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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长三角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深化金融改革创新
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之间关系密切,经济发展需要与之相适应的金融服务,金融发展不足会阻碍经济发展,金融发展过度会造成经济不稳定。对以银行为主导与以市场为主导的融资结构或者对关系型融资与距离型融资的比较研究表明,每一种金融体系和结构都有经济快速增长的例证,关键在于金融结构要与经济结构相适应。经济结构调整需要金融结构的调整,金融结构调整过慢会阻碍经济增长,过快也会损害经济增长。
现阶段,我国金融资源配给面临着如何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进而引领新常态的现实问题。供给与需求关系不匹配导致的结构性矛盾,除去需求侧周期性波动因素外,更关键的症结在于供给侧结构性失衡。供给侧结构的扭曲也意味着金融资源流向结构的扭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扭转金融资源原有流向,引导社会资金减少对无效供给的投入、增加对有效供给的投入,盘活存量金融资源,用好增量金融资源,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经济转型升级集聚金融资源。因此,金融既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助手,也是经济运行的重大基础性改革。
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简称“三去一降一补”),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相对而言,降成本、补短板方向明确、内容清晰。规范影子银行业务,限制金融产品过度嵌套,防止资金空转,有助于减少资金从供给到需求的中间环节,帮助实体经济降成本。着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支持小微金融、农村金融,提高金融对公共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投入,有助于补足实体经济发展的短板。因此,本章以五大任务中的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为切入点,研究金融对长三角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和配合,并探讨金融自身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