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善恶哲学:人性中的情绪和情感的来处
性恶论和性善论在哲学上也是相互对立的,当然,也有折中主义者提出了非恶非善论。我发现,很多性善论者并没有提出人性本善的理论依据,也许他们只是单纯地认为性善论的名称好听一些,也符合我们的希望。而我认为,性恶论并非人们想象的那么不堪,这里的“恶”仅仅是说明了人的生存本能。性善论虽然是众望所归,但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而性恶论虽然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却更加符合实际情况。
人类是一种有趣的生物,一方面无法摆脱本能的控制,有着喜怒哀乐和强大的欲望;而另一方面,人类又有一定的理性,为了生存,可以很好地控制自己,用一种舒缓的方式实现自己的野心。虽然每个人都会受到欲望的趋势,但都不愿意承认自己是欲望的奴隶,每个人都喜欢宣称自己可以理性地处理生活中的任何事情。
1.对立统一中的“恶与德”
在目前关于人性的讨论之中,主要有性善论、性恶论、无善无恶论和善恶并存论四种不同的论点,但我暂时不会触及善恶的根本问题,而是循序渐进地从基础说起。在人性中,自爱与仁爱是并存的,这涉及人性中的情感和理智问题。下面,我们首先从骄傲与自卑说起。
在我们的心理中,每一种有价值的特性都有可能成为骄傲的直接原因,比如聪明、学识渊博、正直、勇敢等;而与之相反的特性往往会成为一个人自卑的直接原因,如笨拙、胆小、丑陋等。因此,这类特性并不局限在心理方面,身体方面的因素也包括在内。
骄傲与自卑属于人的心灵范畴,不管用多么贴切的语言,我们也不能准确地做出定义。我们能做到的就是通过某个具体的事物或事件,将这两种情感尽可能完整地描述出来。“骄傲”和“自卑”这两个词虽然是相反的情感,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的说明对象,那就是自我。当然,我们也可以用来指代别人,但远没有自己所感受的那么真实。
当我们受到情感的影响而情绪激动或陷入紧张时,我们的意识总是在关注自我。骄傲时,我们的自我观念感觉非常优越;自卑时,自我观念又表现得不怎么优越。具体就是因为骄傲而高兴万分,或者因为自卑而精神萎靡。
我们的心理不管受到外界什么样的刺激,总是要通过自身才能起作用,否则,这些外界的刺激物就不可能会激发出情感。就像对牛弹琴,无论琴声多么悦耳动听,牛都不会关注自身的情绪,也不会产生任何情感上的波动。同理,当我们不关注自身时,骄傲和自卑也就无从谈起了。
虽然自我的感知是重要的,但自我并不能成为产生情绪的原因,单凭自我机能,也不可能激发复杂的情感。当骄傲与自卑被激发出来时,我们的注意力便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转向自我,并将自我看成唯一的作用对象。当我们明白了这些,就要开始钻研骄傲与自卑产生的原因了。
我曾经说过,聪明、学识渊博、正直、勇敢等特质可以是骄傲产生的原因,而与之相反的特质则是自卑的原因。体格方面也是如此,在今天,容貌、强壮程度、舞技、剑术、骑术以及其他的技巧都是我们感到骄傲或自卑的原因。
当然,这些只是我列举的很小的一方面,除此之外,我们的国家、家族、父母、财产、衣服甚至是家畜,都能成为我们骄傲或自卑的原因。因此,对情感发生的原因的区分,依靠的就是这些特性和与我们这个主体所产生的联系。
例如,一个人自己设计了一套漂亮的房子,完工后,他感到非常得意,充满了骄傲和自豪。此时,情感的对象就是他自己,而产生这种情感的原因就是那套漂亮的房子。而这个原因又可以进行二次划分,一是因为主体“我”拥有了如此美丽的房子,二是因为这个美丽的房子是“我”自己设计的,这两部分缺一不可。如果我只是意外得到了一个美丽的房子,那我是不会对自己感到骄傲的,因为这和自己无关。同理,如果我拥有设计的能力,却从没有设计出一座真正漂亮的房子,那我同样难以产生这种情感。这两点非常容易划分,而且必须结合到一起才能产生作用。
下面,我们再说说恶与德。痛苦和快乐一直都被认为是恶与德的最初原因,也可以说是骄傲与自卑的原因。很多人也许不知道“恶”与“德”的含义,其实,我们可以将其简单地理解成为“道德低劣”与“道德高尚”,这里的“道德”和品质的意思很相近。近年来,人们一直对道德的问题保持着极大的热情与好奇心,主要的疑问是:道德的优劣到底是建立在自然的基础上,还是建立在社会与教育的基础上?
假设道德和自然没有任何关系,那么,每一种有利或者有害的倾向,包括情感、性格和习惯,都会使我们的情绪产生非常大的波动,有可能令我们心情愉快,也可能令我们不快。
当别人对我们大度和慷慨时,我们往往会得到好处;但如果别人对我们非常贪婪,那么我们一不小心就会失去一些东西。英勇无畏可以在关键的时候保护我们,而胆小懦弱常常使我们受到欺凌。正义可以维护社会的稳定,而歪风邪气则会使社会混乱。与谦虚的人交流使我们感到高兴,与高傲的人交流则使我们感到压抑。
在以上几组品质中,每一组的前一种品质称为“德”,后一种品质则称为“恶”。从以上的例子中,我们还能发现一个规律,那就是产生快乐是德的本质,而使人痛苦则是恶的本质。而且,德与恶必须同时被我们了解,才能激发我们的或快乐或痛苦的情绪。
当然,也有很多人认为道德是一种客观实在,来自大自然,当我们称赞一种品质的时候,是因为这个品质使我们自然而然地感到快乐;当我们对这种品质敬而远之的时候,是因为它使我们感到不愉快。也许有的人会说,这样区分太过武断。当然,我也这么认为,但是,即便痛苦与快乐不是恶与德产生的根本原因,那两者至少是密不可分的。因为我们的本能就有趋利避害的功能,遇到慈悲的品质时,我们自然会愉悦,即便这种品质只是隐藏在一个故事或戏剧之中。也能使我们心情舒畅。同样的,当我们遇到残忍的品质时,我们的心情也会异常沉重。
我们自身的聪明、幽默或其他方面的长处赢得他人的肯定,最能够满足我们的虚荣心的。但如果以上这些方面成了我们的短处,或者我们的努力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那么我们就会因为这些感到自卑。而且,从这些感受中,我们依然无法得出准确的定义,即什么是聪明、什么是幽默。所以,我们尽可以通过自身的感受来判断。
遗憾的是,很多人被经院哲学影响,他们从来都是无条件地听从讲授者的理论,而不会多角度观察问题。因此,当我提到德可以让他们明白恶,恶可以让他们了解德的对立统一关系时,他们会感到无比惊讶。
为了避免有些人对我的概念较真,我需要特别指出,我们所说的“骄傲”就是指在相貌、财富、权力或对自己综合水平的充分认可的基础上产生的愉快的感觉,而谦卑则正好相反,会使我们产生不愉快的感觉。
我们身体的美和客观世界中其他事物的美是完全不同的,其中,最主要的差异就是,前者同我们自身的联系非常密切,而另一种则和我们不大相干。因此,其他所有差别都是由这一个重要差别造成的。
不管我们将自己的身体看成自我的一部分还是客观世界的一部分,我们能肯定的是,身体和我们的关系非常密切。
各种各样的美丽事物可以带给我们愉快与高兴,而丑陋的事物则会引发我们的厌恶和反感。无论它们存在于什么样的主体中,也无论它们是在有生命的物质中被察觉还是在无生命的物质中被发现,只要美丽或者丑陋在我们身边出现,它们就一定会触发我们骄傲或者自卑的情感。
对立的感觉与情感往往相互联系,因此,美丽与丑陋、骄傲与自卑这两组情感联系非常密切,即美丽与骄傲与丑陋与自卑之间有某种必然联系。我们最后可以得出,我们的原始本性可以让我们对美丽的事物产生愉快的心情,而丑陋则使我们产生相反的心情。因此,高兴和厌烦是随着美丽和丑陋而产生的。
有的人认为人拥有强大的体力就是美丽的,而有的人则认为敏捷才是美丽的。就像一座宫殿一样,有人认为它的实用性重要,而另有一些人认为它的外观最重要。因此,美丽与丑陋、骄傲与自卑、德与恶等事物,它们的表现形式可能多种多样,但产生快乐与烦恼的本质是不会变的。
2.情感反应来源于我们自己的感觉
对建筑学有研究的人会知道,在建造房子的时候,顶部总要比地基尖细很多,因为这样的造型会给我们带来一种安全感与舒适感。如果我们改变成相反的形状,也就是地基非常尖,而顶部非常粗,那么我们就会感到一种无形的危机感,这是一种非常不愉快的感觉。
通过上面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知道,无论是美丽或者丑陋,都只是快乐和痛苦的一个映像。我们自身产生快乐与痛苦的能力使我们对美丽与丑陋进行了区分,所以,这些映像的基础一定是感觉。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的身体的美和客观世界中其他事物的美有本质的不同。前者与我们自身有非常重要的关系,而后者则与我们自身没有丝毫关联。因此,我们的美貌有时候可以激发骄傲的情感,但这样的情感并不会受到客观世界的影响。
产生骄傲的原因不仅是形体美,还有因体力过人而产生的一种优越感。不过,在体力上超越别人的愿望只在中世纪以前的社会流行。那时还没有火枪,国与国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还有个体与个体之间发生矛盾时,人的体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胜因素。而到了现在,体力则被看作一种最低级的野心。
对于和我们自身相关的其他方面的特性,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描述:凡事对我们自身有很大作用的或者令人惊叹的东西,基本都是可以骄傲的对象;反之,那些起到反作用的东西则会使人感到自卑。显然,这些可以使我们产生骄傲的东西都可以使我们心情愉悦。这是它们唯一的共同点,除此之外,它们没有任何相同之处。
针对此,我们不仅产生了这样一个疑问:美丽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东西吗?它是否客观存在?它和快乐又有什么具体的关系呢?这里我们就不再一一讨论了。
惊奇是因为感到“新奇”而产生的一种快乐,它只是心里的一种感觉和情感。通常,我们对于自己或属于自己的任何事物产生惊奇的感觉后,我们的另一种感觉也会同时迸发出来,骄傲就在这里产生。
例如,我们曾经遇到了非常惊险的情境,最后却成功脱险。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很可能会借助这个往事进行自夸,这也是许多人喜欢说谎的原因之一——可以满足虚荣心。有的时候,虚构的故事也可以使人产生骄傲的情感,这些虚构的故事也许存在一点真实的成分,但也可能和人自身没有任何联系。
从一些实验中可以看出,对于人来说,只有以快乐为基础才能激发骄傲。而且,当快乐与某些具体事物产生联系时,骄傲就会随之产生。同样,当这种联系消失时,即便我们拥有这种快乐,骄傲也不会产生。例如,我和朋友曾经进行过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当这个朋友在众人面前提起时,我的内心也是非常骄傲的。但是,如果我仅仅是一个听众,并没有参加过那次冒险。那么,即便这件事能使我感到快乐,也无法使我产生骄傲之感。
很多人都知道,健康可以使我们产生快乐,而病痛使我们感到很痛苦。这是正确的,但很少有人认为健康让我们感到骄傲,病痛让我们感到自卑。出现这种情况也不难理解,因为这并不是我们特有的品质,也无法长久地保持。
众所周知,一个人是健康状态不固定的,时时处在变化之中,没有谁可以一直处在某种状态之中。所以,这种快乐或者痛苦是偶然的,与我们自身的品质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如果这种偶然的痛苦变成了长期的和必然的,那就不一样了。例如,一个人因车祸被截肢,这使他成了一个残疾人,再也无法像以前一样了。这时,自卑感就会因为痛苦而产生。
这种现象在老年人身上的体现最明显。例如,同样是腰酸背疼,如果年轻人发觉自己出现这种情况,基本都会不以为然,最多去看医生。而老年人却不这么想,他们会认为自己已经年老,身体大不如前,于是一种莫名的自卑感和耻辱感就会产生。当然,年轻人也会出现这种情感,只不过是少数情况,或者说只是特例。如果一个年轻人在一生中频繁遭受疾病的侵害,那么他仍然会产生自卑之感,因为他已经明显感觉到了自己与别人在身体质量上的差距。
这里,我们可以证明,身体上的疾病和苦痛就是自卑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那些容易传染的疾病对人心理的影响最大。例如,得了癫痫症、皮癣、霍乱等传染性疾病的人会感到羞愧和自卑,因为他造成了周围群体的恐慌,别人也会对他敬而远之。
另外,财富也可以让人心生骄傲之感,这也是因为财富能够带给人快乐。当前,社会对“财产权”的定义是这样的:“在不侵犯正义准则和道德公平的范围之内,允许一个人自由使用并占有一个物品,并禁止其他任何人这样使用或占有这个物品的一种人与物之间的关系。”
从定义中可以看出,正义被写进了法律,因此,正义无论是自然的本性还是人为的规定,被写进法律都是没有错的,因为这已经上升到了荣誉感的层面。还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我们一提到财产权,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人;一提到人,我们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财产权。这就代表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财产与我们的关系可以激起快乐和痛苦。通常,一个拥有大量财产、过着富足生活的人是快乐的,而一个衣衫褴褛、穷困潦倒的人是痛苦的。财产与快乐、痛苦的结合必然会导致骄傲与自卑的产生,至于这样的理论是否正确,则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细心观察。
在一个爱慕虚荣的人眼中,他自己拥有的东西就是世界上最好的,他认为自己的房子、马车、衣服等都是世界上最好的。我们也可以通过观察发现,这些东西中任何一个小小的特点,都能成为他们骄傲和炫耀的资本。也可以这样说,只要是有价值的、美丽的或者是令人惊奇的对象,通过财产权都能使自身产生一种骄傲感。当然,这些东西的唯一共同点还是能产生快乐。
票据能够在某些情况下充当货币,因此它也被看成财富的一种。而货币被看作财富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它材质坚固、重量大,也不是具有可容性,而是它能带给人们便利,并能使人们感到快乐,而骄傲和自卑也可以在这里产生。
3.事情是否发生都会对情感产生影响
有的时候,我们认为具有某种能力和将这种能力发挥出来是有很大区别的。同样一种能力,如果一个人能发挥出来,那就是有意义的;而发挥不出来,就丝毫没有意义。
例如,当我走到大街上时,我看到我的敌人拿着长刀从我面前经过,而此时,我没有携带任何武器。但我可能一点也不会害怕,因为他有任何举动都会被街上巡逻的士兵发现。考虑到牢狱之灾,我的敌人也不敢对我采取行动。即便他此时拥有伤害我的能力,但他的能力无法发挥出来,所以是无意义的。但是,如果我们相遇的环境是异国他乡的一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小荒山,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我很可能会感到深深的恐惧,因为在这种情景下,他的能力完全可以发挥,而我也会有很大的概率受到伤害。
所以,当一个人拥有了摆布我的能力,并且其行为受不到外界干扰,并且不担心任何后果的时候,我就可以认定他能够充分发挥他的能力。
我们可以假设有两个人,一个而因为考虑到强烈的利害关系而抑制了自己的行为,另一个则没有任何约束。通过对这两个个体的比较,我们就可以发现两者所存在的差别,一种是依照过去的经验推断出一个人永远不会做出某种行为,另一种则是推断出他有极大的概率会做出一定的行为。
不管在什么情况之下,一个和我处在同等地位的敌人,如果没有强烈的外界因素来制约他伤害我,那么他就有可能对我行动。当我处在这样一种环境时,我的内心是紧张和不安的。因此,我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确定或者必然的事情会影响情感,偶然和可能的事情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情感产生影响。即便我并没受到什么实际的伤害,但我仍然会因为这种潜在的隐患变得不安。
另外,我们可以将这个特性套用在很多事情上。例如,一个可能会给我恩惠的人消除对我的成见后,就很可能会在某个时候给予我某种恩惠,当我看到这种恩惠即将成为事实的时候,快乐和轻松的情感就会油然而生。
4.“周围人”与“陌生人”:造成我们情感差异的主导者
如果我们拥有很多可以随意取舍的财物,并且在使用的时候不会受到任何阻碍,我们的快乐之感便会非常强烈。每个人都喜欢拥有快乐,当快乐的产生不会受到外界阻碍的时候,我们就会认为快乐总能很快实现。
不过,这还不足以说明财富一定会带来巨大的快乐,我们还可以寻找一些特例。比如,一个爱财如命的人,他关注的不是钱所带来的物质资源的丰富,而是对钱财本身产生一种兴奋之感。这就是说,他能通过钱财本身获得一种满足和兴奋之感,即便他永远不花那些钱。
根据经验判断,即便没有实际的经历,我们仍然可以通过自己的幻觉感受到快乐的无限接近。我们总能通过自己的意志对自己的心理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当我们觉得自己快乐时,我们仿佛就会真实地感受到快乐,即便客观世界中没有任何值得快乐的事实。
几乎所有的人都会因为财富而产生骄傲和虚荣,因为财富的核心效果就是使人们在生活中产生快乐和舒适的感觉。我们已经知道,富有可以产生骄傲与快乐,贫穷可以产生不快与自卑,权力也会使我们产生相应的情绪,被奴役则会产生与之相反的情绪。当我们手握控制他人的权力时,欲望就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而当我们无限度地屈从于他人的意志时,我们有可能就会产生深深的自卑和耻辱。
当我们想到那些对我们唯命是从的人时,我们的骄傲感便会油然而生。例如,一个女孩面前有一大群追求者时,她的快乐感肯定会非常强。反之,当我们想到那些对我们颐指气使的人时,我们的心情就会变得沉重,甚至有一种耻辱感。这就像我们可以制造一批听话的机器人一样,我们会对这个杰作感到兴奋,而当得知自己只是其中一个机器人时,我们就会感到自卑。
通过与周围的事物和个体比较,我们总能对事物产生更加深刻的认识。同贫穷的人相比,富有的人总能因为自己的财富和生活环境感到强烈的幸福感。同样,权力能带给我们的优越性,也必须通过我们和被我们所支配的人之间的对比来分析。
一个人无论怎样在意一种品质,只要他认为自己不具备,或者自己并不需要这种品质,那么即便地球上所有的人都来称赞他,他也不会感到多么快乐。例如,你夸赞一个士兵能言善辩,并认为他具有当演说家的潜质,而此时,他却要到战场拼杀,那么,你的称赞根本不会使他感到一丝快乐。因为他需要的是勇气,而不是其他的。
别人对我们的评价总是会对我们产生巨大的影响,这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名誉如此看重的原因。我甚至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他人的评价和意见,我们的品质、财富和美丽永远不会让我们心生骄傲。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个现象,我在这里要详细阐述一下对于同情的认识。
一般情况下,我们每个人都有同情他人的倾向,无论同情者与被同情者的性格差距有多大,两者一定会对某一事情产生共鸣。通过观察和分析,我们发现,同一个家族的人在性格和思维方式上有很大的相同之处,这也就决定了一个性情温和的人会很容易找到和自己性情相投的伙伴。即便是平时非常骄傲的一个人,也会或多或少地同一部分人产生一些共同的性情。
当称赞与责备产生了骄傲与自卑的感情时,同情又在其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呢?在我看来,任何人都喜欢被别人称赞,而且都会在心里不由自主地产生骄傲。而称赞的对象多种多样,有权力、家族、财富和美德等。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当一个人经常看到自己的优点时,他就会感到一种快乐之感,骄傲也会随之产生;反之,如果一个人只是关注自己的缺点,那么他就会时常感到自卑。
因此,我所说的“同情”并不是同情心的意思,而是对自我价值的一种偏向。例如,当我们听到别人的赞扬或者受到别人的好评时,我们不仅内心愉悦,而且对别人的评价深以为然,觉得自己确实有那些优秀的品质。而当我们受到别人的负面评价时,我们的第一反应是惊讶、不可思议,即便我们确实有不少缺点。
这个结论也许显而易见,但我们仍然需要找到更有说服力的论据。一般情况下,好名声总是会让人感到快乐,而且,我们从自己所鄙视的那个人的赞美中所得到的快乐,远远没有从自己所尊重的那个人身上得到的快乐多。例如,当我写完一本小说,一个完全没有知识的莽汉对我的作品无论怎样赞赏,我都不会有多高兴,我甚至不认为自己的小说真的好。但如果是一个知名的作家说出同样的话,那效果就完全不一样了,我会非常兴奋和激动。
同理,如果一个被我尊重的人对我表现出轻蔑,那我所受到的伤害远远比其他人的轻蔑要严重得多。所以,这是一种基于原始本能的影响。我们的天性中就有一种对称赞的向往和对批评的厌恶,由此衍生出的任何对我们的肯定和否定,都会影响我们的情绪和情感。
我在前面说过,不同的人对他人对自己的评价所产生的感觉是不一样的。相对于平庸之辈的称赞,高贵之人的称赞可以使我们获得更多的快乐,我们甚至会因为和高贵之人相识而产生一种自豪感。不过,不管什么人,当他的称赞与我们所擅长的品质不相符的时候,我们的快乐之感就会大打折扣。
对于一个人来说,一旦失去某种品质,那么,以前因为该品质而受到的称赞也不会再次使他产生喜悦之感。例如,一个名门望族出身的人,在他们家族蒸蒸日上的一段时间内,会非常喜欢别人提到他的家族,因为这是一种骄傲的资本。但后来,他家道中落,他也突然厌倦了被人们关注,于是他抛弃了亲戚和朋友,跑到了很远的地方,在一个任何人都不认识他的环境中生存。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他的出身背景和过去的履历不为人所知,不论走到哪里,他都不会被人议论。这样,他就可以坦然面对自己的真实情况。
这个人远走他乡的行为并不难理解。首先,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被别人轻视是一种非常不愉快的感觉,而且,与我们关系密切的人的轻视对我们的影响更大,所以我们想竭力改变这种情况。改变的方法有两种,一是让自己重新具有某种优秀的品质,如得到大量财富等;二是离开对我们产生影响的人。第一种方法困难性较大,所以,一般人都会选择第二种。也正因如此,那个出身于名门望族的人最终选择了远走他乡。
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周围人的评价对我们的情绪影响非常之大,我们与周围人的这种关系就像是一个纽带。通过这个纽带,我们可以把他们对我们的评价转化成为一种情绪和情感。而且,周围人对我们的影响远比陌生人要大,这也是很多人宁愿遭受陌生人的白眼和蔑视,也不愿意被熟悉的亲朋好友蔑视的原因。
当一个生活大不如前的人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时,他会极力隐藏自己的身份,当别人质疑他原来生活的优越时,他会感到很不安。即便现在他的生活并没有跌落谷底,他也会通过比较的方式产生自卑的情感。例如,迁居到一座大豪宅内对一个普通的绅士来说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而对于一个国王来说却是糟糕透顶的一件事,因为他以前是生活在更加豪华的宫殿之中的。
如果一个人对自己已经有了认知,认为自己应该享受一种奢华的生活,或者应习惯于某种富足的生活,那么,当他的生活质量突然降低的时候,哪怕只是一点点,都会让他感到自卑和耻辱。这时候,他就会尽量掩盖自己对奢华生活的向往,到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环境中生活。在那里,只有他知道自己的不幸,而别人对他一无所知,因此,他对于以前的不幸的回顾只能通过自身施加影响,而别人无法影响到他。如此,他的自卑和不快就会尽可能地被降低。
赞美可以通过情绪传导功能使人产生快乐,这是可以得到充分证实的。即便是一个愤世嫉俗且淡泊名利的人,他对于别人对他的赞美也是会感到愉快的,他也丝毫不会因为感觉到自己不配拥有这些赞美而表现得不以为然。
骄傲的人在遭到别人的轻视时,不会立即感到自卑或对别人的话表示认同,他首先会感到非常震惊,就像你正在责备一个人的儿子,那个人一定非常不快。但如果那个人看到你是在开玩笑,他就不会在意你说的那些责备的话语。
5.我们为何会产生爱护与怨恨的情感
爱护与怨恨的产生,都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不仅仅是单一要素的影响。一个国王因为拥有一座雄伟的皇宫而让人们感到敬畏,人们产生这种情感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皇宫确实是华丽而壮观,让人望而生畏;二是国王拥有对皇宫的绝对控制权,是一种巨大权力的象征。
爱和恨是两种互相对立的情感,不过,我们对此知之甚少,也无法对它们做出准确的定义。不过,我们没有必要对其来龙去脉做一个详细的调查和研究,因为通过平时的经验和感觉,这些情绪或情感就能被我们充分感觉到,它们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况且,对这些心理学问题的研究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毕竟谁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研究出世界的本质,或者说,本质本来就是不可知的。
“爱护与怨恨”与我前面所说的“骄傲和自卑”有很多地方是相似的,因此,为了方便说明“爱护与怨恨”,我把“骄傲和自卑”放到一起讨论。通过实验,我们发现,两者有一个显著的区别,那就是作用对象的不同。对于骄傲和自卑来说,作用对象是我们自己。比如别人对我们进行赞美,我们的心情会感到无比愉悦,即便别人赞美的不是我们自己,而是与我们相关联的对象,我们也会自然而然地感觉到赞美是作用在了我们自己身上。例如,某人夸奖我的儿子,我一定会感到骄傲,一方面是因为儿子的优秀,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教导有方。
而爱护与怨恨的作用对象一般会排除自身,而我们平常所说的对自己的爱和对兄弟或情人的爱是有本质区别的。憎恨也一样,在没有别人对我们造成影响的情况之下,对于自己的过失行为,我们是不会感到怨恨的。因为谁也不会真正怨恨自己,即便有,也只是暂时的,我们只会对自己的过失感到羞愧。因此,这里所说的爱护与怨恨不是针对自己,而是针对其他人。
谈到爱护与怨恨,我们不得不分析它产生的原因。有很多人认为这个原因就是我们爱或恨的具体对象,实际不然,很多时候,对象相同,产生的情感则不同。例如,一个女人做出一种行为之后,她的男友可能会憎恨她;但另一个女的做出和这个女人同样的举动后,她的男友也许认为这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那么,爱护与怨恨产生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其实,原因复杂多样,品德高尚、聪明、幽默、机智、灵活等都会引起爱,而与此相反的品质则会引起恨。另外,人们的家族、财富、国家甚至是衣着服饰都有可能会引起爱护与怨恨。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爱护”与“怨恨”不能局限于字面意思,更不能仅仅停留在男女之间,它还表达了一种尊重或鄙视。
有一点我们不要怀疑,那就是爱给人的感觉永远都是愉快的,而恨给人的感觉永远都是悲伤的。而爱护与怨恨的对象通常都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如果没有思维和感情的存在,根本就不可能出现爱护与怨恨。这是一个先决条件,就像骄傲的先决条件是我们必须与值得骄傲的品质联系到一起。比如一个从豪宅走出来的人,如果他是豪宅的主人,那就会受人尊重,反之,如果他只是一个清洁工,那就另当别论了。
很多人喜欢在别人面前显露自己,并获得人们的爱护和赞美,其原因一方面是对自己性格、财产和能力的自信,另一方面则是爱慕虚荣的天性。由此,骄傲和自卑才得以产生。的确如此,我们总是希望将自己最满意、最引以为傲的东西向别人显露,并获得周围人的喜爱和尊重。但实际上,产生喜爱与尊重的原因不仅仅是这些,而且,这样的行为也许会起到相反的效果。例如,当你将自己引以为傲的东西向周围的人显露时,你的家人肯定会非常高兴,但你的朋友也许会心生嫉妒,心眼更小的人甚至会对你产生某种憎恨。
观念与映像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一般来说,观念是宏观性的,而映像是微观性的。例如,对一个苹果来说,对它的观念可能是它在什么季节成熟以及富含什么营养物质等,而映像则主要是指它的颜色、气味等可以用感官系统得知的东西。总之,观念与映像无法相提并论。
不过,我们在研究这些性质的时候,会不可避免地受到一些阻碍。因为世界的本质总是隐藏得很深,使我们在把握的时候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甚至会得出自相矛盾的结论。
我再列出一组对立的词语——慈善与愤怒,它们总是会伴随着爱护与怨恨的发生而发生,或者我可以更直截了当地说,这两组情感是形影不离的。
爱护与怨恨永远不会是简单的一种情感,而是各种复杂的因素共存。当我们恨一个人时,一定不会是简简单单地想揍他一顿那么简单,而是希望他遭受某种苦难,或是远离某种幸福。例如,有个女人因为丈夫的背叛而心生怨恨,那么,她或许会诅咒丈夫孤独一辈子。
为此,我们可以做出假设,爱护与怨恨的产生都必须有一个激发的原因和一个明确的对象。这个原因就是快乐或痛苦,而对象则是指一个有血有肉的个体。而且,爱与恨的施加者还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自己爱或恨的人幸福或者遭受苦难。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爱就是希望别人活得幸福的一种愿望,而恨则是希望别人痛苦的一种愿望。当然,这个愿望的来源是我们人类的原始欲望。但这并不是唯一的假设,还存在另一种情况,那就是爱护与怨恨只是结果,是在我们有了希望别人得到幸福或痛苦的欲望以后才衍生出来的东西。
这两种观点看上去互相矛盾,但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我们的原始欲望并不是产生爱护与怨恨的唯一原因,只是千千万万原因中的一种。不过,随着爱护与怨恨的产生,我们就会对那些被我们爱或者恨的人的幸福或痛苦产生相应的欲望,而且这种欲望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爱护与怨恨所产生的情感变化而变化。从表面上看,幸福与痛苦、爱护与怨恨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甚至有人说是它们呈比例变化的。然而,爱护与怨恨也有其独立性,它们有可能不会随着任何一种这样的欲望而出现,而是会随着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欲望而出现。
6.怜悯与恶意:原始情感的延伸
怜悯是对他人遭受痛苦的一种关怀之情,怜悯的反义词是恶意,也就是在他人遭受痛苦后,表现出的一种幸灾乐祸。怜悯和恶意也是一种相互对立的情感,而且,无论是关怀还是恶意,都不一定带有友好或敌意。
怜悯是我们已经认识到的一种原始本能,就像我们前面提到的爱护与怨恨一样,其深层原因也是本能地希望别人得到幸福或遭受痛苦,而这种本能的因素在怜悯和恶意这两种情感上体现得更为明显。
如果我们继续钻研怜悯与恶意这两种情感,我们就会发现,它们是由最原始的情感经过加工产生的。
人类对于可以与自己产生关联的各种事物总是会产生注意,因为我们在潜意识中会感觉这些事物的变化会很快影响到我们。他人的性格、利益、快乐或痛苦,都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对我们产生影响。例如,看到周围的人被敌人屠杀的时候,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自己将来有一天或许会落得同样的下场。至此,怜悯之心产生。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
喜欢写悲剧的诗人总是会让笔下的角色表现出过多的悲伤、忧郁和激动的情感,而且,剧中的人物往往会因为这些性格和品质而改变自己的人生。这样描述可以使阅读者产生一种共鸣,他们也会体验到这样一种情感,当然,这里的情感以怜悯居多。
怜悯产生的程度因人而异,妇女和儿童更容易通过感觉产生幻想。例如,当一个妇女被人欺负,她的朋友拿出利刃要砍伤对方时,这个妇女可能会因为看到利刃而使情绪产生巨大的波动,甚至是晕倒。当然,这只是一家之言,很多哲学家并不是这么认为的,他们觉得,妇女与儿童的这种情感虽然包含怜悯,但这只是因为他们想到了命运的多变或者生命的脆弱。
我们还应该了解到,当一个人意外获得巨大的权力或者拥有巨额财富的时候,如果他能表现的低调而泰然,不显露出骄傲的情感,那么我们就会对他更加尊重和喜爱。同样的道理,如果一个人在遭受一连串的不幸与挫折之后,仍然没有表现出沮丧、依然乐观地生存时,人们对他的怜悯之情就会更深。因此,我们对那些不幸的人会产生一种独特的看法,那就是不由自主地放弃寻找原因,转而从尊敬、怜惜等范围进行考察。
当其他人在我们面前做出一些滑稽且愚蠢的行为时,即便他们自己不会感到自卑和羞耻,我们自己也会有这种感觉,尤其是自己熟悉的人。我曾说过,那些在不幸的情况下依然保持稳定心态的人,反而会使我们产生更多的关切之情。例如,当一个国君被摄政王控制,而这个国君却年幼到不知道自己的处境时,我们对他的怜悯程度会加深。再如,当我们得知一个人在熟睡之中被人杀害,我们就会理所当然地认为谋杀者的罪过非常大。而如果谋杀者叫醒熟睡者,和熟睡者进行了一场公平的决斗才杀死熟睡者,我们又会觉得谋杀者并不是罪恶滔天。
总之,怜悯的产生是一个对比的过程,当我们感受到对象与我们的巨大差别时,我们心理的刺激感就会增强。下面,我们再来说怜悯的对立面——恶意。
恶意与怜悯是一组相反的情感,类似于爱护与怨恨。简单来说,恶意就是即便我们没有受到对方的伤害或者侮辱,也会对对方的苦难和不幸产生幸灾乐祸的一种心理。通常,恶意产生的方式也是比较,只不过这个比较是自然而然的。
我们在心理上有这样一个特点,我们会记住某一个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事物的基本完善程度,当这个事物达不到我们心目中的完善程度时,即使这个事物仍然和以前一样,我们也会对它产生不满,而这个不满也是通过比较产生的。
相信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体会,当我们处在幸运和不幸的状态时,当我们考虑到自己的财产、权力和名望的大小时,尤其是和众多人比较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强烈的快感或者强烈的不快。
因为在绝大多数情形之下,我们是通过与其他对象作比较来形成自己的判断和观念,而不是以对象或对象所拥有东西的实际价值来判断。因此,当我们看到他人获得幸福的程度,或者看到他人遭受灾难的程度时,我们会或多或少地想到自己的得与失,从而产生痛苦或快乐。
更具体点说就是,他人受到的困难,会让我们对自己的幸福有一个更为深刻的认识,而他人的幸福则会使我们对自己所遭受的苦难有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快乐因为前者而产生,不快因为后者而产生;前者一般会使我们心生怜悯,而后者一般会使我们心生恶意。作为一名旁观者,他的感觉与他看到的那个人的感觉通常都是相反的。那么,这种现象应该怎样解释呢?
其实,在看到别人的幸福和苦难时,产生一种相反的情感是很正常的事情。比较让我们的痛苦变成愉快,让愉快变成痛苦。不光与他人比较,与自己比较也会产生同样的效果。
例如,我们现在过上了富足的生活,每天的日子都很惬意,那么,当我们回忆起以前的快乐时光时,是没有多大感觉的,因为我们现在的生活依然如此。但是,如果想到以前吃苦受累的时候,我们就会感到无比欣慰和兴奋,因为我们终于摆脱了以前的日子,生活质量有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可喜变化。同样的道理,当我们现在的生活状况大不如前时,我们回忆起以前受苦的日子也不会有太大的心理波动,因为现在依然如此。但是,当我们回忆起过去那些快乐的时光或者曾经的富足生活时,我们的心情一定会瞬间一落千丈。
这里有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自己的痛苦和别人的痛苦一样时,我们会感到快乐呢?为什么自己的快乐和别人的快乐一样时,我们会感到痛苦呢?其实,与自己的情感相互比较和与别人的情感相互比较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懂得了这个道理,我们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加以运用,多做一些对自己有利的对比,少做一些对自己不利的对比。
例如,当我们正处在悲伤与痛苦之中时,就不要追忆过去的快乐,因为这会使我们更加痛苦。我们应该想想过去的悲伤经历,想想自己当初是怎么克服的,以便为我们克服现在的困难增强自信。或者说,我们应尽量寻找与我们有着相同境遇的人,看看他们是怎样生活的,并向那些乐观向上的人学习,给萎靡不振的人打气,这样就会使我们最大程度地忘掉痛苦与悲伤。
7.嫉妒止于不同类别的界限
在这里,我要提到“嫉妒”这个词,当然,这个词不用我解释,任何人都能理解它的定义,我们现在只需要知道“嫉妒”与“恶意”的差别就可以了。嫉妒是因为别人的某种快乐而产生的,别人的快乐会在某种程度上削弱我们的快乐。例如,在一个国家,有两个同等职位的将军都立下了战功。国王给其中一个将军4座豪宅,而给另一个将军3座豪宅,那么,得到3座豪宅的将军就会对得到4座豪宅的将军心生嫉妒。因为他虽然也得到了许多,本应该快乐,但对方的所得却使他得到的快乐被大大削弱了。
的确如此,人们如果看到比自己低微的人或者本应和他在同一条水平线上的人超过了自己,就会心生不快。同样的道理,很多人愿意同比自己低微的朋友交往,也是因为他们可以得到一种优越感和满足感,而当那位低微的朋友有朝一日飞黄腾达时,他在惊叹之余会心生不快,以前的优越感也会荡然无存。
而恶意则是单纯地因为别人的痛苦而产生的一种快乐,即便与对方的关系并不密切。例如,看到一个陌生人跌入粪坑时,有些人会心生怜悯之情;而另有一部分人在表面上表示同情,内心却在偷着乐,这就可以认为是一种恶意。
有一点需要注意,嫉妒产生的原因不仅仅是自己与他人受到的待遇远远不成比例,还包括对方与自己地位相当或相差无几这个先决条件。例如,当一个作家获得万众瞩目,并得到至高荣誉的时候,一般的写手或者文学青年根本不会嫉妒他,最多是羡慕,而与他处在同等地位的作家则会心生嫉妒。
很多人会认为,如果我们所比较的对象与我们拉开的距离越大,我们的嫉妒心就会越强。其实不然,如果距离过大,嫉妒反而会消失。就像一张硬弓,当我们超过它所能承受的极限时,弓弦就会断开,反而没有了势能。
例如,有两名同样优秀的士兵A与B,一段时间后,A当上了队长,而B依然是基层的士兵,B于是对A产生了深深的嫉妒。后来,A因为机缘巧合当上了将军,B的嫉妒却消失了,转而变成了羡慕。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当A成为队长时,双方的差距并没有多大,B依然感觉A和他在一条水平线上,拥有相同的能力,两人本应该享受一样的待遇。而A成为将军之后,B感觉A已经今非昔比,和自己已经完全不在一个水平线上,B已经无法把A当成和自己平起平坐的人,嫉妒也就自然而然地消失了。
如果我们是奴隶主,那么,想到许多奴隶的生活状况以及我们自己的生活状况时,我们总会因为自己的权力而感到无比的快乐。这种快乐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自己的处境,二是奴隶的处境。而对于奴隶来说,他所嫉妒的只有待遇比他好的奴隶,却很少会嫉妒奴隶主。
这个原因我在前文已经讲过,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即便两个人的地位相等,那也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无法产生嫉妒。例如,我是一个诗人,我可能会嫉妒和我一个城市的另一位诗人,但我不一定会嫉妒另一个流派的诗人、另一个国家的诗人,更不会嫉妒与我不在一个时代的诗人。当然,让我对一个自然科学家产生嫉妒更是不可能。总之,这些不同类别的界限,有效地阻止了嫉妒的产生。
有些时候,我们不理解为什么一切对象只有在与同类相对比的时候,才能产生嫉妒。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知道,嫉妒在这里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比较,而大多时候,必须是两个相近的事物才能展开比较。例如,一匹骏马不会因为一座山的雄伟而显得瘦小,也不会因为一棵树的细长而显得肥胖。但是,当一匹威尔士马出现在这匹马的旁边时,这匹马的高矮胖瘦就立刻显现出来了。
这个道理也曾经被很多历史学家证实,他们说,如果一个国家处在内战之中,快要僵持不下的时候,这个国家的每一个党派一般都会不惜一切代价召来外敌,而不肯屈服于他们本国的政敌。
8.比较:复杂情感的源头
我们的心理有这样一个特点,那就是当我们看到与自己竞争的对象同其他的对象结合时,我们就会感到不快,从而产生消除他们这种关系的想法。例如,中国是一个大国,很多去过中国的旅行家都对中国赞不绝口,但中国的邻国却因为对中国的臣服而受到了这些旅行家的贬低。
在文艺界,我们也会发现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例如,一个作家写了一本小说,其内容一部分深刻而严肃,另一部分却诙谐幽默。那么,这本书就会很容易遭到唾弃。即便这本书没有其他的错误,仍然会遭到无情的批评。
这个原因可以从人性的角度来考量,根据我们的常识和直觉,每一部作品的风格都应该保持一致。这和人们的情感有很大的关系,谁也不可能从一种情感瞬间转换到另一种情感。就像一部戏剧一样,要么是悲剧,要么是喜剧,如果将剧本写得既悲又喜,那就没有多少人会喜欢了。
但实际情况真的如此吗?不尽然,曾经我读过同一作者的两本诗集,一本是感伤的,另一本是轻松愉快的。我当时同时读这两本书,并没有感到丝毫的不适应,我周围的很多人也在同时读这两本书,他们也没有认为这些是糟糕的作品。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主要是因为这两部作品完全是两码事,不能使我们内心产生两种冲突的情感,而且这两首诗歌的主人公都不是一个人。就像一个幽默滑稽的雕塑旁边有一个庄严的英雄雕塑一样,它们的对比更能凸显出彼此的价值。当然,如果我们在英雄雕塑上刻上一些滑稽的场景,那就会显得不伦不类。
比较有时候还可以用在尊敬和鄙视上,我们可以通过观察他人来推测他人的品质情况,也可以将我们自己的品质情况与他人的品质情况进行一个综合的对比,也可以两种方法结合起来运用。对于他人所具备的优秀品质,从我们内心来说,我们的第一印象是产生爱,第二印象是产生自卑,第三印象就是产生尊敬。同样的道理,对于他人并不好的品质,我们则会产生反感、骄傲或鄙视。
而且,一个人在鄙视别人时,肯定会有骄傲的情感出现。而一个人对别人肃然起敬时,也会多少掺杂一些自卑的情感。这是无须质疑的,而且,还有一点显而易见,就是这种复杂的情感是在我们自己的无意或有意的比较中产生的。
我曾经不止一次的说过,与自卑的倾向相比,骄傲的倾向更具有影响力,鄙视心理中掺杂的骄傲成分多于尊重中掺杂的自卑成分,看到低于自己的人所感到的快乐程度强于在高于自己的人面前产生的羞辱感。骄傲之情总是一触即发,而自卑的感觉则需要足够多的酝酿。
我们将爱与骄傲、谦卑与恨这两种情感放到一起比较可以发现,前一组情感令人快乐,后一组情感则令人痛苦,而且,前一组中的两个情感之间也存在着不小的差异,后一组也是如此。我们将它们的组合打乱,可以得出这样一个道理:骄傲和恨能振奋人的心灵,爱与谦卑则会使人的心灵得到平静。
例如,智慧和见识总能够带来愉快,而骄傲与自负也会随之产生。所以,我们可以很明确地得出,在不同的状态、同一种对象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同时产生爱和骄傲、恨与自卑,而以相同的比例同时产生前一组情感或后一组情感就比较少见了。另外,幽默、慷慨、机智等性情也很容易激发我们心中的爱。
有一个常见又奇特的现象,那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总是会和我们所鄙视的人保持一定的距离,甚至不愿意让那些地位低微的人在各种场合接近我们。我们看到一个富有的人和一个贫困的人时,即便他们与我们没有丝毫关联,哪怕只是分散一点点的注意在他们身上,也会很容易在心中产生一种对富人的尊重和对穷人的鄙视。而且,当我们看到穷人和富人走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心里就会产生某种不快。
我们常常会认为地位低的人是缺乏教养的,所以,一旦这些人靠近地位高的人,后者就会有一种明显的不快。而且,地位低下的人面对比自己优越的人,也会有一种不自然的感觉,但一旦与对方接近,则会有一种崇拜感。如果没有这种感觉,则代表没有感觉到对方相较于自己的优越性。
从理论上说,并不一定是情感越强烈,对意志的影响就越大。但在实际生活中,当我们想要左右一个人的意志,并怂恿他做出某种行为时,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的情感得到鼓舞,也就是想方设法让他激动,而不是让他平静。我们宁愿通过让他情绪失常来控制他,也不愿意利用理性的说服来支配他,因为后者的成功概率是非常低的。
对于同一个对象,我们有时候会产生多种情感,我们可以把这些情感划分为主要情感和次要情感。当主要情感占据主导地位时,次要情感就会越来越倾向于主要情感,并且使主要情感的影响更加明显。例如,一对处在热恋中的男女,他们一定会有小的误会和摩擦,也会引发一些争吵,偶尔也会怨恨对方。但是,只要爱还在,这些小摩擦非但不会毁掉爱情,反而会使爱情更加牢固。
政治家非常善于运用这种方法,他们为了激起听众的好奇心,往往先说出一个很有吸引力的开头,而不是将事情和盘托出。当听众的情绪被调动起来时,他们还是不会坦白一切,直到听众的激动情绪达到顶峰,他们才会将整个事情的内容说出来。
情感的波动有时候来源于自己的思想。对于一个即将要参加一场惨烈战斗的士兵来说,当他想到自己的战友和朋友的时候,他会信心倍增,并产生一往无前的勇气;如果他想到的是敌人,那么他就会因此感到深深的恐惧,甚至会两腿发抖。而不管是想到谁,这种情绪都是自然产生的,并且会并存,只不过勇敢的战士往往能使恐惧屈服于勇气,而懦弱的战士则正好相反。
因此,在军事演习的时候,干净整齐的军装、整齐的动作以及威严的阵型,都能使我们信心倍增。但是,如果这一切出现在敌人的队伍中,即便同样让人羡慕,我们也会生出一种莫名的恐惧。
9.快乐情感需要真理的重要性来弥补
一般情况下,两种情感的对立会在心理中产生一种新的情感,这种新情感比两种对立的情感更加混乱。但是,这种新情感很容易变成两个对立情感中的一种,从而结束两种情感的对抗状态。
现在,我们可以解释我们为什么会情不自禁地对一些明令禁止的东西产生强烈的欲望,或对一些不合理的行为保持兴趣。这是因为,当理念与情感的方向相反时,我们内心就会产生一种对立情绪,从而使这些情感得到加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立情感的原因无论是内在的力量还是外在的客观事实,都会产生同样的效果。同对立的情感一样,杂乱无章的情感也会造成同样的影响,我们在情绪激动的时候,很容易会做出与冷静时大相径庭的事。
激发情感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将情感的对象隐藏一部分,只显露出不完全的一方面。这样就可以调动我们的情绪,被隐藏的那一部分可以让我们有足够的想象空间,而这种想象力又激发了我们情感的迸发。
离别在不同的情况之下对人们的情感可以产生两种效果,一种是增强情感,另一种是削弱情感。例如,一对刚认识不久的恋人分离后,可能很快就另寻新欢。但当一对认识很久的恋人要分开时,他们却是热泪盈眶,并想方设法挽留对方。正如我的一位公爵朋友告诉我的话:“离别消灭微弱的情感,却增强强烈的情感,正如大风能吹灭蜡烛,却会使一堆大火越来越旺。”
如果一个人仅仅告诉我们某个数学上的定理或公式,我们不会感到多兴奋,即使他说的是绝对的真理。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只要用一双耳朵,就能知道真理,我们甚至不用进行任何的分析和验证——这会让我们感觉很没有成就感。
在历史上,很多哲学家都非常乐于追求真理。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亚里士多德的话误导了一代又一代的学者,使他们认为真理本身就能带给人们快乐。而实际上,真理根本不会提起我们的兴趣,真正让我们的激动的是寻求真理过程中所运用的各种智慧,这才是真理使人愉快的真正原因。某些深奥难懂的理论如果很容易就被人得到,或者很容易人尽皆知,那就很难引起人们的重视。
例如,牛顿被苹果砸中并发现万有引力之后,他兴奋异常,骄傲与自豪之感充斥着他的心灵,人们对他也敬若神灵。但如果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以后,人们不屑一顾地说:“这不就是万有引力定律吗?我们早就已经知道了。”这时候,牛顿一定会把自己的研究文稿狠狠地摔在地上,郁闷地跑出去喝酒。
由此可见,同样的真理在不同的情况下所得到的重视程度是不同的。许多哲学家为了寻找对世界重要的真理,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甚至是身心的健康。他们看上去就像为公众服务的天使,而实际上,他们未必比我们普通人有同情心。他们关心的只是真理的重要性,如果发现自己研究的理论并不重要,他们就会毅然放弃。即便这对人类利益的影响非常大,他们也会无动于衷,因为即便研究出来,他们也不会得到多大的重视。
所以,我们的快乐需要靠真理的重要性来弥补。但是,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真理可以对我们的快乐产生附加值,其实,它是把我们的注意力吸引住了。这其实就是一种兴趣的体现,我们对于没有兴趣的事物,就会显得漫不经心,自然不会感到快乐。
每个人都追求心理的最大快乐,这是人类的天性,但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达到某种目的,如在探索真理的道路上获得一定的成功。
针对这种情况,我有自己的看法,当我们追求某种目的时,通常会带着某种情感,而且,这种情感的产生不一定是因为那个目的,也可能是因为追求本身。至此,情感使我们专注于某个目的,并且使他们因为追求目的的过程中遭遇失败而感到沮丧。
众所周知,打猎的快乐并不一定来自猎物本身,也在于活动我们的身心。其中,奔跑使我们的体力增强,观察猎物使我们的注意力得到锻炼,猎物的危险性使我们克服了恐惧……而且,这些活动都要有一个效果来支持。例如,为什么很多人喜欢猎杀山鸡?因为山鸡这种动物危险性较低,而且可以作为一顿美味的晚餐。而捕猎乌鸦却是很多人所不喜欢的,因为乌鸦不仅寓意不好,肉也非常难吃。
当然,效果和重要性本身并不会引起任何情感,而只是作为一种动力。因此,我们有的时候宁愿放弃十几倍的利益,而用几个小时的时间打猎,即便最后只是得到了一只山鸡,我们也会感到非常快乐。
因此,我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很多情况下,我们行动的目的一开始可能会被忽略,行动开始后,我们在感情的带动下才开始对目的进行关注。我们遭受到某种挫折时,就会感到非常不愉快,就像我们千辛万苦打伤猎物后,它却逃掉了一样。
与打猎这种快乐相类似的还有赌博,赌博给人快乐,不仅仅是因为它能带给人们某种利益,或者使人一夜暴富,主要还是因为它能使人产生一种亢奋的情绪以及对未知的渴望。因为很多人赌博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单纯地体验一下这种刺激。
其实,因赌博而产生的快乐可以认为是一种综合的结果,因为这些原因如果被一一分开,那效果就微乎其微了,就像两种透明的液体混合之后会产生第三种不透明的液体一样。
在赌博的时候,对于获得胜利这个目的,我们的确付出很多,获胜也吸引着我们几乎全部的注意力。然而,正是由于这种注意力的作用,我们才能体验到赌博带给我们的快感。而且,当注意力在目的之中停留时,我们会细心捕捉实现目的过程中的任何波动与变化,我们的快感便是基于这种关注而产生的。
10.探究人性应以本能和理性为基础
所谓人性,就是人在一定的社会制度和条件下所形成的本性,即人性会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本能是支配人的行为和思维方式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东西。人有两种本能,分别是生存本能和死亡本能。生存本能包括善良、仁爱和积极进取的精神等,希望自己和他人都能很好地生存;死亡本能则包括嗜杀、贪婪和自我毁灭等极端行为。
很多心理学家认为,人类既有理性也有兽性,其中的理性就是理性思维和实际生活中正常的思想情感;而兽性则是指本能的情感。前者比较舒缓,后者表强烈。从客观的角度观察,人的行为既有邪恶的一面,也有善良的一面,即善恶共存。我虽然痛斥人性的贪婪,但善与恶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利人利己是善,损人利己则是恶,而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则被看作异端。
实际上,这并不容易区分,因为人性非常复杂,行为有时也难以理解,我们很难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利己还是利他,或者说两种成分各占多少的问题。人性不可以解放,也不可以压抑,如果被彻底解放,人性中的恶便无法被制约。同理,人性也不能被压抑,压抑会积累仇恨,并限制人类各方面的潜能。在研究人性的时候,不能从单个人中研究,因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从空间结构上说,人性的内容包括情感、精神、思维、认知和行为多个层面,而研究人性最重要的是研究人的行为。行为和思想并不是完全一致的,有的时候,我们会遇到非常喜欢做也总去做,却不知道为什么去做的事情。这其实就是本能与理性的矛盾。就像我们的攻击性和性需求一样,是完全非理性的,所以,研究人性需要分别从本能和理性上考虑。
很多心理学家认为,人们在管理自己的时候遵循递进原则,即先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后满足更高级的需求。也就是说,人类在追求自我价值之前,先要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例如,有位大文豪想要完成一篇旷世巨著,那么他能完成此功绩的前提条件是他能吃上饭。如果他连自己的生存需求都无法满足,那根本不可能完成更高级的任务。当然,我不否认精神在很多情况下对物质具有很强的反作用,就像有些饥寒交迫的人还在艰难地追求着自己的人生价值。
人类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喜欢探索世界的本质,他们会通过对世界的探索或分析,抑或通过逻辑推理看清世界的本质,不过这个本质正确与否并不重要。这其实就是一种自尊的意识。也许有的人会认为,刚出生的婴儿在出生的时候仅仅拥有生理需求,所以,人是被本能决定的。实际上,这种说法非常片面。因为随着婴儿的逐渐成长,他积累的经验越来越多,获得的知识也越来越多,其自尊的本性就会显露出来。像一些投身公益活动的人,他们任劳任怨,有时还会损害自己的健康甚至生命,但他们仍然无怨无悔。这其实就是一种自尊人性的体现。
在人性问题上,我们不光要面对严肃的事情,有时候还要面对一切有明确动机却没有目标的行为,也就是那些总想去做但不知道怎么做或者做到什么程度的行为。例如,某个人在闲极无聊的时候会有娱乐的想法,他可以选择赌博、郊游、访友或者骑马、射箭,这些都能满足他的冲动。但是,具体应该怎么做,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或者说他觉得无所谓。对于娱乐的需求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追求刺激的行为,另一种是追求美感的行为。前者包括攀岩、冒险以及赛马等,后者则包括绘画、看戏曲以及品酒等。
娱乐消遣并非被很多人认为没有作用,其实,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玩都有重要的意义。在生物的进化过程中,我们可以依靠玩来锻炼和展示自己,并不断地发现和挖掘潜能。据说,物种的多样性就是这样出现的。因此,人类的消遣娱乐也是一种人性的体现。
11.人性终会得到完全释放
历史告诉我们,在人类追求自身的欲望时,社会对欲望的限制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实现人性欲望的完全满足的人类本能也是最终的目的,所以,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欲的限制会越来越少,人性最终会得到完全实现。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人性实现”就是指人类需求与欲望的完美实现,从而使人类达到一种完全满足的状态。
一切的需求只有成为欲望才能支配行为,所以,人有欲望就需要满足。但实际上,人欲的满足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在某些方面会受到自然条件影响,另外又受到社会的限制。前者主要包括各种自然灾害、恶劣的环境以及疾病等,不过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后者才是我们重点要研究的问题。
我曾经说过,人口的增长是呈几何级数的,而物质的增长却是呈代数级,也就是说,人口的增长很容易造成物质的匮乏,在加上人们认知的不足等原因,在强大的本能与欲望的驱使下,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将会爆发激烈的斗争和矛盾,如果社会不对人的欲望进行约束的话,将会极大地阻碍人类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
社会对欲望的限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在制度上,二在道德上。在原始社会,现在意义上的国家管理还没有形成,人与人是平等的,约束人行为的是风俗和习惯,对欲望的限制很少。到了奴隶社会,制度上加强了管理,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军队,并颁布了宪法和法律。但占有统治地位的是奴隶主,他们可以无限制地纵欲,而奴隶则没有任何人身自由,欲望被完全压制。所以,奴隶社会在制度上对欲望的限制是最大的,但在道德上,对欲望几乎没有限制。
到了封建社会,奴隶制被废除,人不再被肆意买卖和杀戮。但等级制度森严,人被层层管制,而且道德上被强化,推行禁欲主义,以加强统治阶级对民众的控制。所以,封建社会在制度上对欲望的压制比奴隶社会要更严重,但在道德上,却把人欲压到了极限。
资本主义社会开始依法治国,群众的自由度比封建社会大幅度提高,资本主义社会对禁欲主义进行了批判,主张人性解放。而且无论在制度上还是道德上,资本主义社会对人欲的限制都很低。
由此可见,对人欲的限制程度经历了从小到大再到小的过程。那么,这样的人欲限制究竟是历史的偶然还是必然呢?答案是必然。按照人性的要求,人应该和动物一样,尽情发泄自己的欲望,不应该受到任何限制。但是,社会出现后,如果不对人性进行限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造成社会的混乱。而社会的作用就是将人类结合在一起,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力和保证协调生产关系。社会出现问题,就会直接影响到人们物质利益的获得,这又不利于人们整体欲望的实现。
要想实现大都数人的欲望,就必须暂时牺牲自我的小欲望,以维持社会的稳定。但人的欲望越强烈,就越容易失去理性,更不用说静下心来实现集体欲望了。另外一点就是,越是年代久远的人,认知水平就越差,这就需要暂时用暴力去管理,强制个体服从于集体。也就是说,压抑人性恰恰是为了以后的释放人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制度先进了,人们的认知水平显著提高,当初很多限制人性的措施就显得不合时宜,甚至成了落后的表现。这时候,人们就要及时抛弃当初的限制,重新释放人性,这样才有利于社会的继续发展。最终,对人性的限制会越来越少,最终实现全人类人性的解放。
人类的社会是在极度野蛮、贫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起初和动物没有多大区别,都在无休止地发泄欲望。但人类是一种特殊的动物,人类发现了一个秘密,那就是有的时候,越是急于满足自己的欲望,越是得不到满足,甚至会弄巧成拙,断送自己的生命。
例如,三个人负责耕种一小片土地,其中一个人擅长翻土,另一个人擅长除虫,第三个人擅长播种。他们三人缺一不可,当粮食成熟的时候,谁都希望多分一杯羹。于是,翻土的和除虫的杀死了播种的,两人获得的食物比以前多了很多。但因为缺少了一个播种能手,第二次丰收获得的粮食非常少,于是,翻土的就杀死了除虫的,独吞了为数不多的粮食。当翻土的吃完剩余的粮食想再种的时候,由于播种和除虫的失败,第三次粮食颗粒无收,最后,翻土的饿死了。
由此人们懂得,为了尽可能获得多的物质利益,人们不得不根据现有的条件,对人的欲望进行一定的限制,以满足当前的需要。但实现欲望是目的,限制只是手段。所以,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这种限制应该及时解除,以满足人的欲望。
有人说,原始社会是最先进的社会,在那样的制度之下,人类共同劳动、共同消费且没有剥削,人与人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利益冲突。所以,原始社会不需要任何强制手段,适当的武装也只是为了对抗外界部落的入侵。部落里没有警察和规则,大家自由而平等,男人和女人拥有同样的社会地位。而到了奴隶社会,杀戮出现,制度的森严限制了人们的自由。因此,有不少人认为,回到原始社会才是走向幸福的唯一途径。
事实真的如此吗?当然不是。从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来看,奴隶制是有必要的,它比原始社会非但没有退步,反而是一次巨大的进步。
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中的部落和氏族都是分散的,力量不集中,也没有统一的组织和领导,各部落之间也没有建立起必要的联系、推选出一个共同的领袖。正因如此,人们在遇到像洪水这样大的灾害时,难以有效调动大家做好防御,也无法组织人们进行大规模的建设和生产,极大地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而到了奴隶社会,原来的氏族部落被国家代替。国家就像是一个由成千上百个部落组成的集合体,有利于将人们组织起来,完成大规模的建设活动,如兴修水利,建设城市等,从而使生产力得到显著提高。
在奴隶社会,虽然奴隶要给奴隶主当牛做马,做尽下贱之事,但在原始社会,战俘是要被杀掉的。当奴隶与被杀孰轻孰重,我们一看便知。但是,这个时代的人的认知水平只是较原始社会高出一些,总体来说还是相当低下,要想让人们自觉服从管理根本不可能,所以才出现了暴力统治。不过,奴隶社会的人在道德上并没有对欲望进行约束,闲暇之余,男男女女经常聚在一起赤裸着身体跳舞和做游戏。
到了奴隶社会后期,出现了大规模的奴隶起义事件,古罗马帝国的斯巴达克起义最具有代表性。很快,奴隶们摆脱了束缚,获得了人身自由,从奴隶变成了农民,人类开始步入封建社会。封建社会的统治者吸取了奴隶社会后期动荡的教训,认为奴隶主无休止的纵欲才是其灭亡的根本原因。于是,他们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从思想和道德方面教育人民,从而加固了社会的稳定。
禁欲主义是封建社会代表思想,但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禁欲主义逐渐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人道主义与利己主义成为了基本原则。与封建社会相比,资本主义对人的欲望的限制范围大大缩小了。在制度方面,法制的作用开始显现,人民的人身、财产和自由等方面则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总之,资本主义社会是目前最为先进的社会制度,资产阶级也第一次公开地把自由和平等列为人权的一部分,并为人性的解放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