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创建视图
3.1.1 视图的定义
视图是原始数据库数据的一种变换,是查看表中数据的另外一种方式。可以将视图看成是一个移动的窗口,通过它可以看到感兴趣的数据。
3.1.2 视图平面
每个视图都有一个视图平面,在Tekla Structures软件中视图平面上轴线都是可见的,点以黄色十字叉表示。
在Tekla Structures软件中,基本视图平行于全局基本平面,即XY, XZ, ZY。从“视图”→“创建模型视图”→“基本视图”对话框中可以了解到。如图3-1-1所示。
图3-1-1 基本视图对话框
除了基本视图外,还有其他的视图类型,可以通过选取的点来定义视图平面和坐标,如用两个点或三个点(参考视图工具栏),或者根据所选的创建方法。例如,设置为工作平面。
注意:每一个视图都会有视图平面,但是视图平面与工作平面是有区别的(可参考工作平面定义)。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工作平面是在三维建模中如果选中在一个平面上进行操作,可以在上面画两维直线或者两维图形,只就在这个工作平面上确认、适用和适宜。
3.1.3 创建视图
以结构设计图为依据,创建轴线完成后,还要创建需要的各个剖面视图。一般情况下,我们按照设计施工图创建轴线视图,即轴线平面图及轴线立面图就可以了。在建模过程中可以随意创建视图,也可以保存视图。
可以用Tekla Structures自动创建一个轴线和一个视图。在创建一个新的模型时,可以选中创建默认视图和轴线复选框。要创建视图,使用视图工具栏上的图标,如图3-1-2所示,或者单击“视图”→“创建视图”。
图3-1-2 视图工具栏
【创建基本3D视图】此命令显示“创建基本视图”对话框,创建一个基本视图。
【用两点创建视图】使用选取的两个点创建视图:原点和一个X方向的点。该命令使用的频率很高。
【已经命名的视图清单】打开已经命名的视图清单。打开可用视图的列表,使用该命令弹出对话框可以打开或删除视图。
【点击工作区】根据视图平面上选取的两个角点设置工作区。工作区的深度与视图深度相同。处理某局部对象时可以使用。
【把工作平面设为视图平面】此命令将工作平面设置为与所选的视图平面相同。
【用三点设置工作平面】此命令使用三个选取的点设置工作平面,第一个选取的点是原点,第二个点定义工作平面的X方向,第三个点定义工作平面的Y方向。Tekla Structures根据右手规则确定Z方向。
例如,用两点创建视图命令的应用。
首先,选择“用两点创建视图”命令图标;或是“视图”→“创建视图”→“用两个点”都可以创建一个视图。如图3-1-2中“用两点创建视图”。
其次,按照状态栏左侧提示进行操作,会有如图3-1-3所示过程出现。
图3-1-3 创建视图过程
然后,出现新的视图。
最后,双击视图任意空白处,出现“视图属性”对话框(图3-1-4),修改视图名称点击“确认”保存,新视图名称也就修改完成了。
图3-1-4 视图名称修改
一般来说,轴线视图是我们依据结构设计图最先创建的视图;有必要创建其他关键视图时,按图3-1-5命名关键标高或剖面视图名称,以便在建立模型时能方便而准确地定位。
图3-1-5 轴线视图
选中创建好的轴线(轴线高亮显示),点击菜单“视图”→“创建视图”→“轴线视图”按钮,弹出“沿着轴线生成视图”对话框(图3-1-6)。修改其属性,点击“创建”按钮,即可成功创建轴线视图。视图属性修改见图3-1-7,视图命名见图3-1-8。
图3-1-6 沿着轴线生成视图对话框
图3-1-7 视图属性对话框
图3-1-8 自动命名视图对话框
提示:在屏幕上最多可以同时打开9个视图。需要在视图中切换,可以用Ctrl+Tab。
3.1.4 删除视图
要删除视图,请打开“视图”对话框,选中要删除的视图,点击“删除”按钮即可实现(图3-1-9)。
图3-1-9 删除视图对话框
3.1.5 打开视图
首先,单击图标“”或是单击菜单“视图”“命名的视图”按钮,显示视图对话框。该对话框在左边列出所有不可见的命名视图,在右边列出所有可见视图。
其次,使用列表间的箭头在两个列表间移动所选择的视图,实现要显示或者隐藏视图功能(图3-1-10)。也可双击视图对话框中的一个视图以打开或关闭它。
图3-1-10 视图选择对话框
要选择列表中的多个视图,请在选择视图时使用Ctrl键。如果需要取消选择的视图,请按住Ctrl键。
3.1.6 视图属性介绍
3.1.6.1 视图名称
Tekla Structures软件会按照轴线的顺序依次给视图编号,因此可以不用给每个轴线视图指定一个名称。
但是对于其他方式创建的视图(两点创建视图、三点创建视图),如果需要在以后的会话中再次打开,则应该给视图一个唯一名称。(参见“创建视图—用两点创建视图”)。
当退出模型的时候,Tekla Structures软件只保存命名的视图。当关闭视图的时候,Tekla Structures软件不保存那些未命名的视图。
提示:在多用户模式下,给视图一个唯一名称是很重要的。如果几个用户的视图不同但名称相同,一个用户的视图设置可能会随机覆盖其他用户的设置。
3.1.6.2 视图类型
视图类型定义视图的外观。视图类型选项有“线框表示”和“渲染”两种。选择“线框表示”类型时,不能够利用旋转视图;选择“渲染”类型时,能够利用“Ctrl+鼠标中键”或其他方式旋转视图,十分方便。
“线框表示”类型:对象是透明的并且显示模型的轮廓。因为线框视图使用线图技术,重画视图非常快捷。
“渲染”类型:使对象看上去更加真实,也可以在渲染视图中选择线框或者阴影线框。(快捷键Ctrl+1、Ctrl+2、Ctrl+3、Ctrl+4)
3.1.6.3 视图深度
每个视图都有深度,它是模型所显示的切片的厚度。可以分别定义从视图平面向上和向下的深度(图3-1-11)。在模型中,所显示深度和工作区内的对象是可见的。但是,在视图之后创建的对象在视图深度外也是可见的。
图3-1-11 视图渲染选择
3.1.6.4 视图旋转
旋转是特定于视图的操作。可以在三维视图中使用鼠标和键盘来旋转模型,或者在视图属性对话框中定义旋转角度来旋转模型,也可以指定围绕Z轴和X轴的旋转角度。
3.1.7 修改视图
要修改一个视图,双击视图背景中的任何空白位置,将出现视图属性对话框,可以在对话框中修改属性。
3.1.8 移动视图
和任何其他的对象一样,可以通过移动来改变视图平面。单击平面背景的任意位置,右键单击并从弹出菜单中选择“移动”“线性的”对话框(图3-1-12)。
图3-1-12 移动视图
提示:移动视图平面可能会导致因为视图深度与工作区不相交使得窗口中没有显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