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液体疗法
液体疗法是儿科临床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维持或恢复正常的体液容量和成分,以保证正常的生理功能。液体疗法包括了补充生理需要量,累积损失量及继续丢失量。上述每一部分都可独立地进行计算和补充。例如,对于空腹将接受外科手术的儿童,可能只需补充生理需要量和相应的电解质;而对于腹泻病人则需补充生理需要液、累积损失量和继续丢失量。由于体液失衡的原因和性质非常复杂,在制定补液方案时必须全面掌握病史、体检和实验资料及患儿的个体差异,分析三部分液体的不同需求,确定合理、正确的输液量、速度、成分及顺序。一般情况下,肾、肺、心血管及内分泌系统对体内液体平衡有较强的调节作用,故补液成分及量如基本合适,机体就能充分调整,以恢复体液的正常平衡;但如上述脏器存在功能不全,则应较严格地选择液体的成分,根据其病理生理特点选择补液量及速度,并根据病情变化而调整。
一、补充生理需要量
生理需要量涉及热量、水和电解质。维持液量和电解质直接与代谢率相关,代谢率的变化可通过碳水化合物、脂肪和蛋白质氧化影响内生水的产生。肾脏的溶质排出可影响水的排出。由于25%的水是通过不显性失水丢失的,热量的产生必然会影响到水的丢失,故正常生理需要量的估计可按热量需求计算,一般按每代谢100kcal(1kcal=4.184J)热量需100~150ml水;年龄越小需水相对越多,故也可按简易计算表计算,见表2-6。
表2-6 生理需要量4种计算方法
生理需要量取决于尿量、大便丢失及不显性失水。大便丢失常可忽略不计,不显性失水约占液体丢失的约1/3,在发热时增加(体温每增加1℃,不显性失水增加12%),肺不显性失水在过度通气,如哮喘、酮症酸中毒时增加,在有湿化功能的人工呼吸机应用时肺不显性失水降低。在极低体重儿,不显性失水可多达每天100ml/kg以上。
电解质的需求包括每日出汗、正常大小便、生理消耗的电解质等,变化很大。平均钾、钠、氯的消耗量为2~3mmol/100kcal。生理需要量应尽可能口服补充,不能口服或不足者可以静脉滴注1/4~1/5张含钠液,同时给予生理需要量的钾。发热、呼吸加快的患儿应适当增加进液量;营养不良者应注意能量和蛋白质补充;必要时用部分或全静脉营养。
二、补充累积损失量
根据脱水程度及性质补充:即轻度脱水为30~50ml/kg;中度脱水为50~100ml/kg;重度脱水为100~150ml/kg。通常对低渗性脱水补2/3张含钠液;等渗性脱水补1/2张含钠液;高渗性脱水补1/3~1/5张含钠液,如临床上判断脱水性质有困难,可先按等渗性脱水处理。补液的速度取决于脱水程度,原则上应先快后慢。对伴有循环不良和休克的重度脱水患儿,开始应快速输入等张含钠液(生理盐水或2:1等张液),按20ml/kg于30分钟至1小时输入。其余累积损失量补充常在8~12小时内完成。在循环改善,出现排尿后应及时补钾。对于高渗性脱水,需缓慢纠正高钠血症(每24小时血钠下降﹤10mmol/L),也可在数天内纠正。有时需用张力较高、甚至等张液体以防血钠迅速下降出现脑水肿。
三、补充继续丢失量
在开始补充累积损失量后,腹泻、呕吐、胃肠引流等损失大多继续存在,以致体液继续丢失,如不予以补充将又成为新的累积损失。此种丢失量依原发病而异,且每日可有变化,对此必须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损失量用类似的溶液补充。各种体液丢失的性质见表2-7。
表2-7 各种体液损失成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