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溪心法附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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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病目谨依《丹溪心法》之旧,凡有增入者,注“新增”二字以别之,其间以门而分者,庶见病机之同也。

各证首具丹溪正法正方,依程用光考索[1]精确,为医门万世之规矩、准绳者也。

附诸贤论庶见病之源流,治之方法也不能悉载,其间有阙者,君子宜于《玉机微义》求之。

附脉理庶知病之阴阳、表里、虚实、寒热之情也,亦不能悉载,其间有阙者,宜于《脉经》《脉诀》求之。

附诸方以辅丹溪所不及,其间以类而聚者,庶见治法之异也。然方书汗牛充栋,不胜其多,姑取不违于理者列载于上,以待君子采择焉。

王节斋《明医杂著》方论取附于各证之下,盖节斋深得丹溪之旨,故备载以俟参考焉。

病证欠发明处,药方有疑难处,予缀[2]俗说以通之,有“广按”二字别之,倘有差谬,后之君子幸赐教焉。

丹溪《本草衍义补遗》虽另成一书,然陕板、蜀板、闽板《丹溪心法》咸载之,程用光重订《丹溪心法》而徽板乃削去之,反不为美,今仍取载书首,使人获见丹溪用药之旨也。


[1]考索:考查探究。清·黄宗羲《与陈介眉庶常书》:“王应麟欲举是科,乃于制度典故考索殆遍。”

[2]缀(zhuì坠):著作,组织文字以成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