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三)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
(五)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六)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释义】 本条是关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内容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应急处理工作。不同突发事件所组成的应急指挥部的成员可以不一样。但是,每一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必须列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部门,并明确各个部门的具体职责。
二、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在日常工作中,要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并及时发出预警;突发事件发生后,也要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跟踪监测,掌握其变化情况,对可能出现的趋势和问题及时进行预警。在应急预案中,要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制定监测计划,预警等级,报告程序和时限,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应急处理机制能不能及时启动,应急措施是否有效,关键要看突发事件信息渠道是否畅通。信息不准,反应可能出现错误;信息不快,反应就会延误。所以,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要形成制度,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渠道,明确程序,明确主体。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
由于突发事件的种类不同,根据专业机构的不同性质,明确对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机构,并规定其任务,可以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监测和预警。
五、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突发事件有大有小,有轻有重。所以,不同性质、不同范围、不同危害程度的突发事件,采取的应急处理方式,动用的应急力量,实施的应急措施是不同的。将突发事件分为不同等级,并按照不同等级制定不同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可以最有效地应急处理突发事件。
六、突发事件的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包括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还应当包括对不同种类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现场控制措施。
突发事件种类很多,其预防措施、现场控制手段也不尽相同,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器械以及技术等也不一样。根据不同情况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和现场控制方案以及物资储备,并建立合理的物资调度制度,对防范突发事件十分必要。应做到有备无患,否则,将措手不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离不开专业人员,从现场处置、医疗救护到科研攻关,等等,都需要一大批经过专门培训的专业人员。把专业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从长计议,并加强经常性培训,才能保证这支队伍能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