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探索商代历史的五条途径
商是中国的“三代”——夏、商、周中的第二个朝代,这“三代”标志着中国史前时代的结束和文明时代的开始。但是商朝是谁?或者也许更准确地讲,商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商是商族用来称呼他们祖先的都城的地名,商以后的周人则把住在绕以城墙的都城里行使权力的王朝统治者称为商。注1
注1 见《诗经·鲁颂·宫》:“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于牧之野……敦商之旅,克咸厥功。”
商,在周代文献中首先是取得了王朝地位的王室的名字。这个名词开始是被商王室统治的国家的称号,然后被推而广之用来称呼商国人民和其他与商同时的国家人民所创造的文明。商也用来称呼中国历史上被商王朝统治的那一时代。
以上的许多词汇和概念使用起来是很难界定的,而且目前还很难搞明白。起初,我们只需要说清楚我们所描述的是哪一个民族和它的历史就足够了。本书中我们将研究商这一时代——传统上被定为公元前1766—前1122年(这一年代是有问题的,我们将在下文讨论)——的生活在中国土地上的人民。我们将首先关注商王朝统治区内的人民;然而我们也接触商王朝统治区外的某些与商有相似或几乎相同文明的人民。
商是一个有文字的文明,但是随着王朝的灭亡,王室的档案即使有些在王都毁灭时幸存下来,也逐渐散失了。到了差不多600年后孔夫子的时代,据说这位大师感叹道:
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徵之矣。(《论语·八佾》)
公元前1世纪,当司马迁开始编纂《史记》时,他能够利用的关于商代历史的文献已经很少了;商(或殷)代一章只是一个光秃秃的轮廓,包括王室世系和一些史事。在中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这点贫乏的关于商代的史料是我们争论的全部内容。中国学者在研究这点幸存的史料的过程中,形成了久远而详细的史学理论传统。
在12世纪前后的北宋时代,中国的学者们开始较密切地注意对青铜礼器的研究,这类青铜礼器早在汉代就已经为人所知并被认定是三代之物。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这些礼器的铭文上。在上一世纪前后,这些青铜器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了日本和西方的博物馆馆藏,成为艺术史学家们许多意义重大的研究的焦点。
到了清代末年,商史的另一个来源——刻有文字的牛肩胛骨和龟甲,它们曾被商代人用作占卜吉凶——无意中流落到古董市场上并最终落入古代史学家们手中。研究这些龟甲和兽骨的学科——甲骨学——成为了解商代社会和宗教的首要手段,而孔夫子和司马迁对这一重要的资料来源毫无所知。
终于,从1928年中央研究院在安阳商代最后一个首都的遗址上开始科学的考古发掘起,现代考古学提供了并正在提供新的不断增多的商代历史的原材料。
因此,商代历史的这些主要资料来源并不是同时为人所知的;它们陆续进入史学研究的领域,每一种都是在前一种出现后很久才被人认识并利用的,在这个长长的间隔中,总会有一种复杂的史学研究传统建立起来,包括它特有的文献积累、研究惯例和卫道者。所以至今商代历史研究者们仍然经常被训练成只在狭小领域内有成就的专家。本书尝试使用所有可以获得的资料来写一部初步的综合商代史。然而,我们仍然有必要对这几种史学研究传统——通往同一商代历史的几条不同路径——作个简要描述,作为本书的引子。
第一节 传统历史文献
关于商代的唯一重要历史文献是司马迁所著的《史记·殷本纪》。司马迁是西汉武帝(公元前140—前87年)时代的官方历史档案管理者;他的《史记》——中国的第一部官修史书——开始写于公元前104年,他当时42岁。作为宫廷档案保管员,司马迁可以接触宫廷中保存的历史记录,但是即使当时他能够接触到的商代史料也已经十分有限。我们知道他写《史记·殷本纪》的主要材料是《书经》(包括《书序》)、《诗经》、《国语》、《左传》、《世本》、《大戴礼》(《帝系》篇),以及其他一些书籍。有些书籍至今仍然存在,但也经常是断简残编,另外一些则早已失传了。
我们将在下面几页里列举并详述《史记·殷本纪》中主要的历史事件和资料种类,辅以其他一些文献。
商族的起源
商王室来自子姓氏族,其神话中的始祖是契。《史记·殷本纪》是以记述契的诞生开始的:
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封于商,赐姓子氏。
这一关于子姓氏族祖先的神话,也见于《诗经》。吞鸟卵降生的神话主题,在早期历史时代广泛存在于中国东部的海滨地区。
王室世系和都城
商王室的世系在司马迁的著作中被分为两部分:自契至王朝建立者成汤的先公时代和自成汤至纣的王朝时代。普遍认为商朝建立以前共有14位先公,他们属于连续的14代。这些先公的名字,根据《史记·殷本纪》和其他资料,有如下不同说法:
契——昭明——相土——昌若——曹圉(《史记索隐》引《世本》作粮圉,《汉书·古今人表》作根圉,《礼记祭法正义》引《世本》作根国)——冥(据王国维所说,即《楚辞·天问》之季)——振(据王国维所说即王亥)——微(《国语·鲁语》作上甲)——报丁——报乙——报丙——主壬——主癸——天乙(即成汤)
有些名字见于甲骨文(下文将详述),但甲骨文中还有其他可能是商先公的名字。司马迁列举的14位先公名字的出处现已不可考。然而文献和甲骨文有一共同点是清楚的:自微(上甲)起,所有王名都有“天干”当中的一个字: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商代的历法用“天干”来记录周而复始的“旬”的日期:每旬十天,由“甲”开始。传统的解释是,商代人们给新生婴儿以他降生日期的“天干”名来命名。也有其他不同的解释,包括作者的看法。我们将在合适的地方回到这个话题。
传说商先公曾多次迁都。商王国的确切状况和商先公时期的国家形式是本书下文将详细讨论的话题,但是现在可以认定商先公可能是一个相当宏大的政治实体的最高统治者,这些都城则是这一政治实体的核心部分。
如上所述,商王朝的始祖契传说居于商。郑玄(公元127—200年)和皇甫谧(公元3世纪末)都认为商在今天陕西中部偏东的商县(据《史记集解》)。王国维则令人信服地宣称,商在河南东部,今商丘市附近。这一观点已被现代的历史学家广泛接受。
据《书序》,自契至汤,商的政治中心迁移过八次。王国维曾经尝试根据散见于各种文献的五花八门的线索列出这八个都城的名字。似乎它们都集中于河南东部、河南北部和山东西部,但王国维也承认他的结论是很不可靠的。
自成汤至纣的确切王数也未有一致说法,而且他们的世代关系也不清楚。下面是《史记·殷本纪》记载的商王世系:
1.成汤
(太丁:成汤之太子,未及继位而死)
2.外丙,太丁之弟
3.仲壬,外丙之弟
4.太甲,太丁之子
5.沃丁,太甲之子
6.太庚,沃丁之弟
7.小甲,太庚之子
8.雍己,小甲之弟
9.太戊,雍己之弟
10.仲丁,太戊之子
11.外壬,仲丁之弟
12.河亶甲,外壬之弟
13.祖乙,河亶甲之子
14.祖辛,祖乙之子
15.沃甲,祖辛之弟
16.祖丁,祖辛之子
17.南庚,沃甲之子
18.阳甲,祖丁之子
19.盘庚,阳甲之弟
20.小辛,盘庚之弟
21.小乙,小辛之弟
22.武丁,小乙之子
23.祖庚,武丁之子
24.祖甲,祖庚之弟
25.廪辛,祖甲之子
26.庚丁(康丁),廪辛之弟
27.武乙,庚丁之子
28.太丁,武乙之子
29.帝乙,太丁之子
30.帝辛,帝乙之子
这里记载的大多数王名都在甲骨文中被辨认出来,然而仍然有一些差异,需要做出更正,我们将在第三章中详细探讨。
这30位商王一共使用过七个国都。长久以来,很多历史学家认为成汤的国都亳在今天安徽省的亳县附近。著名的迁都是第十九代商王盘庚把国都迁移到殷。在此之前,据《书经·盘庚》所载商朝已经“不常厥邑,于今五邦”。杨树达假定五邦自迁离第一个国都算起,他列出其顺序如下:
亳,成汤(第一位商王)旧都;
图1 商代历次建都的可能地点
嚣(或敖),仲丁(第十位商王)所迁;
相,河亶甲(第十二位商王)所迁;
耿或邢,祖乙(第十三位商王)所迁;
庇,耿为洪水毁坏后祖乙所迁;
奄,南庚(第十七位商王)所迁;
殷,盘庚(第十九位商王)所迁。
据信,这七座国都均位于今河南东部、河南北部、山东西部和安徽北部一带。也就是说与推测的商先公们的都城分布于同一地区(图1)。在今天安阳附近的殷成为国都后直至商朝灭亡,再未迁都。《古本竹书纪年》记载:“自盘庚徙殷,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
主要的人物和史事
关于这44位商先公和商王的文献记载无论在数量上还是细节上都有很大差别。许多只有名字,其他的也仅仅是人物和他们所做的事件的介绍。这里我将根据《史记·殷本纪》和其他资料,简要列举一下对他们的主要评价。
商先公 除了契以外,其他商先公都不为人所详知。在一些记载中(例如各书所引《世本》),相土被认为是马的最早使用者,并且是一个显赫的统治者,他的统治范围达到了海边(《诗经·商颂·长发》:“相土烈烈,海外有截”)。另一个先公振(王国维认为即甲骨文中的王亥)被认为是第一个使用牛的人,在他的统治期间,商与另一个居于今河北易水流域的部落有易氏发生了强烈的敌意。振淫于有易氏,为其君绵臣所杀。四年后,振之子微为其父复仇,袭杀了绵臣。
汤(成汤或天乙)《孟子·梁惠王下》记载孟子曾经说过汤最初的领地只有70里,从征服相邻的葛伯起,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除了葛之外,他还成功地征服了韦、顾和昆吾。《史记·殷本纪》和《孟子》都把他的成功归因于他比他的敌人更有仁德。例如,他征服葛伯就是因为葛伯拒绝祭祀祖先,甚至成汤送给他的牛羊等祭品他也自己吃掉,而且杀死了给为葛伯耕田的商人送饭的童子(详见第四章)。灭了有戎氏之后,他攻灭了夏桀,因为夏桀是一个人人痛恨的暴君。他征伐的国家的人民都急切地盼望他的征服:“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后我?’”他甚至对鸟兽也十分仁慈:他曾经把野地里张开的捕猎网去掉了三面,以便只有“不用命者”被抓住!当这个故事广泛传开后,有三十六国自愿臣服于成汤!另一个关于成汤仁德的故事是在桑林中为解除长期旱灾举行的祈雨仪式上,他把自己作为祭品供奉于祈雨的火堆上(此时天降大雨浇灭了火堆)。这些故事无疑反映了东周时代占主导地位的“仁政”的原则,而且在较早的时代,这一原则也构成了维持或改变社会秩序的因素之一。我们将在下文继续讨论这一问题。
在成汤统治期间,他由他最重要的大臣伊尹辅佐。《史记·殷本纪》记载了成汤任用伊尹的两种说法:一种是,伊尹是有莘氏的媵臣,以高超的烹饪技艺得到了成汤的赏识。另一种是,伊尹是一个以智慧闻名的处士,经过成汤多次邀请才同意到宫廷任职。有些文献说伊尹曾一度离开成汤而为夏臣,但因不满其所见所闻而回到成汤身边。许多根据东周人的记述编撰的史料是相互矛盾和不可靠的,但有一个共同的主题是,伊尹和成汤的关系是时离时合的。成汤死后,这种情况明朗化了。太子太丁未及继位而死,因此成汤的王位由太丁之弟外丙和仲壬相继继承。他们分别只在位三年和四年。仲壬死后,伊尹奉太甲(太丁之子,成汤之孙)继位。但是据说在头三年中,太甲“暴虐,不遵汤法”,伊尹把他流放到桐宫,自己摄政当国。《史记·殷本纪》说,三年后太甲悔过自责,伊尹迎之复位。但《古本竹书纪年》的记载则不同:太甲逃出桐宫,杀死伊尹,令其二子伊陟、伊奋承其官职,分领其地。下文我们将用新的解释来使这两种说法相互吻合。
太甲至阳甲 太甲(第四位商王)至阳甲(第十八位商王)这段时期历史上没有什么重要的史事记载。《史记·殷本纪》只记载了商朝的兴衰。商朝“衰”时,“诸侯莫朝”;商朝“复兴”时,“诸侯归之”。据《史记·殷本纪》,一个突出的衰落时代是自仲丁(第十位商王)至阳甲。然而,关于这一阶段不同史料有重大差异。据《书经·无逸》,中宗是一个贤明的君主,享国七十五年。《史记·殷本纪》认为中宗是太戊(仲丁之父),但王国维令人信服地指出这位贤明的君主实际上是祖乙。
盘庚和武丁的改革 在史书中,盘庚和武丁是成汤之后最著名的商王。使盘庚留名竹帛的是他把王都从黄河以南的奄迁到了黄河以北的殷。《书经》中的《盘庚》三篇使这一事件永垂青史。在这三篇诰命中,盘庚告诫他的臣民,他的决定是迫不得已的:
我王来,既爰宅于兹,重我民,无尽刘。不能胥匡以生,卜稽曰其如台?先王有服,恪谨天命。兹犹不常宁。不常厥邑,于今五邦!今不承于古,罔知天之断命,矧曰其克从先王之烈?若颠木之有由蘖,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绍复先王之大业,底绥四方。
他的劝诫显然成功了,迁都终于完成,而且殷作为商的首都直至王朝的终结。《盘庚》三篇被认为是关于商代最重要的文献之一,因为据信它包含了许多真正的商代成分,以及半是请求半是威胁的措辞反映了商代统治方式的某些精髓。
盘庚死后,王位先后由他的两个弟弟继承,然后是他的一个侄儿——武丁。《书经·无逸》是这样记载的:
其在高宗,时旧劳于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乃或亮阴,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不敢荒宁,嘉靖殷邦。至于小大,无时或怨。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
根据《史记·殷本纪》和其他一些东周文献,武丁在位时,傅说有效地辅佐了他。一次在梦中,武丁遇到了一个名字叫“说”的圣人。经过一番寻找,武丁在傅险发现了一个做版筑苦役的人与梦中所见的一样。武丁与他谈话,发现他果然是圣人,便给他取名傅说,任之为宰相。他举贤任能的智慧和能力极其有力地辅佐了武丁。他进行了一系列的征伐;根据《易经》,一次重要的征伐活动是征讨西北的鬼方,“三年克之”。在《诗经·商颂·玄鸟》中,武丁被描绘成统治广阔国土的君主:
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四海来假,来假祁祁,景员维河。殷受命咸宜,百禄是何。
《孟子·公孙丑上》也说:“武丁朝诸侯,有天下,犹运之掌也。”
商朝的终结 文献中没有多少武丁之后各王的记载,直至纣王的出现。然而有些记载还是值得注意的。据《史记·殷本纪》,祖甲(第二十四位商王)“淫乱,殷复衰”。《国语·周语》也说:“帝甲乱之,七世而陨。”但是《书经·无逸》却把他描写成另一位出色的商王:
其在祖甲,不义惟王,旧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
文献中的这个矛盾是重要的,董作宾的甲骨文研究显示祖甲实际上是一位重要的改革者。我们将在第三章中讨论这一点。
祖甲之后,史书记载王朝进入了持续衰落的时代,并在周的征伐时达到极限。《书经·无逸》是这样描写的:
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自时厥后,亦罔或克寿。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三四年。
最无道的商王当然是纣。《史记·殷本纪》中关于纣的一段值得全文引述于下:
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己之下。好酒淫乐,嬖于妇人。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巨桥之粟。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飞鸟置其中。慢于鬼神。大最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
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并脯鄂侯。西伯昌闻之,窃叹。崇侯虎知之,以告纣,纣囚西伯羑里。西伯之臣闳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马以献纣,纣乃赦西伯。西伯出而献洛西之地,以请除炮格之刑。纣乃许之,赐弓矢斧钺,使得征伐,为西伯。而用费中为政。费中善谀,好利,殷人弗亲。纣又用恶来。恶来善毁谗,诸侯以此益疏。
西伯归,乃阴修德行善,诸侯多叛纣而往归西伯。西伯滋大,纣由是稍失权重。王子比干谏,弗听。商容贤者,百姓爱之,纣废之。……
西伯既卒,周武王之东伐,至盟津,诸侯叛殷会周者八百。诸侯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尔未知天命。”乃复归。
纣愈淫乱不止。微子数谏不听,乃与太师、少师谋,遂去。比干曰:“为人臣者,不得不以死争。”乃强谏纣。纣怒曰:“吾闻圣人心有七窍。”剖比干,观其心。箕子惧,乃佯狂为奴,纣又囚之。殷之太师、少师乃持其祭乐器奔周。周武王于是遂率诸侯伐纣。纣亦发兵距之牧野。甲子日,纣兵败。纣走入,登鹿台,衣其宝玉衣,赴火而死。周武王遂斩纣头,悬之大白旗。杀妲己,释箕子之囚,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闾。封纣子武庚禄父,以续殷祀,令修盘庚之政。殷民大说。于是周武王为天子。……
周武王崩,武庚与管叔、蔡叔作乱,成王命周公诛之,而立微子于宋,以续殷后焉。
商的积年
在传统文献中,西周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是极其重要的一年。《史记》由此开始按年代排列历史事件,但在此之前,司马迁只能按即位的相对顺序来排列各朝代的各个王,无法给出每一个王在位的确切年数。为了祭祀祖先的需要,商朝和周朝的许多诸侯国宫廷里保存着详细的世系记录。然而到了司马迁的时代,这些世系记录无疑大多散佚了。而且那些他可以得到的材料也可能是不精确和不互相吻合的。
将来可能有机会利用各种非文献的方法和资料来讨论某些更重要的关于商朝的年代学问题,但是这里我们将完全在文献范围内谈论一些年代学课题。它们包括:(A)武王征商的年代;(B)商代的总积年,与武王征商的年代相加,还可以得出商朝建立的年代;(C)商朝三十位王在位的具体年数。
传统文献中基本上有四条直接记载了武王征商的具体年代:
1.《国语·周语》:“昔武王伐殷,岁(木星)在鹑火(巨蟹宫—狮子宫一带)。”
2.《书经·武成》(据《汉书·律历志》引《世经》):“惟一月壬辰旁死霸。若翌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纣。粤若来三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咸刘商王纣。惟四月既望旁生霸,粤六日庚戌,武王燎于周庙,翌日辛亥,祀于天位。粤五日乙卯,乃以庶国祀馘于周庙。”
3.《古本竹书纪年》(据《新唐书·历志》):“(武王)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
4.《古本竹书纪年》(据《史记·殷本纪》集解):“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
基于以上记载,辅以其他更加间接的论据,关于武王征商的年代出现了许多假说。最有影响的是刘歆根据以上1、2两条做出的计算。第一条提到了岁星(木星)的位置,它每十二年在众星中移动一周天。第二条提到了这一年的第一、三、四个朔望月中某些日期的干支名。按照刘歆的计算,唯一符合这两条的只有太极上元后142109年。我们知道根据刘歆的上元积年法,汉元年(公元前206年)为太极上元后143 025年。因此,太极上元元年应为公元前143 231年。从这两个数字我们得出武王征商的年代为公元前1122年。这个年代就是所谓的正统年代。
然而,刘歆用来重建商周之际历法以配合《书经·武成》中月相和干支日期所用的历日制度长期以来一直被认为是不正确的。公元721年,一行和尚利用改进了的历日制度重新计算了《书经·武成》中的数据,得出武王征商的年代为公元前1111年。见于《唐书·历志》的这个新的年代同样符合岁星的位置,刚好是一个周期。它也符合第三条文献。也就是说公元前1111年刚好是庚寅年。然而,干支纪年直至东汉才被应用,因此这条文献肯定远远晚于《竹书纪年》原本成书的年代。这样,这个公元前1111年的年代推断并不意味着比公元前1122年的原记录有了很大进步。但是,董作宾的赞赏给了它较大的权威性。
最后一条文献记载是孤立的,既不证实前两条文献,前两条文献也不证实它。由于我们知道幽王末年是公元前771年,只需要加上257年便可得出公元前1027年的结论(公元前771年也包括在内)。雷海宗、陈梦家、高本汉和其他一些当代学者都采用了这一说法。
这三个说法——公元前1122、1111、1027年是最有影响的,但没有一个能够单独凭借文献证据自圆其说。还有其他一些多少有疑问的假说。我们将在下文参考新的依据来讨论这一课题。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文献只代表东周时代人的看法,而那已经是在武王伐纣之后几百年了。看来,早在东周时期,不同说法就已经出现;某些代表流传下来的较准确的文献,其余的则依据的是残缺不全的和错误的记载。在我们能够确认武王伐纣的具体年代前,我们需要当时的记录。
第二个年代学课题是关于商代享年的问题。周代文献提到这一问题的有三处:
1.《左传·宣公三年》:“桀有昏德,鼎迁于商,载祀六百。”
2.《孟子·尽心下》:“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
3.《古本竹书纪年》:“汤灭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岁四百九十六年。”
前两个只是大约数字,然而非常吻合。孟子只把商朝计算到文王,而文王据说享国很久(据《书经·无逸》为五十年)。把它加进孟子说的“五百有余岁”,就与《左传》的“载祀六百”十分接近。若以公元前1122年作为商亡之年,我们可以计算出商朝建国可能在公元前18世纪,但确切年代不详。《古本竹书纪年》的496年的记载可能是错误的,因为太短了。
因为商朝建国的年代不能确定,各代商王的享国年数没有全部记载,在许多研究中的数字只不过是个分配游戏。周代文献中只有以下一些具体享国年数:
1.成汤?
2.外丙2年(《孟子》)
3.仲壬4年(《孟子》)
4.太甲12年(《史记·鲁世家》索隐引《竹书》)
5.沃丁
6.太庚25年(《太平御览》卷八三引《史记》)
7.小甲17年(《太平御览》卷八三引《史记》)
8.雍己
9.太戊
10.仲丁
11.外壬
12.河亶甲
13.祖乙 75年(《书经·无逸》)
14.祖辛
15.沃甲
16.祖丁
17.南庚
18.阳甲
19.盘庚(自盘庚至纣亡,不同文献引《竹书》作773、275或273年)
20.小辛
21.小乙
22.武丁59年(《书经·无逸》)
23.祖庚
24.祖甲33年(《书经·无逸》)
25.廪辛(《书经·无逸》10年,7、8年,4、3年。然而《后汉书·西羌传》引《竹书》提到武乙在位之第35年以及太丁在位之第11年)
26.庚丁(康丁)
27.武乙
28.太丁
29.帝乙
30.帝辛
第二节 青铜器
青铜礼容器长期以来一直被认为是常见的商代器物。《史记·殷本纪》记载,武丁时在一次祭祀成汤的仪式举行时,有一只雉飞落在鼎耳上。《国语·晋语》甚至记载了一段可能是商代衰落时代的铜器铭文。至少在两汉时期,古代青铜器就成为皇室和私人收藏品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存最早的青铜器目录是1092年成书的《考古图》(吕大临著)。
吕大临的《考古图》开创了中国古代青铜器研究这一重要领域。他从皇室和37家私人收藏的青铜器中,选择了148件商周器物、63件秦汉器物,另外还有13件玉器,描绘了它们的图形并详细记录了每一件器物的尺寸、容积、重量、出处等。他还给每一件器物按照中国古代文献中的礼器名称取了名字。商器物与周器物的区别很大程度上是根据铭文的不同——因为商王的名字多带“天干”名称,因此那些带“天干”名称(父甲、母乙、祖丙、兄丁之类)的铭文的器物通常被认为属于商朝。这种做法以后还在其他同类器物目录中被多次重复:著名的有:《博古图》(1123年修订)、《西清古鉴》(1755)、《宁寿鉴古》(1755—1795)、《西清续鉴》(1793)、《陶斋吉金录》(1908)和其他许多著作。收入目录的器物并没有都流传下来(宋代著录的600余件器物现存仅仅两件)。在现代考古学带来古代遗迹和更多的有真实出处的古代青铜器的新发现之前,这些著录构成了商周文化考古学研究的重要的第一手资料。在最近的一部商周铜器铭文目录中,著录了4835件有铭文的青铜器,它们来自用中文、日文和西文发表的192部目录。无论是有没有铭文的,这些目录著录的青铜器多数都不知出处。其中最早的目录是上文提到的《考古图》,最晚的则是20世纪70年代发表的。这些目录是当代各种利用青铜器研究商周文明的学科的基本资料来源。
怎样研究青铜器才能阐明商代的历史、文化和社会呢?科学发掘出来的那些可以作为全部考古学成果的一部分,可以和其他考古发掘品同样研究。下文我们将应用科学的考古方法和成果。这里我们只注意青铜器本身,即那些属于艺术收藏品的、没有确切出土地点的青铜器。商周青铜器的研究家们重点研究四个方面:铭文、类型划分、装饰艺术、制作技术。我们将简要介绍各方面的主要研究成果。
开始介绍之前,一个名词必须提起,因为它关系到区分商周青铜器的课题。传统上,青铜器被目为“三代”之物,但是具体属于哪一代却并不总是能够确认。“三代”可以有两个含义:它意味着三个相继的年代学阶段,同时它也代表三个相互交叠的政治实体。有些明显属于商代的青铜器是在周的领地上发现的。按照传统,它们将被认定为商代器物,因为强调的是三代相继。然而,商周的政治嬗变在艺术上是不能清楚地表现的,早周器物和晚商器物并不总是能够区别开来。下面,我们介绍适用于整个“三代”的青铜器的研究方法和成果,只在必要时详细叙述与商有关的部分。
铭文
只在现存的商周青铜器中的极少数上才有的铭文,通常是以阴文形式在铸造器物时一并铸出的。最短的只有一个字;最长的是西周重器“毛公鼎”的铭文,达到497字。所有铭文可以被归类为两种:徽记和记事文字。
一个徽记包括以下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成分:(A)作为族徽或家徽的一个字(通常为图形文字);(B)一个亲属称谓,例如祖、妣、父、母、兄、妇、子;(C)十个“天干”之一。对徽记的解释通常是:它们指明了该器物所供奉的祖先或该器物的使用者。例如,一个由“族徽-父-甲”组成的徽记可以解释如下:由这个族徽所代表的氏族的父甲(某一祖先)。我曾经假设过一个有所改进的说法:不是指某一个个人,“父甲”指“父”这一代的“甲”这个家族单位,这件礼器就是为这个家族单位制作的。但是无论如何,徽记不包括任何记事文字,仅仅用来标志器物的社会用途。
学者们以各种不同目的研究过这些徽记。族徽和其他记号曾经被作为使用者的社会学信息研究过。它们曾被用作年代学研究,多数族徽被认作商代的而不是周代的,祖先徽记的使用被认为是晚商的习俗。由于这些族徽多是图形文字,它们有时被认为是中国文字的初创阶段的代表,并被用于中国文字史的研究。
记事铭文也常常带有徽记,但是它们多数是记载铸造器物的原因等情况。多数记事说明器物铸造是由于王室的赏赐,而且常常提到赏赐的数量(贝的朋数),也有关于其他事件如军事征伐或王室出巡。这些记事并不出于历史目的,但是却时常传递一些重要信息,我们关于西周历史的许多认识来自这些铭文。被认为属于商代的一些青铜器上也有记事铭文,相对较短,最多不过50个字。然而,由于它们是当时的记录,这些铭文就成了中国历史一个阶段的极其珍贵的“文献”,并且同一时代几乎没有可靠的其他种类文献。赤冢忠在一部关于商代青铜器的著作中,收集了60篇记事铭文,分为以下类别:纪年、征伐、赏赐、祭社、祭祖、节日、妇女以及其他。但周法高等编辑了一部更加全面的索引,在那里我们可以查到与每个人名、词汇、词组等等有关的记事的详细条目。
类型划分
商周青铜器可以按照当时的或者考古学的分类法来分类。器物的类型名称在文献中常常出现,有些青铜器带有自铭;实际上,在宋代的目录里,著录的器物已经被加上了文献上的各类名称。这一实践如果成功的话,将对重现商周文化贡献极大,但它不能够被完全接受。铜器的自铭也不包括所有的器类,它们只是不同程度的泛指名称。文献中的器名不能够总是可信地与实际器物对应。因此在实践中,所有研究青铜器的学者都采用这种或那种考古学分类法,可能时用文献上的名称,当文献中无名称或名称不可靠时,新造一些名称。
最广泛采用的商周青铜器分类法是基于器物的已知或假想的用途的。下面这个陈梦家采用的分类法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1.食器
A.炊器
(1)鼎、鬲、甗
(2)、
(3)炉、鬲、灶
B.盛食器
簋、、簠、豆
C.进食器
匕
2.饮酒器
A.温酒器
斝、盉、爵、角、尊
B.盛酒器
(1)尊类:尊、觚、觥
(2)瓶类:罍、、、盆
(3)壶类:盂、壶
C.挹取器
勺
3.器座
4.水器
5.乐器
6.兵器
7.车马器
8.度量衡器
9.农具和手工工具
10.服饰和装饰用具
11.其他
第一级分类(1—11)和第二级分类是基于它们假定的用途的,每一种具体器形则按照传统命名法命名。这些原则当今被广泛用来给博物馆馆藏中的和新发掘出土的青铜器进行分类,但确切的分类法和命名法却大相径庭,主要是因为基本基于猜测的用途所建立的分类标准不能够精确(图2)。
部分鉴于上述分类标准的不确定性,李济先生利用从安阳殷墟中发掘出来的礼器设想了一个新的分类法,第一级分类完全根据器物的形制。
1.圜底目
2.平底目
3.圈足目
4.三足目
5.四足目
6.兽形目
7.盖形目
每一类里面的具体器形依照传统命名法命名,但后面加上了“-形器”二字。例如,在“4.三足目”里的“鼎形器”。李济的意思是说,无论这件器物是否叫做“鼎”,它肯定是某种形状像人们通常认为是“鼎”的东西。这种命名法也许与直接把它叫做“鼎”的方法区别很小,但它表现了一定程度的谨慎。许多当代中国的考古学家采用了这种“-形器”的命名法,尽管李济的按照底和足形式进行第一级分类的方法并不总是按照他所设想的形式来使用。
图2 商周青铜容器的主要类型
(据张光直,The Archaeology of Ancient China,图174)
商代青铜器的分类法理论上还有很大的改进余地;实际上,在中国考古学整个领域内,器物分类法都是如此。正如J.O.伯鲁三十多年前所说的:
一组被研究的器物必须按照学生想要获得的信息,以多种不同方式分类,而且这些类别不能交叉。
按照我们想要获得的信息,我们的青铜器也可以以不同方式来分类。它们可以被分成型和式,显示它们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异,以便追踪不同型器物的历史,这在同一文化传统中和不同文化传统之间都适用。实例就是李济对于各型青铜容器和兵器的研究。以这种形式研究出来的各种青铜器物的历史,可以用来推断各种不同文化之间的关系。各种器物类型学上的变化导致了各该种器物每一期的关键特点的出现,而那些与众不同的器物可能用来判断它们所在的整个器物群的年代。一个器物群中的铜器可以简单地以描述为目的进行分类。为此任何效率高的和节约的分类法都可以应用,但是为了促进比较研究,考古学家们坚持不懈地开发广泛适用的分类系统。青铜和其他质地的器物可以分成能够表现文化组织的型式,实例就是对于商周饮食器的分类。最终,青铜器可以(很可能是按照等级)以其本身的命名法来分组。这种分组法将或多或少地与商人自己的分类法相符合。上述商代青铜器的分类法至今甚至没有被尝试过。
装饰艺术
商代青铜器的装饰艺术是以动物题材为特征的,尤其是神话化的动物主题。传统的中国古物收藏不重视装饰艺术的研究,每当提到它时,总被认为是具有说教意义的象征物。这种看法延续到了现代的研究者中:商周铜器艺术的动物主题被与古典文献中的神话和传说联系起来,它们在礼仪中的重要性也被确定了。
青铜器的装饰花纹当然可以与青铜器形制一样有类型学的意义。研究商代的学者们,主要是艺术史学家已经进行过不少这方面的研究,最有影响的是高本汉和罗越的研究。
在30年代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中,高本汉把商周青铜容器划分成三期:古典式(殷和公元前950年前的西周时期);中周式(大约公元前950—前650年)和淮式(公元前650—前200年)。他把古典式青铜器的纹饰分成A、B、C三类:
A类:饕餮面纹,有身饕餮纹,牛形饕餮纹,蝉纹,直立夔纹,单独纹饰。
B类:分体饕餮纹,三重动物纹带,无尾鸟纹,目云纹,斜角目雷纹,云纹,四叶纹,复合菱形纹,穗状纹,T形勾连纹,垂直扉棱。
C类:变形饕餮纹,龙形饕餮纹,有牙夔纹,有喙夔纹,有颚夔纹,回首夔纹,有羽夔纹,有翼夔纹,S形夔纹,变形夔纹,鸟纹,蛇纹,涡纹,蕉叶纹,有眼蕉叶纹,螺旋纹带。
高本汉经过对500余件标本的纹饰分析之后确认,这些类型的纹饰在商和早周的器物上的组合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一般来讲,A类和B类纹饰不会在同一件或同一类器物上出现,尽管它们都有可能分别与C类纹饰组合。对于这种情况,高本汉解释道,商代青铜艺术有两种相互竞争的风格,甲型和乙型(图3)。他认为甲型是主要的风格,乙型是由甲型演化而来,可能“新出现的铸造者的竞争对手的成绩是创造了乙型风格,它是在甲型的基础上创造的,但是却强烈地背离了甲型风格”。
图3 高本汉所划分的甲型(a)和乙型(b、c)青铜器
(据容庚:《武英殿彝器图录》)
高本汉的研究是对商代青铜艺术的第一次系统分析,它在原来被认为可能属于不同年代的青铜器内部建立了一条界线。根据他的方法进行的较晚近的研究曾经试图表明不仅是单个的青铜器,而且全体遗存都有他所提到的甲型、乙型的明显区别,这种情况与其说具有年代学意义,不如说具有社会学意义。一个新的利用数字代码来代表4000余件有铭文的商周青铜器的各种特征(包括高本汉所说的A、B、C类纹饰)所进行的统计学研究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些数据没有提供证据证明高本汉的假说是错误的”,虽然“它们也同样不能排除其他包括不同主题纹饰但又与高本汉的A、B、C类纹饰有同样形式组合的可能性”。
罗越的青铜器分组方法在高本汉的古典式当中是完全适用的;它实际上是基于被确认为属于商代的和从安阳殷墟发掘出来的青铜容器而建立的。但是他的分析并不囿于孤立的纹饰类型和主题,而是对于“器物的整体……器物的形制;装饰(包括主题、主题的形式和主题的布置)和技术上的特征”。罗越给他的五式分类法列出以下一个摘要:
Ⅰ式:细浮雕线条;简单形式;轻、薄效果。
Ⅱ式:浮雕形条带;粗重形式;雕刻效果。
Ⅲ式:紧密、流畅、由Ⅱ式发展来的更加圆滑的图案。
Ⅳ式:主题纹饰第一次从云纹中分化出来,云纹变成了地纹,主题和地纹平齐。
V式:主题纹饰第一次呈浮雕状凸起;主题纹饰高出地纹,地纹可以完全忽略。
罗越从他的五式分类法得出两个结论(图4)。第一,这些纹饰型式形成了一个发展演变的序列。第二,这些纹饰仅仅是单纯的图案,没有任何确定的——宗教、宇宙观、神话的——意义。无论如何,第一个结论来自50年代以来的考古发掘工作,正如下面将要详细叙述的那样。
制作技术
制作技术在传统学术界不是一个十分引起兴趣的题目。一些早期的著作中认为古代铜器是用失蜡技术铸造的,而这种技术现在已知是很晚才介绍到中国的。在这个领域的真正严肃的研究还有待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这种研究注重三个探索领域:物理和化学的分析以及商代技术的重建;金属的来源以及它反映的商代经济;制作技术和装饰艺术的相互关系。尽管对一些馆藏青铜器进行过这类探索,但是全部进行这些探索必须依靠考古发掘品。关于这些题目的重要课题下文将要继续谈及。
图4 罗越划分的Ⅰ—Ⅴ式青铜器:a.Ⅰ式;b.Ⅱ式;c.Ⅲ式;d.Ⅳ式;e.Ⅴ式
(a和b:亚瑟·M.赛克勒藏品,编号V59、V108;c:旧金山亚洲艺术博物馆,A.布伦戴奇藏品;d:密苏里州堪萨斯城威廉·罗克韦尔·尼尔森艺术馆藏品;e:辛辛那提艺术博物馆藏品——查尔斯·F.威廉斯的子女以他们夫妇的名义赠送)
第三节 卜甲和卜骨
很久以来,我们就知道周人利用龟甲占卜。《诗经·大雅·绵》描述了周族的祖先如何借助龟甲决定在陕西岐山附近建设他们的首都:
周原膴膴,堇荼如饴。爰始爰谋,爰契我龟,曰“止”曰“时”,筑室于兹。
1977年底,这种用于占问的龟甲残片在岐山附近的周代遗址中被发现。然而在那之前,学者们竟然不知道周代有刻字甲骨!他们也不知道占卜实际上也是商人的风俗,但是他们早在1977年之前——凭借他们关于甲骨文的知识——就知道占卜这一事实。早在19世纪末,商人的刻字卜骨就已经为人所知,而且它们的发现极大地改变了我们对商代历史的了解。
商代卜骨的发现离现代考古学的产生不很久远;不像青铜器的研究占去了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的一大部分,它的发现离科学的发掘不到30年。但是这里把卜骨作为商代考古学的一个独立部分叙述,因为它的文字的研究需要更多的文献知识而不是考古学知识。
让我首先简要介绍一下刻字甲骨的基本特征。安阳的商代人继承了灼烧骨片并按照裂纹预测吉凶的做法,而且把它发展到了新的高度。为了这一工作,他们首先选择骨料,打磨光滑,然后在每一片上钻出洞,凿出槽。使用的骨料有两种。第一种是家牛、水牛或少数其他动物的骨骼,主要是肩胛骨。第二种是龟的腹甲和(少数)背甲。这些龟属于以下种类:中华胶龟(Ocadia sinensis)、乌龟(Chinemys reevesi)、黄纹龟(Mauremys mutica)、闭壳龟属(Cuora sp.)和陆龟属池龟(Testudo emys)。除了乌龟以外,所有其他的种类都不产于华北,在商代,它们的甲壳可能是从外地运入的。
在准备阶段,这些肩胛骨要被攻治,去掉残存的肉渣。龟甲要沿甲桥锯开(甲桥保留在腹甲上,经常雕刻有此甲的来源和序数),然后打磨光滑。作为准备工作的一部分,甲和骨都有可能浸泡在某种液体中使它们软化,以便钻凿、烤出裂纹和镌刻文字,但是具体细节还不清楚。
在甲和骨的一面做出成排的钻和凿是为了使这一部分甲骨变薄,易于在加热的情况下产生裂纹而且使裂纹在另一面出现。早在新石器时代的一些卜骨上就已经出现了类似的坑洞,但是只有商代人才使它们规则地排列并精细地加工出来。钻为圆形,平底或圜底;凿为枣核形,V字形底。二者相互交叠。加热时,就会有两条裂纹在另一面出现,一条垂直,沿着枣核形的中轴,另一条横向,垂直交于中轴并通过钻的圆心。通常钻比凿靠近甲的中脊,以便横向裂纹可以指向中脊。在肩胛骨上也是如此,这样所有的横向裂纹都可以指向同一方向。
占卜时,在钻和凿的底部加热,另一面出现裂纹,解释裂纹的形状作为向祖先提出的问题得到的回答。在本书中,我们要等到一个恰当的时机来讨论商代占卜的整个过程,但是要把卜骨文字作为一种资料,一些相关要点必须在这里提出。
占卜吉凶在商代社会的各个阶层可能是很普遍的;但因为实际上所有刻字卜骨都是商王的问卜,我们就把我们的描述限制在商王宫廷里。显然,很多人介入了占卜的过程和结果:商王本人,有时他亲自问卜,而且在任何情况下所有占卜都是以他的名义进行的;贞人,作为商王的代言人问卜;卜人,执行占卜过程;占人,专掌解释裂纹的含义;史,专掌记录整个占卜过程并将其刻在甲和骨上。当然,这只是基本角色,有的角色可能不止一人,有的可能兼管几个角色。在宫廷中,占卜是一项重要活动,无疑在王室成员和整个王国的决策中起重要作用。甲骨文记录包括以下内容:祭祀、征伐、田游、往来行止、旬、夕—日、天象、年岁、疾病、生死、生育、梦、营建和其他。有些占问是常规进行的(例如关于一些礼仪、旬、夕、日的吉凶等);有的则是根据需要临时问卜。无论哪种问卜,贞人都要要求卜人进行占卜,卜人要执行占卜过程,占人则接收卜人所求示的祖先发来的回答。然后史就当场记录下来这些疑问、预兆的内容,少数还记载是否应验。从这些记录中,我们了解了占卜的过程。
每一次占问的过程可能包括在甲骨的不同部位多次进行灼烧和察看裂纹的过程。张秉权发现,只要是用腹甲占卜,这个灼烧和察看的过程就依照以下五种顺序之一种:由上端到下端;由中脊到外侧并由上端到下端;由外侧到中脊并由上端到下端;由下端到上端;以及不规则移动。这些重复问卜既有正面问卜,也有反面问卜:是否将要这样或应当这样?是否不会这样或不要这样?当超过一行钻和凿被灼烧时,正面问卜和反面问卜分别刻在中脊的两侧。裂纹出现后,卜人有时会把裂纹刻深,以便能够清楚和永久保存,在裂纹旁边刻上数字指示正确的顺序,并且挨着裂纹刻下一个兆符。占人解释裂纹的确切方法已经不得而知。张秉权认为,纵横裂纹相交的较大角度(与上端夹角大于70度)比较多地被认为是吉兆,但是其他因素也需要考虑,因为同样角度的裂纹旁边刻有不同的兆符。因此他猜测在某些情况下,卜人在裂纹形式所表现的吉凶上有可能与祖先神祇达成某种口头约定。
占卜结束后,档案记录者——史有时会继续进行在用于占卜的甲骨上做记录的工作。记录多数是用刀刻出的;有时是先写后刻或先刻后用红、黑、褐色颜料填入。每个典型的记录由以下部分构成:
1.叙辞:通常由两部分组成:举行占卜的干支日期(□□卜)和贞人之名(□贞);
2.命辞:向祖先提出的问题;
3.占辞:这一部分通常包括在背面的符号,但有时(商王亲自作占人时)它是刻在正面紧接命辞;
4.验辞:在事后记载卜兆的灵验程度的刻辞。
这四部分并不总在每一个记录中全部出现;3、4两条常常省略。如果占问重复进行,刻辞将在同一片甲骨上重复,但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的刻辞将以简化形式出现。此外,问卜经常以正面和反面的形式进行,刻辞也就分别位于卜甲的两侧。这样,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卜辞。因为刻字甲骨发现时常常是破碎的,完整的成套卜辞就不是常规而是例外了。所以缀合这些碎片的各种努力已经做出并在进一步深入,包括利用计算机技术。
这些记录,无论是残片还是原有的和恢复的完整成套卜辞,提供了19世纪末以前从未获得过的源源不断的重要商代史料。很明显,商代宫廷有一个档案库,收藏这些刻字甲(图5)和骨(图6)。商亡后,这些档案成为殷墟的一部分湮没地下,从人们记忆中消失。1978年以后在殷墟的考古发掘证明在隋(公元581—618年)唐(公元618—907年)时代,人们在挖掘墓穴时就已经扰动过这些甲骨碎片并重新埋没了它们。这些人们不会过多注意它们,更不会广泛宣扬。但是后来,它们被当作中药成分之一的“龙骨”(古代动物的骨骼,通常是化石)收集并用于医疗。有些龙骨引起了西方古生物学家的注意,追踪它们来源的结果是“北京人”的发现,这一传说已经广为流传。
图5 台北“中央研究院”收藏的一片刻字卜甲
(据Smith and Wan-go Weng,China,A History in Art,p.26)
图6 台北“中央研究院”收藏的一件刻字肩胛骨(《生活》杂志供稿)
“龙骨”也导致了甲骨卜辞的发现。一个普遍流传的故事是,在1899年,北京的一个有点名气的学者王懿荣,患了疟疾,治疗此病的药方中有一味龙骨。一位房客刘鹗(《老残游记》的作者)也是搞学问的,碰巧看到了其中有些残片上有文字。刘鹗把此事告诉他的房东,两人都很惊讶于这些从未为人所知的古代文字并开始追寻其来历。经过可观的周折,他们和其他人的努力成功了,而且导致了安阳殷墟的发现,那里出土了大量的刻字龙骨。学者和文物贩子都立即开始了紧张的收集活动,给遗址带来了进一步的破坏。终于,1928年,科学的考古发掘开始了,第一次发现了呈原始埋藏状态的甲骨。李济在他的《安阳》一书中,详细介绍了搜集甲骨活动的过程,以及以搜集甲骨为中心的考古发掘的经过。
据董作宾统计,共有约10万片甲骨出土,据信全部来自安阳。它们尺寸有大有小,大到完整甲骨,小到指甲大小的甲骨碎片。这10万片甲骨中,只有两批来自科学发掘:
1928—1937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发掘24918片;
1929—1930年,河南省博物馆发掘3656片。
董作宾统计之后,在安阳又有大批甲骨出土。最重要的一批是1973年出土的5000片。这样,自1928年以来,已有33500片甲骨经科学发掘出土。另有10万片左右非科学发掘出土的甲骨,大部分出土于1928年以前。它们分别收藏于中国国内和海外的公私机构中。根据陈梦家1956年的统计,它们的收藏情况如下:
大陆公共收藏:约51000片;
大陆私人收藏:约4000片;
台湾省收藏:约26000片;
欧美收藏:约7000片;
日本收藏:约10000片。
商史学者并不总是必须使用原始的甲骨来研究;实际上,多数研究课题可以利用甲骨文的拓片、照片和摹本著录满意地进行。最重要的著录见下表(仅限于收录500片以上者,第三部因为著录若干完整甲骨,故特别收入):
胡厚宣主持的一项宏伟工程正在北京进行,它要把发表过的和未发表过的全部甲骨收集起来,使人们揭开封面(以《甲骨文合集》为名)便可得到任何一片。这一领域研究的最好帮助是李孝定对甲骨文单字的研究和岛邦男对甲骨文单字、普通姓名和术语所作的索引。
因为卜骨是用于宗教活动的,它们传递的主要是商代宗教的情况,然而商史学者们巧妙地利用它们去探索商代文化和社会的几乎一切领域。罗振玉进行的关于甲骨文的最早研究之一讨论了以下几个课题:都城、王名和人名、地名、字体、占卜、文字和礼仪、占卜方法。郭沫若的视野更加广泛和深入,他首次使用甲骨文研究商代社会和文化的以下方面:干支、数字、世系、天象、食货、征伐、略游、杂纂。自从这些开创性著作发表后,涉及商文明各个侧面的大量研究不断出现,它们的成果对本书和商史的各种研究都是必不可少的。
第四节 考古学
商代史学理论在甲骨卜辞发现后有了两个方面的剧烈变化:首先,这些卜辞以其文字首次提供了直接接触商代历史的一条途径。其次,它最终导致了安阳殷墟的发现和科学发掘。当有字卜骨出现在市场上时,商人们说它们来自河南的汤阴和安阳。1910年,罗振玉在安阳西北小屯村发现了甲骨文的来源,并否定了汤阴来源说。甲骨研究者们便自己来到小屯寻找遗址:1914年明义士、1915年罗振玉、1918年林泰辅。然而这些学者仅仅注重甲骨文字;此外,他们缺乏现代考古学的训练,而这对于下一个必然的步骤——发掘安阳的殷代文化遗址是必需的。
正在这时,现代考古学传入了中国。对于西方汉学家来说,考古工作至迟开始于斯文赫定、勒科克和斯坦因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中国新疆和甘肃的考察,其重要成果是敦煌烽燧遗址的发现以及其他一些成果。日本学者19世纪末在中国东北进行过早期的考古调查。但对于中国学者来说,他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中原,山西、河北、山东、河南、陕西这些产生了三皇五帝传说和“三代”的地区。到地下去寻找古人遗迹的想法直到20世纪20年代前后周口店北京人和仰韶遗址——第一个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现才产生。20世纪20年代也产生了疑古派,对中国古代历史理论产生怀疑。以年轻学者顾颉刚为首的这一学派不仅怀疑三皇五帝的存在,而且怀疑“三代”的前两代的存在。
20世纪20年代也是中国古代史学理论的关键年代。以前一直被认为是中国文化正统来源的历史文献现在被提出了疑问,但新发现的甲骨文给了它强有力的帮助。新的科学领域——考古学成了一举解决这些问题的万应灵丹。因此,1928年,当蒋介石的国民党政府在南京成立后,中央研究院和它下属的历史语言研究所在广东成立,顾颉刚在五四运动中的战友傅斯年派董作宾去安阳调查是否有和甲骨卜辞一样值得发掘的遗物。
当时33岁的语言学家、河南人董作宾——安阳也在河南,这是他被派去的原因之一——于8月12日至14日去安阳做了调查。这是他的调查报告:
抵安阳之日,为八月十二。下车,即往访河南省立十一中学校长张天骥君。谈及余此次来彰之任务,张君为言其在民国十四年前往调查之情形。谓甲骨出土地,在城西北五里之小屯村。村北里许,即洹水流经处,滨洹农田,皆出甲骨。彼曾偕学生旅行其处,见无字之骨片,田中多有。以木枝向地下掘之,深尺余,即得有字者。又谓在村中购求甚易,若云买字骨,则妇孺咸集,曾以洋一元,买得小片盈掬。惜其物经会匪之乱而丧失,余不得一见耳。张君并言近年出土者仍陆续有之,某君尚获有一完全之龟甲云。
十三日雨,不能赴小屯,乃向城内古董肆访求甲骨。……西门内张姓古董铺,有残甲骨大如指甲者数粒,问以出土地及最近出土之情形,多称不知。他古董商人亦然。盖以余为他乡人而不肯实言也。至钟楼巷遵古斋,肆主王姓,尚诚实,为余言民国初年出土者甚多,最近如九年,十四年,及本年皆有大宗出土。其物有尚未售出者,并允代为搜求。出其所藏数十片,亦甚小,大者长寸许而已。……
次日天色少霁,余乃至十一中学,倩友人徐昭洁君为导,向小屯行。……至小屯购得甲骨数宗,共百余片,价三元。皆为妇孺携来者,如张君所说。间有长二三寸之骨条,索价甚昂,每条约四五元,则一概未买。然由此可证甲骨之出土者多,村人几于家家有之。村人且言,日常有古董客来,收买甲骨,能出重价。惟不要小块者,故挖掘时遇小块则弃而不顾,妇孺辈从旁捡拾,储以待售,余所购皆若辈之物也。其小者仅有一画半文,然余购之意,固不在多获佳品,而在知其出土之情形,并以为此行之纪念而已。
雇一幼童,导吾等至村北,求甲骨之出土地。童指示一沙丘,谓甲骨出于其下。余甚异之,盖罗雪堂于民国四年曾亲履其地,谓“出甲骨之地约四十余亩,又甲骨之无字者田中累累皆是,其地种麦及棉,乡人每以刈棉后即事发掘,其穴深者二丈许。掘后即填之,复种植焉”。又张尚德(天骥)君亦云其地为农田,岂彼等所至非此地耶?抑其附近之地耶?余细审此沙丘之西面,近于棉田之处,有新掘而复填之坑十,于一坑之旁检得无字之骨版一块,确为卜用之骨版,则此童之言似亦非妄。沙丘高出农田数尺,其东为斜下之坡,直达洹河之滨。丘上不能种植,惟有黄沙白草而已。
…………
调查之经过如此。则吾人可由此次调查而知者,为甲骨挖掘之确犹未尽。殷墟甲骨,在清光绪二十五年出世,至宣统二年罗雪堂派人大举搜求之后,数年之间,出土者数万。自罗氏观之,盖已“宝藏一空”矣。然民国以来,如肆估所说,则挖掘而大获者已不止一次。张君十四年调查,亦云农田之内,到处多有。而吾人于村中亲见之品,又皆新近出土者。凡此,皆可为殷墟甲骨挖掘未尽之证。至于甲骨之出土地,亦有可言者,则今之沙丘与滨洹之农田也。……是则由国家学术机关以科学方法发掘之,实为刻不容缓之图。
董作宾的建议很快被采纳了,同年10月进行了第一次考古发掘。由考古学者在安阳正式进行的15次发掘从此开始[第二次起,发掘由李济主持(图7)]。历史语言研究所的发掘在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不久便匆匆中止(图8)。1928—1937年的发掘成果20—30年代在北京、30年代末—40年代在西南、40年代末在南京、50年代至今在台湾发表于“中央研究院”的出版物上:发表地点随着国民党政府的迁移而变化。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安阳殷墟继续成为考古发掘的重点。以下是根据已发表的资料编制的殷墟考古工作年表:
图7 1928—1937年殷墟发掘的主要参加者
(a.李济;b.梁思永;c.董作宾;d.石璋如;e.高去寻)
图8 30年代殷墟发掘一瞥
(据高去寻:《乙区基址上下的墓葬》图版三)
1928年:历史语言研究所的首次发掘于10月13—30日进行。发掘重点在小屯、小屯北地、小屯东北地。
1929年:历史语言研究所的第二次发掘于3月7日—5月10日在小屯、小屯北地、小屯南地进行。第三次发掘于10月7日—21日、11月15日—12月12日在小屯北地、坝台至小屯西北地进行。
1931年:历史语言研究所的第四次发掘于3月21日—5月11日在小屯北地、4月16—30日在四盘磨、4月16日—5月12日在后冈进行。第五次发掘于11月7日—12月19日在小屯北地、11月10日—12月4日在后冈进行。
1932年:历史语言研究所的第六次发掘于4月1日—5月31日在小屯北地、4月8日—16日在高井台子、4月15日在四面碑、4月14日—5月10日在王裕口和霍家小庄进行。历史语言研究所的第七次发掘在小屯北地进行。
1933年:历史语言研究所的第八次发掘于10月20日—12月25日在小屯北地、11月15日—12月21日在四盘磨、11月15日—1934年1月3日、1月15—24日在后冈进行。
1934年:历史语言研究所的第九次发掘于3月9日—4月1日在小屯北地,3月15日—4月1日、4月10日—20日在后冈,4月30日—5月22日在南坝台,4月2日—5月31日在侯家庄南地进行。历史语言研究所的第十次发掘于10月3日—12月30日在侯家庄西北冈、10月29日—12月5日在同乐寨进行。
1935年:历史语言研究所的第十一次发掘于3月10日—6月15日在西北冈进行。历史语言研究所的第十二次发掘于9月5日—12月16日在大司空村南地、10月20日—11月7日在范家庄北地进行。
1936年:历史语言研究所的第十三次发掘于3月18日—6月24日在小屯北地进行。历史语言研究所的第十四次发掘于9月20日—12月31日在小屯北地、10月24日—12月10日在大司空村南地进行。
1937年:历史语言研究所的第十五次发掘于3月16日—6月19日在小屯北地进行。
1937—1945年:日本侵华期间,庆应义塾大学和东京帝国大学的日本“学者”于1938年、1940—1941年在安阳发掘。1939年,韩斯福(S.H.Hansford)有过简短参观,并报告了当时当地的情况。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首次发掘由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于4月12日—6月10日在西北冈(改名为武官村北地)以及小屯以西洹河南岸的几个地点进行。
1953—1954年:考古研究所于3—4月、6—7月、1955年1月在大司空村东南地进行发掘。
1955年: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第一队于8月18日—10月23日在小屯南地进行发掘。
1957年: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于8—9月在薛家庄南地发掘。11月上旬该队在薛家庄北地发掘。
1958年: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于2—3月在大司空村南地发掘。本年开始,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安阳连续进行发掘工作。1958—1959年发掘的地点包括:小屯西地、苗圃北地、张家坟、白家坟、梅园庄、孝民屯、北辛庄、范家庄、后冈、大司空村和武官村北地。
1959年:考古研究所的工作继续进行。在小屯村西建立了考古工作站和陈列馆。
1962年:考古研究所秋季在大司空村东南地发掘。考古研究所在殷墟范围以外洹河流域调查古代遗址。
1963年:洹河流域的调查继续进行。
1969年:春季,考古研究所在武官村北地发掘。
1971年:考古研究所与安阳市文教局在后冈发掘。12月8日,考古研究所在小屯西地发掘一个卜骨坑。这一工作断续进行到1973年5月结束。
1972年:考古研究所于1月28日—3月30日在后冈发掘。3—4月在孝民屯南地发掘。
1973年:考古研究所于3月—8月10日、10月4日—12月4日在小屯南地发掘。
1975年:冬季,考古研究所在小屯北地发掘。
1976年:考古研究所于4月16日—6月30日在武官村北地发掘。7月在小屯北地发掘。
从董作宾在安阳试掘到现在已经50年,安阳的工作仍然在进行。这个遗址的考古资料,和甲骨卜辞提供的文献记录一样,几乎是独一无二的。它们继续充实着我们研究商文明的基本资料,也是本书的基本素材。
在安阳以外,也发现了大量的考古遗址,文化面貌与安阳殷墟的相似或有联系。但只有郑州有广泛开展并有详细地层学资料的考古工作。为了简要叙述已经做过的工作,下面我列出一个郑州等地考古工作的清单。
郑州的商代考古
郑州地区的第一处商代遗存1950年由一名教师发现于城市东南的二里冈。1951年起,由河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展开调查。1952、1953年,北京大学和考古研究所合办的短期考古培训班在这里发掘。这些调查和试掘显示,二里冈和郑州地区的其他一些地点是十分重要的商代遗址,更重要的是,它们的文化面貌早于安阳殷墟。于是,从1953年起,由郑州市文物工作队(后来是郑州市文化局、市博物馆和河南省博物馆)对这里开展了深入的调查和发掘工作。其中已知的发掘工作和已发表的成果如下:
1953年:配合郑州市的基本建设,连续的调查和发掘开始。起初的重点是1952年发掘过的二里冈遗址。
1954年:主要发掘以下四处遗址:人民公园、白家庄、紫荆山北和南关外。
1955年:上一年白家庄的工作继续进行。另外在铭功路西侧、二里冈、南关外也进行了发掘。
1956年:发掘工作在更多地点进行:铭功路西侧、紫荆山北、洛达庙、南关外、王。注2探寻商代城墙的工作也开始实施,至1973年完成。
注2《郑州王村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
1957年:1956年后,由于已经发表的资料得到重视,郑州商代遗址的考古工作仍然进行,但未进一步深入。仅有1957—1959年在上街,1965年在铭功路西侧,1973、1974年发掘宫殿台基,1974年在张寨南街的工作见诸报道。
和在安阳一样,郑州的考古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但工作已远不如以前广泛,部分原因是商城的中心为今天的城市所占压。从已知的考古资料看,这里的商代考古是极其重要的,它提供了完全早于殷墟的商代聚落的情况资料,它也是后世都城的祖型。
其他地区的商代考古
近三十年来,与安阳和/或郑州的商代遗存面貌相似的考古遗址在中国各地被陆续发现,北至辽宁,南到江南。这些遗址还没有哪一个像安阳和郑州的那样得到全面的发掘,但是将来的考古工作可能证明有些会和安阳、郑州的一样重要,甚至在某些方面还会更加重要。下面是各主要遗址分布区的已知资料的简介:
河南西北部和山西南部 这里是二里头类型文化的分布区,该类型在考古学文献中被认为属于早商。根据最近的关于二里头类型文化和商文明起源的研究(下文将讨论这一问题),我们将把这一文化类型从商代的领域中划分出去。去掉了二里头类型文化的遗址之后,这一地区就几乎只有东部边缘有类似郑州和安阳那种类型的商文化遗址了。这些遗址包括陕县七里铺、渑池鹿寺、孟县涧溪、温县小南张、洛阳附近的一系列遗址、巩县稍柴、临汝煤山。
山西中部和陕西 据说商式青铜器曾于1949年以前在山西省中西部黄河河谷的石楼出土过。这些铜器群多数属于偶然发现,它们沿黄河河谷分布,北至保德。在石楼的一些地点(二郎坡、桃花庄、后兰家沟、义牒及其他)、保德以及与保德隔河相望的陕西绥德都有发现。类似商代面貌的零星遗存在山西中部如太原和忻县,以及陕西中部的岐山也有发现。
河南北部和河北南部 这是黄河下游以安阳为中心的平原地带,向北伸展到太行山东麓。已知的遗址有新乡潞王坟、辉县的一些遗址,汤阴朝歌、磁县界段营、邯郸涧沟、邢台的一些遗址,藁城台西、灵寿北宅村、曲阳冯家岸以及北京刘家河。更北的辽宁发现的一个铜器群也被认为属于商器。
山东 根据1972年以前的调查资料,除最北部的德州地区外,全省都有商代遗存发现。其中最著名的是许多年前就已发现、新的工作又披露了重要资料的两处遗址:济南东部的大辛庄和益都东北的苏埠屯。
河南、江苏北部和安徽的淮河平原 河南东部、山东西南部、江苏北部和安徽是商代考古的一个潜在的重要地区,因为大部分历史学家(如前所述)把成汤的国都“亳”设想在商丘境内。但是尽管淮河平原是商代考古学者们较早注意的一个目标,商代遗址仍未发现很多。已见诸报道的商代遗址有河南中部的鄢陵和扶沟、江苏北部的几个遗址(尤其是高皇庙和丘湾),安徽北部的阜南、寿县、嘉山甚至安徽中部长江流域的肥西。
汉水流域和长江中游 这一地区代表着商文明的南渐,它最近才在考古学上明朗起来。开始,河南西南部汉水上游的南阳十里庙和淅川下王岗发现。沿汉水向下,一系列重要遗址在黄陂发现。长江以南,商代遗存在湖北崇阳、湖南石门、醴陵、宁乡和常宁以及江西的清江、都昌都有发现。
以上列举的商代遗存都是最近发现的,资料尚显贫乏。但一个文明在地理上扩展得如此类遗存所反映之辽阔,已经给商史研究者一些巨大的暗示,这些暗示的一部分将在本书下文探讨。
第五节 理论模式
在商代史学中,有两种成为详细理论的基本倾向占主导地位:史料学和马克思主义。可以这样说,把史料学等同于史学,是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从1928年在广东成立至今的基本观点。由于历史语言研究所在安阳发掘中的重要地位,无论是所内产生的还是所外实践但深受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响的商史理论,都在很大程度上注重新史料的取得和对它们的逐一研究。
史料学的一个宣言是发表于《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一本的傅斯年所著的“工作旨趣”,他在1928年该所成立至1950年他去世一直担任所长:
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利用自然科学供给我们的一切工具,整理一切可逢着的史料……在中国的语言学和历史学当年之有光荣的历史,正因为能开拓的用材料,后来之衰歇,正因为题目固定了,材料不大扩充了,工具不添新的了。不过在中国境内语言学和历史学的材料是最多的,欧洲人求之尚难得,我们却坐看它毁坏亡失。我们着实不满这个状态,着实不服气就是物质的原料以外,即便学问的原料,也被欧洲人搬了去乃至偷了去。我们很想借几个不陈的工具,处治些新获见的材料,所以才有这历史语言研究所之设置。我们最要注意的是求新材料,第一步想沿京汉路,安阳至易州,安阳殷墟以前盗出之物并非彻底发掘,易州邯郸又是燕赵故都,这一带又是卫邶故域。……第二步是洛阳一带,将来一步一步的西去,到中央亚细亚各地,……总而言之,我们不是读书的人。我们只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
于是,安阳发掘便在历史语言研究所的主办下,以获取史料为明确目的开始进行了。每当新的资料取得了,新的问题提出并被解决了,商代的历史就被丰富并且扩展了。参与安阳发掘工作的学者们只是与资料本身打交道:“董(作宾)去研究文字记录,而我(李济)则注意所有其他文物。”吴定良,一个体质人类学家,就致力于人骨的研究。计划中的安阳发掘报告的大纲如下:
1.发掘经过
2.建筑遗址
3.骨卜、龟卜与甲骨文字
4.冶铜术与青铜器及他种金属品
5.陶器
6.石器、骨器、蚌器
7.兽骨
8.附近遗址
9.墓葬
10.宗教、艺术及社会组织
从正面讲,我们关于商代历史的认识的确被安阳发掘所得的史料大大丰富和扩展了。问题是,事实真的能自己说话吗?资料的分类代表着对古代文明的分类法。这种方法真的能最好地揭示我们正在研究的这一文明的内在秩序吗?换句话说,史料学是一种理论。这是古代史研究的最好理论吗?
不,马克思主义者说。他们是唯一在明确理论指导下研究商史的学者群体。对于郭沫若这个最有影响并且最早倡导用马克思主义诠释中国历史的学者来说,像李济、董作宾这些史料学者们是“捧着金饭碗讨饭”的乞丐。早在1930年,正当历史语言研究所的学者们开始探寻新史料时,郭沫若就在他的开创性著作《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首次尝试“用科学的历史观点研究和解释历史”。这种历史观的代表作就是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1884年)。郭沫若在他的书中,首先简短地表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阶段——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论,然后就去分析当时可以获得的史料,包括甲骨文和金文,得出结论说商代代表原始社会的晚期,此时氏族制度仍然存在,但阶级社会已经开始。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随着田野发掘所获资料的增多,郭沫若被迫改变他关于商代社会发展阶段的结论。正如他1954年所表白的:
掌握正确的科学的历史观点非常必要,这是先决问题。但有了正确的历史观点,假使没有丰富的正确的材料,材料的时代性不明确,那也得不出正确的结论。
根据更新的史料,郭沫若改变了他的看法,认为商代社会正处在社会变革的奴隶制时代,对商代社会的这一定性今天成为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的一致看法。
下文我们将以发展的眼光较多地讨论商代的社会形态。这里我们只注意马克思主义的发展理论——如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所解释的——作为分析商代史料的一种明确的理论模式:文化和社会的因素被安排在每个发展阶段的排序明确的结构里,这些结构本质上从一个阶段转变到另一个阶段,文化和社会的因素也随之重新安排。一旦我们正确依照它的发展阶段确定了一个社会——商代——的性质,我们的任务就是做两件事:把我们的史料编排成在结构上讲得通的顺序——无论是按时代还是按等级——来帮助我们了解它们所构成的系统,并且填补史料中的空白。这种方法论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的有力工具,也是当代研究其他地区文明起源的考古学者中的新发展派的有力工具。例如埃尔曼·塞维斯的发展阶段说——氏族、部落、酋邦、国家——正好为编排我们的史料这一目的服务,并且有了另外的有利条件:把原始社会划分成了三个不同层次,而不是一个。
不论是史料还是概括性的发展理论,对于了解商文明——以及其他一切文明——都是必要的;我们也需要一个中介理论模式来帮助我们把史料和理论结合在一起。正如上文所述,史料学并不缺乏理论;只是它的理论是无序的、不明确的并且不能检验。另一方面,在我们说我们可以用一种普遍适用的理论解释我们的史料之前,我们最好确认这些迄今建立在世界其他地区材料基础上的理论确实是普遍适用的。为此,我们必须根据其本身的迹象把史料组织在一起,排除理论的干扰。
什么是“本身的迹象”?我这里指的不是史料内在的本质;史料学家已经看到了它们的价值。我指的是凭经验建立起来的史料间的关系;这种相互关系是任何结构的组成都必然会有的。各种因素相互以各种形式——水平的、倾斜的、成层的或更复杂的形式——结合成为一个结构。它们形成一个复杂、有机的整体。这一文明消逝后,这些因素就分崩离析了,有些消失了。我们的工作就是重新整合它们。为此我们需要好的、可靠的资料,多多益善。我们也需要修正总体的指导理论以及可靠的人类社会根本结构。但是我们也需要具体的、特有的、可靠的方法在特定的层次上重建我们手中这些史料间的复杂关系。有些方法是不言自明的:考古学的年代序列,从空间上排列这些因素之间的复杂关系;还有文献描述。但其他的就不那么明显:也就是说,那些中介理论模式。
中介理论模式是管理零散的文化因素的规则——这个零散的含义是它可以在历史记载中独立存在。这种模式成为规则是因为文化因素是共同变化的,零散的因素必须按照明确的、具体的规则组织在一起。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利用这些规则来重建过去的社会并恢复它们失去的因素。
到哪儿去寻找这样的规则呢?我相信只有一种方法能够获得有益于从支离破碎的材料中恢复整个社会系统——至少是它的基本结构——的规则,那就是利用理论模式,也就是当代的以及可以获得详细文献的历史时期的文化和社会的运作系统和亚系统的蓝图。让我马上澄清一件事情。这不是曲解我们的事实甚至剪裁它们使之适应理论。我们的理论是已知社会系统的蓝图,如果我们的事实不能符合它们,那就意味着要么是这种已知社会系统是全新的,要么是我们的事实还不充分。永远不能“削足适履”。如果我们有一个引擎上的一些零件,我们就要在把它们装配起来之前拥有所有引擎的蓝图,以使这些零件的装配符合其中的一张。有可能这些零件原来所属的那个引擎的蓝图没有了,工作原理也完全不为人所知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或者可以装配一个新引擎,或者干脆什么都装不成。这个比喻不会十分恰当,因为历史学家必须面对的人类社会并不是引擎;但它们的运作——尽管可能更加复杂——总是基于相对比较简单的原则的。
文化和社会行为的民族学规律可以跨文化地总结出来。“近些年,许多跨文化的研究见诸报道……这些研究通过文化对比寻求人类行为不同方式之间的关系。”参与比较的文化不宜过多,但这种比较的目的是寻找这些差异的并存因素,并给这些并存因素一个满意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