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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前文选

小历史书写理论与方法的研究

钱茂伟

摘要:在历史研究与历史书写中,我们强调历史书写优先于历史研究;在大历史与小历史书写中,我们强调小历史书写优先于大历史书写。由小历史而大历史,人人都是历史学家,历史离我们并不遥远,历史就在我们身边。公民是历史的参与者,同时也是历史的书写者。历史系教授有责任组织小历史编纂活动,历史系大学生应成为小历史编纂的主力军与倡导者。由点而面,积极推广小历史编纂活动,形成小历史书写的社会风气。如果能做到人人有传,家家有谱,村村有志,小历史书写就会进入成熟时期。目前,只能算是发展初期。中国有着悠久的国史书写传统,今天则可以改造一下,将之推广为公民写史的传统。


由于各种原因,小历史书写尤其是平民历史的书写,是被我们这个国家、民族所忽视的。我国当然有传记、家谱、村志编纂的传统,然而没有“小历史”的说法。换言之,我们现有的传记、家谱、村志,多是着眼于“大历史”视野。这正是笔者不满意之处。身处当下时代,人人都是自己的历史学家,美国史家贝克的话,让我们的内心深切呼唤着小历史书写时代的早日到来。什么是小历史?小历史包括哪些?为什么要书写小历史?小历史书写产生的动力是什么?如何书写小历史?细检有关索引,发现学界对这个问题思考不足。近几年来,笔者一直关注小历史书写理论与方法的思考。通过四年的小历史书写活动的推广与实践,取得了一些可贵的经验。本文拟对小历史书写有关问题做一些学理的思考。

一、为什么要强调历史书写?

历史书写可以弥补历史研究的不足。

从史学实践活动来看,历史学实际可以分为历史书写、历史研究、历史理论三个层面。如果将历史理论归入哲学层面,则历史学真正要考虑的是历史书写与历史研究两大层面。李峰在《西周的政体:中国早期的官僚制度与国家·自序》(三联书店,2010年)中称“历史这一门学科其实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历史记述(historical documentation),另一部分则是历史研究(historical study)。”于此可见,历史研究不是历史学的全部,只是两大部分之一,仅有历史研究是不够的。从历史的与实际的产生程序来说,先有历史书写,后有历史研究,历史书写是最基本的层面。

近代以来,由于受科学研究的影响,历史学的发展出现科学化、专业化趋势,最为重视历史研究,而相对忽视历史书写,似乎历史书写是无师自通的,可有可无的。在大学的史学训练活动中,也只重视历史研究训练,只想培养历史研究者,而忽视历史书写者的训练。现在看来,这种侧重是不够的。历史书写与历史研究一样,都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的,都需要加以不断地训练。

从技术上来说,历史研究稍难,历史书写稍易。能够从事历史研究的人是少数,只有历史书写才有可能是大众的。历史书写,人人可做;但历史研究,只有一部分人会做。历史书写,可以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从而增加史学的实用性。

“历史书写”是西方学界提出的概念,实际涵盖了中文的“历史记录”与“历史编纂”的双重意义。这是一个容易引起混淆的概论。研究完成后写出来的专书,也可称为历史书写;如作为动词使用,可称为“书写历史”,那实际上是在实践或创造历史。不过,笔者所理解的“历史书写”,侧重历史的记录,中国传统的说法是“历史记注”。

从记录历史的手段来看,历史书写可以分为声音记录、图像记录、文字记录三大基本形式。声音记录可以保存人类的声音,图像记录可以保存人与事物的外貌,文字记录可以表达人的思想,记载人类的活动、人类的故事。三种方式,从发展历史来看,最初只有文本书写,后来逐步扩充为图像记录、声音记录。

历史为什么要文本化?文本化的优势是什么?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从广义上说,声音记录、图像记录、文字记录均可称为历史文本。“历史文本”对应的是“大脑记忆”与“口耳相传”,所以应从两者的比较中思考文本出现的背景与理由。文本的出现,说明人类已经意识到了大脑记忆的不足。大脑记忆与文本记忆的不同在于,大脑储存是未经整理的、混乱的记忆;文本是已经整理好的、有逻辑的记忆。大脑记忆是叠加性的、混合性的;而文本是线性的、平面的。大脑作为信息的载体,成本最低,不需要借助外力,这种记忆方式应该是最早的,也是最为原始的。大脑本质上是物质,所以,大脑记忆的最大不足是遗忘性,随着时间的延长,会模糊与遗忘,甚至随着肉体的消失而永远消失。二是封闭性,或内化性,只有本人知道,别人不知道,是典型的私密信息。口传是声音文本,听得见但看不见;图像文本与文字文本,看得见但没有声音。由此可知,大脑记忆与文本记忆的区别在于,是否听得见、看得见。如果听不见、看不见,就是大脑记忆;如果听得见、看得见,就是文本记忆。由此可知,文本记忆优于大脑记忆。

声音文本与图像文本,在一个没有录音、录像技术的时代,是不易保存的;只有文字文本,因有竹简、纸张等载体,容易保存下来。近代虽然解决了录音、录像技术问题,有了声音与图像保存的载体(如磁带、磁盘、光盘、U盘等),可以保存声音与图像,但从使用习惯与使用频率来说,仍是文字文本最高。这是因为,文字文本最为便利,最为有效。即使到了今天有录音笔的时代,它仍是最为便利与有效的保存方式。由此,我们最为推崇的仍是文字文本。

那么,文本有哪些特点呢?文本是自足的。平时的大脑回忆、口述是零星的、自发的;文本书写则是有意识的、系统的活动。传统的说法,历史书写是历史本体的如实反映,现在的说法,则是历史本体的立体透视与记录。所谓如实反映,就是客观。客观的含义,有三个方面:有什么就写什么,多方位、多角度地写,优点、缺点都得写。事实上,这样的客观要求是相当有难度的。一则人类说了那么多话,做了那么多事,不可能全部记录下来。二则历史本体的记录取决于人类的认知。历史本体本身不会说话,尤其是自然界。这里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一个人的思想与行为,要被第三者记录下来,必须得有一个前提,即为他人所感知与认知;否则,就无法被记录下来。二是人类虽可以书写自己,但只有小部分人会写自己,绝大部分人不会书写自己。三则人的表现是立体的、多方位的,人与人的接触,是多角度的。不同的角度,会对同一个对象有不同的感受与认知,会有不同的想法,会有不同的印象,会有不同的记忆,会有不同的图像,会有不同的文字书写。四则优缺点的概括是相对的,是人为的。因此,不可能是全部记录,只能是有选择地记录。同时,只有综合多人的记录,进行分析与重构,才会得到相对全面的认知,从而建构起相对全面的人物图像,成为一部自足的好文本。

文本是理性的。平时的零星回忆是感性的,而系统地回忆与梳理,则是一项理性的活动。它多是在历史意识相当强的情况下发生的活动,历史意识催人成熟,使之理性化,从而形成整体的理解。平时的日常生活,没有文字,实际上没有人生总结。重温历史,是为了理性分析,得到更多的新知,不是简单的回顾。只有总结,才会进步。在叙述中,分析得失,确立自信,认识不足,从而取得更多的有益经验。写自传,是认识自己的一种反思活动。修家谱,是认识自己家族的一种反思活动。可以说,历史学是现在对过去的思考。

文本一旦形成,会有多个方面的优势:一则文本是简洁的。大脑记忆要成为可以用语言来表达的东西,成为可以用文字表达的东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写一篇好的历史文本,是要花费相当多时间的。二则便利阅读。读一万字的文本,只要十分钟即可;但如果口述的话,几个小时也讲不完。这就是写出来的好处。三则文本可以延长人类的记忆。如果不是有意识地考问而记录下来,相当多的记忆就会被遗忘。四则文本是稀有的、相当珍贵的。历史发生后,大都沉入记忆之河底,能被打捞上来且被书写下来的历史事实,是相当少的。物以稀为贵。五则文本是可以超时空流传的精神产品。人物书写一旦完成,文本就成了历史本体的符号表达,可以独立存在于人类的记忆之中,可以不断地传承下来。人本质上是物质产品,物质会消失;但精神产品可以不断传承,只要有人保持,就可以不断传承。有了文本,人与家族的历史就可以独立流传了。百年之后,故事仍存于世。只要后辈保存,图书馆收藏,其事迹就可以永远流传,做到永垂不朽。

文本化书写也可以改变人类的一些天生的不足,如接触的不足、记忆的不足、口传的不足。受农耕民族习惯影响,中国人尤其是底层社会,比较注重物质层面,而忽视精神层面。人类的普遍习惯是关注现实,而少谈过去。能偶尔关注过去、想想未来的人,总是少数。中国人往往只有大脑记忆、口耳相传的习惯,没外化成书面文本的习惯。能用文字来表达历史本体的人,总是少数。尤其是接触的困难,一个人的表现是全方位的、多侧面的,一个人不可能全方位接触另一个人。多层次建构的文本,可以克服这些先天不足。

总之,大脑记忆的不足、口耳相传的不足,导致了历史文本的出现与存在。由于它是超时空流传的,其他往往传不下来,所以也就成为强势的书写方式。

二、为什么要强调小历史书写?

传统的观念,历史就是历史,没有大小之分。“大历史”“小历史”是由美国华裔历史学家黄仁宇提出的概念。他是从历史视角入眼的,所谓“大历史”是指宏观历史,而“小历史”则是微观历史。赵世瑜也提出“大历史”与“小历史”概念。他所谓的“小历史”,是“那些局部的历史,比如个人性的、地方性的历史;也是那些常态的历史,日常的、生活经历的历史,喜怒哀乐的历史,社会惯制的历史”。所谓大历史,就是“那些全局性的历史,比如改朝换代的历史,治乱兴衰的历史,重要事件、重要人物、典章制度的历史,等等”。赵世瑜.小历史与大历史:区域社会史的理念、方法与实践[M].北京:三联书店,2006.近于社会史与政治史研究。笔者所谓“大历史”与“小历史”,完整的说法是“大历史书写”与“小历史书写”,是从历史建构单位入眼的,是一个历史书写概念。根据国家与社会二分视野,以国家或全球为对象的历史书写,就是大历史书写;反之,以社会民众为对象的历史书写,就是小历史书写。

为什么要分大历史书写与小历史书写?主要是为了突出小历史书写的重要性。因为,只有一种大历史意义上的历史书写,就会限制小历史书写,没有小历史书写的生存空间。传统的理念,历史就是英雄人物的历史,历史就是国家的历史。在这种大历史视野下,平民是没有历史的,在历史这个舞台上能走几步的都是帝王将相、英雄豪杰。由此说明,大家熟悉的历史都是民族的历史、国家的历史、精英的历史。这样的史学,实际上是一种精英史学。

何以古代社会只有大历史书写,没有小历史书写?这是由强国家弱社会的性质所决定的,也是由农耕社会性质所决定的。历史书写背后有一个历史选择权问题。政治权力在谁手中,历史书写就朝对谁有利的方向发展。传统中国是一个“包容式的家国同构的国家”。国家可以涵盖社会,只有国家没有社会。在一个国家强权时代,政府的历史是否存在,是否记录,影响全局。至于个人,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不会影响全局。平民没有政治权力,没有自己的渠道,也无意识做这种事。百姓的声音,不会形诸文字,不会被保存下来。所以,中国传统史学的本质即是一项为统治者提供资治的学问,历史不过是政治史(政府的政治意识与政治活动史)的代名词,这种历史视角是“自上而下”的,它只注重宏大的历史叙事,这也是由农耕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简单性所决定的。传统中国一直处于农耕社会,农耕社会与工商社会相比,明显不同。农耕生产是一种简单再生产,农耕社会以乡村为中心,生活方式相对单调。在照明条件落后的情况下,农民生活是一种自然型生活,遵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规律,没有夜生活。农民是穷人,是弱势群体。农民的弱势,导致了社会地位的低下。民间力量既然非常之弱,自然民间之事也往往不受人重视,不会被记录下来。历史书写背后的权力,是一个相当核心的因素。

把历史书写分为大历史书写与小历史书写,是为了突显小历史书写的位置。不是只有国家的历史可以成为历史,民间的历史也可以成为历史。不是只有大人物的历史是历史,小人物的历史也是历史,人人的历史都是历史;不是只有国家才有历史,家族的历史也是历史,各个组织的历史都是历史。总之,将历史书写区分为大历史书写与小历史书写,可以给小历史书写以应有的平等位置,改变历史上形成的畸轻畸重的畸形发展局面。

小历史书写之所以要从传记、家谱开始,是因为小历史书写内部,其实仍可细分多种形式,至少可以分为个人史与组织史两大类型。组织史,又可以划分为多种类型的组织史,如家庭(家族)史、乡村(小区)史、公司(企业)史、特殊群体史(女性、劳工等)。再进一步观察组织史的四大类型,家庭组织是最小的社会细胞组织。人是最基本的个体,家庭是最基本的单位组织。所以,个人史与家族史是小历史书写的最基本层面。有了这些,就可以进行其他类型的单位建构。

小历史的书写,其意义甚大,至少有五点值得注意。

可以更新人民的历史观念。小历史书写坚持大众史学观,即人人都有历史,一个人有自己的历史,一个家族有自己的历史,一个村落有自己的历史。确立大众史观,写平民,写普通人,是基本导向所在。由大历史观到小历史观,这是必须更新的历史观念。今天要培养的是小历史观,这是当务之急。中国有着悠久的国史书写传统,今天则可以改造一下,将之推广为公民写史的传统。小历史书写所涉及的三种文体,中国历史上早已存在。然而,受大历史观的影响,其内容以大人物为主。今天提倡的小历史书写,虽仍借用这些形式,但实际上做了较大的变动,既写大人物,更写小人物。

扩大历史学的实用功能。历史学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是历史学的实用性。尤其是对中国这个实用至上的国家,历史学的实用性,更是其发展的基本动力所在。大历史书写对一个普通人来说可能是没有用的,但小历史书写的实用性是没有人敢否认的。大历史,只有一部分有知识的人才可用;小历史,人人可用。历史对于公民的实用性,表现出多层次性。不同层次,对历史学的需求度也不同。显然,知识层次越高,对历史学的需求度越大。从分层次意义上讲,应编纂不同类型的历史作品。在西方,普通民众是通过个人传记来了解历史的,只有专业人士才通过典章制度、事件类专业作品来了解历史。许倬云.从历史看人物——以刘邦和朱元璋为例[N].文汇报,2006-9-5.大历史只有一个,而小历史数量多得不得了。历史学要考虑大众的需要,让更多的人使用历史学,才是扩大历史学使用功能的一个有效途径。小历史可以丰富历史学的用处,让历史学建立在更为扎实的基础之上。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已经注意到了传记、家族史的编纂,这是一个进步。大历史为国家所用,小历史为民众所用,大历史与小历史相结合,史学的功能就会充分表现出来。只有小历史与大历史相结合的历史学,才是全面的、充分的历史学。

让历史学走入寻常百姓家。历史学如何由小众之学成为大众之学,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理论与现实问题。人类的史学,经历了由政治史学到学术史学的转型。高校历史系毕业生不可能全部走专业化之路,这个社会没有提供那么多的历史学专业岗位。历史学今后的发展趋势,将是由国家到民间,由学术史学到公共史学转型。为更多的人所用,才是历史学的广阔出路所在。小历史书写,它的从业门槛相对低,书写对象相当广泛,所以,它的发展天地相当广阔。大历史书写是史官之责,大众无法插手;小历史书写是民间的,更适合大众来操作。小历史书写具有业余性,人人可做。它的从业队伍,有可能是相当庞大的,小历史书写有可能培养出一支大军来。有了小历史书写,历史学就是一个时时处处存在的东西,其实用性就不成问题了。处处有历史学,时时有历史学,人人懂历史学,谁会怀疑历史学的用处呢?

突显公民主体修史,让个体、民间组织的文化得到完整传承。大众史学一方面以同情了解的心态,肯定每个人的历史书写;另一方面也鼓励人人书写历史,并且书写大众的历史,大胆地提笔,为个人、家族到小区、职场等写历史。普通人不只是历史的注脚,也可以成为历史的主角。写自己的小历史,就是主动修史。小历史讲述的是老百姓的故事,是人类个体生活经验的回忆。普通人的命运被真实地记入史册,不仅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而且也是马克思主义史学“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这一历史观的回归。这样的历史学,才是普遍的历史学,与人人相关的历史学,历史学的功能才能充分体现出来。

小历史书写将弥补政府史的不足,为“大国家史”的书写提供可能。在传统精英史观下,历史的书写,突出大人物,忽略小人物。传统史学是一种以政府及其官员为主的“小国家史”结构,今后的史学应是由国民个人史汇合而成的“大国家史”。大众史学观强调,人类社会古往今来都是由大人物和小人物构成的,所以历史的书写,既要写大人物,也要写人小物。小历史书写是大历史书写的基础,那样的历史才是完整的历史。借小历史可以观照大历史,家族史是小群体史,也是大群体史的实验场所。

小历史书写可以培养现代公民的历史意识。在回顾历史之中,可以培养起人的历史意识。所谓历史意识,就是由时空间隔而形成的重新反思、重新观察。由重新认识而形成的看法,就是历史意识。刚来到人世的人,当然不会有历史意识。只有过了几十年,人到中年以后,人才会有历史意识。回顾与展望,是人类的特性。历史意识有别于现实意识。现实的判断标准是实用性,而历史的判断标准是文物性。物质一旦脱离现实时空,失去实用价值,就剩下文化价值。用历史意识重新打量物质的价值,会有新的认识。人类一切东西,都有现实实用与历史文化两大价值。因为稀有,所以价值高。因为实用、数量多,所以价值小。时间能考验一切,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东西,才是无形之宝。独到的文化价值,就是文物价值。历史意识,可以让人多一只高级眼睛,在实用价值之外能关注历史价值。

三、小历史书写的可能性与困难性

目前的中国,提倡小历史书写是可能的。

由农耕文明逐步向工商文明的转型。大众书写的发展状况,取决于民众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作用的突出程度,取决于历史书写价值观念的解决,否则就不会有大众书写的存在与发展。这种变化,首先发生于西方。工商社会是一种扩大再生产,以城市为中心,是一种打破自然规律的生活,有着丰富的夜生活,从而促使城市娱乐文化的发达。市民尤其是其中的工商业者,都是拥有资产的资本人,是强势群体。有力量,才有社会地位。工商业者的强势,决定了其社会地位的崇高。他们是国家的主人,是家族的英雄,自然值得关注。社会(民间)的力量越来越强大,社会民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就越来越突出。这个时候,国家(政府)显然无法再一手遮天,国家对社会掌控就会松动,单一价值就会崩解。这个时候,民间的历史书写受人重视。

政治的开明化。写小历史,本质上是社会发展的结果。社会的发展,使人们成为实际的国家主人,从而有可能书写自己的历史。记忆可以成为不同集团演绎权力的方式,强者可以通过塑造记忆来控制弱者,记忆也可以成为弱势民众的武器。书写小历史是公民的权利。历史是我们国家、社会乃至整个人类的集体经验,这种集体经验的保存,是真正的公共事务。从这个意义上讲,书写与知道历史,就是一种公民权利。因此,这是一个“公民写史”的时代,它给了我们每个人一支笔,以打破几千年来被官方和史官垄断的历史书写权和解释权。

教育的普及化。古代社会,读书人数量总体上不足。教育程度低,自然无法写自己的历史。今天,教育日益普及化,进入了所谓大众教育时代,受教育人口数量大增,各个家族多多少少出了文化人,这些文化人为小历史书写创造了人才队伍。

历史观念由精英史观向大众史观的转型。关注自己,关注自己的家族,这是人类的一个特点。传统史家“把历史发展的动力归结为精英人物精神作用的结果,致使普通人在以往的历史著作中,只是被看作是大人物的陪衬,是精英统治下的永久牺牲品。这种错误的社会历史观,不仅限制了普通劳动群众通过自我认识这个心理过程了解自己、理解自己,而且大大阻碍了他们自我认知能力的发展。而西方当代口述史学家通过调动普通人参与历史研究和写作的积极性,不仅使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这些‘沉默者’体会到自我存在的价值以及自己在创造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中的力量,而且意识到历史写作绝不只是学术界少数人的事情,普通人也能够而且也应该在提供具有重要意义的历史知识方面扮演主动的角色。”庞玉洁.从往事的简单再现到大众历史意识的重建——西方口述史学方法述[J].世界历史,1998(6).他们抛却过去传统历史关注政治和宏大事件的目光和呆板的叙事方式,转而关注日常微不足道的细节,成就普通人的历史,这就是历史观念的进步。人人都有自己的历史观,人人的历史都是历史。人民既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历史的书写者。我们每个人都是历史的亲历者和见证者,那么,让我们一起来书写历史,记录你所知道的,发掘你想知道的。左月.我们一起来书写历史[EB/OL].“国家历史”网站,2007-09-11.提倡大众史学观,开辟了一条大众都可以参与的史学研究之路,让大众明了自己走过来的历史真相,让大众真正有知情权,非但不是一句空话,而且是实际的行动。从我写起,从我的家族写起,从身边写起,由近及远,由小历史到大历史,这就是大众史学的小历史书写要旨。

传播技术的普及化,使民间历史书写成为可能。过去之所以只有显贵的历史,部分原因是普通百姓无力自印书籍。当代的技术发展,闲暇时间的增多,令一般人都有机会参与历史书写。印刷术的普及,还有摄影、录像、互联网,提供了许多方法让人们塑造历史。近年来越来越普遍的个人回忆录出版、口述历史计划,以及个人网站、数码录像、摄影等,都可以说是历史材料,可补充官方文献与新闻媒体记录之不足。

总之,人类的记忆中储存了大量的信息,如果能表达出来,那是一笔精神财富。历史书写由单元化到多元化,这是人类历史书写史上的一个大变化。

当然,小历史书写在推广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实际困难。

忽视小历史书写的习惯势力影响。人类最困难的问题之一是观念问题,观念问题是认识问题,认识问题要靠教育和实践来解决。小历史书写,必须确立小历史观。为什么要做小历史书写,在理论上不成问题,唯在实践上有问题,那就是观念的接受问题。传统中国一直是一个强国家弱社会,小历史书写滞后,没有小历史书写传统,今天突然之间提出小历史书写来,大家可能都不太容易接受。民间档案制度不全,不成习惯,信息过少。尤其是,轻视平凡人的活动时间及活动意义,是人类的普遍问题所在,这会使人产生小历史书写不知写什么好的问题。如果不知写什么,内容的选择就会成大问题。

自我意识的不足。人类的眼光多是朝外的,所以人类的长处是关注别人。关注自己,关注自己的家族,是人类的短处。每天镜子中看到的人,是人的外表,人的内心是看不见的。对自身往往不是理性的了解,而是一种感性的理解。要完全认识自己,不是件容易事,有时会有身在庐山不识真面目之感。可能最不了解自己的人,恰恰就是自己,所以有“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这样的说法。对自己特点的归纳,除了自己,更要借助他人。别人眼中的自己的形象,是在多人的比较中产生的,因而是有较强概括力的。只有将外在的评价与自己的评估结合起来,才会得到相对全面的认识;否则,只有书写者自己的记忆,是单方面的记忆,是不全面的形象建构。

书写心态的限制。人在本质上是一种情感动物,理智是后起的。在小历史书写中,会面临情感与理智的冲突。面对有恩怨的人际关系,如何讲述,是一个较难的问题。完全为情感所左右,就不可能正确面对有恩怨的人,故而不肯书写,也不知道该如何书写。在写一个人的传记时,一定要以传主为独立观察对象,不能以与自己的恩怨关系为主。而且,并不是人人都愿意被书写下来的。有不少人只愿意活在现实中,过去了就算了,没有过去。对他们来说,回忆是一件痛苦的事。对于这部分人,可以暂时不考虑书写问题。总的说来,我们主张要正面书写,多写优点,少写缺点。

采访的难度。采访对象自身的难度。有文化的、记忆好一些的人,与没有文化的、记忆力稍差的人,情况不同。从男女性别来说,男性记忆好一些,女性差一些。面对记忆较差的人,可能要采访周边的人加以补充。在采访过程中,采访者的外在考问相当重要,必须有意识地提问,才能获得相对的可以成为历史的资料。外在的考问,可以唤醒人们的大脑记忆。口述采访的核心是考问,面对日常生活,提出好奇的、感兴趣的问题,然后让采访对象一一回答,才会有文本。可以说,口述是历史性访谈录。口述采访,是有意识地主动存史。

全面建构的难度。只有自我理解与他人理解相结合的传记,才是全面的传记。自传写作的难度是信息不全面,只有自述,没有他述,即外人的观察。人物传记的写作,必须采访多人,才有可能相对全面而客观;只凭一面之词,是不全面的。

如何克服小历史书写的困难?大历史书写,在中国有三千年传统,有着完备的制度;而小历史的书写没有制度化,没有形成传统。所以,今天想形成小历史书写传统,有不少工作要做。

要掌握操作流程。万事开头难。人类天生有畏难情绪,相当正常。做事,似相当复杂,其实也不难。其实,只要遵循由易而难、由简单而复杂顺序,任何事都是可以做的。在操作流程上,我主张制定一个流程图,分阶段操作,比较有效。传记的写作,必须先做一个年谱,有了时间框架,然后才可能写出历史性传记。家谱编纂,先是谱系图,后写自己熟悉的事迹,最后是家族相关成员口述,了解有关事件。相信流程图,按流程做事,比较有效率。

讲究推广的技巧。针对不同觉悟的群体,应用不同的方法。面对聪明的、觉悟程度高的、一点即通的人,可以理念先行。对于觉悟程度低的、一时无法商量的人,可以实践先行,先做再说。少谈为什么要做,多谈怎么做。通过实践活动,改变他们的原有旧观念。做好以后,可以再来谈为什么要做。这个时候,容易接受理念。也就是说,觉悟与强制相兼,理论先行与实践先行相结合。大学生年纪太轻,历史意识太弱,必须实践先行。没有知识的老人,也必须实践先行。对学生来说,只能靠权力来推广;对社会来说,只能鼓励。

政府要鼓励大家来书写小历史。所谓公民,就是国家的主人。书写公民的历史,是一个新的使命。这是个任务,政府不会来承担,但可以鼓励大家来书写,这样,政府才是公共政府,才是一个有责任的政府。政府不承担小历史书写,但可以鼓励大家来做。政府有权威也有财力,可以推动小历史书写活动。

改革档案征集机制,扩大征集范围,建立以小历史档案为主的公共档案馆。中国一直以官府档案收藏为主。目前,虽然有了一些民间档案,但仍以官府档案为主。如何建立中国式公共记忆制度,是一个值得讨论的公共话题。人类的记忆中,储存了大量的信息,如果能表达出来,就是一笔精神财富。存史,更应是国民之史,而不完全是政府之史、官员之史。

大学历史系要加强小历史书写的专业训练。历史学教授有义务组织小历史书写训练活动。大学教授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导师。历史学教授是能把握历史发展趋势的人,所以他更有资格做民族的精神导师。民族赋予他一定的自主引导权力,他有权引导更多的人朝着符合时代发展趋势的方向前进。坚持由易到难原则,由一个人到多个人,由一地到多地,由点而面,一步步地延伸与扩大。可以在大学生中先行一步,然后鼓励其他人来做,推动小历史的书写。今天的大学生既具备了历史意识,也具备了书写能力,大学生应成为小历史书写的主力军与倡导者。试想,如果受过历史学专业训练的大学生也不来做,那谁会来做?我们希望大学成为中国小历史书写倡导的摇篮。

要借助媒体加强宣传,通过老年大学等机构,扩大小历史书写在老年人圈中的影响。大学生可以靠老师的权力强制实践,那么普通人呢?主要得靠外部力量,靠大众的自觉。所谓外部力量,就是加强宣传,形成一种氛围,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从而成为一种力量。有意识,有能力,有榜样,才会形成一个好的社会风气。我的想法是,那些退休在家的、有一定文化的老人,均应拿起笔来,书写自己的历史,书写自己家族的历史。这项活动,只能靠自己来进行,别的人不会来关注,没有人来帮你做。因为自己家的情况自己最为了解,自然也最为合适,别的人代替不了。当年只有国史,国史是史官的任务,所以大家可以袖手旁观。如今,要求书写小历史,尤其是书写自己的历史,则是一个人人有责的事。陈晓旻,钱茂伟.关注个体人生背后的历史意义——宁波大学历史系教授钱茂伟访谈[N].宁波晚报,2011-08-05.

总之,在国家时代之后,公民时代的史学如何做,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今天要发展民间史学、公众史学,这肯定是未来一个不变的趋势与方向。弥补传统只记录帝王将相历史的不足,提倡发挥明清以来的士族修家谱习惯,书写公民及其家族的历史,这是一项值得推广的公益活动。

结论

在历史研究与历史书写中,我们强调历史书写优先于历史研究;在大历史书写与小历史书写中,我们强调小历史书写优先于大历史书写。由小历史到大历史,人人都是历史学家,历史离我们并不遥远,历史就在我们身边。公民是历史的参与者,同时也是历史的书写者。历史系有责任组织小历史编纂活动,历史系大学生应成为小历史编纂的主力军与倡导者。由点而面,积极推广小历史编纂活动,形成小历史书写风气。强调历史研究与历史书写、大历史与小历史相结合,正是为了替新的形式与说法造势,因为,原来只有历史研究、大历史,没有历史书写、小历史的位置。在精英史学视野下,个人、家族、乡村的小历史书写是微不足道的;而在大众史学视野下,小历史书写则是丰富多彩的。自传、家谱、村史,要求以人为中心,尤其以公民为中心,这是新的大众史学基本要求。由小传到大传,由修家谱进而编纂村史,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模式。如果能做到人人有传,家家有谱,村村有志,小历史书写就会进入成熟时期。目前,只能算是发展初期。中国有着悠久的国史书写传统,今天则可以改造一下,将其推广为公民写史的传统。

(原载《学术研究》2013年第11期)

发生的是“过去”,写出来的是“历史”

——关于“历史”是什么

钱乘旦 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

摘要:历史是什么?这是历代史学家始终关心的一个问题。“发生的是过去,写出来的是历史”,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已经发生了的过去的事”,或者更简洁地说“过去发生的事”,并不自动地成为“历史”;它通过记录与叙述或实物的遗存,留下许多混杂的“碎片”(即“史料”),这些“碎片”经过鉴别与梳理,被写成了“历史”,而写历史的人正是历史学家。历史学家在写历史时是有选择地去挑选“碎片”的,他们依据某种特定的标准去选取“碎片”,于是,从同一堆“碎片”中,不同历史学家写出了不同的“历史”,呈现出“历史”的多面相。这样,人们所看到的“历史”就不是一个纯客观或纯“真”的“过去”,而是主观和客观的交融,是现在与过去的对话。写历史是一个人类智慧的创造过程,不是单纯地还原,也不是简单地“归真”;写历史是人类对“过去”的梳理与重新认识,是人类对“过去”的挑选与判别,体现着每一代人对“过去”的不断理解与不断思考。


每一个时代都有它的历史,这不是说每一个时代都会把自己的历史留给后世,而是说每一个时代都会对人们共同的历史提出自己的解释,有自己的理解。这就是克罗齐所说的“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克罗齐的话是这样的:“每一个历史判断的基础都是实践的需要,它赋予一切历史以当代史的性质,因为无论与实践需要有关的那些事实如何年深日久,历史实际上总面向着当代的需要和实际。”[克罗齐:《历史作为自由的故事》(Benedetto Croce, History as the Story of Liberty),转引自张广智主编,周兵、张广智、张广勇著:《西方史学通史》第6卷(现当代时期),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46页]

一般人不是这样看历史,过往的历史学家多数也不这样看历史。在他们看来,历史是确定无疑的事实,是过去发生的事。历史学家的任务,是找到这些事,确定它们发生过,描述它们发生的过程,由此而恢复历史这种看法很普遍,中外学者都一样。比如下面这段话:“‘历史’一词,存在多种解释,主要的有两种:一是指已经发生了的过去的事;另一是指对以往事情的记载和研究,特别是对人类社会活动的记载和研究”,前者指“人类客观存在的历史”,后者指“史家撰写的历史”。(参见:“本书编写组”.史学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09:1,3-4.)相同的说法可见彭刚著《叙事的转向》中“何兆武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何兆武序”,第I页),张广智著《西方史学通史》第1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页),李隆国著《史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页)等。在西方著述中也经常看到类似说法。例如,在《韦伯斯特大学词典》中对“history”一词的解释是:(1)对重要事件的编年体记录;(2)记录和解释过去的事的知识分支;(3)组成历史主题的事、过去的事。按照中文的习惯表述,这三个定义分别对应于(1)史家撰写的历史,(2)历史学,以及(3)客观存在的历史[《韦伯斯特大学词典》(Webster's Ninth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第9版,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市,1984年,第573页]。黑格尔曾经说,“历史”一词既“包括发生的事情,也并没有不包括历史的叙述”。(参见:黑格尔.历史哲学[M].王造时,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6:101.)将“历史”这个概念分解为双重或三重含义可以帮助史学家从哲学上解决一个难题,即“历史”的真实性基础,因为在这些含义中“历史”已经被界定为一种“真实”;但它同时又制造了另一个难题,即“客观存在的历史”是不可能为任何人所亲历、所感知的,它只存在于人类理性结构中。也就是说,人们从自己的理性可以推知它的存在;另一方面,人们所真正知道的历史都只是“史家撰写的历史”,而这种“历史”的性质究竟如何,它是什么?本文要讨论的正是这个问题。。因此,在多数人眼中,历史的本质是“真”,不“真”怎么是历史?

如果把历史定义为“过去发生的事”(“事”在这里指广义的内涵,包括一般意义上的“事情”“事物”,也包括过去出现过的任何现象、状态、变化等,涵盖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全部领域),那么,在这个命题里,历史的真实性已经被预设了:发生过就是事实,事实当然是真的;不会有什么“事”是发生过而又不真实的——这是基本的逻辑。

但是,问题恰恰出在这里:人们在论述历史的“真”时,已经预设了它的“真”。于是就造成一个简单的逻辑循环错误:用一个肯定的判断,去证明同一个判断,即同义反复。断言一个事物是真实的,必须予以证明,否则这个断言只能是假设。我们在证明一般事物的真实性时,须证明它的存在,存在是通过人的感官加以认证的,但这种感官应该是人类的共同感官,而不是个别人的感官这当然是科学和理性的认识论,神秘主义和非理性主义不需要花这么大的功夫去讨论事物的真实性。“历史”的多重含义之所以在启蒙运动以后广为传播,就是因为在启蒙运动以后,科学的思维方式成为人类的主流思维方式;在此之前,人们不会觉得有很大的必要去关注历史的真实性问题。。换句话说,所有人都能感觉到(包括直接感觉和间接感觉,例如借助仪器)的才是真实的,反之就有问题。现代科学使用的就是这种方法:在科学实验中,任何实验都可以反复进行,得到的结果必须是相同的。

但是,历史的真实性却无法被证明,因为一旦成为“过去”,就不可能再现或者被重复,否则就不叫历史了。任何历史都没有办法再重复一遍:历史似水,“逝者如斯夫”!于是,历史就成了诡秘的怪圈:它是真实的,因为它发生过;但我们没有办法证明它的真实性,所以有可能不真实。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在“我们”与“过去”之间,横亘着一道时空的鸿沟,人们的感官无法穿越它,身处现在的“我们”没有办法去感知已经消失的“过去”。证明真实性的方法在“历史”这里断裂了。我们如何证明历史的真实性?如果历史是指“过去发生的事”,那么,我们怎么知道它发生过?人们用什么办法来确认它的发生?如何判断“过去”是真实的,而不是虚幻的?事实上,历史最大的困境就是无法证明其真实性——但我们却知道它是真实的,因为它发生过。

深陷于这个怪圈,人们将永远跳不出来。

看来,我们对历史的理解出了问题。也许历史不那么简单,不能简单地说它是“过去发生的事”?也许我们应另辟蹊径?

让我们从头做起,看看我们对“过去”的了解,也就是“历史知识”是从哪里来的?其实很清楚,都是由间接得来的。人们的历史知识无非来自两条渠道:一是听别人说,二是看文字记录,两者之本质其实是一样的,都来自别人的叙说,而不是对事情本身的接触。没有哪一件“过去的事”是可以被后人所感受或亲身经历的,因为它一旦发生,就不可能再被后来的人们感觉到,而只能被叙述、被记忆,留下记录给后人,让后人得到某些知晓。后人写历史,唯一的渠道就是从别人的记录(或叙述)中寻找线索,这些就是所谓的“史料”。但史料不是历史,历史要通过“写”才出现。历史学家搜寻史料,辨别真伪,把它们拼起来,写出那种人们可以读得到的“历史”关于史料和“历史”的关系,多数历史学家会这样说:“史家认识历史时,主要凭借历代遗留下来的各种史料间接地进行。史料包括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的各种实物。文献记载出于人们的口传笔录,是在一定历史范畴内、反映一定社会观念的‘思想的痕迹’;实物史料是前人的生活用品、生产资料和社会交际工具的遗存,是人们在具体的历史时空范围内的‘行为的痕迹’。史家撰写历史时,离不开前人留下的‘思想的痕迹’和‘行为的痕迹’。”(“本书编写组”.史学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09:5.)。所以,我们所知道的历史(就是一般所说的“历史知识”)都是写出来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一切历史都是写出来的。

这样,作为一门学问的历史学就出现了。历史学的任务就是写历史,追讨过去,寻找那些“过去发生的事”,判别它们的真实性,也就是求“真”。求真是历史学和文学、哲学、宗教、神话等的根本的区别,但恰恰在这一点上,历史学永远达不到目的,于是它和文学、哲学等又会有许多相通。历史学也是一种“写”,和文学、哲学一样,是一种“创造”中国古代一向认为“文史不分家”,在这一点上颇有些“后现代”的味道。但“科学的”历史学不接受这种看法,兰克曾对“历史”和“文学”作过这样的评论:“通过比较,我发现真相(truth)比传奇小说(romance)更有趣和更美。我抛开了后者,决心在我的著作中避免一切虚构和想象,而忠于事实。”他又说:“严谨的事实陈述——即使这些事实或许是偶然的和枯燥无味的——无疑的是(历史编纂学的)最高法律。”(转引自:朱本源.历史学理论与方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439-440.)

原因起于那道沟——在“我们”与“过去”之间,横亘着一道时空之沟,由于我们的感官穿越不了那道沟,历史的真实性就受到阻拦。历史学的任务是求“真”,但无论怎样写历史,人们都会在以下几个方面遭遇障碍。

首先,任何“事”,哪怕是极小的事,它在发生时都会有许多层面、许多细节,任何一个身处其中的人都不可能经历全过程或者所有细节,因此他在讲述或记叙这件事时,都只留下局部。这让我们对任何“事”都只能得到“碎片”,而不是全部。全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出现,即便把所有“碎片”加在一起,它仍然是一个局部,事情的整体面貌永远会藏匿举一个例子:一次战役,战斗中双方使用了多种兵器,动员了许多兵力,为保证胜利双方都做过许多准备,采取过多种措施,战斗打响后经历了不同的阶段,有许多插曲、许多事件,许多人物各有不同的遭遇,最后以一方获胜、另一方失败而告终……这样一个复杂的过程、庞大的场面、浩繁的时空结构,是任何“记录”都不可能全部涵括的。倘若一次战役尚且如此,那么人类历史上那些更为庞大的事和复杂的过程,例如涉及多个国家、多个地区甚至整个世界的大事,就更不可能知道其整体的面貌,而只能知道其中极小的部分了。

其次,由于我们得不到“过去发生的事情”的全貌,我们就无从判断事情的核心部分是什么,“碎片”中包含的可能都只是枝节,这就误导了人们的认识。“碎片”再多,也不能让我们下结论说核心的部分已经出现,因此,即使知道了许许多多的细节,却仍不能确认我们明白了那件事可以举这样一个例子:在司马迁描绘得有声有色、威武悲壮的垓下之战中,究竟什么是核心情节,是“霸王别姬”还是“四面楚歌”,或者真正的核心部分其实没有流传下来?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所有“历史”中,被丢失的部分远远超出于被保留的部分,谁也没有把握说:我们所知道的部分是事情的核心,而丢失的部分是无关紧要的。这样一个悖论是“历史”的一个关键性特征,因为它使一切人在认识和理解“历史”时永远处在相对的位置上。。况且,出于常识,许多“事”的核心部分是被蓄意隐藏的,所以我们可能永远不知道事情的机密真相。

再次,对于“碎片”,也就是局部的记叙,我们也无法知道它们有多大的真实性,因为我们不能亲历其境,无法对它们进行检验:有些人故意说假话,有些人蓄意掩盖真情;有些人想留下真相,却因为记忆的偏差而说错了事实;有些人记忆很好,却因为表达不当而扭曲了实情。因此,我们对所有的“碎片”都要进行甄别,判断它们的真实性。但这样一来又陷入那个怪圈了:如何确定它们的“真”兰克相信通过“史料批判”也就是史料鉴定可以判断史料的真实程度,并且归纳了一套判断的原则,比如最接近事件的证人是最好的证人、应使用原始档案等。但他自己也知道:“有的人抄袭古人,有的人为未来的时代寻找历史教训,有的人攻击某些人或为某些人辩护,有的人只愿记录事实。”可见,即使采纳最“科学”的方法,仍然无法改变这个事实,即“过去发生的事”一旦被记录,就加进了记录者的个人倾向(转引自并参见:朱本源.历史学理论与方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440-441.)。

最后,“过去发生的事”会有众多人、众多因素参与,有可能留下不同的记录,尽管我们用各种方法进行验证,却仍难认定其中哪一种或哪一些说法是准确的。多种说法(或证据)可以传递不同的信息,带有各种倾向,这给人以各种不同的想象空间,编排出各种不同的叙事情节。这样,对每一件“过去发生的事”都可以做出多种理解,可是哪一种,或哪几种符合真相呢[15].沃尔什说:“当一个局外人观看历史学时,最打动他的事情之一就是他发现对同一个题目有着各种分歧的说法。不仅真的是每一代人都发现不仅有必要重写前人已经写过的各种历史,而且在任何给定的时间和地点,都可以对同样的一组事件得出互不相同的,而且显然是互不相容的各种说法,其中每一种都自称是给出了如果不是全盘真相的话,至少也是目前所得到的尽可能之多的真相。”(参见:W.H.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M].何兆武,张文杰,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95.)沃尔什说的这种现象在历史学界司空见惯,但对于非历史专业的人来说,却大惑不解,好像完全不能接受,其原因就在于:人们把“历史”当作“真实”。

由于存在着这些障碍以及其他的障碍,在最理想的状态下,历史学能做到的也只是最接近于真实,而不是绝对的纯“真”。这使人们非常沮丧:既然如此,历史学何所为之?

但历史学的任务不尽如此,从求“真”的角度说,历史学的力量确实有限;可是写历史的目的要比这丰富得多,写历史的过程也比这复杂得多。单单寻找事实和判别事实[15].沃尔什说:“当一个局外人观看历史学时,最打动他的事情之一就是他发现对同一个题目有着各种分歧的说法。不仅真的是每一代人都发现不仅有必要重写前人已经写过的各种历史,而且在任何给定的时间和地点,都可以对同样的一组事件得出互不相同的,而且显然是互不相容的各种说法,其中每一种都自称是给出了如果不是全盘真相的话,至少也是目前所得到的尽可能之多的真相。”(参见:W.H.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M].何兆武,张文杰,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95.)沃尔什说的这种现象在历史学界司空见惯,但对于非历史专业的人来说,却大惑不解,好像完全不能接受,其原因就在于:人们把“历史”当作“真实”。不是写历史,写历史是一种人类智慧的创造过程。因为这个特点,历史学和文学、哲学等就有许多相通点。

为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回到原点,回到那些“过去发生的事”。前面说过,“过去发生的事”都没有留下自己,而只留下被记录(或被叙述)的“碎片”。“碎片”本身不给出图像,它们是一个杂货堆,紊乱无比,要经过拼接才能成为“历史”,就如同古生物学家拼接动物骨骼碎片一样。但是,拼接历史毕竟不是拼接动物骨骼,拼古生物会有模块或样本,每一块骨头的位置大体上是知道的,因此拼接动物骨骼有点像“按图索骥”,把每一块骨头放在它应该放的位置上就好。拼接历史却不是这样,因为我们不知道“过去”的模样究竟是怎样,所以就无“图”可索,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操作者的思维判断去拼接。于是,使用同一批“碎片”,都有可能拼接出很不同的历史;若使用不同的“碎片”,就更可以拼接出根本不同的历史了。这是历史学的非常独特之处,经常让圈外人感到惊诧不已。如前所述,一般人认为历史既然是“过去发生的事”,那么它必定是确凿无疑的,怎么可以拼接出完全不同的“图”、写出完全不同的历史来?但历史学家确实可以把历史写得很不同沃尔什认为造成历史学家意见分歧的原因有四个,一是人各所好,二是个人偏见或群体偏见,三是不同的历史理论,四是不同的道德观和世界观。这四个原因未必能完全概括历史学家意见分歧的原因,事实上,所有的主客观环境、时空变化、群体与个体的人的经历、文化与物质的处境都是会起作用的。,而且每一种说法都有道理,都符合逻辑,甚至都符合事实。问题出在如何梳理“碎片”上。关于这一点,人们似乎迄今未有足够的认识,也未有足够的讨论,因此需要进一步展开。

“过去”是一个硕大无比的范围,并且混沌一片。试想:在“人”成为人,特别是进入文明时代之后,人类经历了多少“事”,千年万年发生了多少“事”;这个世界多么大,在同一个时间每一个角落又在演绎着多少“事”;每一件“事”会牵涉进多少人,每一个人又卷入了多少细节;一个人一生有多少经历,世上又有多少人……所有这些加在一起就是“过去”,把这样一个“过去”都写成“历史”,根本就不可能!这就给人们规定了一项任务:如果你要写历史,就只能写一部分,而且永远只是一小部分。换句话说:任何历史学家都必须挑选,要对“过去”进行选择。

但选什么?人们说:选那些历史中最重要的。可是,哪些是最重要的不同的人对“重要”的理解肯定是不同的:国王关心的是他的王位,农夫关心的是他的收成,臣子关心的是升官晋爵,商贾关心的是生意兴隆,将军期待战争的胜利,小兵思念家乡的亲人。一场战役过后,对统帅来说重要的是他胜利了,对部属来说重要的是他立功了,对军士的妻子来说重要的是她的亲人没有被打死,对一个无关其事的人来说,战争对他也许什么重要性都没有!这是我在约二十年前的一篇文章中说的话。参见:钱乘旦.关于历史的几点思考[J].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3(3):101.?人们说:那些最能反映历史基本线条的。但在那样一个无比庞杂的“过去”中找出“基本线索”,这个过程本身就已经是选择沃尔什举了这样的例子:“历史学家A是个马克思主义者,并在经济因素的运作中看出了对一切历史事件的最终解释,而历史学家B(例如,伯特兰·罗素就是一个例子)则是一个多元论者,并拒绝把任何单一的因果因素的类型看作是在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他同意马克思主义的某些结论,但还有一些是他不能使自己接受的……”历史观决定着历史学家对“基本线索”的选择,这应该是人所共知的。。于是,问题又绕回去了,也就是:你选什么?

进而,完整的“过去”不可能留下,我们面对的只是“碎片”(即史料)。相比于庞大的“过去”,留下来的“碎片”其实很少,即使在信息非常发达的现在,被记录下来的信息仍是少而又少。但不管“碎片”有多少,作选择却是不可避免的。首先,需要判断“碎片”的真伪,把那些不“真”的信息剔除掉,这是一种选择。其次,不可能把所有“真”的“碎片”都用上,每个人都只会使用他感兴趣,或他认为有用的“碎片”,于是又要选择。再次,无论“碎片”是多是少,我们都处于两难境地:“碎片”少了,缺环就多,无法拼接成历史,于是就需要推测,把缺失的环节补起来;但推测就是选择——需要选择朝哪一个方向推测举一个例子:关于人类的起源。人类起源和人类早期生活的状况从来只能靠数量极少的材料进行推测,于是就产生出多种不同的说法,其中“多起源论”和“单起源论”的争执就属于这种情况。最近一段时间,因为使用了基因考古学的方法而发现迄今所知道的基因测试结果都倾向于单起源论;即便如此,仍然回避不了这样的事实,即基因测试远没有遍及所有人类,因此缺环非常多。。另一方面,“碎片”多了就更需要选择,“碎片”越多越需要选择,而且选择的随机性越大:任何偶然因素都可能把某些“碎片”放在你眼前,另一些“碎片”则是你所不知的这方面最好的例子是菲利普·费尔南德兹-阿迈斯托著、叶建军等翻译的《世界,一部历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那是一部写得很漂亮的历史书,但基本上是无数历史碎片的堆积。这些碎片在很大程度上是随机地出现在作者面前并且为作者所用的。如果不用这些碎片,而使用另一些碎片,自然就出现另一本书。我曾专门写过一篇文章谈这本书。参见:钱乘旦.一个马赛克式的历史大拼盘——评《世界,一部历史》[J].世界历史,2010(4).。所以,选择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尽管你可以自认为你不在进行选择。

事实上,历史学家是带着自己的立场和倾向去选择“碎片”的。立场和倾向有时是自觉的,有时是不自觉的,但不带立场或不带倾向的情况不存在。在最“客观”的情况下,为了要处理那浩瀚无边的史料,他们也必须为自己设置一些标准,以便进行取舍,但一旦设置了标准也就确定了倾向。因此,当历史学家把“过去”写成“历史”时,必然加进主观的意向,加进某种可以叫作“价值”(也就是判断)的东西。从这时起,历史就不是一个纯客观的“过去”,而是主观和客观的交融。所以,写历史是一个人类智慧的创造过程,它不是单纯地还原,不是简单地“归真”。写历史是人类对“过去”的梳理,是人类对“过去”的挑选与判别。

写到这里我们已经看出:历史绝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过去发生的事”,它是人类的创造与“过去”的结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和文学创作、哲学思考才有众多相通之处,“过去”通过“写”而成为“历史”。换句话说:发生过的只是“过去”,写出来的才是“历史”:“发生过的”可以被湮没,“写出来的”才会被记住。因此,可以提出这样一个命题:历史之所以是历史,不是因为它发生过,而是因为它被写出来。

我不想把结论推向极端,因为写历史终究不是杜撰,也不是编造,历史的出发点仍旧是“真”,历史学追讨真凭实据,执意求“真”。所以历史学终究不是文学,不是写故事,它写的是真实的过去,以真实为追求的目标。虽说历史不会是全“真”的过去,而只能够尽可能接近真实;但写历史仍然不可以编造,因此我并不赞成某种“后现代”的说辞,把历史学等同于文学伊格尔斯说:“后现代历史编纂学理论的基本观点是要否认历史著作所谈的乃是真实的历史过去。因此罗兰·巴尔特和海登·怀特都肯定说,历史编纂学和小说(虚构)并无不同,它无非是小说的一种形式。”(参见:格奥尔格·伊格尔斯.二十世纪的历史学[M].何兆武,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6:123.)自怀特以来,确实有很多人愿意把事情推向极端,比如安克斯密特说:“倘若一个叙事解释在长时期内没有被人提出质疑,为所有人所接受,并且成为日常语言的一部分(因而丧失了其历史学的特性),它可能就转化为某个(或某类)东西的概念,叙事之物就成为实在之物……”(参见:彭刚.叙事的转向[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52.)这意思是说:说的事可以变成真的事,而究竟它发生过还是没有发生过,则完全以人们相信不相信为判断。詹金斯说得更明白,按他的说法,“历史可说是一种语言的虚构物,一种叙事散文体的论述”,写历史无异于写小说。(参见:基斯·詹金斯.论“历史是什么”[M].江政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214.)。有一些“新文化史”的作品根据有限的史料写一个过去发生的事,其中把自己的推测和想象加进去,组织成很有戏剧情节的有趣故事,看起来很像是侦探小说。这种做法仍旧是把历史学等同于文学,把写历史等同于写小说娜塔莉·戴维斯的《马丁·盖尔归来》是很典型的例子。(参见:王晴佳.新史学讲演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63-64.)历史学家对过去发生的事做出自己的解释甚至推导其实是允许的,但在没有“硬材料”(也就是可靠史料)支撑的情况下,不能把这种推导与猜测当作确定无疑的事实提交给读者,否则,就出现前面所引安克斯密特所说的“叙事之物就成为实在之物”了。

但这样一来,人们仍然对历史大惑不解:即使历史不可能全“真”,但它依然以事实为基础,何以事实一旦被写出来,就可以有很多的面相?虽说细节相同很难做到,因为人们接触到的史料不同,但在一切基本史实都一致的时候,为什么仍然写出不同的历史?换个问法:为什么历史可以这样写,也可以那样写?

关于历史多面相的问题:第一,“过去”本身就是多面相的,这恰恰体现着它真实的一面唐纳德·凯利说:“历史的时空是无限的……从要事到琐事,从高贵的(或低劣的)政治到低下的(或高贵的)文化。因此历史的兴趣涵括摇篮到坟墓(甚至超越坟墓),是一个完整的周期,从家庭生活一直扩展到探险和殖民所及之处,局限只存在于启发之中——材料的可理解性——及历史学家的想象力之中。”(参见:唐纳德·R.凯利.多面的历史[M].陈恒,宋立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13-14.)。第二,历史因多面相而有魅力,并且永葆其青春。

先说第一点,我们再回到那些庞杂无边的“碎片”中去。前面说过,一个混沌的“过去”是无止境的,谁也不可能把它完整地端出来呈现给世人;写历史必须经过梳理,需要对“碎片”进行取舍。前面也说过:历史学家在取舍之前必定设置某些原则,作为挑选的标准。但这样一来,历史学家的主观意向就在起作用:按不同的标准选取“碎片”,就写出了不同的历史;即便使用相同的素材(即“碎片”),也可能写出不同的历史,因为人们可能按不同的逻辑或者意向来进行拼接,结果就拼出了不同的历史——甚至完全不同的历史!对这种现象我们如何理解?历史学的解释是:只要能“自圆其说”就可以,而“自圆其说”的前提是要有史料支撑;史料需经得起鉴别,不被其他材料证伪,而拼接的过程又不发生逻辑错误,在这个前提下,各种说法都可以。这就是为什么历史学研究可以提出多种说法,而每一种说法都有可能被人们接受。

实际的情况恰恰如此:无边无际的“碎片”中含有大量信息,按照不同的思路整理“碎片”,就释放出不同的信息。这样,历史学的另一个任务就浮出水面:寻找信息。寻找信息就是寻找意义,寻找意义意味着阐释历史,历史因阐释而变得绚丽多彩,并保持着永恒的吸引力。于是,历史学的目的就不仅是求“真”,“阐释”是另一个、甚至更重要的目标。由此我们进入第二个论点:历史因多面相而有魅力。

我们为什么研究历史?一是了解过去,满足我们对过去以往的求知欲;二是寻找意义,从先人的经验中汲取智慧,施惠于“现在”关于历史的借鉴作用,多数历史学家是接受的,一般的史学理论也予以承认。但从来都会有一些历史学家不承认这个作用,至少在口头上不承认,离现在远一点的例子是兰克;离现在近一点的包括前面提到的《世界,一部历史》的作者菲利普·费尔南德兹—阿迈斯托。他曾说:“有些历史学家……力主从历史中汲取教训,学会如何改变我们人类的行为,如何避免历史困境的重现。还有的历史学家致力于合理解读过去,为描述或叙述过去找出全面的办法,以便使我们觉得我们已经理解了过去。然而,还有一些历史学家——我也添在此列——愿意就过去而研究过去,试图发现那些只对过去的人才有意义的、过去的人曾经面对过的问题。”(见菲利普·费尔南德兹-阿迈斯托:《世界,一部历史》,“导读”,第38页)然而,像霍布斯鲍姆这样的历史学家却明确指出历史的训诫作用,他说:“历史经验总能为当代社会提供许多启示,部分原因是人类保留了许多相同的东西,人类的处境有时也反反复复地再现。老人们常说:‘这事我以前曾见识过。’有着许多代人积累的文字记录的历史学家也能够这样说。”(参见: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史学家:历史神话的终结者[M].马俊亚,郭英剑,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31.)。寻找意义是历史研究的第二个目的,但意义何以寻出?

回到寻找信息上来。我们已经知道:信息是在整理“碎片”的过程中释放出来的,但整理之前,整理人已经有了思路,有了“先入之见”。一般来说,在整理之前,历史学家已经设计好他希望找到哪一类“碎片”,选取的标准又是什么。只有事先规划,才能在庞杂的“碎片”中理出一些头绪,然后开始写历史。科林伍德就是这样说的。他曾说:“历史学家不能首先收集资料,然后再解释它们,只有当他的头脑中有一个问题时,他才开始搜寻相关资料。只要他能够找到解释它的办法,任何东西都可以作为他的资料。历史学家的资料是整个现在。因此,历史研究的开始,不是收集或者思考那些未经解释的原始资料,而是提出问题,提问促使历史学家去寻找可能有助于回答它的事实。”(参见:科林伍德.历史哲学[M]//贾鹤鹏,译.科林伍德的历史思想.郑州:大象出版社,2004:14-15.)但这样一来,整理的结果会非常有趣,打比方说:有一大堆沙,什么颜色的沙粒都有,按某种思路进行选取,就可能全部选出红色沙粒,按另一种思路进行选取,就可能全部选出黄色沙粒;两种思路造成两种结果,当这两种结果都呈现到人们面前时,会给人造成两种印象,以为是从不同的沙堆中取出来的。但两种沙粒都来自同一个沙堆,我们不能说哪一个结果是错误的,我们只能说两者都体现着某种真实。正因为如此,以为历史学可以提供一种“唯一正确结论”的断言,就显得有点夸张。历史本身隐含着多种结论,从不同角度切入,会看到不同的“历史”。由此可见,我们现在为学生的历史课考试设置“标准答案”,实在是不可取,它让学生从一开始就完全错误地理解了历史的本质,并由此而引发一系列误解。在我举的这个例子中,红沙和黄沙看起来毫不相干,但它们确实来自同一个沙堆。不同结果是不同思路的体现,不同思路又造就不同的方法。

历史的意义就是这样浮现的:当所有的“碎片”都搅在一起时,它只是一片混沌,我们什么也看不清;当人们依据某种思路进行整理后,我们把东西看清楚了,产生某种印象,并得出某些结论。于是,写历史的过程就是这样的:先提出问题,再设计方案,然后寻找(也就是挑选)史料,最后写作历史——在写的过程中,释放出意义。意义被释放后,进行解读却又是一个思考的过程,于是我们再一次和“过去”面对面。所以,当“过去”通过“写”而变成“历史”并最终释放出“意义”时,我们和“过去”在不断地互动。

有人说:历史本身就有意义,意义与历史一样具有客观性。如果这样说的意思是,人类社会保留着许多相同的东西,因此过去和现在可以相通——如霍布斯鲍姆所说的那样见75页注释①中所引霍布斯鲍姆文。——那么这种说法确有可取之处;然而,如果我们认定历史都是写出来的,那就应该知道,隐藏在过去中的意义是被历史学家释放出来的,其中更多地体现了历史学家的认识与思考。换句话说,意义存在于后世人的思考中,“过去”可能隐含着无穷的意义。

接下来的问题是:历史学家的思路是哪里来的,为什么他这样想,而不那样想;采用这些标准,而不采用那些标准?我们的回答是:取决于历史学家个人,也取决于时代。个人的立场、经历、社会背景、所受的教育、文化的沾染等,都会产生足够的影响,让他形成某种判断,或先入之见。时代则给了他现实的背景,让他提出问题,寻找结论。时代还给了他某些特定的思维范式甚至价值标准,哪怕他自己不自知,以为他的思想来源于自己。更重要的是,时代通过人们共同的经历形成某种共同的关注,而这些关注投射到对“过去”的寻找中,就出现“现在”和“过去”永久的对话如卡尔所说,“历史是历史学家跟他的事实之间相互作用的连续不断的过程,是现在跟过去之间的永无止境的问答交谈。”他还说:“只有借助于现在,我们才能理解过去;也只有借助于过去,我们才能充分理解现在。”(参见:爱德华·霍列特·卡尔.历史是什么?[M].吴柱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28,7.)事实上,历史是沟通“现在”和“过去”的唯一渠道,没有“现在”,人们就不会去寻找“过去”;没有“过去”,人们就不会意识到所谓的“现在”。“现在”和“过去”之间的关系太紧密了,况且“现在”和“过去”又都是流动的概念,今天的“现在”是明天的“过去”,今天的“过去”又是昨天的“现在”,“现在”和“过去”都在和自己对话。。由于这种对话是每一代人都会经历的,所以,“现在”和“过去”在永恒地对话。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历史既不是“现在”,也不是“过去”,它是“现在”对“过去”的搜寻与思考,也是“过去”对“现在”的提醒与暗示。相比于了解“过去”,历史学更重要的任务是阐释历史,阐释历史意味着在历史中思考并揭示意义。这样我们就明白:每一代人的思考是不相同的,关注也是不相同的,因此写出的历史就有可能不同。人们经常困惑:为什么这代人和那代人写出的历史会如此不同,原因就在这里。

另一类明显的差别发生在不同群体之间,即民族、阶级、性别、职业、地区、国家,等等。不同群体也会有不同的思考与关注,其背景是经济、文化、社会状态、生活方式等各自的不同。关于这个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是这样说的:“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参见: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M]//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0-31.不同群体在处理同一个“过去”时寻找并释放出不同的意义,这使得历史更具有多面相。

总之,同一个“过去”可以写成不同的历史。事情是同一个,意义可以不一样,让人看起来好像是不同的历史。其中的原因,是对话的主体发生了改变,思考的人生活在不同的情境下,不同的人进入对话,对“过去”的理解就不一样。由此,历史作为“现在”和“过去”对话的结果,“现在”和“过去”同样在发挥作用。如此推论,我们就知道:历史并非如人们一般所相信,是一个纯客观的过去,体现着无可置疑的纯“真”;历史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是主观和客观共同活动的结果。由于每一个世代都对历史有观察和理解,所以历史就不仅是对“过去”的层层积累,它也是对各时代人们思考“过去”、书写“过去”的层层积累。

写到这里,我们大概可以知道:历史深不可测,绝非如初中生所想象,只要背几页书就算懂历史了。历史的最深奥之处在于,它是“过去”和“现在”永久地互动,因为这种互动,历史才有永恒的生命力。历史如果只是“过去”,那它就如同一株干枯的古树,虽可让人肃然起敬,却没有生命,毕竟索然无味。但历史恰恰不是枯树,它虽扎根久远,于千万年之中,但始终与每一天的空气、土壤交换气息,从而有永久的生命力,保持着永远的新鲜嫩活。于是我们庆幸:历史的多面相让它永远鲜活,因为人们永远在和“过去”对话。历史是人类世代思考的结晶,从最古远的“过去”,一直延续到未来。它积聚着每一个世代人的沉思,并且永远传递他们的信息卡尔的说法是:“历史学家跟他的事实之间相互交往的进程,我曾经管它叫现在跟过去之间的对话的,并不是一些抽象的孤立的个人之间的对话,而是今天的社会跟昨天的社会之间的对话。”参见:爱德华·霍列特·卡尔.历史是什么?[M].吴柱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57.。它跨越时空,穿越鸿沟,把不可跨越的“过去”和“现在”沟通起来。它让我们了解过去、思考过去,并且为“现在”提供思想。历史学家是历史的撰写者,更是思想的创造者。正因为如此,历史学也是永存的,它是人类文明历程的忠诚守护人。

(原载《史学月刊》2013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