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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西医如何诊断干燥综合征?
干燥综合征目前尚缺乏统一的、国际公认的诊断分类标准。多年来,世界各国与国际组织先后制定了一些诊断标准,其中3个标准有代表性,具有较好的特异性与敏感性,可根据不同的目的,选用不同的诊断标准。①圣地亚哥标准:强调本病的自身免疫性质,诊断与分类中必须具备与自身免疫有关的某些血清及组织病理学指标,标准严格,尤其适合于医学研究;②欧洲联盟标准:与圣地亚哥标准相比,欧洲联盟标准对血清学和组织病理学的要求不如前者严格,更适合于普通医院的临床运用,其特异性较前者低,但敏感性提高;③哥本哈根标准:是另一个常用的诊断标准,产生于1984年第一次国际干燥综合征讨论会,它不将患者的主诉纳入其中,以客观的临床检查和组织病理学项目为内容,凡具备干燥性角膜炎(Schirmer试验、泪膜干裂时间、孟加拉红角膜染色,3项中至少2项阳性)及口干燥症(非刺激性唾液流量、腮腺造影、唇黏膜活检,3项中至少2项阳性)即可诊断为干燥综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