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合伙人新定义
一、合伙人的定义
目前关于合伙人的定义众说纷纭,没有太大的信服力。笔者完成了众多合伙人制度咨询项目后,对合伙人这一概念有了全新的理解,合伙人即那些能够共识、共创、共担、共享的奋斗者和创业者。
让没有共识的人成为合伙人,对企业的伤害是最大的。合伙失败往往是因为缺少共识和共同的价值观。依靠规则来解决共识问题有难度,因为共识与个人的价值观和性格特征密切相关。那么什么是价值观呢,就是一个企业对外做事的底线和内部团队相处的游戏规则。
共担表现为风险共担,责任共担。职业经理人在本企业干不好,可以跳槽,而老板呢,只能跳楼了!这就能解释为何要让员工出钱成为合伙人了。
华为提出以奋斗者为本,笔者深以为然。奋斗者不是那些“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享受者,奋斗者是韦尔奇“活力曲线”所定义的20%绩优者;奋斗者是那些能够提着脑袋干革命的人;奋斗者是那些自激励、自管理、自协同的职场精英。企业家要通过合伙人制度的设计把这些人选出来,否则员工“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就会成为常态。
奋斗者一般为企业内部员工,内部员工可以成为事业合伙人、股东合伙人,可以在企业内部进行裂变创业而成为创业者。
而创业者则是自己当老板,以自然人股东身份出现,以“5+2”及“白加黑”工作模式为标配,是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相关度最高的那些人,是企业最终的决策者。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创业者是奋斗者的更高阶段,因为前者承担更大的风险,奋斗者可以有退路,但创业者既然选择了创业就注定选择了一条不归路。
二、合伙人制度的定义
案例1-8 从《那年花开月正圆》电视剧看合伙人制度
清朝末年,闯荡江湖的野丫头周莹,阴差阳错嫁给了泾阳首富吴家东院的少爷吴聘,并破例获准学习经商理财之道。
经历了丈夫、公公相继离世、机器织布局被砸、合伙人拂袖离去的艰难时刻,周莹用合伙人制度让吴家东院起死回生,把员工变成了老板,真正做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出钱者为东家,出力者为伙计,东、伙共而商之”。
(1)股东合伙。周莹将吴家东院的部分产业(茶庄、布庄、棉花行、药材行)分成若干“银股”,拿出百分之五十让东院的丫鬟、小厮、掌柜、伙计来认购,十两银子一股。
好的方案,没有人捧场也不行,为了让大家出资入股,周莹规定只要是认了银股的人,就把东院价值相当的某一样东西抵押给他,若赔钱了,就可拿走这样东西。很快重建机器织布局所需要的十万两银子筹齐了。这是典型的大股东兜底做法啊!
当丫鬟、小厮、掌柜、伙计成为东院的合伙人后,工作起来就跟拼了命一样,别人家的伙计在柜台睡觉打盹,东院的伙计在大街上吆喝拉客,连自家西院的客户都不放过。西院二爷只好找周莹讨个说法,周莹一句话道出了其中的原委:东院每挣10两银子,伙计等可以分5两,即周莹拿出50%的利润分给他们。有格局!
(2)生态链合伙。周莹发现自营织布作坊自产自销的利润空间更大,但东院并没有那么多启动资金。周莹思前想后,东院有棉花,中院有纺织工场,西院有土布坊,何不合而为一,共同创业?于是她说服了二叔和四叔,三院合股创办了当时陕西规模最大的吴氏布业。
(3)合伙人团队互补。“COO”王世均对周莹忠心耿耿,不管周莹说什么,王世均都百分之百执行。在上海时,周莹让王世均从湖州采购生丝倒卖给洋人,即使明知很可能会亏本,他也只是提醒周莹,知道周莹坚持这样做后,便不遗余力地照做了。
“CFO”江福祺是与周莹一起从学徒房出来的。江福祺精明能算,能在短短几分钟里算出别的账房先生老半天也算不清楚的账。他本只是个气度狭窄的“优等生”,但和周莹比赛算数后,发现她为人坦荡磊落,慢慢改变了对她的态度,愿意为她效力。
周莹的“合伙人”还有出身黑道被周莹招安的“安保队长”韩三春和政府白道的“联络人”赵白石。可见东院合伙人众多,且都是各自领域的专家。
(4)增量分红。当时的吴家在全国拥有一百多家商铺,销售额大都在1万两银子左右,其中只有十来家的销售额能够超过5万两,周莹就意识到,对于这十来家商铺更应该奖励分成。这是管理学的“2/8理论”及超额累进提成法的活的应用啊!
这就是清末合伙人制度的成功实践。
从《那年花开月正圆》中我们可以看到周莹把合伙人制度用到了极致,无论是在困境中还是在逆境中,她都会创造性地对制度进行调整,其做法灵活而富有成效。
至此,笔者可以提出合伙人制度的定义了,即关于合伙人的活的游戏规则,包括虚拟合伙(VP)、事业合伙(BP)、股东合伙(SP)及生态链合伙(EP)四大类型。
俗话说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这句话不完全对。如果制度是死的,意味着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是对企业创新力的扼杀,更不用谈与时俱进了。
因此制度是活的,人是活的,即在动态中激励,在激励中调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合伙人制度的设计应围绕着“活”来展开,进退有度,收放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