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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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艺术,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最高形式。那么什么是艺术?艺术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艺术有什么表现形态?……这些问题正是艺术概论这门课程所要讨论的。艺术概论,简言之,就是对艺术的基本理论的概括性阐述。

艺术的历史源远流长,人类的艺术史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可以说艺术伴随着人类文明的产生而产生。艺术的产生和形成虽然很久,但专门研究艺术的学科——艺术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产生,却是近代科学发展的产物。在这期间,艺术学经历了两次学科分离而独立出来的过程。

一、艺术理论的学科建设

(1)美学从哲学中分离

这一分离是由德国理性主义者鲍姆加通实现的。鲍姆加通(Baumgarten,1714—1762)是普鲁士哈列大学的哲学教授,他继承了莱布尼兹和沃尔夫等人的理性主义哲学思想,并进一步加以系统化。他发现人类知识体系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在人类的知识体系中,逻辑学研究理性认识,伦理学研究人的意志,却没有一门学科来研究感性认识。他认为感性认识也应该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因此他呼吁成立一门新的学科,专门研究感性认识,并命名为Aesthetics,即我们现在所说的“美学”。Asthetik的希腊语原意是“感觉学”的意思。可见,这门学科是作为一门新的认识论而提出的,与逻辑学相对。1735年他在《关于诗的哲学沉思录》中首次使用了这个概念。1750年他正式出版Asthetik一书,明确标榜这一感性认识的理论,规定了这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和任务。但鲍姆加通在其著作里,一开始就不是仅仅停留在对感性认识的研究上,而是谈对美和美感的认识。其后,康德和黑格尔在他们的理论研究中继续沿用这一术语,并加以系统化,赋予美学进一步的理论形态和完整的体系,从而使美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至此,美学得以从笼统的大哲学体系中分离出来。而鲍姆加通作为拓荒者与命名者,被誉为“现代美学之父”。

(2)艺术学从美学中分离

中外历史上关于艺术的理论早已有之,并形成大量丰富的理论成果,但如同许多其他学问一样,其形成一门系统的科学体系,也不过百余年历史。19世纪末,德国的康拉德·费德勒主张美学与艺术学分开,认为这是两门彼此交叉又互相独立的学科。艺术学具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因而应当自立门户,建立为一个独立的正式学科。他也因此被冠名为“艺术学之父”。此后,德国的德索大力倡导艺术学的研究,1906年他出版专著《美学与一般艺术学》,标志着从理论上完成了美学与艺术学的分离。

随着艺术学这一概念被广泛接受,学术界相继展开了对一般艺术学的广泛研究。总体上说,艺术学的内容应当包括艺术理论、艺术史和艺术批评。本课程艺术概论既是艺术理论的概述,又是隶属其中的一门学问。

二、艺术概论研究对象

实际上艺术史、艺术批评都是围绕艺术现象的阐述,只是角度和方式不同。艺术史是艺术发展变化的历史,一般是“线”性展开,以时间为序,以具体艺术作品、艺术现象的演变发展、前后的承接关系为主要研究对象。艺术批评是针对艺术家和艺术作品或艺术现象的个案分析,具体介绍艺术家的生平、艺术作品的创作背景和具体的艺术特色;而艺术概论是宏观地把握整体的艺术基本规律,以及理解各门类艺术的创作和欣赏的特点和规律。艺术概论中,对艺术现象和艺术作品的理解不是孤立的个案,而应放在一个理论体系中去理解和学习,目的是通过艺术概论实例分析掌握艺术的特点和规律,能够进行理论的归纳和梳理。

综上所述,艺术概论是概括论述艺术基本理论的一门课程,它以各门艺术的普遍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具体来说,艺术理论要综合地研究、考察人类社会的一切艺术现象,探索和揭示各种艺术现象共有的普遍规律,主要是研究各种艺术现象的共性问题,艺术的基本原理和概念范畴问题。它的研究范围包括艺术的本质特征、艺术的创作主体与创作活动、艺术作品的结构层次、艺术接受和艺术功能以及艺术的门类划分和各艺术形态表现特征等。