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肢解的经济主权
经济主权是经济安全的保障。一个国家控制自己的经济活动(包括经济政策),控制自己的财富,控制自己的资源,控制自己的财富分配等,是一个国家经济主权的基本范畴。一旦部分或全部失去这种经济主权,这个国家通过经济活动为自己的国民和国家谋求最大福利的可能性将极大降低。在经济主权受到大规模蚕食以后,谁来谋求自己人民的最大福利,谁来谋求自己人民的幸福和谐?是那些由强权控制的世界经济组织,还是无孔不入的国际金融资本?经济主权的丧失,必然导致财富资源的逆向流动。从历史经验来看,控制一个国家的经济主权,是控制一国财富的成本最低的战略手段。
经济全球化、资本全球化、金融全球化、政治全球化、文化全球化,等等,全球化作为一种信仰风靡世界。但是全球化究竟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什么?全球化作为一种被市场导向的经济学家们所美化了的世界经济体系,意味着产品、服务、要素在世界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但是,在现实世界中,任何要素和产品的流动,都受到各个国家的法律规范的影响。所以,全球化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改造世界其他国家有关内部体制和法律体系的进程,是国际资本冲破国界冲破别国主权的过程,是世界范围内的经济体制自由化的过程,是市场化、私有化的过程。主导这种过程的往往不是民族国家自己,而是发达国家或为其控制的世界金融和贸易机构。全球化过程就是发展中国家主权流失和削弱的过程,就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经济主权蚕食的过程,是国际资本对经济主权蚕食的过程。这就是全球化的实质。
这种对其他国家主权的限制是全球化提出的初衷。布热津斯基在《两代之间》一书中就明确提出“新世界秩序”对民族国家主权的限制。在布热津斯基以前,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在《意识形态的终结》(The End of Ideology)一书中就指出,(民族)国家一方面太小而无法有效处置大的问题;另一方面又太大而无能处置地区性问题。不同的是布热津斯基将对民族国家主权的限制当成“新世界秩序”的一种特征。
但是,这种对主权的限制是不对称的,单向的。强权是规则的制定者,是全球化进程和机构的控制者。在这些机构的设计中反映了强权的利益,从而反映了强权的主权要求。这种不对称的主权流失,实际上就是强权对发展中国家经济主权的侵蚀。
美国在崛起过程中,在推行全球化过程中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的主权。
美国在设计世界体系时念兹在兹的就是国家主权。以布雷顿森林体系为例。在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谈判进程中,有两个相互竞争的方案。一个由美国提出,一个由英国提出。两个方案都建立在凯恩斯主义基础上。在今天看来,这两个方案没有什么大的差别。但是,当时美国和英国就两个方案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为什么?让我们看看英国的方案。
英国的方案由凯恩斯提出。其核心是要建立一个类似于“世界中央银行”的国际机构,这个国际机构超越于世界其他国家之上。与此相应的是发行一种“银行券”(bancor)作为世界货币。从单纯的自由贸易和国际货币体系、金融体系的整合看,这无疑是最好的计划。但是这种设计的深刻用心是,要控制美国,将美国从超级大国降低为和其他国家一样的地位,将美元降低为和其他任何民族货币同等的地位。这种计划要求美国在一定程度上交出金融货币的主权。一旦这样,美国和英国就处于平等的地位,大英帝国就有可能利用历史的传统优势维持现有世界格局,维持自己的帝国地位。假如美国从自由贸易的意识形态出发,采用了英国的建议,那美国不可能是后来的美国,世界金融体系、货币体系、美国霸权的历史等都会改写。
虽然,建立布雷顿森林体系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打开欧洲市场和世界其他市场,建立美国霸权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但美国没有也不会为了建立这个体系而建立这个体系。对美国而言,建立一个让自己臣服的体系,不如不要这样一个体系。美国坚持要按自己的条件建立这个体系,美国在这场争论中坚持不放弃自己的主权。由于前世界帝国和崛起中的世界帝国在实力上的差异,美国方案被采用。由于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欧洲在重建中需要美国的援助,结果不得不接受美国的方案。这就导致了IMF的产生,导致了美元取代英镑而成为世界储备货币。这是对美国战后几十年经济金融霸权的建立和维系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事件。
美国维护主权的努力不仅表现在战略方面,而且还体现在技术层面上。以布雷顿会议为例,美国为了会议的成功,当然是符合美国利益的成功,作了周密的筹划。下面这个例子似乎可以说明其周密到了什么程度。会议的许多工作人员,例如记录员,往往又是美国代表团的成员。在会议讨论中,总会有些国家要提出各式各样的建议,并希望他们的建议能被充分讨论并反映在文件中。但是一旦记录员认为某些国家的建议不符合会前达成的共识,不符合美国利益时,记录员就会不予记录而使之不了了之。再以WTO为例,美国大力推动建立了WTO体系。与此同时,美国有自己的“贸易法案”。在美国与其他国家的双边贸易关系中,有很多方面,这个“贸易法案”是凌驾于世贸框架的。以中美贸易为例,中美贸易中,美国对中国的反倾销等问题必须由这个“贸易法案”来规范。
对发展中国家的主权蚕食来自于四个方面:首先,来自于世界上的那些规则制定者。这种世界范围内全球化过程实际上为少数几个强权所主导,为那些国际规则的制定者和执法者所主导。以中国为例,中国的全球化进程及其相关的内部进程,在许多方面实际上先为WTO的谈判进程所主导,后为WTO文件所界定。世界上的强权们通过这个过程介入了中国的经济内政。以拉丁美洲和亚洲为例,市场化进程和开放进程一开始就由国际金融资本主导,到后来危机爆发以后,几乎完全由IMF和世界银行主导。指导这些国家经济改革的“华盛顿共识”不是由这些国家提出而是由别人强加的。在这种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的经济主权以及与其相关的其他主权大量丧失。在信奉炮舰政策的时代,强权是通过在大炮下订立的城下之盟来剥夺别国的经济主权的;在全球化时代,强权是通过国际组织、国际条约来实现同一目的的。手段不同,目的一样。例如,中国经济主权的蚕食,还通过两国间政治的、外交的乃至商业的压力实现,力图通过直接施加压力,通过游说集团,通过灌输价值体系的方式,直接影响中国的某些经济政策。最近的一次,就是在美国金融危机以前对中国金融体系和货币汇率政策的大肆指责和批评。在前全球化时期,中国经济完全独立于其他国家。在那个时期中国不必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回应别人的无理干涉。但是,在中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以后,基于巨大的国家经济利益的考虑,中国至少无法对那些指责置之不理。有时候国家博弈是这样的,一方提出无理要求,却让另一方不能不理。不能置之不理,就必须回应。只要是回应,就必然陷入讨价还价的陷阱。有些人就是想方设法让对手进入讨价还价的过程。一旦进入讨价还价就有让步。不管让步有多小,对方也是全赢。表面上互有让步,但是实质上对手只不过是压缩自己的无理要求,而另一方却是实质性让步。这类手法非常普遍。
其次,来自于影响力不断扩大的非政府组织(NGO)。作为新自由主义全球化体系的机构支柱,WTO、IMF和世界银行,不断深入广泛地介入成员国内部的经济政策、经济改革。并通过介入成员国内部的经济政策的决策过程,而介入这些国家的财富分配进程。在拉美和亚洲经济危机中,IMF和世界银行为相关国家列出的以削减公共开支为基本支柱的所谓“问题计划”,实际上介入了这些国家内部财富从劳动向资本的加剧流动过程,实际上控制了这些国家的财富分配和再分配过程。在全球化进程中,这些机构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权力不断增加。WTO的前身GATT,只不过是布雷顿森林体系中一个涉及关税和贸易的协调机构。在全球化进程中却被重新设计为一种管理国际贸易的权力庞大的超国家组织。这个结构和机制非常复杂的机构,在过去几十年来成了干涉其他国家内部经济事务,蚕食其他国家经济主权,推行新自由主义改革的主要平台。以中国的WTO条约为例,其中许多条款涉及中国的经济主权。比如中国金融体系的目标模式、中国经济体系的目标模式、中国许多经济政策等。IMF也从原来的定位,蜕变为介入其他国家经济事务的国际金融机构。IMF和世界银行在拉美经济危机和亚洲经济危机的产生和恶化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推卸的作用。
再次,来自于国际资本。数万家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四处追逐利润,将触角伸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这些跨国公司在公司本部根据自己的利益做出的决定,通过其在世界范围内的网络而实施。由于这些公司的规模巨大,这些决策导致的经济活动对其广泛介入的国家的经济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导致就业工资的变化,甚至导致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变化。跨国公司成了许多国家影响宏观经济稳定的重要因素。这些跨国公司在向发展中国家扩张的时候,不仅在市场开发上不遗余力,而且在利益关系的开拓上也是不遗余力。往往是更加的不遗余力。许多跨国公司,为了与地方利益集团融为一体,不惜花费巨资,不惜长线投资。通过出资培训、公关活动、感情投资、利益输送等许多方式培养与许多有重要影响力的本地利益的战略关系。结果跨国公司不仅在产业界,而且在学界甚至政府机构找到了自己的利益相关者。它们的利益从而得以在学术理论上、在媒体领域、在商业关系上,甚至在某些政策上得到反映。人们往往看到跨国公司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与民族产业竞争中的成功,而忽视了这种成功后面的非商业因素。这就是为什么在那些开放程度很宽很深的国家,有那么多的“经济学家”为跨国集团的利益张目,有那么多经济条款向跨国公司倾斜,有那么多的大规模经济行为向跨国公司输送。甚至让人觉得这些都出自跨国公司本身,而且所有这些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跨国公司就这样通过市场力量和利益关联来蚕食一个国家的经济主权。
许多发展中国家,把吸引外国投资以推动国内建设定为一项经济国策。在这一过程中,外国资本得以通过资本本身的诱惑影响某些国家的相关决策,严重倾向外资的经济政策。
不仅如此,国际资本还在寻求更大的权力。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不仅发达国家,而且国际资本对规则制定权的诉求,对超国家机构的权力的追求,使其对发展中国家主权的蚕食变得越来越严重。美国外交委员会在2006年2月17日发表的研究报告中指出:“(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产生了一种新机制的需求。这种新机制将把非国家成员纳入区域或全球的决策框架里。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要使微软、大赦国际、高盛成为联合国的会员,而是意味着,只要这些组织有能力影响区域和全球决策的实施,那么在区域和全球相关决策中应当包括这些机构的代表”。该报告进一步指出“(民族)国家应当准备将一部分权力出让给世界机构”。而且,国际资本对民族国家主权的要求,不只限于贸易领域。“这种现象在贸易领域里面已经发生”。“假如(民族)国家想要顺应全球化的话,主权必须被重新定义”。“全球化不仅意味着主权的削弱,而且意味着主权应当削弱……主权不再是不可侵犯的”。该报告进一步用美国推翻塔利班政府、美国无视联合国而进行的对伊拉克的“预防性战争”、北约对科索沃的干预等表明,主权不再神圣,“主权不再提供绝对的保护”,“主权是有条件的,萎缩的,而不是绝对的”。“在全球化年代,(我们的)目标是重新界定主权”。
最后,也来自于那些在全球化过程中产生的某些利益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