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金瓶梅》是一部什么性质的小说
《金瓶梅》是我国明代著名长篇小说,共一百回。作者为兰陵笑笑生。他从书中三个女性主人公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的姓名中各取一个字合成了书名《金瓶梅》。
这部小说主要写了商人兼官僚西门庆的发迹、他的众多妻妾和外室、他的死亡和家族的败落,兼写了当时的朝政、吏治以及市井中的地痞流氓等,反映的社会生活面非常广泛。
但由于书中还有大量关于性的描写,它也经常招致非议和攻击,被诋为“淫书”,在流传过程中曾多次被禁,书商为了逃避禁网,又给它起了《钟情传》《多妻鉴》等名称。
对于《金瓶梅》这部文学名著,历来争议比较多。为弄清这部书的性质,有必要简单回顾一下历来对它的评论;当然,我们只能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意见来加以介绍。
《金瓶梅》刚开始流传时,虽然只是在一小部分士大夫的范围内,但马上就引起了强烈反响。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著名文学家袁宏道写信给董其昌:“《金瓶梅》从何处得来,伏枕略观,云霞满纸,胜于枚生《七发》多矣。后段在何处?抄竟当于何处倒换?幸一的示。”(《袁中郎全集·与董思白书》)这里,袁宏道急于读《金瓶梅》的心情跃然纸上,同时也表现了他对《金瓶梅》的高度赞美。“枚生”是指西汉著名文学家枚乘,他所作的赋《七发》在文学史上有较高地位。袁宏道将《金瓶梅》和《七发》加以比较,显然认为它们之间存在着共通性,因为没有共通性的东西就不存在可比性。但《金瓶梅》和《七发》虽都是文学作品,在形式上却很不一样:前者是小说,后者是词赋;前者是白话,后者是文言。所以,它们的共通性应在内容方面。
《七发》全文共七段,前六段写生活中的种种享受,如音乐、饮食、车马、美女、台榭、狩猎、美丽的自然景色,等等,也可说是描绘人的种种欲望,最后一段则写“天下要言妙道”的伟大作用;总的意思是要说明这些欲望对人无益,只有皈依“要言妙道”才是正确的生活道路。
而据《金瓶梅》卷首欣欣子的《序》,此书虽写了生活中的种种享乐,如“锦衣玉食,何侈费也”等等,但最终却归结为“既其乐矣,然乐极必悲生”,全书宗旨“无非明人伦,戒淫奔,分淑慝,化善恶”;就这一点说,它也是要通过描写人的种种欲望而把人引向作者所认为的正道的。这就与《七发》有了共通之处。所以,袁宏道把《金瓶梅》与《七发》相比,也即意味着他并不认为《金瓶梅》是一部不道德的书,反而将它看作向读者宣示“要言妙道”的作品。不过,袁宏道写这信时还只读了《金瓶梅》的前半部,尚未看到“乐极必悲生”的情节,因此他所谓“云霞满纸,胜于枚生《七发》多矣”,乃是以《金瓶梅》前半部与《七发》前六段相比,也即以这两种作品中写欲望和享乐的部分相比较而得出的结论。“云霞满纸”,是说作品写得像云霞那样的灵动变化、舒展自如而又充满美感,这是一种很高的评价。所以,他在另一著作《觞政》中称《水浒传》和《金瓶梅》为“逸典”,并把它们同六经、《论语》《孟子》《离骚》《史记》《汉书》等排列在一起,十分推崇。
袁宏道的朋友沈德符对此书的看法却与袁宏道完全相反。他在《万历野获编》中说,他有一部《金瓶梅》抄本,因那时《金瓶梅》尚未刊行,是一部不容易得到的书,有人就劝他交给书商刻印成书,但他却拒绝了,认为“此等书必遂有人板行,但一刻则家传户到,坏人心术,他日阎罗究诘始祸,何辞置对?吾岂以刀锥博泥犁哉!”“泥犁”,即地狱,“刀锥”指财利。他以为如果刻印了《金瓶梅》,虽可得到一笔钱,但却会遭到阎罗的追究而入地狱。这显然是把《金瓶梅》看作一部严重危害世人的坏书。
袁宏道的弟弟文学家袁中道与著名艺术家董其昌(也就是把《金瓶梅》借给袁宏道的人)的态度则与袁宏道、沈德符都不同。袁中道《游居柿录》载:董其昌曾告诉他:“近有一小说,名《金瓶梅》,极佳。”但又说此书有害于人,“决当焚之”;袁中道自己在看了《金瓶梅》后,一面称赞小说“琐碎中有无限烟波,亦非慧人不能”,一面又对它加以批判:“此书诲淫,有名教之思者,何必务为新奇以惊愚而蠹俗乎?”但他不同意把此书烧掉,提出了“不必焚,不必崇,听之而已”的主张,因为“焚之亦自有存者,非人力所能消除”。
由此可知,《金瓶梅》一问世,就有完全赞美、完全诋毁和毁誉参半的三种不同态度。到了清代,沈德符的意见占了上风,《金瓶梅》经常作为淫书受到禁毁,反对者既从伦理上加以否定,又以果报之说来加以诋斥。例如徐谦《桂宫梯》卷四引《最乐编》说:“李卓吾极赞《西厢》《水浒》《金瓶梅》为天下奇书,不知凿淫窦,开杀机,如酿鸩酒然,酒味愈甘,毒人愈深矣。有聚此等书、看此等书、说此等书、借赁此等书者,罪与造者、买者同科。”这是把《金瓶梅》比作毒酒,因而把作书、看书的人统统骂了一顿;不过晚明的进步思想家、文学家李卓吾在这里多少受了点儿冤枉,因他实在并未赞美过《金瓶梅》。
徐谦还引述了这样一件事:《金瓶梅》作者负盛名而不第。考官本来对其考卷很欣赏,想不到第二天早上考卷上有点点血痕,原来是“《金瓶梅》发作了”,鼠交其上而污之,作者因淫亵报而被斥落,儿子流为乞丐而死。(《桂宫梯》)这是说写《金瓶梅》的人罪孽深重,理当受到报应。不过,清代人实在连《金瓶梅》作者是谁都已不清楚了,他却连作者的儿子都知道,实在难得。
不但《金瓶梅》的作者受到了这样的报应,连有关的书商也不能避免。汪棣香说了这样一件事:苏州、扬州两地都有书商刻印《金瓶梅》。苏州的杨氏因此经常生病,又没有儿子,幸而后来听了朋友劝戒,把《金瓶梅》书版劈而焚之,自此病也不发,儿子也有了,家成业就。扬州的一个书商却不听劝告,最后得病死在外乡,尸腐虫攒,竟不能殓。(清·梁恭辰《劝戒录四编》卷四)在我们今天看来,果报之类自属无稽之谈,但从中颇能反映清代一些人反对《金瓶梅》的态度。
五四运动以后,由于反封建和提倡科学民主,小说得到了重视和研究。对于《金瓶梅》也开始有了新的评价。鲁迅先生1920年开始讲述写印、1923年排印的《中国小说史略》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在这部著作中,鲁迅先生评论《金瓶梅》说:
“作者之于世情,盖诚极洞达,凡所形容,或条畅,或曲折,或刻露而尽相,或幽伏而含讥,或一时并写两面,使之相形,变幻之情,随在显见,同时说部,无以上之……至谓此书之作,专以写市井间淫夫荡妇,则于本文殊不符,缘西门庆故称世家,为搢绅,不惟交通权贵,即士类亦与周旋,著此一家,即骂尽诸色,盖非独描摹下流言行,加以笔伐而已……故就文辞与意象以观《金瓶梅》,则不外描写世情,尽其情伪,又缘衰世,万事不纲,爰发苦言,每极峻急,然亦时涉隐曲,猥黩者多。后或略其他文,专注此点,因予恶谥,谓之‘淫书’;而在当时,实亦时尚。”
著名的文学研究者郑振铎也说:
“《金瓶梅》是一部不名誉的小说;历来读者们都公认它为‘秽书’的代表……其实《金瓶梅》岂仅仅为一部‘秽书’!如果除净了一切的秽亵的章节,它仍不失为一部第一流的小说,其伟大似更过于《水浒》,《西游》《三国》更不足和它相提并论。在《金瓶梅》里所反映的是一个真实的中国社会。这社会到了现在,似还不曾成为过去。要在文学里看出中国社会的潜伏的黑暗面来,《金瓶梅》是一部最可靠的研究资料。”(《谈〈金瓶梅词话〉》,载1933年7月《文学》第一卷第一期)
著名历史学家吴晗于1933年写了《金瓶梅的著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这是一篇很重要的考证文章,但也对小说的内容作了分析、评价,他说:
“《金瓶梅》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所集中描写的是作者所处时代的市井社会的侈靡淫荡的生活。它的细致生动的白描技术和汪洋恣肆的气势,在未有刻本以前,即已为当时的文人学士所叹赏惊诧。但因为作者敢对性生活作无忌惮的大胆的叙述,便使社会上一般假道学先生感觉到逼胁而予以摈斥,甚至怕把它刻板行世会有堕落地狱的危险,但终之不能不佩服它的艺术的成就。”
“《金瓶梅》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它所写的是万历中期的社会情形。它抓住社会的一角,以批判的笔法,揭露当时新兴的勾结官僚势力的商人阶级的丑恶生活。透过西门庆的个人生活,由一个破落户而土豪、乡绅而官僚的逐步发展,通过西门庆的社会联系,告诉了我们当时封建统治阶级的丑恶面貌,和这个阶级的必然没落。”
由此可见,跟清代那些反对《金瓶梅》的人相反,五四运动以后的伟大思想家和严肃的学者对《金瓶梅》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到了现在,不但国内的大多数研究者都肯定此书在我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而且外国的中国文学研究者也对它十分赞扬,它已被译成多种外文(包括英文、法文、日文、俄文等),在国外出版。当然,由于《金瓶梅》作者“敢对于性生活作无忌惮的大胆的叙述”,在清代这样的封建社会里多次被禁,也是很自然的。但它之有“淫书”这种恶谥,却正如鲁迅所说,是“略其他文,专注此点”的结果。确实,也有人阅读时较为注意,甚至专门注意有关性描写的内容,把它当淫书来消遣,但这只是阅读态度的不当,不能因此而否定《金瓶梅》的价值。
那么,《金瓶梅》的价值到底何在呢?鲁迅、郑振铎、吴晗对此都已作过正确的原则性的论述,为了求得进一步的理解,让我们较具体地看一看这部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