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不一定是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向医生详细告知个人症状和近期活动情况。
(2)如果发病前14天内曾到武汉及疫情高发地区旅行,或发病前14天内接触过来自上述地区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的聚集发病,应到当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排查。(吉林省定点医疗机构和吉林省各地疾控中心公开电话见第39~42页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