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德意志经济:凋敝和重建
一、战争结束时的德意志经济
三十年战争爆发以前,大致从16世纪中期开始,德意志地区的经济状况开始出现落后于大西洋沿岸各地的趋势,其主要表现在财富减少和经济发展极不平衡。
三十年战争爆发前夕,德意志两个财富集中区域的经济发展基本上已经衰落,一个是南部城市区,另一是波罗的海商贸区。
在南部城市区域,经济发展衰退,及至停顿。以奥格斯堡的富格尔家族(Fugger)为例。16世纪中期以后,富格尔家族不仅由于铁制武器的广泛使用导致其在东欧的铜矿贸易迅速衰退终至停顿,不仅由于美洲白银的大量涌入欧洲而导致其在中欧的银矿经营很快枯竭甚至停产,而且由于哈布斯堡在西班牙的皇帝和在奥地利的君主双双破产而导致其整个金融银行业逐渐衰落直至瘫痪。1563年,已经宣布破产的西班牙哈布斯堡政权欠了富格尔家族444余万弗罗林;1574年,没有宣布破产的奥地利哈布斯堡开始连续向富格尔借贷,直达61余万弗罗林。三十年战争之前,富格尔家族,这个曾经在纺织业、矿业、银行业以及国际贸易中的德意志巨富,已经失去了财富,不仅再也无力支持哈布斯堡皇帝进行战争,而且其在西班牙的财产几乎完全被热那亚人所控制,甚至在德意志故土也难以自保、自养。
在北部波罗的海区域,情况大致与南部城市相似。以斯德丁的罗伊茨家族(Loitz von Stettin)为例。16世纪中期以后,罗伊茨家族不仅被迫退出了早自1505年起就开始的海外贸易,而且其在1586年筹划的、通过垄断世界胡椒贸易而再次起身的行动也遭到失败。三十年战争爆发之前,罗伊茨家族,这个曾经有“北方的富格尔”之称的通过渔业、盐业、商业、银行业致富并一度掌管斯德丁市政、以财富参与“第一次北方战争”的家族,已经失去了财富,不仅失去了在中欧盐业贸易的垄断地位,而且失去了在北方沿海各地远航贸易的引领作用。
德意志两大财富区域在三十年战争前夕衰落的原因主要可以列举三条。(1)欧洲大陆和波罗的海远离当时的世界贸易中心,地理位置处于劣势;(2)长期以来哈布斯堡王朝将帝国的利益置放在西班牙和奥地利的利益之后,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不断削弱德意志民族的经济利益;(3)两大财富区域的紧密关联:北德城市对于南德城市贷款的依赖导致同荣共损。
同样在三十年战争前夕,德意志另有三类个别的城市出现经济繁荣。一类是借助于英国和尼德兰的资本并与之一起分享德国的进出口、主要通过造船和航运等行业得到蓬勃发展的汉堡、不来梅和吕卑克等原来的汉萨城市;二类是借助于邦国诸侯和教会贵族的声望资本、主要通过金银装饰和武器制造等手工业兴盛而繁荣的奥格斯堡和纽伦堡等内陆城市;三类是借助于国际商业博览会而迅速增加人口、积聚财富的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和莱比锡。除了这三类城市以外,其他城市也是地方性发展。就是说,德意志城市的经济领导和经济力量均在邦国的范围圈定之内。结果是某些德意志邦国借助城市维持着庞大而奢华的官吏阶层和贵族财政,它们独自生存,各自发展。这是持续了30年的欧洲国际争霸战争以德意志的土地为战场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战前德意志城市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重要表现。
德意志农村,包括农业和农民的状况,在三十年战争爆发以前也是在不同的地区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大致来说,17世纪初期的德意志农村经济可以分为三大板块:以普鲁士为核心的东北板块、以普法尔茨为核心的西部板块和以巴伐利亚为核心的南部板块。三大农村经济板块分别采取农奴制、雇佣制和租佃制的经营方式。这种状况是战前德意志农村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根本性原因,也是其主要表现。
经过持续了30年的战争以后,在17世纪40—50年代,德国各地呈现出不同程度的战争创伤,不同程度的人口损失、耕地荒芜和商贸挫折,加强了德意志经济不平衡发展的趋势。
三十年战争结束初期,从整体上说,德意志的农村人口减少约40%,城市人口减少约33%,其主要原因是瘟疫和饥荒,其次是战争杀伤。下表列举的是德意志人口损失最惨重的地区:
下表以诺德林根为例,看当地人口在1622—1649年间的损失情况:
表中可见,诺德林根每年都有人死去。事实是,这里不是每年都出现战斗或战役。除了1634年发生了哈布斯堡皇帝与瑞典国王之间的诺德林根战役(Schlacht von Ndlingen) ,死亡人数为1821人以外,其他年份的死亡原因均是以黑死疫为主的、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其他因素。
人口损失最严重的后果就是耕地面积下降。根据四种程度不同的人口损失,耕地面积的损失也呈现出不同的程度。
最重的、人口损失超过60%—70%以上的地区是:北部,梅克伦堡和波美拉尼亚;中部,萨克森公国和萨克森选侯国的西北部;中部,特里尔、普法尔茨和符滕堡。其次,人口损失在50%左右的地区,从北向南,有勃兰登堡、马格德堡、黑森、巴伐利亚、法兰克尼亚和洛林。较轻的、人口损失有10%—30%的地区,从西向东,包括闵斯特、于利希贝格、萨克森选侯领、西里西亚和波希米亚。不来梅、吕内堡和威斯特伐利亚的人口损失也在10%左右。战争期间没有造成人口减少反而增加的地区是北部的荷尔斯泰因、下萨克森,南部的瑞士、蒂罗尔和奥地利。
在人口损失最重的地区,耕地大片荒芜,甚至在某个年份某个区域,土地荒芜几近100%。相应地,在人口损失较轻的地区,耕地面积也相应地荒芜较少。与此相伴随,战争也在村落农户中留下不同程度的灾难痕迹。许多靠近战场的、大道两旁的村庄,在战争期间一度空无一人,在战争结束后的许多年里,又因为缺少农具、耕畜、种子和人力而仍然炊烟稀薄。许多被军队长期占领的村庄,在战争中遭到严重的破坏,在战争结束后的许多年里,还因为军税或防御费、为自保而付出的馈赠或进献等等而仍然深陷困境。许多在战争中由于外国军队占领降低了收成、丧失了谷物出口能力的村庄,在战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又因为相关商品的进口、人力缺乏和土地价格下降等等因素而迟迟无力恢复生产。
与此同时,在那些较少或者没有遭受战争创伤的地方,城乡经济的发展基本延续战争以前的态势。在某些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在战争期间甚至出现了经济繁荣的景象。例如下萨克森的奥尔登堡。奥尔登堡在战争中保持中立,表示不向战争的任何一方提供兵卒。但是,在战争中,它先后向斯德哥尔摩、维也纳和伦敦(London)赠送大量的钱款和马匹,还向在战争中迅速崛起的不伦瑞克提供贷款。结果是,不仅这个地区在战争中完好地保存了其宫殿、城堡、教堂以及民居,而且奥尔登堡市还在战争结束时获得了征收威悉河关税的特权(1648年)。显然,这个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因为战争而获得了尽管时间较短的经济增长。另外还有些在战争中受伤较重的地方由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而很快恢复了战前的经济面貌。如陶伯河畔的罗腾堡。这是一个帝国城市。在战争中,它失去了人口的50%左右,并失去了政治上的独立地位,然而在战争以后,由于皇帝的扶持很快地出现了经济上的繁荣。
除上述以外,德意志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趋势还有一定程度的宗教因素的推动。
三十年战争结束后初期,在神圣罗马帝国的范围内,天主教徒占总人口的58.6 %,新教徒占41 %。另有1 %的犹太人。其分布情况大致是,从西向东,在今天的卢森堡和比利时地区,几乎100%的居民都是天主教徒;在巴伐利亚、奥地利以及波希米亚、摩拉维亚和上西里西亚,人口的90%信奉天主教。在北部,在下萨克森和上萨克森,差不多所有人都是新教徒。在帝国的其他地区,教派混居的情况比较多。犹太人一如既往地散居各地。他们一般生活在帝国的骑士领地和大城市,如在阿尔托纳、汉堡、柏林、曼海姆、美因茨、法兰克福、维尔茨堡、班贝格、菲尔特、布拉格和尼科尔斯堡等等都有犹太人社区。由于不同的原因,如德国西北部的天主教徒由于优越的地理位置,又如莱茵河下游的改革派信徒由于与荷兰同宗教友的密切联系,再如犹太人的经营理念等等,战争结束以后不久,德国的许多帝国城市和诸侯邦国都迅速地聚起财富,使德国的经济很快地涌现新的增长点。
当然,不是所有地区的经济衰退都是战争破坏的结果,但战争加重了德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尤其是农村经济,战前已经显示出来的不同地区的不同经营方式,战后变化很小。在相当长时期内,东北部的农奴制、西部的雇佣制以及南部的租佃制都得到了固定性发展。直到18世纪中叶以前,土地产权在德国各地都几乎没有发生令农民改变现状的更迭。
二、战后经济恢复措施
从整体上说,三十年战争结束以后,德意志经济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农业在1680年前后、手工商业在1670年前后均达到战前水平。其间,各地邦君领主采取了不同的经济恢复措施。
在农业领域,各地邦君领主为恢复生产而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三个方面:缓解债务、鼓励垦荒和提倡扩大农副业生产。
一方面,对于农户的地产债务,最早采取缓解措施的是巴伐利亚选帝侯马克西米连一世。1634年,在瑞典军队第一次在这里与帝国军队发生战斗之后,面对人口损失了大约一半的广大农村,在选帝侯的直接主持下,巴伐利亚政府颁布政令,允许农户延缓偿还债务,并允许负债贷款,同时禁止各地领主强迫农民还贷,特别禁止领主迫使农民用生产必须的粮食和牲畜进行贷款抵押。战争结束以后,巴伐利亚政府继续强制实行延长农民债务期限的政策,帮助农民尽快恢复生产。1649年,即在战争结束后的第二年,巴伐利亚就已经将战时普遍征收的“宫廷特别税”改为垦熟土地的“田亩税”,有效地促使农业生产进入正轨。除巴伐利亚以外,德国的其他邦国也程度不同地采取了减轻农户债务的措施。在帝国范围内,1653—1654年的雷根斯堡帝国议会上做出决议,宣布帝国的所有地产债务均可延期10年偿还,同时宣布免去贷款全部利息的四分之三。这项决议在南部的两个帝国行政区,即在士瓦本和法兰克尼亚得到贯彻实行。其他遭受战争侵害的帝国行政区一般由邦君主持发布类似的邦国法令。
另一方面,对于战争中抛荒的耕地,大致说,德国的邦君领主主要采取了两种鼓励垦荒的措施。一种,允许贵族兼并土地、建设庄园,特别在北部诸邦内实行;另一种,鼓励垦荒、稳定农户,主要在南部的巴伐利亚、普法尔茨选侯领内落实。
具体说,德国北部的勃兰登堡、梅克伦堡、波美拉尼亚等许多领地邦国在三十年战争中遭受了惨重的破坏。普通农民不仅命如危卵,难以生存,而且遭受各类贵族的驱逐,失去土地。农户数目逐年下降。在战争后期,特别在战争结束以后,大批农民又遭到无理由的强迫,他们被强迫耕种贵族以各种方式兼并的、以庄园形式经营的荒芜土地。这个过程普遍得到邦君的支持。在邦君的授意下,邦国政府颁布法令,支持贵族兼并无主土地,并允许他们在自己的庄园产业中役使农民。典型的例子,如梅克伦堡在1645—1654年间、勃兰登堡在1651年颁布的“佣工令”。
勃兰登堡及梅克伦堡等北部邦国通过雇佣法令,使战期及战后获得土地的贵族合法地占有农民的人身,将农民变成依附于自己的,或说依附于庄园主的农奴。到17世纪末,在德国的北部,特别在东北部,以农民农户为生产单位的农业生产形式基本上被以贵族庄园为单位的经营形式所取代。村庄的主要人口是农业雇工,村庄的管理者主要是战后形成的庄园贵族,包括投资土地的城市贵族以及购买负债或荒芜土地的官僚贵族和军事贵族。通过邦国政府支持兼并土地、建设庄园的措施,在短时间内,德国北部的大片荒地得以耕熟,单位面积产量增加。据统计,到17世纪末,贵族的农村产业上升了不少于50%。结果是,一方面,德国北部的农产品在国际谷物市场占据了重要地位;另一方面,握有一定资本的土地贵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工商企业家的行列之中。到18世纪中叶,德国北部的土地庄园经济发展到历史上的最高峰。
德国南部的巴伐利亚、普法尔茨等领地邦国也在三十年战争中遭受了惨重的破坏。为了减少战争损失,在战争期间及战后,大多数邦君领主都公布并实行了恢复土地耕种的办法。以巴伐利亚为例,德国南部鼓励垦荒的主要办法是助使农民获得土地耕种权。
巴伐利亚农民的土地耕种权主要分有四种,即继承权、采邑权、依附权和恩地权。继承权是自由农民可以继承耕种某块固定土地的权利;采邑权和依附权是租地农民终身而止的土地耕种权,名称的区别仅仅指这项权利的来源区别;恩地权是农民的定期租佃权。不拥有某种权利的农民不得耕种土地。为了鼓励农民耕熟荒地,三十年战争结束以后,邦国政府责令“邦国土地局”调查邦国直属荒芜土地的情况,以免税或减少税额和役务为条件,促使原来的领主回归经营,或招标吸引新的土地领主。领主们可以根据土地原有农户的情况,商定契约,重申或新立该农户的某种耕种权。对于非直属邦国的荒芜土地,邦国政府有权占有无主地块,纳为直属领地,同时对于有主地块,则以减轻公国税务的方式,鼓励垦荒。就农民来说,其中,凡在战争中丧失土地占有权的农民,在大多数情况下没有能力继续自耕,一般将土地占有权交托给某位领主,自己以继承权为前提继续耕种。同时,凡在战争中丧失土地耕种权的农民,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过支付一种称为“劳得民”(Laudemien)的手续费而重新获得土地的耕种权。劳得民的额度在三十年战争以前,即在1616年由邦国政府规定为交易地产总值的5%左右,但在战争期间及战后初期,有些地方减少到2.5%左右。减少了一半。就贵族领主来说,其中,许多在战争中受到创伤、生活日益贫困的贵族,一般通过拍卖保护权(1650年)和限定继承权(1672年)来维持其对于土地的占有权。同时,还有许多贵族即使让出了某种权利,仍然不得不让出部分土地以维持生活。贵族们丧失的土地一般落入两类人手中,一类是修道院僧侣,另一类是工商、官僚和军事贵族。在巴伐利亚,这两类人获得土地以后,不是像在德国东北部那样建设和发展庄园经济,而是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过恩地权将土地出租给农民。在战争结束初期,这些土地常常被政府划为荒芜土地,因而得到免税或减税的待遇,农民负担相对较轻。通过邦国政府鼓励垦荒、稳定农户的措施,在短时间内,德国南部的大片荒地也得以耕熟,单位面积产量同样也大大增加。据统计,到17世纪末,在巴伐利亚,59%的垦荒土地由租佃小农耕种,10%由中等佃农租用,另有18%是大佃农的耕地。结果是,以巴伐利亚为代表的德国南部诸邦成为比较保守的封建领地。到18世纪中叶,德国南部的租佃制经济发展到历史上最僵化的时期。
还有一方面,对于提倡扩大农副业生产,德国各地邦君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支持引进新的作物、经营新的副业和移入新的人口。
首先,关于引进新作物。15世纪末欧洲海外新航路开辟以后,主要来自美洲大陆的农作物在德国逐步传开,其中土豆一度成为战争养料而得到广泛种植。早在三十年战争第一阶段结束的时候,在1623年,阿尔萨斯地区就引进了土豆及其栽培技术。在战争的最后阶段,土豆种植几乎遍布德国的中、西部。如果说在战争期间土豆的广泛种植是因为它的两大好处,一是被战斗蹂躏过的地块仍然可以保证收成,二是根茎与叶蔓分别可以养活人和畜。战争结束以后的广泛种植就是因为它的对于土质和气候无有苛求的高产量。自1651年起以柏林为中心的德国东北部广种土豆就是邦君领主指导民众顺利渡过战后灾荒的基本措施之一。除了可以充饥养命的土豆以外,邦君参与引进烟草、果蔬、香草、亚麻等等来自美洲及亚洲和非洲的经济作物,也为农民提供了增加收入的机会。其次,农民的副业,如林牧业、啤酒和烧酒酿造业等等,在1650年以后几乎在德国各地都得到了诸侯邦君的提倡和保护。还有,随着新作物的引进,随着新副业的增广,在邦国政府的支持下,外来移民,或称难民,其数量也不断增加。南部的瑞士、蒂罗尔和克恩腾山区,西部哈布斯堡王室所属的尼德兰以及法国,由于各种原因,三十年战争前后,从这些地区走出了大批的移民(难民) ,他们大多走进勃兰登堡普鲁士和普法尔茨领地,对于当地的经济恢复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当然,在战争结束后初期,在德国的大多数地方,在农业领域里为恢复生产而采取的措施都没有直接地改变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换言之,诸如减轻农业债务、扶持庄园主、稳定农户及引进新作物和鼓励外来移民、提倡农副业等措施,其结果基本上都是恢复和加强了战前的生产趋势。但是,在某些地方,特别在靠近大河出海口的地方,如北部的勃兰登堡、西部的威斯特伐利亚等等,农业生产的恢复措施为部分贵族领主迅速走向重商主义道路铺设了道路。
在城市经济领域,德国各地邦君领主在战争以后一方面继续利用战争中已经出现了的新的有利发展形势,另一方面其专制措施在客观上、在某种角度上刺激了城市经济的发展。
在欧洲范围内,在三十年战争前后,德国城市人口的增长幅度小于其他国家和地区。下表为城市人口所占的百分比。
表中可见,在三十年战争结束后初期,具体从1650年到1700年,除西班牙和意大利以外,其他国家的城市人口都有所增长:其中荷兰增长63.84%、英国增长59.85%、法国增长18.4%、奥地利增长5.85%、德意志增长1.92%。德意志排在最后,城市人口的增长率最低,说明德国战后经济恢复期的城市发展滞缓。
为恢复战后城市经济,德国各地邦君领主一般都能够充分地利用和延展战争所造成的发展形势。
一方面,在战争期间,德国许多重要城市的行会制度遭到破坏,新的、有一定自由度的城市经济模式获得了有利的发展空间。对于这一点,德国的大多数城市都没有在战后恢复行会制度,这是有利于城市发展的重要措施。另一方面,德国许多城市招引以荷兰人为首的外国工商企业主、殖民者及其资金,并照搬他们的经营方式,使德国的城市工商业出现前所未有的重视外商、外资的现象。战争过后,德国拥有出海口的三大河流——莱茵河、威悉河和易北河,其航运和贸易在很大程度上分别被控制在荷兰人、法国人和瑞典人的手中。沿岸城市的生存、修复及必要的发展,均不同程度地依靠邻近的外国政权,特别是贸易和转口运输的安全经常是由外国人提供的。还有一方面,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定的“教随国定”(Cuiusregio eius religio)原则相协调,德国许多城市的战后法规使城市资产逐步稳定下来。当时,维持各地城市发展的基本要素是保障资产,不仅保障原有资产,而且保障战争中获得的资产以及因各种原因、主要是宗教原因而移入的资产。这是许多战前富裕、战后衰退严重的城市重获新生的重要措施。
然而,与欧洲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在战后经济恢复的过程中,由于城市的经济发展被邦君领主所控制,所以不仅发展缓慢,而且异化于西欧经济发展的主流。
一方面,三十年战争结束以后,德国许多邦君诸侯走上了专制主义道路。为此,他们大兴土木,建造首都,豪华装饰宫殿、花园、教堂和其他公共建筑。例如科隆选侯、汉诺威选侯等在波恩和赫伦豪森的大规模建设。大规模的城市建设促进了造型艺术和工艺美术以及音乐和文学等活动的兴盛,更重要的,也带动了建材和冶金业以及玻璃和各类饰品等等相关经济部门的繁荣。当然,在此应该特别提醒,在战后初期城市经济和艺术发展中作出贡献的是邦君诸侯,而不是城市富人,德国城市中的富人及富二代更多地将财产移向农村。他们更希望在农庄中舒适地生活。另一方面,由于专制统治的需要,为了掌握财政和军事力量,诸侯邦君往往联合起来对城市进行压迫和剥削。尤其是战后新建的常备军驻地和新建的防御工事,往往就在城市之中或城市近郊,给许多城市造成巨大的压力和负担。
一般来说,面对邦君诸侯的压迫和剥削,德国城市有四种应对结果。一种,沉默着被邦国吞并,如勃兰登堡的赫尔福德(1647、1652年) ;另一种,是在强大的军事力量面前经过挣扎以后表示屈服,如马格德堡(1680年) ;还有一种是经过战斗之后被强权邦国所占领,如爱尔福特和闵斯特(1661年) ;另有一种是屈服于外国的威胁,如汉堡和不来梅面对丹麦和瑞典的威胁等等。汉萨同盟中的三个残余城市——汉堡、不来梅和吕卑克,曾经在1630年结成防御同盟,意在共同抵抗战争的侵扰,并在1641年加强了一次盟誓。但战后不久,在1661年,三城同盟宣布解体,各自采取措施应对诸侯的种种压迫。无论如何,虽然战后德国的城市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除士瓦本等极个别的城市以外,到17世纪60年代,绝大多数城市达到了战前水平,但是,在整体上,德国城市经济基本是邦国经济中的一个附加性支流,几乎谈不上“城市经济领域”。当然,也有少数城市相对地独立于邦国君主,可是这类城市常常被深深地卷入某种国际或邦国之间的纠纷,其战后的经济发展也是一波三折,举步维艰。
作为战后经济恢复措施的内容之一,在17世纪60年代,德国曾出现一种“联合经济”的想法。“联合经济”,意即建立帝国统一的经济体系,其主要代言人是帝国财政学家J.J.贝舍尔(J.J.Becher,1635—1682)和维也纳大主教R.Y.施宾诺拉(R.Y.Spinola,1626—1695)。1665年,他们向皇帝与帝国议会提交了一种经济建设方案,建议德国邦国联合在帝国的统一经济法规中,取消境内关卡,对内采取自由市场经济政策,对外进行统一贸易。然而,诸如帝国统一规划和管理的方案在当时的德国不可能落到实处。因为如前已述,三十年战争以后的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实际上成为奥地利帝国,皇帝实际上是哈布斯堡家族的首领,而帝国内也没有一个足够强大的邦国能够主持落实这种统一的方案。虽然关于对外统一贸易的方案曾经多次通过帝国永久会议立为帝国法规(1676年、1684年和1705年) ,但是,可以肯定地说,三十年战争结束以后,德国的经济如何发展不再是帝国能够关注的事务。德意志邦国成为近代经济发展的承载者。
三、经济技术:从战时到战后
不能否认,自17世纪中叶三十年战争结束至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爆发,一个半世纪内,德国的经济技术没有出现重大变化。战前某些已经开始衰退的行业在战争中继续衰退,某些行业则因战争而破产。尽管如此,三十年战争结束初期,伴随着战后的生产恢复,德国的经济技术虽然步幅不大,但毕竟有所进步。
首先,在农业生产方面。经过持续30年之久的战争,德国在16世纪增加的人口,到17世纪中叶基本消失了。战后人口新的增长点在北部集中于贵族庄园,在南部大多成为小农户的成员。如此一来,农业人口的增长,在导致谷物、牲畜价格上涨的大前提下,又在北部导致贵族庄园雇农的工资停滞不动,在南部导致农户的负担加重。这种状况不仅标志着农民的生活水平下降,而且还标明消费者的购买趋向:宁可购买廉价产品,如谷物和啤酒,也不愿购买高价产品,如肉和葡萄酒,而后者又是农副产业的主要成份。这是一种不利的形势。从整体上说,战后初期,德国改变这种劣势的做法,除了更大面积地开垦荒地、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以外,还在生产技术上逐步地、缓慢地从草田两圃轮作向着三圃制改进,加上牧场和菜园等形成四圃制,以增加单位面积的生产量。其间,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扩大和新作物的普遍引进,也为土地的充分并合理地利用提供了条件。随之,市场上出现越来越多的牲畜、黄油、啤酒花、蔬菜和水果以及烟草、啤酒、葡萄酒和亚麻等农村产品。到17世纪末,德国的农业生产具备了可持续性发展的基础。
两圃与三圃耕作形式
另外,在矿冶和金属加工行业,不能否认,在三十年战争以前德国处在欧洲的领先地位。漫长的战争使德国的主要冶铁中心遭到严重的破坏,战后的重建处处举步维艰,一直没有恢复到战前水平。虽然如此,这个行业还在不同的地区具有不同程度的进展。在德意志帝国境内,有的地方其矿冶炼铁业在战争以前曾经因为各种原因开始衰退,经过战争便完全停顿,战后恢复生产极其缓慢,但还是采用了新的高炉技术,谋求发展。如在上普法尔茨。有的地方其大多数冶炼作坊在战争以前发展势头良好,却在战争中成为废墟,只有极少数在战后得到重建,并开始采用新的工场模式进行经营。如在巴登。有的地方其金属加工业在战前发展势头不大,战争期间勉强维生,但在战后恢复生产期间生产出地方品牌,呈现繁荣景象。如威斯特伐利亚的金属丝和小环口锤;又如萨克森的白铁皮等。1627年开始在凯姆尼茨使用的黑色炸药,战争以后较为普遍地用于矿业爆破。在使用黑炸药的地方,往往同时使用双面锤,并在通风、排水以及洗矿等等方面采用了较为先进的方法。在德国更多的地方,冶炼和金属加工业在战争之后逐步地以新的工场取代了旧的作坊,利用外国的资金和物资,采用新的技术和设施,逐步地恢复了生产元气。如黑森的奥登瓦尔德、图林根的施马尔卡登和祖尔以及哈尔茨山区等等。当然,也有的地方战后长时期地没有能够恢复生产。如在勃兰登堡和波美拉尼亚地区,因为瑞典的铁制品在这些地区占据垄断地位。除此之外,在那些没有受到战争创伤的地方,由于在生产过程中担心降低质量而坚持采用诸如生吹炉等传统的生产方式,在17世纪下叶反而没有得到进步性发展。如在奥地利统治下的阿尔卑斯山区。
还有,在交通运输行业,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及长时期的战争,德国在三十年战争前后明显地落后于欧洲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帝国境内,四大河流是主要的运输通道是莱茵河、威悉河、易北河和多瑙河。战争结束以后,由于普鲁士摆脱了波兰的宗主权,勃兰登堡选帝侯主持开凿了易北河与奥得河之间的“弗里德里希·威廉运河”,开启了德国开凿东西走向大运河的先河。至于交通工具,在帝国境内的河流上,所有类型的船只,在很长时期内都没有值得一提的改进。古老的木筏、乌尔姆拖船、多瑙河平底船以及驳船等还在载重运行。帝国的区间大道,因为军队使用频繁,所以在战争中没有遭到严重的破坏,某些路段甚至得到一定程度的维护。与之相反,村庄和城市里的道路则或多或少遭到战争的破坏。战争结束以后,许多邦君领主将所在城市的修建当作是战后经济恢复措施的首要内容。城市的铺石路面得到修护,乡间小道也得到基本的修整。在帝国境内的各类道路上,马车是重要的运输工具。在战争以前,德国已经使用新型的装有防震设施的车轮。起初采用皮带式,稍后便使用木质或钢质的防震装置。这算是战前交通工具的最大改进。三十年战争期间,沉重的、由多匹马拉的长途运输车辆已经普遍出现,各地战用物资主要由这类马车运输。除了载货以外,马车运输还用于邮递和客运。为了客运,许多马车配上玻璃窗成为轿式马车。还有不少装配豪华饰品的工艺马车。17世纪末至整个18世纪,西欧风行漫游学习。贵族子弟时兴在学校就读一段时间之后游历各国,豪华马车是他们主要的交游器具。贵族富人们的马车除了炫富以外,还常常用于举行某种礼仪,甚至出租。就境外的交通运输来说,在战争之前,德国西北部的地方统治者已经非常重视港口建设和海船制造。他们着重利用尼德兰人的经验,或者疏浚河口、为河床改道,如埃姆登河;或者建设城外港口,如在不来梅;或者修筑房式船闸,如在勃兰登堡。三十年战争之后,沿海地区的德国邦君更加注重学习和推广尼德兰的造船技术,支持制造更大、更快、更坚固,吃水更深的能够远航的海船。是的,他们已经展开了海外贸易的准备工作。
最后,应该提一下武器制造行业。由于战争的需要,在三十年战争之前及之后,武器的制作技术虽然没有取得根本性的改进,但是,大炮的重量减轻了,射速提高了,步枪也装上了刺刀。武器制作技术的提高对于相应的冶炼、铸造及手工技术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作为经济技术发展提高的重要内容,还应包括生产技术的发明和研究出现的一系列成果。
在三十年战争结束以后,许多技术工人和发明家、科技研究者,从荷兰、法国、意大利和英国等当时较为先进的国家来到德国,他们不仅留下了自己的优秀成果,而且还对德国的技术科研人员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法国医生和自然科学家D.帕平(D.Papin,约1647—1712年)可以作为这方面的代表。因为信奉加尔文教义,作为胡格诺难民,他背井离乡,长期在德国大学教授数学(自1688年起在马堡大学,1695年起在卡塞尔大学)。教学期间, D.帕平先后发明了空气发动蒸汽机(1690—1698年)、高压锅(1681年)和大功率中心泵(1689年)。可惜他没有发明由蒸汽机推动的江河航船。那是一个世纪之后工业革命时期的重要发明。此外,德国哲学家、自然科学家G.W.莱布尼茨(G.W.Leibniz,1646—1716)可以作为德国本土科技发明的代表人物。在其一系列研究和论述中,莱布尼茨曾经设想热气发动机、后膛枪、连珠枪以及苏伊士运河的开凿方案。他甚至设想过计算机。1681年,为了提取和利用哈尔茨山区的井下水,他设计了一种风力机械。17世纪后期,各种科学杂志和科技专业辞典也相继出现。对于进行生产技术发明与研究的动机,或者在改善农耕经营方面,或者在提高手工工场效益、增加商贸海运业收入以及改进劳动工具等等,一般都有明确的实用目的。正如莱布尼茨所说:为了“改善农田耕种、手工工场和商业,总而言之改善食物”。
除了发明和研究成果以外,普及或介绍性的科技著作也成果丰富。在三十年战争以前,德国就已经出现了数量不少的工程技术画册,其主要内容是介绍和说明某项技术的具体构造和运用。例如以水力、风力、兽力和热气为动力的提升机或提水设备,又如夯实机等机器制造以及磨房、锯木场的基本设施等等。代表作如冶金矿物学家G.阿格里科拉(G.Agricola,1494—1555)的《论矿冶》(De re metallica,又译《坤舆格致》,1556年)。这是一部涉及冶炼技术和矿冶设备的插图著作。当然,当时在德国技术界流行的科技书籍大多是从意大利文翻译过来的。三十年战争结束以后,各类技术文集继续在德国出现,其内容仍然主要是对某项实用技术的概括说明和介绍评论。代表作如数学家A.奇尔舍(A.Kircher,1601—1680)的《诺亚方舟》(Arca No,1675)。这是一部关于多种机械制造的理论和实际操作的研究著作。此外,纽伦堡铜版刻匠、出版商C.魏格尔(C.Weigel,1654—1725)在亲自观察了德国几乎所有的作坊工场,在工场师傅的协助下,当场依据实物描绘机械操作图,并据此编写了一部配有277幅铜版插图的《场地书》(Stndebuch,1698) ,详细地描述了200多种手工工艺和制作方式。与战前一样,战后充斥德国科技界的主要著作也基本都是翻译本;所不同的是,战后的译作多是从法文而不是从意大利文翻译过来的。
关于三十年战争前后德国经济技术的改进,在此还要赘上一笔: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及强邦君主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应有的支持。战后经济恢复期的皇帝利奥波德一世,在其身边有三位当时最著名的经济理论家和实践家。他们是P.W.冯·霍尔尼克(P.W.von Hornigk,1640—1714)、W.冯·施罗德(W.von Schrder,1640—1688)和前面提到的帝国财政学家J.J.贝舍尔。关于他们的施政建议下一章还要述及。在此要谈的是,他们都怀有建立科技研究机构和大规模手工工场的设想。其代表性行为,如贝舍尔于1670年提出的建立“机械学校”和生产型大工场的建议。1677年,皇帝接受建议,委托他在维也纳主持开建“艺术和机件工场”(Kunst-und Werkhaus am Tabor) ,以制造玻璃器皿,加工毛纺、丝绸织品和皮革制品为主,同时引进和研发新的生产工艺,培训技术工人。17世纪下半期和整个18世纪,维也纳宫廷中聚集了一大批技术人才,包括仪器制造者、机械师、光学仪器制造者和钟表制造者等等。其他德国邦君宫廷,如萨克森、勃兰登堡、普法尔茨等等,也都热衷于聘请科技研究者和发明家。虽然他们的研究和发明常常没有社会性的实用价值,如上釉的陶器和瓷器、刚玉玻璃和玻璃工艺等,但是这类活动可以从一个角度证明三十年战争结束后出现的科技发明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