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论(下篇)(世界大师原典文库(中文导读插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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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洛克的生平

1632年,约翰·洛克出生于一个名叫Wrington的村庄。这个村庄位于英格兰西部的萨默塞特郡(Somerset)。洛克的家庭最多只能称得上是一个下层的清教绅士家庭。父亲家一方原是裁缝,母亲家一方则为制革匠。洛克的父亲在英国内战中加入了议会军,战后做了一名不算成功的律师。可以说,洛克的家庭并没有为他的成长提供不同寻常的知识背景与社会地位。

在父亲从军时的军团首长亚历山大·波帕姆(Alexander Popham)的帮助下,洛克的人生才算有了一个转机。1647年,洛克在波帕姆的帮助下进入伦敦的威斯敏斯特学堂就读。1652年,时年20岁的洛克进入牛津大学最好的学院——基督教会学院(Christ Church)——就读。在牛津大学,洛克接受的仍然是中世纪式的教育。虽然洛克日益对这种陈旧的知识丧失了兴趣,但他还是于1656年2月顺利地获得了文科学士学位,并接着攻读硕士学位。1658年6月,洛克获得了文科硕士学位,并被选为基督教会学院的高级学生。作为高级学生,洛克已经是学院的职员了,但是这个职位并不是永久性的。洛克在1660年被选为希腊语的讲师,1663年被选为修辞学的讲师。在此期间,洛克写了两篇关于宗教宽容的政治短论。这两篇短论并没有公开发表。1967年,菲利普·艾布拉姆斯将其从洛克的手稿中整理出来,以《约翰·洛克:政府短论两篇》为题出版。 John Locke: Two Tracts on Government / Edited with an Introduction, Notes and Translation by Philip Abram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7.这本书成为学者们研究洛克早期政治思想与宗教思想的重要文本。

1663年,洛克面临着一个重大的人生选择。按照基督教会学院的规定,学院的55名学者必须成为神职人员,只有5个名额可被分配到医学(2个)、法学(2个)与道德哲学(1个)中。对于洛克来说,成为一名教士显然是最稳妥的做法,但是他还是放弃了。1663年的平安夜,洛克被选为道德哲学学监,为期一年。在此期间,洛克写了一篇关于自然法的讲稿。1954年,凡·列登将其从洛克的手稿中整理出来,以《自然法辩难》为题出版。 John Locke: Essays on the Law of Nature / the Latin text, with a translation, introduction and notes, together with transcripts of Locke's shorthand in his journal for 1676, edited by W. von Leyden, Clarendon Press , 1954.这本书成为学者们研究洛克自然法思想的最重要文本。

1665年,洛克离开牛津大学,作为外交人员出访了勃兰登堡(Brandenburg)。之后,洛克又被邀请出访西班牙、瑞典,但是他都拒绝了。1666年,洛克回到了牛津,和几位朋友进行医学研究。其实之前在牛津的时候,洛克就已经对化学、医学等自然科学产生了巨大的兴趣,与许多这方面的学者相互学习。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现代化学之父”罗伯特·波义耳(Robert Boyle)。最终,洛克通过各种渠道使得自己在基督教会学院获得了一个非教士的职位。

洛克人生的第二个转折点是1666年夏天与上议院议员安东尼·阿什利·库珀(Anthony Ashley Cooper, 1621—1683)的相遇。后者又被称为Lord Ashley,即后来的沙夫茨伯里第一伯爵(First Earl of Shaftesbury)。两人相互颇为赏识,而且由于洛克在牛津的职位并不要求上课,所以当阿什利于1667年邀请他做自己的私人医生去伦敦生活时,洛克便离开了牛津。

在牛津大学的近15年间,洛克虽然写了一些政治作品,但是就他个人在牛津大学所获得的学术发展而言,化学与医学方面的研究才是最重要的。跟随阿什利来到伦敦后,洛克渐渐进入到了英国政治活动的中心地带,从而对政治开始了更深入的思考。从1667年到1683年,沙夫茨伯里可以说是查理二世宫廷中最富权势的政治人物,并且是议会中辉格党派的领袖。从1673年开始,沙夫茨伯里极为关注查理二世宫廷中的天主教倾向于法国式的绝对主义国家走向。其中最令他担忧的是,查理二世的弟弟,信仰罗马天主教的约克公爵(Duke of York)很有可能继承王位。1675年,由于身体健康问题,洛克离开英国,在法国待了三年半。洛克1679年回到英国时,沙夫茨伯里与国王之间的政治斗争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1679年5月,沙夫茨伯里的支持者们在下议院提出了《排除法案》(Exclusion Bill),试图将约克公爵从王位继承席中排除出去(1678年至1681年这段时间被称为“排除危机”)。这一政治努力失败了,查理二世解散了议会,而沙夫茨伯里也于1681年以“谋反罪”被捕。沙夫茨伯里于1682年逃离英国,来到荷兰,次年患病身亡。

作为沙夫茨伯里的助手与密友,洛克在此期间也随时可能遭到政治迫害,所以他于1683年离开英国来到荷兰。此时洛克已年过五十,没有任何著作发表。如果洛克在当时遭遇不幸,也许我们现在都不会记得洛克这个人了。洛克在荷兰待了7年,直到光荣革命之后,才于1689年2月12日回到英国。接着,洛克连续发表了三部作品:《论宗教宽容》(匿名)中译本参见:[英]洛克:《论宗教宽容:致友人的一封信》,吴云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政府论两篇》(匿名)与《人类理解论》。

洛克以身体欠佳为由,拒绝了威廉三世提供的许多官职。之后,洛克受他的好友马莎姆夫人(Damaris Cudworth Masham)的邀请,住在她与丈夫在伦敦北部艾塞克斯郡(Essex)的宅邸中。在人生的最后十几年中,洛克并没有隐居于世外。他担任贸易局与下议院的顾问,积极参与政治活动。1700年,由于健康状况日益恶化,洛克辞去了公职。1704年,洛克与世长辞。洛克晚年的著作还包括:1690年出版的《理解能力指导散论》中译本参见:[英]洛克:《理解能力指导散论》,吴棠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1691年出版的《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中译本参见:[英]洛克:《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徐式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693年出版的《教育片论》中译本参见:[英]洛克:《教育片论》,熊春文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以及1695年出版的《基督教的合理性》中译本参见:[英]洛克:《基督教的合理性》,王爱菊译,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