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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说明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是宋代以来的著名方书之一。宋代官府设立药局,专司药材、药剂的管理与经营,称为“和剂局”。本书是和剂局的成药处方范本,初刊颁行于北宋神宗元丰年间(1078~1085)。至徽宗大观年间(1107~1110)曾由当时药局管理人员陈承、裴宗元、陈师文组织专业人员校正、增订。嗣后,于南宋高宗绍兴(1131~1162)、理宗宝庆(1225~1227)、淳祐(1241~1252)年间又多次重修,每次均有增补,书名、卷数也有多次调整。因绍兴十八年(1148)将药局更名为“太平惠民局”,所以本书自此以后就名为《太平惠民和剂局方》。现宋版已佚,自元代以后多有刊印,如:元版有宗文书堂郑天泽刊本(以下简称郑本)、高氏日新堂刊本(以下简称高本)。明版有叶氏广勤堂刊本、熊氏种德堂刊本。清版有《续知不足斋丛书》刊本等。1959年人民卫生出版社曾据郑本并与他本互校排印出版(以下简称人卫本)。以上现存各本中,以郑本为优。高本缺卷之八治疮肿伤折下的五行八卦之图、卷之九治妇人诸疾下的催生符图,诸咒禁法亦多有脱漏。明、清刊本中也均缺五行八卦之图、催生符图及诸咒禁法,且书中方剂多有脱漏。人卫本与郑本接近,而1959年排印时删去了卷之八、卷之九中的上述内容。
此次整理出版《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为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及高等中医药院校学生提供较好的新版本,以供临床、教学、科研参考,对继承发扬中医药学的宝贵遗产,提高临床疗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这次点校整理《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1.版本选择 以郑本为底本,即原本。以人卫本为主校本,以高本为旁校本,以《续知不足斋丛书》刊本为参校本。以对校、本校为主,间以理校、他校。
2.文字使用 书中基本使用正确规范的简体字,异体字统一改为正体字,不出校注。个别不能对应为简体字的繁体字予以保留。
文中原有大、小字之分,仍予保留。
3.段落与标点 基本沿用原书段落,个别不合理处予以改正。
按照文义与医理对原文进行标点,标点符号的使用以现代汉语标点符号使用规范为依据。标点符号以逗号、句号为主,间用顿号、分号、冒号、引号,少用问号、感叹号。
4.校勘方法 凡底本中明显的错字与脱漏、讹误之处,均据校本径改,不出校注。
凡底本目录与正文标题不一致者,据正文径改,不出校注。
底本为竖排版由右向左排,凡底本中的“右”字,均改为“上”,不出校注。
凡底本与各本虽有出入,但其意两可者,均依底本。
凡各本均同,但疑其有误又无据可考者,一律不改,出注说明。
原书中的药名用字与现代不同者,据《中药大辞典》与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中药学》径改,不出校注。药名用字的校改,仅限于字数及发音相同者,如白芨→白及、黄耆→黄芪、黄檗→黄柏、石苇→石韦等。
这次点校整理尽可能保持本书原貌,所以原书中某些带有迷信色彩的内容,如卷之九治妇人诸疾下的催生符图及诸咒禁法等内容,均予保留,谨供读者参阅。
5.增设方剂笔画索引附于书后,以便读者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