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炳凡医案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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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痛案

[病者]
任玉士之子,年十二岁。
[病证]
因伤寒夹滞起腹痛不可忍,前医用发表法、消导法及攻下法、杀虫法,甚至有用巴豆霜者,愈治愈痛,时时晕厥。
[现在症状]
面白唇红,两目无神,瞳孔散大,舌上有槟榔纹。
[脉]
左部沉细,右部带洪。
[诊断]
此虫厥腹痛也,服杀虫药愈剧者,投其所恶,虫避而不食也。
[治法]
宜反其道而行之,仿仲师“毒药不止者,甘草粉蜜汤主之”之法,所谓诱而杀之是也。
[处方]
甘草合香甜品,令病者先闻其气而喂之,一二日遂觉腹内稍安,嘱用鹧鸪菜二包于次日清晨白糖水调服。
[效果]
所下蛔虫三十余条,腹痛全止,改用调理药而愈。
[按]
此即“正者正治,反者反治,微者逆之,甚者从之”之意。《内经》有理论,《金匮要略》有成法,亦兵家“欲擒先纵”之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