南北也发现了此类遗存,并一直延续到庄内。发掘工作主要在1931(两次)、1933、1934、1958—1960、1971、1972年进行。1931年的发掘发现了著名的“后冈三叠层”,即仰韶龙山商文化的地层叠压关系。这是这种地层关系的首次发现。商代遗存包括卜骨和一座有南北两条斜坡墓道的大墓,其木椁室为“亞”字形,并有殉人。这表明这一地点至少是贵族阶层活动的地区。
2.薛家庄北地。1957年的工作揭露了灰坑和墓葬。有些灰坑中出有日用器物,有些无墓室的人骨架,以及极少数的随葬品。墓葬有随葬品,但没有殉人。这一地点可能是地位相对较低的人的居住区。
3.薛家庄南地。这里的发掘工作也是1957年进行的,发现了冶铜和制骨遗迹,还有出简单随葬品的墓葬。这里显然是手工业作坊区。
4.苗圃北地。此遗址在铁路苗圃以北,小屯东南约1公里。它是一个很大(约1万平方米)而且很重要的遗址。最近在这里发现的墓葬提供了一个殷墟陶器的型式演变序列,1958—1959年的工作发现了大量的铸铜遗存(坩埚残片、陶内范、陶夕范等)、房基和窖穴。这里无疑又是一处铸铜作坊,可能与东面400米外的薛家庄南地铸铜遗址是同一处。这里的地上建筑表明,这种建筑形式不仅被王室和贵族使用,也被铸铜工匠们使用;类似的情形在郑州商代遗址中也出现过。
5.花园庄西北地。上面说过,小屯西地发现过大量刻字甲骨,这使人们有了小屯宫殿区向西究竟延伸多远的疑问。小屯以西约1公里的四盘磨的殷代遗存明确告诉我们,那里在宫殿区之外。小屯和四盘磨之间,经过发掘的遗址只有两个:北面的一个是所谓的“三十七亩地(在花园庄西北)”,南面的一个靠近王裕口和霍家小庄。
花园庄西北地发掘于1950年,只有少量遗物(“陶片、骨器、石器和卜骨”)发现。这里可能是一个王室和贵族以外的阶层(“平民和小奴隶主”)的居住区。
6.王裕口和霍家小庄。该遗址在王裕口以北、霍家小庄以东、花园庄以西的平地上,曾于1932年发掘过,发现了穴式房屋和夯土填实的墓葬,出土一些随葬品。这里似乎是平民和下级贵族的居住区和墓葬区。
7.四盘磨。该地附近有几起考古发现,尽管在1931、1933、1950年发掘过,但这些遗存的空间相互关系却还不很清楚。1931、1933年的发掘发现了夯土填实的墓葬、地面建筑遗址和刻字甲骨。墓葬有的随葬品较多,也有的随葬品较少或一无所有。这里显然是贵族居住区的一个中心和墓葬区。
8.白家坟。1958—1959年发掘发现了居住遗址和墓葬,但详细报告仍有待发表。这里是商代陶器分期工作的一个重要地点。
9.梅园庄。这是一个遗存较少的小遗址,位于殷墟的西部边缘,但它十分重要,因为这里的陶器形制与郑州二里冈下层的同类器物极其相似。由此看来,这一遗址的时代早于小屯的定都以前期遗址。
10.孝民屯南地。1958—1959年的发掘和1972年的发掘揭露了3座车马坑,为商代马车的复原提供了珍贵资料。
11.北辛庄南地。1958—1959年发掘,最著名的发现是制骨作坊遗址:1座半地穴式房基,1个骨料坑,坑内堆积有骨料、骨器半成品、成品、青铜和石质的制骨工具。这一作坊占地超过200平方米。
12.范家庄北地。1935年调查,1958—1959年发掘。该地点遗存较简单,但也有随葬青铜器的墓葬发现。
洹河北岸
1.大司空村南地。这一地点实际上在洹河东岸,与小屯北地遗址隔河相望,可能将成为又一处重要遗址。在这里开展了多次考古发掘工作(1935、1936、1953—1954、1958—1959、1962年),但规模较小,而且见诸报道的更少。它们包括灰坑、地面建筑基址、车马坑和墓葬。墓葬的形制、棺椁、随葬品的质量和数量都各不相同。1958—1959年在这里发现了2片卜骨。这些都表明这里是一处规模较大的聚落。它的居民包括一些地位相当高的贵族。
2.四面碑。只有1932年进行过简单调查,这一地点的详细情况尚不清楚。它在小司空村以南,隔洹河与小屯北地正对,可能又是一处相当重要的地点。
3.坝台。武官村南,是与四盘磨隔河相望的一个小丘。有人认为它与四盘磨原来是同一个遗址,后被洹河隔开。1934年的一次小规模发掘发现了灰坑、墓葬和卜骨。
4.侯家庄南地。1934年在发现甲骨后发掘了这一地点,揭露了灰坑、建筑基址、填土夯实的墓葬,与刻字甲骨同地发现。这是安阳地区出土刻字甲骨的第五个地点(其余4个是小屯、后冈、大司空村、四盘磨)。
5.高井台子。1932年在此处发现了灰坑及少量遗物。
6.同乐寨。1934年的小规模发掘发现了随葬青铜器的墓葬。附近有大片夯土遗存,可能为一个墓地,但现在尚未发掘。
洹河两岸的上述遗址形成了由以下结点组成的网络:小屯的宫殿宗庙及其附属建筑、作坊和(某些时期的)大墓;西北冈的王陵区;属于不同社会阶层的定居村落,有的属于平民,但绝大多数有自己的墓葬区;手工作坊和作坊区。这些结点在空间上并不相连,没有构成房屋、街道密集的城区;但整个网络是王都的政治和礼仪中心,并且是整个商王国的核心(图38)。
图38 根据考古地点建立的商代定都安阳时期都市网络结构模式图
第五节 安阳以外王都地区的考古工作
如果我们在本章开头讨论的殷这一王都的空间范围有确切的依据,那么安阳的商代遗址构成的网络就仅仅是这一王都的核心部分,王都则是由更大的板块构成的更高层次的网络。如果我们把南起新乡、北到邢台的广大地区作为王都的话,这个王都就是坐落于太行山东麓平原上,几条注入卫河的河流(淇、洹、漳河)流经境内,南北长达200余公里的一个地域。安阳是这一地域的中心,距南北两端各100公里,从考古学上看它是这个王都的指挥核心。
在安阳以外的这一广大地域,考古工作做得很少。洹河上游距殷墟15公里有一处商代遗址(大正集),下游距殷墟15公里也有一处(郭村)。这两个遗址均出有工具和陶器,显示它们都是规模较小、时代较早的农业聚落(大正集为小屯以前期,郭村为殷墟一期或稍早),不会是商王都的组成部分。
安阳以南汤阴县境内的朝歌,许多人认为是在牧野——周灭商的最后战场,王都的不成功的防御阵地的前沿——的正东。当地传说一处有三重夯土城圈的遗址属于商代,但考古研究认为这一遗址更可能是东周时代的。不过,大量的小屯和小屯以前期的遗址在这一地区的广泛分布显示了商文化扩展的范围。
再向南,辉县和新乡都有商代遗址的发现见诸报道。在辉县,商代遗存发现于三个地点:城西的花木村、褚丘和城南的琉璃阁。居住遗存,主要是石器和陶器,在三处均有发现,与郑州商代早期的遗存面貌相似。墓葬只在琉璃阁发现,有早(相当于小屯定都以前期)晚(相当于小屯定都时期)两期。晚期有些墓葬规模较大,有腰坑和殉人。如果此地在王都之内,那么它可能是一个小的中心,在这里有高级统治阶层的成员居住。在更靠南的新乡,1958年的考古工作揭露了1座陶窑和3座墓葬,也有早晚两期之分。
安阳以北,商代遗存首先在漳河北面的磁县下潘汪、界段营和邯郸涧沟发现,这些遗址均在河北南部。这些遗址出土的遗物(石器和陶器)显示它们是商代(包括较早和较晚的时期)的居住村落,尽管下潘汪发现了1件精工制作的陶酒器,可能出自显赫人物的墓葬。再向北到了邢台地区,这里有一系列的商代遗址,构成了一个具体而微的安阳式的网络(只是没有后者那样的统治中心)。遗址多数为居住区,包括穴式房屋、石器、陶器、少数青铜器(如镞、锥、斧等),以及(无字)卜骨,也发现了几座陶窑。尚未发现墓葬、地面建筑基址和文字(陶器上的刻画符号除外)、青铜容器或其他统治阶层的所有物。如果这里也在王都范围内,那么它只能是农民和陶工的居住区网络。
第六节 文字记载中的王都
上述王都地区的考古工作已经揭露了一个由各种不同规模和形式的遗址构成的巨大网络,它南北跨度达200公里,除安阳各遗址外,还包括其他较低层次的网络,而安阳则是它们的核心。安阳以外的遗址较少,而且我们对它们的了解不多,但是它们似乎都是农业聚落。然而,安阳核心则标志着一个十分发达和特色显著的古代文明:小屯有成片的地面建筑基址,有的还建在高出地面的台基上,有的为重屋,平面布局为对称形,并有方坛和多重大门,全部为南北向(原文如此——译者)。
但这毕竟是个繁荣兴旺于3000多年前的文明,都城的至少一部分已经彻底毁灭了。华北地区干燥而且侵蚀严重的黄土很不有利于遗迹遗物的保护;几千年来农民把这个地域的表面土层翻过了无数遍;此外,盗墓贼在这里活动了至少一千年,挖走了大量的地下珍宝。在这种前提条件下,我们可以认定:考古工作所反映的只是一个古代城市的大大褪了色的景象;单单举一个例子,这个城市制作过人类至今见到的最精美的青铜器。
文字材料给这一景象增加了一笔色彩,但它涉及的只是商王和他们的所作所为。甲骨卜辞常常只记载商王的祭祀和其他活动,这些活动也只在宫殿区内进行——小屯北地的地面建筑中的某处或其附近。这里有很多“门”:宗门、廷门、乙门、丁门、南门、三门等;有“室”:太室,它的四面各有一室;有“宫”“寝”,为王室成员日常起居之处;有夯土筑成的“坛”。最重要的当然是“宗”,也就是太庙,里面放置着商王历代祖先的木主。
从甲骨卜辞记载中找不到这些商代的宗庙和居住遗址布局的资料。陈梦家推测商代的宗庙和宫寝“全都是四合院式的,所以东、西、南、北四方都有房屋,寝室有东、西之称……南室、大室都是宗庙里的宗室,是祭祀之所;南室……在正室(恐是大室)之南,大室背北面向南”。
这一四座庙寝面向同一中心主体建筑的设想与王国维对中国古代的圣殿——举行祭祀祖先和神祇的重要礼仪之所,夏代称为世室,商代称为重屋,周代称为明堂(据《周礼·考工记》)——的复原相吻合。高去寻认为王国维的复原是可信的,他据此把西北冈的“亞”字形大墓比作一座地下圣殿,但他并不相信所有的殷代宫殿和宗庙都必然是此类形制。没有一座地面建筑或其布局能够完全与这种形制相同;或者是这种复原方案过于幻想化,或者是真正的商代明堂(“重屋”)还没有发掘出来。
甲骨文中的一些字的字形与建筑有关,可能有助于我们想象商代王都的情形。“邑”字(图39,a)和“卫”字(图39,b)都显示出聚落原来是有城圈的。郑州商城有这样一个城圈(见第五章),但在安阳尚未发现。可能小屯宫殿区原来也有城圈,只是它的遗迹被考古学者们错过了,也可能是这最后的王都如此之大,它的防御力量又如此集中,以至于在这一时期里不需要筑城墙来保护。表示城墙的字“享”(=“墉”,图39,c)的字形是一个有2座或4座城楼的城圈,它暗示这种城圈确实是常见的。
图39 表现商代建筑结构的文字字形
(b据《金文编》,其余据《甲骨文编》)
不少甲骨文字(图39,d、e、f)都表现建筑于高出地面的台基上的房屋,并且有人字形的屋顶。石璋如对小屯某些建筑的复原就是依据这些字形来确定了屋顶的形状。但这些字强调的是高出地面的台基这一突出特点。在历史文献中,很多重要建筑都以“台”命名,也说明了这一点。表现礼制建筑的文字(图39,g、h、i、j)有两种:上文提到过的“亞”字形平面,和作为礼制建筑标志的人字形屋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