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的形势
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的核心问题,是提升执政党对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管控能力。近年来,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呈现出以下四个方面的态势。
(一)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总体态势表现为敌强我弱
这主要是由两个方面的因素导致的。
1.西方网络霸权难以撼动
国际舆论场中的西方霸权在网络空间依然存在,美国等西方国家丰富的网络资源和语言优势形成了压倒性的单向信息输出,网络信息不对称促成了西方话语意识形态的网络主导权。同时,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其掌握的关键技术与标准,高调宣扬“先占者主权”原则下的网络自由行动,为其信息战、网络战提供法理依据,在国际战略上已经建立起了一整套涵盖网络空间战略、法律、军事和技术保障的网络防控体系,不断巩固并改善其对全球网络空间事实上的绝对控制。一是网络的技术规则。互联网借以运行的一系列根本性技术规则是由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制定的。中国虽拥有顶级域名CN,但是这一域名分配却是由1998年成立的ICANN(互联网域名和地址管理机构)决定的。ICANN负责全球互联网IP地址的分配、顶级域名系统的管理等互联网国际管理事务。它虽名为非营利机构,但却改变不了其隶属于美国商务部的鲜明的政府背景。作为支持互联网运行的最核心技术结构根服务器来说,目前互联网只能容纳13台根服务器,其中有10台在美国,另外3台分别在瑞典、荷兰和日本。可以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中国将无法阻止美国把“.cn”从域名系统中删除,从而避免不了中国被排除在国际主干网之外的局面。二是网络的信息规则。互联网之所以能够成为全球共享的平台,其核心就在于信息的自由流动。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互联网信息流动规则的潜性政治要求,即各国政府不能人为地设置障碍来阻碍信息的自由流通。这就使得占据了全球1/4的IP资源的美国在信息的传播方面具有了道义与政治上的优势,表现出强势的单向度输出,进而使美国成为全球互联网的主要信息源。同时,由于互联网信息的通行用语为英语,这就使得西方发达国家的信息资源能够迅速流通,并为世界上使用英语的民众所接受,从而在客观上使西方发达国家在网络意识形态斗争方面具有极强的话语主导权。
2.我国国际舆论格局长期处于劣势
作为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长期以来一直是西方国家西化分化的主要对象,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渗透无处不在,“中国威胁论”“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军队国家化”的论调仍然甚嚣尘上,西方公众对我国的了解和认知依旧充满模糊和偏见。我国综合国力在不断提升,但受传媒国际影响力和传播理念的束缚,尚未出现能在国际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或媒体集团,对国际话语权的争夺也面临诸多掣肘,从而使我国对国际舆论的建构力和影响力不足,在意识形态斗争中的信息地位也不对称。
(二)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的力量表现为多样性分布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多元社会结构日益形成。中国社会转型的这一结构性特征使得社会阶层日益分化,利益诉求日益增强,从而使网上意识形态斗争的参与力量大大增加,其中既有国际反华势力的精心策划,又有受到国际反华势力支持的一部分组织的兴风作浪;既有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主动作为,又有社会民众的自发参与。就当前来看,网络意识形态的参与者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独立思考型的参与者。这部分民众具有一定的独立思考能力,在介入意识形态领域后能够因其独具个性的社会批判而产生相当程度的影响;二是就事论事型的参与者。这一类型的参与力量在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中往往只是针对某一具体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属于被动型参与,大多数网民就属于此种类型。但是,一旦意识形态斗争趋于尖锐化,后者的参与力量也可能迅速地由被动转为主动,从而成为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的主要力量。
(三)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的形式表现为复杂多样
具体来说,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的复杂多样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载体复杂多样。在媒介社会影响下,网络技术的发展融合了传统媒介与网络媒介,从而使“融媒体”成为网络的主要表现形式。这一特征决定了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的形式不再局限于单薄的文字与静止的图像,更多的是通过对音频、影像、图片、动画等形式的综合运用。二是内涵涉及广泛。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所涉及的内容包含了方方面面,其对象不仅包括宏观层面上某些群体对党和政府形象的肆意歪曲,也包括微观层面上其对国内社会现象的借题发挥。这部分舆论力量往往通过片面迎合国内外社会民众的心理来达到舆论宣传的目的,因而使得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的形式更加复杂。
(四)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的范围表现为无国界性
具体来说,在全球化的条件下,这一特征是由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的。一是技术规则的开放性。网络技术的开放性规则使得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具有了国际性。二是信息流通的迅捷性。互联网的运行带来了信息流通的迅捷性,而信息流通的迅捷性又使得意识形态斗争不可能再局限于一国的行政管辖范围,而具有了全球性的可能。三是意见表达的全球性。当国内事件被互联网逐步放大的时候,就不再是一件孤立的事件,而会立刻成为全球瞩目的国际事件。代表各种利益的意见表达群体开始借助互联网平台而使国内外势力联为一体。席卷中东诸国的“阿拉伯之春”就是一个明显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