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重返金沙港
“克劳斯少爷,家主需要您尽快回信,并希望您与沃克骑士赶回金沙港。”
前来送信的信使如此这般的说。
看其风尘仆仆的模样,约翰一挥手,吩咐马克给这位骑士取来一些食物和饮品。
信使感激的看了约翰一眼,然后就坐地大吃起来。
连续不停奔行了数百里,中间只在马上匆匆吃了一些干粮和清水,即使以他3级游荡者的实力也不免感到饥饿疲累。没有什么比热腾腾的美食和一杯带着泡沫的麦酒更让人舒服的了。
对于这个游荡者,约翰并不熟悉,这也不奇怪,这些神秘的家族附庸一般都是在某处秘密培养训练,跟他们这些家臣子弟训练的地方不在一处。
游荡者是一种类似于敏捷类的战士职业,人们对这个职业的第一印象就是小偷、盗贼和刺客。
不过实际上游荡者们彼此间的差异很大,有些习于潜行,有些则是拥有三寸不烂之舌的骗子,有些是斥候、渗透者、间谍、外交人士或恶棍。
他们的共通点为多才多艺且适应力强。一般而言,游荡者以速度和灵巧见长,善于使用匕首、刺剑、弓弩和各种机关陷阱,也有一部分游荡者会掌握些许施法技巧,运用诡计、潜入宝窖、通过致命陷阱、取得军事机密、骗取守卫信任,或拿到某个倒楣鬼的钱包这都是游荡者的拿手好戏。
不过通常贵族与政府部门手下的游荡者们更多的是充当战场的伺候和情报人员的身份,身份上自然要保持神秘。
克劳斯与约翰两人此时正在看信。
克劳斯的那位亲叔父,卢西安·梵·海森赛尔在信件中开篇还是贵族那一套客套的问候,然后话锋一转,提到了属于克劳斯的那座矿场出事了。末尾又在信中特别点明要让克劳斯和约翰两人一同尽快赶回家族。并且信中还有一个家族用来隐秘联系的暗语,显然事情并不止信上所说那些,那个暗语表示着还有一些是无法在信上直接说明的重要情况。
不光不能属于纸面,甚至连信使口述的方式都不可以,显然这事关于绝密。
克劳斯和约翰对视一眼,略带忧虑的说:
“竟然是矿场出事了,看来我们得赶回金沙港一趟。”
约翰明白自家少爷的意思,一个矿场而已,并不是金矿银矿,而是普通的铜矿,在西部州,最出名的还是金矿。当然现在铜矿还比较有价值,起码比铅矿铁矿更值钱。
而克劳斯那位叔叔并不是给不起金银矿,甚至更稀有的矿产资源家族也有不少,但是怀璧其罪的道理这个世界的贵族还是了解的,不到那个份位,就不能越级占有更优质的资源,这是旧大陆贵族用上千年的生死存亡经验得来的教训。
克劳斯既然放弃了继承权,明眼人都会认为他并不受海森赛尔家族的重视,就会有一些人大胆的去挑衅家族权威,或是觊觎金矿的利益,或是某些人试图以伤害克劳斯的方式对海森赛尔加以试探。所以这也算对克劳斯他们的一种保护。
对约翰两人来说,重要的不是那个出事的铜矿,而是卢西安信里隐含未说的事情。
能够把他们这样相当于变相被分家流放的家族成员召回,显然并不是什么小事情。
约翰还以为他们会在雷姆镇一直待上几年时间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回到金沙港。
不过世事无常,他在前世已经习惯天南海北的跑案子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家的感觉了。通常很多案件都不会局限于一省一地,发生在身边的案件很可能会涉及到外省的调查甚至省外潜逃嫌疑人,所以对此已经有了抵抗力。
因为不知道此去金沙港会是什么事情,约翰也不知道需要的时间长短,所以他没有跟镇议会辞职,而是留下马克作为代理警长,毕竟治安所这份差事虽然不大,却也每个月能给他们带来二百镑以上的收入,加上家族在走私链上雷姆镇的部分已经移交给克劳斯作为他的私人产业,那更是每年数千镑的收益,雷姆镇这边自然不能放弃。
因为前二十年赏金猎人经历的积累,马克就职短短几天已经具备了2级骑士的实力,并且还在隐隐往3级突破,这样的实力对付一般匪帮和赏金猎人这个实力和他丰富的经验足够了。
有他坐镇在雷姆镇,短时间一年半年的绝对没有问题。
这一次前往金沙港,约翰决定带上亚瑟、布兰登、山姆当然还有新收的侍从,成为骑士的侍从,萨尔瓦托兄弟自然要时刻跟随骑士身边服侍。何况不把这两个吸血鬼带在身边,约翰也不能安心返回金沙港。
至于乔和达西尔两人,因为范德林三兄弟目标太大,所以就留守雷姆镇外的龙爪森林老巢,也是与马克互相帮衬,出了什么难以解决的问题马克也有两个强力帮手。
带上亚瑟也是出于他丰富的经验和对超凡界的了解,能够给自己需要的意见。
说来现在约翰手下也有一股不小的力量了,三位德鲁伊狼族追随者的范德林帮算是暗势力,战斗力不俗,但是因为联邦范德林帮家喻户晓的通缉令,无法放到明面上来,
而新收服的萨尔瓦托兄弟背后的家族就不同了,虽然在旧贵族联盟之中只是排在末位的小家族,但也是能够影响一个城镇的小土豪,在让他在官面上的实力增长了不少。很多不方便又不严重的事情都可以交给他们处理。
再加上超凡强者布兰登和骑士修行已经走上正轨的马克,约翰认为自己起码在龙爪森林包围的雷姆镇与黑水镇这一片应该没有别的势力可以对抗了。
即使是外来的过江龙,也有老师范达尔这尊大神坐镇,什么牛蛇鬼怪来了都能给你镇压下去。
按照老师传授的秘术,他们这一脉自然平衡派的巡林客就跟德鲁伊的稀有传奇进阶职业翡翠之王(翠木王)一样,到了大师级黄金强者的关卡,就可以选择一片森林或者丛林来作为自己的领地,他们保护与维持这片森林的平衡与生长,而森林则回报他们以力量,形成属于他们的独特领域,最终以晋升为当世传奇。
这就相当于图腾精魂或者守护灵那种类神存在。
他们这一脉进阶职业为丛林之主,约翰当时听了这段秘闻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不是咱们中土玄门中五等仙里的地仙吗?”
不过约翰觉得范达尔对丛林之主这种传奇职业的描述要比长生不朽与日月同辉的地仙远远不如,大概应该相当于玄门鬼仙或者人仙那个层次。有一定超脱却又没有完全超脱。
所以在金叶森林的范达尔和不在金叶森林的范达尔实力是有很大差距的。
不在金叶森林范围,范达尔只是一个剑术强大一些的大师级巡林客,半施法职业会让他比同级别的人类战士要强一些,却也有限。因为战斗时刻,生死就在争分夺秒的瞬间,根本不会给你时间去准备法术,大威力的法术一般都不可能瞬发,能瞬发的低环法术威力对战局影响也不大。
靠的还是本身剑术和能力。这一点约翰已经深有体会,之前如果不是一帮手下顶在前面,他也没办法一连串的施法。
在跟镇长等人打好招呼,安排好雷姆镇的事情后,准备离开前夜,约翰派亚瑟去金叶森林给老师送了信,化身巨狼的他脚程最快,且熟悉森林环境,换做别人恐怕信还没送到人倒陷在森林里了。
马车、马匹和行礼都已经准备好了,只待亚瑟返回他们一行人就会启程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