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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安守本业 不入下流
【原文】
种田人,改习尘市生涯①,定为败路;
读书人,干与衙门词讼②,便入下流③。
【译文】
本来以种田为生的人,转而做起了生意,定会遭到失败;本来以读书为主业的人,参与包打官司,就让自己落入了微贱的地位。
【注释】
①尘市:原指城镇,此处泛指市场上的商业行为。
②干与:参与。衙门词讼:指替人打官司。词讼,官府的诉讼事务。
③下流:地位微贱。
【评析】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做事最忌朝三暮四、心猿意马,只有安于本分、恪尽职守,才会有所成就。在过去的农业社会,只要家里有一亩田,总还可以衣食无缺,不同于商场的钻营,得失差别甚大。一个种田的,一不明商场利害,二不解人情世故,三没有社会关系,若不专心务农,而与人在商场上争名逐利,常是失败的居多,搞不好还要变卖祖产,走上穷徒末路。
传统社会认为,读书人不落下俗,做到知书达理,才是其本分。读书人讲的是“明是非”“辨义理”,而衙门讼师则是以犀利的言辞、巧辩的口舌,为人争取胜诉。因“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所以并不分辨是非黑白,只是卖弄口舌,图取利益。这些均有违圣贤之教,所以作者认为这不是读书人该做的事,读书人应当知道如何持守自己的节操,去感化众人,进而使民无争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