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对各县(区)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聚集性疫情,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在2h内进行网络直报,事件级别可先选择“未分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事件调查及后续进展,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对事件定级后,可对事件级别进行相应调整,并将事件初次、进展和结案报告及时进行网络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