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海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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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维新运动时期的学会组织见胡绳武主编:《戊戌维新运动史论集》,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

由初次走上政治舞台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发动和领导的戊戌维新运动,不论是在思想领域还是在社会实践方面,都有许多以往的历史活动家所未能提供的新的东西。盛行一时的学会组织,就是这个时期中出现的若干新鲜事物之一。

维新派对学会组织的重视

戊戌时期的维新派普遍认为,组织学会,对于挽救民族危亡、争取祖国富强、推动变法维新运动的开展,是一件至关重要的大事。康有为说:“泰西所以富强之由,皆由学会讲求之力。”康有为代张之洞作《上海强学会序》,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85页。梁启超认为,只要把学会普遍组织起来,则“一年而豪杰集,三年而诸学备,九年而风气成”, “以雪仇耻,何耻不雪?以修庶政,何政不成?”梁启超:《论学会》,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76页。所以他说:“欲救今日之中国,舍学会末由哉!”《会报叙》,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77页。谭嗣同说:“今日救亡保命,至急不可缓之上策,无过于学会者”《论全体学》,见《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下同),405页。; “今之急务,端在学会”《报涂儒翯书》,见《谭嗣同全集》,274页。。当时还是维新思想信奉者的章太炎,也在《时务报》上发表文章,呼吁“学会有大益于黄人,急宜保护”《章太炎政论选集》上册,9页。。总之,他们认为,“今日之中国,以开学会为第一要义”《湖南龙南致用学会章程序》,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 465页。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他们便以极大的努力为发展学会组织创造必要的条件。除了在报刊发表文章加以鼓吹提倡外,他们还通过各种方式,试图争取朝廷的支持。康有为曾经专门编了《日本会党考》,附在《日本变政考》之后,进呈给光绪。在光绪召见的时候,康有为又特意强调了要“推广社会,以开民智而激民气”《康南海自编年谱》,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147页。的问题。在《应诏统筹全局折》中,他甚至建议政府专门设立“游会局”,“凡举国各政会、学会、教会、游历游学各会,司其政律而鼓舞之”《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二册,201页。

维新派为什么把组织学会放到如此重要的地位呢?他们期望学会组织在维新运动中发挥哪些作用呢?概括起来,他们认为,学会的作用,一在开风气,二在联人才,三在伸民权。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学以此兴,士以此联,民以此固,国以此强”《郴州学会禀》,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466页。

所谓“开风气”,就是通过学会制造舆论,扩大影响,增强变法维新运动的声势。

维新派一向把实行变法维新的主要希望寄托在皇帝的支持之上,所以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光绪上书言事。但是,他们也懂得,如果不同时广泛制造社会舆论,动员一定的社会力量,形成相当的政治声势,维新变法运动的进行也将是窒碍重重、寸步难行的。所以,他们一方面“上书求变法于上”,一方面“开会振士气于下”梁启超:《记保国会事》,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416页。,上下呼应,双管齐下。康有为说:“中国风气,向来散漫,士夫戒于明世社会之禁,不敢相聚讲求,故转移极难。思开风气,开知识,非合大群不可,且必合大群而后力厚也。合群非开会不可。”《康南海自编年谱》,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133页。梁启超也说:“先是胶警初报,事变綦急,南海先生以为振厉士气,乃保国之基础,欲令各省志士各为学会,以相讲求,则声气易通,讲求易熟。”《林旭传》,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56页。特别是在维新派多次上书不达而碰壁之后,他们更悟出了这样一个道理:像他们这样一些既无显赫的官职,亦乏强大的权势的青年士子,人微言轻,所上的奏折是否能“上达天听”就很成问题,至于能否收到实际效果就更属渺茫了。因此,即使从争取皇帝支持的角度看,也有必要着意于组织学会,扩大影响,从而引起朝廷的注意。梁启超《戊戌政变记》中的一段话,对这一点说得很明白:“此书既不克上达,康有为以为望变法于朝廷,其事颇难,然各国之革政,未有不从国民而起者,故欲倡之于下,以唤起国民之议论,振刷国民之精神,使厚蓄其力,以待他日之用。”《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一册,297页。康有为也说:“上书不达之后,日以开会之义,号之于同志。”《康南海自编年谱》,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133页。他们相信,只要把学会认真地创办起来,坚持下去,“吾未见我朝廷之不曲谅苦衷,俯如人愿也”《论热力》(下),见《唐才常集》,143页。。康有为最初强调变法首先要“变于上”;后来又“倡为不变于上而变于下之说,其所谓变于下者,即立会之谓也”;等到他受到光绪的青睐,被破格接见之后,又转而强调变法“非尊君权不可”。对于这种变化,王照感到有点难于索解。参见《在逃犯官王照笔谈一则》,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 331页。其实,虽然在各个不同时期,康有为由于情势不同而强调不同的重点,但他的基本思想却是一以贯之的。那就是:一方面利用君权来“提携”,一方面组织学会以推动。而学会的普遍发展,又将反过来有利于争取君权的支持。

所谓“联人才”,就是通过学会培养一批通晓“西学”的知识分子,团聚和组织一支致力于变法维新事业的骨干队伍。

维新派一直把培养人才看作振兴中国的根本,而培养人才的重要方法之一就是组织学会。维新派认为,维新运动的发展迫切需要“广求同志”,而“广求同志”的重要方法之一也在于组织学会。他们声称:“天下之变,岌岌哉!夫挽世变在人才,成人才在学术,讲学术在合群”《上海强学会序》,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85页。; “今欲振中国,在广人才;欲广人才,在兴学会”梁启超:《论学会》,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75页。。这里所说的人才,是指那些学习西方资产阶级社会学说或自然科学的知识分子。在维新派看来,这样的知识分子越多,维新事业的社会基础也就越雄厚,对窳败落后的封建政治和学术的改造也就越迅速,祖国的富强昌盛也就越有指望。人才的培养当然可以通过新式学堂,但学堂有两个方面的局限:一是学堂数量有限,能够吸收就学的学生不可能很多。学会则不同,“一省有一省之会,一府有一府之会,一州县有一州县之会,一乡有一乡之会,虽数十人之寡,数百金之微,亦无害其为会也。积小高大,扩而充之,天下无不成学之人矣”同上书,376页。。另一是学堂只能培养少年儿童,而对于数量很大的成年人,特别是那些受过封建教育的士子,向他们灌输资产阶级的新知识,使之扩大眼界,转变思想,却是一个更为现实也更为紧迫的任务,所谓“欲实行改革,必使天下年齿方壮、志气远大之人,多读西书、通西学而后可”梁启超:《戊戌政变记》,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二册,29页。。这个任务有赖于通过学会去完成。学会的普遍建立,不仅可以使一批志同道合的维新志士集合在一起,形成一支变法维新的骨干力量,而且可以吸引和争取很多人加入维新运动的行列,“齐万而为一”,把分散的力量团聚和组织起来。所以维新派说:“群者学会之体,而智者学会之用。”《群萌学会叙》,见《谭嗣同全集》,430页。又说:“以群为体,以变为用。”梁启超:《说群自序》,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三册,26页。讲的就是研求学术、组织群众、推动变法的关系。

所谓“伸民权”,就是通过学会争取和扩大群众的某些政治权利,锻炼和提高资产阶级从事政治活动的能力。

维新派认为,中国封建政治的大弊在于尊卑悬殊,上下隔绝。这种君主专制主义的统治,压抑了人们的政治活力,摧残了民气,堵塞了统治者的视听,断绝了政治进步的通道。康有为形容封建专制政治“如浮屠十级,级级难通,广厦千间,重重并隔,譬咽喉上塞,胸膈下滞,血脉不通,病危立至”《上清帝第七书》,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二册,204页。。他得出结论说:“考中国败弱之由,百弊丛积,皆由体制尊隔之故。”同上书,205页。因此,维新派提出了“兴民权”的主张,要求“通上下之情”,适当限制封建统治阶级的特权和削弱森严的等级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人民群众某些政治权利。在维新派看来,学会的建立将能在这一方面发挥良好的作用。谭嗣同说,中国的政治一向是“君与臣隔,大臣与小臣隔,官与绅隔,绅与士隔,士与民隔,而官与官、绅与绅、士与士、民与民又无不自相为隔”。很多人虽然看到了这个问题,力图加以改变,“用力非不勤,而卒于罔效”。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未得其道,而乌合兽散,无会焉以为之联系也”。如果学会能普遍建立起来,情况就可立即改观。“凡会悉以其地之绅士领之,分学会各举其绅士入总学会,总学会校其贤智才辨之品第以为之差。官欲举某事、兴某学,先与学会议之,议定而后行。议不合,择其说多者从之。民欲举某事、兴某学,先上于分学会,分学会上总学会,总学会可则行之。官询察疾苦,虽远弗阂也;民陈诉利病,虽微弗遏也,一以关捩于学会焉。”《壮飞楼治事十篇》,见《谭嗣同全集》,438页。不过,维新派所讲的“民权”,其实主要是资产阶级(包括某些资产阶级化的地主绅士)之权,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绅权”。所以,梁启超说:“欲兴民权,宜先兴绅权;欲兴绅权,宜以学会为之起点。”《上陈宝箴书论湖南应办之事》,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二册, 553页。“故欲用绅士,必先教绅士。教之惟何?惟一归之于学会而已。”同上书,555页。维新派既然认为学会能发挥如此重大的作用,因而就不遗余力地从事学会的组织工作。在他们的努力下,各式各样的学会果然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了。

戊戌时期学会的数量和规模

光绪二十一年(1895)七月,康有为、梁启超等在北京组织了戊戌维新时期的第一个学会——强学会。梁启超在《谭嗣同传》中曾提到,谭嗣同“自甲午战后,盖发愤提倡新学,首在浏阳设一学会,集同志讲求摩厉,实为湖南全省新学之起点焉。时南海先生方倡强学会于北京及上海,天下志士,走集应和之。君乃自湖南溯江,下上海,游京师,将以谒先生”。按这个说法,谭嗣同在浏阳所设之学会,似稍早于强学会,至少也是与强学会同时。但这个学会叫什么名字,有何活动,均不可考。谭嗣同自己也从未讲起过这个学会。故我们仍按通常的说法,把强学会看作最早成立的学会。同年10月,康有为南下上海,成立了强学分会。不久,守旧势力攻讦康有为等“私立会党,将开处士横议之风”,强学会遭到封禁。“然自此以往,风气渐开,已有不可抑压之势”梁启超:《强学会封禁后之学会学堂报馆》,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95页。,学会纷纷创建。在戊戌政变前的一个短时间里,学会组织发展十分迅速。梁启超说:“各省学会极盛,更仆难数。”《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二册,30页。又说:“自是学会之风遍天下,一年之间,设会百数。”《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10页。康有为也说:“自强学会开后,海内移风,纷纷开会,各国属目。”《康南海自编年谱》,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135页。又说:“学堂学会,遍地并起。”《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157页。《湘学报》谓:“各行省则学会如林。”《论西政西学治乱兴衰俱与西教无涉》,载《湘学报》第28册,1902年3月10日。唐才常谓:“学会林立,万众沸腾。”《唐才常集》,182页。这些不同的说法汇合起来,便勾画了当时学会发展的一个总的面貌。但这些毕竟只是一种笼统的形容,当时有名称、有组织、有活动的学会,究竟一共有多少个,却并不能从中得到确切的答案。

梁启超在《戊戌政变记》中,曾经列举“强学会封禁后之学会、学堂、报馆”的名称,其中学会共三十三个。包括各种分会,如加上强学会及上海强学分会,则为35个。参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95页。胡思敬在1913年刻印的《戊戌履霜录》中,附有《二十一省新政表》,其中列举的学会名称共三十四个。未含强学会、上海强学分会及保国会,如加上这些,则为37个。参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一册,399页。梁启超是戊戌维新运动的领导人物之一,胡思敬则是对维新运动持反对态度的亲历者。两个政治立场截然对立的人,提供了大体相同的情况,这些材料自然是极为重要和极有价值的。但是,更多的材料表明,他们二人所列举的学会名目仍很不完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汤志钧同志对这个问题做了专门研究,在他所写的《戊戌变法时的学会和报刊》一文中,根据大量资料,共列举了那一时期的学会组织共四十九个。参见《戊戌变法史论丛》,243页。张玉法先生在《清季的立宪团体》一书中,谈到戊戌时期的学会组织,则比汤著又有增加,一共列举了各种学会七十八个。参见《清季的立宪团体》,199~206页。尽管其中有若干不准确之处,但这仍然是目前我们所看到的最为详备的一个材料。下面我们根据该书所列学会名称按地区分述如下:

北京:

强学会 强学小会(强学会被封禁后成立)

知耻学会 粤学会 经济学会

关西学会 闽学会 商业总会

蜀学会 保国会 保浙会

保川会 保滇会 尚贤堂

上海:

强学分会 地图公会 东文学社

农学总会 务农会 兴亚会

医学善会 戒缠足会 集学会

蒙学公会 女学会 译书公会

算学会 实学会 戒鸦片烟会

戒烟会 亚细亚协会

湖南:

南学会(设于长沙,岳州、邵阳、武冈、沅州、衡州均有分会)

延年会(长沙)群萌学会(浏阳)

湘学会(长沙)校经学会(浏阳)

明达学会(常德)三江学会(会同)

学战会(长沙)致用学会(龙南)

质学会(衡山)郴州学会(郴州)

公理学会(长沙)保湘会(长沙)

任学会(衡州)公法学会(长沙)

地学公会(长沙)法律学会

戒缠足会

广东:

东文学社 戒缠足会 群学会

公理学会 显学会 农学会

戒鸦片烟会

广西:

圣学会(设于桂林、广州,梧州有分会)

戒鸦片烟会

福建:

算学会 东文学社 不缠足会

江苏:

测量会(江宁)蒙学会(江宁)

劝学会(江宁)苏学会(苏州)

匡时学会(扬州)雪耻学会(吴江)

浙江:

农学会(温州)

江西:

励志学会 同心会

湖北:

质学会 不缠足会

贵州:

仁学会(贞丰)

陕西:

味经学会

天津:

天足会

此外,中国香港、澳门以及居住日本横滨之华人中,均设有戒鸦片烟会。

前面说过,这个材料有若干不准确之处。这里所说的不准确,既包括不该列入而列入了的舛错,也包括应该列入而未予列入的脱漏。下面我们举一些例证。

材料中提到,强学会被封禁之后,京师又出现了一个名为“强学小会”的组织。其实,这个组织是并不存在的。《清季的立宪团体》的根据,大概是梁启超的如下一段话:“自强学一役,被议中辍,而京师一二劬学之士,犹为小会,月辄数集,相与讲论治平之道,亹亹勿绝,今琉璃厂之西学堂是也。”《会报叙》,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77页。

光绪二十三年五月初一(1897年5月31日)的《知新报》上还登过这样一条消息:“京师强学会封禁以后,一二有志之士,倡为小会,数日一集,每假陶然亭、枣花寺等处,为讲学之地。后官书局复开,而此小会仍别行,相与讲求实学,惟日孜孜。顷闻集者益众,已有数十人。……闻顷间常住会中者,为刑部主事总署章京张君菊生元济云。”《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81页。

这两条材料中提到“数日一集”或“月辄数集”的“小会”,其实不过是一些志同道合的京官士夫的不定期会晤。他们在一起讲学论政,却并没有说已经成立了什么组织,更无所谓“强学小会”之名。这一点,被称为“常住会中”的张元济在《戊戌政变的回忆》中说得很明白:“丙申年(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前后,我们一部分同官,常常在陶然亭聚会,谈论时政,参加的一共有数十人。当时并没有会的名称,只是每隔几天聚会谈谈而已。”《新建设》,第1卷第3期。

材料中提到的“经济学会”,同样是一个并不存在的组织。固然,梁启超说过“胶变之后,康有为开经济学会于京师”梁启超:《强学会封禁后之学会学堂报馆》,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95页。。但实际上,这个学会最终并没有能够成立起来。《康南海自编年谱》中记道:“(光绪二十三年冬)又与文中允焕、夏编修虎臣及旗人数辈,创经济学会,已为定章程呈庆邸,请庆邸主之,且为庆邸草序文。既而以欲删 ‘会’字,议不合,事遂已。”《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138页。可见,这个经济学会虽然连章程、序文等都已拟好,但由于奕劻不同意用“会”的名义,最后发生意见分歧,在奕劻的反对下,会事也就搁浅了下来。类似这样酝酿而未成的还有一些,如谭嗣同曾拟议成立“矿学会”,并写好了十二条章程,但“议久不决,事以未果”《谭嗣同全集》,268页。。这些胎死母腹的学会,当然都是不能算数的,因为它们根本就没有出世。

材料中也有一会二名,却被误算作两个不同学会的,如“校经学会”和“湘学会”就是一例。“校经学会”是湖南学政江标创设的,其实也就是一所学校,有时也被称作“校经学堂”或“校经堂学会”。在这个学堂里,江标又成立了一个“湘学会”。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十一日(1898年6月29日)《国闻报》上《湖南学会林立》一文称:“自上年前学使江建霞文宗创立湘学会于校经书院,为多士讲学之地。近则日新月异,继长增高。”《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83页。可见,“湘学会”与“校经学会”,实际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组织。

另外,由美国传教士李佳白等组织的“尚贤堂”,是与广学会同一类型的组织,与维新派组织的学会性质不同,而且它的正式成立时间也晚于戊戌数年,自然也以不列入为宜。

除了这样一些错讹之外,还有一些确实存在并有活动的学会组织,《清季的立宪团体》却未曾提到,如湖南浏阳的算学会,是有相当成绩的一个学会。《浏阳兴算记》记载,谭嗣同等本想将南台书院改为算学馆,筹备已经就绪,恰逢湖南大旱,经费临时改充赈灾之用,算学馆也就只好暂停。“(欧阳)瓣䕬师乃纠同志十余人,醵资结算学社,聘新化晏君壬卿为之师。”《谭嗣同全集》,184页。谭嗣同等在呈湖南巡抚的禀帖中也说:“况现今风气大开,人思自励,忽值停课之举,遂各纠合同志,自立算学社,精研算学,以备下年考取入馆。在本城中已结三社,余城乡续议结社者尚纷纷未已。”同上书,185页。谭嗣同在致汪康年的信中也曾提到:“此章程(按:指《浏阳算学社章程》)亦嗣同违众硬做者。去年尚系私结之社,极有效验。”同上书,494页。可是这个学会却在材料中漏掉了。此外,湖南的方言学会等,似乎也是应该补入的。

尽管有这样一些小的不准确之处,但无论如何,该书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比较接近当时实际面貌的学会发展情况。

认真地估量这一时期学会组织涉及多大的社会面,不仅需要弄清学会总的数量,而且需要看一看各个学会的规模大小。

应该指出,戊戌时期的学会组织,除少数几个影响较大者外,其余的学会一般都是规模较小、成员不多的。例如,粤学会只有二十余人:“时欲续强学会之旧,先与乡人士开会,曰粤学会,于(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在南海馆创办,京友集者二十余人。”《康南海自编年谱》,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138页。金陵测量会成立之初,参加者只有几个人:“拟每人先习一器,各专一门,先联合同志数辈行之,俟成效既著,徐图扩充云。”《学会彬彬》,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81页。寿富筹建知耻学会时,参加者寥寥无几:“都人士咸以为狂,莫或应也。”梁启超:《饮冰室诗话》,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47页。广西圣学会是被康有为称为“士夫云集,威仪甚盛”的,但其实会员数量也极其有限:“(康有为)夤缘臬司蔡希邠,倡圣学会。粤西僻在一隅,士纯朴,不尚声气,久之无所发舒。”胡思敬:《戊戌履霜录》,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一册,373页。这种情况并不是个别的例外,而是代表了当时学会组织的一般状况。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客观上固然是由于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一向将集会结社悬为厉戒,因此当开创风气、冲决禁例的时刻,难免有许多人瞻顾踟蹰,“惮会之名号,咸欲避之”梁启超:《康有为传》,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10页。,甚至“党会二字,当时视如蛇蝎”张元济:《追述戊戌政变杂咏》,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 351页。,从而增添了组织工作的困难。但从主观上说,却也由于维新派在指导思想上本就主张多立小会,可以事半功倍,易于见效。梁启超说:“学者一人独立,难以成群,或力量不能备购各书,则莫若设立学会;大会固不易举,则莫若小会。数十人可以为会,十余人可以为会,即等而少之至三四人,亦未尝不可以为会。”《西学书目表》,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一册,457页。汪康年也强调应多“开小学会”, “一月数聚,自三人以上,即可创办,以渐增加”,并认为这是一种“易行之法”《论中国求富强宜筹易行之法》,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三册, 134页。

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只有强学会、南学会、保国会等少数几个。但即使这几个组织,其参加的实际人数也常常是被夸大了的。

拿北京强学会来说,谭嗣同在一封信里曾经说:“康长素倡为强学会,主之者,内有常熟,外有南皮,名士会者千计,集款亦数万。”《致欧阳中鹄书》,见《谭嗣同全集》,455页。这条材料曾被人们广泛引用,但实际上,参加强学会的不仅没有“千计”,连几百个也说不上,一共只有几十人。梁启超《戊戌政变记》云:“乃倡设强学会于北京,京朝士大夫集者数十人,袁世凯、文廷式与焉,英、米人士亦有列名会员者。”《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一册,297页。佚名《袁世凯全传》也说,强学会成立时,“京朝士大夫集者数十人,世凯与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102页。。光绪二十四年十月十六日(1898年11月29日)的《中外日报》转载了《天南新报》的一则新闻,其中说:“京师强学之会以立,一时京内外闻人如张之洞……康祖诒,余外尚数十人,互相讲论,而文廷式实预其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三册,460~461页。就连康有为在《上海强学会后序》中,也只是说:“昔在京师,既与诸君子开会以讲中国自强之学,朝士集者百数。”《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89页。这个数字虽较“数十人”稍多,但大体亦相差不远。强学会成立之时,谭嗣同远在浏阳,而且他自己说“嗣同于(强学会)总会分会均未与闻,己既不求入会,亦无人来邀”《致欧阳中鹄书》,见《谭嗣同全集》,455页。。他所讲的情况,自然不过是传闻之辞,绝不如康、梁等主持其事的人所讲的确切可靠。

南学会的会员数,据平山周在戊戌政变以后到湖南考察返回日本所发表的谈话,说是“其会员当时一千二百余名”《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三册,470页。。梁启超也曾讲过,湖南新政“以南学会最为盛业”, “每会集者千数百人”《谭嗣同传》,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50~51页。。但这个数字也是不实的。南学会成立以后,基本上坚持了七日一讲的制度,前后共有几个月之久。从现有材料看,每次开会讲演,参加者也就是三百余人。如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十四日(1898年6月2日)的《国闻报》载:“湘省创设南学会……二月朔日为开会第一期,是日自陈右铭中丞、徐研甫学使、黄公度廉访以下官绅士庶,会者三百余人。”《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83页。唐才质所撰《唐才常烈士年谱》中也说:“夏历二月初一日,为南学会开讲第一期,官绅士民集者三百余人。首推皮鹿门(锡瑞)学长主讲,继由各长官士夫以次讲演,阐明古今学术盛衰之源流,以及近代学术之情况,且俾互相问答,以资讨论。”《唐才常集》,272页。这一情况在《皮锡瑞年谱》中也得到了印证。该谱云:“戊戌,复创南学会于长沙,公被聘为学长,主讲学派一科。开讲之日,官绅士民集者三百余人。”《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190页。可见,梁启超所说“每会集者千数百人”,显然是大大超过了实际情况。至于平山周所说的会员有一千二百余名,就更加言过其实了,因为前往听讲的,并不一定全是南学会的会员。南学会章程规定,必须“既登会籍”,才能称作“会友”,而听讲者则范围稍广一些,“讲演时任何人都可预先领听讲凭单,届时参加”韩秉芳:《维新变法在湖南》,见《中国近代史研究论丛》,111页。

保国会的情况又怎样呢?保国会集会数次、参加人数大体与南学会举办讲演会相仿,也许要略多一些,但绝不如康有为在《明夷阁诗集》中所说的,“胶旅割后,各国索地,吾与各省志士开会自保,末乃合全国士大夫开保国会,集者数千人”《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41页。。康有为这里所说的,几乎要比实在数目扩大了十倍。谓予不信,请看以下材料:

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于1898年9月28日致英国外交大臣的信中提到:“康最近在北京所组织的保国会,这会社的会员有三百多人。”《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三册,541页。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七日(1898年10月2日)《申报》的一条消息说:“又闻目前康有为倡设保国会,结党三百数十人,皆系宦途。”同上书,428页。

文悌在参劾保国会的奏折中说:“康有为不知省改,且更私聚数百人,在辇毂之下,立为保国一会。”《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二册,485页。

胡思敬在《戊戌履霜录》中云:“戊戌三月,开保国会于粤东馆,京僚集者四百余人。”《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一册,374页。

梁启超在《记保国会事》中则说:“于三月二十七日在粤东会馆第一集,到会者二百余人……再会于崧云草堂,三会于贵州馆,来会者尚过百人。”《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416页。

以上这些材料,出自各种不同身份的人之手,其写材料之目的也迥然各异,但所讲人数却基本接近。其实,康有为自己在有的材料中也只说开保国会时“士夫集者数百”《康南海自编年谱》,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143页。,否定了他本人关于“集者数千人”的说法。

上面的材料,有的是讲保国会的会员数,有的是讲参加集会的人数,这里当然还要说明一句,这二者是有区别的。正如当时有人所说的,参加集会的人,“其有识之士则意在听议论,其无知之徒亦无非赶热闹,故当日与闻此会之人,未必即入会之人也”《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三册,438页。。因此,对于保国会的规模,也是绝不应估计得过大的。

学会的活动内容及其性质

戊戌时期数量众多的学会,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组织呢?

关于这个问题,维新派自己有过各式各样的回答。康有为曾把强学会称作“政党嚆矢”《南海先生诗集》,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38页。;梁启超则说“强学会之性质,实兼学校与政党而一之焉”《莅北京大学校欢迎会演说词》,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 255页。。关于南学会,有的说“实隐寓众议院之规模”梁启超:《戊戌政变记》,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一册,301页。;有的说“兼学会与地方议会之规模”梁启超:《谭嗣同传》,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51页。;有的说“国会即于是植基,而议院亦且隐寓焉”《谭嗣同全集》,278页。;连反对者也说这是“议院之权舆”《掌陕西道监察御史黄均隆折》,见《戊戌变法档案史料》,253页。。至于戊戌维新运动史的研究者,则一般把学会(至少是其中的一部分)看作近代资产阶级“政党的雏形”,或者说已经“略具政党的规模”。

在判断学会性质的时候,首先应该看看当时那些学会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

当时的学会,大体上可以分成三种类型:一种是以政治性为主的,如强学会、南学会、保国会以及保川、保滇、保浙等会;一种是以学术性为主的,如质学会、算学会、测量会、郴州学会、法律学会、校经学会等;一种是以改革社会习俗为主的,如不缠足会、戒鸦片烟会、延年会等。延年会并不是讲究健身益寿的卫生团体,而是针对把光阴虚耗于无益的纷扰、烦琐的礼仪以及无所事事的懒散之中等陋习,力主加以改革的。《延年会叙》说:“虽然无能延于所得之年之外,自可延于所得之年之中;无能延年于所阅之时,自可延年于所办之事。则惟有明去其纷扰以耗吾年者,即以所腾出闲暇之年,为暗中增益之年。少一分之纷扰,即多一分之闲暇。无纷扰,有闲暇,则一日可程数日之功,一年可办数年之事。统合算之,将使一世之成就可抵数世,一生之岁月恍历数生,一人之才力若并数人。”(《谭嗣同全集》,410页)

第一种类型的学会,其具体的立会宗旨,一般是研讨某种政治学说,宣传某种政治思想,如强学会“专为中国自强而立”, “开会以讲中国自强之学”《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89页。;保国会“以国地日割,国权日削,国民日困,思维持振救之,故开斯会以冀保全”《保国会章程》,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99页。;南学会也是为了“集诸志士相与讲爱国之理,救时之法”陈乃乾:《谭嗣同年谱》,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180页。。这里应该特别说明的是,我们说这类学会以政治性为主,只是指它们所研求之“实学”主要是政治性的,并不是指这类学会有组织其成员去实现某种具体的政治主张和政治目标的任务。这类学会组织的成员,主要是一部分官僚和士大夫。保国会曾有几个“商号中人”“行商坐贾”参加,但这是数量极少的。参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三册,438页。

第二种类型的学会,一般是学习和讲求一门至几门具体的社会学说或自然科学,如郴州学会主要是研究舆地和算学两科,“舆地以绘险要究兵略为主,旁及农矿,算学以程功董役行军布阵制器为主,旁及天文”《郴州学会禀》,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466页。;上海农学会主要是学习和推广西方农业新法,“俾中国士夫咸知以化学考地质,改土壤,求光热,以机器资灌溉,精制造之法之理”《务农会章》,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429页。。湖北的质学会共设十四科:一、经学;二、史学;三、法律学;四、方言学;五、算学;六、图学;七、天文学;八、地学;九、农学;十、矿学;十一、工学;十二、商学;十三、兵学;十四、格致学。会员“各占一科”, “分科肄习”《武昌质学会章程》,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442页。。事实上,有一些学会实际就是学堂(如校经学会),或者是学校的预科、预备班(如浏阳的算学社、常德的明达学会),或者是某种专科学校(如湖南的法律学会)。但是也应该指出,这一类型的学会,虽然是以学术性为主,却并非脱离现实政治的纯学术团体,因为当时人们之所以要立会以研习声光化电、格致测算等西方科学技术,目的就在于求中国之富强,所以这些学会总是强调在学好各门具体学科的同时,“尤宜讨论中外古今盛衰之源,联合士气,互相师法,庶几合天下为一群,合一群以振中国”《郴州学会禀》,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467页。。这类学会的成员,主要是一部分中青年知识分子。

第三种类型的学会以改革封建陋俗、提倡社会新风为目的。这一类学会,提倡者和反对者双方都很清楚,在对待社会习俗不同态度的背后,包含着鲜明的政治内容和尖锐的政治冲突。拿不缠足会来说,维新派在讲缠足之害时,一下子就把批判的锋芒指向了“污君独夫民贼贱丈夫”,认为正是这些人“苟以恣一日之欲”,才使得缠足之丑习“波靡四域,流毒千年”。而在宣传成立不缠足会之必要性时,也是从储人才、强国本方面立论,从而把它纳入了维新运动的轨道。参见梁启超:《戒缠足会叙》,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 432页。反对者也首先是从政治方面着眼。《申报》刊《论康有为大逆不道事》一文云:“其设不缠足会也,彼盖以缠足之禁已弛,自康熙朝在国家弛之,而我必设法禁之,是明以匹夫而与国家抗也,谓非心存反叛而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三册,358页。这就是说,反对者根本撇开妇女缠足之是非、好坏、美丑等问题的争论,一下子提到了遵从还是反叛封建秩序的高度。这一类型的其他学会,大体也是如此。这类学会,参加者的范围较上两种要略为广泛,“士农工商”各阶层的人都有一些。

这三种类型的学会,尽管有着各自不同的特色,但就其基本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来说,却是大致相同的。其活动主要是:

第一,定期或不定期的集会。强学会“三日一会”《康南海自编年谱》,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134页。也有材料说强学会是“每十日而一集”的。;南学会“每七日大集众而讲学”梁启超:《谭嗣同传》,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51页。;保国会“会期有大会、常会、临时会之分”,并详细制订了开会宣讲的规则参见《保国会章程》及《会讲例》,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99~402页。。其他的学会组织,也都把集会当作一种主要的活动方式,如衡州任学会规定“每年开大会一次,两月小会一次”《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473页。;京师关西学会规定“每一星期聚会一次”同上书,427页。;广西圣学会规定“每逢庚子日大会”, “其每旬庚日,皆为小会”同上书,439页。。所不同的是,强学会、保国会等之集会,主要“演说万国大势及政学原理”同上书,51页。, “发明中国危亡之故,西方强盛之由”《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二册,555页。。而那些以学术性为主的学会,则是“以读书所得,质疑辨难,如有撰述,互相质证”,也就是着重于学术内容的切磋、交流。南学会的集会宣讲,则两个方面兼而有之,既有政治问题的阐绎,也有学术方面的探讨。

第二,藏书阅书。许多学会都集款购置各种书报,供会员借阅,有的也自己翻译和刻印一些。这是各类学会着力进行的第二项主要工作,甚至可以说,有相当一部分学会主要就是做了这一件工作。例如,上海农学会,这是一个颇有点影响、被称为“行之有效”的学会组织,但是,尽管在创办之初曾规划设计过各种各样的工作,如在江浙两省购田试办农场、试种“中外各种植物”、选用并推广各种农业机械、改良种子、举办农业“赛会”(博览会)等,但由于条件的限制,结果全都落空了,真正做出了一点成绩的不过是翻译和搜集了一批“东西洋农报农书”,传播了资产阶级近代化的某些农业知识。又如,蒙学会明确说明,“本会创始先办书报”, “本会初办……只书报二端”《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428页。。苏学会除于每月朔望“作为会集之期”外,唯一的活动就是组织会员借阅图书,“每逢五逢十,为发书之期,以五日为一限期,能多阅者每期发书两本,少者一本,上期取去,下期缴换”同上书,448页。。其实,不仅这些学会是如此,就是强学会、南学会等,最经常、最实际的活动,也就是藏书、译书和供人阅书。据梁启超的回忆,强学会“最初着手之事业,则欲办图书馆与报馆”,所以开始第一件事就是“向上海购得译书数十种”《莅报界欢迎会演说词》,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253页。。又说,强学会组织起来后,“备置图书仪器,邀人来观,冀输入世界之知识于我国民”《莅北京大学校欢迎会演说词》,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 255页。。无怪乎封禁强学会的上谕在论及强学会的主要罪责时,也只是说“创立强学书院,专门贩卖西学书籍”《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二册,2页。。南学会也是这样。据熊希龄说,他“劝捐家藏书籍于南学会,准人入会看书,以益寒士”《上陈右铭中丞函》,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二册,590页。。欧阳中鹄说,南学会浏阳分会“仿省城学会办法,立定章程,招人看书”《致谭嗣同书》,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二册,599页。。陈宝箴说,南学会于戊戌年二月始创时定期宣讲,但不久以后,即“以阅经史文书为主,到四月即已停讲,惟听人时往翻阅书籍”《陈宝箴致张之洞电》,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二册,616页。。这些材料都说明,许多学会在立会之初,虽做过这样那样的设想,但实际上所能经常进行的活动,只是“招人看书”而已。

第三,出报纸。维新派认为,报纸和学会是互相呼应的,“以书报为起点,而以学会为归宿”《蒙学会公启》,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453页。, “报出而学可联”《谭嗣同全集》,267页。,所以许多学会在章程中都有创办报纸的计划。但没有一定的资金和人力,报纸是办不起来的,而许多学会又规模甚小,资金短缺,因此只有一部分学会真正出版了自己的报纸,如京师强学会的《中外纪闻》,上海强学分会的《强学报》及后来的《时务报》,校经学会的《湘学报》,南学会的《湘报》,上海农学会的《农学报》,译书公会的《译书公会报》,算学会的《新学报》,广西圣学会的《广仁报》,蜀学会的《蜀学报》,上海女学会的《女学报》等。这些报纸,成了西方资产阶级新学的重要宣传阵地,推进变法维新运动的有力舆论工具。

除了以上这些活动内容,许多学会本来还规定了其他一些工作,如开博物院、派人出国游历等,大抵限于条件而未能实现。南学会本来还规定有“治事”一条,“一切新政,将举办者,悉交会中议其可办与否”《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二册,555页。。但实际上也只在很小程度上实行了。

如果根据这些具体情况,来对戊戌时期学会组织的性质做出判断,那么,我们不妨说,这是一些具有鲜明政治性和浓厚学术性的社会群众团体。

毫无疑问,假使没有这些社会群众团体作为萌芽状态而存在,那么在以后的中国政治舞台上也就不可能会有近代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出现;同样毫无疑问,戊戌时期的学会组织,作为一种新出现的政治幼芽,它与后来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还存在着极大的差别。

首先,戊戌时期的学会组织,并没有什么明确的政治纲领。维新派不论在政治方面、经济方面还是在文化教育方面,都有相当全面的目标和主张,也就是说,维新派对于变法维新运动,是有一个系统的政治纲领的。但是,他们从来就没有把这个纲领贯彻到学会活动中去。不错,各个学会大抵有一个立会宗旨,但即使是以政治性为主的学会,其宗旨也只是一些笼统的政治口号,如“自强”“保国保种保教”之类,既没有具体要求争取实现的政治目标,更没有为达到此种目标而规定的实际政治步骤。参加此种组织的成员,并不都是为着一个共同政治目的而奋斗的同志,“闻见既歧,趋向各异”张元济:《追述戊戌政变杂咏》,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 351页。,有的人自己说:“不过逐队观光,并不识有所谓政治思想。”李宣龚:《致丁在君书》,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二册,576页。

其次,任何人参加此类组织,并不需要有什么条件或履行什么严格的手续。一般“愿入会者”, “不分畛域,一律延揽”, “来者听之”很多学会章程都有类似的规定,这里引用的是关西学会略规及质学会章程。。办法也很简单,只要将自己的姓名、籍贯、职业等向学会办事机构开个单子就可以了。有些学会,几乎连会员数目和名册都是没有的。大名鼎鼎的强学会就是一例。《中外日报》有一篇文章说:“京师强学会,仅有议论,未见实事,何来人名清单?”《读天南新报逐臣踪迹记》,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三册,463页。保国会稍微严格一些,章程规定:“欲入会者,须会中人介之,告总理值理,察其合者,予以入会凭票。”《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400页。但这个规定实际上并未认真执行。所以后来甚至发生有些人听说自己列名于保国会中,为之“哗然,纷纷函请除名”《缕记保国会逆迹》,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419页。的事。这虽是政变后披露的消息,是否确实,还需存疑,但至少可以看出保国会在吸收会员时也是十分随便的。

最后,这些学会对自己的成员没有什么组织纪律的约束,如农学会竟明确宣称,“本会本无强人遵守章程之权”, “惟无权强人遵守,故所定章程,悉从极简、极易,必不至因繁难而生厌倦”《农学会会友办事章程》,见《谭嗣同全集》271页。。极简、极易的结果,也就是取消了任何义务、纪律、规章,使得学会成了一种极其松散的团体。有一些学会制定了对会员的某些禁例,如武昌质学会有这样的规定:“惟夫识趣嵬琐,气习嚣张,纯盗虚声,广为道径,既乖本义,公议辞退。”《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443页。衡州任学会的章程中有这样的条文:“惟其人志不宏毅,识不坚凝,遇事作骑墙之见者,未便接引入会。”《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474页。但这些也只是学会对于会员的道德修养方面的要求,并不能看作政治纪律。

曾经亲历戊戌维新运动,后来成为我们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吴玉章同志说得好:“戊戌变法时期虽然有学会一类的组织,这些组织在变法运动中也起了一些作用,但是它们没有坚强的领导,没有明确的政治纲领和组织原则,没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戊戌变法的历史教训》,见《戊戌变法六十周年纪念论文集》,3页。我们在分析学会组织的性质时,对此自然是不能忽略的。

学会的社会影响

戊戌维新运动时期的学会,是一种与以往封建社会中的文人结社完全不同的组织形式,是一个具有开创意义的新事物。正因为这样,在它身上表现出各种不成熟性、过渡性以及种种弱点和缺点,不仅毫不足怪,反而是理所当然的。也正因为这是在历史上首次出现的东西,因此不论它多么幼稚,却终究要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在学会的组织和发展过程中,维新派理直气壮地论证了集会结社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在观念上冲破了封建专制主义“君子群而不党”的教条,在政治实践上冲破了封建专制主义不准结社的禁令。

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统治,为了维护皇权的独断地位,绝不容许在封建统治集团之外的任何社会势力享有“干预国政”的权利。因此,封建政治一向把集会结社悬为厉禁,“广集徒众,妄议朝政”就是大逆不道,必定要予以严惩,更何况形成组织?与此相适应,封建统治阶级在意识形态上也极力宣扬“君子群而不党”之类的说法。长期以来,在人们的思想上,形成了这样一种观念:“朋党”总是与“奸人”联系在一起,“结党”总是与“营私”联系在一起。维新派勇敢地向千百年来被视为天经地义的这种封建政治和传统观念进行挑战,给予了社会极大的震动。

维新派批判封建主义“疾党如仇,视会为贼”的极端荒谬性。他们指出,集会结社可以“破旧例愚民抑遏之风,开维新聚众讲求之业”,是“智民而利国”的大好事。朝廷应该像西方国家那样,对会社“尊重保护而奖借之,或君主亲临,以重其事,或拨帑津贴,以助其成”梁启超:《论学会》,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75页。。维新派是充分意识到创建学会对于封建政治的斗争意义的,甚至可以说,他们正是把冲决封建专制政治的网罗作为组织学会的首要目的。梁启超在《康有为传》中指出:“自近世严禁结社,而士气大衰,国之日孱,病源在此,故务欲破此锢习。所至提倡学会,虽屡遇反对,而务必达其目的然后已。”《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10页。梁启超还讲了这样一段故事:“强学会之开也,余与其役,当时创议之人,皆赞此举,而惮会之名号,咸欲避之,而代以他字,谓有其实不必惟其名也,而先生(按:指康有为)龂龂持之,不肯迁就,余颇怪焉。先生曰:吾所以办此会者,非谓其必能成而有大补于今时也,将以破数百年之网罗,而开后此之途径也。后卒如其言。”同上书,10页。确实,在戊戌维新运动时期,不仅维新志士理直气壮地把组织学会当作爱国、救国的正义事业,不仅社会上一部分要求进步的知识分子对学会从畏忌、犹疑到赞成、参加,而且相当一部分反对维新的封建官僚,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再讲结社是大逆不道了。当光绪要军机大臣和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对康有为关于开制度局的奏折加以议复时,他们对于是否应“劝谕民人立会”的问题,也只好说当前“风气未开,民间见闻固陋,势难骤然奋兴”《戊戌变法档案史料》,11页。,建议“缓办”而已。这种拖延的策略,表明封建顽固势力再要简单地禁止结社已是不太容易的了。所以,尽管戊戌政变后清廷发布了“禁立会社”的诏谕,但报纸上仍然不时出现宣传救国必须立会结党的议论如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初六(1898年10月20日)《国闻报》,同年十一月初一(12月13日)《知新报》,都有这样内容的文章。,也仍有新的学会组织起来如《翁同龢日记》于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九日(1898年10月4日)记:“俞生送厉志学会章程,此会江西候补官四人所创,捐赀才千余金,俞生四人之一也。”

学会的普遍建立,确实对维新运动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按中国近两年来风气骤开,颇赖学会之力。”梁启超:《戊戌政变记》,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一册,281页。康有为曾把强学会的建立看作维新运动的发轫,“自强学会首倡之,遂有官书局、《时务报》之继起,于是海内缤纷,争言新法,自此举始也”《三月二十七日保国会上演讲会辞》,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408页。。这个说法并非没有道理。梁启超对比强学会到保国会成立前后的社会风气及士人见识的变化,一则说,在强学会成立前,他在京师“陈中国危亡,朝不及夕故,则信者十一,疑者十九”,而到保国会成立时,他“复游京师与士大夫接,则忧瓜分、惧为奴之言洋溢于吾耳也”《演说保国会开会大意》,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413页。。再则说,强学会成立前,很多人“自尊自大,自居于中国”,把外国人一概视作“夷狄”, “经保国会后,又有保滇会、保浙会继之,自余各省从风,州县并起,不可指数,虽有政变,而民智已开,不复可遏抑矣”《强学会封禁后之学会学堂报馆》,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四册,396页。。人们思想认识上和社会舆论上的这些变化,反映了时代的深刻动荡、形势的急剧发展、人们的迅速觉醒,也说明了学会组织在维新运动中起了巨大的作用。

如果不仅向前而且也向后做一点历史的对比,那么,戊戌时期学会组织的开创作用就更加明显。进入20世纪之后,资产阶级的宪政运动和革命运动同时迅速发展起来,这时,更大规模和更多数量的各种政治组织纷纷建立起来了。这些政治组织,当然与戊戌时代的学会有了很大的不同,但不论是立宪团体还是革命团体,有相当一部分却仍然沿用着学会、学社等名称,如立宪团体中,就有“自治研究会”“宪政研究社”“群学会”“科学会”“岭南学会”“算学研究会”等;革命团体中,也有“励志学会”“知耻学社”“爱国学社”“兴学会”“群学社”“少年学社”“合肥学会”等。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历史发展链条的相互环接。马克思说:“一切发展,不管其内容如何,都可以看做一系列不同的发展阶段,它们以一个否定另一个的方式彼此联系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169页。辛亥革命时期的立宪团体和革命团体,对于戊戌时期的学会组织来说,无疑是一种否定,但我们正是在这种否定中,看到了它们之间的联系,并且认定,戊戌时期的学会组织,对于辛亥革命准备时期的立宪团体和革命团体来说,正是一个必经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