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事记
成立于1998年的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依据《赫尔辛基宣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等,不断完善制度建设,通过参加专业培训、国内外学术交流等方式提高伦理委员会成员的审查能力,规范伦理委员会的标准操作规程,强化“伦理审查是确保和提高研究质量重要环节”的理念。发展总是由一些小的事件促成,这些小的事件对于本伦理委员会发展却也是大的事情,因此,在此整理为“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大事记”(表1-3)。
表1-3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大事记
续表
(沈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