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脑卒中防治指导规范(合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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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偏头痛

【指导规范】

1.有先兆的女性偏头痛患者,建议改变生活方式,包括戒烟、减少口服避孕药摄入等。

2.降低偏头痛发作频率可以减少卒中发生,但不建议过度使用缩血管药物来治疗偏头痛。

【证据】

1.研究表明,有先兆的偏头痛是缺血性卒中的一项独立危险因素,并且育龄女性(<45岁)、吸烟、口服避孕药均会增加卒中风险,而无先兆的偏头痛及男性患者中尚未观察到缺血性事件有显著增加风险。

2.近期研究提示,偏头痛的发生机制可能是皮层兴奋失衡、脑膜炎症、三叉神经血管系统激活等多重因素的相互作用。偏头痛与卒中发生风险之间的关联尚未得到明确阐释。目前研究热点集中在卵圆孔未闭(patent foramen ovale,PFO),临床流行病学调查显示PFO更多发生在有先兆的偏头痛患者中,可能机制为微栓子经未闭合的卵圆孔流出,导致脑缺血并诱发偏头痛;另外,一项以55岁以下患者为对象的前瞻性研究发现,偏头痛组出现高凝状态的比例明显高于无偏头痛组(38.6%vs.16.4%,P<0.01)。

3.对于偏头痛患者,迄今没有明确推荐的预防血管事件发生的药物,有无偏头痛病史对于卒中患者的急性期治疗和二级预防并无区别。用于治疗急性偏头痛发作的药物曲普坦及麦角胺在卒中低危人群中应用是安全的,但对于有心脑血管缺血性事件发作史及卒中危险因素的患者,可能会增加卒中发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