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海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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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和团与封建统治阶级关系的若干问题载《求索》,1986(3)。

义和团运动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之一。这一次伟大的反帝爱国斗争,就其对当时世界震动的强烈程度、运动进程中各种政治势力矛盾斗争的错综复杂情况、中国人民在斗争中表现出的炽热的爱国热情及难以避免的历史局限等方面来说,较之近代史上的其他事件,都显得更加突出、更加鲜明。义和团运动以其特殊的历史地位,吸引了史学工作者强烈的研究兴趣。特别是近几年来,在这一领域提出了许多新的研究课题,展开了热烈而认真的讨论。下面,我着重围绕着义和团与封建统治阶级的关系问题,做一些情况的介绍,也谈一点自己的不成熟的看法。

义和团运动是农民革命运动还是对外民族战争?

过去,许多论著都把义和团运动称作“农民革命运动”或“农民战争”,并认为正是这场运动构成了中国近代史前期第二次革命高潮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关于中国近代史发展基本线索的讨论中,有的同志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义和团运动不属于农民革命运动而是一次对外民族战争,在性质上与鸦片战争、中法战争、甲午中日战争是一样的。既然义和团不是一场革命,当然也就不存在“第二次革命高潮”,义和团也就不应列入中国近代史发展的基本线索之内。参见李时岳:《中国近代史主要线索及其标志之我见》,载《历史研究》,1984 (2);胡滨:《关于中国近代史基本线索问题》,载《文史哲》,1983(3)。中国近代史发展的基本线索问题,是个带有全局性而又十分复杂的研究课题,这里不可能做详细的讨论。因此,我们暂且撇开近代史上是否存在“三次革命高潮”,也不去深究对外民族战争应不应该列入近代史基本发展线索之内,无论如何,前面提出的问题毕竟是有趣的,那就是:义和团运动究竟是一场农民革命运动,还是一场对外民族战争?

义和团的基本队伍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下层劳动群众,这一点,大概不会有什么分歧的意见。但是,在义和团的旗帜下所掀起的那一场轰轰烈烈的武装斗争,与封建时代或刚刚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代不久的农民起义或农民战争相比,确实有很大的不同,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这是无可置疑的事实。其不同之点主要是:

第一,一般所说的农民革命运动或农民战争,其主要的斗争锋芒总是指向封建统治阶级,指向封建朝廷和封建帝王。即使像发生在外国资本主义势力已经侵入中国时期的太平天国运动,农民英雄们首要的斗争目标也仍然是推翻黑暗腐朽的清王朝。只是当洋人以反革命武装帮助封建统治阶级时,农民军才针锋相对地进行武力对抗。义和团运动则不同,它自始至终把革命暴力的主要矛头对准外国侵略者,而对封建统治阶级,则只是在他们以武力阻遏和镇压义和团的“仇教灭洋”活动时,才针锋相对地进行武力抗争。

第二,封建统治阶级对待义和团的态度,也同对待以往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有很大的不同。过去,封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造反行动,认识和态度是完全一致的,都目之为“匪”,为“盗贼”,都主张严厉镇压和剿杀,但对于义和团这支农民武装,在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却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太常寺卿袁昶在一个奏折里所说的一段话,就生动地反映了这种情况:“盖发匪、捻匪、教匪之乱,上自朝廷,下至闾阎,莫不知其为匪,而今之拳匪,竟有身为大员,谬视为义民,不肯以匪目之者,亦有知其为匪,不敢以匪加之者。”《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四册,165页。封建统治阶级对义和团或“剿”或“抚”的政治争论,一直十分激烈,直至闹到为此而诛戮大臣、造成流血事件的地步。这在过去的农民战争时期是从未有过的。

第三,以往的农民起义或农民战争中,农民武装总是处于不合法地位,而与封建王朝的政府军形成两军对垒的状态。义和团农民武装则与此不同,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清王朝虽然一再对义和团采取限制、防范、查禁的态度,但由武装的劳动群众组成的义和团,一般还是处于公开的、半合法的地位。作为清政府公开宣布的策略原则,在1900年6月以前,基本上奉行“止论其匪不匪,不必问其会不会”的方针,就是说,作为义和拳会,是可以合法存在的,但如果超越封建统治秩序许可的范围,就要加以“匪”的罪名进行适当惩办了。等到1900年6月清政府向列强发布所谓“宣战”诏书以后,上谕中公开嘉奖义和团,称之为“义民”,甚至要各省督抚“招集成团,借御外侮”《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163页。,那就更是取得完全合法的地位了。

除此之外,还可以举出一些不同之点来,但这三点是最基本的,带有根本性质的。从这几个方面可以看出,义和团运动确实与通常所说的或一般意义上的农民革命运动有着重大的区别。

但是不是因此就可以说,义和团运动是与鸦片战争、中法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完全一样的对外民族战争呢?似乎还不能简单地这样判定。确实,在一个很短的时间里,义和团运动曾一度发展为带有民族战争性质的斗争,但从运动的全过程来看,从总体来看,这场运动与鸦片战争、中法战争、甲午中日战争等典型意义的对外民族战争,同样存在着很多不同之处,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我们至少可以举出以下几点:

首先,一般的对外民族战争,组织者、领导者、指挥者都是封建统治阶级,是封建王朝和中央政权。尽管这种组织、领导、指挥有时十分糟糕,而且在统治集团中几乎总是有失败主义和投降主义势力的存在,但毕竟应该承认,建筑在民族矛盾基础上爆发的对外民族战争,如果不是通过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命令,是不可能正式进行的。义和团运动时期,1900年6月21日清政府发布过一个“宣战”诏书,似乎可以看作清朝封建统治集团正式领导和组织反抗八国联军的一个标志,但可惜的是,仅仅过了四五天时间,清朝政府就在致各省督抚的上谕中反复解释朝廷对义和团“剿抚两难”“只可因而用之,徐图挽救”的“不得已之苦衷”,并一再申明“朝廷慎重邦交”“不欲轻构外衅”的一贯态度;稍后,又电令出使各国大臣向驻在国政府切实声明,表示“中国即不自量,亦何至与各国同时开衅,并何至恃乱民以与各国开衅”,请求各国的“谅解”,做出保证说,对义和团这样的“乱民”,应当“设法相机自行惩办”。参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186~203页。到这个时候为止,尽管八国侵略联军并不停止对义和团同时也对清朝政府军的敌对军事行动,但一定要说清政府还在那里领导和组织抗击八国联军的军事斗争,就未免不符合历史的实际了。那么,在1900年6月21日以前的一年多时间里,在1900年6月29日(这是清政府电谕出使各国大臣的日子)以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义和团运动究竟是什么性质呢?这个运动是在清朝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之下开展起来的,还是恰恰相反,倒是违反清朝封建统治者的意愿和希望而发动起来的呢?

其次,在一般对外民族战争中,与外国侵略军队进行战斗的基本力量,只有一支武装,即政府军。当然,每一次民族战争都有一些下层群众自发组织起来,拿起武器,与外国侵略者进行英勇的战斗,在具体战役中,有时甚至能给侵略者以重大的打击。但从战略上看,这种群众的自发武装力量大体是小规模的、零星的、分散的,它一般只起配合作用,并不能决定战争全局的进程。义和团运动时期则不同。在与外国侵略者进行战斗的过程中,同时存在着两支不同性质的武装力量,一支是群众自发组织的义和团武装,一支是清朝政府军。在一些场合,这两支武装互相联合,共同与侵略军作战;在另一些场合,与侵略军作战的主要任务由义和团承担了起来,政府军或明或暗地破坏、阻挠甚至屠杀义和团群众。

最后,在一般的对外民族战争中,外国侵略武装的主要对手、打击的主要对象是掌握着国家政权的封建统治者。但义和团运动时期则不同。外国侵略者曾一再声明,他们出兵的目的,并非与清朝政府为难,而是为了“竭力帮助中国平定地方,剿办乱匪”《义和团档案史料》,72页。。沙俄户部大臣维特甚至在电文中表示:“我皇与贵国暨太后睦谊无损。”同上书,64页。当然,这里包含着某些虚伪的外交辞令的成分,但也不能不承认,侵略者主要的打击对象是义和团而不是清朝政府,他们“惩膺”清政府,那是因为不满于清政府对义和团不全力剿办的态度;在议和过程中,他们强烈要求严办“召祸诸臣”,也是把他们作为义和团的后台,而不是作为清政府的政治代表看待的。

从以上这些方面看来,义和团运动同一般的对外民族战争又有着重大的区别。

我们常常习惯于把一切事物归纳到某几个类型中去,似乎所有的事物总是非此即彼的。但实际上,丰富多彩的大千世界,往往难于用简单的归纳方法包罗。在这一类型同那一类型中间,总会有许多中间层次,非此非彼,而又亦此亦彼。拿义和团运动来说,既不是典型的农民运动,也不是典型的对外民族战争;既有农民运动的若干特征,也有对外民族战争的一些因素。它就是它,是具有自己时代特征和阶级特征的“这一个”,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下层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反帝爱国武装斗争。

义和团是否反封建?

这是史学界长期以来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近年来,不少文章对这个问题做了比较深入的讨论,大致有以下几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义和团不仅反对帝国主义,而且反对封建主义。义和团提出了明确的反帝反封建的斗争纲领,“具有反帝反封建的双重性质”。持这种意见的同志,有的在文章中提出,义和团“把矛头直指清朝皇帝”,“决心推翻 ‘儿皇帝’的清王朝”。有的说:“义和团英雄们主张打倒清朝皇帝和贪官污吏,推翻清朝封建统治。”也有的说:“义和团运动在山东爆发后就提出了比较鲜明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治口号”,“把反帝反封建斗争联系起来”。还有的说:“义和团运动是近代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革命运动”,“义和团虽然把反对帝国主义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但并没有忽视对清朝封建统治势力的斗争”,“义和团反封建的性质也是很明显的”。

另一种意见与此截然相反,认为义和团根本不反封建。持这种意见的文章指出:“义和团运动的最主要缺点,就是它只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而不是反对封建的社会制度和清王朝的封建政权,甚而在 ‘扶清灭洋’的旗帜下,淹没了农民运动本应具有的自发的反封建本性。”“义和团运动确实未能触动封建制度的一根毫毛。”义和团“实际上正好是在宣扬一条不但不反封建,而且还保护封建的道路”。有的文章还认为,义和团运动“就其高潮阶段来说,却是一个 ‘奉旨造反’的运动,是中国农民在近代史上受封建统治者的一次大蒙蔽”。“义和团的产生尽管有其深刻的根源,但它能烈火燎原般地形成高潮,却也正显示了 ‘圣旨’与官意对皇权主义者的农民所起的作用。”

在这截然对立的两极中间,还有一系列在程度和分寸上各有差别的种种不同看法。

有的论著强调,义和团的主要斗争锋芒虽然是反对帝国主义,但由于封建统治阶级总是顺应洋人的要求,保护外国教会的利益,“所以义和团不能不在实际上同封建统治势力相对垒”。“反对帝国主义的义和团运动,实质上是和封建统治者相对立的,封建统治者不可能真正支持人民的爱国运动。”这种意见没有过多地去论证义和团在主观上是否具有反封建的要求,更没有回答义和团在政治上是否具有明确的推翻或反对封建王朝的目标,只是着重从客观方面去分析义和团反帝必定要同封建统治者发生尖锐的矛盾和冲突。

另一种意见完全从义和团斗争的客观效果和客观影响去谈问题,提出义和团运动的实际结果,在打击帝国主义势力的同时,必然打击了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如有的论著指出:“义和团在反对帝国主义的同时,也就必然起到打击清朝封建统治的作用。”“义和团也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的走狗清政府”,“加速了反动清王朝的崩溃”。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义和团在反封建问题上,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里,情况是不一样的。在各个时期和各个地区之间,义和团对待封建统治的态度和方针是有区别、有变化的,不可一概而论,不能简单地回答对封建是“反”还是“不反”。

分歧的意见如此多样,如此矛盾,如此对立,说明了一个问题:对于义和团是否反封建问题,是很难用简单的肯定或否定、是或非来回答的。历史远远比这样的简单回答要丰富复杂得多。

如果撇开客观方面的原因(如当时社会矛盾的特殊复杂性、各派政治势力之间斗争状况的特殊复杂性等)不谈,那么,造成这种众说纷纭的意见分歧的原因,主要是这样两点:一是对历史资料所反映的历史事实的解释不同,另一是对“反封建”所包含的内容理解不同。

“反封建”是一个内容相当不确定的灵活概念。有的同志认为,只有反对封建主义的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能够用新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制度取而代之的,才称得上“反封建”。有的同志的标准稍低一点,认为是否“反封建”的基本标志在于有没有主张并实行推翻现存的封建政权的统治。还有的同志则认为,不一定要提出推翻封建政权的纲领和主张才算是“反封建”,只要在实际行动上反抗地主阶级的残酷统治,反对封建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就是反封建。另有一些同志则主张,任何斗争,不论是政治的、军事的、经济的、思想的、文化的,只要超越了封建统治秩序所许可的范围,便都有了反封建的性质和意义。

我觉得,如果不是停留在概念的争论,而是从义和团的实际活动和具体斗争着眼,实事求是地来分析和确定义和团在对待封建统治秩序的各个方面所采取的态度、所达到的水平,那么,义和团是否反封建的问题,有不少基本点是可以为大家所接受的。

上列对于“反封建”的第一种理解,显然是一种过高的要求。按照这个标准,岂止义和团运动,实际上,封建社会及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任何一次农民起义或农民战争,都将没有资格称得上是“反封建”的。

那么,义和团有没有推翻现存封建政权即清王朝的主张和实践呢?如果我们不是专注于在那些带有神秘主义和宗教色彩的揭帖、乩语中去寻找依据(这些揭帖、乩语之类的东西,当然有很重要的史料价值,但作为一种思想资料,往往有一个长期的辗转流传的过程,因此其所包含的思想内容是比较复杂的),而是着眼于义和团大量的、明显的实际政治活动,我相信大多数同志都能同意,义和团是并不存在推翻清王朝的明确政治目标的。义和团曾经在一些政治性文件中指斥过包括皇帝在内的某些封建统治者,但这种指斥只是出于对封建统治集团中某些成员投降卖国行为和贪黩虐民劣迹的愤怒,并不是把他们作为政治代表而对封建政权所做的根本否定。

但是,如果由此而得出结论说,义和团运动根本就没有“触动封建制度的一根毫毛”,甚至认为这个运动从本质上说来是在封建统治者的蒙蔽和欺骗下,承受了封建朝廷的“圣旨”和“官意”而煽动起来的,也未免失之过偏,离开了客观的历史实际。事实上,这场在民族矛盾激化的背景下,以下层劳动群众为主体的自发农民武装反帝斗争,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是冲击和打乱了封建统治秩序的:

首先,传统的封建政治一向是“严禁结社”的,所谓“私立会名,皆属违禁犯法”《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72页。, “义和拳名目,久干例禁”同上书,64页。。但义和团却冲破了严厉的封建禁令,在如此广泛的范围内扩展了自己的组织,这本身便不能不说是一种对于封建秩序的大胆挑战,何况,在组织起来之后,团民又自动地拿起锄头、木棍、大刀、长矛等原始武器,形成了一支不由封建官府指挥和控制的群众武装队伍,这就更触犯了封建统治秩序之大忌,成为对封建统治阶级的一个巨大威胁。我们只要看一看义和团运动从兴起到失败的整个过程中,封建统治集团在上谕、奏疏、指令、函札等无数文件中,对于义和团这个群众组织和这支群众武装所表露的那种半是惶恐、半是恼怒的心理,就可以毫不怀疑,义和团从本质上说来,是一种封建统治的异己力量。

其次,当义和团势力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时候,他们便开始了“灭洋仇教”的活动和斗争,如烧教堂、惩教民、禁洋货、杀洋人等。我们且不管这些活动在多大程度上具有爱国反帝的性质,又在多大程度上存在着笼统排外主义的成分,也就是说,评价可以各异,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从根本上说来,这些活动是违反封建朝廷所早已确定的政治方针的,是不为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政权所容许的。封建统治者一再声明,“各国传教,载在约章”, “朝廷谊重邦交”, “中外敦崇睦谊,总宜永远不渝”《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328~329页。。如果说,由于各种错综复杂的原因,义和团的“灭洋仇教”活动还曾受到封建统治集团中一部分人的赞赏甚至纵容的话,那么,当义和团从烧教堂、拆教产进而发展为拆铁路、毁电杆时,封建统治阶级中不论是主剿派还是主抚派,就一致表示反对了。主剿派认为,义和团“毁坏国家所设铁路,法所当诛”, “此乃借闹教而作乱,专为国家挑衅”同上书,112页。;即使像刚毅这样著名的“主抚”派,在他前往良乡、涿州一带查察义和团时所发告示中也指出,“铁路栈房系国家之物,万不可毁”, “倘有拆毁,皆耗国家之财”同上书,139页。。这足以说明,义和团的这些活动,已经越出封建统治秩序的范围很远了。

再次,既然义和团的组织是违反统治阶级的意愿而存在、义和团的许多活动是不为统治阶级所容许的,封建统治阶级便多方使用手中掌握的国家机器对义和团进行限制、禁阻,在不少场合,还曾表现为动用封建军队对义和团进行武力的镇压和剿杀。对于封建统治阶级的军事进攻,义和团一般都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回击,于是,便发生了义和团武装与清朝政府军之间的连绵不断的军事冲突和交战。当然,由于义和团的主要斗争矛头是指向外国侵略者的,因此,义和团农民武装与清朝政府军之间的军事斗争,具有不同于以往一般农民战争的特点。从统治阶级这方面说,他们发动的围剿义和团的军事行动,一般是局部的、小规模的,每次战役持续的时间也比较短暂;从义和团这方面说,他们一般不主动向政府军发动进攻,只是在官军兵锋所及时,进行必要的然而又是坚决的抗拒和还击。总之,清朝政府军与义和团农民武装之间,只是分散和零星的军事摩擦、对抗,没有爆发或转化为全面的内战。但是,双方的这种军事对抗和冲突,就时间来说,却一直贯穿于义和团运动的始终,即使是清王朝公开承认义和团合法并奖誉为“义民”的那个短暂时期,这种对抗和冲突也没有完全停止。就规模来说,每一个具体战役,虽说是规模不大,但由于发生的频繁和普遍,因此,从总体来看,又是义和团全部活动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这样说,义和团在武装斗争中所付出的精力和代价,对待清朝政府军的也许要超出对待帝国主义八国联军的之上。无论如何,军事斗争毕竟是阶级斗争的最尖锐的一种形式,怎么能够说,在如此频繁的军事斗争中不具有丝毫的反封建意义呢?

又次,义和团群众在政治上和思想上,对封建统治也表示了相当程度的轻视甚至蔑视(应该说明,这种轻视或蔑视并没有导致对现存封建统治的根本否定)。义和团不顾载漪的阻拦,坚持要杀在攻打西什库教堂的战斗中暗向团民打黑枪的纳继成时,曾亲口告诉载漪:“王所遵者皇上,我们遵者玉帝。”《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二册,193页。那桐、许景澄奉旨出都,走到丰台,为团民所阻,那桐等告以朝命在身,义和团回答说:“吾民知有祖师之命,不必问朝廷之命。”《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一册,135页。这些都说明,在平日一直被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皇上”“朝廷”“圣旨”等,到了这个时候,至少在相当一部分义和团民的眼里,已经大大地降低了它们的地位,失去了往昔的威严。在义和团的一些宣传品里,更有十分鲜明地指斥封建统治阶级的内容。例如大家所熟知的这样一张传单:“君非桀纣,奈佐非人。最恨和约,一误至今。割地赔款,害国殃民。上行下效兮,奸鬼道伸;中原忍绝兮,羽翼洋人;趋炎附势兮,肆虐同群。”《近代史资料》,1957(1),8页。这里可以说对封建统治集团的投降卖国、祸国殃民的罪恶,揭露得相当淋漓尽致了。有的同志也许会说:这里明明说“君非桀纣,奈佐非人”,这不还是认为皇帝是好皇帝吗?前面我们已经说过,义和团虽然对封建统治表示了某种蔑视,但却并没有根本否定现存的封建统治。因此,他们对作为封建统治的象征和代表的皇帝做某种肯定,是一点也不奇怪的;所谓“君非桀纣”,也只不过是说皇帝还没有坏到夏桀、殷纣那样的程度;肯定的语气实在是有很大的保留的,更看不出有多少赞颂之意。

最后,义和团对封建统治秩序的冲击,还表现在“向富户勒捐银米”这类经济斗争上。很多材料表明,有不少“绅耆富室曾被匪众(按:指义和团)勒令助器、助饷”, “勒派供支”。参见《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一辑,240~243页。义和团采取这种办法,当然首先是为了解决武装队伍给养和武器配备等需要,同时,在向“富户”进行“勒捐”的时候,也往往要披上“仇教”的外衣,不肯理直气壮地直接打出具有反封建意味的旗帜来。如柳溪子《津西毖记》称:“诈称某富户奉教,馈以财物得赎罪。”杨慕时《庚子剿匪电文录》载:“凡有富厚之家,指为教民,则所掠无算。”龙顾山人《庚子诗鉴》记:“凡教民皆目为直眼,其鱼肉富室,亦以直眼论,必输多金乃免,否则屠其人、火其居。”李鸿章在一个奏折里也说:“窃查顺直地方,自本年五月拳匪倡乱以来,每勒有力之家捐助钱米,稍不遂欲,辄加以二毛之名,任意烧杀,官司不敢过问。”《义和团档案史料》下册,929页。但尽管如此,义和团始终把“勒捐”的对象主要限制在“富厚之家”“有力之家”,而于一般“平民”,则一直是“秋毫无犯”,有时还把从富绅那里“勒捐”来的银米向贫民散发,从这里不也可以嗅到某种反封建秩序的气息吗?

以上这些具体事实的存在,我想很多同志都是会同意和承认的,如果我们不去纠缠于抽象的概念争论,而着眼于义和团在哪些方面冲击了封建统治秩序,哪些方面打击了封建统治,其程度和范围究竟如何,那么,“义和团是否反封建”的问题,似乎也不难逐步取得比较一致的看法。

怎样看待义和团的“扶清”口号?

与上面一个问题相联系,人们很自然地要考虑到如何看待义和团的“扶清”口号的问题。义和团在一些方面对封建统治集团的冲击,又如何同其“扶清”口号统一起来呢?

“扶清灭洋”是义和团运动的基本口号。一场大的政治运动的中心口号,往往能够概括地反映这个斗争的优点和缺点,一定程度地体现它的基本面貌。过去,史学界对“扶清灭洋”口号在当时现实斗争中的社会作用和影响,存在着种种不同的估价。有的是基本肯定的,认为这个口号具有“策略意义”,它利用了清朝政府与帝国主义存在着的一些矛盾,争取到了封建统治阶级对义和团运动的同情和支持,正因为这样,义和团运动才“得到很大的发展”;也只有在这个口号的掩护下,义和团“才能进入天津、北京对洋人直接作战”。有的是基本否定的,认为“扶清灭洋口号,麻痹着群众对清王朝的警惕,消磨着群众反封建的思想,便利了清朝统治者破坏和出卖义和团”。还有一种意见则认为,这个口号既有积极作用又有消极作用,如有的文章说,“扶清灭洋口号的提出,一方面固然扩大了义和团的势力,另一方面却使义和团内部阶级成分日益复杂起来,给革命运动带来了很大的危险”。评价尽管有很大的分歧,但在相当一个时期里,许多论著大体上都把“扶清”的“清”解释为清王朝或清政府,“扶清”即扶持清朝封建统治者之意。近年来,有一些文章对此做出了新的解释,认为这里所说的“清”具有双重含义,它既可以指清王朝或清政府,也可以指“清国”或“大清国”。从后一个意义上来说,“扶清”则包含着“扶助中国”的意思。我以为这个说法是很有道理的,也确实有充足的材料作为根据。事实上,义和团运动的参加者常常是在后一种意义上使用这个政治口号的。

义和团运动的一个目击者,在这个运动被镇压下去的第二年,追忆前两年的情况时说:“光绪二十五年冬,山东境内义和拳匪,因仇教蜂起。及二十六年春,乃流入天津,以保清灭洋为名,朝野上下,多深信之。喜相告曰:‘扫平洋人,扶持中国,在此一举,而今而后,海内肃清,升平有日矣。'”《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二册,5页。此人是敌视义和团的,但这里所引用的话,却是信奉或参加义和团的人们中流行的说法,其中“扫平洋人,扶持中国”两句,便是“保清灭洋”的注脚。可见在这里,“清”字是作“中国”而不是作“清廷”解的。

有一份义和团张贴的告示,其中有这样一段话:“今上帝大怒,免去雨雪,降下八万神兵,教传义和团神会,特借人力,扶保中华,逐去外洋,扫除别邦鬼象之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四册,147页。这份告示中没有提到“扶清灭洋”口号,但“扶保中华,逐去外洋”,却正是这个口号的体现。那么,在这里,扶清的“清”指的也是“中华”而非朝廷。

另一张义和团的《告白》,上面标明是1900年5月28日出具的,中间有这样的话:“吾等俱练习义和神拳,保护中原,驱逐洋寇。”同上书,149页。这里所说的“中原”并不是指中原地区,而是泛指中国,这从义和团的揭帖“神助拳,义和团,只因鬼子闹中原”中可以得到印证。这里的“保护中原,驱逐洋寇”,当然和上面的“扶保中华,逐去外洋”,完全是同一个意思。

现在保留下来的另一份义和团文件,即《京都顺天府宛邑齐家司马兰村义和团晓谕》,在讲到“扶清灭洋”时,是这样说的:“窃有天主教,由咸丰年间,串结外洋人,祸乱中华。……今以上天大帝垂恩,诸神下降,赴垣设立坛场,神传教习子弟,扶清灭洋,替天行道。出力于国家而安于社稷,佑民于农夫而护村坊,否极泰来之兆也。”同上书,148页。国家、社稷、农夫、村坊,其内容比单纯的扶保朝廷,显然要丰富得多,实际上也是“扶持中国”或“扶保中华”的意思。

这里引用的都是义和团本身对于“扶清灭洋”的说明。可以看出,其所说的“扶清”,几乎很少有扶持清王朝的内容。在上引的义和团文书中,“扶清”,就是扶持大清国,或曰中国、中原、中华。这一点,政治眼光比较敏锐的人在当时就看出来了。坚决主张严厉镇压义和团的吴桥县令劳乃宣,在一封信里曾经写道:“从来叛乱之徒,无不有所托之名,以为号召众人之帜。……拳党之以扶中朝灭洋教为名,亦犹是也。”“是又保国会保中国不保大清之故辙也。”《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四册,458页。义和团和保国会当然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但是,劳乃宣看出“保清”有“保中国”和“保大清”(按:指保清王朝)两层内容,义和团的真意在于前者而不是后者。尽管他这个认识出发于反动的政治立场,但我们终究不能不说这确是一种高明之见。

在义和团所举的旗帜上,“扶清灭洋”有时也写作“保清灭洋”“助清灭洋”“兴清灭洋”。有人或者会问:如果把“清”解释为中国或中华,那么“保清”或“兴清”固然可以说是保卫中国或振兴中华,在文字上完全可通,但“扶清”“助清”,就不免有语病了。因为扶、助这类字,一般是第三者的口吻,义和团农民英雄们本来就是中国人民的主体、中华民族的儿女,怎么能够自己“扶助”自己呢?这不是在文字上先就不通了吗?

这个问题提得有点道理。但如果仔细地加以研究,却也不难解决。

原来,“扶清灭洋”这个口号,并不是简单地说义和团扶帮中国,逐灭洋人。它的原意要比这个稍稍复杂一些。从前面所引的材料已可看出,它本来是说:由于洋人(外国侵略者)在中国作恶多端,所以天或上帝的意志要扶助中国、逐灭洋人,义和团就是执行这个天意的;用我们现在的话说,义和团就是实现“扶清灭洋”这个天意的物质力量。事实上,在义和团发展最盛的时候,“天寄权于团”“天意灭洋”这一类说法,已经成为街谈巷议的最常见的话题。有一个材料说:“盖自从义和拳起,皆相谓曰,此天灭洋人也。”《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二册,59页。另一个材料则说:“愚民传说义和团法力甚大……天意灭洋,玉皇大帝特派八百万神兵下世,从此中国无洋人矣。”同上书,141页。王照在笔记中谈到他在义和团运动正值高潮时行经山东各州县所见情景时说:“其街谈巷议,大抵不外 ‘天灭洋人’‘李鸿章卖江山’‘光绪爷奉教’……之类。”《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一册,409页。舆论之普遍竟到了这个程度,使一位赶时髦的道士给自己起名为“天灭”。

把“扶清灭洋”口号放到这样一种社会环境中去考察,就比较容易弄清它的真义了。诚然,直接说义和团“扶助”中国,在文意语气上确实是不甚通顺的。但是,说天或上帝这个仅仅存在于义和团群众心目中的虚幻的最高主宰,对于一中一洋,分别采取一助一灭的态度,这样的解释不但完全符合文字的逻辑,而且也完全符合当时实际政治生活的逻辑。浓厚的封建迷信思想是义和团运动一个明显的特征。对于这种迷信色彩对当时运动所起的作用,人们可以做各种各样的评论,但毕竟不能否定它的客观存在。而这种迷信思想,不能不在他们的政治口号中有所反映,这是一点也不奇怪的。相反,假如他们的政治口号中根本不掺杂天、神之类的东西,倒是叫人觉得不可思议了。许多历史记载说明,义和团在高举“扶清灭洋”大旗的同时,常常在旁边举着另一面旗帜,上书“替天行道”四个大字,这个现象确切地反映了义和团革命群众的真实思想和觉悟状况。

那么,在义和团运动的当时,有没有人把“扶清”解释为扶持清王朝即封建朝廷呢?也是有的。下面,我们也引几条材料:

李秉衡、张之洞、刘坤一等在力主“速剿”义和团致总理衙门的电文中说:“旗书扶清灭洋,乃各省会匪故套,若助朝廷,何以抗旨?”《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二册,329页。这段话很清楚,在他们看来,“扶清”就应该“助朝廷”,但义和团竟然“抗旨”,可见并不真助朝廷,这就是他们认为义和团该杀的一个理由。

有一个叫作杨典诰的人,在他用日记体裁写的《庚子大事记》里,曾发过这样的议论:“不知电杆、铁路乃国家营造者,既悬 ‘扶清灭洋’之旗,而又烧焚公家之物,是直与国家为难,非乱民而何?”《庚子记事》,79页。看来,这个人也是把“扶清”解作扶持朝廷的,既如此,当然不能“与国家为难”,否则,便是“乱民”,非“痛剿”不可了。

综合这些议论,我们看出这样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在义和团运动正在激烈进行的过程中,一些反对和敌视这场伟大反帝斗争的人,为了责难革命群众的所谓“不法”行为,或者要求义和团接受封建势力的“约束”,才突出强调“扶清”应该是扶持朝廷这个意思。当然,“清”字字义的含混,便利了封建统治阶级对“扶清灭洋”口号做有利于自己的解释,但对于义和团本身来说,至少在运动前期,是很少把这样的意思包含在“扶清灭洋”的口号之中的。

“扶清”的两重含义,在当时基本上是各说各的,不同的政治派别各自强调符合自己要求的内容。就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只有一份历史文件曾经把这两种解释同时列举,并加以分析,这就是著名的袁昶、许景澄于1900年7月23日所上的《严劾大臣崇信邪术请旨惩办疏》。奏疏中这样说:“夫 ‘扶清灭洋’四字,试问从何解说?谓我国家二百余年深恩厚泽,浃于人心,食毛践土者,思效力驰驱,以答载覆之德,斯可矣。若谓际兹国家多事,时局维艰,草野之民,具有大力能扶危而为安,扶者倾之对,能扶之,即能倾之,其心不可同,其言尤可诛。”《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四册,165页。

我们暂且不管这份奏疏的真实性究竟如何,至少,从这个文稿的作者看来,所谓“扶清”,如果是出于对清朝封建统治者的感恩戴德,愿意为朝廷“效力驰驱”,那是可以的;如果不是指扶持朝廷而是指对国家能“扶危而为安”,那是不行的,是不允许的。因为在封建统治阶级看来,对于国家的控制和统治之权,只能由他们独占,“草野之民”是没有份的。如果人民可以撇开封建统治者而自己去扶持国家的危厄,那么,人民也就随时可以把国家的统治权从封建阶级手里夺过来。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种多么危险的情景啊!

总之,当“扶清”作为“扶助中国”“振兴中华”的意义来解释时,这无疑是一个充满爱国主义精神的口号。而当这个口号被解释为“扶助朝廷”时,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它表示:义和团武装起来,不是为了反对政府而是为了扶持政府,其斗争的主要目标是“洋鬼子”,是为了“灭洋”。这个意思,有一定的合理性:当时的主要矛盾是反帝。为了抓住和解决主要矛盾,可以暂时放松、缓和人民大众和封建统治者这个次要矛盾。但是我们还是要指出:义和团毕竟不可能清醒地认识这些错综复杂的矛盾,更没有能力恰当地处理这些矛盾。他们不懂得这个时候的封建统治者已经是帝国主义的走狗。从根本上说来,封建朝廷是绝不会容许人民自己起来反抗帝国主义的。只要时机成熟,统治者迟早要同帝国主义一起联合把反抗的群众抛到血泊里去。因此,后一种意义上的“扶清”,削弱了他们对封建统治者的警惕,模糊了革命人民的视野,在政治上具有一定的消极作用。

清王朝对待义和团的策略特征

义和团运动不仅在山东、直隶及京畿地区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而且迅速扩展到山西,河南,东北的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以及蒙古、陕西、甘肃、新疆等地。南方各省虽没有义和团组织,但在北方义和团斗争的影响下,人民群众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自发斗争也此起彼伏,所在皆有。对于这样一场席卷全国特别是强烈地震撼了整个中国北部的群众斗争大风暴,已经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政权的清王朝,究竟抱着什么态度,采取什么对策呢?

在封建统治阶级内部,从一开始,就对义和团这个组织的性质,以及对待它的方针,产生了严重的分歧。这种分歧立即表现为政见的争论,争论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问题争论双方的言论大都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一书,下不一一注明。

其一,义和团“灭洋仇教”,是好事还是坏事?

一种意见认为,义和团之起,是由于洋人和教民“借端扰害乡里,民间不堪其苦,以致衅端屡起。地方官不论曲直,一味庇教而抑民,遂令控诉无门,保全无术”。“国家不能敌,而民自敌之。”这种“义愤可激,万众同心”表现出来的民气,是十分可贵的:“义愤之气,足以御侮于无形”,若“民心一去,大局立危”。反对者虽然也承认,义和团之起因,“推原其故,固由教民之强横,亦多由地方官未能持平办理”。但是,一则,他们认为“民教互仇,积愤外侮,国家自有办法,断不容匪徒自行报复”。二则,他们强调,“拳会仅恃邪术,各国非比流寇”,“论兵力,一国焉能敌各国,不败不止”。如果“外衅一开”,后果将不堪设想。

其二,义和团是“自卫身家,并非谋乱”,还是“借闹教而作乱,专为国家挑衅”?

一种意见认为,义和团对上“并无与官为仇之意”,对下则“秋毫无犯”,“未闻扰害平民”。因此,他们是“良民”,是“朝廷赤子”。他们组织起来,拿起武器,不过是为了“自卫身家”。反对者则强调,义和团“名为忠义,实则叛乱”,“实系会匪,断非良民”。他们援引历史,指出“结会联盟,例有严禁”,人民群众自行组织拳会,这本身就是触犯封建刑律的,故义和团“为法所必诛”。何况他们还“抗敌官兵,戕害官长,焚烧铁路,劫杀良民,种种行为,逆迹显著”。他们的结论是:义和团“乃借闹教而作乱,专为国家挑衅”,是封建政权的叛逆。

其三,对义和团是“抚”还是“剿”?

一种意见认为,对待义和团,绝不能用“剿”之一法,一来因为“团民与教民为仇,其名近正”,剿之则师出无名;二来“剿拳民则失众心”,将引起广大群众的怨愤;三来怕“一意剿击”,会“激之生变,铤而走险,势所必然”。因此,主张“不如抚而用之”。反对者则主张,对义和团必须“一意主剿”,“格杀勿论”。如果姑息宽容,就会养痈遗患,“蔓延日久,收拾益难”。他们特别强调要“先清内匪,再退外兵”,也就是说,只有中国政府自己赶快剿灭义和团,才可以“慰安洋情”,“乃可免洋兵助剿”。

为什么在同一个时期,对于同一件事物,同一阶级的人们之间会产生如此根本对立的不同看法?为什么封建统治阶级中的一部分人,会在一定程度上对人民群众的反帝武装斗争抱有同情、支持甚至赞助的态度?原因固然很多,最主要的一点还在于当时社会矛盾的特殊复杂性。因为这个时候,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国家内部各阶级的一切矛盾,包括封建制度和人民大众之间这个根本矛盾在内,都暂时地降到了次要和服从的地位。

不过这里应该说明一点,就是不能简单地以对待义和团的态度作为判断当时某个政治派别和政治人物是非善恶的唯一标准。不能认为,凡是支持义和团的,都是爱国的、进步的;凡是反对并主张镇压义和团的,都是卖国的、反动的。当然更不能反过来,如1949年前大多数论述和研究义和团运动的著作那样,认为支持义和团的一律都是昏昧顽固之徒,而反对义和团的则统统都是明达有识之士。历史的真实要远远比这个复杂得多。特别是在如何对待义和团的问题上,还夹杂进了封建统治集团之间争权夺利的宫廷斗争和派系斗争,就使情况更为复杂了。

在这种错综复杂的情况下,掌握着最高统治权的慈禧,陷入了左右为难、无所适从的困境。对义和团运动,支持吧,不行。一来,她知道这就意味着同帝国主义决裂,而这一点,她是无论如何也没有这个胆量的,因为她已经是帝国主义的奴才了;二来,她也怕义和团势力愈来愈大,尾大不掉,失去控制,最后危及自己。镇压吧,也不行。一来,她就有可能失去相当一部分亲信(后党)的支持,使得她在宫廷斗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二来,义和团的矛头本来是针对帝国主义的,自己如果全力镇压,就会引火烧身,使得义和团的矛头立刻转过来对准自己,这是十分危险的。慈禧的这种心情,在逃难途中与吴永的一次谈话中表露得十分清楚:


太后一日且为予缕述出宫情事,谓当乱起时,人人都说拳匪是义民,怎样的忠勇,怎样的有纪律,有法术,描形画态,千真万确,教人不能不信。后来又说京外人心,怎样的一伙儿向着他们,又说满汉各军,都已与他们打通一气了,因此更不敢轻说剿办。后来接着攻打使馆,攻打教堂,甚至烧了正阳门,杀的,抢的,我瞧着不像个事,心下早明白,他们是不中用,靠不住的。但那时他们势头也大了,人数也多了,宫内宫外,纷纷扰扰,满眼看去,都是一起儿头上包着红布,进的进,出的出,也认不定谁是匪,谁不是匪,一些也没有考究。这时太监们连着护卫的兵士,却真正同他们混在一起了。……这时我一个人,已作不得十分主意,所以闹到如此田地。我若不是多方委曲,一面稍稍的迁就他们,稳住了众心,一面又大段的制住他们,使他们对着我还有几分瞻顾,那时纸老虎穿破了,更不知道闹出什么大乱子。……

稍停,又续言曰:依我想起来,还算是有主意的。我本来是执定不同洋人破脸的,中间一段时期,因洋人欺负得太狠了,也不免有些动气。但虽是没拦阻他们,始终总没有叫他们十分尽意的胡闹。火气一过,我也就回转头来,处处都留着余地。我若是真正由他们尽意的闹,难道一个使馆有打不下来的道理?吴永:《庚子西狩丛谈》,86~89页。


慈禧毕竟是一个有着丰富统治经验的老奸巨猾的角色,她运用种种狡猾的手段,制定了对付义和团运动的极其阴险毒辣的反革命策略,躲过了这一场巨大的风暴,保住了她的岌岌可危的统治地位。

正是因为有上述种种复杂的情况,所以,以慈禧为首的清王朝对待义和团的政策,表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变化不定,反复无常,缺乏政策的一贯性和连续性。

当义和团刚开始出现时,清政府的上谕一直强调应“防范查禁”,也就是采取限制和禁止的方针。“防范查禁”的办法,首先是“调和民教”,遇有拳教斗争,要“持平办理”,力争“化大为小,化有为无”,也就是清政府力图以拳教双方的调停人面目出现,在拳民和教民之间搞平衡,避免事态扩大。但是,义和团很快发展起来,到处组织拳会,并纷纷展开了斗争。于是,清政府提出了“止论其匪不匪,不必问其会不会”的原则,就是一方面承认了立会练拳的合法性,一方面则限制义和团的斗争,如果超越了封建统治秩序所许可的范围,就加以“匪”的罪名进行惩办。然而,事情并不按照封建统治者的意愿发展,义和团不仅没有被限制住,其斗争规模反而越来越大了。清朝政府只得下了禁止练拳设厂的命令,对于参加义和团的人,方针是“严拿首要,解散胁从”,就是惩办为首的领导人物,而对其余的人则勒令解散。

等到义和团大批进入京津,统治阶级对这支近在肘腋的农民武装感觉到了越来越大的恐惧和威胁,于是他们反复强调:京师重地,严禁义和团活动,并派军队“弹压解散”。这样的上谕,在五月份一个月之内,接连下了七道。上谕中一再称义和团为“拳匪”“匪徒”“奸匪”“乱民”“奸徒”“土匪”等,并声称:“此等匪徒,亟应严加剿办,不容再事姑息。”甚至宣布,京师“城内外设立坛棚,应尽行拆去”。

但这样的上谕刚刚发布没有几天,帝国主义的军队集中在天津,并于6月17日(五月二十一日)侵占了大沽炮台。同时,慈禧得到消息(实际是载漪等为激怒慈禧而故意捏造的一个假情报),说是洋人发出照会,一共四条,其中一条是要“勒令皇太后归政”《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一册,49页。。慈禧别的事都可答应,唯独这件事是死也不能容忍的。她在又气又急的情形下,对洋主子的恼怒一时压倒了她对洋人的一贯恐惧,于是,她接受了载漪这一帮人的意见,决定对列强“宣战”。6月21日(五月二十五日),清政府正式发布“宣战”上谕。同时,又发布了招抚义和团的上谕。这时因为要动员义和团去与帝国主义军队打仗,所以,义和团就不再是“土匪”“乱民”“奸徒”,而是“执干戈以卫社稷”的“义民”了。上谕称赞义和团“以血肉之躯与枪炮相搏”,已经“杀敌不少”,他们“不用国家一兵,不糜国家一饷”,忠心为国,勇敢奋发。几天以前还坏得不得了的义和团,现在一变就成了好得不得了。上谕命令各省督抚,“此等义民,所在皆有”,“如能招集成团,借御外侮,必能得力”。

但这种情况并没有保持多久。随着前线战事的失利,帝国主义武装侵略规模的日益扩大,清王朝也就很快改变了口气,先是在暗地里,后来是公开的,又把义和团称作“团匪”,表示要“严加痛剿”了。等到八国联军打进了北京,慈禧和光绪在逃难路上,于9月14日(八月二十一日)发布谕旨,声称“此次祸端肇自拳匪,叠经降旨痛加铲除”,“非从严剿办,不足以惩凶顽”。清王朝的方针又有了变化,正式把剿杀义和团作为向帝国主义乞降的进见礼了。

第二,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缺乏政策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清王朝对义和团一会儿剿,一会儿抚,一会儿称“义民”,一会儿叫“拳匪”,一些地方官吏也就跟着这根指挥棒乱转。但是,这根指挥棒也出现了失灵的现象,相当一部分地方官吏,并不完全听从指挥,而是我行我素,各自为政,过去神圣的诏书(上谕)竟然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约束力。“乃禁者禁而为者为……虽明诏煌煌,不特团民蔑视无关,即地方官吏亦视若弁髦,是则诏谕直等于官样文章耳。”杨典诰:《庚子大事记》。特别是,一些省份对义和团的政策,常常是视该省督抚的态度不同而不同。如山东、山西两省,山东巡抚袁世凯是帝国主义的忠实走狗,他是竭力主张剿灭义和团的,所以在他那里,不管朝廷的上谕怎么说,他总是抱定宗旨,一意镇压。在他的疯狂镇压下,山东义和团受到很大损失。山西巡抚毓贤是“信团”的,毓贤的“信团”,主要是出于顽固派的仇外心理。他在朝廷还口口声声称义和团是“匪”时,就数次亲自迎接义和团的首领到抚署,待如上宾。他竭力煽动排外、仇外思想,用封建思想去腐蚀毒害义和团。据统计,毓贤在晋抚任内杀死各国传教士及其家属共一百五十名,其中有的是年仅数岁的小孩,甚至有“未满岁”的婴儿在内。对这种笼统排外行动,毓贤要负主要责任。在这里,我们要充分估计那些“支持”义和团的封建统治者给予义和团的消极影响。

这种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状况,给义和团的斗争带来多大的困难和损害,我们可以从梅东益在清廷明令称赞义和团为“义民”时悍然发动的“沧州事件”中,得到一点具体的了解。管鹤《拳匪闻见录》记载,在沧州义和团无任何防备的情况下,梅东益“遂传令杀匪,令铺民合门自守,无纳匪。悉闭各城门,饬马队任城外堵剿,步队任城内搜击。匪党遂如瓮中之鳖,无可遁逃。唯十二三龄以下者,赦之。无何,红巾红带,弃置满地。……于是坠城死甚多。统计此次,实毙三千人之谱,梅公只以千余上告……且所报千余人,仍以假团为说,以不违政府宗旨故也。自是沧州左近,一律肃清”《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一册,483页。

这次事件,从义和团方面说,完全处于无任何防备的状况,因为此时按朝廷的政策,义和团是公开合法的;从清军方面说,则完全是有计划、有预谋的一次卑鄙阴险的突然袭击。像这样的事件,并不是仅有这一次。

讲到政策的不统一,还应该提一下“东南互保”的问题。正当清朝中央政府公开“宣战”的时候,东南几个省份,以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两广总督李鸿章、山东巡抚袁世凯及住在上海的铁路督办盛宣怀等为首,纠集其他督抚,与各国驻沪领事订立了一个《东南保护约款》,共九条,其中规定“上海租界归各国公同保护”,“长江及苏杭内地各国商民教士产业均归南洋大臣刘、两湖督宪张允认切实保护”。这些督抚自行和帝国主义各国联络,承担保护它们的利益的责任,完全置北京朝廷的“宣战”诏书于不顾。中央在向帝国主义“宣战”,地方在与帝国主义讲合作与友好,岂不是绝大的怪事?

第三,阴一套,阳一套,言行不一,表里两歧,充分表现了反动政策的虚伪性和两面性。

清王朝对于义和团的政策,不仅变化不定,而且就是在公开宣称执行某种政策的时候,背地里也往往另有一套打算。公开宣布的政策,常常只是骗人的表面文章。例如,前面提到6月21日,朝廷曾发布上谕,称义和团为“义民”,并要各省督抚“招集成团”,接着在几天之内,慈禧对义和团又是赏银子,又是赐粮食,似乎真是要大力依靠和支持义和团了。但就在同时,在发布上述上谕的第四天和第五天,就先后向各省督抚解释说,朝廷这样做,实在有“万不得已之苦衷”,因为“此次义和团民之起,数月之间,京城蔓延已遍,其众不下十数万,自兵民以至王公府第,处处皆是,同声与洋教为仇,势不两立。剿之,则即刻祸起肘腋,生灵涂炭,只可因而用之,徐图挽救”《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187页。。八天以后,又向帝国主义正式表示:“朝廷非不欲将此种乱民下令痛剿,而肘腋之间,操之太蹙,深恐各使保护不及,激成大祸。”“中国即不自量,亦何至与各国同时开衅,并何至恃乱民以与各国开衅。”并保证说:“此种乱民,设法相机自行惩办。”同上书,202页。把这几个文件一对照,清王朝的两面派嘴脸应该说是暴露无遗了。

更毒辣的是,清王朝实行了“借刀杀人”的办法,以支持义和团为名,把赤手空拳或只有原始武器的团民诱骗、驱赶到前线,借侵略者的洋枪洋炮大肆屠杀义和团,而官军表面上说是与团民并肩作战,实际上常常在背后放冷枪杀害义和团民,使义和团处于前后夹击、腹背受敌的境地。

清朝统治者这种“借刀杀人”的办法,使义和团遭到极大的损失,大批团民在这种反革命策略的欺骗下牺牲了。仅7月9日(六月十三日)这一天,在天津战斗中,义和团就因此而牺牲两千多人。佚名《遇难日记》云:“十三日……至晚华兵在后,义和团在前,合攻租界。洋兵开排枪御之,天明而止,计轰毙义和团二千余名,华兵伤者寥寥。事后探访,知官兵……责令(义和团)充先锋当前敌,否则杀死,团匪无奈,只得持刀前行……前列者已死,在后者畏惧欲逃,官兵见之大怒,有退后者,即用枪击死。故是夕团匪死者如此之多,并非皆洋兵打死。”《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二册,171页。

综上所述,清王朝对于义和团的反革命策略,尽管五花八门,手法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最根本的乃是千方百计扑灭它。人们也许难以想象,在那个时候,人民仅仅为了取得爱国、救国的权利,取得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权利,竟会遇到那么多的陷阱,经历那么多的困难,付出那么大的代价。但这却是千真万确的历史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