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病因学说及其发展
草园学记:文章作者认为,中医病因学说是无数医家临床观察、实践的智慧总结。与其他学科和理论一样,它不是一成不变的,也应该与时俱进。作者指出了中医病因学说的局限性,如对环境污染、偏嗜吸烟、药邪、病理产物等都缺乏有效的整合与吸纳。如何使中医病因学说与时俱进,值得我们从临床与理论上去思考。
一、引言
中医病因学说是中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医学发展史中,病因学说走过了漫长的历程。西周草创,疾病的原因被归于非自然的因素。《左传·昭公元年》记载医生将疾病的发生归于自然的“六气”,这是医学的可喜进步。《五十二病方》的成书年代虽然尚难确定,但大致应在战国,其中能够确定病因的主要是伤科疾患,如“蛇噬人”等,而对更多疾病的原因仍缺少明确的记载。《素问·疏五过论》说:“凡欲诊病者,必问饮食居处,暴乐暴苦。”这仍处于相对直观的层面。《素问·太阴阳明论》说:“阳受风气,阴受湿气。”这已是理论认识的层面。《金匮要略》在此基础上做了进一步总结,张仲景说:“千般疢难,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外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宋代陈言在《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中加以改造,以七情为内因,以六淫为外因,以饮食虫兽金刃等为不内外因。“三因说”更加系统、精致,并一直影响至今。近年来,中医学术界综合了历代医家对病因分类的认识,将病因分为外感病因、内伤病因、病理产物性病因和其他病因四类,即六淫、疫气归属于外感病因,七情内伤、饮食失宜、劳逸过度归属于内伤病因,痰饮、瘀血、结石归属于病理产物性病因,外伤、寄生虫以及先天因素、医源药邪因素归属于其他病因。中医病因学说是在朴素的唯物论、辩证法思想指导下,在反复的临床观察、医疗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些都是中医病因学说的精华所在。但随着临床实践的变化和现代科学、医学的发展,中医的病因学说也必须有所发展,以下就谈一谈我们的认识。
二、中医病因学说面临的新问题
(一)环境污染
在现代医疗实践中,中医病因学说已经不能全面地概括像环境污染这样一个新的重要的致病因素。环境污染作为致病因素既不等同于外感六淫、疫疠,更不是内伤七情、饮食劳倦。环境污染是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它引发的疾病往往是灾难性的、大规模的,并具有症状复杂、病情异常、变化多端等特点。环境污染包括空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造成污染的物质很多,如放射性物质、光、电、粉尘、废气、毒气、废水、石油、农药、化肥、煤烟、噪声以及其他化学物质等。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疾病十分复杂,如原子病、噪声疾病以及职业病、癌症、皮肤病、神经系统病等。目前,在大多数情况下,环境污染致病是不可抗拒的,与人体的抗病能力——正气往往关系不大,“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的概念已经被突破。其发病往往又是集体性的,甚至是大规模的,可以表现为内科、外科、妇科或多种综合科病变。环境污染可以立即致人死亡,也可以终生使人不愈。总之,它能导致人体气血津液、五脏六腑、四肢百骸、五官九窍、皮肉筋脉发生十分复杂的病变。这些事实说明环境污染致病是影响非常广泛、后果非常严重的,因此中医科学如果对它置之不理是不应该的。
(二)偏嗜吸烟
烟草为辛温有毒之品,用之得当,可作药用。《本草纲目拾遗》曰:“金丝烟,可以祛湿发散。”张良宇曰:“水烟……食其气……宽中化积,去寒癖,但不宜多食。浙常山有面烟……凡老人五更咳嗽吐痰者,食之,嗽渐止,痰亦消……湖广有衡烟,……活血杀虫,可已虚劳。”如若用之不当,则成毒物,危害人身。张景岳云:“久服则肺焦……凡患咳嗽喉痛一切诸毒肺病皆忌之。”烟叶与其他中医病因一样,在病因与非病因之间具有相对性,在少量且合理使用时,可作药用,用以治病。但使用不当,长期过量吸食,则易“耗肺而焦皮毛”,“熏灼脏腑”,“壮火散气”。故吸烟无度,可致疾病。偏嗜吸烟就是指长期过量的吸烟。偏嗜吸烟最易耗肺伤津,临床常见肺燥津亏之病证,如面黄齿黑、胸痛咳嗽、少痰难咯、皮毛干枯等;易熏灼脏腑,伤胃损血如口干喜饮,饮食乏味而减少,吞咽困难,食后胸膈痞阻,甚则干呕呃逆,大便干结,舌心干或干绛,脉细数等,甚则胃脘隐隐作痛。
(三)病理产物
现代中医学将疾病过程中形成的病理产物在另一过程中成为疾病发生的原因称为致病因素。现代中医学将痰的病因特性归纳为病因多因性、隐匿性和因果性,从而帮助人们加深对痰的理解,更好地提高临床诊治痰证的水平。中医学认为,气、血、津液是人体的三大基本物质,三者郁滞分别形成气滞、瘀血、痰饮,成为三大致病因素,通过三者之间的比较,提出气滞是病因,补充了中医病因学说。
(四)药邪
“药邪”致病包括药物自身的毒邪和误用药物造成的药邪。张从正在《儒门事亲》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药邪”一词。但随着现代医学的进一步发展,药物研究的进一步加强,目前草药多系栽培并多使用农药及杀虫药,使得原本认为基本无毒副作用的药物被确定为有害药物,而假药或药物在制剂过程中出现纰漏等则直接导致药邪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我们认为,随着社会及科技的进步,药邪也应继续补充发展。
(五)体质
体质是人体生命过程中在先天禀赋和后天调养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形态结构、生理功能和心理状态方面综合的、相对稳定的固有特性。个体体质的形成主要由遗传因素决定,并与后天生长环境有密切关系。从体质与病因、发病的关系出发,不同个体的体质对环境变化的自我调节、适应能力,对疾病的耐受力、免疫水平,以及人体恢复能力等各不相同。具体地说,特殊的体质可使人体对某种或某些疾病产生易感性,患病之后又影响其病机的转变。就是说相同的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相同的致病因素,对于不同体质的人作用不同,或不发病,或发生“甲病”,或发生“乙病”。总之,疾病的发生与发展是在个体体质特点的基础上,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我们认为个体体质也是疾病的决定因素。
(六)遗传素质
遗传素质是通过某些遗传基因所传递的父母和种系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一些生理特点,它决定着人的形态特征以及机体内外器官的组织机构和功能,是儿童身心发展的物质前提,对人的成长起着重要作用。遗传性疾病指遗传因素导致结构的缺陷或异常,并表现为功能的欠缺或异常。人类受遗传的影响,天生易患某些疾病,对另一些疾病则具有抵抗能力。不过遗传因素在这方面的影响多大,我们仍未能精确评估。
(七)现代医学病因
自法国科学家巴斯德发现细菌,并确认了病原微生物是引起疾病的原因以来,西方医学一直倾向于“病因是指引起某一疾病发生的特定因素,是引起某种疾病发生必不可少的、决定性的、特异性因素”的病因学认识。所谓特定因素,主要是强调病因与疾病之间的特异性联系,即一种病因只能引起一种疾病,或者说一种疾病只能有一种原因。例如,结核杆菌可引起结核病,乙型肝炎病毒可引起乙型肝炎,免疫缺陷病毒可引起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以及维生素C缺乏可引起坏血病等。许多学者认为,中医病因理论应与现代医学充分结合,甚至把现代医学中的某些病因简单地纳入中医病因理论。但中医理论与现代医学理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体系,故我们认为不能这样简单地两者相加,而需要经过研究后进行归纳整理,并把相应的病因纳入相应的中医病因理论体系中。
三、结论
中医病因学说是无数医家临床观察、实践的智慧总结,但随着临床医疗实践的不断发展和对人体生理病理认识的不断深化,病因学说也应不断发展与完善,由此才会推动临床诊断、治疗及预防医学的发展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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