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痛是指两个以上的部位互相牵引作痛。如《素问·脏气法时论》记有:“胁下与腰相引痛”,“两胁下痛引少腹。”《素问·缪刺论》记载:“邪客于足太阳之脉络……令人拘挛背急,引胁而痛”,《素问·举痛论》记载“背与心相引而痛”。所谓相牵引作痛,应从两种情况来理解。一种是疼痛发作时两处同时疼痛,而且两个痛处有牵引的感觉。另一种情况是一处先痛,其痛感传至另一处,即所谓放射痛,如肝胆疾患放射到肩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