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痕迹理论:记住到遗忘间发生了什么
有记忆就会有回忆,而那些难以被回忆起来的则统称为遗忘。那么从记住到遗忘之间到底要经过多少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我们的大脑又经历了什么呢?相信这是令很多人困惑已久的问题。不仅如此,有的人还会问:是什么干扰了我的记忆?我对某样东西、某个人或某件事的印象为什么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我在什么环境下更容易回忆起往事,又在什么情形中更容易遗忘它们呢?如果我学会了某项技能,却暂时用不上它,那我会将它忘记以至于用到的时候需要重新学习吗?这些问题都与记忆有关,也与我们的痕迹理论有关,当我们将记忆还原为大脑中的痕迹,这些痕迹聚集或分离、分解或消亡的过程也就代表了我们回忆和遗忘的过程。要想对上述问题作出回答,就必须对痕迹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
1.痕迹系统的青睐准则——与众不同
迄今为止,我们提出的种种与痕迹相关的理论都在试图用痕迹解释有机体的记忆。现在我们可以选取有机体的记忆中最具代表性的两种活动,借以探讨痕迹在其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在这方面,前苏联著名心理学家冯·雷斯托夫关于回忆与再认的实验非常具有代表性。
实验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对无意义音节的学习,二是倒摄抑制,三是前摄抑制,下面我们主要对第一部分进行解析。
对绝大多数人而言,学习无意义音节都会使他们感到困难,并产生烦躁的情绪。有意义的音节之间似乎存在某种“桥梁”,能够让我们在连续性的作用下认识到它们的含义,而无意义的音节则缺少这种“桥梁”,以致于我们无法判断其具体的含义。但是冯·雷斯托夫认为,这种“桥梁”并非音节有意义与否的决定性因素,它只是影响因素之一,但并不是惟一。
在研究空间组织的时候,我曾经提出过空间接近性对组织有所影响这一论断,既然我们已经证明了空间组织与时间组织的相似性,那么将该论断应用于时间组织是明智的。事实上冯·雷斯托夫业已证明了这种假设,即心理学中一系列标准的无意义音节具有同质性,而且这种同质性才是使得它们难以被理解的深层原因,它的存在干扰了有机体的记忆活动。这种同质性产生于痕迹过程之中,并形成了庞大的痕迹系统,使得个别独立的痕迹被同化,不再具有个性。也就是说,现在对于学习无意义音节会使人感到困难这一问题的解释,已经被转化为对痕迹活动的解释。
让我们一起看一下冯·雷斯托夫的实验过程:实验由不同的系列组成,而每个系列包含8对项目,其中4对由同样的材料组成,如无意义音节、字母、几何图形等,另外4对的组成材料则各不相同。在第一个系列中,4对无意义音节是与其他材料组成的对子相结合的,而在第二个系列中,4个对子由几何图形组成,其他材料则出现在另一个对子里。实验者要求被试者读这些项目两遍或者三遍,并且记住这些系列。实验共有5组,每组由5个系列组成,对应5种不同的材料,每一组由4~5名被试者参与,一共有22名被试者。
在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之后,实验者采用配对联想的方法对被试者进行测试,下表提供了被试者在各组实验中对不同材料的“命中”数,其中材料分为“重复出现的(R)”和“孤立的(I)”两种,百分比则代表着实际命中数与可能命中数之间的比率。
从冯·雷斯托夫的实验数据中不难看出,被试者所回答的正确答案中有41%源自那些音节,而那些音节中又有69%源于只包含一个音节对子的系列。这就意味着,比起重复出现的材料来说,孤立的材料更容易被记住。更进一步说,当我们进行配对联想的时候,如果某种材料处于孤立状态,那么它将比重复出现的材料更容易被我们正确地回忆。这就证明重复出现的材料与孤立的材料之间的差异性是巨大的,如果我们把这种差异扩大,那么所得到的效果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强。
我们再来看一个实验,该实验有12名被试者,实验材料有三种:音节、几何图形、数字,这三者之一在对子中经常出现,而另外两者则在一个对子中出现,我们现在只需要来看实验的命中率,如下表:
新的实验再次验证了我们的假设,即在同一个系列中孤立的材料更具记忆方面的优势。这些实验结果有力地证明了同质性效应对学习无意义音节的干扰,也就是说,如果项目的痕迹形成了一定的系统且系统内部相互联结,那么组成该系统的部分之间就会产生影响,其中具有同质性的序列会剥夺个别痕迹,并形成一种抗力,使它无法正常保持一定的状态。这一结论在冯·雷斯托夫的再认实验中同样得到了证明。
那么究竟是痕迹活动中的何种过程造成了这样的结果呢?我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对“孤立”作出明确的界定。我对“孤立”有以下两种理解:其一,一个系列中的某个成分与其他成分不同,而不管其他成分之间有怎样的不同;其二,这个系列中的某个成分比其他成分之间体现出的不同还要更加不同。这两种理解可以用以下方式形象的表示出来:
冯·雷斯托夫的论文中也有类似的表述,如下一页的图,在第一行中没有哪个图形显得特别与众不同,第二行则不然,我们一眼就能看出第三个图形与其他图形的差别。这是因为在第二行中除了第三个图形之外的其他图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致性,没有哪个图形在其中特别突出,而在第一行中,同样的第三个图形与其他图形之间并没有什么显著的差别,所有这些图形都不具备任何相似的方面。第二行除了第三个图形之外的图形形成了一种群集,而第一行的图形则没有形成任何群集,群集的形成使得群集中成员的个性被抹灭,于是更加突出了那个与众不同的存在。促使这种群集形成的力量就是空间组织的相似性。
当然,无论是哪种实验中,被试者都不可能预先知道哪个成分是被孤立的,他们也就不可能在知觉上知道何种成分应当被孤立,所以对有机体的回忆发挥作用的只能是痕迹系统,且痕迹系统与知觉系统同样遵循着组织定律。此外,冯·雷斯托夫还证明了如果产生痕迹的兴奋之间存在时间间隔,这些痕迹也能形成群集,即具有相似性的痕迹形成群集不需要太过接近,这一点值得我们注意。
2.痕迹变化:那些褪色的记忆画卷
我们已经用诸多现象或实验说明了痕迹系统对于记忆的重要作用,但即便如此,我们仍未对痕迹的变化展开研究。事实上,有机体的记忆会随着时间而发生改变,正如德国著名心理学家沃尔夫所说的:“并非所有被我们所察觉到的东西都能一直保留在记忆之中,而留在记忆中的那些东西也不是恒久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们也会变得模糊,就像石壁上的画一样。”
那么我们该如何检测有机体记忆的变化,或者说是痕迹状态的变化呢?值得庆幸的是,沃尔夫不仅引出了这样的疑问,还提出了切实有效的实验方法,即利用再现中发生的偏离现象来揭示痕迹的变化。他的研究还引发了其他心理学家进行类似的研究,比如美国实验心理学家詹姆斯·吉布森、现代个性心理学创始人之一戈登·威拉德·奥尔波特和著名心理学家帕金斯等,下面我们将分别阐述他们的实验过程并进行分析。
(1)沃尔夫再现与再认的时间“骗局”
在沃尔夫的实验中,共包含26个图形,有的由线条组成,有的由点组成,它们都被画在8×10平方厘米的白色卡片上,最大尺寸不超过7厘米。实验共有6名被试者,实验者按批次将图形出示给被试者,每次展示的时间在5~10秒之间,越简单的图形展示时间越短。在开始的6次展示中,实验者仅给出两种不同的图形,而在接下来的展示中则增加至四种,但是,图形的出示并没有一定的系列规律,只是一个接着一个呈现在被试者面前。被试者被要求仔细观看图形并在一定时间间隔之后进行再现,起初是间隔30秒,而后是24小时、一星期,最后延长到两周至两个月不等。
与其他两人的实验最为不同的是,沃尔夫的实验目的虽然是通过被试者再现中的偏离来揭示痕迹的变化,但他同时也引入了一部分关于再认的过程。在实验中,距沃尔夫向被试者出示实验材料一周之后,他再次向被试者出示了这些图形的某一部分,并要求被试者利用它们补全整个图形,“如果你们认为有必要的话,也可以不完全按照已经给出的部分来画。”沃尔夫这样对被试者说道。实际上他改动了其中的14种图形,而这些改动在绝大多数情况中都没有被被试者辨认出来。左右两幅图清晰地展现出了这种实验结果,实线代表原始图形和本次试验中最新展示出的部分,虚线则代表被试者最终画出的图样。
(2)奥尔波特两种图形的时间战术
与沃尔夫实验的不同之处在于,奥尔波特仅使用了两种图形,分别是无顶端的金字塔和希腊钥匙,它们并排出现在同一张尺寸较小的卡片上被展示给被试者,展示时间固定为10秒钟。被试者包含350名儿童,平均年龄为11岁。在观看这些图形之后,被试者被要求分三次对它们进行再现:展示时间结束后立刻再现;两星期后再现;四个月后再现。
(3)帕金斯相对宽松的图形再现
帕金斯所使用的实验材料与沃尔夫和奥尔波特又有不同:他选取了两组材料,由五张图片组成,它们都被画在大幅卡片上。被试者是两组成年人,每组20人,实验者一个接一个地出示这些图形,要求被试者仔细观看并进行再现。第一次再现是在实验者展示图形20秒之后,第二次是在1天后,接下来3天后、6天后、7天后、14天后、19天后,被试者都被要求对测试图形进行再现。
最后我再补充一点,沃尔夫和奥尔波特在要求被试者进行再现时,都希望他们更多地使用视觉意象来表述,而帕金斯则不同,他只要求被试者尽可能进行正确的再现。
现在我们开始对以上三位研究者的实验进行综合分析,显而易见的是,他们的实验计划是一致的,尽管其所使用的实验材料,即出示给被试者的图形不一样。其中沃尔夫的实验虽然引入了再认的过程,但我认为这并不会对实验结果构成影响。相反,如果同样的定律对于再认和再现都能起到一定作用,我们从实验结果中得到的结论将在无形当中被强化。
现在已经确定,再现发生的地点与已经存在的痕迹有所不同,相对于已有的痕迹而言,它是受到某些痕迹影响的一种新兴奋,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被试者大脑中在实验者第一次出示图形时所留下的兴奋痕迹并不一定是影响再现的惟一因素。不过这些旧有的痕迹系统所具有的影响力必然是明确且占优势的。再现中产生的变化存在着一定方向,而这种变化方向就与原始痕迹变化的方向一致。假设被试者每次进行再现时都会发生偏离,那么后一种偏离的方向就会与前一种偏离相一致。
据此来说,在被试者的再现当中,每种图形绝不可能按照同一种方式发生变化,那么决定其变化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在我看来是图形本身。也就是说,无论实验者选择的是哪种图形,它所经历的变化都是由它本身来决定的。这取决于行为环境不同的图形具有不同的特性,于是那些组成图形的线条可能变得更长或更短、更笔直或更弯曲……
像图形这种被我们观察到的形式都属于组织的产物,是由一种实际发生作用的力量来维持的,这些力量会在不同程度上得到平衡。但是,实验者所给出的图形几乎都是不规则的,在这样的图形当中,组织内部的力量会与外部力量发生冲突,应力也就随之产生。如果痕迹的动力模式不变,这种应力便会将它笼罩在内,那么痕迹的变化就受到了痕迹系统内部应力分布的影响,即最终建立在被试者最初所见到的图形形式之上。如果这个解释是正确的,那么被试者的再现中出现的变化就能够反映出痕迹系统当中的应力,并进一步反映了可见形式中的应力;反之,由于可见形式的特征受到应力的影响,就决定着再现中发生的种种变化。
帕金斯在总结实验结果时说道:“我们对实验数据做了详尽的考查,显然可以看出,再现中发生的一切变化都趋向某种平衡或者说对称的模式。”奥尔波特也阐述了类似的观点,他说:“可以看出,在实验结果中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就是图形都倾向于一种对称的变化。”而沃尔夫则说:“将被试者的再现与原图形对比会发现,再现的偏离明显带有某种均匀性倾向,即通过削弱图形的部分特性来让图形变得更对称、更柔和。在我统计的大约400个例子中只有8个与这种趋向不符,而在这8个例子中,有6个没有产生任何再现,或者只产生了无效的图形,也就是说不能被再认。”
毋庸置疑,我们关于痕迹变化的假设是正确的,变化在痕迹系统固有应力的影响之下产生,其方向也由此被决定。我们可以看到无处不在的组织力量在痕迹的变化上起到的强大作用,并为其提供一种指向性。
3.深度剖析:记忆存在的自证“法门”
时间单位、回忆、再认与再现,这些都是曾被我们讨论过的内容,尽管我们已经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问题,并不断验证了我们的假设、丰富着我们的理论,但仍不能够用痕迹理论解释一切记忆功能。为此,我们依然要继续发掘新的问题,并寻求实验证据,以进行新的探讨。
事实上,记忆要证明其自身的存在,不仅仅会采用诸如回忆、再现、再认等方式,与这三种功能截然不同的是记忆在技能的获得中所发挥的作用,譬如学习打字。这种不同具体体现在哪些地方呢?当我回忆先前的生活体验,或对眼前的物体进行再认,又或者对过去看到的事件进行再现之时,我过往的体验都包含在往事的“数据”当中,以特定的方式呈现出来。就像一首乐曲,其后面的曲调跟着前面的曲调,并与前面的曲调保持明确的动力关系。
然而获得性技能却表现出和它们不同的过程:如果我现在用电脑键盘打一封邮件,在我打字的过程中,是不必回溯以前打字的经验的,而且我每开始一段新的打字经历,都要比以往的每一次更加轻松和完美。尽管这样新的经历与以前我笨拙地驱使自己的手指敲击键盘的经历有一定关系,但这种关系并不会在经验或行为上展示出来。我掌握了打字的技能,并不代表着我掌握的是录入某篇特定文章的技能,而是录入任意一篇我所见到的文章的技能,也就是说,我能够自如地把自己掌握的技能运用于新的任务。很显然,在这种情形下,此类过程与过去的关系并不像回忆或者再认一样,它所体现出的特定性要比回忆或者再认少得多。正如英国实验心理学代表人物弗雷德里克·巴特莱特所说的那样,一位训练有素的网球运动员不是通过对少数特定动作的记忆来完成比赛,而是能够在不断变化的比赛情境中找出最合适的角度来击打网球。
接下来我们通过一张图片来进一步分析:右图描绘了一张脸,当我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它只不过是一堆乱七八糟的线条,但是一经提醒或经过仔细梳理之后,就会发现这张图所呈现的是一个胖老头的形象。在我记住这个形象之后再看到这张图,我就不再需要任何反应时间而能够立刻辨认出胖老头的样子。又或者,即使我看到的只是粗略的示意图,而不是原图的确切再现,我同样也能认出这张脸。
这个例子说明,一幅初次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图形如果有着混乱的线条,就会给我们留下混乱的印象,而当我们将这种混乱理清,使之拥有良好的组织构造之后,原先混乱的印象就会被清晰的图形所取代。当我们第二次、第三次看到同样的图形或者相似的图形之后,这种拥有良好组织状态的印象就会立刻出现,而不必再经历混乱的重组。也就是说,比起混乱过程留下的痕迹,拥有良好组织过程的痕迹更容易被我们记住,在我们的大脑中,它有着更高的“生存价值”。
那么这是由于痕迹的哪方面特性导致的呢?痕迹与其他痕迹之间存在交流与联结的过程,在这种过程中会产生力,而极度不稳定的痕迹结构容易被这种力摧毁。混乱的图形就属于这种不稳定的痕迹结构,它没有明确的边界,就不能很好地达到统一,内部稳定性自然也就很低,因此,当外部的力量出现时,它并没有足够的力量来抵御,于是走向分崩离析便成了自然而然的结局。这一原则在沃尔夫等人的实验中也能体现出来,即痕迹倾向于从不稳定的形式向稳定的形式转变,以保持自身的稳定性与平衡性。冯·雷斯托夫也曾提到过类似的观点,即清晰度较差的痕迹结构不会长久地保持下去,而是会发生退化。正如一系列无意义的音节那样,这个系列越是混乱,清晰度就越差,也就越难以被记住,但是其中的孤立成分却恰恰因为自身的孤立状态而拥有较强的清晰度和稳定性,于是相对容易被记住。
下面我们再来看第二个例子,即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卡尔·达伦巴哈与其他研究者在1929年共同进行的实验。在实验的第一阶段中,被试者只有一名6岁的小男孩,达伦巴哈先是问他“相反”的意思,然后要求他分别说出“好”和“大”的反义词。对此,被试男孩的回答是“男孩”和“男人”,显然这是全部错误的。而后达伦巴哈告诉了被试男孩正确的答案,并挑选了另外一些词汇来让他举出反义词,如“黑”“胖”“长”“少”等等,这一次被试男孩的回答全部正确。后来在实验的第二阶段中,达伦巴哈及与他共同开展研究的伙伴又将实验扩展到100名儿童身上,实验结果与上述个例相同。
被试儿童在理解了“反义词”的含义之后,能够回答出先前无法正确回答的问题,也就是说,特定的理解过程使得他们能够完成先前所不能完成的事情。在我看来,这种理解过程所留下的痕迹改变了儿童的大脑,从而改变了他们的行为。正如那张胖老头的图像一样,具有某种特征的痕迹过程决定了新过程的诞生。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讨论了三种情况:获得性技能的学习、知觉与关系思维。它们既与回忆、再现和再认不同,又似乎存在着某种相通之处。我可以这样说,在这些情形中,新的行为发生在一个由先前的经验所决定的场内,也就是说这个场布满了先前过程所留下来的痕迹。知觉运动的方向由环境场决定,如果环境场处于直线形的框架之内,运动就是直线形的;如果环境场处于曲线形的框架之内,运动的方向就会变成曲线形。当然,无论在何种过程中,对我们的知觉过程产生影响的都是知觉场。不过也有一些证据表明,痕迹场对知觉过程也会产生影响。
德国著名的自我心理学家海因茨·哈特曼曾经做过这样一个实验,足以为我们提供相关的证据。在实验过程中,他为被试者相继展示如上图左侧a部分那样的特殊三角形和圆形,它们二者的展示时间相同,时间间隔为8.5:20。接着,当后者约为155毫秒的时候,被试者观察到的图形就不再是图中a部分那样的简单叠加:“三角形出现又消失,而后一个梨形出现了,或者说那个形状就像是三叶苜蓿的叶片一样。”也就是图中的b部分。很显然,这个“梨形”的上半部分所呈现出的那两处凹痕是与a图中那个特殊三角形的两个角相对应的。由此可见,在圆形的刺激之下产生的形状必然处于特殊三角形的痕迹场之中。
通过以上种种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痕迹的本质在于能够产生某种场条件,这种场影响了新近的痕迹系统,使得在该条件下有些组织更容易发生,而这种条件存在的根本原因则是痕迹过程产生的原始动力。我们所能发现的一切有关痕迹理论的问题,都可以转化为有关场组织的问题,并得到解答。
4.“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联结
我们已经在不涉及自我系统的情况下讨论了很多关于痕迹的问题,然而自我系统却是我们不可忽略、不可回避的存在,下面我们便将就此展开探讨,研究痕迹系统与自我系统之间的复杂联结。
首先将痕迹与自我联系起来的是巴特莱特,但他的具体理论又是从英国著名心理学家亨利·海德关于大脑损伤的理论中泛化而来,所以我们有必要先来回顾一下亨利·海德爵士的经典理论,它因为牵扯到医学与生物学而显得有些复杂,所幸我们无需深入理解其中的原理,只需要注意到相关的概念。
大脑损伤给人带来的消极影响无疑是巨大的,患者的随意运动与被动运动都可能因此遭到破坏,对姿势的理解也会受到某种程度的损害,甚至可能丧失身体表面触觉的定位功能。“我知道自己的手指上被触碰的确切位置在哪里,而且我也能叫出它的名字,但是我无法感知到我被触碰的那一部分肢体所在的位置。”一位患者曾这样对海德描述自己的感受。
海德认为,个体对于姿势的直接感觉应当与“先于这种感觉的某些东西”联系起来,否则便无法准确判断肢体所在的位置。也就是说,某种变化是在意识当中被首先唤起,并且与个体在生理层面产生的倾向互相联系起来,由此引发了姿势的变化。他以此作为标准来衡量后续一切的姿势变化,并将其命名为“模式”,即一种随着位置的知觉变化而得以确定的自身状态,大脑受到损伤的患者之所以无法判断肢体的空间位置,就是因为这种“模式”的受损。
在我看来,海德的“模式”理论与我们的痕迹理论不无相似之处。并且,“模式”与痕迹还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在某种程度上它们都具有短暂性,以音乐曲调为例,一个没有什么音乐天赋、更不是音乐家、甚至对音乐并没有十分强烈爱好的人在听到一段旋律之后必然会很快地将其忘却,这种忘却意味着无法对其进行再现,即便再次听到也未必能够对它进行再认。这就说明这段旋律留下的痕迹具有短暂性,即使该痕迹不会迅速消失,也没有能力提供充足的后效。“模式”与之相似,一个人难以再现或再认出他做过的姿势,即使这些姿势就发生在五分钟之内。我认为导致这种短暂性的原因是相同的,即新的“模式”或痕迹取代了旧的,而旧的“模式”或痕迹便因为不必也不能再产生影响而逐渐消亡。
从以上有关“模式”的描述中不难看出,海德倾向于将这个术语局限于人体姿势这个单一的方面,但巴特莱特却倾向于给它一个更为广泛的定义:“我更愿意将这种‘模式’理解为一种组织,它携带着过去所有的经验,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而出现,并在有机体的反应中发挥作用。”显然,巴特莱特的解释离我们的痕迹理论又近了一步。对此他还有更深入的表述:“有机体的记忆机制也处于这种‘模式’的组织之下,并且能够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激发。从根本上来说,这种组织依靠的是记忆与兴趣、欲望乃至本能的相互作用。”
虽然巴特莱特反对假设性“自我”的存在——因为他认为那是捉摸不定的——但是毫无疑问,兴趣、欲望、本能等这些特殊的存在都属于自我的范畴,而自我又是有机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像巴特莱特所说的那样——对记忆负责,于是痕迹与自我之间的联系在此展露无遗。但在我看来巴特莱特的理论仍旧存在一点疏漏,即没有对自我痕迹系统与环境痕迹系统之间进行区分,而我们必须对此进行补充。
自我与环境是两个不同的亚系统,在某种程度上它们无疑是相互独立的,但与此同时它们之间又存在着相互作用。既然在兴奋场中包含着自我与环境两个亚系统,那么由兴奋场所产生的痕迹场自然也不例外,并且它们之间同样存在一种动力联结。自我的改变会在环境系统中相应地引起变化,环境的改变亦然。但自我与环境之间存在的这种相互关系并不是对等的,也就是说,它们中的一个对另一个的影响要更大一些。至于究竟是谁的影响占据着主要地位,我认为答案应当是自我。在痕迹系统中,自我是与环境共同发展的,有一部分痕迹被自我所接受,能够对自我的发展做出贡献,另一部分痕迹则不会被自我接受,于是就成为了场中的非自我部分,后者的一切变化都建立在前者之上,并受到前者的影响。
痕迹与自我的关系不仅仅是巴特莱特的设想,心理学家奥尔也对此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奥尔的实验宗旨是研究被试者的学习态度对其回忆的影响。在实验中,被试者被分为两组,一组需要记住的实验材料是一则故事,另一组则是6~10件物品。实验开始后,第一组被试者被告知他们将在第二天迎来测试,而第二组被试者得到的通知则是测试将发生在某个不确定的时间里。但事实上,第一组并没有在第二天如期迎来他们的测试,实验者宣布出现了某种不可抗力因素,因此测试被迫推迟,最终,两个组同时在4~8个星期后等到了测试的进行。实验结果表明,原先就被告知测试时间不定的第二组被试者对实验材料拥有更强烈的记忆欲望,并且能够更好地记住实验材料。不过,当第一组被试者得知测试将会延期且不一定在何时进行之后,他们与第二组被试者之间的差距就缩小了。
毋庸置疑,奥尔的这项实验具有高度的启示性,它首次将记忆与意动联系起来,并为我们研究痕迹与自我的关系提供了有力的证明。从他的实验可以看出,痕迹与自我之间的关系影响了痕迹系统的建立,确切来说,是被试者所确立的学习目的使得自我系统内部产生了一种应力,而这种应力同样也影响了痕迹系统。此外,痕迹系统与自我系统之间的应力对被试者的回忆也产生了影响,这是显而易见的。
5.痕迹说,遗忘也分不同种类
遗忘,是每个人都经历过的活动。正如很多生活中的心理学术语一样,它所指的是一个结果,而非一种过程。无论身处何时何地,只要你不能得到以往的经验,就可以称之为遗忘。
一般来说,人们往往按照以下两种方式来区分遗忘:一是我们原本能够记住,实际上却没有记住;二是我们实际上不能记住。我认为究其根本,遗忘也是痕迹变化的一种,确切地说,遗忘就是痕迹的不可得。产生这种不可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就是说,我们心理上的遗忘源于不同的过程。按照痕迹理论来看,其实遗忘就是有机体当前进行的过程无法与旧的痕迹系统发生交流或者融入旧的痕迹系统。那么我们就可以将上述两种不同的遗忘类型再进行更细致一些的划分:
(1)痕迹的消失
有机体进行某种活动的过程所留下的痕迹经过一段时间之后真的能够彻底消失、一如它从未形成过吗?我认为这是无法确定的,最起码目前没有任何可靠的实验能够为这种假设提供有力的证明。那么痕迹究竟会以何种方式“消失”呢?在我看来,转化能够充当一种合理的解释,也就是说,痕迹在转化的过程中失去了个性。而所谓的“消失”,则应该被视为这种转化达到的“顶点”。
那么这种转化的本质是什么呢?有的研究者认为,正如一块石碑上的凿痕经过风吹雨淋而逐渐剥落一样,痕迹也在承受着某种力量并且渐渐被破坏,而这种力量来源于有机体本身,它对每一个痕迹都会独立地展开冲击。然而根据我们现有的认知,既找不出有效的证据来证明,也没有任何理由去驳斥。不过,我认为这种假设的出发点是正确的,也就是说,我认为的确存在一种力量促使痕迹逐渐被破坏,但这种力量不是来源于有机体,而是源于痕迹本身的特性和内部结构,以及与其他痕迹系统之间的动力联结。
回想一下那个由混乱的线条组成的胖老头形象吧。我们说过,混乱过程的痕迹比起拥有良好组织过程的痕迹来说具有更低的“生存价值”,如果某种图形的统一性非常弱,它所产生的痕迹就很有可能被逐渐分解直至完全消失。事实上,因为有机体的行为场不可能总是组织有序,它总会包含着混乱的部分,所以很多有机体曾经获取过的经验就会随着这种痕迹的分解而被遗忘。不过,当我们已经在混乱的线条中发现了胖老头这一形象的存在之后,最初的混乱似乎已经不复存在了,那么此时胖老头的这张脸给我们留下的痕迹是否仍与之前混乱的印象有关呢?很遗憾,我们无法设计出科学的实验来为这个问题提供正确的解答。但有一种可能性的存在是合理的,即新形象的重组干扰了旧图形的回忆。
举例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你的家乡面临重建,而你不得不因此搬离这片区域另寻他处定居,多年之后故地重游,你也许能够记起这里曾经有过一栋与眼前建筑物并不一样的楼宇,但是要回忆起这幢楼以前的样子或者你在这里生活时的某些场景就十分困难了。由此可见,旧的痕迹没有完全消失,否则你将不会有任何关于旧楼或者旧街道的零星印象,但是这种旧的痕迹必然会受到新知觉的影响,以至于你无法回忆起旧楼的具体样貌,抑或漫步于旧街道时曾见过什么样的人。一言以蔽之,就是旧有的痕迹已经让位给了新的痕迹。
总的来说,上述两个例子说明了两种不同痕迹的转化过程,一是痕迹的自主性破坏,二是痕迹的非自主性破坏。前者是由于痕迹系统内部缺乏一致性,而后者则是由于旧有的痕迹系统与新的知觉过程产生了交流。接下来我还想补充另一种情况,那就是旧有痕迹系统与其他痕迹产生交流而发生了非自主性破坏。事实上,冯·雷斯托夫所研究的痕迹群集现象就已经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即一个身处庞大群集的独立痕迹由于个性被抹灭而消失。
我们在每晚上床睡觉之前都会锁上家门,并且在关灯之前例行检查一下门是否真的锁好了。当我们躺到床上时,“检查完家门已经锁好了”这件事所留下来的痕迹仍然保持着,但是它很快就会融入到庞大且具有良好一致性的痕迹群集当中去,并很快失去自己的个性和独立性,最终走向消失。
针对上述结论,有的心理学家指出,遗忘能够帮助我们达到某种平衡,也许是有利与不利之间的平衡,也许是获益与未获益之间的平衡,总之这类遗忘由于其自身的特性而成为必要的。这种观点不无道理,但我认为也是因人、因事而异的。
(2)痕迹无法对当前过程产生影响
一般来说,对这类情形的理解不会存在太大的障碍,痕迹无法对当前过程产生影响,也就是说痕迹在此时此刻是不可得的。但是我发现很少有研究者会去调查这其中的原因,也就是说,是什么阻止了痕迹对当前的过程产生影响呢?
我们已经证明,痕迹系统与自我系统之间存在着特定的联结,正是这种联结使得痕迹具有可得性。按照常理,一个小时之前听过的名字绝不会比三天之前听过的名字难以回忆,也就是说,时间是影响痕迹可得性的因素之一。那么我就可以这样认为:处于同一个时间层面的痕迹系统与自我系统是互相联结的,这种联结无疑十分紧密,而在时间顺序上处于“后来者”层面的自我则远离了前面的痕迹。这就能够解释为什么最近发生的事情必然比很久之前发生的事情更容易被回忆起来。因为痕迹的来源越新,它与当前时间层面的自我距离就越近,这就意味着不会有太过强大的力量居于其中阻断它们的联结。此外,我们越是经常重复某件事,这件事就越容易出现在我们的回忆中,就像那些被我们重复背诵的课文。因此,如果一件事或者一个过程频繁发生,由此产生的痕迹就会随之聚集,于是痕迹系统不断发展,并能够与各个时间层面的自我产生交流,痕迹的可得性也就大大提高。
当然,除了时间因素之外,仍有许多其他因素在影响着痕迹与自我之间的复杂联结,譬如兴趣。一个与兴趣有关的过程往往是高强度的,而由此产生的痕迹与自我系统之间总会保持非常紧密的联系,并且经常受到青睐。在兴趣这个较为稳定的范畴里,新的痕迹与旧有的痕迹系统不断进行交流,从而使得整个痕迹系统不断扩展并趋于稳定。只要这种兴趣仍在继续,那么与之有关的痕迹系统就会一直发展下去,并获得与其他非自我的痕迹系统进行交流的可能性。然而一旦兴趣不复存在,这个庞大的痕迹系统就会开始解体,其中的某些部分有可能会与新的兴趣发生联系,而另一部分则有可能变得孤立,从而渐渐远离了当前时间层面的自我,直至丧失全部的可得性。
(3)当前过程无法与旧有痕迹系统交流
严格说来,前两种导致遗忘的原因都属于同一种情形,即我们原本能够记住但实际上却没有记住,而第三种原因则表现为我们实际上不能记住。对于前者而言,是痕迹本身的问题导致了遗忘,但对于后者而言却没有这么简单,当前过程无法与旧有痕迹系统交流实际上意味着其他的过程更容易与之交流,然而我们对这种交流所知甚少。
虽然我们对遗忘的三种情况进行了区分,但需要说明的是,每一种实际事例并不是相互排斥的,甚至有时候同时发生,并且互相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