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烧伤的社会支持
第一节 烧伤的社会经济学
目前,在国内外都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即:烧伤均是一个高发的常见病种,而且是一个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严重伤害的病种。 烧伤(特别是火灾)给患者造成了严重的身心创伤,增加了家庭、保险公司的经济支出,也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负担。
在国外,每年因为烧伤造成的经济损失极为严重。 在美国,每年因火灾导致的致死或非致死性意外伤害的经济损失从38 亿美元上升到614 亿美元。1998 年,大约有381 500 例住宅失火,导致3250 人死亡,17 175 人受伤,经济损失约44 亿美元。 英国每天因火导致的经济损失约400 000 美元。 在英国,最近一项研究发现,无并发症的、轻度的儿科烫伤平均每例需花费1850 英镑(3618 美元)。 另一项美国的研究发现因烧伤而住院治疗产生的花费可从烫伤的每例1187 美元到火灾烧伤的每例4102 美元。 2000 年,美国儿童烧伤医疗直接支出超过2.11亿美元。 2007 年,挪威的医院烧伤管理支出超过1050 万欧元。 据估计,南非每年要为由煤油烹调炉灶引起的烧伤事故支付2600 万美元的医疗费用。
烧伤(特别是火灾)频发使我国也蒙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并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统计:我国1989—1993 年共发生重大火灾事故203 480 次,烧伤21 228 人,死亡10 425 人,直接经济损失33.2 亿元。 1999 年全国共发生火灾近18 万次,比前一年增长四成以上;死亡人数270 余人,比前一年增加15%,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4 亿。 2000 年全国共发生火灾(不包括森林、草原、军队火灾)189 185 起,其中特大火灾61起,死亡3021 人,伤404 人,直接财产损失15.2 亿元。 2003—2011 年,全国共发生火灾165 万余起,死亡1.5 万余人,受伤1.3 万余人,直接财产损失高达140 亿元。
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烧烫伤均属于去医院就诊比例较高的伤害。 据估计,我国约有5%的烧烫伤者需住院治疗,95%轻伤者可在家庭和门诊治疗。北京、上海、广州三城市儿童意外伤害调查结果显示,烧烫伤者受伤后自己/他人处理的比例为48.3%,前往医院就诊(包括住院)的比例为46.7%。 杨功焕等在我国农村进行的伤害监测结果显示农村烧烫伤者的就诊比例为70.5%,治愈比例95.9%,残疾比例0.7%,死亡比例为0.7%。 2004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2003 年城市医院出院患者疾病转归情况:烧伤(和腐蚀伤)占疾病构成的0.51%,治愈率57.4%,好转率37.8%,未愈率3.7%,病死率1.1%,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12.0 天。县医院烧伤(和腐蚀伤)出院患者疾病转归情况为:占疾病构成的0.52%,治愈率44.1%,好转率50.5%,未愈率4.7%,病死率0.7%,出院者平均住院日9.6 天。
1995 年西北5 省(陕西、甘肃、新疆、宁夏、青海)31 所医院收治的609 例烧、烫伤患儿共花费 967 205.6 元,平均1588.2 元,住院时间共计10 268天,平均16.9 天。 其中还不包括家长因误工陪护时间及经济损失。 北京、上海、广州三城市儿童意外伤害调查发现41.6%烧烫伤者治疗费用在100 元以下,11.7%为100~499 元,5%为500~999 元,6.7%在1000 元之上。 山东农村高中生发生烧伤每人次平均花费20 元。 镇江地区221 例职业烧伤病例平均住院费用3376.6 元(58.3~82 842.72 元),平均住院时间34.3 天(1~158 天)。
2005—2007 年我国烧伤流行病学调查显示:29个省市,176 个中等以上城市的289 所医院(包括201 所教学医院、36 所医科大学附属医院、32 所军队总医院/中心医院、30 所大型矿业和石油企业的职工医院)中,11%的单位平均住院时间<14 天,40%的单位平均住院时间15~21 天,49%的单位平均住院时间>21 天。 这些医院中,18%的单位年医疗费用<100 万,46%的单位年医疗费用为100 万~499 万元,21%的单位年医疗费用500 万~999 万元,14%的单位年医疗费用>1000 万元。
治疗烧伤的花费取决于烧伤的类型和严重程度。 因为烧伤类型、烧伤程度和治疗水平的差异,很难评估烧伤及其治疗的成本。 但可以肯定的是:烧伤治疗费用巨大,给医疗卫生服务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有些患者的家庭因为治疗烧伤而破产;在一些贫穷的地区,部分烧伤患者甚至因为经济原因而放弃了治疗。 在曼谷的一项住院服务研究发现,医院不能完全收回治疗烧伤的成本。 因此,医院必须从其他服务中转移资源。
应注意的是:烧伤可导致长期的严重后果,烧伤给患者造成的伤害是长期的、持续性的。 在烧伤的早期(即烧伤后急救、创面修复时期),烧伤造成的伤害主要表现在身心伤害、医疗费用的支出、误工误学时间的损失。 烧伤对身体造成最常见的长期影响包括肥厚性瘢痕、广泛挛缩、形成瘢痕疙瘩和截肢。尤其是肥厚性瘢痕,它是早期烧伤最明显的长期后果之一,发生在大约一半的严重病例中。 但在创面修复后,部分患者出现瘢痕生长、颜面毁容、心理创伤、残疾等不同的继发疾病,使患者出现长期的身体损伤和心灵创伤。 瘢痕疙瘩相对而言更经常发生在非洲血统的儿童中。 这种身心的创伤往往是长期的,甚至影响终身。 住院烧伤患者约有10%发生不同程度的残疾,我国每年因烧烫伤新发生约10 万残疾人。 据估计,全球烧伤儿童中,有49%出现残疾,8%是终身残疾。 在孟加拉国,一项以社区为基础的调查显示,每10 万儿童中,有5.7%残疾儿童是因为烧伤致残。
目前国内外对这些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因此都开始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关注于烧伤后的康复治疗。 多数的康复计划往往都试图预防如瘢痕、挛缩及其他限制功能的身体问题所造成的长期后果。然而,减轻疼痛和诸如焦虑、创伤后焦虑、恐惧和孤独等心理问题也需要受到关注。 此外,还存在失去学校教育、未来失业、社会排斥及其他心理问题。
工资损失、对残疾和心理创伤的长期护理以及投入的家庭资源等间接损失也加剧了社会和经济影响。 目前的资料还无法统计各国在这些方面的医疗费用,但可以估计这些费用相当的庞大。 我们可以预计,随着人民对生活水平、医疗健康水平要求的提高,这些费用进一步增多,家庭和社会的支出负担也会进一步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