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遗体接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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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我遇到过不少流浪汉。

很多,什么坐公车时候看见那哥们蹲在广场上拉屎,回头还看下拉的怎么样。

很多,但说交流过的。

就,我算下。

加上今年三个,一共四个吧。

我记不太清了。

你们有想了解过他们的故事吗?

我遇到他们都是短短几句,也不了解。

挺烦一直讲,或者写过再写出来。

像国庆学校不给留人,我跟另一个殡仪同学去打短工。后面遇到的那个流浪汉一样,还是我家乡口音的。

其实我开始是不在意这些人的。

后面注意到他们应该算是,唔。

有些矫情吧。

都是因为第一次注意的流浪汉,他的样子太吸引我了。

刚刚找了很久之前的相册,找到了那时写的东西。

我发出来吧。

第一次这么注意流浪汉。

阴凉:

17年回去家乡考试的那时,拿着一袋泡芙准备坐车回家。

途中要先回去跟借宿的伯伯告别,路上有一条狭窄污陋的街。

南方的冬季遇到下雨,就好像大口咬下的冰棒

含在嘴里。牙冻的打颤,冰的脑子不能思考。

街右边是立着竹竿绿布的工地,我看见一个穿黄色背心的人。

他蹲在还没建好的房子下避雨。没有光洁砖瓦遮掩的房子展现出真实难看的模样,暗淡无光的水泥柱下,那个没穿裤子的男子低着头拥抱自己。

这是个流浪汉。

是冷还是见着这景象有些警惕,穿着单薄外套的我把拿着泡芙的手伸进口袋,不敢看向那个低着头的男子。

心中隐喻怕引起这个人的注意,他会发疯抬起头对我攻击。

去买包烟吧。

不再把注意放向右边,我想走去街尽头的美宜家买包万宝路黑绿爆珠。

深深吸一口薄荷烟,或许可以把莫名的害怕消除。

阴凉的天里,布满云的天空里朦上雨水的灰色。

我为什么要害怕他?

漫如烟尘的雨点落下在这片城市,我不知道。

踩下全是石灰的水洼,只是不解的往后看去。

他依旧蹲在那,雨水湿润了他过眼的长发。不知从哪个垃圾桶翻来穿上的黄色露肩背心,下身赤裸,白黄的大腿跟全是泥痕的光脚。

好像他穿着唯一那件衣服,还能证明他是个人吧。

这实在吸引路人目光,就像那些为了博人眼球想红的变态一样。

但在这贫穷偏僻的城市里,他似乎没有观众。

他低着头一动不动,脸毫无表情像还没腐烂的死人。

我转头看了大概十几秒才回身继续走着,那十几秒里他不曽貶眼,如同雕刻般让人胆寒,像被街后面那个溺死了许多人的迎仙桥下的水鬼拖走了魂。

湿冷的天里,我这件紫色外套很难保暖。那怕是桥下江里的水鬼也会冷的受不了。

那他怎么办?

我这人矫情起来就跟拍电视一样帮助路人动物。

第二次转头我有些担忧看着那人,说不定他几天没吃了。我手里握着的奶油泡芙还能感受到热意。

面如死灰。

这个四字词语我三年級就会用在作文上。

但这时我才第一次见到真的形容这个词的景象。

我很快转回头继续走着,哪怕脚趾已经感觉到两次踩在水洼带来的潮湿感。

眼睛慌张看着前面,我觉得呼吸有些急促。

这是害怕,我自己清楚。

是在害怕自己因为恐惧连准备表演的善心都不敢做,像被那个衣衫不齐蹲在工地下避雨的人哪怕一言不语都能拆穿自己虚伪吗?

我很快走到美宜家,买了包万宝路点上。

烟雾缭绕中我内心的愧疚失落没有丝毫减弱。

我拜访告别了伯伯,准备坐车的我走回来的那条小路。

他依旧蹲在那里,我手中的泡芙早已冷却。

这次哪怕看都不敢看他一眼的我急忙跑去,连把手中泡芙丢给那人的勇气都没有。

现在凌晨三点多,不知道为什么写下这个。

因为那时坐车后的一路上,我都后悔为什么不把这袋泡芙交给那个人。哪怕不说话只是微笑递给他也好,郁闷的没胃口的我在停车时把袋子从车窗丢了出去。

现在我才明白,我不是害怕自己虚伪。

我是害怕我变成他。

或者说,

.

上面就是我去年三月份写的。

那个借宿的伯伯,就是汉伯。我当时回去考试,开始住在那。就是那时见着瞄伯他的女儿,后面没去那住了。

尾叔说叫我认真读书,但我那时跑去通宵上网。

你们会问汉伯当时不是跟我爸决裂了么?

怎么我又跑去他那。

我也不知道,大人就是这么奇怪。

像没发生过一样,两人后面还是那么和睦。

直到我家后面崩了,他说我们再不还钱他要自杀。

我很难讲这第一次有印象的流浪汉,为什么要注意,为什么在意的原因。

只是地方脏的可怕。

雨水滴下,没人看见。

融入地面变得污浊,却还在缓缓流动。

我看见了。

.

或者说。

终有一天我也会变成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