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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制度的建立
谈到家庭医生之梦,要从1997年谈起。1997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加快发展全科医学,培养全科医生”,“改革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从这个决定的内容,能看到国家对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和全科医学的决心和信心。随后1999年7月原卫生部(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十部委文件《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和2002年8月原卫生部等十一部委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来落实中央的部署,可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与全科医学发展是一个很艰难的过程,全科医生仍然是那些社区医生甚至赤脚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只是街道医院(卫生院)换了个牌子。也许,2003年的SARS事件改变了一切,社区卫生前所未有地受到重视,而随之2005年前后发生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和“医疗改革失败论”的广泛争议,更让人们对社区卫生服务和全科医生赋予了新的期冀。200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意味着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正式建立,迎来了近十年最快速的发展和最迅猛的增长。虽然体系很快建立了,但是由于国家各省市发展层次的东西部差异和不平衡,体系构建的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网络形成、服务模式建立、绩效评价研究、政策制定与设计、学科培育与发展等方面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模式,或令人信服和有证据证明的有效体系。
始于2009年启动的国家新医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三年计划,明确了五个医改重点,分别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及公立医院改革,这五个部分无一例外地涉及社区卫生体系的建设,无论是基本药物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的服务、初级/基层保健的提供、医疗保险的覆盖,还是公立医院改革关于医院与社区的分工问题,都对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直接发生影响。在这3年里,全国各地开始对体系建设的深层次问题进行了探讨和解决的尝试,在投入和筹资机制方面,各地做了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尝试和社区卫生管理中心的建设等,在服务模式方面,各地包括名称在内的服务模式方面推动都不尽相同,比如深圳建立家庭医生责任制、北京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上海推行家庭医生制、郑州和沈阳及青海西宁的片区医生负责制等,在人力资源培育方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程得到了重视,全科医师作为专科医师系列重要部分的培训和政策执行开始缓慢前行,越来越多的社区执业的医师获得了全科医学专业方向的培训并通过了全科医师系列的职称。这些尝试和努力,逐步理清了社区卫生服务人力资源的招募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资源配置和财政支持问题、全科医师的角色和定位、全科医生培养模式问题。
当体系发展到相对成熟阶段,人们的目光开始投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顶层设计,甚至直接向国际成熟地区寻找经验。无论是从业的全科医生,还是接受服务的居民群众,抑或是制度的设计和决策者,都在问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个体系还是不让人放心?这个问题,包括了对如下问题的关切:什么是全科医生(准入机制)?什么样的服务模式是适合我们的(服务机制)?如何激励全科医生为我们提供高质量的符合需求的服务(激励机制)?2011年6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明确指引,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完善作出了最重要的规划,也为医改三年画上了最为浓重的句号。未来,需要做的就是执行指导意见,虽然这些意见执行过程仍然漫长,仍然存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