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看透古代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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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殊途同归:古代官场的“入场券”

1.荫叙:投胎撞到的“大运”

民间有句俗话,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古代官场中人,虽然脑子里没有什么“遗传学”的概念,但是在选拔官员的角度上,倒也是首先想到了遵从这样的规律。

国家二字,说起来在古代也就是家族统治的扩大罢了。当时,诸侯所统治的地方被叫做“国”,而卿大夫们管理的地盘就被称做“家”,各自的管理,当然也是要首先在家族内部进行合理化分工。所以说,统治者之间经常都是“沾亲带故”的。爸爸死了,权力就传给儿子,儿子死了,孙子也是顺理成章地接班。这样,世袭下去的话,就有了“世卿世禄”制度。

可以说,一直到了春秋的时候,各国的统治权力,还把持在几家世族的手里。只是因为养的儿子多了,一人分点,就显得有些分离,不过大家心里都知道,祖宗八辈往上查起来,根儿都在一个地方呢。比如当时,鲁国的“三桓”、郑国的“七穆”就分别是鲁桓公和郑穆公的后代。

后来,发展到春秋末期,这样的传法招来了一些人的反对。那就是贵族之外的“士”,他们觉得自己脑瓜子也够用,所以也就有了参加管理的愿望。而这样的想法,其实也早就有“群众基础”了,所以连陈胜吴广在大泽乡起义的时候,都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以便鼓励大家一起“砸碎万恶的旧世界”。

不过,口号终究只是口号。到了汉代,乡下流氓出身的刘邦做了皇帝,带着一帮苦哈哈的兄弟造反打下的江山,这胜利果实难道能便宜给别人吗。于是,身份决定态度,世卿世禄就作了些小小的修改。

西汉时规定,二千石以上的官员,在一定年限以后,可以保举儿子或兄弟一人为“郎”,这样的制度,被叫做“任子”。其中的变化是,被保举的“儿子”只是有了做官的资格,而不是直接继承父辈的官职。汉王朝,包括东汉,任子制度一直是官员产生的稳定渠道。

这样看,做官也就简单了,只要投胎时候,打点好阎王那里的人,基本上也就“DNA”决定命运了。不过,很搞笑的是,这样的制度也被宦官们加以利用。东汉末年,太监们掌权,其开始纷纷招收养子,然后通过任子制把自己的“干儿子”吸收进官场,直到成为一个很有权势的集团。比如曹操的爸爸曹嵩,就是大宦官曹腾的养子,最后竟然一点点进步到了太尉的位子上。尽管曹操这样的出身会被士族出身的人看不起,但是,这样曲线攀登的办法,也算阴差阳错地对“天生好命”作了一次小小的改变吧。

再往后的唐宋明清,任子制度依然被继承下来,只是又换了一个名字,开始叫做“荫叙”。尽管荫叙官职的待遇可能有些“微调”,但这样“爸爸+制度”的保证,还是始终作为官员产生的重要途径而存在着。这是因为,皇权在某种程度上需要一批稳定的“既得利益者”支持吧。

虽然在隋唐就开始有了科举制度,但那些经过“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因平民出身而进入官场的人,往往会被那些“遗传”下来的官员们看不起。比如唐朝时的宰相李德裕,就属于“子承父业”而获得的任官资格,他对那些“新科进士”是很瞧不上眼的,甚至曾经给皇帝上书,说不能任用进士们,理由很简单,他们这些人,哪儿懂得什么朝廷礼仪和“政事规则”啊!所以还是用官僚世家子弟比较好一些……

可话又说回来,“老子英雄儿好汉”也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

唐朝贞观年间,名相如云,除了房玄龄、杜如晦之外,还有一个宋也是很有作为的,玄宗之所以能够开创开元盛世,与宋和姚崇的辅佐是分不开的。宋的六个儿子都凭借父辈的荫庇,获得过一定官位,什么太守、御史中丞、采访使等等,大都属于今天省部级的高官。然而,翻翻史书就能够发现,除长子宋升外,没有一个不是贪官败类,最后不是被削职就是被流放。

2.征辟:酒香不怕巷子深

说到对“靠血缘继承官职”的反对,其实皇帝自己也是心知肚明的。并且,这样也很容易形成一些世袭的官僚特权团体,某种程度上对皇权也会造成一定的威胁。

更为重要的一点是,皇帝要做事情,必然需要一些有能力的人,那些投胎撞大运做官的家伙,到了“关键时刻”,皇帝可未必总能够在这些人中间“撞大运”找到“来之能战”的有用之才。于是,“征辟”制度也就应运而生。也就是说,要征召一些名望显赫的人来做官。征辟两个字是分开来的,皇帝招来的人呢,叫做“征”,而官府征召来的,叫做“辟”。

往远了说,“征”的例子有姜子牙渭水垂钓,周文王发现这老头不简单,于是过去搭讪,最后把姜子牙请上车,拉回宫里拜他做了丞相。这虽然基本上还只能当做传说来看,但也算一段历史佳话,是帝王们“礼贤下士”的标准样板了。

从诸葛亮《出师表》里的文字看,“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刘备三请诸葛亮也可以算是“征”的途径。

不过,皇上的时间是宝贵的,身份是高贵的,要是每个有声望的人都劳皇帝亲自出马,确实不太现实。大多数情况下,往往是皇帝发一道诏书,征聘一个他“听说”来的某某名人,告诉他,我知道你很牛,这才华本事放着多可惜啊,过来给我当官吧。

除了皇帝,地方上的官员和朝廷里的大臣在秦汉的时候也是有独立的人事权的,所谓上行下效,皇帝都这么有慧眼,发现人才、使用人才,下面的臣子当然也要跟着学。

所以,他们在听说自己管辖范围内有谁比较有名,通常情况下也会出面去聘请过来做自己的帮手和下属,不过为了和皇帝的档次拉开,这样的举措叫做“辟”,也叫“辟除”。慢慢地,这样的制度也就稳定下来,同样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官员产生办法。

秦汉时候,地方上的郡守上任后的首要工作之一,就包括了访贤,找到那些名士豪杰和自己一起搭班子工作。到东汉的时候,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是刺史,辟除之权更是不断增大。他们不但自己招揽人才做属下,还能够通过察举推荐,把一些“太有才”的人送到朝廷上当官或者做其他地方长官。

不论是公府辟除还是州郡辟除,一般都不看被辟除者的资历,主要是看他的才学。被辟除者当官或依旧为民的都有,一向是看被辟除者自己的意愿,这种做官的途径相对比较自由。辟除之后,就可以对他进行任用,也可以辞去,不应召的人也不能强迫他,不然舆论的压力便会随之而来。

征辟为汉朝封建统治者加强统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尽管由这一渠道入仕为官的并不是很多,但还是为朝廷网罗了一批人才,而且这种方式通过皇帝征聘和高官辟除,使应征者感受到特殊的待遇,使得一些原本不想当官的有才学之人能加入到封建统治政权中来,统治者还可以从中获得一个爱才求贤的美名,何乐而不为呢?这种方式也与察举制相互补充,构成了汉朝的主要选官制度。

皇帝征聘和官府辟除都不具有强制性,这类似于一种邀请,能应邀当然最好,不给官府和皇帝面子也不用担心招来祸患。大部分征辟不就的人,主要是因为不想做官,但是也有一部分是想借此获得一个美名而已。

推行征辟制使国家能更好地吸纳人才,但与此同时也会产生一些很严重的问题。这和察举制一样,在东汉时期都逐渐变了味。一旦政治腐败,被征召的人就有可能是因为亲缘关系或者利益关系,而且被征召之后,被征召者就会对征召者感恩戴德,容易形成势力党派。这些不良后果对朝廷都是致命打击,因为只要这种风气产生了,便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很难加以扭转。

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了九品中正制,但征辟制还得以延续,许多士族都是靠着这一制度进身官场的。但是由官员辟除的也大多是亲信之类,很多在做官之后就形成隶属关系。再加上当时正值动乱的年代,这种辟除制反而促进了割据势力或者政治派系的形成和发展,不利于国家的统一。所以在隋朝统一后,统治者规定九品以上的官员只可以由吏部任免,以此来加强中央政权的统治。

隋唐时期虽然还是有皇帝和朝中大臣直接征召有学之士的情况,但已经很少出现了。而到了宋代,安抚司、转运司、知州等部门可以自主选择官员,称为奏辟(也称辟差、辟置),这与征辟制很类似。之后的朝代也有皇帝征召的现象,虽和征辟制不完全相同,但还是看得出征辟制深远的影响。

3.自荐:当仁不让地争取

不想当官的人,其实对于怎么当官也就不怎么放在心上了。可是想当官的话,征辟这条路其实也不是那么好走的。单单是从“自我炒作”的角度说,在没有互联网的年代,要想迅速“走红”就是比较麻烦的事情。更何况,等着自己的好名声、大才能传到皇上和高官的耳朵里,再等他们心血来潮或者用人之际来找自己,难免和“守株待兔”差不多,机会是有,但总归显得很被动。

所以,有些人开始“变被动为主动”了,他们找机会展露自己的本事,或者直接跑到皇帝、权贵们那里,自我推荐,从而不让自己被埋没。

春秋的时候,卫国人宁戚很有学识和才干,但是家里穷,一直也没有机会出人头地,后来,甚至沦落到跑到齐国替别人赶牛车的份上。不过,他听说当时的齐桓公很尊贤重士,就决定去碰碰运气,于是他赶着牛车没事的时候就在齐桓公的宫殿外头绕。那天,正好齐桓公出来送客,可人家齐桓公身边那么多人,哪里注意得到他啊,宁戚灵机一动,拿着鞭子杆儿就开始敲牛角,一边敲还一边唱歌,那歌词大意就是:哎呀,你看我怎么就碰不到贤明的君主啊,我这么大本事怎么混得这么惨啊。

这下,齐桓公听到了,就朝宁戚看了一眼,于是招呼手下人过来说,我觉得这个唱歌的人有两把刷子,你们把他叫过来和我聊聊。这一聊,齐桓公觉得这个宁戚还确实有才能,于是就认命他为上卿大夫,负责管理齐国农事等,这一干就长达四十年。

这以后,宁戚叩敲牛角高歌之举,成为一个有趣的典故。逐渐衍生出“牛下歌”、“饭牛歌”、“叩角歌”、“宁戚歌”等,其寓意都是有才能的贫困者希望获任用。

而且,这时候,世卿世禄制度也逐渐开始被打破了,人们也越来越好意思表达自己的当官欲望了。于是,效法宁戚的人越来越多。等到了战国时代,各国竞争激烈,这样有能力自荐也能胜任官位的人,几乎成了一股新生的政治力量。所谓的苏秦之口、张仪之舌,都是把君主忽悠住,被任命为高官的“佳话”,甚至最后出现了专门研究如何找上门去说服君主任命自己为官的“纵横家说”。

等到了秦汉时期,国家统一的情况下,这样的自荐就失去了“危难时候显身手”的味道,虽然风气依然保留,但通过这样的方式当大官的可能性已经锐减了。而只有等到天下大乱,权势人物才会对这些“自己吆喝”的方式感兴趣,俯身屈就般地听他们的“自我简历汇报”。太平年代,对于皇帝来说,才华是退一步的东西,忠诚和恭顺才是第一原则啊。

西晋灭亡后,北方也是一片混乱局面,一个叫王猛的人就有一次抓住机遇,把自己推荐了出去,他趁东晋大将军桓温北伐的时候,主动下山去拜见,然后一边捉着自己破衣服里的虱子一边侃侃而谈天下大势,还真就受到了桓温赏识,也为后人留下了“扪虱而谈”的成语。

随着选官制度的完善,这样的自荐其实是不招人待见的,从制度上来讲也不太符合程序。不过,很多人还是觉得这样的办法比较“剑走偏锋”,愿意去尝试和“赌一把”。

唐朝的时候,李白就是这样的一位主儿。李白号称谪仙人,他的狂放是可想而知的,他写下的“天子呼来不上船”、“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等诗句,很容易叫人以为李白藐视权贵,不屑当官。其实看一下李白的历史档案,这些诗句难免有点“酸葡萄心理”。

李白本身是有很强烈的当官愿望的,而且,他也没少花力气。他的《与韩荆州书》就是拜门子企求做官的“自荐书”。什么“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这拍马屁也算到了肉麻的程度。他的功名心极重,他的最高理想是登上“天子堂”为朝廷服务和江山社稷贡献才智。

不过,李白没有东晋谢安那样的门第背景凭望族做官,又自负才高,嫌考科举一步步往上爬得太慢,受不了那份苦,所以,他曾经花去很多时间,奔走在公卿府邸以诗文自荐。也算是历尽苦难痴心不改了。

不过,即使有人赏识,李白也就混了个写诗的清客,没人给他什么具体的权力,不会给他实职并委以重任。李白做过翰林侍诏,很少有参政议政的机会,只是写点“云想衣裳花想容”的句子罢了。

4.荐举:够分量的介绍信

自荐,对于讲究含蓄的古人来说,还是需要点勇气的。一方面是必须具备“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的自信,另一方面,也需要机会。皇帝既然知道在民间可能存在“高人”,就有了一套“荐举”官员的制度。

荐举其实很早就施行,西周时期,大夫以上的官位是世袭的,但低于大夫的士,就已经实行荐举。主要是由贵族在乡、里“打听”,然后找出所谓的“秀士”,每年都给天子推荐,再学习训练一段时间,可以委派一些乡吏、伍长之类的低级职务,被称为“乡举里选”。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荐举贤士的事情越来越多,而且从贵族扩大到一般平民。齐国的鲍叔牙推荐管仲、秦国的百里奚荐举蹇叔等荐举行为,已经被制度认可和接受。

晋平公时期,当时南阳县令的位置空缺,晋平公问祁黄羊谁适合担任这个差事,祁黄羊便将解狐推荐给晋平公。晋平公万万没有想到祁黄羊竟然会推荐自己的仇人去任职,祁黄羊解释道:“您是问我谁担任县令这一职务合适,并没有问我谁是我的仇人。”

晋平公便按照祁黄羊的意思,派解狐去担任南阳县令。解狐到任后,果然为民众办了许多好事,受到了南阳人民的爱戴。

之后有一次朝廷需要一位军中尉,晋平公又询问祁黄羊。祁黄羊将自己的儿子推荐给了晋平公,晋平公很疑惑,他认为祁午是祁黄羊的儿子,而祁黄羊这么做难道不怕被别人说闲话吗?

祁黄羊这一次的回答与之前一样,他推荐人都是根据职务需要和人的能力,完全不考虑自己与那人的私人关系。而这一次,祁午也没有让众人失望,表现得很出色。这是《吕氏春秋》里记载的一段故事,同时这段故事也留下了一个“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的成语。可以看出,君主对荐举出来的人才,还是很相信的。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做到祁黄羊那样的大公无私的。为了避免荐举的时候出现“人情牌”,荐举人才在法律上也作出了很多严密的规定。

秦国有规定:凡荐举人不当,则推荐者要“以其罪罚之”,也就是说,你推荐的人如果惹了事,你就要和他受到一样的惩罚。这样一来,大臣们推荐人才的时候,就要在心里打打“小九九”,不敢把什么人都往上推荐,否则,真要是把个无能之辈弄上去了,也就是给自己埋了一颗地雷了。

荐举制度发展到汉朝的时候到了一个顶峰,那时候推荐人才到汉代变成了剌史级别以上的官员的一种责任。

魏晋南北朝时,荐举制变成为九品中正制,专以门第高下代替了对士人道德行为的评定,这就失去了荐举的实质意义了。

宋朝又有了一种“保任”制的形式,这其实是荐举制的翻版。不过,推荐者要对被推荐者负有法律责任,如被推荐人犯罪,推荐人连坐同罪或罪减一等。

宋朝时期荐举制度根据司马光的建议被分为十科,朝廷中的中、高级官员每年都必须在十科之内荐举三人,由中书省登记入册,以供朝廷选用。推荐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时候,官员会被处分甚至面临降职。而如果被推荐的人不称职或者有不良行为,推荐的官员也要受到连坐处罚。这样一种制度就使得官员们把推荐人才当成了一种义务,而且还能保证推荐上来的人才的质量,有效避免了官员因私推荐一些无能的人。

明朝时代,明太祖曾一度罢免科举,专以荐举取士,其科目有:聪明正直、孝悌、儒士、孝廉、秀才、人才等等。明成祖时规定:京官文职七品以上,外官知县以上,各举所知一人,量才选用。仁宗时又规定:凡布、按二司及知府有缺,令三品以上京官保举,应举不举者,影响官员自身升迁。

但是,荐举制度,无论如何是防止不了作弊的。北宋的童贯在镇压方腊起义时,当地的富豪们都赶过来“孝敬”,童贯可以说狠捞了一把,作为回报,他把这些人一股脑儿都写进了“保案”,认识几个字的是“上书可采”,一个字不识的就“军前有功”,光是这一次,就荐举了将近五千人。

5.察举:好口碑带来的前程

荐举这样的制度,在逐步被君主采纳和运用以后,确实也发现了很多的“可用之才”,慢慢地,通过官员推荐的办法就开始普及了。

等到刘邦打下天下,开始大汉王朝以后,儒生陆贾对他建议说:咱们从马上得天下,靠的是打打杀杀,可是这治理天下,可就不能挥刀舞棒的了。于是,刚刚坐稳皇帝宝座的刘邦发布了一条诏书,他说:古时候的周文王和齐桓公,都是因为善待贤士而出名的。其实现在的民间也有不少贤人啊,只是他们不能和我们交往,才没机会参与管理。我靠大家的帮助得了天下,这天下的贤士还得帮我治理天下啊。所以,只要愿意跟随我的贤能之士,我一定要重用他们。各级官员,要把我的这个意思通知天下人,要是发现了贤士,就劝说他们,把他们用车子送到京师来,谁要是发现了贤能之人却不告诉我,我就撤他的职。

等到了汉武帝的时候,董仲舒在著名的“天人三策”中又提出建议,形成了各地郡守每年要提供两个贤士到朝廷上来做官的“任务指标”。

就这样,这道诏书责成地方官吏挑选和推荐人才到朝廷做官,也就开始了“察举”制度。

要注意到,刘邦在这里说的是贤人。因为当时天下稳定,所以,和能力比起来,朝廷更注重德行。所以,当时进行“察举”的对象,首先是孝廉,其次还有贤良、方正。当然,关于才能方面也不是没有,文学,秀才等也在其中,而到了东汉,为了避讳刘秀的名字,秀才又被称做茂才,但总称就是“孝廉”。被选拔推举的人叫做“贡士”,按照当时的人口情况来说,基本上是每二十万人里要一年挑出一个孝廉来,这个察举的权力,基本上就在郡守一人手里攥着了。

这样的制度,一实行就是三四百年,可其中的问题也就逐渐显现出来了。因为郡守负责“察举”,可郡守也不是神仙,谁也不能保证郡守就一定能判断出一个人“品德高尚”,况且,要是郡守营私舞弊,那也是“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了。

关于这样的例子还真是出了不少。很多士子,看到这样的制度有漏洞可钻,就开始在沽名钓誉上下工夫了。比如有个叫许武的人,本身也是孝廉了。可是他在分家的时候,故意霸占了大部分的家产。而他的两个兄弟,谁也没有说什么,完全由大哥说了算。这下,舆论就来了,不说大哥做得不对,而是说这两兄弟够意思,“能让”。这样,两个兄弟的品行就被肯定了,也被举为孝廉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更有意思了。许武为了庆贺两个兄弟的“进步”,摆酒席请客。喝了几杯以后,他告诉宾客们,自己不稀罕多拿的那点家产,我就是要让俩兄弟成名,叫大家看看他们的仁义。现在我的目的达到了,我还要把我的家产再分回给我兄弟。

合着是三兄弟联手搞了一场“真人秀”,但这并没有影响他们的声望,许武反而更被人称赞了。

除了这样“合作式”地博得名望,也有的自己“单兵作战”。有个叫赵宣的,爹妈死了,自己是痛不欲生啊。为了缅怀双亲,自己跑到父母的墓道里边住着。古时候,讲究父母死了要守孝三年,这三年要整天穿着丧服,不能吃肉,还不能和老婆同房,一般人可是受不了的。但这个赵宣一口气就在墓道里守了二十多年。这下,他可是远近闻名了,知道的都说他是难得的大孝子。

按照他的声望,举孝廉那是必须的了。可人家赵宣还不去,说不行啊,我还得继续在坟里尽孝呢。可是也活该他倒霉,后来换了个新郡守陈蕃,是个爱较真的主儿,总觉得他这么做有点“雷人”了。于是派了人暗地里查访,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个守孝二十多年的赵宣什么也没耽误,生了五个生龙活虎的儿子。结果陈蕃把他抓起来,定了个欺侮鬼神、造谣惑众的罪名。

郡守说了算的另外一问题就是,被举了孝廉的人,要表示感激之情,因为机会是郡守给的嘛。这样一来,所举的孝廉就在某种意义上和郡守有了私人关系,甚至成为郡守的亲信和家臣,时间长了,难免拉帮结派,成为一个个的利益集团。

这些问题后来有了规避的办法——清议。就是有一些被公认为公平公正的士大夫对各地的孝廉进行评价,如果有人提出异议,那就要重新考察或者予以抵制了。这一办法,慢慢到了曹魏时期,发展成“九品中正法”。各州、郡、县都有一些有声望的人担任大、小中正,并把人才按照德行才能分成九品,“综合得分”后按照品级录官。

6.国子:顺理成章的“进步”

国子学(监),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学府。晋武帝咸宁二年(276年)始设。据《周礼》“国之贵族子弟国子受教于师”之意而名。咸宁四年,置国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从此国子学与太学并立。

南北朝时,或设国子学、或设太学,或两者同设。北齐改名为国子寺,隋改为国子监。唐宋承袭隋制,元代设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于南京鸡鸣山下设国子监,成祖永乐元年(1403年)又设北京国子监,明代遂有京师国子监与南京国子监之别。明清时期,国子监还兼有教育管理机构的职能。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设学部,国子监废止。历代国子学(监)的教育对象,主要是封建统治者的子弟,学生称国子生或监生。监生业满,多数参加科举入仕,亦有部分以积分法或历事法直接被授予官职。

国子监是封建统治者的子弟进入仕途的一个常规渠道,可以视作是向科举制度顶峰迈进的道路。国子监从元代开始,成为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最高学府,它也为朝廷培养了大批人才。

宋朝的时候,国子监十分重视从中直接进行官员的选拔工作。国子生一开始没有人员限制,后来规定200人为上限,供京城七品以上官员的子弟就读;太学则是给八品以下官员的子弟就读。

不仅在班级上有等级的划分,学生宿舍也是如此。宋神宗时,将宿舍划分为三种类型:外舍住2000人,住外舍的学生是地方官员的子弟;内舍住300人,是给七品以上官员子弟住;上舍住100人,供五品以上官员的子弟居住。

这种划分并不是固定的,按照考试成绩,优异者可以得到“升迁”。外舍每年都会举行一次公试,考试成绩在一、二等的学生可以转入内舍;内舍的则两年举行一次会试,考试成绩为一、二等的,可以转入上舍;而上舍生又分为三个档次,艺、策两门课程都得优的为上等,直接等皇帝授予官职,一优一平的为中等,可以获得参加科举殿试的机会,两门都平或者一优一否的为下等,可以参加省试(礼部考试,相当于补考),省试合格的才可以得到录用。

金代的学生都要经过科举考试才有机会被授予官职。但是如果学生三年考试都不合格的,学生可以申请进入具体部门做事,由官员直接对其进行测试,只要身有所长,就可以根据其才能授予一定的官职。

到了元朝的时候,国子监分设六斋,左右两斋各分上、中、下三个等级。学生每一季都会有一次考试,只要在学习期间不违反规定并且成绩优良的学生,可以由下往上爬升。学生平时的学习开始采用积分制,每个月都会考一次试,考理、辞两门,两门都得优,算一分;一优一平算半分。年终的时候会统计一次,得到八分以上的学生可以往上升一等,有40个名额。学习完成之后,高等学生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而对于成绩达不到标准的学生,可以经地方官的举荐参加考试,或者做地方上的教官和吏员。

明朝的时候,学府分为国、府、州、县学。府、州、县学的学生在考试合格之后,便可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这时候他们就有了一部分为官的资格。当时的国学分为六堂,采用的也是学分制,在明初还有监生实习的做法。监生分为三等,上等从优录用,中等则要看其有什么才能,下等还得回学校重读。一开始的时候,上等监生能被授予五品以上的官职,后来施行了科举制,监生不再受重用,最多就是一个知县的职位。

清朝初年沿袭的是明朝的制度,在南京和北京都设立了国子监,后来到了顺治时期,仅保留了北京的,将南京国子监改为江宁学府,北京的国子监由此成为全国唯一一个,称为国学或者太学(在此之前,封建的教育行政机构从魏晋时期开始,有的设的是太学,有的设的是国子监,或者二者都设立,名称不同,但作用都基本一样)。

国子监的生源来自于各省、府、州、县,从全部学生中进行选拔,也有一部分是交钱进去的(捐纳入学)。国子监的学生分为贡生和监生,统称国子监生。清朝初期的时候,实行的也是学分制,根据学分将国子监生分成不同的档次进行录用。到了清朝后期,设立了同文馆、京师大学堂等一些较为西化的新式学校,根据毕业考试成绩授予出身,并且给予相应的官职。

清朝初期的时候,国子监属礼部管辖范围之内,后来国子监自成一个机构,事务均自行办理。后来几位皇帝对国子监都进行过一些改动,但也只是小范围调整。

在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设立了学部,国子监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

7.科举:书中自有黄金屋

“九品中正制”在建立之初是很严格的,这样的制度下,很多人因为偶然的一点失误就和“仕途”说了再见。并且,因为参与“清议”的都是士大夫阶层,被评为高品的当然是有背景的官僚家庭和世袭爵位的人。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分化情况,于是这样的一种制度也就成了世家大族操纵权力的工具。

到了隋朝,选官制度进行了一次重大的改革,就是把察举制改成了科举制。

科举制就是指朝廷通过分科考试,让普通民众自愿向官府报名,最终按照考试成绩对人才进行选拔并授予官职的制度。后来,唐朝继续沿用了科举制度,并且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直到清朝光绪二十七年最后一科进士考试。

科举的好处在于,分科举士,不再是那些孝廉、贤良之类概念模糊的名目,另外还有就是严格的考试,想当官的话,不再经过选择推荐,只要你身家清白,就可以报名应试。

科举制是为了促进人才的选拔以及官员的任用,这种制度的出现有效防止了有人蒙混过关进入官场滥竽充数的情况,向普通百姓提供了一个进入仕途的机会,在后来的一些复试、誊录、糊名、磨勘等一些完善措施出台后,还有效地防止了作弊现象的发生,确保了在任选人才的时候不受外界干扰。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官员们推举人才时的主观因素,体现出了任人唯贤的态度,并淡化了人才的出身状况,使得封建官场开始对社会的每一个人(当然指的是男子)都敞开了大门,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到,自科举制产生之后,的确涌现出一批来自民间并最终通过考试获得官职的有为之士。这种做法大大地拓宽了朝廷官员的来源,也扩展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基础。

与以前的选官制度比起来,科举制就科学得多了,这种广泛地招揽人才的手段对统治阶级,特别是对开明的君主而言,无疑是一种良方。唐太宗就曾对世人都积极参与科举考试的盛况发表感慨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

科举制对上层阶级作用巨大,对下层民众同样也影响深远。以前普通百姓基本上没有做官的机会,他们只能靠劳动养家糊口,知识对他们而言,可有可无。当科举制出现以后,普通民众看到了咸鱼翻身的机会,大大激发了他们的求知欲,很多人都为了能有朝一日金榜题名而表现出了类似于“头悬梁、锥刺股”的刻苦精神,这在很大程度上就无形中提高了社会民众的文化水平,统治者无形中对民众起到了教化作用。

对中下层社会的人民来说,科举制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机会,一个有朝一日能飞黄腾达、荣华富贵甚至名垂青史的机会。而且也使得民间一些有学识的人能找到一个报效国家的契机,有效地巩固了国家的安定统一。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科举制的推行主体是统治阶级,所以要考什么不考什么,重点考什么忽略什么,全由统治者说了算,这就可以让统治者为民众划分一个知识、思想范围,对于控制人民思想有着很大的作用,很好地维护了自身的统治。

但是很多统治者过于束缚、控制知识分子的行为反而会使自己的统治产生动摇。明太祖朱元璋将科举制的考试文体定为八股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段落组成,合共八股,所以叫做八股文。八股文的主题需要代圣人立言,内容、题目多来自于四书五经,就是以孔子的思想去写文章。这大大限制了读书人的思想,束缚了他们对于国家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想法。

到了清朝时期,科举制的考试范围由孔子的思想扩大到了孔子弟子以及宋代理学的诸位圣贤。到了乾隆时期,试帖诗成为了考试的重要项目,它和八股文一样,有着固定的模式。而影响最深的是试帖诗的范围,它只允许发扬孔孟和朱熹思想,不得发表考生自己的思想情感,这无疑是抹杀了考生的主观思想。以至于后来人们只知道埋头死记硬背,而且深陷狭小的范围之内,对国家之事不闻不问,这样的人就算考上功名,对国家的作用也是很有限的。

随着清政府的衰落,科举制也随着官场的黑暗开始出现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之后又反作用于官场,整个朝廷贪污腐败之风盛行,选任的官员不但没能挽救国家,反而进一步蚕食着中央政权。于是,在1905年9月2日,晚清政府下诏,宣布废止科举制。从此,在古代中国推行了1300余年的科举制退出了历史舞台。

8.捐纳:明码标价的仕途

捐纳,又叫赀选、开纳,有时也称捐输、捐例,即人们所说的卖官鬻爵。它通常由政府确立事例,定出价格,公开出售,并成为制度,这就是捐纳制度。

捐纳早在秦汉时期就已经出现。根据史料记载,秦汉两代每逢战乱或天灾人祸,统治者都会卖官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公元前243年,因蝗灾,秦始皇嬴政令“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西汉文帝从晁错之言,令民纳粟边陲,可得上造、五大夫等爵位。武帝时,令“吏得入谷补官”,令“民得入粟补吏”。东汉末年,灵帝为了积财,“聚为私钱”,大举卖官,上自三公,下至羽林郎,均可以钱购买,公、卿、吏各有定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天下干戈,军饷奇绌,各朝无不“鬻官为市”;待天下甫定,新朝甫立,又因仓廪虚罄,率行开捐。以后的历代封建政权也无不开办捐例。

提起清代的捐赠,人们自然而然地会想起李宝嘉的小说《官场现形记》。书中描写的那些关于捐官的迎合、钻营、蒙骗、倾轧、昏聩糊涂、卑鄙龌龊无不让人感到恶心的行为,无不让人们对那些捐官感到切齿的痛恨。但它毕竟是小说,并不是纪实著作,正如鲁迅所说的“臆说颇多,难云实录”。捐纳作为一种选官制度,它的出现和存在自有一定的历史“客观”性。

清代的捐纳制度是从顺治时开始的,在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发展到鼎盛时期,冗滥于咸丰、同治两朝,在宣统时期,捐纳制度完全结束。它与科举、荫袭、保举同为选拔官员的重大途径,并存在了两百多年。捐纳对于清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了非常深远而深刻的影响。

顺治年初,清政府规定富家子弟捐纳财货进国子监为监生,可直接参加省城、京都的考试。康熙十三年(1674年),“三藩之乱”爆发,康熙帝发兵讨伐,因为“度支一时不继”,才决定暂时允许市民买卖官爵。开办两年,买卖官爵的收入就有不下两百万。而其中捐纳最多的就是知县、知州,就有500余人。在“三藩之乱”平定后,又因西安、大同闹饥荒和修复永定河河堤以及增加通州的仓库,再开捐例。这几次捐例,除了翎衔、封典、加级记录外,还可以捐知县、道台、知府等实际所缺的官员。

康熙帝死后,位于青海河流域的和硕特蒙古贵族罗卜藏丹津又进行了一次大规模叛乱,继位的雍正皇帝特在阿尔台地区开展了从营田往军队运米的事例。

雍正年间,除了道台、知府、同知不准买卖官爵之外,县丞、州判、州同、及知县、知州、通判均可报捐。乾隆七年(1742年)长江中下游平原发生严重水灾,又允许捐纳,其中规定:京官从未入流、从九品及一应小京官以上至郎中为止,外官自未入流以上至道员为止;武职自游击以下,俱准捐纳职衔。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后又规定:凡文职,京官自郎中,外官自道、府以下;武官自游击以下的降、革、留人员,均可捐复,从而扩大了捐纳的范围。

康乾盛世期间,开捐主要是为了筹集赈灾、治河和军饷的费用,这也对维护社会安定、国家统一起到了关键作用。与此同时,开捐还使政府在田赋收入外,还另辟蹊径地广设财源,客观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

在咸丰以后的清朝末期,国家财政越来越困难了,越在缺钱的时候就越会不择手段,就是以卖官为筹款之道。比如海防方面出现了资金紧缺,就搞一个“海防事例”出来;再如治理黄河需要大量用钱,就搞一个“郑工事例”出来;过几天山陕地区一闹旱灾,又会搞一个“秦晋实官捐”。而且文职的官员,可以从平民老百姓一路捐到道台级别的大官。大家在一个衙门里共同工作,不免要说说自己是怎么进入仕途的,有的人是一榜,有的人是两榜,有的人是保举,有的人是恩荫,然而捐纳也有一种体面的叫法“银子科”、“同进士”等。试想一下,连秀才资格都没有的人,竟在衙门内耍威风,这是何等的笑话。

一捐职知县将试士(注:主持县试),问幕友曰:“凡作文果以何者为佳,何者为不佳?”幕友难其答,曰:“此无他,文字第一须看用笔好否,用笔好即为佳文,用笔不好即不得为佳文。”令点头若有所悟。·

既而点名毕,因召多士前来训之曰:“汝辈作文字须讲究用笔,用笔好方为佳文。”多士怪其胸无点墨,何忽然能作是语,咸唯唯。令复曰:“某少时作文,亦最讲究用笔,每笔一枝非三四元不办。”众闻之,不觉哄堂。

9.军功:真刀真枪干出来

前面曾经说到了“文武分家”的经过,在官场上,武官和文官的来源是有很大区别的。开始的时候,贵族们都是既管理自己的地盘又要带兵打仗的。但是后来人口增多,战争已经不是“打群架”那么小规模的了,需要专门的指挥官才能保证胜利。

韩非在《五蠹》里说:“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这后半句话,点明了武官产生的主要渠道——提拔能当将军的好士兵。

韩非以前,商鞅就已经在变法中规定:士兵在战场上取得敌人的一颗首级,就可以进爵一级,还多给一百亩耕地和九亩住宅地。有这样的奖赏措施,那些英勇善战的士兵当然就可以逐步升官了。

比如汉代的“飞将军”李广,就是逐步从一个普通的弓箭手成长为将军的。以后的历朝历代,从三国的赵云、魏延,到唐代的薛仁贵、李晟,还有宋代的岳飞、韩世忠,都是军营里锻炼出来的猛将。

此外,随着文官科举制度的发展,隋唐时期也逐步确立了武举制度。武科举到了明清时,甚至也有了生员、举人和进士,不过真说起来,这些武举、武状元的选拔,考的都是拉弓射箭、舞刀弄枪和扔石锁,尽管多是一些武艺高强的人,却并不一定就能领兵打仗。毕竟还是实践出真知啊。

在清朝的时候,武举出身的武官,也不过占了一成多一点,而历代的名将里边,科举出身的也不过郭子仪一个而已。

就像汉高祖刘邦想明白的道理一样,可以马上得天下,却不能马上治天下,所以,武官的地位和命运也是随着形势变化而变化的。天下乱的时候,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皇帝当然是要倚仗武将的,打下天下,也会重赏那些武将,给他们封公封侯,但是到了天下太平的时候,武将基本上就没什么事情可做了。地位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而那些没什么文化,靠拼命杀敌换回功名的人,文官们会觉得他们“头脑简单四肢发达”,难以有什么共同语言,往往更是歧视他们。

狄青也算是宋代的名将了。他有个部下名叫焦用,因为克扣军粮,被人指控,当时的陕西安抚使韩琦正好管这个事,就派人将其抓起来准备处斩。

将士们都是战场上一起拼杀出来的,很讲感情。于是狄青就跑到韩琦那里求情,希望韩大人能给自己这个面子。没想到,人家韩琦连门都没有让他进。狄青只好在院子里恳求,他说:我的这个属下在战场上出生入死,立了很多战功,是个好男儿啊,希望韩大人能饶他一命。可是韩琦却冷笑着对他说:杀敌立功就算是好男儿吗,要我看,那些考取状元的人才是真正的好男儿。更过分的是,韩琦不但不肯答应狄青的求饶,还派人把焦用拉到了院子里,当着狄青的面,砍下了脑袋。从这样的事情上来看,也算是“鸟尽弓藏”的一个佐证了。

至于说到那些一步一步考出来的武秀才、武举人和文秀才、文举人比起来,那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人们对他们的尊重程度也都会打一个大的折扣。

清代有一本书叫做《折狱奇闻》,里边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说是有一个华亭县的武秀才,走在路上的时候,对面来了一个挑粪的农民,因为路比较窄,挑粪的农民一慌,粪桶就晃起来,结果,溅出来几滴大粪,落在了武秀才的衣服上。

这下,武秀才可不干了,他心想,怎么说我也是有功名的人,这样的亏可不能吃。于是他气势汹汹地拉着农民来到了县衙,对升堂的县官说:这个人不尊重国家的生员,请大人处罚他。

县官一听这人是个秀才,就判决说这个农民要赔礼道歉,于是命令农民给秀才磕一百个头。秀才很得意地站在那里领受起来。可是等农民磕了七十多个的时候,县官随意地和秀才聊天,突然说了一句:“刚才我忘了问了,你是武秀才还是文秀才啊。”武秀才照直回答。县官于是说:“按照规定呢,你是文秀才才能给你磕一百个头,武秀才是要减半的。你看,这农民给你磕了七十多个了,怎么办啊,这样吧,你磕还给他吧。”不等武秀才反应过来,县官就命令手下按住武秀才,愣是让他给农民磕了二十多个头。

这听起来像段子的故事,恐怕是武秀才不得尊重的最真实写照了。

10.铨选:等待进坑的萝卜

从荫叙、察举一直到科举制度,其实都只是进入仕途的第一步,也就是说,取得的只是作为“储备干部”的资格,真正想坐到官的位子上,还需要经过一个叫做“铨选”的步骤。

因为朝廷和地方上的官员,有的因为生病、奔丧或者到了老迈的年纪,就不能够继续当官了。这个时候,他们原来坐的位子就需要有人顶替上去,朝廷当然不可能“临上轿再扎耳朵眼儿”,所以,那些被推荐的、考取的候补官员,这才算有了机会,去填补这个官缺。而发展到后来,官职一般都有了任期的规定,这样一来,需要准备随时顶上去的需求就更多了。

说白了,朝廷上的选官制度,发现人才、发现贤能,都要建立一个“储备库”。

战国和秦汉时期,这样的人才储备其实并不是需要很多的。因为那时候的官员任期并不固定,一般情况下“机会”只能来源于意外,比如病、死、以及皇帝对官员的升迁安排等等。

那些选拔上来的储备人才为了等待机会,就以“郎”的身份跟随在皇帝左右,没什么具体职务,也领不到工资,但是又怕错失被任命的机会,只能这样一天天熬下去。可等到有了机会,却也未必就能轮到自己。

据《史记》记载,在汉文帝时期,冯唐年纪已经不小了,官职一直都不大。等到景帝继位之后,稍微得到一点提升,不幸的是不久就被免官了。直到汉武帝时期,由于武帝开明爱才,在四处找寻人才的时候听到人们都在夸赞冯唐,汉武帝才召见他,可这时冯唐已经年老,不可能再为官了。王勃在《滕王阁序》中写道“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借此表达对冯唐际遇的感慨。

而比冯唐更加怀才不遇的,是一个叫颜驷的人。他在汉文帝的时候就已经作为“郎”等待安排工作了。可一直到了汉武帝时期,还在郎署里等待选拔。汉武帝有一次乘车来到郎署,当看到颜驷满头白发,一副年迈的样子的时候,便对他的年龄感到很诧异,于是汉武帝就问颜驷是什么时候开始担任这个官职的,颜驷说自己在文帝时期就已经担任这个官职了,当时文帝喜欢文臣,而自己尚武;当景帝继位以后,景帝喜欢长相俊秀的臣子,但是自己的容貌丑陋;到现在皇上您继位了,喜欢年轻有为的臣子,而自己已经年迈。

这番话虽然有一点像是在冲着汉武帝抱怨,好在汉武帝对他的遭遇比较同情,提拔他做了会稽都尉。颜驷直到这时才得以晋升,后世称其为“三世不遇”,可见其官运的确不顺。

南北朝时期,官员的任职开始有了期限的规定,地方官一般三年或四年一迁,这时候选官的工作就开始逐渐加重了。而到了隋朝,隋文帝出于集权的考虑,地方官员的委任也都开始由吏部选派,这样吏部的职责和权力就开始加大了,以后各代,除高级官员由皇帝任命外,凡经科举考试、捐纳或原官起复等,均须赴吏部听候铨选。参加铨选的人员,要有吏部审核资料,并逐一进行考试。选上官的人,由吏部发给一个相当于“委任状”的告身,注明官衔、官职、上任期限,并且还要写上这个人的面貌特征,以方便确认。

因为各种渠道的选官制度,等到了明朝时候,有资格当官的人越来越多了。可是职位毕竟是有限的。这样,排队等官的人对吏部独揽大权开始不满了,因为有门路的可以疏通关系,没有门路的恐怕就只能大眼瞪小眼地等下去了。

于是,为了体现公平,明末时候,吏部的孙丕扬“发明“了抽签的办法,让有资格选官的人轮流抽签,大家比手气,抽到什么官是什么官。当然,这样的办法也是避免不了作弊的,同时代的人沈德潜在文章里记录道:每到抽签的前几天,礼部尚书都会一个人找个小黑屋躲起来,一边往签子上贴官职,一边暗中做下一些记号,厚薄、大小、长短都有所区别,这叫做“做签”,至于为谁而做,那就不言而喻了。

到了清朝,抽签的办法依然被用来决定官职,而且还分出了单双月,单月是复职官员重新委派,双月是新任官员抽签选官。不过,大多数人已经抽不到写明官职的签子了,他们得到的,往往只是写着某个省份,然后就被安排到那里,等候总督、巡抚再具体安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