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一、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设置
卫生部发布实施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需要逐步建立全肠道外营养药物和肿瘤化疗药物等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实行集中调配和供应。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和细则》4.5.2.4条“规范使用与管理肠道外营养疗法”中指出,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按处方(医嘱)由药学部门集中配制肠道外营养注射剂,符合注射剂配制GMP规范要求”。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医疗机构采用集中调配和供应静脉用药的,应当设置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PIVAS)。肠道外营养液和(或)危害药品静脉用药必须实行集中调配和供应。
三级医疗机构可根据本医疗机构需求、具备的客观条件来设置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规模及调配的药物品种。可以分别设置门急诊、住院部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来调配相应的静脉用药,也可以设置一个综合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同时调配门急诊及住院部的静脉用药,其中住院部的静脉用药可根据条件选择调配长期医嘱和(或)临时医嘱。可以根据场地大小及人员配备情况选择集中调配抗肿瘤化疗药物和全肠道外营养药物或调配本医疗机构所有的静脉用药。
理论上,大型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适用于1500张床位以上的三级医院:总面积为600~1000m2,洁净间面积为150~250m2,生物安全柜和水平层流操作台各15~20台。中型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适用于1000~1500张床位的三级医院:总面积为350~600m2,洁净间面积为100~150m2,生物安全柜和水平层流操作台各8~12台。小型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适用于500~1000张床位的三级或二级医院:总面积为200~500m2,洁净间面积为80~100m2,生物安全柜和水平层流操作台各6~10台。经济型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适用于500张床位以下的二级或二级以下医院:总面积为150~250m2,洁净间面积为60~100m2,生物安全柜和水平层流操作台共4~6台。若仅集中调配抗肿瘤化疗药物和全肠道外营养药物,可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规模。
二、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人员配备
(一)人员组成
大多数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人员主要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护理人员和工人。各类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药学人员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属于药学部门,因此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是该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负责人应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非药学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药学人员负责医生医嘱或处方用药合理性的药学审核,包括配伍禁忌、相互作用和稳定性等,监督管理药品储存条件、药品质量、药品数量等,记录各类相关数据、台账等。
2.护理人员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的各种临床用药混合调配工作都是由护士在病区操作完成的,故护士具有熟练的药物调配技术。为适应现状,《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第二章第六条也明确了“加药混合调配可由药学专业和(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即护士可在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从事调配工作。在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护理人员经药学培训合格后,掌握无菌调配基本常识,熟悉医院各类药物的基本理化特性和药理作用,能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进行加药调配操作。早期成立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为了充分节约人力成本,护理人员一般包括长期固定在静配中心的护理人员,以及从各个病区抽调协助调配的、在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临时参与加药调配2h左右的病区护理人员。
3.工勤人员
为节约人力成本,降低药学人员的工作强度,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一部分不涉及药学专业技能的工作可以由工勤人员来完成,例如将调配好的药品配送到所需部门、清洁打扫、药物拆包或拆零、工作间及用具的消毒等工作,因此工勤人员的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
(二)人员配备数量
住院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人员人数应根据各医疗机构的工作模式、工作时间、住院床位数、调配工作的覆盖量(门诊输液量、住院医嘱类型)以及具体的流程复杂程度来确定。早期药护人员混合的静配中心,一般1000张床位,满足正常工作时间输液的日调配量为3000份输液(包括长期医嘱与临时医嘱),可配备药学人员28名、护理人员12名、工勤人员12名;早晨集中冲配强度较大时可以临时从病区抽调护理人员25~30人帮忙,配完后即回病区。各医疗机构可根据本单位实际运作情况适当增减人员,若工作范围仅覆盖住院患者长期医嘱的,可减少人员;若工作时间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病区对住院患者临时医嘱配送时间有严格要求的则需增加人员。
另外,大部分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工作时间比较特殊,早晨6:00—9:00,下午12:00—14:00是仓内工作的两个高峰时间,而10:30—14:30为仓外工作的高峰时间,静配中心的人员配备应该根据工作性质进行合理的弹性排班以充分利用部门内人力资源。
1.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负责人
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组织管理和沟通能力,能独立工作,精通部门全部业务及临床专业知识。负责和指导部门全面工作,掌握并起草部门工作流程、岗位责任等工作制度,解决部门各类行政及药学专业问题。
2.审方药师
主管药师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精通部门业务及部分临床专业知识,能独立工作。负责审方,利用药学专业知识对临床医嘱或处方的合理性提出建议,并与临床医护人员做好协调工作。审方药师一般通过培训考核或者岗位竞聘产生。有些医院因受人力限制,将静配中心审方药师的重点审核内容限定为肠外营养药物和危害药品医嘱。为了提高审方工作的科学性,已有医院将审方药师独立于静配中心,药学部门单独成立审方小组,对全院片剂、针剂等全部药物医嘱进行综合审核,审核好的静脉药物医嘱再输入到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进行后续操作。
3.排药药师(士)
药学专业毕业,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精通部门药学业务,能独立工作。掌握部门操作流程,做好排药、复核、调配工作。
4.护士
护师以上职称,精通部门冲配药品流程及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做好分配给自己的工作,并配合药师工作。
5.护士长
主管护师以上职称,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独立工作,较精通部门业务,协助药学负责人做好部门工作,负责指导安排护士的各项工作。部分配备护理人员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由药学负责人承担这一工作,不再设护士长。而许多新成立的静配中心由于药学人员直接参与药物冲配,不再配备护理人员,因而也不再设立护士长岗位。
6.送药工人
初中及以上学历。在药学负责人、护士长的领导下,做好药品配送工作,要与各病房协调好,及时把需要的成品药送到病区,避免药品送错部门、避免遗失药品、避免与其他部门人员起争执。目前,有些医院将成品输液的配送直接外包给专业的后勤服务公司,如此合理分工,使得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日常工作更加有序。
7.内勤工人
初中及以上学历。在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药品拆包装、拆零工作,注意药品轻拿轻放,避免破损;认真打扫卫生,保持部门环境卫生;按照操作流程仔细清洗消毒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