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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艾滋病母婴垂直传播预防策略及措施
一、相关法规与政策
我国艾滋病发病迅速增长,女性感染者的比例不断增加,母婴传播增长面临严峻形势。国家和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的预防和控制,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同样得到了政府各方面的支持。2015年6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古巴成为第一个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和先天梅毒的国家。2016年,泰国成为第一个通过消除认证的亚洲国家。实现消除艾滋病儿童感染及先天梅毒目标也成为我国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的重要目标。
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下发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对全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与要求,重点在于对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由当地承担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的医疗机构提供健康咨询、产前指导和分娩服务,及时免费提供母婴阻断药物和婴儿检测试剂。同时,原卫生部办公厅还陆续下发了关于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在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此后,国家各部委单独或联合下发了规范性文件,各级地方政府也出台了政策文件百余个。这些政策的出台都为全面、深入地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艾滋病母婴传播预防策略与措施
有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可最大程度地减少儿童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数,降低艾滋病对妇女、儿童的影响。WHO和UNAIDS根据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机制和特点,制定了全球的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预防策略,涵盖了预防育龄妇女感染艾滋病、预防艾滋病感染育龄妇女的非意愿妊娠、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以及为感染艾滋病的妇女和家庭提供综合关怀和支持(PMTCT+)等四个方面的内容。我国政府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了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中。建立了政府主导、多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明确了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的服务模式,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政策、中长期规划以及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南等。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领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了大量的活动,并已在预防孕产期艾滋病母婴传播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预防育龄妇女感染艾滋病
目前,全球艾滋病的流行形势不容乐观,艾滋病由高危人群不断向一般人群扩散,性传播已成为主要的传播途径,女性感染比例不断增加,感染者趋于年轻化。在我国,艾滋病疫情依然严峻,呈现总体低流行、特定人群和局部地区高流行的态势,性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三种途径并存,性传播逐渐成为主要传播途径,绝大多数感染者为育龄人群,女性感染比例逐渐增加。感染者的年轻化以及女性感染比例的增加使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危险扩大,儿童感染艾滋病的危机加重,威胁着儿童的健康。只有采取积极措施,预防育龄妇女感染艾滋病,才能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预防育龄妇女感染艾滋病的主要措施包括:
1.针对普通人群,开展健康教育,进行行为干预
在普通人群中,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健康教育和咨询活动,提高普通人群的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增加其防护意识。针对普通人群,特别是针对青少年、育龄人群及其家庭,采取多样化的、适宜的形式开展预防艾滋病的健康教育活动,使人们充分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高危行为、干预措施,了解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重要性、具体干预措施等知识,从而能够自觉采取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避免静脉注射吸毒、多性伴、不洁性交等感染艾滋病的危险因素,达到预防感染艾滋病的目的。
2.防治性传播疾病/生殖道感染,加强性传播疾病的管理
性传播疾病/生殖道感染成为影响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健康的常见疾病,患有性传播疾病/生殖道感染的妇女感染艾滋病的危险增加。有资料显示生殖道感染妇女感染艾滋病的危险比正常妇女高4~7倍。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妇女性传播疾病/生殖道感染问题,不仅要加强性传播疾病的规范管理,而且应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预防性传播疾病/生殖道感染;同时还要通过广泛开展妇女常见病的普查普治活动,早期发现、诊断和治疗妇女常见妇科疾病,减少妇女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危险。
3.减少吸毒危害
在我国云南、新疆、四川、广西等部分艾滋病高发地区,共用注射器吸毒是艾滋病的主要传播途径,男性艾滋病感染者以静脉吸毒感染为主,而女性艾滋病感染者中,绝大多数是通过与艾滋病感染性伴侣的性行为而感染,也有少数是通过静脉吸毒感染。因此,减少毒品相关的艾滋病感染,一方面要积极开展拒绝毒品的宣传,使育龄妇女了解毒品的危害,远离毒品;另一方面,应帮助妇女尽早了解其性伴侣的吸毒状况,采取安全性行为等措施,预防感染性传播疾病和艾滋病。
4.开展婚前保健人群的艾滋病监测
开展婚前保健人群的艾滋病监测活动,特别是在艾滋病疫情较重地区。一方面,通过婚前保健服务,对婚前保健人群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和艾滋病防治宣传,使婚检双方了解自己和对方的艾滋病感染状况,掌握预防艾滋病相关知识,避免感染艾滋病的危险因素;另一方面,为检测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提供咨询,使其了解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危害及预防措施,知情、慎重选择婚育,采取安全的性行为和有效的避孕措施,减少性伴侣间的传播以及母婴传播。
5.加强血液管理
输入受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液或血制品,共用受艾滋病病毒污染的针头、注射器、医疗器械等器具均可能发生艾滋病血液传播。血液传播的危险最高。要保证血液及血液制品安全、可靠、不受污染,必须建立安全的采、供血系统,加强血液管理。坚决取缔、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或原料血浆活动,严禁高危人群献血液(血浆),严格对原料血浆的采集、收购和血液制品生产的监管。完善血站、单采血浆站、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和血液及其制品的质量监督和控制体系。逐步实施血液集中检测,对所有临床用血进行艾滋病检测等。血液制品生产必须采取有效的病毒去除或灭活措施,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同时应加强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尽量避免不合理的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另外,应加强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临床使用和使用后处理的监督管理,打击非法制造、回收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加强医疗器械的消毒和管理等。
6.促进安全性行为
经性传播是艾滋病的主要传播途。由于生理上的差异,男女通过性行为感染艾滋病和性传播疾病的危险程度并不相同,女性更容易受到感染。采取安全的性行为是预防性传播疾病、艾滋病经性传播的有效方法。保持婚内性关系和固定单一性伴对于预防妇女感染艾滋病非常重要。如果发生婚前或婚外性行为,或夫妻一方因其他传播途径已经感染了艾滋病,须坚持持续使用安全套,以降低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危险。
7.关注青少年、流动人口、高危人群等特殊人群的干预
首先,加强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干预。利用现有的妇幼保健及学校健康教育资源建立适合青少年特点的预防干预模式。一些国际成功经验可以进行推广,例如,加强风险沟通,在保守的社会环境下讨论性话题;改变教学方式,强调参与式学习;自我改善,提倡精神卫生和负责任的行为;帮助青少年认识自我,找出自我需求和实现自我的方式,建立自信。
其次,近年来数据显示,流动人口成为艾滋病感染的重要人群,且感染率上升。因此,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艾滋病预防工作是降低艾滋病传播的重要环节。应针对流动人口的特点,加强综合有效的健康教育,进行行为干预,使其采取安全的性行为,加强流动人口的艾滋病监测与管理等。
同时,应加强对暗娼等性服务工作者的艾滋病预防干预活动,使其充分了解预防艾滋病及母婴传播相关知识,采取正确的行为措施,从而降低感染艾滋病的风险。
8.监测工作是艾滋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重要内容
开展病理报告、哨点监测、行为监测及流行病学专题调查等工作,有助于为各级政府制定预防控制艾滋病规划及决策,指导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评价干预措施的实施效果,提供了大量的科学依据。开展艾滋病监测活动,特别是针对艾滋病疫情较重地区以及高危人群。艾滋病监测不仅能够反映艾滋病流行形势,还可以预测艾滋病流行趋势并对可能发生的流行进行预警。尤其要注意的是,建议建立待婚人群的监测体系,使更多的育龄妇女在怀孕前了解自己及双方的感染状态,尽早获得咨询与监测,慎重婚育,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防线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妇女和儿童感染艾滋病。
(二)预防艾滋病感染育龄妇女的非意愿妊娠
1.提供咨询,帮助知情选择妊娠意向
医疗保健机构或社区的服务提供者主动向艾滋病抗体检测结果阳性的育龄妇女及其性伴侣提供咨询服务,使其尽早了解艾滋病对本人、家庭、后代可能造成的影响,帮助他们选择安全的性行为方式和妊娠意向,尽早获得相应的医疗保健、心理咨询、转诊、避孕等服务指导,特别是帮助他们采取积极有效的避孕方法,如使用安全套避孕,防止非意愿妊娠,预防性伴侣感染等。
2.提供咨询,帮助获得相应服务
对于孕早期发现的艾滋病感染妇女,要通过咨询使她们充分了解艾滋病母婴传播对下一代的危害,帮助她们知情选择继续妊娠或终止妊娠。为选择终止妊娠的孕妇提供安全的人工流产服务;为选择继续妊娠的孕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和预防干预措施等。
(三)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与妇幼保健常规工作相结合,为孕产妇提供包括艾滋病咨询与检测服务的综合的妇幼保健服务,确保将HIV感染孕产妇纳入孕产期保健系统管理,使其获得综合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以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危险。综合的干预措施主要包括:
1.在产前门诊、孕妇学校等场所,对孕产妇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宣传教育,提供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咨询服务,提高其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认知。
2.结合孕产期保健服务,开展艾滋病咨询与检测,尽早发现HIV感染孕产妇,及时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3.为HIV感染孕产妇提供常规的孕产期保健、指导和随访服务,提供安全性行为指导,进行艾滋病相关症状体征和血常规、肝肾功能等监测,提供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开展营养、婴儿喂养指导与支持,动员住院分娩,进行性传播疾病、结核等的筛查、预防、治疗和管理,了解并治疗肝脏疾病,为孕产妇及其家庭提供心理支持、家庭防护指导以及综合关怀等服务。同时进行临床和免疫学评估,密切观察HIV感染孕产妇的艾滋病相关症状和体征,确定孕产妇的艾滋病临床分期,定期进行CD4 +T淋巴细胞及病毒载量检测,了解其疾病进展状况和免疫水平等,为采取适宜的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方案以及调整用药方案提供依据。
4.孕期、分娩期及产后使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减少艾滋病的母婴传播危险。
5.动员住院分娩,保证HIV感染孕产妇安全分娩。
6.对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并进行婴儿喂养的科学指导与随访,最大限度地减少通过喂养导致的母婴传播,保障儿童正常生长发育。
(四)为艾滋病感染妇女和家庭提供综合关怀和支持
艾滋病的危害极其严重,艾滋病感染者在了解自己的感染状态后常常陷入生理、心理、精神和社会等多重压力中。他们不仅要承受疾病本身的困扰,而且要面对死亡的威胁、社会的歧视、家庭的危机,特别是感染艾滋病的妇女,更要面对孩子感染、抚养、致孤以及家人感染等问题的困扰。身体、心理和情感因承受压力而异常脆弱,迫切需要社会、心理、生理等综合的支持和关怀。因此,向HIV感染孕产妇及其家庭提供包括卫生服务、社会、心理、经济等方面的综合的支持与关怀,对于减少艾滋病对感染妇女本人及其家庭的不良影响,提高其生活状况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综合关怀和支持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1.帮助孕产妇获得医疗卫生服务,包括预防和治疗机会性感染、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结核的预防与治疗以及生殖健康服务等。
2.为孕产妇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咨询与检测服务,鼓励婚前及孕期保健,帮助其采取安全性行为,避免非意愿妊娠,减少家庭内传播。
3.提供生活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的艾滋病家庭护理知识量和技能。
4.提供随访、咨询、精神、心理支持和社区关怀等服务,帮助感染妇女改善不良心理与情感,建立积极的生活态度与信心。提供法律支持,保障艾滋病感染者的基本权益,使其得到基本的尊重,减少侮辱与歧视等。
5.通过多种渠道提供经济支持与帮助,促进感染妇女家庭生产自救,提高其家庭的经济收入,帮助她们摆脱经济贫困的现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